陪着你走 网盘:自由与奴役——人类社会制度2极形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16:41:39

马克思提出过古代(即奴隶)的、封建、资本主义、共产主义制度的说法,他说东方一直是亚细亚社会。后来斯大林对马恩进行归纳得出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共产主义的5种社会说,人类社会就按这个秩序发展着,共产主义是人类的最高阶段。

 

 

人类社会经历5种制度的说法肯定是不符合历史真相的,是错的。

 

 

1.首先划分五种社会的标准是什么?

 

 

生产力如工具或人均收入来衡量,怎么能计算清楚不同时代的生产力指标?用生产关系如看生产资料在谁手里来衡量,根据这个标准,譬如说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土地都为少数人控制着;为什么有农奴和奴隶的区分呢?

 

 

奴隶无非是没有一点自主权,在主人的指挥下活动;封建农奴是有点自主权的生产,他们对封建领主实行承包制的生产,但受领主直接领导与控制;而农民的自主权更大一些,中国唐代的农民是国家农奴,他们要向国家交“租庸调”,因他们的土地是国家均给他们的;他们自由度似乎大一些,但总是“为他人做嫁衣裳”,最后是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可见,奴隶、农奴与农民的命运都是悲惨的,他们的区别只是管理制度的自由度大小的不同而造成。

 

 

2.用自由来划分人类社会

 

 

既然管理制度的自由度大小的是区分的标准,那就干脆用自由这个指标来划分人类的政治经济制度。凡是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保障了人的基本自由权的,就叫自由社会;凡是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剥夺人的基本自由权的,就叫奴隶社会。所以,人类社会制度的性质只有2种:自由(资本主义制度)与奴役(非资本主义制度)。

 

 

殖民时期的美国属于半自由的社会,因为上面有英国政府的压迫。独立后到南北战争前,美国有奴隶制,但奴隶制不是民主本身带来的,而是在民主制度建立前就存在。正是自由民主制度的建立为最终消灭奴隶制创造了条件和动力!所以,独立后的美国是自由社会。

 

 

所以,人类社会只有2种类型的制度即自由制度和奴隶制度[原始社会暂时不讨论]。封建制度不过是这2种类型的制度的中间状态,它或者向自由制度或向奴隶制度的方向转化。

 

 

康德首先提出了人类共史的思想,并将自由视为理性社会的终点。黑格尔曾提出人类历史的最高阶段是以自由为核心的宪政国家。19世纪30年代,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就断言:人类向民主的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社会的每项进步都是推动民主的助力。随着经济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不可阻遏的进步,随着交往的扩大和教育水平的提高,社会变得越来越平等,人们的自主精神和自治能力在不断提升,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日益增强。这一切都推动着自由民主。第三次民主化浪潮为此作出了结论:民主是超越文化界限的普遍真理。当代社会要求以民主的方式分配政治资源、组织政治权力;如果拒不承认这个真理,就会为此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所以,现代政治必然是某种形式的民主政治。

 

 

1989年夏,日裔美国学者法兰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宣称自由民主制度将成为人类政府的最终形式,这是意识形态的终结点,也是历史发展的终结点。历史发展的趋势表明,源自美国、法国革命的自由主义民主制度最终将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选择。福山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最终有可能像康德和黑格尔预测的那样殊途同归,这是因为所有人都分享两种最基本的人性追求:自由和人的尊严。

 

 

英国工党理论家吉登斯认为,现在的世界是“一个资本主义已经无可替代的世界”,“现在似乎再没有人认为除了资本主义我们还有什么别的选择”。法国思想家列维指出:“直到大约1980年,若在欧洲投票,你要作出两种社会间的自觉选择: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十年以后,社会主义已经不再是选择项。只有一种选择:民主的资本主义。分歧只在管理它的最佳方式。仍然存在左派与右派之间的差别,但这些都在自由主义范围以内。”

 

 

3.奴隶制度的种类

 

 

亚里士多德说,自由有四项特征:独立的身份、个人的不可侵犯、经济活动自由和不受限制的行动权利;奴隶就是这四项属性的缺失。简言之,奴隶意味着:没有思想自由;没有人身自由;没有经济自由。奴隶主将奴隶是当牲畜、工具、宠物看待及使用。

 

 

卢梭认为“强力造出了最初的奴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所谓奴隶制,就是建立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特有的支配权,使前者成为后者的生命与财产的绝对主人。……奴役的方式有两种:对物的奴役和对人的奴役。对物的奴役就是使奴隶依附于土地。塔西佗所说的日耳曼的奴隶就属于这一类。这种奴隶并不在主人的家中干活,他们向主人进贡一定数量的谷物、牲畜和布匹。他们的奴隶制的目的仅此而已。……最混乱的奴役制则是同时实行对物和对人的奴役制。拉栖弟梦的伊洛底就实行这种奴役制。他们要承担户外的一切劳动,又要在主人家里遭受各种凌辱。”

 

 

奴隶主有低级奴隶主、中级奴隶主、高级奴隶主。低级奴隶主直接以武力暴打、不给饭吃、不许住屋为控制手段,中级奴隶主以武力暴压、限制言论自由(即思想自由)为控制手段,高级奴隶主以意识形态的灌输实现奴隶行为自愿化为基础、兼以暴力镇压为后盾。

 

 

因此,奴隶制度有很多亚类。譬如:古埃及的奴隶制度是国家中央集权的官僚奴隶制,农民被固定在土地上,一切行动听官僚和最高领袖法老的指挥,所以才有金字塔之类的工程。

 

 

恩格斯指出:“在亚细亚的古代和古典时代,阶级压迫的主要形式是奴隶制,与其说群众被剥削了土地,还不如说他们的人身被占有”。东方国家的所有制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土地为国家所有。贵族、神庙、功臣所得到的土地,带有王“赐”的性质。东方奴隶制国家基本没迈出完全的土地私有制这一步。为了便于统治广阔的国土,专制君主把土地连同土地上的臣民一齐分封给贵族、神庙、功臣。这也就形成“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古汉语里,“臣”字本意就是奴隶。分封制最为典型的西周,层层分封形成的等级君主制,实际也是等级奴隶制和宗法的奴隶制。秦皇的制度与古埃及的官僚奴隶制相似,所以,修了长城;与古埃及的奴隶制不同者,多了点土地买卖,但买去卖来,土地仍然属于皇帝所有。东方专制王权的高高在上,使东方奴隶大多数情况下是以国家奴隶的身份存在。

 

 

古埃及的奴隶制度与苏联制度类似,苏联制度比古埃及的奴隶制度多了个“科学”计划而已!赫鲁晓夫的儿子谢尔盖在为其父所写的传记中有这样一段话:“从我的学生时代起,我就一直努力探索,想知道共产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但却一直茫然无获…… 我一直想请老爸给点启示,弄清共产主义的性质,但直到现在也没能得到一点明白的回答。我懂得了,连他本人对这个问题也是不太清楚的”。事实上,共产主义是奴隶主义的最高形态,苏联所奉行的社会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最狡诈、最贪婪、最毒辣的特权奴隶制度。

 

 

这4种制度本质上是奴隶制度,因为他们都剥夺人的基本自由权。

 

 

4.奴隶制是信仰邪教的产物

 

 

2007年上半年媒体大量披露了山西黑砖窑案件:被拐骗被胁迫的工人们沦落为奴隶——没有自由、没有报酬、没有尊严、没有居所、甚至没有姓名的“黑人”——绝不比牲畜优越多少。还有许多从各省骗抓来的民工和穿着校服的孩子被推进地狱般的砖窑、煤窑;女孩则沦为窑妓,50块钱就可以嫖一次。400个山西奴工案的大部分被害人不满14周岁,最小的只有8岁;每天被强迫劳动长达18~20小时,伙食极差,砖砸、烫伤是“家常便饭”;他们被非法拘禁长达数年,有人被殴打致死,有8岁的童工被活埋以及民工被搅拌机搅死等罪行。可以说,一个砖窑厂就是一个微型的奴隶社会,比古希腊的奴隶制残酷几万倍!顾准说:古希腊整个雅典城邦,只有极少数几个打更的、通讯员之类的公务员由国家养活;因为政务繁忙,常任吏员不可缺少,这些吏员就由国家奴隶充当。这些奴隶每人每天领取的“给养”相当于出席公民大会或陪审法庭的公民所领的津贴,也可以自行觅取住房等……

 

 

中国不仅没有因为黑砖窑事件的新闻而举国愤慨,媒体反而受到了审查,而400名父亲上了政府的黑名单,无法离开居住地去寻找自己的孩子。政府每天的日常工作就是禁止人民保护自己和家人,以此为“和谐社会”粉饰太平。全国有一千多所受到贪官保护的黑砖窑和黑煤窑。山西省“黑砖窑”事件的主角王兵兵之父、曹生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东记曾是县人大代表。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这次黑砖窑事件中,洪洞县地质矿产局广胜寺矿管所、洪洞县环境保护局、广胜寺派出所过去两年给黑砖窑发出了非政府公文的收条。这些部门官员勒索老板,做无本生意。广胜寺矿管所勒索了2000元罚款,广胜寺派出所民警张安喜勒索了11000元。不仅地方政府,而且当地老百姓也熟视无睹。为什么呢?因为奴工基本上是外地人,对他们的奴役没有给本地人带来直接的损害,而且还有经济发展后的某种收益。在中国村庄文化中,亲内仇外是根深蒂固的:对外地人的残酷似乎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民间奴工不仅在山西,而且在河南、河北、新疆、福建、还有广东惠州也同样存在过。而且中国一直存在官奴。劳动教养,名以上是教养,实际上就是让那些敢于和政府捣蛋的家伙当阶段性的奴隶,强制从事无偿劳动。此外,官方还要求农民充当季节性奴隶。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一个名叫《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的行政法规,以行政立法的形式,肯定了地方政府阶段性、季节性使用奴隶的权力。1998年10月14日,十五届三中全会议通过决议要求:“加快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的立法。”其意图是用法律进一步明确政府向农民派发徭役的权力。徭役是奴隶制的尾巴,服徭役就是阶段性、季节性地当奴隶。

 

 

奴隶制不是来源于法律规定,而是人们心灵的产物;它来自于“弱肉强食、称王称霸的不平等心理结构。君不见:我国的法律表面上是不允许奴隶制的,为什么它能存在?显然,它来自于我们被传统熏染的那个意识形态。譬如说:儒家的经典书籍里面就有一个奴隶主或奴隶的意识形态在里面。诗经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就是说一切都是王的,王可以随意地支配“土”和“臣”,这就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奴隶主意识!还有那个“打江山、坐江山”的理论,就是把“土”和“臣”当作被俘获的“鹿”,这也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奴隶主意识!人在这种意识形态支配下,必然采取是奴隶制度!虽然名称可以叫一些无比美好的名词,但其奴役的实质是不会改变的,而且奴役得更残酷、更狡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