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大桥有可能搬迁吗: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细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2:36:09

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细则
操巡队部分
8.1  岗位职责

8.1.1 操巡队队长职责

1.       操巡队队长是操巡队的行政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辖变电所的安全管理、技术管理、技术培训、设备维护、文明生产和本操巡队的班组建设等工作。

2.       负责组织编制操巡队内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办法,制定操巡队考核标准,负责依照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及规定对全队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3.       负责操巡队年、月、周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设备巡视、维护计划表、“两措”计划的编制、上报、落实、督促、总结。

4.       负责组织操巡队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文件。领导全队人员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领导全队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

7.       负责对操巡队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违章操作人员有权制止和教育。参加队内组织的安全检查,组织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并上报安全报表。

8.       主持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准备工作,并现场指挥、协调。

9.       负责领导全队人员及时正确地进行事故处理。

10.    负责制订操巡队大型施工“三措”。担当操巡队大型施工的负责人和重大操作的监护人。

11.    负责落实和参与重要设备检修后及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验收、投运准备及启动工作,并编制相关的组织及技术措施。

12.    主持操巡队的运行分析会和安全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并组织落实。

13.    负责对操巡队的事故、障碍、差错进行调查分析,并保护好事故现场、收集全原始资料,并组织处理。参加上级组织的事故调查,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防范措施。组织本队安全活动,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工作。

14.    定期巡视所辖变电站的设备,掌握生产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

15.    负责审核各种报表。定期审查各种记录和资料台帐;审核生产、生活用品的材料计划,进行经济核算。

16.    负责本队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专用通信工具畅通完好。

17.    负责完成公司、本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18.    负责协调所辖各变电所的相关事宜.

19.    负责协调操巡队的车辆安全检查、保养及调度。

8.1.2  操巡队副队长职责

1.       协助队长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操巡队的安全管理和设备维护管理工作,并对队长负责,队长离岗时履行队长职责。

2.       落实“两票”管理,对“两票”进行检查考核。对运行班、操作班人员的值班纪律、倒闸操作的正确性,以及现场各种记录、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检查考核。有权发布站变操作命令。

3.       参加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及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做好投运前的生产准备工作。

4.       负责操巡队力所能及的维护、事故抢修、安全措施的组织工作。

5.       负责拟定运行人员的班次及审阅现场各种运行记录。负责操巡队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保持安全工器具的完好可用。

6.       带领职工按要求完成巡回检查、倒闸操作、设备维护、异常处理等工作,及时审阅有关记录,了解运行情况。

7.       遇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应亲自主持准备工作,并参加现场监护。

8.       负责编制操巡队的“两措”计划并监督实施。

8.1.3  操巡队技术负责人职责

1.       协助队长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操巡队的设备维护管理、技术管理工作,并对队长负责,队长(副队长)离岗时履行队长(副队长)职责。

2.       负责督促操巡队人员严格执行“两票”等各项规章制度,对运行班、操作班人员的值班纪律、倒闸操作的正确性,以及现场各种记录、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

3.       负责操巡队操作、维护、事故抢修、安全措施的组织工作。有权发布站变操作命令。

4.       参加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及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做好投运前的生产准备工作。

5.       带领职工按要求完成巡回检查、倒闸操作、设备维护、异常处理等工作,及时审阅有关记录,了解运行情况。

6.       负责对所辖变电所的异常、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7.       遇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应亲自主持准备工作,并参加现场监护,发现并处理各种不安全因素。

8.       负责编订、修订所辖变电所典型操作票,并保证其正确性。

11.    负责编制年、月度培训计划,组织各种培训工作,定期进行反事故演习、现场考问。负责本站人员掌握新设备、新技术的培训工作。配合队长做好业务考核工作。

12.    负责编制、修订现场运行规程及技术管理规定。组织解决现场发现的技术问题。

13.    负责各所运行耗材的统计和补充。

14.    操巡队队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8.1.4  操巡队值班长职责

1.       操巡队值班长是当值安全运行的负责人,负责本值的安全、运行和设备维护工作。在行政上属队长领导,业务上属当值调度员和监控中心当值班长领导,配合进行少人值班站的操作等工作时,受当值班长领导。

2.       负责做好交接班工作。负责组织开好本值范围内的班前、班后会,向值班员讲解安全注意事项;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气候条件,查找危险点,做好事故预想;负责做好所在变电所的各种电脑设备及综自系统、微机闭锁系统和生产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检查及维护。

3.       领导全值接受、执行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组织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安排本值人员做好运行维护、操作、工作票的许可、终结、设备的验收工作;并按运行规程规定及时处理;负责组织填写生产管理系统运行记录,负责审查本值记录。

4.       负责审核所辖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操作票、工作票的正确性。负责组织、协调本值人员正确处理无人值班变电所各类事故及异常情况;做好开关跳闸及事故后的检查、记录、汇报(先调度、后监控中心、操巡队)工作。

5.       在监控中心遥控操作失灵时,应用“就地操作”手段负责执行以下操作:

(1)    分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2)    调节变压器分接开关(遥调);

(3)    推拉主变中性点接地隔离刀闸;

6.       组织安排本值的设备巡视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汇报)设备缺陷。

7.       负责组织本值人员按计划做好培训、技术管理工作。

8.       检查、安排车辆和通讯工具的使用,保证正常巡视、维护工作的需要。及时向上级通报各所的生产情况和工作中的各类突发情况。

9.       参与新、改、扩建设备验收。对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设备有权拒绝验收。

10.    组织完成本值的安全活动、培训工作。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11.    负责变电站的防火、防盗及文明生产;已经交社会化管理的站所负责监督本项工作的开展。

12.    负责做好当值内的防小动物检查工作。

13.    负责做好当值内各种运行工、器具的保管和各个电气室的关闭检查,确保各种生产辅助工具的完好。

14.    完成操巡队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8.1.5  操巡队正值职责

1.       在本值班长的安排下,做好本值安全、运行管理、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处理。若无班长,则经队长同意,履行班长职责。

2.       按规定受理调度(操作)命令,向值班长汇报,并填写倒闸操作票。

3.       配合值长做好交接班工作,带领副值对无人值班变电所设备进行巡视和切换试验。及时发现并正确分析、判断缺陷的性质,并提出处理意见,做好缺陷的填报、跟踪和消缺工作。

4.       做好设备的巡视、日常维护、缺陷处理工作,带领副值正确处理各类事故及异常情况。

5.       配合当值运行班长确保当值内运行安全,及时制止各种生产现场的违章行为。根据安排,审核工作票及工作票的办理,及时制止无票工作和违章作业,必要时可停止其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       负责所辖变电所工作票的许可、终结及设备验收工作。

7.       负责填写或审核运行记录,保证本值各项记录的完整性、正确性。

8.       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

9.       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工作。

10.    负责做好文明生产工作,及时向上级通报工作中的各类突发情况。

11.    完成操巡队本值班长布置的工作。

8.1.6  操巡队副值职责

1.       在正值的领导下,协助正值做好全部运行工作。

2.       按交接班制度,配合值长做好交接班工作。

3.       掌握所辖变电站在系统中的运行方式和设备运行状态,并做好事故预想,发生事故、障碍及异常时正确处理,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

4.       根据调度任务内容填写倒闸操作票,并在正值监护下进行操作。对操作票及操作步骤的正确性负责。

5.       按照正值安排,负责审核工作票及工作票的办理,及时制止无票工作和违章作业,必要时可停止其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       在正值的带领下对设备进行巡视及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正值,并作好记录。

7.       在正值的带领下正确处理各类事故及异常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并执行事故处理的操作。

8.       参与设备验收,对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设备有权拒绝验收。

9.       负责填写有关记录,整理各种记录、技术资料、“两票”。对各种记录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 “两票”的正确性负责。

10.    负责做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的保管工作。

11.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提出安全运行工作的建议。

12.    认真学习技术、业务,及时完成技术培训任务,逐步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13.    负责做好文明生产工作。

14.    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8.1.7  变电站保安人员职责

1.       接受安全保卫主管部门的领导,完成操巡队委托的工作。

2.       搞好文明接待工作。礼貌接待来变电所的各种生产及工作人员,合理安排进所车辆的停放位置,保障现场生产通道的畅通。

3.       搞好变电站门禁工作,人员及车辆到该站工作前,必须询问身份,进行登记后方可入内。对身份不明人员,应首先通知操巡队进行工作核实,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及时向相关运行人员(部门)通报各类突发情况。

4.       负责防盗工作,经常巡视,特别是夜间要增加巡视次数。

5.       严禁在室外和室内设备区动火。

6.       负责站内公共走道及该站管辖内室外的清洁卫生(不含室内设备区)。

7.       负责站内绿化管理,草坪杂草清除等工作。

8.       当全站突然失电、重大设备损坏及发生火灾事故后,及时向操巡队汇报。

9.       负责主管部门交代的其它工作。

8.2  值班制度

8.2.1 操巡队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以后方能上岗值班。

8.2.2 当值的操巡班负责人为当值期间整个操巡队生产的指挥者,所有人员均需服从其调配。

8.2.3 操巡队实行24小时有人在队值班,以确保与监控中心及调度的联系畅通。全体操巡队员在家也应按照应急响应策略,做好临时应急处理准备。

8.2.4 操巡队值班采用四班一倒方式,24小时轮换,每班配置4-8人,即当值班(24小时)、机动班1(行政班)、机动班2(待命)。机动班受当值班调配。当值班应将人员、车辆的调配情况及时向队领导汇报。

8.2.5 计划的工作、操作,当值班应按照优先调配本班和机动2班的人员和车辆的原则进行,遇到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可以调配机动1班的人员。

8.2.6 临时的操作、及事故处理按照就近的原则,由当值负责人调配机动1班的人员和车辆按规定的响应时间到达现场。

8.2.7 值班前四小时及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含待令班)。

8.2.8 值班期间,应穿戴统一的值班工作服和值班岗位标志。

8.2.9 当值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

8.2.10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经队长批准并有人代班。

8.2.11 工作中推行“首问负责制”,即在办公场所和公务处理过程中,首先受到来访、咨询或接待办事的运行人员,要负责给予办事或咨询一方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之最为迅速、简便地得到满意的服务,不允许相互推诿。

8.2.12 当值人员在要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完成当班的运行监视、维护、倒闸操作及生产协调工作。值班期间进行的各项工作,都要填写到相关记录中。

8.2.13 操巡队员外出工作时,必须保证通讯、交通工具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如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不准关闭通讯工具,不得将值班车辆调作它用,不准兼办私事。

8.2.14 严格执行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所有操巡队员在家休息期间(8小时以外),应该按照中心及操巡队安排的轮值表,作为所辖各个变电站的应急响应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乘车前往相应站去完成生产任务。

8.2.15 操巡队应该按照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运行现状制订好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每天至少要预备好两组及以上的运行机动人员,以应对所辖各变电站的运行生产要求。

8.2.16 操巡队人员因故离开岗位一个月以上时,应跟1~2班熟悉情况后方可正式履行操巡工作。

8.2.17 当值操巡人员应认真完成好当值的培训及安全活动任务。

8.2.18 当值操巡人员应认真协助操巡队技术负责人做好所辖各变电站月初的各类生产报表及设备台帐的核对、更新、完善工作。

8.3  交接班制度

8.3.1 必须按照规定的值班轮值表进行交接班,不得擅自调班。

8.3.2 交班工作由当值操巡班长组织全体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检查应交的物件是否齐全,检查应交的有关事项,整理各种资料、记录,做好有关卫生清洁工作,为下值做好接班后立即要执行的生产任务的准备工作。

8.3.3 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查阅交接班记录,认真了解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运行状况,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

8.3.4 交接班时应互通情况,交班做到安全彻底不漏项,接班做到心中有数。

8.3.5 事故处理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或异常,交接班应中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待事故处理或操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后,继续交接班。交接班期间,一般不办理工作票的许可或终结手续。

8.3.6 交接班时如有部分人员仍在变电站内工作,可根据情况,先进行交接班。

8.3.7 交接班后,接班班长应根据当日操作任务及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操作、巡视、许可、维护等工作,交待清楚相关工作中的注意点、危险点,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应加强配备人员。各小组应将工具、仪表、钥匙和有关操作票、工作票、记录本及资料准备好,随时准备外出。

8.3.8 操巡班长外出工作时,应指定一人代为履行班长职责。

8.3.9 操作班交班者应交待下列内容:

1.       系统运行方式及负荷分配情况;

2.       异常、事故处理、缺陷处理情况;

3.       各项操作任务的执行情况,包括未执行和未执行完的操作任务;

4.       设备停送电的变更,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和投退或定值的变更情况;

5.       使用中和已收到的工作票,现场安全措施,接地线装设的组数、编号及位置;

6.       设备修试、校验情况和设备缺陷情况;

7.       各种记录、资料、图纸的收存保管情况;

8.       上级命令和有关通知;

9.       现场公用具、钥匙、车辆、通讯工具有关情况;

10.    本值未完成需下一值做的工作和注意事项等;

11.    变电站安全、保卫、现场工作及人员情况;

12.    变电站电话和电话录音系统是否正常;

13.    微机闭锁装置运行情况;

14.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情况。

8.3.10 接班者应检查下列内容:

1.       检查值班记录及“两票”与交待相符;

2.       检查通讯、车况处于良好状态,工具齐全;

3.       检查值班室卫生清洁,各类物品完整无损、存放有条理;

4.       有关记录填写齐全正确,输变电生产管理系统用微机是否正常(重启检查);

5.       生活用具齐全,存放整齐;

6.       钥匙、工器具等存放整齐;

7.       核对队部所在变电站保护压板的位置。

8.4  工作票管理制度

8.4.1            变电站内各项工作必须严格履行工作票制度,严禁无票和搭票工作以及使用不合格的工作票工作。

8.4.2            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16:00前送达操巡队,可直接送达或通过传真、生产管理系统送达,但传真的工作票许可应待正式工作票到达后执行。二种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可在当日工作开始前送达。

8.4.3            工作票按站、按顺序编号,一个年度之内不能有重复编号。

8.4.4            工作票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8.4.5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必须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8.4.6           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如不合格,应返回工作负责人,不受理该工作票。

8.4.7            值班人员审核工作票合格并与现场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并记入“工作票登记记录”内。

8.4.8            多日工作的首次开工和工作票终结,工作许可人必须到现场办理相关手续。每日开工、收工可通过电话办理相关手续,现场所有安全措施必须一次完成,若需变更,必须由工作许可人同意,由运行人员完成,修试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8.4.9            工作许可后,运行人员可不留在现场,工作中若需运行人员配合,应由工作负责人提前向工作许可人提出。

8.4.10        办理工作票延期,工作负责人应提前30分钟通知工作许可人办理相应手续。

8.4.11        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结束前2小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应及时到现场。

8.4.12        事故抢修工作,可以不用工作票,但必须使用事故抢修单且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严格履行工作许可制度和工作监护制度。值班人员应将检修工作的详细情况记入运行工作记录簿中。

8.4.13        操巡队应存有“三种人”名单。

8.4.14        工作结束,工作负责人应按要求填写有关记录,交待清楚工作情况、遗留问题等,值班人员方可进行设备完工的验收工作及工作票终结手续。

8.4.15        已经终结的工作票,应在工作票正页左上角加盖“已终结”印章;作废则盖“作废”印章。变电站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

8.4.16        每月检查和评价已执行的工作票,对存在问题的工作票要及时进行分析, 提出改进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做好问题总结和培训。

8.5  操作票管理制度

8.5.1            所有倒闸操作票应以调度命令票或口头命令为依据,严禁无任何依据到现场进行操作。

8.5.2            下列操作可不填写操作票

(1)    事故应急处理。

(2)    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8.5.3            倒闸操作票应统一编号,每个变电站在一个年度内不得使用重复编号。

8.5.4            执行后的操作票应按值移交,每月由专人进行整理、审核、收存。

8.5.5            操作票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严禁并项、添项及用勾划的方法颠倒操作顺序。

8.5.6            倒闸操作票一般使用电脑出票,在网络不通时,可以使用手写票,手写票应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进行填写,书写工整、清洁、不得有涂改现象,

8.5.7            执行完毕的操作票应加盖“已执行”印章。

8.5.8            在操作票执行过程中因故终止操作,则应在已操作完的步骤下面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中断原因。因故作废的操作票盖“作废”印章。

8.5.9            所有操作必须使用录音,录音文件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8.5.10        操作票各站每月按站票序号顺序装订留存备查,保存期为一年。

8.5.11        每月检查和评价已执行的操作票,对存在问题的操作票要及时进行分析, 提出改进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做好问题总结和培训。

8.6 设备巡视制度

8.6.1 巡视设备须按照运行规程规定的项目巡查,不得漏查设备及项目。发现设备重大、紧急缺陷时,应及时上报调度及领导并填写缺陷记录;发现设备一般缺陷时,应认真填写设备缺陷记录并报告队领导。

8.6.2 操巡队设备巡视分为正常巡视、全面巡视、夜间巡视及特殊巡视。具体规定如下:

1.       正常巡视:220KV无人值班站每周巡视2次,110KV无人值班站每周巡视1次。

2.       全面巡视:每月不得少于1次。

3.       夜间巡视(熄灯检查):每站每月不得少于2次。

4.       特殊巡视:根据天气、负荷情况及设备健康状况和其它用电要求进行。

8.6.3 除正常巡视外,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每天巡视至少一次,必要时恢复有人值班:

1.       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3.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4.       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5.       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期间;

6.       自动化设备通道通信中断。

8.6.4 巡视设备时,遇有事故、异常等情况,应根据上报调度及监控中心,根据调度指令,进行事故、异常情况的处理、倒闸操作及履行工作许可人职责。

8.6.5 巡视时,应对安全用具、生产工具、备品备件、钥匙、通讯、防火、防盗及防小动物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异常、丢失、失效等情况应作好记录,上报处理。

8.6.6 巡视时,应按照变电站现场——变电站后台机——调度SCADA系统三位一体的原则对变电站实际运行状况(遥测量、遥信量)进行核对。

8.6.7 对已布置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工作人员的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

8.6.8 巡视完毕,必须及时向操巡队队长详细汇报,巡视情况及时记录,途中不得逗留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

8.7  设备定期轮换试验制度

8.7.1  一般规定

1.       本制度适用于变电站内所有一、二次设备,同时包括通风、消防等附属设备。

2.       变电站内设备除应按有关规程由专业人员根据周期进行试验外,运行人员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定期的测试和试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对于处在备用状态的设备,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定期投入备用设备,进行轮换运行,保证备用设备处在完好状态。

4.       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将有关内容列入变电站的工作年、月历中,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8.7.2  设备定期试验制度

1.操巡队运行人员每周应进行2次高频通道的测试,并填写测试记录。

2.蓄电池定期测试规定

(1)酸蓄电池每月普测一次电池的电压,每周测一次代表蓄电池的电压。

(2)代表电池应不少于整组电池个数的十分之一,选测的代表电池应相对固定,便于比较。

(3)蓄电池测量值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次测完电池应审查测试结果。当电池电压或比重超限时,应在该电池电压或比重下边用红色横线标注,并应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设法使其恢复正常值,将检查处理结果写入蓄电池记录。对站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由专业人员处理。

(4)各站应参照蓄电池厂家说明书及相关规程,写出符合实际的蓄电池测试规范及要求,并贴在蓄电池记录本中,以便测量人员核对。

3.变电站事故照明系统每月试验检查一次。

4.运行人员应在每年夏季前对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进行试验。

5.凡变压器装有冷却设备的风扇、油泵、水泵、气泵正常时为备用或辅助状态的应进行手动启动试验,确保装置正常,试验后倒回原方式。

6.冷却装置电源有两路以上的且平时作为备用的电源应进行启动试验,试验时严禁两电源并列,试验后倒回原方式。

7.电气设备的取暖、驱潮电热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8.检查取暖电热应在入冬前进行。对装有温控器的电热应进行带电试验或用测量回路的方法进行验证有无断线,当气温低于0℃时应复查电热装置是否正常。

9.检查驱潮电热应在雨季来临之前进行,可用钳型电流表测量回路电流的方法进行验证。

10.装有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的变电站,运行人员每半年应对防误闭锁装置的闭锁关系、编码等正确性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并检查锁具是否卡涩。

11.对于变电站内的不经常运行的通风装置,运行人员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投入运行试验。

12.变电站内长期不调压或有一部分分接头位置长期不用的有载分接开关,有停电机会时,应在最高和最低分接间操作几个循环,试验后将分头调整到原运行位置。

13.流系统中的备用充电机应半年进行一次启动试验。

14.电站内冷备用所用变每年应进行一次启动试验,试验操作方法列入现场运行规程;长期不运行的所用变每年应带电运行一段时间。

15.电站内的漏电保安器每月应进行一次试验。

16.视警戒系统警戒布防点性能检查应每季度检查一次。

8.7.3  设备定期轮换制度

1.       备用变压器与运行变压器要求一个月轮换运行一次。(根据调度指令执行)

2.       一条母线上有多组无功补偿装置时,各组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切次数应尽量趋于平衡,以满足无功补偿装置的轮换运行要求。

3.       因系统原因长期不投入运行的无功补偿装置,每季应在保证电压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一定时间,对设备状况进行试验。电容器应在负荷高峰时间段进行;电抗器应在负荷低谷时间段进行。

4.       对强油(气)风冷、强油水冷的变压器冷却系统,各组冷却器的工作状态(即工作、辅助、备用状态)应每季进行轮换运行一次。将具体轮换方法写入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5.       对GIS设备操作机构集中供气站的工作和备用气泵,应每季轮换运行一次,将具体轮换方法写入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6.       对变电站集中通风系统的备用风机与工作风机,应每季轮换运行一次,将具体轮换方法写入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8.8  事故处理制度

8.8.1           操巡队在接到监控中心事故处理的通知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做好所辖变电站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8.8.2           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

1.       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       理事故时,应首先恢复站用电,保证站用电系统的正常供电。

3.       尽可能的保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4.       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优先恢复重要用户的供电。

8.8.3           事故时,操巡队负责人要坚持上岗到位,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8.8.4           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迅速而正确地执行调度员指令。只有在接到直接领导者的命令以后或者在对于人身安全有直接威胁时,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8.8.5           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1.       操巡队人员巡视检查中发现变电站的设备运行异常时,应立即报告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调度及生产管理部门,并作好相关记录。

2.       事故处理时,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的将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报告值班调度员、监控中心,报告时应说明变电站名称,并冠以“报事故”,并按调度指令进行处理,如果来不及等待调度指令时,应一面处理,一面向调度作简明报告,事故处理完毕,再作详细汇报。

3.       为了防止事故扩大,现场值班人员在紧急情况下,不须待调度指令,可自行处理的项目如下:

(1)    将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设备停电。

(2)    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3)    当站用电全停或部分停电时,恢复其电源。

(4)    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或空气开关跳闸)时,可将有关保护短时停用,以便更换保险(或试送空气开关)。

(5)    确认断路器系误跳闸时(系统联络线断路器除外)可将断路器立即合上,事后向调度员汇报。

4.       处理事故时,本单位分管领导人有权对当班的值班负责人发布指示,但不得与值班调度员的指令相抵触。

5.       事故处理可以不填写倒闸操作票,但应谨慎操作并做好记录,启动录音,复杂的处理操作应事先填写操作步骤。

6.       如果值班人员不能与值班调度员或监控中心取得联系,应按照操巡队现场运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应尽可能的与调度或监控中心取得联系。

所谓不能与调度员或监控中心取得联系系指各种通讯设备均失效或值班调度员或监控中心没有时间和值班人员联络。

7.       电气设备停电后,既使事故停电,在未做安全措施之前,人员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8.       110KV及以上开关跳闸,操巡队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做好各种相关记录

8.8.6           除上述规定外,变电站发生事故及异常时,应按调度规程、操巡队现场运行规程等相关规定中有关事故异常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8.9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8.9.1运行中的变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认真做好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是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

8.9.2设备缺陷分为三大类:

1.       危及缺陷:凡严重威胁运行,如不及时处理,即会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的设备缺陷。

2.       严重缺陷:凡威胁安全运行,从其发展趋势看,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事故和设备损坏的设备缺陷。

3.       一般缺陷:凡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虽目前对安全运行无直接威胁,但如长期不处理,则有可能发展成严重缺陷的设备缺陷。

8.9.3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危及缺陷,操巡队领导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它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处理。

8.9.4操巡队领导应经常检查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尽快督促处理。

8.9.5设备修、试、校中发生或发现的设备缺陷也应做好详细记录。

8.9.6操巡队每月填写设备缺陷汇总表上报变电运行中心。

8.10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8.10.1       变电站设备除按有关专业规程的规定进行试验和检修外,还应进行必要的维护工作。

8.10.2       应结合本地区气象、环境、设备情况、运行规律等制定维护计划。

8.10.3       对运行维护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的具体意见,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并督促尽快解决。

8.10.4       维护项目及检查周期

1.       安全用具每月一次。

2.       各种仪表、备品备件、消耗性器材每月一次。

3.       照明系统每月一次。

4.       消防设施每季度一次。

5.       电缆沟防火墙每季一次。

6.       防汛设施在汛期每周一次,非汛期每季一次。

7.       变电站空调、通风和给、排水系统每月一次。

8.       防小动物措施每周一次。

9.       防误闭锁装置每月一次。

8.10.5       完成其它专项维护工作。

8.11  设备验收制度

8.11.1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8.11.2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设备验收,均按部颁及有关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新投入系统运行设备,必须进行交接试验,各项交接试验指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系统运行。新建、扩改建竣工验收,施工部门应向变电站移交有关资料,包括设备制造厂说明书、设备出厂试验记录、安装竣工图纸、安装记录及试验报告。

8.11.3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操巡队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应由操巡队负责人与施工检修单位共同商定。

8.11.4 大小修、预试、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无疑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8.11.5 开关检修完毕,特别是保护回路进行了工作的,必须经操巡队遥控断合正常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8.11.6 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系统急需投入运行时,需经市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8.11.7 验收时要注意图纸、资料的收集。验收时应详细询问检修、试验人员的检修内容、项目、地点。孔洞封堵应详细检查。

8.11.8 新安装、大修后的配电装置,防误闭锁装置必须完善,否则不得投入运行。

8.11.9 试验报告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审定和管理。对试验结果不合格的设备应纳入缺陷管理或采取应对措施,报告操巡队领导和变电运行中心生技科。

8.12  运行分析制度

8.12.1 运行分析工作主要是对变电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止事故措施。

8.12.2 操巡队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运行分析,由队长主持,全面分析所辖变电站的运行情况,并记入运行分析记录簿。

8.12.3 运行分析分为综合分析、专题分析两种。

1.       综合分析每月一次全面分析所辖变电站安全运行、经济运行、运行管理,找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因素,可能存在的问题,针对其薄弱环节,提出实现安全、经济运行的措施。其主要方面如下:

系统接线方式;保护装置的配备;设备完好率;保护、断路器正确动作率;两票合格率;设备事故、障碍、异常;重大缺陷;试验数据、仪表指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设备运行可调小时;最大、最小出力;耗能指标;电压质量;母线电量不平衡率;培训情况;记录的填写;资料的管理;文明生产等。

2.       专题分析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针对上述某些问题,进行专门深入地分析。

8.12.4 运行分析活动应记入专用的记录本内,要记录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活动内容,必要时中心分管领导及总工程师应参加。

8.13  培训制度

8.13.1       操巡队的技术培训工作由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

8.13.2       操巡队应建立技术培训档案。值班人员的各种考试成绩均要归档备查。

8.13.3       每月月底,应根据值班人员的业务能力,立足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下月度培训内容。

8.13.4       培训工作的内容:

1.       掌握一、二次设备的接线和相应的运行方式。

2.       掌握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技术参数和设备布置情况。

3.       掌握设备缺陷分类和定性标准,能审核设备检修、试验、检测记录。

4.       掌握各级调度、运行维护、安全生产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       掌握操巡队现场运行规程,保证倒闸操作的正确性。

6.       掌握各种操作流程、事故处理流程及缺陷处理流程。

7.       掌握各级调度、运行维护、安全生产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以及检修、试验、继电保护规程的有关内容,正确执行各种规程和规章制度。

8.       熟练掌握倒闸操作技术。

9.       掌握变压器并列条件、系统并列条件和操作方法。

10.    能熟练正确地进行事故处理。

8.13.5       每年进行定期的规程考试(包括安全规程、运行规程、调度规程考试)。

8.13.6       定期业务技能培训

1.       技术问答:每月每人两题。

2.       事故预想:每月每班不少于一次,由值班长负责,队长或技术负责人监督指导。

3.       反事故演习:每月定期举行反事故演习,演习由队长主持,技术负责人作技术指导,安全员作现场安全监督,除演习人员外,其他人员到现场观摩,并集中评议。

4.       技术讲课: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队长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开展技术讲课,可指定有一定经验的值班员或邀请其它部门技术人员讲授。

8.13.7       根据系统近期事故、设备变更等情况,不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及反事故演习。

8.13.8       新上岗人员培训、考试

1.       新上岗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经《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襄樊供电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实施细则》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现场参与工作。

2.       班组必须为新上岗人员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学习期间应每月进行测验,分阶段进行考试。

3.       新上岗人员岗前培训一般不少于半年。

4.       新上岗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且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担任正式值班工作。

8.13.9       新变电站投运前培训、考试

新建变电站操巡队应在投产前组织培训,学习现场规程,投运前所有运行人员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8.14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8.14.1       防误闭锁装置运行管理

1.       防误闭锁装置是杜绝误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电网设备安全的重要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设计、施工、投产。防误闭锁装置的选型、程序设计由安保科负责制定方案(其中微机硬件的选型必须有生产维护中心参与),报中心领导批准。完工后,由安保科组织验收。

2.       防误闭锁装置运行状态必须纳入交接班内容进行交接班,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巡视及缺陷管理应等同主设备,闭锁失灵装置必须挂牌运行,且必须在一个月的周期内消除缺陷。闭锁失灵设备必须实行操作前隔离制度。对闭锁失灵设备进行操作,必须报告安保科,由安保科报告中心领导到场监督。防误闭锁装置不能随意退出运行,防误装置的停用应有申报手续,经市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中心分管生产的领导或调度值班员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运行。

3.       运行操作中防误装置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站负责人,未经调度值班员或中心分管生产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已投运的闭锁装置退出运行或解锁。判断闭锁装置可以退出运行或解锁的前提必须是闭锁装置本身或闭锁回路本身故障而非倒闸操作程序问题。

4.       所有运行人员应熟悉防误装置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到“四懂二会”(即懂得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和操作程序;会操作、维护)。新上岗的运行人员应进行使用防误装置的培训。

5.       防误装置的维护、检修工作必须明确责任、落实到班组,各变电站技术负责人(或副站长)为专责人,负责技术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生产维护中心为微机闭锁装置中微机硬件的维护部门,负责硬件维护管理工作。二次回路接线、锁具状态检测器等以及成套高压柜防误机构联锁安装检修由修试人员负责。

6.       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的微机主机光驱、软驱、应予以拆除,USB接口应封存。需要恢复时必须由厂家专业人员或生产维护中心工作人员恢复,工作完毕后应及时还原原运行方式。装有五防程序的微机上禁止装其他程序。

7.       电脑钥匙平时应妥善保管,电池电量充足,若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安保科联系厂家修理,费用各单位自理。

8.       防误闭锁装置的逻辑关系:投产前、升级后由安保科组织验收;日常维护由各站负责,安保科监督。变电站每半年应进行一次逻辑关系检查、校核,并建立相关记录。

8.14.2       解锁钥匙(包括跳步钥匙)的管理

1.       严格执行省市公司关于解锁钥匙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准备随意降低标准。

2.       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钥匙各变电站只能封存一把,仅供出现危及电网和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使用。其他情况下使用该钥匙,属恶性违章。其他钥匙一律由安保科保管。发现站内有第二把钥匙按恶性违章处罚。

3.       正常情况下,严禁解锁操作。

4.       防误闭锁装置失灵或刀闸检修调试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解锁钥匙或跳步钥匙的流程:

图2:微机五防解锁钥匙使用流程图

不按上述流程而直接使用解锁钥匙属恶性违章行为。

5.       单一开关的操作(包括事故后的开关复位)必须模拟并使用电脑钥匙,禁止用解锁钥匙或跳步钥匙

6.       调试设备时需要使用解锁钥匙,不准将钥匙交与修试人员使用,必须由当值运行人员全程掌握。

7.       解锁钥匙必须实行闭环管理,使用时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填写申请、审查和批准单)和录音,确保使用流程规范和具有责任的可追索性。

8.       要将高压柜门程序锁当做五防装置同等管理,严禁不按规定开锁。

9.       非设备问题,强行撬锁者,开除工作籍。

8.15  无人值班变电站钥匙管理制度

8.15.1 操巡队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钥匙应集中放置操巡队本部,由操巡队统一管理。每把钥匙应有三套,一套供值班人员工作、巡视、维护时使用,另外两套备用。

8.15.2 无人值班变电站钥匙应包含变电站大门、主控室大门、高压室、站用电室、蓄电池室、电缆室、安全工具室、材料室、防汛器材室、泵房等各类房间钥匙。

8.15.3 无人值班变电站钥匙根据不同变电站进行分类摆放,每次使用完毕后应放置在固定位置,定置摆放并与编号对应。

8.15.4 值班人员在使用钥匙时应对钥匙的站名、领用时间、人员进行登记。并在交接班日志中注明。

8.15.5 值班人员在每次交接班时,必须对钥匙进行检查交接,凡因不履行交接手续造成钥匙丢失,在哪个班发现,就对哪个班考核。

8.15.6 变电站钥匙变更后,应及时进行补充备置,以备生产正常使用。

8.15.7 若因管理不善,造成钥匙丢失或不能使用,而影响安全生产正常进行的责任者加重处罚。

8.16  安全保卫制度

8.16.1       变电站为电力生产重地,非本操巡队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8.16.2       变电站大门及设备区、控制室、高压室大门正常时应上锁,需开门时,应随开随锁。

8.16.3       装有防盗报警系统的变电站应定期检查、试验报警装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时汇报处理。

8.16.4       严禁随意关闭防盗报警装置。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有可疑人员擅闯变电站,应立即通知保卫部门。

8.16.5       变电站的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每日必须对变电站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汇报。

8.16.6       节假日、或有重要保电任务期间,要加强对设备区的巡视和保卫工作。

8.16.7       非本操巡队人员进入变电站应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变电站。

8.16.8       变电站的安全保卫人员在没有操巡队电话通知时不得允许任何人进入变电站。

8.16.9       值班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大门、围墙等设施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

 

8.17  操巡队应具备的规程制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         变电站运行导则

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7.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8.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9.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1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11.     输变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12.     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3.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

14.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15.     国家电网公司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编制导则

16.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标准

17.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9.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运行规程

20.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监督规定

21.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防雷工作管理规定

22.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及实施细则

23.     国家电网公司专业技术监督规定(试行)

24.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

25.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26.     国家电网公司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及其释义

27.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28.     国家电网公司预防输变电设备事故措施

29.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价标准

30.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2.     输变电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

33.     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34.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35.     各级调度规程

36.     操巡队人员岗位职责

37.     无人值班运行管理制度

38.     两票管理制度

39.     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40.     交接班制度

41.     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42.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43.     运行分析制度

44.     设备验收制度

45.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46.     培训制度

47.     事故处理制度(预案)

48.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49.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50.     无人值班变电站房屋门锁管理制度

51.     现场运行规程(监控中心运行规程、各站运行规程)

8.18  操巡队应具备的技术档案资料

1.       所辖各站典型操作票

2.       所辖各站相关的应急预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       所辖各站设备台帐

4.       所辖各站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

5.       所辖各站设备评价报告

6.       所辖各站设备修试校报告

8.19  变电站现场应具备的技术档案、图纸

1.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2.       变电站设备说明书、合格证

3.       变电站设备出厂试验记录

4.       变电站工程竣工(交接)验收报告

5.       变电站竣工图

6.       变电站典型操作票

7.       变电站事故应急预案

8.20  操巡队应具备的常用图表

1.       所辖变电站主接线图

2.       所辖变电站保护配置图

3.       所辖变电站直流系统图

4.       所辖变电站直流空开配置图

5.       所辖变电站站用电系统图

6.       所辖变电站排水系统图

7.       所辖变电站接地网系统图

8.       所辖变电站消防设施系统图

9.       所辖变电站房间定置图

10.    所辖变电站设备巡视路线图

11.    所辖变电站火灾事故疏散图

12.    所辖变电站事故照明及生活照明系统图

13.    所辖变电站鼠药布置图

14.    所辖变电站主变分接开关档位表

15.    所辖变电站重要线路限流表

16.    黄冈供电公司“五种人”名单

17.    变电运行中心生产指挥系统联系图

18.    变电运行中心工作流程图

19.    所辖变电站保护配置图

8.21  操巡队应具备的记录

8.20.1 操巡队应具备的记录

1.       运行日志(生产管理系统)

2.       断路器动作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3.       操作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4.       定期切换试验记录(纸质或电子)

5.       高频通道测试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6.       一、二种工作票登记(生产管理系统)

7.       二次回路工作记录(纸质)

8.       操作票记录(生产管理系统及纸质)

9.       断路器跳闸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10.    设备检修、试验记录(纸质)

11.    设备缺陷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12.    设备巡视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13.    运行分析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14.    设备测温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15.    安全活动记录(电子和纸质)

16.    培训记录(电子或纸质)

17.    反事故演习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18.    操作指令票、综合指令票、口头令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19.    电容投切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20.    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停用记录(纸质或电子)

21.    事故、障碍和异常运行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22.    故障录波器动作记录(纸质或电子)

23.    工作票(生产管理系统及纸质)

24.    运行分析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25.    接地线(地刀)装拆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26.    保护定值调整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27.    安全工具试验记录(纸质)

28.    设备清扫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8.20.2 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的记录

1.       微机闭锁装置紧急解锁钥匙使用记录(纸质)

2.       变电站进出人员登记簿(纸质)

3.       工作许可牌出入库登记(纸质)

4.       安全工器具进出库登记(纸质)

 

流程图
9.1  操作流程

调度应将操作任务首先发送到监控中心,属监控中心操作权限内的任务由监控中心负责受令操作并汇报调度和通知操巡队,其它按照操作权限分发到相应的操巡队。

操巡队应在计划操作前做好相关准备,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及时向调度汇报、告知监控中心,在工作现场直接接受调度指令执行操作,操作完毕后汇报调度及监控中心。

图3 口头令流程图

图4 操作指令流程图

9.2 事故处理流程

发生事故时,监控中心根据综自信号进行事故初步判断并汇报调度,按调度指令或事故处理规程进行处理,同时通知操巡队到现场,操巡队在现场检查故障设备和信号,将事故情况汇报调度及监控中心,并在现场按调度指令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完毕后汇报调度及监控中心。

 

图5 事故处理流程图

9.3 设备异常处理流程

监控中心发现设备异常报警后,立即汇报调度并通知操巡队到现场检查处理。对于操巡队不能处理的设备异常,操巡队应及时向调度、变电部生产技术部及监控中心汇报。

图6 设备异常处理流程图

9.4 工作票流程

    检修试验单位按规定填好工作票,一种工作票提前一天送达,二种工作票当天送达,联系操巡队收票,并做好准备,非计划工作或临时工作由操巡队在现场向调度办理相关手续。工作完成后由操巡队向调度及监控中心汇报。

图7 工作票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