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第四季死了多少人:恢复高考三十年的思考:高考应当民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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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高考三十年的思考:高考应当民营化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心溪雨 于 2007-06-14 09:58:43.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高考应当民营化
         今年是高考恢复三十周年,高考成了每年重要的一项社会事件,有关高考作弊的问题,有关高考引起的“应试教育”问题,都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以至有不少人提出废止“高考”。一个人热爱文化,渴望受教育,可以讲是人之常情,从中怎么能有什么腐败问题呢?又怎么和强制性的“法”联系在一起呢?又怎么考试与“国家机密”联系在一起了呢?一个人去某个学校读书,和其他人的利益怎么能挂上钩呢?文化是和相互谦让、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相连的;在教育上所以产生腐败,不能保持自己的“洁身自好”,细分析一下,是我们把“考试”与一个人获取物质利益联系在一起,于是造成了社会很多矛盾,环环相扣,同时还产生了“应试教育”这样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而所以有这个联系是政府权力对教育错误干预的结果。
        教育无论从受教育者是为了掌握一种技能来讲;还是从中得到精神享受、得到道德品质的修养来讲;都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一个人希望上大学,受高等教育,这是不应该受到阻止的,是应受保护的。国家权力机关出面设立入学“门槛”(无论是今天的高考录取分数线,还是过去的“政治”出身),允许一部分人上,不允许另一部分人上;同时限制民营教育发展,对高校招生人数进行“计划”;这都是政府部门不能去做的,是一种“违宪”的做法,值得我们深思。
         高考制度人们津津乐道的是对人才的选拔,而真正的人才是在实践中、在自然淘汰中产生的,怎么能有一个统一标准呢?“人才”通常只带有专业性,而很少有人们所渴望的“通才”。挑选自己学校需要的人才,是这个学校的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政府是不能越俎代庖的。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人人平等”,作为一个政府机构,怎么能在人群中划分“精英”和“普通人”呢?反过来,如果考试真能分出人之间的智力、能力来,这种考试更不能举行,这样一来全国好的区域(如城里)将人才济济,相互自耗;而贫穷之地(如农村)则愚昧更甚,更加落后,这种状况无疑将使整个社会倒退。几十年的高考制度,实际上在悄悄掠夺农村的文化资源,是造成农村文化落后,经济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
         至于高校少,适龄青年人多怎么办?这个矛盾要交给各个高校自己解决,自己去设立各自的入学“门槛”。我们弄清了教育的本质,“高考”何去何从就很清楚了。即用“考试”作为选拔学生的手段,这是符合教育规律的。但如果国家用“权力”来做这件事,就完全错误了,也是不必要的。政府来办一件事,很容易走向极端。俗话讲 “真理再向前迈一步,就成了谬误”,这是一个简单的常识。三十年前,在当时特定的条件下,恢复高考是很正确的,但在社会逐步走向正轨时,就应该以教育规律来规范高校招生方法。今天“高考”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上上下下关注高考,正是因为这是政府组织的每年一度的“选拔人才”。
         “考试”作为一种教学手段是辅助性的,在它的背后是一种“不信任”,是一种被动的教学手段,不是一个值得大加赞赏的事情。今天高考组织者提出要对学生建立“诚信档案”,这是毫无意义的。首先一个学生从入学的第一天起,负责教育的学校和教师就有责任对他的学习情况、为人处事作出记载和评价(应试教育盛行使得这项重要的工作被忘掉了)。一个人的“诚信”是日积月累的,怎么在高考时才想到呢?这种“一考定终身”的做法严重影响着各级教育的效果,剥夺了学校和教师判断是非的权利。学生可以不顾自己平常的“言行”,只要一次“考试”过关,一好百好。当政府用高考对一个刚成年的学子作出评价时,大中小学的教师也就用各种考试来评价学生,顺理成章地丢掉了对学生的教育责任心,这是“应试教育”对教育产生的最大危害。社会风气到了公开出售作弊工具时,不是普遍将考试作弊认为是羞耻时,考不考试已经没有意义了。这种情况下怎么能有素质教育呢?最近网上有一段所谓的“辱师门”录像,那里的学生对自己行为完全没有“顾及”,学校对学生没有一点“威慑力”,教育到了如此状况不值得我们认真深思吗?社会的“诚信”多数属于道德的范畴,不是“法治”可以解决的,“诚信”的存在是以“信任”作为基础的,当社会缺少“诚信”时,作为强势的政府和教育的主体学校应当首先作出“宽容”的姿态,在考试这个问题上就应该大大降低对“考试”的重视度,而重视基本做人的道德。考试监考只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今天高考场上甚至安装了通信干扰仪,短时间剥夺了人的通信权利,为了评判一下同龄人文化学习情况,如此做有意义吗?高校招生由各学校自己去解决时,招生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作弊)则根据自己学校的纪律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如果在大中学校都找不到“诚信”,在文化教育领域都没有“信任”,能指望社会有诚信吗?能指望社会和谐吗?
           至于具体高校的招生这里提出三个改革措施。
           1. 成立考试公司
          “考试”对促进学生学习还是有一定的意义,高校也需要对求学者在继续学习的能力上有个基本评价,同时在这方面存在巨大的“产业”价值,各地的招生办可以从行政系列分离出来组建“考试公司”,它的宗旨就是通过考试对同龄学生做出客观的评价,对学校教育和招生提供考试服务。考试时间、内容、学科由公司和高校与中学协商确定。一个学生可以有(应是自愿的)考试公司作出的成绩评价,同时学校也应综合对学生作出一个评价,高校就可以凭这两样录取。公平是考试公司的生命线,出现作弊应按“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对待,处以重罚,甚至令其“破产”。为了使考试公司不断提高其质量,要避免出现垄断,可以有多个考试公司,供高校和中学选择。考试公司给出的考试成绩不再有“权力”的意义,不过是一种中介服务性质。
          2. 高校直接向中学分配名额,中学依据自己毕业生的考试成绩公开向上推荐,直接录取。
         现在无论高校还是中学发展都比较成熟了,信息传媒也比较发达,彼此可以建立较紧密联系,直接录取是完全可以做到的。高校分给中学的名额可以依据该中学在自己大学就读的人数来确定。同时大学可以通过对该中学学生进校后学习情况调整来年分给中学的名额。高校应将自己学生学习情况向社会披露,在表彰学生时要表示感谢这个学生的母校。这种做法将极大促进中学教育质量的提高,应试教育的现象很容易不攻自破。如果出现不公的现象,高校可以减少甚至取消分配给该中学的名额,这将对一所中学是严重的打击,任何一所负责任的中学是不会去从中舞弊的。同时每个中学教师和管理者都要建立“诚信”档案,而不是仅给学子设立“诚信”档案。这样才抓住了整个社会诚信的基础、社会风尚的基础。为了让学子和社会上所有的人都有选择上学的机会,各高校也可将一定的名额放在社会上,凭自荐和考试公司提供的成绩协商录取。
          3. 取消对高校招生的计划,大力发展各种民营学校。
         上学是好事情,无论是自费上学,还是投资办学,国家应当大力鼓励和扶持。从经济角度上缓解上高校的“供求”矛盾。
         总之,把招生的自主权真正交给大中学校,大学会想方设法招到优秀学生,中学也会为培养真正的优秀学生而努力。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任何一个年轻人希望受到高等教育都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