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时间要求:不要拿“保护伞”当挡箭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02:52:45

不要拿“保护伞”当挡箭牌



文/菁菁远山



在一个无法无天的时代,必然是一个挡箭牌乱飞的时代。最近,一个软塌塌仅能遮风避雨的东西也派上了用场,充当了挡箭牌的角色。据《人民日报》报道,青岛市公安局在本月21日通报了有关“聂磊涉黑案件”的侦破情况,并强调该局正协助和配合纪检、检察机关严肃查处青岛市公安队伍中涉及违法违纪和“保护伞”问题。这里的“保护伞”颇值得商榷,有轻描淡写之嫌。当然,我承认青岛警方打黑的决心是坚定的,但这涉案的14名公安民警仅仅是“保护伞”的问题么?

从青岛警方的措词上看,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妥,根据中国《刑法》第294条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描述,其中的一条是:“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也许这就是“保护伞”的由来。但黑社会组织毕竟是一个同主流社会相对抗的非法的地下社会,从“聂磊涉黑案件”披露出的情况看,参与人员之广和涉案之深是空前的,而且也仅限于查实和披露的部分,可见,这14名公安民警有些已经成为彻头彻尾的黑社会了。而当他们成为黑社会成员时,他们的“保护伞”的性质就不仅是某个官员,这就说明警界也在某种程度上黑社会化了,这真是难以想象的东西。

这个案件的主角本是一个三进三出的小混混,但每次以良好的表现得到优待,他失去自由的时间仅及其应得的一半。此后,他经历的十多年辉煌却是被一个偶然的事件所打断的,这很附合果戈理的逻辑:“上帝要让一个人疯狂,一定会先夺走他的理智。”当然,他也许遵循的是中国的逻辑,那就是:“英雄之道 先狂后亡”。当然,这种狂是一种致命的狂妄。

2010年3月27日至28日,由国际泳联举办的“李宁杯国际跳水系列赛”在青岛举行,前来参加比赛的国内外运动员,均被安排入住颐中皇冠假日酒店。而就在前一晚,青岛市高层在该酒店宴请参赛运动员及来宾时,该酒店的夜总会发生了一起20多名拿着刀具的男子差点将保安砍死的事件,这个轰动性的事件居然是聂磊集团操控下的卖淫集团与该处发生摩擦后的报复行为。看来,聂磊的下场确实会让天下的小蟊贼们扼腕叹息了,这种豹子胆确实是闻所未闻的。从另一个角度上看,聂磊们平时的张狂是难以想像的。

“穷不和富斗,富不与官争”,这是长期生活在权力社会中的中国百姓总结出来的经验,但聂磊们也许没有这种经验,在一个国际性的赛事上让高层们当面出丑,可见他们已经觉得这青岛已经被他们拿下了。当然,事实也提供了一个佐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在青岛,聂磊就是地下组织部长,很多人甚至公检法系统内的,都要找聂磊调动工作。这些年,聂磊团伙在青岛犯的事儿不少,但都没有怎么样。”

“冰冻三尺,非一是之寒。”一些非法与合法的暴利行为,咸集于“聂磊公司”的门下,这种能量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而据《新世纪周刊》的报道,原青岛市公安局长王永利也被有关部门“约谈”。青岛的公安系统确实让人产生联想,2000年初,公安部发现青岛市“黄、赌”情况严重,并在6月29日派出治安行动队,赶赴青岛。不料,青岛市公安系统内部有人向目标通风报信,行动失败。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严厉追究下,山东省公安厅和青岛公安局经调查后,称是该市四方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伟向有关夜总会泄密,于是将该副局长“革职”并开除党籍。同年8月,万国忠也“引咎辞职”,不久自杀。

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如果这种权力发生了质变,整个权力系统就会发生变化,国家的性质也随之发生改变,这是值得居庙堂者认真思忖的东西。黑社会是令人厌恶的东西,而做为惩治和打击他的机关与其沆瀣一气甚至自身都黑社会化时,这个社会是极端可怕的,但这样的现象却已经或正在发生。

归根结蒂,“聂磊涉黑案件”揭示出的社会现实是现实体制决定的,公安权力的过大与社会监督无法落实是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如果解决它就必然建立分权制衡的公安权力并将社会监督落到实处,否则不仅黑社会久打不绝,而其本身也会沦为隐形的黑社会。

事实上,“聂磊涉黑案件”并非一个特殊现象,它在目前的社会中极具标本意义。因此,我们在打掉一个黑社会时,有关部门对其背后牵涉到的干警们不能一个“保护伞”就万事大吉,这样做不过是为自身存在的严重问题做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