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无线刷卡机:古代中国经济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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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经济的几个问题

任世江

(《历史教学》编辑部,天津300051)   

[关键词]精耕细作,土地私有权,抑商政策,资本主义萌芽,明清经济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0457-6241(2007)04-0059-07   

       看易中天、于丹的电视讲座,总有一个念头:假如让他们讲讲古代中国的经济,能不能绘声绘色、引人入胜呢?政治和思想文化都离不开人的故事,但经济讲的是概况和现象,比较枯燥。要使高中生对古代经济产生学习兴趣,就要研究哪些内容贴近他们的经验,使他们容易理解;学起来津津有味,才能真正进入理性思维。要达到这种程度必须精选学习内容,突出主干知识,教学中进行恰当的联系和比较,提出学生能够思考的问题。现在,几种版本的高中新课标教科书古代经济这个专题的内容差别似乎最大。古代农业岳麓版写了3课,人教版和人民版只用了1课;土地所有制岳麓版说有三种,人教版和人民版基本意向是两种;人教版、岳麓版介绍了明清资本主义萌芽,人民版则使用“部分学者认为有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这一说法;岳麓版认为明清经济发展到一个新高峰,带有向工业文明演进的趋向,人教版认为明清的重农抑商政策不仅阻碍工商业的发展,而且强化了自然经济。细节内容的差异就更多了。本文拟从时代性的要求,讨论教学内容的选择角度;联系学术研究的成果,讨论这一专题的基础性知识。

古代农业的耕作技术与耕作方式

       世界上的文明古国不只有中国,但是,唯有中华文明始终没有中断过。古埃及、古巴比伦都在公元前就被异族征服,印度河流域的哈帕拉文化也在公元前销声匿迹。古希腊、古罗马有过辉煌,但也被蛮族取代,西欧更多地继承了日耳曼人的传统。为什么中华文明能够传承不息呢?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农业技术的发达使农业基础超常稳固,应该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精耕细作毫无疑问是古代中国农业技术的特点。这是古代中国农业强大生命力的来源。古代农业强大的生命力正是中华文明得以持续发展的最深厚的根基。
  从原始农业开始,中国农业就有自己的特色。粟和水稻是我国北方和南方土生土长的品种。小麦源自西亚,从新疆传入中原。西周时我国已种植小麦。李根蟠先生在《中国古代农业》中说:小麦最早叫“来”,甲骨文的“来”还表示“行来”的意思。玉米是中南美洲的品种。西亚、中南美洲和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是世界三个主要的农业起源中心。
       粟是从狗尾草培植而来的。粟,古代也叫稷,俗称谷子,脱壳后叫小米。商周时主要的农作物还有黍(黄米),中学一般不介绍。粟在唐代以前一直是北方大众化的粮食。人们常引李白的诗“只有数斗玉,不如一盘粟”,说明粟是当时人的主食。粟的外壳坚硬,防虫防潮,可储存几十年不坏。唐初,租庸调中的“租”规定要交纳的也是粟。中唐实行两税法,夏税征收小麦,说明小麦种植很普遍了。小麦自春秋以来不断被推广,汉代发明石转磨后将小麦磨成粉,可以做成各种精细可口的食品,促进了小麦的大面积种植。汉代时面粉做成的食品通称“饼”,馒头叫“蒸饼”,面条叫“汤饼”。《水浒传》里说武大郎卖“炊饼”,炊饼也是馒头。到宋代,小麦取代了粟的地位,成为仅次于水稻的主要粮食作物。高粱起源于非洲,最初在我国西南民族地区种植,宋元时开始成为黄河流域的主要农作物之一,进一  步排挤了粟的地位。
       南方始终以种植水稻为主。随着人口的南迁和江南的开发,水稻产量猛增,同时,江淮和华北也种植水稻。唐代已出现南粮北运的现象。宋代,南方稻田大量增加,水稻在全国成为第一位的粮食作物。
       中学历史以主要农作物为线索分别讲述耕作技术就清晰了。粟、麦是旱地栽培,水稻是水田种植,这是两个技术系统。旱地栽培在欧洲中世纪还是用撒播的方法,没有中耕。我国西周时期,北方农业已出现垄作法,将作物种在垄上,叫条播,这样可以加深耕土层,提高地温,应对旱涝,提高产量。有了垄才有中耕,《齐民要术》特别总结了中耕技术。耕田和中耕是旱地精耕细作的两个重要环节。但是,有学者认为,西周实行的还是休闲制,耕地不是连年播种,三年中必有撂荒休闲一至二年,以养地力。战国至西汉,垄作条播逐渐普遍,连作制代替了休闲制。西汉时,赵过推行“代田法”,实行垄与沟轮换耕种,这样使土地每年都得到充分利用,又可以使地力得到恢复。一块田亩连续播种而田内轮休,这是中国农业的一大特色。英国推行垄作是在17世纪的“农业革命”时期,比我国晚两千多年。为了保持地力、增加产量,战国时农民就用肥汁拌种,同时施用粪肥、绿肥和草木灰。施肥技术也是中国特色。用地与养地结合,使“地力常新”。西欧到10世纪某些庄园才懂得施肥,晚于中国1200年。西汉时,北方小麦与粟轮作,三年两熟。南北朝以前,北方精耕细作的技术体系已经形成了,而南方到唐宋时,水田耕作技术才普遍精细化。
       水稻是百越族的先民从野生稻驯化而来的。推动水田耕作精细化的关键技术是育秧移栽。在魏晋南北朝时,南方的水稻生产还是粗放的耕作,隋唐时才普及育秧移栽,从而为双季稻和稻麦连作复种提供了条件。有的教科书忽略了水稻育秧移栽技术,是不全面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有报道说,我国派农业技术人员支援非洲,传授的还是育秧移栽技术。
       耕作技术的发展伴随着工具的改进和定型,南方也晚于北方。两汉是我国农具发展的黄金时代,传统农具都出现在这一时期。铁犁牛耕之前须讲耒耜,铁犁牛耕之后的专用工具以耧车最为典型。据《齐民要术》记载,魏晋南北朝时期专用农具已超过30种。唐代江南发明的适应水田耕作的曲辕犁,与满足育秧移栽整地要求的水田耙、耖等工具,形成了水田耕作的系列农具。旱田的耕作技术中心是抗旱保湿;水田则是烤田(排水干田)、排灌。传统农具到上个世纪中期仍在农村广泛使用,变化不是很大。现在也没有绝迹。
       耕作技术的先进性用亩产量加以证实最有说服力。确切考证历代亩产量是很困难的。蒙文通等人做过研究,吴慧有一本专著《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王家范认为,推算亩产量所依据的史料大都出自官僚士大夫记录的个案,准确性和普遍性都存在不少问题,高产、平产、低产之间的差别甚大。另外,文献记载产量大都用体积单位,不同品种单位体积的重量也不一样,还要分清古代不同时期的计量单位,再折算成今天的单位,问题很多。王家范先生估算的数字是:战国时粟的亩产量大约将近今天的80市斤,西汉时提高到93市斤,高产田能达到117市斤。而1938年陕西一省的统计,粟的平均亩产也只有115市斤,1949年为130市斤。(吴慧先生估算,西汉末粮食亩产达到264市斤)。唐宋时,粮食一般亩产大约达到200多市斤,明清大约达到400多市斤(吴慧先生的估算是367市斤),高产田能达到500多市斤(《中国历史通论》)。记得上个世纪70年代,黑龙江的亩产量是200多市斤,提出“过黄河、跨长江”的口号,那时,华北、江南的亩产量大致400市斤、800市斤。可见古代粮食亩产量已经不低了。须知,古代主要依靠人力和粪肥增加产量。
       耕作技术与耕作方式有因果关系。曲辕犁增强了劳动者个体独立操作的能力。同时期西欧使用带轮的重犁,比较笨重,一个人就干不了。自商鞅变法以来实行的编户制度以户收税,强令成年男子分户,这也是形成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耕作方式的原因。
       讲古代农业的耕作技术与耕作方式有两个问题高中生也可以思考。一是有关国情问题。王家范说,按现在的亩计算,公元2年我国的耕地总数为5.7亿亩;1888年为9.1亿亩;这与人口增长的数字极不协调,人均耕地从14亩减少到2亩左右。我国与欧洲的国土面积大体相近,但欧洲适于耕作的平原面积为100亿亩,为我国平原12亿亩的8倍多。1979年我国的耕地面积为15亿亩,已包括山地丘陵的利用。其中高产田仅有4.8亿亩,低产田则有6.1亿亩。从西汉末到清末,虽然历代不断开拓耕地,但总体上增长的幅度并不大,这说明耕地退化的现象也十分严重。从历史上看,黄河流域耕地的开拓到西汉时已达到合理开发的“临界点”;南方耕地的开发则在两宋时期临近“合理开发”的边界。如果我国人口增加到15亿,人均耕地可能不到1亩,保护现有耕地就更为重要了。(现在已将保护耕地提高到“粮食安全”的高度。)让学生了解这些是不是更有意义?
       二是如何看待小农经济。精耕细作的实现是以个体家庭经营为基础的。赞扬精耕细作就不能不承认小农经济的先进性。实际上,在古代很长时期小农经济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先进的。欧洲中世纪绝大部分时间都是以劳役地租为主,而中国古代前期劳役较重,实行租庸调制以后渐以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为主。实行实物、货币地租促使农民更多地关心提高亩产量,力求有更多的剩余产品,因此有一定的生产积极性,劳作更精细、也更辛苦。明清时,租佃制普遍实行,江南一些地方地主还赋予佃农永佃权,佃户租佃的土地可以传给后代,地租也相对固定,岳麓版教科书说佃农也有增产的积极性是正确的。因此,将经济落后的根源归于小农经济是找错了对象。现在学术研究一致认为,在现代化之前,发达国家都有一个小农经济较快发展的阶段,脱离农业支撑的现代化是不可能的。中国的问题不在于小农经济,而是皇帝、官僚统治下的赋税量太大。经王毓诠、谢天佑、王家范三位学者的计算,汉唐农民要拿出劳动总收入的50%才能完成这些负担。王安石在鄞县的调查,有百亩之田的农户日子仍然艰辛;清初尚未做官的唐甄自述有田40亩,租佃经营,生活仍然拮据(《中国历史通论》)。小地主尚且如此,佃户可想而知。小农经济的生产水平并不低,而是政府拿走的太多。小农根本没有积累,无法扩大再生产。这与西欧中世纪晚期的情况大相径庭。高度强化的政治体制制约了小农经济的发展,这种情况在明清时期更加严重。

土地制度的思考意义

       常用的概念叫封建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私有制是其主要形式。如果细分为君主私有、地主私有和自耕农私有,那肯定是以中国古代广泛存在土地私有制为前提。如果认为春秋战国时期从法律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后面介绍屯田制、均田制就不免抵牾——均田制是土地国有制的典型,还不如说“国有”“私有”并存。
  近年来有很多学者重新探讨古代中国的土地所有制问题。其中,王家范先生在《中国历史通论》中的论述比较全面而且透彻。他的观点与研究世界史的学者从西欧前资本主义反观中国,和经济学家注重产权的有关论述,大体一致。他们都跳出了“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决定所有制”的理论窠臼,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土地制度,很有说服力。我想,中学教学不必强调哪种说法正确,也不必讲那么深,但是有一点,高中生能够理解,也应该让他们思考。
       中国古代没有完整意义的、现代观念的土地“私有制”,或者说“私有产权”没有保障机制。我们常说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这与承认土地私有怎么解释?土地允许买卖似乎是私有的表现,但是,权势再大的官僚地主,只要皇帝一声令下,他的土地就被全部没收。现在惩处贪官要分清合法收入与违法收入,古代不仅没那么多讲究,皇帝的这种行为还被视为“圣明”之举。秦、汉、唐、明都有过大规模强制迁徙豪富的事情,涉及几十万人,无论他们的财产来源如何,田产一律化为乌有。农民的土地也是无论来源,都要负担国家定量的赋税和徭役。而且农民种植什么也要接受行政指令,比如明代强制种桑,说明土地的经营权也不能完全自主。私有权应具有绝对的唯一性,而中国古代是“朕即国家”,“国有”高于“私有”。私有制不发达、私有权没有保障是古代中国的特点。西欧中世纪不是这样。贝内特在《英国庄园生活》一书中告诉我们,英格兰庄园中的佃户可以通过法庭获得自由和对土地的占有权,这在相应时期的中国(1350—1600年)是不可能出现的事情。有了这种对照,外国人对中国的土地制度非常敏感。1860年来华的英国人麦高温后来写了一本书《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他谈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土地与土地法则”,至高无上的皇帝所有和缺乏保障的土地私有,都没能逃过这位传教士的眼睛。近代中国仍然漠视私有和自由,屡屡将侵害私有制视为革命行动,视“私”字为万恶之源,形成历史的集体无意识。因此,将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革”的抄家归结为一人的错误是不公平的,历史是现实的一面镜子。
       现在的实践证明,私有权在经济发展中并不是坏事,也不是能够阻挡的现象。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是历史的进步,追求正义公平和人人衣食无忧是对的,但平均主义是倒退。
       如果进一步探讨,编户制度是中学历史应该讲的基础知识。古代户籍不仅记人口,而且登记田产。自西汉以来,历代法律有专门的户籍法,但对私人土地所有权没有产权界定。上个朝代认可的地契,到下个朝代未必好使。土地使用权合法化的关键就是户籍的记载。在宋代以前,土地兼并是历代政府打击的重点。因为,兼并往往伴随着隐报,而政府通过户籍控制土地和人口,保证赋税、徭役的征发,维持帝国行政的运转。土地兼并不被国家认可的原因就在于赋税的流失。“在籍”的土地是合法的土地,无论是你自己开垦的,还是买来的。中国古代是权力决定财富。官场走马灯似的轮换,失势的官僚地主兼并的土地往往成为没收的对象。清代以前,每当中央政府财政发生危机时,大都要从清查土地寻找税源。事实上,任何私人的土地和私人兼并的土地都没有切实的法律保障。
       还有一些概念问题。通常我们说的“地主”是阶级观念的名词。究竟有多少土地算是地主?如果自己不劳动、采取租佃方式经营的都算地主,那么,笼统地说地主阶级是统治阶级,那些中小庶民地主真是冤枉。硬要在土地所有者中划出地主和自耕农的界限,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寻找实证都有困难。自耕农是一个外来概念。中国古代的农民都可以说是国家的佃户。他们的土地所有权是有限度的。他们的赋税负担是强制性的没商量。英国、法国的国王要征税必须与纳税人协商,没有“朕即国家”一说,因此才有了后来资产阶级革命前,议会与国王在征税问题上的抗衡。西欧的自耕农阶级在身份上是自由人,他们不承担国家的赋役,只向庄园主承担义务,他们“每交给领主1便士就放入自己口袋6便士。”收入的剩余率能高达20%(侯建新《转型时期的西欧与中国》)。中国古代哪有这样的阶级?用“贫者无立锥之地”这样的片语概述土地制度,则更是什么也没说清楚。能够分清的是有政治特权的官僚地主,和没权势的庶民地主。
       中学讲古代土地制度问题不能再沿袭过去的思路,与其说不清楚有几种所有制形态,还不如讲清本质特征。这样是否更符合国家对高中课程内容的时代性要求?

“重农”与“抑商”应分开

       重农抑商的始作俑者是商鞅。商鞅以重农为目的,重农的目的在于耕战,抑商只是手段。重农是后世朝代的一贯政策,抑商则并非贯彻始终。重农不见得就抑商,抑商也不是抑制、限制商业。教材给人的印象是中国古代绝大部分时间是重农抑商,其实历史事实不是这样。历史上自秦以后的朝代大都在表面上抑商,实质上是重商。将重农与抑商结合起来,归结为一种政策是现代人的总结。很多学者十几年前就指出,抑商政策事实上在大部分时间里已被束之高阁。
       商鞅变法中的抑商政策,目的是将商业的利益集中于国家之手。他大幅度提高酒、肉的税率,实行盐铁专卖,管制粮食贸易,不经批准从事商业者罚做奴隶。这些措施打击了富商大贾,增加了秦国的财政收入,保证了农业生产。抑商政策的指导思想是重官商、抑私商,但重视商业。商鞅亲自主持统一度量衡,也有保护商业运营的意义。陈长华在《抑商质疑——兼论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一文中说,秦国在商鞅变法后商业也有很大发展,说明抑商只是权宜之计,只要政治军事需要随时都可以改抑商为隆商。他进一步举证秦帝国已不完全实行抑商政策,汉武帝、桑弘羊是因为重商而抑商,打击私商,培养官商,实行官商勾结;到王安石仍是重商,通过官营商业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而南宋以后,对私人商业很少压制,更多的是官商勾结,共同牟利。他认为,古代统治者及其思想家很早就认识到商业活动的综合经济效益,以及利用商业增加财政收入;抑商思想和抑商政策“虽亦有之,但相形之下,远比重商思想和重商政策来得逊色。……抑商的法律形同虚设,重商、隆商才是历史的真相”。陈先生的论述得到王家范、林文勋等学者的支持。林立勋的论文《中国古代专卖制度与重农抑商政策辨析》,进一步说明专卖制度源于重商论,不能与重农抑商混为一谈,无意中针对了高中教科书的说法。
       现在我们是一方面告诉学生,明清实行抑商政策,另一方面又介绍徽商、晋商,和遍布全国的大小商镇网络,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抑商政策的核心内容就是抑制富商豪民,首先打击的是富商大贾,其次是抑制中小商贩的人数过多。抑商政策中,只有遏止农民经商、保障粮食生产是大多数王朝传承的政策。吴慧先生说:“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遗存的内容,仅此而已。”(《中国古代商业》)这是非常正确的判断。
  需要区别的是,苛征横敛的掠夺政策与抑商政策是两码事。名目繁多的苛捐不仅破坏正常的商业流通,同时也不会放过对农民的搜刮。掠夺政策与抑商政策在性质和效果上有根本的区别。历代统治者实质上大都重商,利用权力与商人争利,大搞官商勾结,没有权力背景的商人也很难成大气候,晋商、徽商无不如此。古代的经验,对私营商业完全抑制、排斥不行;单纯依靠不加管制不仅与国争利,而且危害百姓。现在看来大体也还是这样。
       “贱商”思想源于儒家贵义贱利的伦理观念。轻视中小商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至今仍有市场。在政府大力提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这些陈腐观念才有了根本性变化。

资本主义萌芽问题

       厉以宁的《资本主义的起源》开篇有一段论述:“应当指出,私人雇佣关系就是私人雇佣关系,它不一定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但它可以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这种转化是有条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是一个条件。如果社会生产力水平很低,被雇佣的劳动者提供的剩余产品有限,当然会妨碍这种转化。转化的另一个条件是体制原因。只有在适当的体制之下,私人雇佣关系才有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可。……即使私人雇佣关系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存在仍然只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建立的条件之一。由私人雇佣关系转化而来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要导致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同样必须具备其他条件。”目前,在历史学界和经济学界没听说还有人坚持雇佣关系就是资本主义萌芽,而中学教科书还告诉学生“机户出资,机工出力”就是资本主义现象,真让人想不通。
       2003年,仲伟民的论文《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学术回顾与反思》,追述了这个问题的由来及其理论的困惑。他说:“1939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作了经典性的阐述:‘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毛泽东的阐述奠定了今后讨论的基调。甚至可以说,随着毛泽东地位的迅速提高,共产党取得政权,以及理论的教条和僵化,此后大批学者所进行的讨论,实际上就是为了论证和注释这段我们几乎人人都耳熟能详的话。”“多年来,学者争论的是资本主义萌芽产生早晚的问题,而不是在中国有没有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中国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这是个不必争论的问题,因为领袖已经这么说过,而领袖的话在1970年代以前是不容置疑的。”由于当时在理论上还没有搞清楚什么是资本主义,因此,研究试图越过“资本主义”的概念直接对“萌芽”作出界定,于是,很多人将手工工场和雇佣关系当作“萌芽”的标志。有些我们很尊敬的前辈学者,当时竟然提出资本主义萌芽在战国、西汉就产生了。仲伟民先生认为:“中国没有发生资本主义,这是中国的历史事实;既然没有,又何必苦苦寻找子虚乌有的‘资本主义萌芽’?对此,今天的史学工作者已是心知肚明,无须多说。”仲先生过于乐观了。看看高中教科书,  仍须多说。
       实际上,党内经济思想的先驱者顾准早在1973年就指出:“我们有些侈谈什么中国也可以从内部自然生长出资本主义来的人们,忘掉资本主义并不纯粹是一种经济现象,它也是一种法权体系。法权体系是上层建筑。并不是只有经济基础才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能使什么样的经济结构生长出来或生产不出来。资本主义是从希腊罗马文明产生出来,印度、中国、波斯、阿拉伯、东正教文明都没有产生出来资本主义,这并不是偶然的。应该承认,马克思生长于希腊罗马文明中,他所认真考察过的,也只有这个文明。”(《顾准文集》)
       倘若有来自行政方面的指令,中学历史必须讲“萌芽”问题,那也不妨如实道来。将问题的由来、理论的缺陷和实证的不足,一一告诉学生,以启发他们独立思考,这也符合新课程的精神。教育最忌讳传授错误的信息。

怎样分析明清经济的总体状况

       有的教科书写道,明清国力强盛,突出表现为耕地面积的扩大和人口的增长;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居世界前位;拥有较多的大城市;世界的白银大量流入中国,等等。这不禁勾起人们对康乾盛世的向往。然而,激动之余也有几个问题需要考虑清楚。一、人口的增长能不能视为强盛的标志?耕地面积是怎样扩大的?二、在强调农民的极端贫困后,又说商品经济和城市繁荣,农民的购买力如此低下,是谁支撑了经济繁荣?三、城市规模较大、较多,为什么现代化的速度如此缓慢呢?
  现在还将人口的增长视为国力强盛,实在令人费解。清前期人口的飞速增长已是不争的事实。明末至康熙年间,我国人口还是1亿多,到乾隆年间,连续突破2亿、3亿大关,道光年间(鸦片战争前夕),突破4亿。康熙、雍正、乾隆三位皇帝当时已经将人口问题当作一块心病。宋应星、徐光启、洪亮吉等人前后也早有担忧和论述。他们的话研究人口问题的著述多有引用,无须再论。连身在西欧的马克思都指出,中国“缓慢地但是不断地增加的过剩人口,早已使它的社会条件成为这个民族的大多数人的沉重枷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264页)
       人口成为问题,是与人赖以生存的资源之间出现失衡,人口数量超过了社会经济的承载能力,造成人口相对过剩。按我国现在的社会生产能力,4亿人口是个求之不得的数字,而明清时我国还是农业社会,社会经济能力至少60%来源于耕地,那时人均耕地已下降到2亩多一点。1978年出版的《剑桥中国晚清史》认为,人口对于土地的压力是造成19世纪最初几十年危机的根子。樊树志将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川楚白莲教起义,作为人口压力造成社会矛盾的典型。他统计,1796至1849年,见于记载的暴动、起义有203次。(《国史十六讲》)看来,以往我们将这些起义的原因单纯归纳为阶级压迫的结果,是一叶障目了。《剑桥中国晚清史》还提出:“如果说人口的增长对农民生活的影响最终是毁灭性的,那么,它对政治制度的影响也同样严重。”因为读书人也生产过剩,而教育制度是为培养官员设计的,官吏的法定数额和科举名额都没有按照人口的增长而增加,社会的价值体系又没有给读书人以其他出路,于是冗员充斥、吏治腐败更加严重。这样的分析不无道理。研究中国问题的外国学者似乎比我们看得更清楚。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罗兹曼教授主编的《中国的现代化》一书受到我国学者的重视。该书中说:“没有充分的土地、但却拥有充裕的劳力,中国人本可全力以赴去生产资本以弥补土地的短缺。但是实际上,在力图节省土地的同时,技术发展反倒专注于能更密集地使用劳力的手段。例如,帝制晚期农业技术的进步,主要围绕增加复种指数或者增加单位面积上作物的年产量而展开。”这意思是说,明清农业没有发生本质性变化的痕迹。书中进一步分析:“人口以相当高的比率增长……尽管引进了美洲的农作物,耕地面积有所扩大,产量也有所提高,但农业生产充其量只能与迅速增长的人口保持相应水平。……在这个处于外来新挑战前夕的关键性100年里,所有的证据都表明,人口自然增长的速度超过了农业生产发展的速度……如果只考虑是否有利于现代化目的,未尝不可以说,扼杀中国的正是中国人生儿育女的高度能力。这一点很容易被人忽视,因为中国人口爆炸来得太早,即在同现代化中的国家进行实质性接触之前,人口就先搞上去了。本来可以转而用于1850年之后现代化目标的早期剩余,已经在实际上被1750—1850年这100年间的人口急速增长消耗殆尽。”究竟应该怎样看国力强盛?以人口数字和能够养活人口为标准不能说明国力强盛。现在我国仍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能说我们的国力比美国强盛吗?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教科书的写法未免太陈旧了吧。
       通常我们说,自然经济中农民基本自给自足。这种低消费取决于生产和分配。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甚至可以说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农民的消费水平都在一个低得不能再低的水平线上。实际上,传统社会中的中小地主也属于“节俭型”的消费。在明清社会中,大部分人的消费水平很低,而商品市场繁荣,这个矛盾过去我们未曾想过。王家范先生受布罗代尔的启发,剖析了这一现象,他认为,传统社会消费的主要特征是:“国家军事—行政消费大大超过社会个体成员的消费;非生产人口的消费大大超过生产人口的消费;生活性消费大大超过生产性消费,奢侈性消费大大超过正当性消费。四大比例失调,消费重心严重倾斜,说明这是一种在大一统集权统治体制下才可能产生的,具有强烈政治军事色彩的,畸形病态的社会消费结构。”他的结论不是推测,有很多实证。表面繁荣下生产者的日益贫困,并不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社会进步应该是生产者日益富裕。英国能够率先进入现代化,其前夕正是有一个“藏富于民”阶段。这个问题对中学教学似乎深了,但教师不能不知所以然。
       对明清城市的分析也类同上述问题。传统中国的市场不可谓不发达,城市规模如同教科书上说的,1800年前后,世界上只有10个城市的人口超过50万,其中6个在中国。据外国学者统计,与两宋同时代的伦敦、巴黎、科隆坡、布拉格,人口才3万人;1348年前夕,巴黎、威尼斯、佛罗伦萨、热那亚,人口接近10万人;1700年西欧才有12个城市人口突破10万大关,其中在20万以上的有4个。这和中国古代没法儿相比。但是,中西城市的功能、地位、作用却大不一样。西欧的商业和城市游离于主流体制之外,成为一种封建时代的异己力量,很多著作都有论述。城市多、城市人口多并不能直接说明具有向工业文明演进的趋向。罗兹曼将同时代的日本、俄国与中国相比,说:“无论是明朝或是清朝,都没有形成如同德川幕府早期的日本所出现的那种城市人口急剧增长的现象,18世纪的俄国虽稍逊于日本,但也超越中国。……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中国的城市没有刺激起曾在日俄两国所发生的那种变化。城市人口的增长与全国人口增长大体保持同步,但中国城市没有成为吸引农村居民的磁石或榜样。……城市部门没有呈现出生气勃勃的新迹象。”(《中国的现代化》)城市带动农村,农村推动城市发展,在经济上城市与农村紧密结合,这种现代化的现象我们正在亲身经历。而清代,中国1400个3000人以上的城市80%是县衙的所在地,人数超过1万的城市大致有一半是府或省治的所在地。“中国的城市与商业一贯发达,但中国的商业与城市一向都是在体制内发展的,受社会主流体制的节制与约束。商人与社会上其他成员同流,并不具备超主流体制的特殊身份。……而且,历朝历代都有非常强大的官办商业,这几乎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传统。中国的城市主要不是起商业功能,而是起政治功能,是中央政府统治全国的政治中心。”(钱乘旦《前资本主义世界发展:东方普遍性与西方特殊性》)明清的城市虽然多,但总体上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如同资本主义萌芽问题一样,将传统社会中存在的现象放大,看作向工业文明演进的趋向,是一厢情愿。主流体制固若金汤,受其制约的城市不可能促进现代化。至于将生产总值与欧洲作比较,不啻于拿老年人与少年人作比较,老年人在一些方面仍强于少年人,但老年人是走向暮年,每况愈下;少年人蒸蒸日上,正在发展。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中说:“在一个发生全球规模的革命性变化的时代里,安逸自在、心满意足的中国人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过去。”这样的描述大体不过分。
       限于篇幅,本文不可能将每个问题细致分析。上述大都是对学术研究的重复和介绍。中学教师也是史学工作者,不能人云亦云,要有自己的思考。教科书的多样化是进步。研究教材既要学其所长,又要从大的视角观其所言。历史学科培养创新能力重在思辨,无论使用哪个版本,如果教师能够基于课程标准的认识层面设计探究性问题,指导学生分辨其中的长短,即便只有少数学生能够理解,也是成功的。培养理性的独立思考,谈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