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s远程登录:人民日报标本兼治重塑城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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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论坛)

广西藤县 何杰锋

《 人民日报 》( 2011年11月01日   19 版)

  提起城管,人们总会与“暴力执法”联系在一起,甚至有人为城管罗列了“五宗罪”:暴力执法、职权滥用、缺乏制约、懦于担责、爱心难觅。为了改变这一形象,不少地方都在探索“柔性执法”,以树立“亲民、为民、爱民”的城管形象。但这只是治“表”的办法,要治“本”,还要从更深的层次去解决。

  首先,要通过国家立法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进行规范。由于体制原因并缺少相关法律支持,各地城管组织混乱,五花八门,城管队伍建设也没有标准,随意“招兵买马”,以致一些城管人员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职业素养。无论从城市管理体制、组织形式、法律责任上,还是从城市管理人员的进出机制上,都迫切要求国家对城市管理进行立法规范,制定全国通行的专门法律。

  其次,要依法建立廉洁高效、高素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这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基础。目前城管队伍鱼龙混杂,既有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或者事业单位考试进入城管编制,属于具有执法权的“正规军”,又有协助正规城管工作的协管员和承担城管外包工作的“雇佣军”,还有业务多次外包后产生的或完全冒牌的“伪军”。以这样的队伍去管理城市,难免产生粗暴执法和不文明执法现象。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和建设。目前城管执法与市民最大、最直接的矛盾来自于“乱摆乱卖”、“乱停乱放”,所以,城市管理者只有从大局出发,站在“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高度,对城市的市场进行统筹规划,在有条件的地方为摆摊设点的小商小贩让出部分生存空间,使之合理合法存在,再辅之严格管理,才能有效化解城管与流动摊贩的矛盾。

  第四,要立足社会管理的创新,形成城市管理的合力。一个城市的管理,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更要全社会的协同和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