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无巨细的意思:如何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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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 11:18:20)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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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纠风工作
反腐败斗争
中国
杂谈
分类:贺辞
2006年1月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反腐倡廉的战略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过去的基础上又取得了新的成效,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同时,我们要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出发,顺应广大干部群众的愿望,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沿着正确的航向前进。” 吴官正同志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过去的基础上又取得了新的成效,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突出,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艰巨”。 一方面成绩很大,一方面问题很多,这就是现阶段反腐败的现状。
一、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好的
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不断提高,取得了新的成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人民群众在相当程度上是认可的,国际社会也给予了积极评价。
(一)、贯彻落实了一系列法规和制度
1、《实施纲要》颁布。
中共中央2005年1月制定并颁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纲要》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是我们党运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实施纲要》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南,是我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现在各地区各部门都在按照中央的部署,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自觉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开展学习宣传,制定具体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经过方方面面的努力,初步形成了狠抓《实施纲要》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等各方面工作正在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进一步形成了全党动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局面。
2、其它法规制度。
党的十四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制定了2500多项制度和法规。十六大以来,陆续制定并实行了任职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项制度,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4年初,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在梳理归纳已有规定基础上,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近年来,在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针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重申和提出了更加明确、更加严格的要求。先后下发了《关于坚决刹住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的紧急通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等有关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文件。每年元旦、春节,都下发关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纪委每次全会都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一些配套制度和规定,涉及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对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品的处理等方面,一些部门还制定带有行业和系统特色的“禁令”等。这些制度、规定和要求,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有效地约束和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的发生。
(二)、注重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加强教育。
2004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从2005年1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等三个阶段,最后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四方面目的。结合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不断夯实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基础。除此之外还针对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认真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
2004年全国巡视工作座谈会后,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通过不同方式,向社会公开作出廉政承诺,从自身做起带头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社会反响良好。各级领导干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接受班子成员、上级和下级党组织及所辖部门干部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十六大以来,全国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不同范围内述职述廉1585951人次,有233206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19831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职务变动后及时申报了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并对违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全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的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明显提高。一些省(区、市)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带头对照检查自己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开诚布公地指出每位常委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创造了良好的民主氛围。
3、治理“五个突出问题”取得新成效。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这五个突出问题包括: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跑官要官”问题;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党员和干部参加赌博问题。十六大以来,全国共有65491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缴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共计3.82亿元,查处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4133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干部人选表决和领导干部辞职等有关制度规定,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有效地制止了“跑官要官”现象的发生。仅2005年1-5月份,全国共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816起。各省(区、市)及一些中央和国家机关相继建立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登记和公示制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件。各地区各部门把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作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重点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查处。2005年1-5月份,全国共查处此类案件163起。在禁赌工作中,今年1-5月份,全国共查处党员干部参加赌博案件4926起。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广东省肇庆市原市长邓耀华、惠州市原公安局长吴华立等赌博的违纪违法典型予以公开通报,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其它专项治理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果。据统计,十六大以来,全国清理纠正领导干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21955辆,查处1457人;纠正领导干部违规住房32334套,追缴资金8.23亿元,查处1304人;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8323人;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或利用职权批借亲友公款25.06亿元;清理党政机关违反规定用公款为干部职工个人购买商业保险14.88亿元。有的地方和部门还结合实际,开展了一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不正之风得到进一步治理
1、从1990年算起,纠风工作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90年至1993年上半年。主要是各地区各部门针对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普遍开展自查自纠。如电力部门重点纠正以电谋私、邮电部门主要解决以装电话谋私等问题,取得初步成效。第二阶段,1993年7月至1997年上半年。中央把纠风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整体部署,在全国统一开展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并取得明显效果。第三阶段,1997年下半年至2002年下半年。纠风工作从以纠为主、着重治标,逐步转到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轨道上来,在不放松治标的同时,不断推进治本的工作,逐步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第四阶段,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纠风工作摆在党风廉政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并加大从源头上防范不正之风的力度,纠风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经过15年的治理,纠风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纠风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它取得的成绩大家都能直接体会到。如治理公路“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工作,1995年以来全国共撤销1.5万多个站卡,累计处分近2万人,上路执收执罚的部门也由十几个减少为交通、公安、林业三家。经过多年的治理,现在全国31个省(区、市)已基本实现了公路无“三乱”,特别是一些专项治理很有成效。
一是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经过治理,累计取消涉及企业的不合理收费6.4万多项,涉及金额2000多亿元,不少企业因此转亏为盈,为当时实现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的目标创造了条件。
二是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农村税费改革以前,农民要交农业税,有的还要交农业特产税,同时要向乡(镇)和村交纳一定的统筹提留费。国务院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已有28个省(区、市)全部免征了农业税,各地取消了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现在,我国农业将进入“无税时代”。仅2005年一年通过减免农业税和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和种粮补贴等措施,就给农民带来445亿元的实惠。我们还对农民建房、农村集资、用水用电、务工经商等涉农收费进行了专项治理,纠正乱收费和其他违规行为,防止增加新的农民负担。据统计,通过治理,每年减轻的农民负担达上百亿元。全国共核减各类开发区4813个,占开发区总数的70.1%,清理出拖欠、截留、挪用农民征地补偿费175.5亿元,已全部偿还;已清偿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333.7亿元,占上报拖欠总额的99.1%。
三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目前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已全面实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收费行为逐步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政策,择校乱收费问题有所遏制;高校招生全面实施“阳光工程”,违规招生、收费行为明显减少;全国查处并清退教育乱收费3. 06亿元。2005年实施的“两免一补”政策,惠及了3000多万名贫困家庭的学生。
四是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全国取缔和关闭非法药品集贸市场116个;通过政府调控,累计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达340亿元;在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遏制了药品采购中的暗箱操作;狠抓医德医风建设,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问题有所减少。
十六大以后,我们认真开展“四个坚决纠正”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1999年以来拖欠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现已经全部付清;2003年以前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总共332亿元的工资也都交到了农民手中,偿付率达98.8%;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职工权益的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得到较好纠正。其他一些专项治理工作,如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部门乱着装、党政机关无偿占用企业钱物、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也取得了明显成效。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纠风工作带来的实惠。据2005年对10省(区、市)的问卷调查,群众对纠风工作的满意度比2002年提高了6.1个百分点,比1998年提高14.8个百分点。
( 四)、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政干部情况统计:
不同阶段
查结案件数(件)
受党纪政纪处分总人数(名)
县处级以上干部数(名)
1982—1983年4月
13.1万
38,500

1983年冬—1987年5月

67,613

1990年—1992年
65万
60多万
16,005
1993年—1997年3月
63.38万
63.2万
20,000
1998年—2001年
59.47万
60.20万
21302(县处级19671,地厅级1565,省部级66人)
200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25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4507人;2004年共立案16670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0850人。在违反党纪的党员中,每年受到刑事处理的党员,占全国党员总数的万分之一点六左右。 2004年12月至2005年11月,各级纪委共立案147539件,结案148931件;给予党纪处分115143人,占党员总数的1.7‰。其中,受到警告处分的44836人,严重警告的32289人,撤销党内职务的3173人,留党察看的10657人,开除党籍的24188人。各级纪委加强监督检查,把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提出完善规章制度的措施,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在此期间,违反党纪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和由司法机关直接追究刑事责任的党员共计15177人,占党员总数的0.2‰。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同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突破了陈希同、王宝森、许运鸿、胡长清、成克杰等一批职级高、金额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清除了腐败分子,纯洁了干部队伍,振奋了党心民心,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决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决心。
民意是检测社会政策推行好坏的晴雨表。近年来,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在不同的10个省(区、市)进行万人随机抽样调查,结果表明,2002年,有74%的群众对反腐败工作表示认可,比1996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69%的群众认为腐败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遏制,比1996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68%的群众对反腐败斗争有信心,比1996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2006年5、6月,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在除西藏、台湾、香港、澳门之外的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调查显示,69.1%的群众认为腐败现象已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78.7%的群众对反腐败斗争抱有信心。这说明广大老百姓对反腐败的满意度在不断地提高。在这个问题上,即便是一向对中国反腐败抱有成见的、总部设在德国柏林的透明国际组织在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腐败状况评估排位中也能反映出来:1995年在41个国家中我国是第40位,倒数第二位;1996年在54个国家中我国是第50位,倒数第五位;1997年在52个国家中我国是第41位,倒数第12位;1998年在85个国家中我国是第52位,倒数第34位。所排的名次是逐年上升的。事实表明,广大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是认可的,满意程度在不断提高,对反腐败斗争的前途也越来越有信心。
( 五)、积极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继续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创新,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不断深入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加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逐步推进,公开审判和检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2001年以来国务院各部门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占全部审批项目的50.1%,各省(区、市)取消和调整22220项审批项目,审批事项过多的状况明显改观。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展顺利,政府性基金和中央批准的行政性收费基本纳入了预算,中央部门全部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范围,中央部门、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实施了部门预算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金融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力度加大,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规范,监督保障措施更加有力。
(六)、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党中央的部署,中央纪委监察部先后对56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各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了对双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组建专门巡视机构和专职巡视队伍,目前已经完成对20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9家中央管理银行的巡视工作;各省(区、市)党委也建立了巡视机构,工作范围逐步向县(区、市)一级延伸。
同时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群众监督方面取得了新成果。全国已有86%的乡(镇)政权机关实行了政务公开制度,80%的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国有和集体控股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制度,90%以上的村实行了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
二、反腐败斗争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反腐败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有些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些领域中的腐败问题还相当严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
(一)、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多发态势
从总体上讲,违纪违法案件有所下降,但一些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的岗位和部门的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在市级和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中涉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案件比例较高;一些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特别是买官卖官的案件性质严重,干部人事上的腐败案件增加,从跑官要官发展到买官卖官,甚至出现骗官杀官的个案;腐败向团伙型方向发展,涉案人员多,有的达数百人,并以团体组织的形式出现,有的向半隐蔽、半公开方向发展;金融、行政执法、司法领域的腐败问题仍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在一些企业的重组改制和破产、产权交易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比较严重;商业贿赂问题也大量存在。
1988—2001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等大案要案情况一览表
年份
大案要案数(件)
县处级
地市级人数(名)
省部级
1988
2900
190
4
0
1989
13507
875
70
2
1990
11295
1188
1991
11894
924
34
1
1992
9526
1452
65
2
1993
27914
1037
64
1
1994
28626
1827
88
0
1995
29419
2262
137
2
1996
34879
2699
143
5
1997
48066
2903
265
7
1998
1733(50万元以上)
1714
103
3
1999
13969
2200
136
3
2000
18086
2680
184
7
2001
1319(百万元以上)
2670

6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贪污贿赂立案标准在90年年代中期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贪污贿赂大案要案标准从1万元提高到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标准则提高到10万元以上。
(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教育医疗收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下面讲几个具体事例:
1、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章建、违法违规问题。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是常州市自2002年初筹划的一个大型钢铁联合项目。该项目设计能力840万吨,概算总投资105.9亿元人民币,2003年6月进入现场施工,2004年3月江苏省政府责令全面停工。2002年5月以来,为实施该项目,铁本公司法人代表戴国芳先后成立7家合资(独资)公司,把项目化整为零,拆分为22个项目向有关部门报批。2002年9月至2003年11月,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扬中市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先后越权、违规、拆项审批了铁本合资公司的建设项目。导致铁本公司违法占用土地6541亩(其中耕地4585亩,含基本农田1200亩)已无法复垦,造成大量耕地被毁。铁本公司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即开工建设,严重违反了国家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
经查铁本公司在2001年至2003年期间,采取编造废旧物资过磅单、入库单、物资回收公司废旧物资收购过磅单以及虚拟废旧物资供货人等手段,从常州、武进的七家物资回收公司取得虚开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2373份,偷增值税1.11亿元;采用隐瞒销售收入偷增值税1022.1万元;利用多列支成本,偷企业所得税1.27亿元。同时查明偷地方税608.08万元。另据检查,铁本公司存在大量的偷税漏税行为,已涉嫌经济犯罪。日前江苏省委、省政府和银监会已对涉及失职违规的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等8名政府和有关银行的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公安机关已对该公司法人代表戴国芳等1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拘强制措施。
2、嘉禾县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湖南省嘉禾县为建珠泉商贸城,搞了商业开发项目。2004年7月,嘉禾启动占地189亩的珠泉商贸城项目。项目涉及拆迁居民1100多户,动迁人员7000余人,拆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20余家。为了顺利拆迁,当地县委县政府采取了许多非常措施。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布了136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四包两停”的工作责任,四包是指,凡是在政府有公职的人,在规定期限内包做好亲属的拆迁补偿评估,包签订相关协议,包在规定期限内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包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两停则是指,谁没有完成“四包”责任,谁就将面临暂停原单位工作,停发工资的惩罚。县委县政府并提出:“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谁工作通不开面子,谁就要换位子”;“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口号。导致的最离奇的结果却是有人因此离了婚。
嘉禾县在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进房屋拆迁,去年12月份以来,先后对1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边远乡镇工作等错误处理,并错误拘捕李会明等3人。
对嘉禾县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中央高度重视。后经院领导的批示,湖南省政府、建设部联合调查组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认为这是一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事件。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经湖南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已撤销周余武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书记职务;撤销李世栋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职务,并依法撤销其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并对其他相关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绩处分。
3、大连市金州区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在大连市金州区有一个靠近海边的小村庄――园艺村稻田村民小组。1986年,这里的村民开始在自己的稻田里建起虾池养殖海虾,借此他们走上了富裕的道路。可是到了2002年,当地金州区政府突然宣布要在这里建一个高尔夫球场,由金州区政府招商引资招来的东方高尔夫球场却是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动工兴建的。不仅强行占去了农民们1000多亩的养虾场,而且不给任何补偿。国家 对于高尔夫球场的建设国家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的。这一事件,严重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2003年4月16日《焦点访谈》以“虾场如何变球场”为题进行了报道。
(三)、党内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
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的存在严重的地方和部门本位主义,对中央的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作风浮躁、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甚至弄虚作假;有的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以权谋私;有的失职渎职,或者盲目决策,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有的对群众的安危冷暖漠不关心,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
1、马德卖官:55岁的马德在1992年11月至2002年2月的10年间,利用担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绥化地区行署专员、绥化地区地委书记、绥化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换钱,收受巨额贿赂、礼金和物品折合人民币2385万元。马案扯出265名涉案官员,遍及绥化市下辖的10个县市,仅一把手就有50多人。2005年9月28日“马德卖官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三联书刊》认为是“中国最大卖官案”。
2、 2006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 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良宇同志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同志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陈良宇同志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四)、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认为经济社会发展是硬指标,反腐倡廉工作是软指标,甚至认为两者是对立的,抓反腐倡廉不下真功夫;有的对如何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思路不明、手段不多,原则要求多、有力措施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甚至从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考虑,出了问题还掩着、护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压案不查、有案不办,“灰色收入”问题在一些地区和单位比较突出,有的是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的礼金礼品,有的反映为所谓“奖金”、“润笔费”等等。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国家2005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中央部门违规违纪资金55.1亿元。38个中央部门查出的问题95%得到纠正;追回和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1.64亿元;21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76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2004年,审计署在对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审计中发现,有21个项目截留挪用、拖欠和扣减应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欠费共计16.99亿元。从这些方面我们不难看出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三、如何看待反腐败斗争形势问题
在目前的形势下,如何看待反腐斗争形势,不仅是一个工作评估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政治问题。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对于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制定的反腐败决策和部署,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具有重要意义。
(一)、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和前提
反腐败斗争的性质,决定了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性。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清醒地认识到在改革开放尤其是经济体制转换的历史条件下,可能出现腐败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及时地作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论断,告诫全党,“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并要求全党“要足够估计到这样的形势。”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十四大以来,江泽民同志每年都在中央纪委全会上作重要讲话,每次讲话都从党和国家的大局出发,分析形势,指明反腐败斗争的方向。他指出,如何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一个很重要的政治问题”。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更加重视反反腐败斗争。他在2006年1月6日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反腐倡廉的战略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过去的基础上又取得了新的成效,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同时,我们要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出发,顺应广大干部群众的愿望,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沿着正确的航向前进。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和判断有时同政治斗争交织在一起,成为政治斗争的一个焦点。如何看待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对于广大干部群众来说,主要是认识问题、方法问题;但在特定条件下,它又与政治斗争紧密联系。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发生的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具有复杂的、多方面的原因。其中对腐败状况的看法,是这些国家政治斗争的一个焦点。敌对势力对腐败状况夸大其词,把这些国家的干部队伍说得一无是处。他们诬称腐败“是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带来的”,断言“共产党解决不了自身的腐败问题”;要真正解决腐败问题,只有实行西方的政治制度。这种舆论动摇了一些干部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信心,成为导致剧变发生的原因之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之后,西方敌对势力故伎重演,妄图借此动摇干部群众对我们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很明显,如果按照他们的主张去“反腐败”,那么反掉的不是腐败,而是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制度。对于这一点,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
正确认识形势,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和前提。形势是一种客观存在。正确认识形势,具有两方面的意义:第一,有利于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改革开放特别是十四大以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制定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领导反腐败斗争健康发展,一个基本原因是正确地分析了每一时期的形势并据以制定出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第二,有利于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信心。反腐败是复杂的政治斗争,如果人们的认识反差很大,就难以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合力。只有对形势的认识正确了,才能理解我们党为什么作出这样而不是那样的决策和部署,从而同心协力地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二)、改革开放以来,反腐败斗争一直保持着平稳健康、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
从总体上看,这些年来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正在逐步得到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在得到解决,反腐败斗争一直保持着平稳健康、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回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走过的反腐倡廉的历程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当然这几个阶段是相互联系和承前启后的。
第一个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三大召开。这一阶段工作的主要特点是:拨乱反正,端正党风。恢复和重击经济犯罪活动,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工作。
第二个阶段,从1987年党的十三大到1992年十四大召开。十大大明确了纪委“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四项职能。各级纪委正确处理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的关系,在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风党纪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
第三个阶段,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到2002年十六大召开。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科学地分析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确定了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形成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律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的思想和一系列措施。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10次重要讲话。
第四个阶段,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3年以来,胡锦涛同志先后九次发表有关讲话,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出明确要求。2005年月1月3日,中央颁布了《实施纲要》,对坚持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出了全面部署。
从以上历史回顾中我们至少可以看出两点:一个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是清醒的,惩治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取得的效果也是明显的。另一个是,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形势变化,在不同时期有不同侧重点。20世纪90年代初,针对体制转换过程中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态势,侧重于遏制腐败,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党的十五大以后,不断加大治本力度,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后,强调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预防腐败放到了十分突出的位置。工作侧重点的变化,适应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发展规律,体现了与时俱进精神。只有这样,反腐倡廉工作才能不断保持旺盛的活力,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