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性导轨选型:叶匡政:范曾胜诉让艺术和法律双重蒙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15:25:09

     

        因被批评“流水线作画”,画家范曾去年10月将收藏家郭庆祥告上法庭,要求郭庆祥赔偿精神损失费500万元。近日,北京昌平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郭庆祥文章中通篇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做出了贬损的评价,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造成其社会评价的降低及精神痛苦,郭庆祥的行为已构成对范曾名誉的侵害,要求郭庆祥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人民币7万元。

         看到范曾胜诉的判决,非常吃惊。对范曾的人品和画品,只要了解一些当代文化和艺术史的人,自有判断,不用我来赘言。仅从一个画家因一篇艺术评论就起诉评论者,并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500万元来看,范曾对艺术精神的理解,还是一个门外汉。艺术的灵魂只有两个字:自由。自由不仅是艺术诞生的动机和最后归宿,也主宰着与艺术相关的每个环节。我们说的自由,既包括艺术创作或艺术家精神的自由,也包括受众审美和批评的自由。就像范曾有自由去画各种人物一样,公众也同样有自由以各种方式来评价他的绘画,那怕是以贬损的方式。这是艺术世界一个起码的原则。即便是已成经典的作品,人们都有批评的自由,何况对范曾这样远未“盖棺定论”的画家?这是文学艺术界的常识,所以我们常看到对作家画家的各种批评,却绝少看到这类作家画家诉诸名誉权的官司。

        我一直在揣磨,这个自称“坐四望五”的画家,为何会拙劣到以官司来回应对他作品的批评。我想无非两点,一是自视过高;二是他并不认为自己从事的是艺术,而是一种获利大、有品牌的商业活动。“自视过高”从郭庆祥引用范曾的的话就可看出:“画分九品……四品,已成大师,凤毛欧伯;五品,谓之巨匠,五百年出一位…………我是坐四望五,以待来日。”这种自我评定大师,甚至公开宣称者,确属当世罕见。前些日子,我读到诗人安琪评论《范曾自述》的文章,文中也引了一段范曾自己的话:“我的艺术的进步简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使全社会震惊,我的画也以空前的速度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仅仅十年的时间,我像从激烈的地震颤动中,大地被拥起的奇峰,直插云天。”读到这段话时我哑然失笑,这哪里是在谈论艺术,分明是在谈论“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一种商品。我想可能正是范曾骨子里的商人意识,使他无法容忍别人对他的批评,因为这会影响到他的市场行情。

       范曾的这些言论和行事风格,显然与中国水墨画的精神相背离。中国水墨崇尚的文化意识是“澄怀观道“含道映物”“渊静修己”“损己利物”,追求的是“腹中火候”与“豁达无所营”。至少我很难想像,一个平日蝇营狗苟于名声和金钱的画家,能画出体现中国艺术精神的作品。因为中国水墨讲的是发于心源、识心见性,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人品代表了画品,人格代表了画格。所谓“人品不高,落墨无法”,我想范曾肯定是早就懂的,如果一个艺术家连别人对他作品的批评都无法容忍,那他的人格和境界如何,我们也可揣测一二了。而郭庆祥的文章在我看来,写得理性平和,不仅未点名,甚至连“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等用词也非常温婉,批评的也是艺术界流行的市场意识与包装手段。如果这种文章都能对所谓的“大师”造成精神伤害,那这个大师的精神无疑太脆弱了。

        范曾起诉在我看来,有一种人格的必然,并不让我惊讶。真正让我惊讶的,是法院竟会判范曾胜诉,这显然有违现代法律的精神。范曾是一个公众人物。当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隐私权与民众的批评权、知情权发生矛盾时,多以尊重民众的批评权、知情权为主,这体现的也是法律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因为公众人物比普通人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当他们利用这种资源获得利益的同时,也应承担比普通人更多的社会义务。公众人物所具有的影响力,会对社会和民众会构成影响和示范,所以对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隐私权进行限制性保护,属于社会监督的一种方式。这种监督自发地来自于社会舆论,一个人的影响力越大,他被限制的名誉权、隐私权也会越多。比如范曾所用的“流水线画法”,如果成为一种艺术常态或市场价格极高,就可能损害到真正的艺术精神和艺术市场。郭庆祥敢于写出范曾真实的创作情况并进行批评,应当说是对艺术市场有利的一件事,这种行为本身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今天在多数国家,新闻和批评在法律上都有一定的优先权,就是在涉及到公众利益和公共市场的情况下,为确保意见的表达和沟通足够充分,法律会优先考虑保护舆论监督的权利,其次才是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因为很显然,每个公众人物都希望把自己光明一面曝光于媒体,而关于自己的负面新闻和评论,外界知道得越少越好。但从批评权和知情权来说,民众有权利知道他们想知道或应该知道的事情,尤其在关系到公众利益和公共市场的情况下。我国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但在司法实践中,一直遵循的也是对公众人物的名誉权和隐私权限制性保护的原则。特别对像范曾这样市场价格特别高的画家来说,尤其应当如此。因为这样的案例,如果不保护民众的知情权和批评权,真正受损害的就可能是那些收藏家与整个艺术市场。

       我想无论是艺术家或普通民众,读到郭庆祥《文汇报》所写的《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都会觉得这是一种善意的艺术批评与舆论监督。作为公众人物的范曾,即便感受到某种伤害,凭借他在社会和媒介的影响力,有足够的渠道对作者进行反驳,否则就只能对这些言论予以容忍。这是当下大多数有影响力的艺术家的一个基本行为规则。此案二审如依然这么判决,无疑是法律意识的一种倒退。章诒和先生在微博说“如此判决,中国艺术从此无批评”,并非耸人听闻。

      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来评价范曾胜诉,我只能说,这是一个让艺术与法律双重蒙羞的判决。


 下面另转一篇

 

  美国哲人爱默生讲了一句话,他说:“所有的英雄最后都令人讨厌。”文化大师们似乎也难逃例外。


  从章太炎因反清被他老师俞曲园骂为“不忠不孝,非人类也”;熊十力自称为熊十力菩萨,经常和冯文炳因讨论学术问题大打出手;而鲁迅被沈从文讽刺“一个时代的代表作,结起账来只是精巧的对骂”;前些时著名画家范曾的《蝜蝂外传——为黄永玉画像》再掀波澜,矛头直指另一当代国画大师级人物黄永玉,而且是“我耻于与黄永玉再有任何的交往,包括答复他对我的攻击,我这篇文章是对他的最后回答,使他知道,在中国不要以为可以仗势欺人、为所欲为,上帝给每一个人平等的权利。在中国也没有什么高等华人。”


  大师们的“撕咬”精彩纷呈,且一地鸡毛。

 

“我夹在中国两个最会作秀的人当中”


    2009年,于中国文化界似乎是一个多事之秋。画家范曾的《蝜蝂外传——为黄永玉画像》横空出世,这篇被称为“恐怕是范曾最好的文字”的檄文,不仅让人认识了“蝜蝂”这一生僻词,更使得两位书画界大师的亲人、弟子、朋友一众人等纷纷出面演绎不得不说的故事,激起一地鸡毛。


  黄永厚与黄永玉为兄弟,与范曾为好友,却有妙句:“我夹在中国两个最会作秀的人当中。”据说在一次酒席上,黄永玉曾抄着啤酒瓶对邻桌的范曾大喊:“我今天要打一个人!”范曾在文中有一段文字惟妙惟肖:“后来北京美术界盛传黄永玉拳打范曾,范曾瓶敲黄永玉,此乃演义,未完成式变成进行式。其实以黄永玉之三寸丁葛树皮和嶙峋瘦骨,何待用啤酒瓶,以本人少小时学得的一二散拳,足以使其跪地求饶。北京美术界文采风流、扫地以尽,黄永玉,黄霸天也。”又言在一次邂逅中,“忽有一矮矮动物撞我,定睛一看,乃叼着烟斗的黄永玉”。

  在这场口水战里,黄永玉成了告密者,无良之辈,“他面部肌肉变化之神速,由气指颐使而阿谀奉承……在京门也堪称一绝。尤其当大人物寿诞之类的时刻,他必匐伏于地作丈二巨作,送货上门”。

   而范曾更是被指“叛国抢妻夺财,一个也不少”。

  无论是文革时期,顺着郭沫若批斗恩师沈从文,揭发其“头上长脓包烂透了,写黄色小说,开黄色舞会”,还是“和须遵德先生以兄弟相称的日子里,不但与其妻张桂云通奸,还设计霸占其财物……1990年背弃原配,写下了《去国声明》而叛国,被开除了所有职务……范曾的座右铭是外靠奸商、内靠官僚”,哪一个都是重磅炸弹。

  范曾和黄永玉的交恶,早已超越了“文人相轻”,形同“泼妇骂街”——只是更精彩一些。别小看了吵架,那可是舌尖上的探戈。周星驰的《九品芝麻官》将吵架能力提升到了安身立命的高度:知识分子要是真有此一技之长,自然所向披靡,绝不会如同教授丈夫跟泼妇老婆吵架,听了一大堆脏话后终于忍无可忍,大声叫道:“同上所述!同上所述!”

 
什么坛都是文坛,什么战都是骂战?


  有人说,文艺圈中但凡有所谓“骂战”,多半没什么看头。直到冒出了两德郭德纲和宋祖德 对骂:“你不属于自己,你的身体属于所有肇事司机”——但他们称不上大师,如胡适所说,他时常替那些骂他的人着急,“他怎么就骂不到点子上去?”


  不久前,易中天发表博文《余秋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调侃起了因为“假捐门”而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余秋雨。易中天与余秋雨,光这两个“大师级”的名字,就足够吸引眼球。


  在博文中,易中天对余秋雨极尽调侃,以自己被称为“易超男”为例,从余秋雨的身份说起,认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大家称余秋雨为“余首骗”是不妥的,不过“余含泪”或者“含泪大师”是可以的。就“假捐门”事件,易中天连连发问,希望余秋雨回答20万元汶川地震捐款的对象,并赋打油诗一首云:“看得明白就明白,看不明白不明白。揣着明白装糊涂,揣着糊涂装明白”。


  不过,在这场公共辩论中,易中天主唱独角戏,似乎是有些寂寞。


  对于捐款问题的质疑,相比夫人马兰怒斥“这是信口胡说”,余秋雨从不说明自己是否撒谎,而是一直一口咬定是“咬余专业户”所为,自己不予回应是出于“博爱”。而不屈不挠的易中天于6月30日点评道:“哈哈!这个逻辑如果成立,则所谓‘咬余专业户’,恐怕就不止四个了。”


  这场风波似乎远远没有平息,最新的背景是,8月4日捐赠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易中天特别强调,愿意接受媒体的监督和公众的质疑——不少人认为,这颇有给余秋雨“树榜样”的意味。


  
半个世纪前的“人间喜剧”


  事实上,半个世纪前也曾有同样的一幕发生在两位画界大师之间,可以遥为近日范黄之楷模。


    1932年10月15日,“刘海粟欧游作品展览会”在上海开幕,一切看起来都很圆满,如果不是徐悲鸿随后发表在《申报》上的那篇启事。论战的起因是曾今可发表在《新时代》月刊上的应景文章说:“国内名画家徐悲鸿、林风眠……都是他的学生。”这句话惹怒了徐悲鸿,“鄙人在欧八年,虽无荣誉,却未尝试持一与纯粹之野鸡学校校长照片视为无上荣宠。”


    刘海粟看到启事后大怒,立即反击,仅仅相隔一天,便在《申报》上刊登《刘海粟启事》曰:“图画美术院非‘艺术绅士’如徐某所能抹杀”。这下,画坛激起千层浪。彼时,徐悲鸿与刘海粟都是国内著名画家,一个是欧洲游学八载学成归国,被聘为北平大学艺术学院院长,一个是向军阀开战的艺术斗士,刚刚戴上了西方学者颁发的“艺术大师”的帽子,两个人之间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果不其然,4天后,徐悲鸿继续在申报刊登文章,说话更不客气:“伟大哉牛皮!急不忘皮,念念在兹。”此后,论战潜伏的暗流,一直伴随着两位大师的生活,甚至波及到徐刘二人之后的门派与后人,可谓回音渺远,影响颇广。


  “文人好名,争风吃醋,历来传为笑柄”,画坛亦如此——也许正如钱钟书所言,只要它不发展为无情、无义、无耻的倾轧与陷害,终还算得上“人间喜剧”里一个情景轻松的场面。

      民族文化就是民族精神,一旦文化沦陷,那么这个民族所深受的灾难要被虏杀更可怕。文人往往是掌握文化发展的主流群体,所以,从事文化的工作者,理论家必须要忠于文化,不断的完善文化,保护文化,要有排除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当代的艺术家如何才能提高民族艺术,必须要认真、勤奋的学习、了解和钻研中国历史以及历代传统文化。不读史,不明志,只能是盲目自大,价值观念不明确。当代的书画家,之所以崇洋迷外,无论是在书法上、绘画上、还是理论上都倾向于西方的快餐文化,做着一些玩世不恭、麻痹群众大脑的眼球艺术。有人一直嘴上挂着传统和水墨,其实,他们对传统的认识只能是道听途说,对水墨的认识只能是盲人摸象。他们更多的是卖弄西洋艺术的剩汁,将中国书法涂得大彩大绿,黑白颠倒,将中国书画用广告色、刷子等代替,从根本上改变了民族文化的面貌。

       关于艺术家人品的问题,这是决定其艺术前途的一个重要因素。古人关于这个问题做了好多的学说,也遗留了诸多的经典。当代的艺术家,以人品差而成名的当以范曾莫属。我在以前的一些笔墨中也或多或少地引用了一些关于他检举其恩师沈从文的文字。想必,他和沈从文之间地事情已经不再成为圈内的新鲜话题了。事实上,无论是民间、官场、还是市场都有关于他的一些流言蜚语。有人说,范曾“内靠官僚、外靠画商”,也有说,范曾“不爱江山,爱美人”。不管这些说法是否出于范曾本人之口,但只要是和艺术界搭边的人都会把关于范曾人品的事情说成评书。我们暂且不用考究这些说法的真实性,就从范曾写“辞国申明”的那件事情上,影响是极为恶劣的。不仅影响了整个艺术界,还震惊了中国的政治高层。全国上下的媒体,相应国家政策,掀起了封杀范曾的号召。这是明智的,也是我们对于一个不负责任,胡说八道、败坏民族形象和国家政治的一个尊严沦落的艺术家的惟一做法。我本应该把范曾的那份“辞国申明”的原版文字引用到我的文章中,以增强我写作的说服力。我试图搜索了好多地方,都无功而返。也许,这是由于他的文字涉及一些政治的因素,消极面极大,所以在一些媒体上,网站上都没有公布。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国家新闻主管部门,绝对不容许关于范曾的一切新闻报道。

      古人把人品差的艺术家的作品看成不祥之物,得而毁之。秦桧得作品之所以没有流传下来,就是因为他得坏人品,葬送了国家和民族前程。可能,有人会说,我这是在诋毁范曾,那么,你应该去国家得一些媒体,以及新闻主管部门咨询一下,为什么范曾得新闻国家坚决封杀的?难道我们是在刻意剥夺一个公民的言论自由吗?不是,正是因为我们给予了诸多人的高度自由,才有了他们的人格出轨。如果我们不再封杀,势必会使他们更加气焰嚣张,败坏民族形象,损害国家利益。作为一个艺术家,不钻研艺术,批政治、出风头、骂人民,哪有心思去画画?所以,人品不好,心术不正,其艺术水平绝对低劣。这没有什么值得去辩证的。有人一直想了解范曾的艺术水平。我在前文中说,“论及范曾的人品,就没有必要去推敲他的艺术了”。事实上,范曾的坏人品完全掩盖了其自身的一切,包括其绘画和书法。都说范曾的诗词很厉害,到目前为止我也没有拜读过他的任何著作。加上我向来不大相信今人能与文学这个深奥的学问相匹配。就拿他关于给别人“抬轿子”出错的那个“七月流火”的问题,就能看出他的肤浅来。不是我对今人有偏见,低估了范曾的文学水平,这绝对不是的。文化发展史决定了当代是一个文学家和文学断代的时期。当今或多火烧会有一些“作家”存在,也不可一世。大不了只是流行歌手罢了,妩媚娇艳,粗俗不堪。范曾的书法和绘画都比较死板,表现出基础差,对中国的书画的笔墨缺乏了解。有人说范曾的线条的没有打好基础。这有一定的道理,不管你从范曾的书法、还是绘画中都能发现其用笔虎头蛇尾,骨力软弱、气韵匮乏。不过,一般的人可以用才气掩盖缺陷,而范曾是没有什么才气可言的。你比如,他的人物造型过于程式,总是罗汉、太上老君、儿童、毛驴和牛。其设色、点染、以及笔势都是百般浮躁,墨不如纸。这要归咎于他对中国传统文化没有深入地研究。比如,他不擅于收藏,也不擅于临摹,更不擅于鉴赏。

       范曾也是懒惰的。他没有对大自然这个活粉本去深入。他今年在荣宝斋的一次展览上,展出的诸多作品,几乎一个面貌。只不过学着徐悲鸿的狮子,照猫画虎。其线条依旧是生硬,轻飘飘的自来水冲散一得阁,作品无法体现骨法用笔,气韵生动。他的狮子造型格外呆板,如雕刻。以前有人对人说过,范曾除了画人物以外,不会画花草,我还真的没有完全相信,可那次荣宝斋的展览,总算应证了别人的说法。他的竹子画法尤为模糊,竹叶之间的层次一锅粥,就连竹叶单片也也是黑乎乎的一团一得阁,没有生机,有气无力,没有任何气节。所以,人品就是画品,完全体现了出来。如果仔细看他的落款,或者说书法,更是如此,起笔和收笔松散,用笔过程偷懒,上气不接下气。

       范曾对自己作品的装裱也是极为吝啬。不管在任何场合,他的作品悬挂起来都是一个大肚子婆娘或者是一张簸箕,像经过开水锅里出来地棉絮。所以,他对装裱的不重视,就能反映出他是一个缺乏细节的人。历代文人,不管生活得富贵还是潦倒,其对作品都是装裱得格外雅致。有的将手绢装裱好,用梨花木或者红木盒子装上,再用绸缎包裹起来。也有的选用上等的材料,和上等的装裱工匠对其作品进行装裱。其实,装裱作品是艺术创作的一个完工过程。我们绝对不可以做虎头蛇尾、马马虎虎的事情。也许,有人会说,这是有钱人的事情。那么,有钱人未必能做到这点事情。一是见识短浅,对古人以及古代文化缺乏研究,二是,心胸狭窄,斤斤计较。文人可以贫困,但不能寒酸。寒酸是一种短志。之所以有人用穷酸来讽刺文人,就是讽刺文人的气节缺乏问题。穷不重要,但不能酸。艺术家之穷在于穷精神、穷气节、穷修养,艺术家之酸在于小肚鸡肠、急功近利、斤斤计较。

 

附:范曾的悔过书

丁@关@根同志:

     我于一九九零年秋辞国蛰居巴黎两载,冷静回顾之后,决定回国,原因有四:

    一、 在国内我一向爱国主义和风险意识,而辞国远走与自己内心抱负相悖。国外各国留学生住处几乎都挂有我为教委所题赠他们的字幅“月是故乡明”、“砥砺品学”、“尤乐国天下”等耿耿情怀至今依然;

    二、 自一九八五年为天津南开大学“二年画一楼,两鬓添秋霜”,今□楼已成,我所手建立的东方艺术系亦已开学两年,莘莘学子,我所深爱至今未见我一面,我的辞国带给全系师生无可言说的遗憾和痛苦,此亦我远居异域,内心不安的主要原因。

    三、我一向支持改革开放的政策,年初以还,国内请方正及需用人之际,我愿接近□力,继续为中华民族振兴风斗二十年。

    四、 我辞国主要原因其一是家庭生活之不睦,今我已于原偶分居逾三年,离婚之事当不成问题,这对我亦如释重负。

     回国之决心已定,尚盼各方鉴谅  此颂

 近棋   范曾于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