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key序列密码算法:关于南宁市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思考_2009年广西扶贫开发调研论文汇编_扶贫资料库_广西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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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宁市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思考

南宁市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 覃思源

南宁市是广西的首府城市,下辖6区6县,分别是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县。共有84个镇,15个乡、3个民族乡、22个街道。土地总面积221.12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1.79万公顷。到2008年底,全市常住人口691.69万人,农业人口502.75万人。全市共有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马山、隆安)和1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上林)。共有317个区定贫困村,总户数187356户、80.66万人,自然屯4012个,其中20户以上自然屯2803个。到2008年底,贫困人口为26.59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5.29%。
  2001年以来,经过10年的扶贫开发工作,南宁市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我们在认真总结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认真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尤其是面对的形势、新的任务,南宁市的扶贫开发工作如何开展?如何采取措施帮助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增收?这既是课题,更是工作任务,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思考,努力探索,确保新阶段南宁市扶贫开发工作跃上新台阶。

一、2001年以来南宁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效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南宁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以贫困村为主战场的新阶段扶贫开发,并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分期分批实施317个贫困村的扶贫开发规划,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到2008年底,先后为贫困地区修筑村屯道路1775条4730多公里,解决了250多万群众行路难问题,贫困村村委四级路通达率由原来的15%左右上升到现在的94%,2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通达率由原来26%上升到现在的90%;修建水利、人饮工程1200多处,解决了150多万人的饮水难问题,改善了大批农田灌溉条件;架设输电线路310多公里,解决了80多万户群众用电难问题,98%以上农户用上了电;建造沼气池5万多座,30%以上农户有沼气池,大大改善了贫困村生态条件。
  基础设施的改善,不但为贫困地区群众营造了优越的生产、生活环境,更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贫困村重点产业开发初具规模,农民收入明显增加。
  2001年以来,南宁市先后实施科技扶贫(重点产业开发)项目80多个(次),项目覆盖6县6区317个贫困村,受益农户13万多户。贫困地区由单一的粮食种植结构转向了种、养、加工多种经营,桑蚕、甘蔗、木薯、香蕉、竹子、超级水稻、养猪、养鸡、养羊、养鱼、牛品改等项目基本形成了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三)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产业蓬勃发展。
  2001年到2009年,南宁市投入信贷扶贫资金7.63亿元,其中,发放扶贫龙头企业贴息贷款4.84亿元,扶持扶贫龙头企业15个(次),涉及制糖、桑蚕加工、木署加工等农副产品加工业,扶贫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发展生产原料基地,带动扶贫产业纵深发展,受益贫困农户20多万户(次);发放扶贫到户贴息贷款2.79亿元,帮助4.26万贫困村农户解决生产资金困难的问题,实现户均年增收780元。
  (四)贫困地区劳务经济成效显著。
  我们坚持把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一项“扶贫产业”来抓,充分利用产业开发项目基地和职业学校开展对贫困地区农村干部和农民的培训,到2009年底,先后培训了21多万人(次),集中、脱产、免费培训贫困村农民转移就业培训7811人,培训后实现了转移就业。此外,各级扶贫部门还积极主动配合劳动就业中介机构和直接与用工单位牵线挂钩,先后输送贫困地区群众外出务工人数近20多万人次,劳务收入成为了南宁市贫困地区群众增收的重要途径,贫困地区劳动力综合基本素质和经济收入明显提高。
  (五)贫困地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已经进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第一、第二批226个区定贫困村村委办公楼全部为钢混或砖混结构,村村有农民培训用房,有卫生室、计生室。农村全部推广了新品种、新技术,农民科学种养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贫困地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98%以上村级小学有教学楼,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小学生辍学率在1%以下,初中生辍学率在2%以下。98%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农村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广大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
  (六)贫困地区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
  贫困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1209元上升到2009年的2908元。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良好态势,均高于全区和全市的人均增长幅度。贫困地区群众的衣、食、住、行得到明显改善,全部消灭了人住茅草房现象,大部分群众住上了钢(砖)混结构楼房,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由2001年的83.01万人下降到2009年的27.44万人。
  (七)2010年全市全部实现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目标。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要求和南宁市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全市317个贫困村全部实现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目标。第一、第二批226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已全部通过了自治区验收;第三批91个贫困村正在按计划实施,到2010年结束,务必通过自治区验收,实现整村推进工作目标。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体会
  (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是扶贫开发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
  南宁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市委、政府的重要的工作日程。市委、政府每年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认真布置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意见,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具体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年度扶贫开发目标责任状,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各县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市四家班子领导明确挂点联系县区,经常深入贫困村屯指导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抓好各项扶贫开发工作的落实。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责任落实,措施保障,确保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积极筹措资金、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是顺利实施扶贫开发工作的保障。
  一是中央、自治区不断加大对我市的财政扶贫资金。从2001年到2009年,中央、自治区累计投入我市的财政扶贫资金3.64亿元。二是市本级财政连续投入。从2001年到2009年,市本级财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34亿元。三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变、用途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相关部门的涉农资金。四是充分宣传发动,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从2001年到2009年,中直、区直、南宁市直、县(区)直机关单位共有1983个/次定点帮扶贫困地区,共投入资金2.27亿元,帮助我市贫困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良好局面。
  (三)抓重点、破难点、加强督促检查是顺利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保证。
  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指导、督查等切实可行的措施。在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在项目建设后期实行倒计时工作制,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南宁市扶贫办领导经常深入大石山区项目建设一线检查指导,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地推动项目建设,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群众积极参与是扶贫开发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的前提。
  充分调动贫困村群众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为充分调动受益群众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市扶贫办与各县区扶贫部门一起,深入项目建设受益村屯,宣传发动群众,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工程建设。如2007、2008年实施的“大石山区隆安、马山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中,马山县有2.4万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参加大会战建设,全县群众累计投工达120万个工日,其中群众义务投工投劳达15万个工日。在第二批整村推进工作中,贫困群众共筹措建设资金达6437.83万元,投工投劳达67.86万个劳动工日。群众的积极参与,使得扶贫开发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五)规范运作是的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得以有效实施的基础。
  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十分注意抓好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把好“六个关”:一是“招标关”,按规定,凡达到招标要求的建设项目依规进行招标确定工程队,达不到招标规定的小项目,需要请工程队施工才能完成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集体讨论决定施工队;二是“质量关”,较大的项目按图施工,请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工程监理,较小或由群众自己实施的项目,扶贫部门经常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程质量与项目投资相一致;三是“资金管理关”,所有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报账制管理,加强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确保资金专项专用、安全运行;四是“施工安全关”,落实安全措施,抓好安全施工,杜绝事故发生;五是“廉政关”,强调不准以项目谋私,不准干预项目招投标,不准个人指定施工队,不准吃、拿、卡、要,严防项目上去、干部倒下现象;六是验收关,加强大石山区扶贫开发项目的检查验收,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大石山区扶贫项目建设至今没有出现程序、质量、安全、廉政等方面的问题。
  (六)大胆探索,以试点建设带动全面发展,是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的重要保证。
  在扶贫开发中,我们积极推行参与式扶贫模式,不断总结推行参与式扶贫所取得的成效。在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资金困难方面,我们在隆安县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的基础上,争取到中央财政75万元用于马山县的试点。在连片开发方面,争取到马山县列入自治区“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县,项目总投资10143.0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资金1000万元,分两年实施,2010年结束。积极稳妥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我们通过这些试点建设,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新路子,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三、南宁市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在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南宁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扶贫办、自治区扶贫办的具体指导下,南宁市的扶贫开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许多的问题和困难,离上级要求和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发展战略目标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如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虽然得到明显改善,但与新农村建设要求差距较大;贫困村农民年均收入增长率较高,但与全市农民年均收入差距较大;贫困人口减少较多,但执行新的扶贫标准后,贫困人口将会增多;贫困地区群众收入增加,但稳定增收困难较大,自我发展能力弱,返贫因素多;扶贫区域仅限于区定贫困村,面上贫困问题没能顾及,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克服、解决的问题。

四、新阶段搞好南宁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思考
  党的十七大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 “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提高扶贫开发水平”的要求,提出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对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体重大意义,必须作为长期历史任务持之以恒抓紧抓好。”国家通过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要求“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对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中共南宁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 南宁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决定》,要求“推动南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推进各项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理清思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发展,率先发展,推进南宁市的扶贫开发工作跃上新台阶。
  (一)搞好新阶段南宁市扶贫开发工作,必须理清发展思路,统一思想认识。
  新阶段,南宁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增收为核心,以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目标,紧紧抓住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和扶贫培训为重点,推进南宁市扶贫开发工作上新台阶,为加快我市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作出新的贡献。要以这一指导思想统一全市扶贫系统干部职工,围绕工作目标,努力开拓创新,不断取得扶贫开发工作新成效。
  (二)搞好南宁市扶贫开发工作,必须在扶贫开发各项工作中有新突破。
  1.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强。
  经过10年的扶贫开发工作,南宁市317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是,贫困村的道路、人畜饮水条件需要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提高:一是对已修建的砂石路进行提级改造;二是对20户以上和20户以下的屯未修砂石路的,进行修建;三是解决全市贫困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要加大财政扶贫投入,逐步提高扶贫项目建设补助准。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扶贫资金的支持,根据年度扶贫规划和扶贫任务,不断加大市本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投入到扶贫开发工作中,提高市本级财政安排的项目建设补助标准。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导向和粘合作用,引导和吸引全社会投入扶贫开发。
  2.要探索走出适合南宁市扶贫产业发展的新路子。
  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要求,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形成“一体两翼”的工作格局,即以整村推进为“主体”、为基础,以劳动力培训就业、产业扶贫为两翼、为支撑,扶贫开发工作的“造血”功能进一步增强。所谓产业扶贫,就是在贫困地区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或者是通过订单农业等多种手段带动农民调整结构、增加收入的一个农业产业化形式。实践证明,只有走产业扶贫的道路,才能使农民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实现致富。
  贫困村产业开发是南宁市扶贫开发工作的软肋。贫困村的产业开发还停留在单户、分散、小规模的生产现状,上规模、连片的比较少,目前只有上林县的桑蚕产业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格局。
  在新阶段,按照因地置宜的原则,通过产业化带动的龙头——公司、协会及专业合作社,把“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起来,把千家万户独立分散进入市场的状态变为由“龙头”企业带领进入市场;把零星分散、小打小闹的经营模式向集中连片、规模开发方面转变;充分利用“龙头”企业在筹措资金、应用技术、经营管理、市场运作等方面的能力和经验,组织农民从事生产经营,通过建立区域性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带动贫困户脱贫。
  要集中资金扩大产业规模。扶贫产业必须加大投入、整合资金,将扶贫产业建成规模化、连片化发展,整体提升贫困村重点产业的规模效益。
  要加大扶贫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了,才能幅射和带动更多的贫困群众。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与扶贫龙头企业的对接,促进扶贫龙头企业按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将贫困村重点产业开发纳入扶贫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的范围。通过对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资金困难的问题,促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幅射和带动能力。
  3.大胆探索、尝试“异地产业扶贫”模式。
  
产业扶贫是新时期、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南宁市目前有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马山县、隆安县),1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上林县),这三个县既是国家、自治区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又是大石山区县,自然条件恶劣,交通条件差,人均耕地面积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差。要在这三个县开展扶贫产业开发,走“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发展路子难度很大。长期以来,我们通过努力,在这三个县实施的产业开发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需在要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根据三县的实际,选准产业发展项目,选准产业发展模式。
  目前,南宁市结合“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在马山县乔利乡兴科村开展“异地产业扶贫”的尝试。采用“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公司和农户共同出资租赁土地,连片开发、统一经营、共担风险、收益分成。项目计划扶持该村100户扶贫对象(按照“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规定的扶持比例选定),每户用扶持资金3000元入股,到自然条件、交通交通、通讯都较好的兴科村自区屯租用土地,开展百香果种植。通过这种将国家扶贫到户资金先折股到户,再由农户自愿集股到公司、协会或合作社,用股份合作或合作经营的办法由有实力的能人统一管理和经营,获利后按股份分红或保息分红的方式,就是“异地产业扶贫”模式。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兴科村的试点经验,在马山县、隆安县、上林县等大石山区县推广。
  我们希望通过“异地产业扶贫”的方式,打破投资主体限制,创新扶贫资金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机制,解决部分贫困村由于条件限制,无法发展规模生产的问题,使这部分贫困村的群众能以到户扶贫资金为启动资金,到异地开展规模产业。
  “异地产业扶贫”模式以有限的扶贫资金、社会资金参与扶贫产业建设,实现两项资金的有机整合和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效解决过去扶贫资金“撒胡椒面”,花了钱效果却不理想,甚至花钱打“水漂”的问题,也保障扶贫资金的有限周转,实现分散经营的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大大提高农户的积极性,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步伐。促进扶贫开发与农业产业化,扶贫资金与社会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信贷扶贫资金实现有机结合,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社会化程度,以加快扶贫产业规模化、特色化的发展步伐。
  4.围绕贫困村产业开发抓好扶贫培训和信贷扶贫工作。
  智力扶贫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贫困村的特色优势产业开发、传统产业技术提升、新品种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进行培训,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实用技术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使贫困农户逐步掌握现代农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脱贫致富的能力。抓好贫困村实用科技人才培养,重点抓好农民科技致富带头人的培训,通过他们带动贫困农户依靠科技脱贫致富。
  围绕贫困村产业链的发展开展转移就业培训,适当减少短期培训,逐步加大贫困劳动力中等职业教育和中长期培训力度,适度提高贫困劳动力培训补助标准,确保受训人员真正获得专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上,增强稳定就业能力。提高短期就业培训的针对性,紧紧围绕返乡贫困农民工再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实际需要组织和开展培训。转移就业培训要做到“五个加强”,即加强劳动力市场的调查研究,加强与劳务中介机构和用工单位的联系,加强开发本地就业市场的调研与宣传引导,加强转移就业培训适应性,加强贫困地区劳务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问题研究。积极探索维护贫困地区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方法,为贫困地区农民转移就业建立有效平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增加农民收入。
  积极稳妥地扩大扶贫到户贷款。逐年增加到户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规模,拓宽到户贴息贷款覆盖面,解决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切实加强贷后服务,确保贷款安全运行、确保贷款发挥扶贫效益。
  (三)搞好南宁市扶贫开发工作,必须广动员、齐参与,共同推动扶贫开发工作上新台阶。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一是广泛动员贫困村群众参与扶贫开发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和试点实施参与式扶贫,提高贫困村群众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顺利实施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二是加大对市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落实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制度,加强对定点扶贫单位的工作指导、业务培训,继续把市直机关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岗位职责制进行考核,通过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年度考评、定期评先、表彰奖励、营造氛围,促进定点扶贫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三是加强扶贫宣传工作。加强党委、政府信息报送和本办简报的编辑工作,争取市领导和各部门对扶贫工作的重视。通过网站发布、新闻媒体宣传等,营造全社会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南宁市扶贫开发工作上新台阶。
  (四)搞好南宁市扶贫开发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强督查、管理。
  扶贫开发工作涉及项目管理、扶贫资金管理等内容,要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狠抓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扶贫资金投向、集体讨论决定、公告公示、专户管理、报账制度、绩效考评、责任追究、廉政承诺、扶贫监测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五)搞好南宁市扶贫开发工作,必须抓学习,强素质,建设一支“务实、为民、廉洁、高效”的扶贫队伍。
  南宁市扶贫开发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新的问题、新的任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建设一支“务实、为民、廉洁、高效”的扶贫队伍尤为重要。一是抓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抓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上级党委、政府,上级扶贫部门和南宁市党委、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决定、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搞好扶贫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提高各级扶贫干部的工作能力。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提高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加强机关各项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完成扶贫开发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