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逃杀跳伞表情包:网络反腐——廉政建设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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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廉政建设新课题
 
时间:2011年03月28日 11时07分   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张亚明 李新华 黄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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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建设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基础,执政能力[1]。近几年来,网络反腐在我国发展迅速。随着“天价烟局长”周久耕照片在网上曝光,掀起了中国网络反腐的序幕。事实上,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2005年12月28日,中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所有这些举措标志着网上举报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网回答网民提问时说的一番话,更是体现了党中央对网络民意的高度重视,增强了网民反腐的热情和责任感。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总体网民规模达到4.2亿,突破了4亿关口[2] ,这为我国的网络反腐奠定了坚实的民众基础。然而,网络反腐在我国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专家学者对此研究尚不深入。因此,本文尝试对这一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期推动我国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一、网络反腐对廉政建设的推动作用  互联网作为现代传媒的重要手段之一,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新阵地,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新领域,对廉政建设起着不可小觑的作用。其优越性大大推进了廉政建设的进程。  1、网络反腐推进廉政教育  推进廉政建设,对公职人员的教育是其中的重要环节。与传统的教育方式相比,网络反腐融报刊、广播、电视、图书的优势于一身,具有快捷、容量大、多媒体传递信息等特点,可以改进廉政建设的教育方式,使广大官员能够倾听人民的心声,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3]。对于一些热点问题,则可以利用网络资源的便捷性,搜集相关具体案例作为正面或者反面教材,对公职人员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和党纪政纪法规教育。网络反腐的出现,有利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新平台的构建,可以大大加强廉政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党员的抗腐拒变能力。  2、网络反腐促进廉政立法工作  腐败之所以在短时间内滋生蔓延,主要是由于我国的廉政立法不完善。反腐立法的滞后,使得腐败者钻法律的空子,大大削弱了廉政法律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通过网络反腐,可以使人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立法人员可以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从而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博采各阶层智慧,凝聚群众共识。使我国现行廉政立法工作更有针对性,为廉政建设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3、网络反腐改进廉政制度建设  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保证。2008年湖南省正式出台的“中国网络反腐第一办法”被网友认为是国内首个纪委网络反腐办法,标志着中国的网络反腐正在向制度化迈进。与此同时,借助网络推进廉政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在于通过倾听民意的重要渠道,加快现行反腐倡廉的制度保障。防止腐败的治本之道在于构建起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通过借助网络反腐的强大的影响作用,完善我国现行的反腐倡廉制度,使之从根本上符合廉政建设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  二、网络反腐的局限性  在充分肯定网络反腐在推动廉政建设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应该清楚地看到其存在的明显局限性。  1、网络反腐广泛但深度有限  网络反腐虽具有广泛性,但其对腐败监督力度具有有限性。普通网民能够接触到的绝大多数是那些级别不高的官员,而那些身居要职、高位的官员,普通老百姓不能轻易接触到。这种情况下,被曝光的往往是一些“猴子”,而不是“老虎”。2008年被网络曝光的最大官员也就是深圳“酒后猥亵女童”案的林嘉祥,其他的多为处级或科级干部[4]。与此同时,腐败分子进行的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力寻租等都是在幕后进行的,往往不易被发现,没有丰富的反腐经验,无法让这些腐败分子浮出水面。因此,网络反腐虽然广泛,但由于它的深度有限,使它不能对所有的腐败分子和腐败案件完全做到有效监督。  2、网络反腐的监控力度薄弱  由于网络自身的缺陷,致使网络监督的控制力度不够。因为网络打破了传统话语的垄断,网民通过粘贴、编辑、链接,及时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评论,这样,信息“把关人”的作用逐渐削弱或者丧失。又由于网络论坛、网络博客等的监管缺位,使得网民在论坛或者博客中发布或转载信息过于随意,信息的真实性没有保障,真假难辨。另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打击报复或者诬陷某一位官员,若将他捏造的材料放到网上,必定会引起广大网民的喊打声,使得被诬陷官员无辜含冤。目前,网上比较泛滥的人肉搜索,如果被一些不法之徒加以利用,就会演变为网络暴力,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利。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出现虚假信息和谣言,人们会产生恶性的网络舆论,并且,基于虚假信息产生的网络舆论,会引起更大范围的信息误导面对社会产生恶劣影响。因此,必须加大网络反腐的监控力度,才能从源头上对网络信息进行把关。  3、网络反腐可能引起腐败权益重新分配  利用网络手段查处腐败案件,往往随之而来的是腐败背后的利益重组,这是网络反腐最大的局限性。面对网络反腐,我们不得不面对制度的窘迫:官员财产申报不公开,网民就很难发现官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没有明细的财政预算公开和敢于对政府财政预算较真甚至说不的人大代表,公众同样很难发现官员的公款私用。一些网络反腐的个案表明,揭露腐败的最大功臣都是内部官员。也就是说,网络反腐的主动权最终还是牢牢地掌控在官员手中,他们揭露的腐败行为,总有民意汹涌,但那些“民意”只是他们用来倒逼官场利益重组的工具,我们却无法查处这些举报腐败的官员。在查处一个的同时,其他的违法乱纪官员却可以在举报别人的同时享受太平。因此,从个案层面上看网络反腐,实现一个个案的正义,最终换来的结果可能只是腐败利益的重组。如果让熟谙网络的腐败官员占据了权力高位,要想利用网络反腐扳倒他们,难度将会更大。  三、网络反腐是廉政体系的有益补充  信息时代下,社会经济生活等各方面都进入了急速变革的时期,传统的反腐体系也不可避免的卷入到了信息变革的大潮中,而网络的出现,则为传统廉政体系的改革提供了新的突破口,网络反腐作为反腐败的重要手段,成为传统廉政体系的有益补充。  1. 以网络反腐主体的广泛性弥补既有体系的有限性  在传统反腐体系下,反腐主体一般是专门的反腐机构,例如监察系统、公安系统、各级党委组织等,其虽具有专业性强,程序规范等特点,但是由于其主体的有限性,难以掀起广泛的反腐热潮。网络反腐的主体具有广泛性,不论性别、年纪、职业、学历,都可以积极参加到反腐的队伍中,使得反腐主体急剧增加,反腐力量空前增强,使“人人反腐”从理念走向现实。  2. 以网络反腐的时效性突破现有反腐行为的滞后性  传统反腐由于注重证据的完整,以及程序的公正,不可避免地在客观上造成了对腐败案件发现、侦缉、结案等的滞后。网络时代下,公民作为信息终端,可以在第一时间接触和掌握切实的腐败信息,并通过网络以匿名的形式将其发布出来,扩大了专业反腐的信息来源,加快了对腐败案件的查处速度,从而使传统的反腐体制在信息时代发挥更为灵活的作用。  3. 以网络反腐的透明性打破现行反腐体系的“黑箱”  反腐败作为党和国家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因其往往被上升到政治层面,使其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纱”,一般公民往往难以了解其中的内情。在信息时代下,传统反腐的一些信息,可以通过网站、博客甚至是个人微博的形式进行传播,使得反腐信息得以公开透明的展现在公众面前,增强了传统反腐体系的公信力。  网络反腐如火如荼的进行,成为我国廉政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本文研究得出,网络反腐在教育方式灵活性、立法公正性和制度完整性等方面,对廉政建设具有推动作用,同时也存在高级官员曝光率低、网络监管力度弱、贪污集团查处难等局限,但不应就此否定网络反腐的重要积极作用,其在主体广泛、信息接收及时和反腐信息公开等方面可以作为廉政体系建设的有益补充。随着我国网络反腐制度不断完善,高层领导的重视以及网民素质的不断提高,我国网络反腐一定会发展的更加迅速和健康,对我国的廉政建设必将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凤军.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及对策[J].当代矿工,2010(8):34  [2]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26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0-07-15.  [3] 周若辉.谈谈互联网时代廉政建设与网络监督[J].湖湘论坛.2009(4):20-23  [4] 毛蔚兰.论网络舆论监督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双重效应[J].领导科学,2010(3):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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