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的英文词组:晚清政治改革敘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20:24:14

摘要:上承鸦片战争,下至辛亥革命的晚清是一段特殊的历史时期,李鸿章说这一时期的中国正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变局”。清王朝面对内忧外患,为了维系自己的统治,进行了一系列政治改革。这些改革历经了洋务运动、戊戍维新、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四个阶段。改革的目标虽然只是挽救清王朝的统治,但在客观上,改革是朝着民主化的方向迈进的。改革的方式是自上而下和渐进式的。政府高层受形势所迫,发动改革,此后,改革便成为时代潮流,不可遏阻,而且一次比一次深入。当改革进入到最高潮时,召开国会与成立责任内阁成为改革派与保守派交锋的焦点。当保守派一再回避矛盾的核心,一再拖延改革的进程时,武昌起义的炮火便将清王朝赶上了绝路。改革没有达到它的最初目的,但改革的启示对现实中国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晚清;政治改革;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民主化;洋务运动;戊戍维新;清末新政;预备立宪;国会;责任内阁;民族主义;宗法观念;特殊利益集团

一、   改革前的政治状况

秦之前的中国,政治体制仿照父系大家庭的模式,组建了家天下的王朝,王权具有最高权威。那时的国家结构是“封建”制,人事行政制度是依靠血缘为主的“世卿世禄”制。两千多年前,秦始皇在中国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府。王权被皇权取代,“封建”制被“郡县”制取代,“世卿世禄”制被“官僚”制取代。从秦时起到晚清改革前,在这段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政府在形式上虽然经历了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两府三司制、内阁制、军机处制等的演变,但其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性质一直都没变。秦之后到晚清改革前的政治体制有以下特点:行政决策最终由皇帝个人作出,皇权无所不包,所谓“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1),军队接受皇帝的绝对领导;行政执行的内容是皇帝的“圣旨”, 清朝皇帝的重要指令由军机处直接下达到执行官员,不经过内阁,称“廷寄”;行政监督自上而下,虽形成了一套完备的监察制度,但那只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行政监察机关最终演变成帮助皇帝秘密侦察官员和人民的特务机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合一,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没有独立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皇帝和官员的意志就是法律,中央的最高审判权归皇帝,明清的省级地方政府虽设有审判机关,但审判机关归总督、巡抚等行政长官领导,省以下地方行政长官则直接行使审判权;地方行政长官由中央监督、考核、任免,地方政府没有自治权;政府官员主要通过科举、捐纳、荫补等途径产生,人民没有选举官员的权力;政府官员退休后仍名列官籍,享有特权,皇帝则没有退休的限制,而是终生世袭;中央政府设有许多处理皇帝私人事务的机构,如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詹事府等;根据“天朝上国”的朝贡观念,没有平等处理对外事务的政府机关。

晚清改革前的政治体制就是这样一种陈旧的中古式的政治体制。这样的政治体制造成的社会现状是:政治层面,皇帝奢侈淫逸、高高在上、为所欲为,官员贪腐成风、享有各种特权,人民穷困潦倒,处于最底层,基本权利没有保障。政府可以随便对人民施加暴力,堵塞人民的言论,抄没人民的财产,残害人民的生命。文化层面,读书人穷其一生,只好研读政府指定的几千年前的古人的那几本书。自然科学没有人去研究,因为不能当官。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只能属于实用技术,远未上升到理论层次。经济层面,政府只重视农业,因为农民愚昧封闭,最好管理。大多数农民一生都没出过远门。但农业一直处于刀耕火种、靠天吃饭的水平。大规模有组织的经济活动,如盐铁的生产,对外的贸易都被政府垄断。通过垄断组织,政府向人民伸出大大小小的吸血管道。

当这样的中古式专制政治体制与西方近代民主政治体制发生冲突时,失败便在所难免。

二、改革的起步——洋务运动

中国的近代史是从鸦片战争开始的。如果说第一次鸦片战争只是惊醒了魏源等少数中下层政府官员,那么第二次鸦片战争特别是圆明园的那把大火则彻底震动了政府的最高领导层。

引发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原因很多,清政府在对外交涉中没有专门的办事机构也是其中之一。清政府称外交事务为“夷务”, “夷务”除了“抚夷”就是“剿夷”,平常由礼部按照处理藩属国的惯例办理与西方国家的交涉,一旦夷情紧急,再临时派钦差大臣处理。

蒋廷黼先生说:“鸦片战争前,我们不肯给外国平等待遇,鸦片战争后,他们不肯给我们平等待遇。”(2)

主持完第二次鸦片战争议和工作的恭亲王奕訢,痛感旧体制的缺陷,在辛酉政变取得实权后,联合政府实际最高领导人慈禧毅然发起了洋务运动。洋务运动也得到了一些开明的地方大员的支持,如曾国藩、李鸿章、左宗堂等。

洋务运动的改革范围包括科技、军事、经济、政治等多方面。对于改革者来说,政治改革难度最大,遭遇的阻力也最大,改革者自身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也对政治改革认识不足。因此,洋务运动这个阶段的政治改革,力度很少,只是针对旧有的行政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但从晚清政治改革的全过程看,洋务运动是政治改革的起步。其改革的内容有: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设立南、北洋通商大臣;设立总税务司署;设立同文馆。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职权很广泛,总揽了清政府的外交、国防、经济建设大权。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设立,标志着中国政府第一次拥有了正式的外交机关。因为要与外国人打交道,而外国人受不了那种礼节繁琐、效率低下的旧衙门作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未便因循旧章”(3),在行政管理方面呈现出与旧衙门不同的新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精兵简政,减少冗员。奕訢在设想成立总理衙门的奏报中说:“此次总理衙门,臣等所定司员,尤属简少,以省冗员”(4)。二、分工办事,专人负责。总理衙门分五股办事(英国股、法国股、俄国股、美国股、海防股),机密文件必须由负责的阁员亲自缮写,不许章京代劳。三、禁止捐纳,不许花钱买官。凡总理衙门的职员捐纳者概不录用。四、节约行政经费,杜绝奢靡。总理衙门只给司员值班加桌椅和工作餐,而不另给办公费。五、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等。旧衙门对官员三年才考核一次,考核流于形式。总理衙门则对旷工、误事及平庸之辈可随时参劾辞退。

南、北洋通商大臣分别由两江总督和直隶总督兼任,他们管理外交、通商、防务、关税等地方大事,地位远比一般督抚高。设立南、北洋通商大臣最初目的是为了避免外国人直接进京,让外交活动的场所远离京城,在政治改革方面没有多大意义,这两个重要职位长期被湘、淮军阀势力所攫取。

总税务司署的特点是聘请洋员管理,英国人赫德长期担任总税务司。总税务司署有洋员数百人,他们大胆引进西方管理模式,尽力让中国海关与国际接轨。清朝的海关原来是腐败最严重的衙门之一,每年大概有数百万两白银的税收流进了官员私自的腰包。赫德执政期间,积极改革海关制度,把西方的海关制度、人事制度和财务制度引入中国,并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财务纪律及其审查制度,海关财务舞弊现象被有效扼制,海关的行政效率也大幅度提高,海关税收增长迅速。一八六一年,海关只有五百多万两白银的税收,到一九零三年,海关税收已经突破了三千万两白银。(5)海关税收成为清朝推行洋务、偿还战争赔款的主要财源,总税务司署也成为清朝最高效、最廉洁的政府机关。总税务司署的设立是洋务运动期间得到实惠最多的一项行政体制改革措施。

同文馆是一八六二年设立的,教员多是洋人,教学内容主要是外语、科技、天文、数学等。同文馆的设立标志着中国近代教育的开始。此后,政府在各地办了许多与旧私塾完全不同的新式学堂,进而又派遣幼童出国留学。这一时期的教育行政改革为中国培养了大批科技人才、翻译人才、外交人才、军事人才。“中国初设驻外公使时,卒业于同文馆的学生供职使馆者颇不乏人,以一八七九年为例,伦敦使馆三人,巴黎二人,柏林三人,圣彼得堡四人,华盛顿二人,东京二人。”(6)福州政局附设有“求是堂艺局”。“日后重要海军将并多出身于此,名翻译家严复(宗光)亦其中之一。”(7)而近代著名人士詹天佑、唐绍仪、梁敦彦等都曾是留学的幼童。

洋务运动这一阶段的政治改革只是动了行政体制的一些皮毛,然而就是这点皮毛的触动却遭遇了极大的阻力。改革的领导人恭亲王奕訢被讥讽为“鬼子六” (恭亲王行六),洋务派官员被斥责为数典忘祖的卖国贼,曾经有限度的支持改革的慈禧在保守派的压力下摇摆不定。晚清的政治改革只好在内忧外患的逼迫下艰难而缓慢地进行着。

三、   改革的推进——戊戍维新

中法战争与中日战争宣布了洋务运动的失败。

特别是中日甲午战争之后,洋务派整体失势,恭亲王奕訢屡遭慈禧贬斥,李鸿章成为众矢之的。

洋务运动的失败是不可避免的。洋务运动的目的是要“师夷长技以制夷”(8),而当时的人们普遍认为西夷的长技无非就是坚船利炮,其他的如政治、文化都不如我们。所以洋务运动的重点放在科技、军事上。后来发现搞军事要有经济基础,才对实业重视起来。中国历来轻视民营资本的作用,所以不管是军事还是实业,都是政府包揽一切。在洋务运动中,政治体制改革只是小试牛刀,仅仅局限于对旧有的行政体制做些改革。政府职能在改革中没有得到转变。结果凡是政府主办的军工企业、民用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腐败严重、效率低下。政府领导人的权力在改革中没有得到丝毫的限制。甲午战争前夕,慈禧却动用了大笔海军经费建造颐和园,致使北洋舰队十年内没有添置一艘新军舰。

洋务运动的失败再一次震惊了中国人。洋务运动的失败不是因为启动了政治改革,而是因为政治改革太肤浅,太滞后。洋务运动后期,政治改革开始成为开明官员与知识分子们关注的热点。而且他们所主张的政治改革已经涉及到了改革的核心:民主与议院问题。王韬说“民可顺而不可逆”,以往的政府制度只能“为民祸而不能为民福”,将来的政府应该“因民之利而导之,顺民之志而通之”。郑观应积极主张开议院,实行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他说:“无议院则君民之间势多隔阂,志必乖违”,有了议院则“君民相洽,情谊交孚”。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康有为在思想界声名鹊起。康有为虽是一个熟读儒家经典的传统知识分子,而且他还继承了传统文化中带有空想色彩的大同思想,但他的“怀疑”与“维新”的改革精神与“自上而下”的渐进式改革主张,既得到了知识界的认同,又得到了体制内开明分子的共鸣。

光绪皇帝决心依赖康有为等书生们深入推动政治改革。一八九八年六月十一日,光绪皇帝发布变法诏书。诏书中提及的政治改革主要措施有:裁撤闲散机构;改革人事行政体制,废除八股,改试策论;提倡言论自由,允许大小臣民上书讨论朝政。变法期间对言论自由的提倡在社会上产生很大的影响。“都察院接有条陈事件,立即原封进呈。准藩、臬、道、府专折奏事,州县官由督抚呈递,士民上书,由道府代为进呈。改上海《时务报》为官报,创京师报馆,准报纸胪陈利弊,据实昌言,一律呈览。每年出款入款,分类列表,按月刊报。”(9)一时间,批评时政之风盛行,政府也开始接受舆论监督并公开公共财政。清朝因“文字狱”造成万马齐喑的局面在清王朝的末年得到了扭转,新闻报刊事业也得到迅速发展,到1907年之后,全国“平均每年新办报刊一百三十七种”。(10)整个僵死的社会又焕发出了活力。康有为还力主早日开设议院。为集思广益,康有为鼓励光绪皇帝开懋勤殿,选一批“通国英才”和外国政治专家在懋勤殿办公,以作皇帝的行政决策顾问。但裁撤闲散机构、废除八股、提倡言论自由的改革触犯了官僚集团的利益,这些官僚都是慈禧一手栽培出来的,官僚集团的保护伞就是慈禧。慈禧与唯新派起了冲突,她以“祖宗之法不可变”为由发动了政变。变法只进行了一百零三天,就被扼杀了。

四、   改革的重新突破——清末新政

慈禧囚禁光绪,杀戮维新志士后,保守派在政府中实力大增,政治改革暂时被搁置。

改革的倒退导致了“义和团”反科学、反文明、反西方的极端民族主义历史闹剧的发生。义和团虽然得到慈禧和保守派的支持,毁铁路、拔电杆、围攻西方使馆、教堂,但最终不堪一击。义和团运动有两件事出乎慈禧的意外,一是自己被八国联军赶出了北京,“连日历行数百里,……不得饮食,既冷且饿。……昨夜我与皇帝仅得一板凳相与贴背而坐,仰望达旦”。(11)二是地方督抚联合违抗慈禧“保守疆土,接济京师,联合一气,共挽危局”的命令,而联省自治。荒唐的义和团运动再一次告知清政府当局,不改革没有出路。慈禧只好宣布再次变法,实施新政。但又不得不对戊戍政变屠杀维新志士作出非常尴尬地解释:“变法自变法,康有为谋逆自谋逆”。(12)

清末新政将戊戍维新中被搁置的改革措施大部分都付诸了实践,很多地方还超出了戊戍维新的改革范围。清末新政是对戊戍维新的突破。在清末新政中,政府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设立了商部、学部、巡警部、财政处、练兵处和税务处等新的机构,裁撤了一批有名无实的衙门如东河河道总督、通政使司、詹事府等,传统的六部体制不复存在;教育体制与人事行政体制也发生很大变革,科举制度被废除,政府大规模新建新式学堂并派遣留学生,并建立了类似于西方文官制度的新式任官考试制度;地方政府实力的壮大,使得地方自治活动愈演愈烈,中央集权受到地方自治的挑战。

清末新政在政治改革中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是司法开始走向独立。西方各国以中国司法不良为由,不肯放弃领事裁判权。清政府迫于形势,派员学习西方法律制度,大规模修改中国传统法律,删除了凌迟、枭首、戮尸等酷刑,禁止刑讯拖累,变通笞杖办法,清查监狱、羁所,并引进西方的律师和陪审制度,这标志着中国的司法制度开始从野蛮走向人道。一九〇七年,东三省开始设立新式审判厅。“光绪33年(1907年)5月27日,清廷颁布《各直省官制先由东三省开办俟有成效逐渐推广谕》。按照这个谕旨,各级审判厅由东三省先行开办,‘俟著有成效,逐渐推广’。 ”(13)新式审判厅的设立,专门审判人员的任用,新式审判程序的确立标志着司法与行政开始分离。习惯于将法律看作治民手段的政府官员开始逐步接受建立在“民主”理论上的司法独立观念。

清末新政为进一步的政治民主化改革打下了基础。

五、   改革的高潮——预备立宪

1904年,爆发了日俄战争,小日本打败了大沙俄,战争的地点在中国东北。朝野普遍认为日本以立宪而胜,俄国以专制而败,“非小国能战胜于大国,实立宪能战胜于专制”。(14)国内外舆论要求立宪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洋务运动后兴起的商绅集团对立宪尤为卖力,四处活动,慈禧被迫同意立宪。就这样,预备立宪的历史序幕被拉开,晚清的政治改革进入了最高潮。一九零五年,清政府派出五大臣出洋考察,学习西方先进的民主立宪体制。一九零六年,慈禧正式下诏预备立宪,清政府以厘定官制作为立宪的准备。厘定官制是要革除原行政体制权限不分、责任不明、明实不符的弊端。一九零七年九月,清政府下谕设立资政院,“以立议会之基础”。厘定官制与成立资政院的改革,实际上体现了权力制衡原则。原来“三权混一”的体制坚冰开始被攻破。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开始分开。内阁管行政,大理院管司法,资政院管立法这样一种分权机制开始构建。资政院作为议会的前身,它还具有行政监督功能。此前,行政监督一直属于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清朝的行政监察机关是督察院。历史已经证明,没有外部监督的行政监督不仅作用甚微,而且监察机关本身也容易成为专制者利用的工具。一九零八年七月,清政府批准并颁布了《谘议局章程》及《谘议局议员选举章程》。谘议局相当于地方议会的前身。一九零九年,全国二十二个省开始举行谘议局选举,同年十月选举圆满结束,各省谘议局正式成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民主选举,虽然它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中国人终于可以选举民意代表了,这在政治改革中是一件划时代意义的历史事件。权力制衡制度、选举制度、议会制度,是专制政体向民主政体转变时需要建立的基本制度,没有这些,政治改革就是一场骗局,不会有实际的效果。

一九零八年八月,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以九年为限,并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九年对于急切想进行政治改革的人民来说也许太长,但它毕竟给出了时限。《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应当由议院议定的事情,必须经议院议决后方可奏请钦定;已定法律,皇帝不得以命令改变;臣民有言论、结社自由,人身受法律保护。这无疑从法律上限制了君主专制的权力。保守力量并不善罢甘休,《大纲》依然规定皇帝拥有广泛的权力,并且在大纲中念念不忘加进:“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远尊戴”这样的条款,《大纲》依然赋予皇帝强大的君权。

但改革已成为时代潮流,清政府如只停留在立宪的准备阶段,而不召开国会、不成立责任制内阁便难以满足人民改革的要求。召开国会、成立责任制内阁必然严重削弱皇室权力,剥夺特殊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这样的改革必然遭到了皇族为代表的特殊利益集团的极力阻饶。至此,改革派(立宪派)与保守派的交锋已经白热化。为促成政府速开国会、成立责任内阁,一九一零年,立宪派掀起了三次规模巨大的国会请愿运动。第一次请愿活动,“清政府以‘国民智识程度’不足为由,加以拒绝”。(15)第二次请愿活动,清政府虽然答应召开国会,但坚持要等九年,因为:“兹事体大,宜有秩序。宣谕甚明,毋得再行读请”。(16) 第三次请愿活动,得到了督抚和资政院支持,清政府只好做出让步,宣布缩短期限,定于一九一三年召开国会,并立即重定官制,设立内阁。一九一一年五月,清廷宣布以庆亲王奕励为总理大臣的第一届责任内阁成立。在形式上,清朝的君主专制政府已被责任内阁制政府所取代,但实际上,政府权力仍然被皇族掌控。在十三位内阁大臣中,汉族四人,满族九人,其中皇族又占七人,被人讥为“皇族内阁”。面对这样的结局,立宪派愤慨至极。一时间,举国哗然。立宪派在请撤皇族内阁的要求遭拒绝后,发布《宣告全国书》和《通告各团体书》,逐条驳斥上谕,斥皇族内阁“名为内阁,实则军机,名为立宪,实则为专制” (17)

以皇族为代表的特殊利益集团对改革的极力阻挠,让立宪派与清庭的合作破灭。最终,改革的呼声被革命的呼声淹没,武昌起义的炮火将清王朝赶上了绝路。

六、晚清政治改革的启示

晚清长达半个世纪的政治改革历程,虽然波澜壮阔,但改革的历史任务——专制政体向民主政体转变没有完成。历史总是呈螺旋型发展,往往有着惊人的相似,回顾改革的整个历程,后人可以得到许多启示。

1、晚清政治改革的历史意义

晚清政治改革,从历史意义来讲,它是中国五千年文明进程中一件划时代意义的大事。

在中国五千年文明进程中,政治体制发生了两次历史性的大变革。第一次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大变革,中国的政治体制由“封建等级君主专制”变革到“中央集权君主专制”。 第二次就是从晚清开始的政治改革,这次改革,要将中国的政治体制由“专制”变革到“民主”。春秋战国时期的变革是从一种专制变革到另一种专制,改变的是政治体制的形式,晚清的政治改革是要从专制变革到民主,改变的是政治体制的实质。春秋战国时期的变革由中国人独立完成,不受外来影响。晚清的政治改革是从与西方国家的冲突开始的,一开始就受到西方国家的影响。春秋战国时期的变革,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国家在那个时期发生过那样的政治变革。与晚清的政治改革同时或者前后相差几百年时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在发生相似的政治变革。由专制政体向民主政体转变,这种政治改革,最近几百年来,从西方国家开始,逐渐向全球扩展,最终演变成了世界性的大潮流。春秋战国时期的变革对于普通的中国人来说,影响不大,反正都是做“臣民”。晚清的政治改革影响了每一个中国人,从那时起,中国人开始对君权至上产生了怀疑,对忠孝礼义等传统政治伦理产生了怀疑,而民主、平等、宪法、人权等政治理念开始在中国人之间传播,一部分中国人开始明白民主、平等、宪法、人权等政治理念与自己的幸福息息相关。晚清政治改革的口子一打开,专制者就不可能象过去那样,依靠传统的伦理道德长期的控制中国人的心智。

在中国五千年文明进程中,第二次政治体制的大变革意义远比第一次重大。第一次变革经历了大约五百年时间,第二次变革从一百多年前的晚清政治改革开始,只是拉开了一个序幕,变革至今还未完成。今天的中国人还处于第二次变革之中。所以说,第二次政治体制的大变革既具有历史意义,又具有现实意义。晚清政治改革这一历史性事件,将中国的文明史一刀划开。晚清政治改革前的中国政治体制是专制体制,从晚清政治改革开始的中国政治体制是转型体制,转型完成后的中国政治体制将是民主体制。

2、晚清政治改革的实际成果

晚清政治改革五十年,虽然没有完成从专制政体向民主政体转型的根本任务,但它毕竟迈出了历史性的步伐,也取得了许多可以称道的实际成果,为今后的政治体制转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晚清政治改革是开创性的改革。它打破了六部、寺、监等运行了上千年的传统行政体系,建立了近代世界各国通行的行政各部。它转变了政府职能,行政管理的内容从传统的以礼治国为重点转变到对外交、商贸、新式教育、治安、税务等近代国家公共事物的管理。晚清政治改革提高了行政管理水平,行政决策开始推行办公会议制度,行政执行逐渐规范化和标准化,行政监督逐渐从都察院的内部监督过渡到资政院、咨议局的议会监督。在人事行政方面,科举制被废除,建立了新的任官考试制度。新式审判厅的设立,标志着司法开始与行政分离,逐渐独立。当晚清政治改革进入到预备立宪和组建责任内阁阶段,作为最高权威的皇权开始被限制,权力制衡原则开始在新成立的国家机构中得以体现。地方谘议局的议员选举是一次成功的民主政治大演习,三次规模巨大的国会请愿运动,更进一步说明中国民众有资格、有能力参与、建设民主政治。

晚清政治改革是开放的改革,它不是闭门造车,而是要与世界接轨。洋务运动中,一些政府机构大胆聘用洋员,引进西方先进的行政管理经验,得了许多实惠。戊戍维新之后提倡言论自由,政府也逐渐接受洋人来中国传教、办报,原本“万马齐喑”的中国社会在清末焕发了勃勃生机。预备立宪之前,政府特别派出五位大臣出洋考察西方政治制度,直接挑战了过去那种“天朝上国”自我封闭的传统政治思维。

晚清政治改革是前进的改革。晚清政治改革五十年,走过的是一条荆棘丛生、坎坷不平的道路。晚清政治改革的最初目标只是挽救清王朝,但改革在客观上始终是朝着民主化的方向前进,从洋务运动、戊戍维新、清末新政到预备立宪,改革一次比一次深入,一次比一次逼近民主的目标。这充分说明旧有的专制政治体制已经腐朽崩溃,改革的步伐一旦迈出,便成为时代潮流,改革的趋势不可阻挡。

3、晚清政治改革的种种阻力

晚清政治改革遭遇到了强大的阻力,反对改革的声音伴随了改革的全过程。

晚清政治改革的阻力主要有:盲目排外的民族主义思潮;与专制政治相依相伴的宗法观念;特殊利益集团的顽强抵制。

盲目排外的民族主义思潮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历史上,少数民族可以在一定时期以武力夺取中国政权,但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文明从未被中断、颠覆过,“天朝上国”,“以夏变夷”的观念在中国根深蒂固。现实当中,西方国家侵略中国,理所当然会激起民族主义情绪。晚清政治改革要学习西方,盲目排外的民族主义思潮便与之针锋相对。因此,总理衙门成了“洋人的买办机构”,总税务司是“侵略者的工具”,同文馆被讥讽为“孔门弟子,鬼谷先生。”因此,义和团攻击使馆、焚烧教堂、毁铁路、拔电杆,显得大义凛然。

宗法观念是中国一种古老的政治原则,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确定社会关系,长幼有序、亲疏有别、嫡庶不同。宗法观念在政治制度上的体现就是以“家天下”的模式组建国家政权,家国一体,父权与君权相结合。宗法观念在西周时期就已成熟,并对秦以后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有着深远的影响,它是与专制制度相依相伴的。到晚清政治改革的时候,宗法观念成为旧体制的守护神。按照宗法观念,祖宗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旧体制是老祖宗留下的,所以祖宗之法不可变。按照宗法观念,皇族利益就是国家利益,不容许限制君权,要坚决反对立宪、责任内阁、国会这些改革出现的新东西。宗法观念提倡忠孝,对君父的绝对权威,臣子们必须服从,普通老百姓更不敢主张自己的基本权利。晚清政治改革试图依靠法制、依靠程序、依靠民主的方式分配政治权力,但宗法观念使中国官场形成了一张由同族、同乡、同门、血亲、姻亲等关系编制的政治关系网,它造成官场任人唯亲的官僚习气,各级官僚,凭借自己的政治关系网对上钻营、依附,对下按亲疏远近分配政治权力,培植私人势力。晚清政治改革被这样一张政治关系网包裹、缠绕,必然步履维艰。

特殊利益集团是专制政治体制的直接受益者,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必然要损害他们的利益,也必然遭到他们的顽强反对。戊戍维新的时候,光绪发布诏书,要裁撤闲散机构,要改革科举制度,便遭到官僚集团的强烈反对。被裁撤的官员们跑到慈禧那里一哭诉,矛盾就激化了。思想僵化,会作八股文,一辈子为当官作准备的读书人也骂维新派是“士林败类”,“名教罪人”。预备立宪阶段,从厘定官制开始就遭到了强大的阻力,后来,国会迟迟不能召开,责任内阁最后变成了皇族内阁,都是特殊利益集团顽强抵制改革的结果。

4、晚清政治改革的种种迷误

晚清政治改革取得了许多可以称道的成绩,也遭遇到了强大的阻力,但它最终走向了失败。回顾改革的全过程,不难发现改革的种种迷误。

晚清政治改革的迷误之一是目标不正确。晚清政治改革最初的目标是挽救清王朝,而不是为了中国人民能享有民主权利,不是为了增进广大中国人民的福祉。民主是全人类的普世价值,从专制政体向民主政体转变是政治改革的大方向。回避民主谈改革,改革没有任何意义。晚清政治改革虽然不自觉的朝着民主的方向前进,这只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而挽救清王朝才是晚清统治者的真正初衷。挽救清王朝就是要维护以爱新觉罗家族为代表的少数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而民主化的政治改革必然要侵犯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所以改革必然让统治者陷入两难的境地,进退维谷。晚清政治改革的目标错误,改革很难成功。俞可平先生说:“民主是个好东西,不是对个别的人而言的,也不是对一些官员而言的;它是对整个国家和民族而言的,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而言的。坦率地说,对于那些以自我利益为重的官员而言,民主不但不是一个好东西,还是一个麻烦东西,甚至是一个坏东西。”

晚清政治改革的迷误之二是进度太缓慢。晚清政治改革是被逼迫的,改革欠缺主动性。统治者一旦觉得天下安稳一点了,改革便裹足不前,甚至倒退,丧失了许多改革时机。政治改革长期滞后于社会变革,导致改革的成果不明显,保守派有了嘲讽改革派的把柄,下层人民则失去了改革的信心。甲午战争失败后,恭亲王奕訢意志消沉,李鸿章也遭到沉重打击,洋务派处境艰难。预备立宪阶段,清王朝以“民智未开”为由,一次又一次地拖延立宪进程,使革命派在与立宪派的争论中占据了上风,清王朝连同它的政治改革最终被暴力革命所终结。

晚清政治改革的迷误之三是未能造就雄才大略的改革家。慈禧虽然想借改革来保住大清江山,也很精明,但她太保守、太自私、太专断。她搞的垂帘听政的决策体制与民主原则背道而驰。恭亲王奕訢年轻时意气风发,为政治改革开了个好头。但他不是一把手,遭遇慈禧的几次政治打击后,到晚年意志消沉。同治、光绪都是傀儡。整个晚清的政治改革,在国家最高领导层中没有出现雄才大略的改革家。

晚清政治改革的迷误之四是没能寻求、创造、利用政治改革的动力。晚清政治改革的最初动力来自列强的压力,改革是一种被迫的选择。改革必须向侵略者学习,这就决定了改革的尴尬和无奈。在改革过程中,改革主要是由少数开明官员与精英知识分子来推动,力量有限。长期的尊儒和封闭的小农经济,使得改革缺少强有力的民间力量的推动。到了改革后期,虽然有大批商人、仕绅、市民参与,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立宪高潮,可清王朝不但没有利用民意反而逆势而行,百般阻挠改革,将改革的动力慢慢地消磨掉,最后使改革的力量变成暴力革命的要求。

晚清政治改革的迷误之五是没有化解好改革的阻力。政治的民主化改革是世界潮流,民主政治是全人类的文明成果,中华民族不可以例外,也不可能例外。但历史告诉我们,政治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政治改革的阻力来自方方面面,有文化因素,如盲目排外的民族主义和宗法观念,也有权力因素,如特殊利益集团。特殊利益集团是改革的劲敌,他们当中一些人不顾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总是找各种各样的借口阻挠改革、回避改革,由于他们手中有权,他们的危害很大。晚清五十年的政治改革最终也毁在这些人手里。所以,改革者必须明白,阻力来自哪里,如何减轻阻力、排除阻力。

总之,推行政治改革任重道远。要取得政治改革的成功,必须明确目标,只能为大多数普通民众而改革,不能为少数特殊利益集团而改革;必须看准时机,加快改革步伐,不要一再拖延改革进程,让人民失去信心;必须有一个掌握实权又顾全大局、精明强干的改革领导层;必须善于寻求、创造、利用各种改革动力,顺势而为;必须千方百计排除改革的阻力。

 

 

 

 

 

参考文献:

1、  虞崇胜 杨秀实:《中国行政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2、  王宁:《中国文化概论》,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夏书章:《行政管理学》,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注释:

(1)《史记》卷6《秦始皇本记》。

(2)蒋廷黼:《中国近代史》,电子版。

(3)尹福庭:《清史编年第九卷(咸丰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796页。

(4)尹福庭:《清史编年第九卷(咸丰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796页。

(5)梁维力:《赫德与中国近代化》。

(6)郭廷以:《中国近代史纲》,电子版。

(7)郭廷以:《中国近代史纲》,电子版。。

(8)魏源:《海国图志》叙言。

(9)郭廷以:《中国近代史纲》,电子版。。

(10)李斯颐:《清政府与清末报业高潮》。

(11)吴永:《庚子西狩丛谈》。

(12)郭廷以:《中国近代史纲》,电子版。

(13)俞江:《清末(1907~1911)奉天各级审判厅考论》

(14)林乾,赵晓华:《百年法律省思》,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1月第一版,第104页。

(15)郑师渠:《中国近代史》,电子版。

(16)郑师渠:《中国近代史》,电子版。

(17)房德龄:《清王朝的覆灭》,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4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