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从湄公河惨案到碾童案:谁是最缺德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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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湄公河惨案到碾童案:谁是最缺德的中国人?
(2011-10-31 01:34:34)[编辑][删除] 标签:湄公河惨案
碾童案
道德
杂谈
分类: 政治-道德法律文/雕龙
10月5日,13名中国公民在泰国境内湄公河水域惨遭杀害,直到10月10日中国外交部在被记者问及时才提及这一惨案,并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此事”。然而遍查当日的《人民日报》,根本就见不到相关新闻,直到第二日的《要闻》版右下角才有一条与“湄公河惨案”相关的新闻,如果不仔细找根本就发现不了这条新闻,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日同版占据半个版面的 “占据华尔街”的新闻报道。在10日的央视《新闻1+1》上,主持人将这起“惨不忍睹”的“湄公河惨案”定性为“刑事案件”,并称这起惨案不会影响“中国与周边东南亚国家的外交关系”。果然,这起惨案丝毫也没有影响与相关国家的“爱邻友好关系”。在13日的《人民日报》《要闻》版就有这么一条新闻:“中国政府援泰救灾物资抵达曼谷”,报道中说:“今年8月以来,泰国部分地区遭受暴雨袭击……为表达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泰国人民的同情和慰问……中国政府决定向泰国政府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的紧急人道主义物资援助和100万美元现汇救灾援助,帮助泰国政府救助灾民。”有网友对此评论道:“如果这是真的
这个新事件就是10月16日《羊城晚报》报道的,10月13日发生在广东佛山的碾童案。一个名叫悦悦的2岁幼儿被汽车碾压多次,而过往的18名路人“竟然对此不闻不问”。佛山碾童案一下子就吸引住了网民的目光,18名路人仿佛成了中国最缺德的人,遭到网上铺天盖地的一片责骂声,有网友甚至说“肇事逃逸的司机枪毙都轻了,应该凌迟处死。”还有人发博建议将13日定为“国耻日”。 18日的《人民日报》也在的第9版的《人民时评》发表《女童遭碾我们都可能是“路人”》一文,提出“在社会道德被严重污染的时刻,或者可以让法律来拯救道德?”(好家伙,竟然想到用法律来拯救道德,为什么就不想想应该用什么来拯救可怜的法律呢)
又据《广州日报》报道:“在10月20日省委常委会研究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时,省委书记汪洋呼吁,要认真反思出现悲剧的根源,要用“良知的尖刀”来解剖我们身上的丑陋,要忍着揭开疮疤刮骨疗伤的疼痛,唤起全社会的警醒和行动,在公众参与下创造一种扬善惩恶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努力减少和避免小悦悦类似悲剧在广东再次发生。”又有一则新闻报道某报记者对事发地的文明办领导的采访:“佛山市文明办主任张红兵接受新快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事件的确让人感到很痛心”,并指出悦悦事件是个别事件,“不能代表整个佛山”。”这位文明办主任的话非常有代表性,是典型的官方意识形态思维,比如,“虽然有不少贪官污吏,但是我们的队伍的整体是好的”;“虽然某某做了很多丧尽天良的事,但是他的功劳是主要的”。
这则采访文明办领导的新闻,最让人感兴趣的还是“文明办”这个机构。在百度搜索“文明办”,真是令人大惊:“找到相关结果约29,700,000个”。这个机构的全称是“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是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从中央到地方(县级)各级党委宣传部都设有这么个机构,属于国家正式的行政编制,主要职责就是管理所辖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也就是说这个“文明办”是专门中国人的管道德的。这个机构是根据1996年的中共十四届六次中央全会的一项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设立的,该决议说“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工作中,忽视思想教育,忽视精神文明”,造成“一些领域道德失范……假冒伪劣、欺诈活动成为社会公害……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蔓延,党风、政风受到很大损害”,因此,要“要教育人民成为“四有”人民,教育干部成为“四有”干部,特别要教育好青年、教育好后代。”为了实施这一“教育”中国人的“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历史使命”,“ 中央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建立相应的机构。”同时要求“保证必需的资金”,并且投入的资金“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根据上述决议,在第二年(97年)便成立了“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央宣传部。”地方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文明办也相继设立。自此以后精神文明建设就正式成了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并给与了组织上、财政上的保证,而且成为“对干部使用和奖惩的基本依据”。从97年到今天,年年抓精神文明建设,年年评文明城镇、文明单位、文明个人;年年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五好家庭、美德少年、见义勇为……年年搞党风廉政建设,从为人民服务,到“三个代表”,再到“八荣八耻”,从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动用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由此可见,至少从97年起,上上下下都是非常重视而且也一直在搞精神文明建设。这次佛山碾童案发生后,自然会引起上上下下各级领导的广泛关注,他们也愿意站出来表明自己的立场,痛斥那些可耻的不道德行为。
与湄公河惨案相比,显然,“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此事”用在碾童案上倒更为合适,然而对于前者,至今都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句话,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这与那18个路人对小悦悦的“视而不见”又有什么区别呢?我看不出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都同样是对生命的漠视。也许18位路人确实有人因天气等原因而没有看见瘫倒在路边的小悦悦,但13名中国船员被杀却是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13位惨死在异国他乡的中国公民的生命,难道就不如小悦悦更值得关注吗?可以高声谴责冷漠的路人,为什么就不敢谴责杀害中国公民的凶手?难道为了所谓的“友好”,就可以对公民的生死“视而不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