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新中国:中国保密外行领导内行 新条例缩小保密范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20:22:22

 西陆新闻解读:中国的保密工作存在很多问题,在保密范围选择、密级确定等方面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做法,给正常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困扰。某军工集团宣传负责人称,中国军工集团很多宣传材料可以在国外公开展示和发放,在国内却不敢这样做。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国内对保密资料的认定没有一套规范的做法,也没有权威的机构,即使军工集团经过保密审查后认为某些内容可以公开,但只要被哪怕是行业外的官员认为泄密,那也会被定性为泄密行为,导致相关责任人被查处。国外发放的材料不会被国内看到,因此企业可以按照科学的方法判断内容是否需要保密,而在国内,只能将任何不是必须公开的东西都定为保密资料。

  本次保密条例修订按照“缩小范围、缩短战线,突出重点、确保重点”的思路进行,切中以往保密工作的弊端,预期将起到提高工作效率、保护核心机密的作用。但与此同时,还需要国家和军队进一步从制度上加强保密工作的管理,树立保密部门的权威,避免外行领导内行局面的出现(西陆军事评论员 邱贞玮)。

  文章:

  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发布施行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以下简称《保密条例》)。新修订的《保密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保密条例》是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依据。《保密条例》自1996年3月24日由中央军委发布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全军人员的保密行为,维护军事秘密安全,保障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军队保密形势和客观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和军队保密工作的政策制度有了新的发展,亟需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保密条例》,坚持以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遵循信息化条件下军队保密工作的特点规律,依据近年来军委、总部制定的保密政策规定,吸收部队的实践经验,并注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衔接,充实完善了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了时代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新修订的《保密条例》,根据“缩小范围、缩短战线,突出重点、确保重点”的划密指导思想,调整了军事秘密的基本范围;针对定密解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加了定密责任人制度和解密审核、复核制度;适应军队信息化建设需要,增加了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与使用、国际联网和移动电话使用等方面的保密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了泄密案件查处工作;着眼建立职责清晰、协调配合的保密工作机制,明确了保密委员会以及军队人员、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在保密方面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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