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力李志民女儿:阿难 虹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14:42:00


    在2001年初,一位北京女作家,某天突然接到香港传媒界著名女大亨的请求,要她写一本“网络行走文学”,同时寻找八十年代初她们曾经狂热喜爱的一名歌手。她在旅途中,发现追寻的并不是一有名气的歌手,而是一个神秘的逃犯。而且几方面的人物都急如星火地加入追捕。故事发生在当今的北京,南方的海岛和风光绮丽的印度。以死救赎灵魂的神秘令人迷茫:太晚的悔罪,结果追捕者和被追捕者都落到一个意想不到的结局中。——献给A
  我必须写下遗言,再晚就来不及了。遗言本身倒是很简单,没有什么生前不宜说不便说的秘密:我的死与别人无关,绝对是我个人的选择。不要任何告别追思,留骨灰。只需按我开列的几个地址发信,把我这封信复印件寄过去,让他们不必再等永远不晚的君子报仇机会,这对他们是个精神解放。同时警告他们,不允许在报刊上写纪念我这个“生前好友”的文字。目前我无此忧虑:没有编辑会刊登关于我的消息。我是要他们将来写自传时,这几个人肯定是写自传的人物,不许冒充我的朋友或敌人,因为我根本无敌无友。
  舞文弄墨伪造历史是可耻的。
  如此而已。结束。
  以下是利用命运多给我的几分钟,写给拆看此遗书的人:我现在心境坦然如深井之水,没有一点悲伤,并未病入膏肓,当然谈不上疯狂。事实上我非常健康,我的肌体没有丝毫朽败的痕迹,像一枚熟鸡蛋一样净洁,而且值得爱护。每天一早就起床,穿衣,吃饭,每晚洗澡后,半杯红酒一杯牛奶,我一生从未感到如此宁静。
  拆读此信的人,谢谢你完成写后之读。我想你会理解我的,即使你这刻不能,今后总有一刻你能。为了保证死无回头,我会给自己一个双重死亡。例如过量安眠药加上割腕动脉。医院救了一个顾不了另一个。但法医会认为是谋杀伪装自杀。为避免无谓纷扰,我现在写下我的死亡剂量。
  不,我不能写了,黑衣人已经推开虚掩的门,蹑足朝我一步步而来,我感觉得到自己兴奋起来。我已经听见他的凶器在铮铮作声。我知道你会抱怨:我至少应当给一点解释。但是没时间了。我得放下笔,转身去拥抱他。第一章
  飞机过了黄河,继续朝西南方向飞,北方单调的衰黄消失了。但云层之上,常常整个小时全是一样无聊的景致,一成不变的混沌。我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喝着咖啡。机舱正在放一部搞笑片,把臭鸭蛋放在郁金香里,在街上让路人闻,隐藏的摄像机拍下不同的人不同的反应。耳机里笑声震耳,机舱里却没有什么感应。邻座戴着耳机鼾声如雷。我早就丢开耳机,拉下窗罩闭目养神,几乎也睡着了。
  突然,眼睛被一种奇异的感觉撑开,窗缝中透过一线蓝光。我推上窗罩,竟是无边无际的一色净蓝,镶嵌在无边无际的雪岭间,莽莽苍苍的雪山世界,好像是另外一个星球。强烈的光芒涌上来,这纯蓝纯白,美得叫人透不过气来,直接撕开我的视网膜。
  我一惊,赶快坐直身体,贪婪地扑到玻璃窗边看:这就是帕米尔了!我想。飞机正在越过世界屋顶尖,很像一条矜持的大鲨鱼,擦靠着怪石嶙峋的海底慢慢滑游。在空中看,那远远的高峰弧线弧形,漫漫无垠,看来就是昆仑与兴都库什像两条巨蟒一样打结的地方。昆仑山远远不止2500公里,好像环绕着整个地球。再往下看,看山与山之间的幽幽深谷,我觉得身体忽然轻飘,脑子轻得干脆消失了。一刹那间,我觉得已经离开飞机,飘在空中。
  我忽地猛省,赶快抓住座位把手。难怪世界上那么多人,不是信徒也不顾一切地去印度朝圣,翻过了这些高不可及的雪峰,还有什么不是神圣的?难怪苏菲会生拉活扯地要我作此行,她精致的脸此时露出得意的浅笑,说你看你看,明白了吧!
  我得为这一瞬间的灵魂出窍好好感谢她。我打开超薄便携电脑,点开电子信箱,给她写信。写了两行字,才想到飞机上不能上网,当然也不能接送电子信,只好悻悻作罢,放进待送件里。什么时候才能有这样抒情的兴致?我们的生活已经结实有如一块咖啡色的巧克力。
  一个星期前苏菲从香港打来电话,要我写一本印度之行的书。她的规定很模糊:可以像传记,也可以采风片断。我说什么传记,不就是游记吗,这几年出版界弄出个行走文学热,邀请一批作家拿黄河抒情,去东北三省采风,西藏跋涉。给了面子请我,我没有兴趣,我写书要灵感,灵感不来如何交代?两年一本小说就对得起自己了,其余时间躲在家里胡乱读书有什么不好?我不想跑到外面去疯,与几个从无来往的人合写一套订做的书,就像参与拍一部“贺年片”,别人没笑,自己已经觉得太贫嘴。
  苏菲在电话那端听我奚落了一大通,然后不紧不慢地说,“就你一个人去印度,写不出来也没关系。”还没等我说话,又说,“那个国度终会在你手心里热起来,是魔呀!”
  我从来没听人如此约稿,心里想:魔?成佛成魔在一念,轻轻笑了。她说,“别只顾笑,你一定得帮我这个忙,你一路写,网上保持每半周更新连载,我们的刊物每期刊登,最后成书也是我们出。”
  苏菲是一家报社执行副主编兼网站的CEO,还染指影视,在香港算得上媒体顶尖级人物,著名女强人。她一谈实的,我反而仔细听了,倒不是图利,而是听传媒人谈艺术特别难受:不是太外行,这些聪明人物比我们文人智商高得多,而是让人总觉得话后有话。听他们谈“条件”,才揣摸得出真心的程度。
  苏菲认真地说,“内地出版社一般只出三万人民币预付金,最多也就是五万人民币,我们预付你两万美元作旅费,稿费每次发表都付,每次都是一字一港币,怎么样?”她又加了一句:“名作家嘛!”
  “别乱捧了!大牌作家多着呐,为什么要我去做!”我反问。可我的心有点动,不是因为钱的诱惑,而是苏菲非要我去不可的决心,以及肯出这么个价。我不是超凡脱俗之辈,再说有预付金,有稿费,我得养活自己。我并不清高,也不必清高。我心里明白顶不住这个诱惑,嘴上还是不肯应承。
  她在电话那端声音变甜润了:“如果阿难在印度,你会去找到他吗?”
  我和苏菲谈话,一说到阿难,气氛马上不同。看来苏菲真的急了,来不及讨价还价,亮出了杀手锏。我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好。
  苏菲猜透我在想什么:“你是傲慢的极点,谁对你不感兴趣,你才对谁有兴趣。阿难也是傲慢的别名,只愿见对他傲慢的人。你们俩不想比试比试这劲头?”
  我支支吾吾,心里格啷一响,懂了,原来这姑奶奶是要我去追着采访阿难呀,难怪她说书可写得像“传记”,我还以为她说错了。阿难是我十五六年前崇拜的对象,那时青春年少,阿难是“异类第一”的摇滚歌星。闻名祖国大陆之后,又走红香港、日本和东南亚,正当红时,突然从艺坛消失。我一直都没有缘认识这个奇人,但自从和苏菲认识成为好朋友后,关于这个人听得多了。她是阿难迷,而且是香港传媒最早采访阿难的人,言下之意她是这位天才的发现者,甚至她是阿难神话的创造人。
  我说:“好苏菲,不用再说了。我看别的事能否让路,半天后给你回答。”
  “好。我把这条电话线给你空着。我等你回答。”
  不到一个小时,我就打电话过去了,说我同意,而且第二天就可以出发。我听见苏菲在那头得意地笑了。
  “我知道你是爽快人,和我一样。”她让我第二天上午到机场取了票就走,机票早就订好在我的名字下,是回程OPEN头等舱,可任意改时间。这个苏菲,早猜到我不仅会同意,而且会抛开一切,马上就走!我佩服得想马上放下电话,以免她从这根细细的电话线,又揣摸到我的什么心思。
  “别着急”。苏菲话锋一转:“别放下电话,我们姐妹俩聊聊:我这刻儿正高兴。你以前写历史的短篇小说都缺少冲击我的电波,你可以让一千个灵魂与你的小说一起震荡,可是对我无用。我只听到房外的刮风声,像时间在轨道上飞驰。”
  “阿难现在在印度做什么?”我不客气地打断她。传媒老板又谈起艺术,而且语言花里胡哨,好像存心拿我们吃文字饭的人开心,不断提醒我世界上最容易不过的是当文人,作家诗人?浪得虚名的懒人而已。
  “这点不重要。”
  “那么我去干什么?”
  “那儿的孔雀渴望和你一起展翅,你洗净耳朵去听听孔雀的叫声吧,有了激情,你的笔才会开花开朵。”
  苏菲击中了我的要害。不去印度写一本她要的书,看来封不住她讥嘲我的嘴。我没有再推却的理由。
  所以,今天我飞越帕米尔,实际上是突如其来。
  虽然我曾有幻想,在某一天能够到印度去。掐指一算,这梦做在十几年前,远一点应该在二十五年前。印度一词,赛过爪哇。当第一次从书上读到“三魂六魄,早飞到爪哇国”的句子,我实在神往不已。爪哇做过世界上最远的地方。印度呢,光是灵魂出窍还不行,还要有追索的韧劲毅力,那是玄奘去的地方。二十五年前,我还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时,有一天读完《西游记》,我在学校的世界地图上找它,怎么也找不到,原来正是我的手按住的一块铬黄色的大地方,我一松手,它就像一张大地毯神奇地飞落在我的心里。
  那时我还是个穷人家的小女儿,整天担忧马上新学期到,我该用什么办法,哭,闹,还是求灶神爷帮助,才能弄到学费。那个早晨天麻麻亮,我跳出被窝,一溜小跑去排队等菜,拿着的菜票却被风吹掉了,我只好惊惊乍乍地顺风找,没有菜票就没有菜,没有菜就用酱油泡饭。酱油也是精贵的,怎么办?昨天一家子人在昏暗灯光下数着菜票豆票油票粮票煤票,就像数万贯家财那么高兴。我忘了那国家名称:两个音调神秘的字,少了一些魂魄之旅。
  后来,一个人离家远走,出门在外,多少辛酸化一纸文章,为生存,从一开始我就违心写一些自己不喜欢的题材:写作成了劳作,枯燥累人,有时自己写的东西自己看了都恶心。那种年月,忘记印度是当然的,偶尔我回想生命里曾有过的人和事物时,会觉得我失去一些东西:这些东西里面又有一些我弄不清楚。这一些弄不清楚的东西,必然有一个就是印度了。
  飞机就像我每天坐在书桌前一样平稳!不用敲击电脑,我用大脑写,我最喜欢不记下来的写作,那算得上最冒险的写作。机窗外是皑皑雪原,白得不应当任何笔墨文字玷污,再看那云海,一波一浪拂在我的裙边,已经开始有几分像模像样的温柔。我一改上飞机前的三分不情愿,开始找理由说服自己:印度是我本来就感兴趣的题目。起码这次旅行我并不是被强迫的,并不完全因为苏菲是我的好朋友。她要找的人,正好也是我一直想见的,巧了。况且为朋友写作,比仅为谋生写作要愉快得多。
  空中小姐经过,拿走咖啡杯。突然白雪消失了,马上蓝天也消失了。飞机过了帕米尔,又进入一片云海之上,想来下面就是印度,那温度,那潮气,已经变成了一层云。那些平原河流的土地,突然变远,只剩下心里一个罩在迷雾中的国土。我高兴起来,想想吧,我竟然在飞往印度,这个中国人很少去的神秘近邻。
  我这才看一下四周,黑皮肤的,白皮肤的,就是没有几个黄皮肤的。外国人我无法从外貌瞧出究竟,同胞我是眼光一扫就明白,不是商人,就是官员。商人说话大声,衣着看来随意,全是最贵名牌;官员一身西装革履整齐,像用尺子画的,沉默为金,有意莫测高深。
  下午五点四十五分准时到达德里英吉拉甘地机场,机场设施不差,设备银光闪亮,光滑的地面,清洁工跪在地上擦,后面站着一个人,双手抱在胸前,目光炯炯,制服上金穗闪闪。我明白是监工。过海关后,我拖着我的全部行李:一个滑轮行李箱,很快到了出境大厅,有个24小时服务的国立银行,在申请签证时取到的资料说,应该在这个机场唯一的银行用美元换些卢比。排队时看见美元对换卢比率是1∶45,我决定先换200美元再说。将所有甘地头像放好,刚到出口,好几个男人热情地拥上来,团团围住我:
  “女士,要车吗?”
  “我们有便宜又舒服的旅馆,包你满意。”
  我边说“对不起”,边往外挤。天已暗下来,早有朋友警告过我:请警察叫出租才安全。果然,一见我朝十来步远的警察走去,围着我的一伙人很不甘心地散开,嘴里仍嚷嚷,又去拉别的客人的生意。看来我关于此行的家庭作业有用。
  出租车把我带到位于城中心詹帕斯路上的帝国旅馆,这是苏菲给我传来的信里说好的。在车里我虽然极累,到旅馆后反而兴奋:房间干净宽敞,床太舒服,好像印度最好的手艺人是做床垫的。有细纱蚊帐,根本没有蚊子,想来是增加浪漫情调。还有冷热空调和热水,布置水分典雅精致,仿古董的银器、桌子和柜子。
  我坐在床边,很想躺下睡个好觉,可是我不能睡,心里搁着事,得做了才行。飞机上吃了饭,不觉得饿,我取出电脑,插好电话线,添加了一个新德里的因特网连接方式,不到十分钟完成整套程序,就给苏菲发电子信。我告诉她我到了德里,谢谢她为我订的这旅馆,但旅馆的印度报纸我看不懂。
  送出这信,五分钟后我收到苏菲的电子信:小姐,上我的聊天室。我按了一下她给的网址,就上去了。哈罗一声,苏菲就告诉我:
  “不用谢,这旅馆特价一夜300美元,一点小意思:新德里旅馆费由我这儿出。”她知道我最讨厌俗气,为什么让我住这么个五星旅馆?她常说香港啊住什么旅馆显示什么等级,是她最讨厌的市侩气,现在为什么做她最讨厌的事?
  “万岁!为什么此地五星旅馆贵如巴黎纽约伦敦?”
  “最高消费价格,全球差不多。尽情享受吧,让你爱上德里。”
  “白天阳光太眩目,迷惑不知所在。此时只有月亮,难觅异乡歧途,何去何从?愿闻高明。”
  “觉者可见明,亦可知无明。愚者不知难,亦不知无难。”
  “您老催眠有术,我睡了。”
  “聪明。请宽衣解带,沐浴吧,旅馆的水很香。”
  我将她的聊天室存在收藏栏里,以便下次上得快一些,就关上电脑,套上漂亮的丝绸拖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苏菲不接我的茬,不想告诉我任何情况。她的原意是准备告诉我一些事,但突然改变主意了,至少今夜不想说了。
  好吧,忘了这个鬼阿难,说不定他根本不在这里。
  正中下怀,那么我就会很轻松,好好看看这国家,尽兴玩。沿着与佛陀有关的圣地走,先到鹿野苑,再到舍卫城和蓝毗尼园,最后沿拘尸那罗到那烂陀大学,看完后到加尔各达,然后打道回府,这一路火车都通,总共需要十五天或十七天。还有亚格达虽然不是佛教圣地,但泰姬陵在此地,顺道而来,不去对泰姬不恭。这样不愁写不了一本史趣盎然的游记,就可交差。
  我打了个呵欠,脱掉已经有汗味的衣服,推开浴室,吓了一跳:浴室几乎有一个双人房间大,浴盆也大,周围三面全是亮晃晃的镜子,灯光柔和妩媚,好像我在一个大厅里洗澡,我瞪着眼睛看自己,不好意思起来。
  放好水,我钻进水中。水真的淡香,非常清新,和一般旅馆房间里喷的香水味不一样。我心里纳闷,不明白苏菲怎么知道这里有“香汤沐浴”。此地的五星,毕竟还是不同。我活像一个被苏菲拉下水的腐败分子。第二章
  醒来掏出枕下的手表一看,才清晨五点,天却已经大亮了。我清楚地记得夜里的梦,近段时间我的梦夜夜重温:一幢旧房子大木门外带斜坡的空地,很安静的夜里。穿黑衣的守灵人,看不清是男是女,在一个棺木旁边跪着。守灵人背对我,铁皮壳的煤汽灯,还有一盏燃着灯线的菜油灯,灯光都很淡,风吹得一摇一摆。没有哭声,也不说话,但我感到我和守灵人彼此熟悉,我在这人身后跪下,再三伏地揖拜。一旁的白花在凋落,像纸钱一样飘落,随着风声聚集在我的脚下。
  那棺木里的人肯定和我有关系,而且关系不同一般。是谁呢?
  我的母亲七十六岁,一直多病,但还顽强地活着。我父亲两年前老而寿终,骨灰一直放在家里,在2000年8月骨灰才安葬在莲花山,也就是五个月前,细雨纷纷,山上云雾缭绕,松竹茂盛。我和姐姐哥哥们一长排恭立在父亲的新墓前。作道事的老先生,让我们转过身,掀起后衣角接他远远扔来的米粒,据称接得多的,祖先在天格外保佑,财源滚滚。果然我接得多,大家轰然祝贺我,像中了彩票小奖。我回家却把这把米好好地做了一顿粥,让父亲的灵魂多溶一些在我的血里。
  而五个月后,就是这天清晨,2001年1月18日清晨,我独自一人躺在德里的帝国旅馆,我都不敢睁开眼去看,怕一睁开眼,那残留的梦痕会一扫而净。如果棺木里是父亲,那他想通过这个梦传递给我不让别人知道的信息。父亲眼睛有病,在我生下后,就不能在船上继续做水手,在我长成一个少女后,就是一个盲人。盲人和我所不知的世界相通,他的嗅觉、听觉、感觉、触感,胜过正常人。不在人世的父亲,看见在德里的我,知道我陷在迷津里,他会让善人给我帮助,他会不惜跨过生死之界,给我一只手。
  我要去的世界当然在旅馆之外,附近几条街还是很干净,绿树成荫,玻璃墙面的摩天大楼互相反映堂皇,与全世界有面子的大城市一模一样,现代得可爱。往北走,到康诺特圆环,才杂乱起来,印度起来。
  到德里老城区,旧德里,方觉得来到一个有自己历史的地方:一股强悍的生命之气,磅礴而来。这个印度17世纪的首都,残存的赭色城门、窄小灰暗的巷道间,都能引出煌煌然闪光的伊斯兰教寺庙建筑。到处是兜售鲜花的小摊,串串叠叠,七八种花色不太有顺序地放在大竹箕上,水珠新鲜晶莹。各种颜色的辣椒香料摊,则是玻璃瓶子、木箱、麻袋整齐陈列,香味浓郁。
  我最喜欢那些瓶子,每看到新鲜的色彩,我都驻足观望几秒钟。女人艳丽的沙丽,男人素洁的头巾,还有他们从头到脚闪光的银饰,害得我手痒痒的,想去摸一下,沾一下那快乐。蓝得透明的天,将心气掀得大大的,可以装下任何生猛的色彩。每年10月至第二年3月季节好,气温好,不太热也不太冷,不会如雨季涨水,也不如旱季热得焦心。
  现在是一月,苏菲真是会选时间。
  看来是旅游旺季,一街人,外国人,外省人,满是走路左望右望的人,挤在街上,加上黄牛白牛与自行车三轮车挤道。披着棉布或丝绸的小商小贩,面含微笑,手拿着玻璃石头银器的项链,跟着游人,劝人买这买那。“不买?”“没问题,拜拜。”高高兴兴走开追下一个。印度英语听起来像含了枚印度橄榄舍不得吐掉。印度这个地方,至少有一点好:我生平第一次不必为自己乱七八糟的英文脸红。于是满街都在含橄榄说没问题。
  对着满街飘香,我寻思了半天。回到旅馆吃中饭,心里七上八下,越来越不踏实:苏菲花这么大力气,就是让我写这样鸡毛蒜皮的观光记?这个快快乐乐“没问题”民族的问题,我有什么办法能分析?我觉得苏菲并不是让我来体验印度神秘。突然我想起她的话,那假装禅机的句子,“愚者不知难,亦不知无难。”这话大有讲究。我没来得及填肚子,就在电脑前坐下写电子信,也学她的神秘腔调。
  “索非索,欲索何索?”
  这时房间里电话铃响了,吓我一跳,我拿起电话,听到苏菲的笑声。
  “什么事啊?摊底牌吧,要我做什么,找谁?”
  “你认为我想找谁?”她反问。
  “你会说是阿难。我当然不会相信。”
  “你如我想的一样聪明。”
  “好吧。到底要我做什么?”
  “就是阿难。”
  “阿难到了印度?怎么可能。难道他真认为自己是释迦牟尼的大弟子?听说他在泰国的寺庙妓院间出没?”
  “我请你帮我在印度找。我和他的事,全世界你知道得最多。”
  或许真是如此。我到香港,苏菲到北京,她都忍不住要好好招待我,请我吃饭,目的却是谈阿难。所以我成了我馋嘴的牺牲品。我不由得对自己冷笑了。
  “印度人口已经到了十亿。你要我这个外乡人找一个人,我去找就是,没问题。但是找不到呢?”
  “去找,就能找到。还没有找,你怎么肯定找不到?”她语气竟然有点生气。
  我想想,摇摇头,这个苏菲肯定疯了。最先她没有直接说让我去追着采访阿难,我以为是开玩笑:她只是让我随意写印度。现在好像整个印度之行的目的全变了,我是来给大款儿苏菲当差!她雇我做私家侦探,用作家的幌子,找她想找的人!
  我重新上街,三条街走下来,印象完全不同了,糟透了:任何东西,一看是黄种人的脸,价格就高出本地人几倍。黄这皮肤是财富的象征,最高级的商店有两类人经常光顾,一是中东石油富豪,二是出国旅游的中国人,价格越是天数,中国人买得越起劲。
  而这些街道之脏,实在无法恭维,街两旁的店卫生条件也不好。店主说,小姐喝水,买封死的听装,价格比瓶装水高,但确保是来自出产地的山泉。瓶装的说不定是假的。
  啊,哪有这么叫卖的?
  平价旅馆都很糟糕,收费还不合理。蚊子嗡嗡叫着满街飞,到处闻得见焦糊的咖喱味。苏菲让我住特价五星级旅馆,恐怕有道理,干净旅馆不容易找。我初到印度,她想保证不让我病倒,病倒了,整个写作计划告吹。摊上切开的西瓜,那水那刀都可能有细菌,只有香蕉这类自带套的水果才保险。小偷可能穿行在人群之中,就在我左右,但这一切并不影响我的情绪,我看不见中国人感觉的出门不安全、处处欺诈勒索现象,可能这个地方的人,连骗人也少一股歹毒劲,一切都充满庸懒闲情和十足的耐心,时间永远都够,一天过得没有停止,再过一天还是这一天,流水流走还会回来。
  我早明白出租车司机载上我这个外国人,故意绕着城跑,既费时又费钱。街里的小巷子涌出臭气,小孩一丝不挂在垃圾堆里打滚,一点也不怕凉风。有人裹了一根脏脏的布条,赤脚跪在路边乞讨,有人干脆睡在路上,病得奄奄一息,走过的人视而不见,生命太贱。
  这天星期四,不过是个日历上的记录,而我感觉已经在这儿经历了许多个星期四。我继续在街上瞎走。从店里买了一杯热滚热烫的印度奶茶,香浓可口。浪漫又有欢快节奏的音乐传来,和我新奇又低调的心情是一对不太要好的姐妹。北京这时候还下大雪,穿厚厚的羽绒衣戴帽子系大围巾,这儿却像二四八月好时节。下午的阳光非常灿烂,照着人暖融融。
  上了一斜坡石阶,又一条街,宽大而望不到尽头,有一连串衣服摊,摊主站着,更多的是坐着,任客挑选衣服。传统工艺小店前人多些,卡片、腊染、织布、木雕、印度教的神,色彩鲜亮,自自然然的大红大紫。路边有扎白头巾的吹笛人,跟着我走,眼睛瞟着我。他魔幻的曲子将让一个女人快乐一世,应该考虑和他私奔,不然北京的一位女记者会笑我没有胆量。可惜我真是没胆量,只能将快乐留给别人。
  凡我经过的地方,眼睛扫到的人,都没有我的目标阿难。
  苏菲指派我找阿难,如同大海捞针。我边走边在心里骂苏菲,疯子才想得出的计划!什么神经发病!大众罗密欧跑了,天下的朱丽叶都吃错了药。怎么想得出来他会在印度?就因为这个唱歌的人心血来潮取了个佛经中的名字!看来苏菲对艺术家还是没有完全看透。
  对疯子,安抚安抚是应该的。
  如果找到他才是真正的目的,那么采访并不重要,我找过了,就好向这个姑奶奶交代:如果真是要采访,见不到他人也一样可以采访,我写了半辈子小说,编这点故事的能力绰绰有余。任务一旦明确,什么都好办。“文化大革命”中长大的中国人,办一点含混事,说几句双关话,真是小学里就教的看家本领。
  我心里一笑,就已经想好对付的方案,然后坦然做起逍遥的观光客,沿着街边骑楼赏心悦目起来。
  就在这时,我看到工艺小店一旁的墙上有个音乐会张帖,头像占了百分之八十五,面孔很熟,眼睛深凹,长鼻梁,嘴唇紧抿,神情略带点轻蔑的冷意。但是看不清楚:招帖上已经粘了大小不一的纸片。大概是些出租房子、找工作、修家电、医怪病的广告。我尽量撕掉一些,再看那音乐会张帖,我愣了,这不是阿难吗?
  不可能,怎么会呢?
  图像传媒如此发达的今天,照片漫天飞,“有点像”不能算数。时间好像是阿拉伯数字,已过去两个月了。我倒吸了一口气:苏菲的指令还没有佛陀的准。我见到过阿难的照片,起码是五年前的,他的面相在中国人中很突出,在印度却像长在许多人脸上。我在张帖前犹豫了半天。招帖上面有几个印地文,这种天书的拼法,我在北京临行时恶补了一小时,现在只好拼命回忆。最后,我看出来了,张帖上写着Ananda,不是阿难的拼音ANan。不过我马上想起来,阿难既然取自佛经,他如果来印度,当然会用“真名”。
  但就这么一点线索,猜不准这个Ananda,是不是苏菲要我找的那个阿难。
  中午出旅馆时我已经作了打算,好好看德里,一天时间足够了。下午就去火车站预订票,沿着佛陀的一个个圣境看看,写本相关有趣的书,就对得起自己和苏菲了。
  因此,我中午出来时,还抽身去了德里国立博物馆,很近,就在我住的帝国旅馆旁边。印度文物虽然照片见过,但是面对这么多雕塑还是令我惊讶,犍陀罗风格的黑岩行佛造型流畅写实,笈多王朝时期的佛头虽然是从雕像上断裂下来,但美丽而沉静。早期印度河文明时期的印章,我看了又看。印单上刻着动物和巫师和图腾。公元十八、十九世纪的唐卡,金、银、青三色,也是漂亮眩目。这个民族够艺术的。
  我走到三楼,人并不多,但警卫隔几米就有一个。佛陀肩骨舍利,居然有黑色舍利,大小不一地保存在一座泰式寺庙风格的玻璃柜里,华丽的投射灯光打在金碧辉煌的展示柜上。感觉是走在珠宝店里,没有佛家的清净和尊严,赶紧撤出来。我找到一个店,喝了一杯茶,歇了一口气,正想课已经上够了,准备去订火车票。不想,在街上看到这张过期的音乐会广告。阿难突然凌虚显身,让我手心额头发凉。这么说,苏菲并非完全捕风捉影,她的话“去找,就能找到”,也不完全是大小姐发脾气。我脑子开始糊涂起来。
  或许,该打消去火车站订票的念头。
  我很想将面前的广告撕下来,可是不敢造次。在中国自然而然的事,在这里倒要三思。阿难并不像在妓院鬼混的人,的确像在寺庙里住过的人,眼睛清亮,一般人没有这么一双眼睛。看着他棱角分明的嘴唇,我心里骂了一句,转过身,背对他,不得不承认他的嘴唇性感。
  我曾经感兴趣他的许多事,前几年也记得非常牢,去年开始有点淡漠了。这小子该是四十八九的人,如果1950年出生,那么是五十岁。可是这张广告上这小子看上去只有三十七八,最多只有四十的样子,头发留得极短,是和尚头。
  女人不同,女人天天变,四年一个代沟,无法视而不见。比如我,三十九岁,再也见不到我十八九岁时的眼睛。那时有担忧和恐惧,但仍是一尘不染。要使眼睛清亮,心首先就得清亮。现在我的心已经不可能清亮。干我们这一行的,对任何人任何事,都要警惕。对人世处处设防,眼睛就得罩上防护套——没有人能猜出我的心思。
  我反身再看照片,我觉得不可能是他:阿难眼睛绝对不会依然清亮。
  我记得不错的话,他在北京上小学中学,在云南当过支边青年,1977年恢复高考上音乐学院,后以生病为原因退学。原来应当有个本名,总不至于生下就叫阿难。我听说过他的真名,过耳之风,暂时忘了。
  80年代初他组成自己乐队“自我学习”,参加在北京的一些“地下”音乐小餐馆小旅馆及俱乐部中演出。我记得当时他的乐队中有一名西班牙贝司和德国的吉他手,那时我对此很不以为然,认为是拿几个西洋流浪艺人卖野人头。
  我有他的两盒音乐磁带:《长河不落日》和《烟花雨印象》。这两盘带子如此不同,我不明白这怎么会是一个歌手推出的?
  《长河不落日》是典型的西方摇滚。那时大家都摇滚,而且都重金属。可是他的乐队的摇滚就是比别人地道,乍一听,完全听不出是东方人做的,彻彻底底的西方刺激。在当时,“自我学习”与唐朝、眼镜蛇,ADD,号称中国摇滚四大乐队,我觉得只有“自我学习”可以乱真。
  1990年开始在香港、东南亚、日本及国外举办首次个人演唱会。
  1990年推出第一张CD专辑《我不会在乎》。
  苏菲认识阿难时是80年代初,当他在地下音乐圈子很火爆的时候。她是第一个采访他的香港记者,当时就写文章评论他气质反叛,个性突出,有自己的理念和乐感。尤其是他的歌词敢于展示敏感的话题,比如自由与性,对于经历过共和国种种劫难的几代人说,有着唤醒他们心灵的力量。
  我收集过阿难的音乐,原带录制的质量就不好,借来翻录,
  质量就更差,但是他的重金属听起来使人心浮气躁,只是因为人人都说胆大,我不听就跟不上时髦话题。好几次他的音乐会不是由于我去不了,就是这音乐会突然取消了。
  第一次有机会听到阿难的演唱会是在1986年春天,在北京体育馆,好不容易弄到一张票,正点去,体育馆早已人山人海,哪里挤得进,只好和所有到迟了的人一样站在后排座位上。我没有带望远镜,远远看到阿难长发披肩,手抱吉他,静静地坐在那里,一柱光打在他身上。而伴奏乐队更在半暗中,几乎看不见人。他不像崔健那样穿绿军服,而是与普通大学生一样的装束,不修边幅地卷着袖子,脚上一双圆口黑布鞋。
  他的声音相当低沉,而笑容比较腼腆。当时观众一说摇滚就情绪如火。等灯光突然聚亮,乐器爆响,全场的呼喊海啸般潮涌起来。还没有唱第二支歌,就有女孩子拥上台去献鲜花,有的送手绢,送飞吻,不仅是掌声,全场一起唱,用手用脚打着拍子,站在位子上跳,比看足球还疯狂。
  但是我感到奇怪,因为阿难的风格已经转向低吟慢唱。依然听得出摇滚的底子,却完全没有煽动的节奏。也许观众没有听懂,也不需要听懂,不过是借机起哄而已。没有到结束,警察就来了,体育馆里里外外都是,说是人太多,空气不好,已有人晕倒,为了安全起见,得让观众离开。
  观众不肯,但麦克风突然不响了,当然没法演出,观众被警察引导着离开。我一直想有个自己认识阿难的机会,也被泡了汤。台上阿难及乐队在收拾乐器,警察不让任何人靠近,为了保证他的安全,倒也不假。观众们聚集在体育馆马路上,等着阿难,天下起雨,观众还是等着,但不知为什么没有等到。
  那是我看过的阿难唯一的一次演出,此后,他就从人们的视野里消失。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转录到第二个盘子《烟花雨印象》,的确完全不一样了。“学习”得真不错,“自我”也出来了。如果说东方人可以有自己的摇滚,我认为阿难走出了一条路子。沿着这条路,阿难甚至可以给西方人一点新的启示。但是,他就在这个时候中止了歌手生涯。就像那天的音乐会,没有几个人理解中国摇滚史上的阿难。
  苏菲1995年秋天认识我时,证实了阿难的确自那以后没有在国内公开演出过,只是偶尔在朋友开的酒吧和饭店演唱过。国内只知道重金属式的“自我学习”的主唱歌手阿难消失,他们并不奇怪,因为“唐朝”、“黑豹”里的人物也一个个消失,人们已经习惯:歌手不失踪让谁失踪?
  我背对广告走了几步,活动一下,看看四周,生活每天每刻都在变化。有变化是幸运的,就像这家店里的鱼缸:两条小小的鱼孵出一大片鱼苗,水一动,像树叶一样翻转身,渴望游向远方。我看对面路上,又一个吹笛人出现,少年的眼睛黑又亮,头发卷曲。两个吹笛人共吹一支曲子,悠缓,有点哀伤。怎么和阿难的歌有些接近,糟糕,怎么一切都在提示这个人的存在。难道我也得像苏菲一样疯狂不成?
  工艺小店门前,大都是游客。我到街上找人询问音乐会的事,一个人回答不了,拉来另一个,个个都热心,个个都尽心尽力,不说清楚,都不离开。所以我身边围了五个人,英文夹着不知道是印地语还是孟加拉语,而且互相激烈争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吵吵闹闹,就耐心地听,最后他们总算在一个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广告上写的演出地点在什么地方。
  我抄写在本子上,大家都点头证实没有错,还帮我招了电动三轮车。没一会,司机把我带到演出地点。看来是个舞场,布置却很印度色彩。要晚上七点才开张,此刻正是清场整理时间。
  老板被叫来,瘦瘦的高个子。我讲了有个中国音乐家在这儿演出过,两月前了。“知道他在哪里吗?他叫Ananda。”接着我描绘了阿难的年龄和长相。   “是有这么一个人,但不知道是不是你要打听的那个?”老板想了想说。
  “唱得怎么样?听懂了吗?”我好奇地问。
  “唱的是英文,但是他的歌我们不懂。只演了一晚上。那人差点跟乐队吵起来。两边配合不了,乐队是临时拉起来的班子,两边的节奏合不上。嘘声太多,很失败。不明白那人怎么要来演唱,他是你什么人?”
  我不说话,阿难的失败,无管怎样情形,我都不乐意听。
  “那是你爱人吧,小伙子很俏呀。”老板拿我开心。
  我只好说,“或许是吧,请你回忆一下,这个中国歌手住什么旅馆,之后去什么地方演出?”
  “这个我可不知道。”
  “请帮忙。”
  “你刚才说是中国人?哦,不对,他像个伊朗人,塔吉克人,总之不会是中国人,我们这儿从来没有中国人演唱,听众也从来没有中国人,你这样的旅客一年也来不了几个。所以你是我们今夜的贵客。快到时间了,你留下来看演出吗?”
  我看看手表,才五点半,他怎么说到时间了?
  看见我看表,老板笑笑,“你才到德里吧,过两天你就不会看手表。表没有用。你瞧,我们都不戴表,因为我们心里有个表,”他诡秘地眨了眨眼。
  他这么一说,我决定留下来看看阿难唱歌的地方,尽是些什么样的表演。
  离演出还有一个半小时,我打算到外面走走,吃点东西。经过邮筒,有人用板车推着一个有许多抽屉的书桌,桌面可以收起来。我边走边问,“卖吗?多少钱?”
  他穿着白衣,没有停下,说不卖。我说我想看那些关着的抽屉。他和我对视两秒,点点头,他目光往上,我跟着这目光,看到蓝花花的天,有一条奇长的白线挂在空中,是飞机驶过吗?因为没有风,才久久留在那儿,划过了整个天空。从来没看见那么长的线,从地那端迈向地另一头。
  再低头,奇怪得很,书桌和白衣人不见了。周围都是比我皮肤深黑的人,一个包头穿着裙子的耍蛇人把一条花绿绿的蛇伸到我跟前,我笑了起来,像进机场海关时,我知道任何时候,微笑总是合算,否则海关官员会觉得你有嫌疑,把你的随身行李统统倒出,检查,还可能罚你款,搞不好,让你在小屋子里蹲一夜。
  众所周知,我有个在大学当教授的丈夫,他其实和我并不像夫妻,已经不是夫妻,我们维持着一个平和的表面。没有我,他照样活,没有他,我也照样活。每每想到这点,我的难过就无法表述。好了,好了,我对自己说,明白了吧,一个人根本不需要另一个人也能活,还能活得好些。如果不信,可以参照我的生活,写书,看书,写书,让想象在想象中升华或枯萎。
  前面我提到我的父亲:他最爱我,我以前并不知道他爱我,当然我也不知道爱他,到我懂得爱他时,他不在世了。事情总是这样,就跟人老了,经验累积知识累积,成了一个智者,却离死一声咳嗽这么点距离。后悔没用,但我还是后悔,我没有能够爱他。
  我在前面也提到我年老的母亲。这月上旬,我乘飞机回了一趟老家山城:那里总是绵绵细雨,沉沉雾气,从长江上往两岸山坡漫开,几乎使过江的轮船封渡。从渡轮下来,举着伞,从江边烟厂新建的厂房中钻来钻去,爬了一大坡又一大坡石阶回半山腰母亲家,我从小生长的家。应该感谢命运,旧院成了新的白楼,我多年写作的劳动所得给母亲换来一个二居室。我脱了满是泥沙的皮鞋,搁了雨伞,穿过客厅,进了她房间,轻轻走到她床边。她头发更稀疏,脸上满是皱纹,穿着一件棕色毛衣,居然认不出我,把邻居的名字叫成我。那天没有太阳落入江里,看不见记忆里的夕阳,只有细雨滴答声。我坐在母亲床边,握着她的手,有满腹话要对她说,她却一再重复地说要去养老院,养老院比家好,有人说话,我想与人说话。“妈妈,你记得小女儿吗?”
  “她走了,她永远都不会回家。”母亲说。
  “为什么?”
  “她走了好,她走得越远我越清静。”母亲声音突然沙了:“我好想她。”
  “我就是她,妈妈。”
  “你不是,她走了,她是个狠心人啊!”
  母亲把手从我的手里抽出来,“你让我去养老院吧。”她重复地说,她要跟人说话。我的哥嫂照顾她,住在自己的房间里,母亲看电视直看到屏幕起麻点,没有节目为止。哥嫂他们看的是VCD,唱卡拉OK。我退出母亲的房间,她不知道,就像她不知道电视上演的是什么,只是为了听声音,为了看图像。母亲可能很久就这样,在父亲去世之前就这样,可我从未发现,也从不关心,好像母亲只要在,就行,只要在,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即使父亲去世,她的心全部空荡荡,并不要紧,一切都还来得及。
  我穿过甘地博物馆,太阳落入地平线,远处的红堡,映着霞光,很美,日落时分,一定是最好的时候,所以进去的人络绎不绝。甘地火化时太阳很久才落入地平线,他的骨灰撤在河里。
  我突然想起来,第一个和我提印度的人,是我的父亲。父亲当时与我一起坐在长江边上,他说到印度,一脸神圣。他在老家被抽当壮丁,他被当成外县人,编入另一个部队,他的原部队开拔云南缅甸,战败去了印度。所以他与印度擦边而过。
  那时我刚上初中,只有十三岁,开始上世界地理课。从课本里读,印度在南亚次大陆的印度半岛上,八亿多人,有几十个民族,叫什么印度斯坦、泰鲁固、孟加拉,主要说印地语和英语,海岸线很长,北部是高山,中部是平原,西部有沙漠,高原在南部,有条美丽的恒河。气候很热,出米小麦棉花茶叶。首都在新德里。1950年和我国建交。荷花是国花,蓝孔雀是国鸟。我只知道这些。
  父亲那天说了很多,我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我刚才穿过马路时,看见一个面孔像父亲的人,不过那人黑一些,鼻子高一些,年轻一些。如果这人朝我走近,叫我认他,我会认的,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想念父亲。
  我七点一刻到歌厅,晚了,却正好演出开始。一台正宗当代印度流行歌曲在表演。台上一排舞女一律露肚脐,沙丽很透明,乳房如丰收果实沉甸甸,手臂与手指一抬一勾一让,腰一动一闪一转,眼光如钻石,一闭一开都令人想入非非,脚实实在在地移动。听不懂唱的什么,但那旋律似乎永远不变:所有的印度歌曲,全一样。叫人觉得印度人怎么几千年编不出一首新歌。或许他们听中国人的歌,也是同样印象吧?难怪阿难的歌,他们听不出好处。
  不过,如果不是让我天天听,我不反对一年听一次印度歌。我小时,多远的爬坡上坎路都要扛一根凳子看露天电影,放映队在广场和操场支起一小块幕布,幕前幕后人山人海。那番热闹,一起贪婪地吸收文化营养。很难遇见好电影,更没有艺术的电影。与朝鲜、阿尔巴尼亚、南斯拉夫电影及国产片相比,印度电影《流浪者》的确是相当动人。
  一下子我全部想起来了。那男主角拉兹长大的孟买贫民窟,像我生长的南岸贫民窟,怎么看怎么像。里面的歌舞,尤其是那一段拉兹的父母结婚不久,泛舟阿拉巴赫河,岸上一队村妇载歌载舞,在和水手们对唱。旧时代的黑白电影,云彩是云彩,河水是河水,真实得伸手一拽,上面的人就可以下幕布来。那些人只可能是女神,从天而降,而舞台上已经现代化的女人,却和那些电影里的女人很像,丰乳高耸,四肢灵活,尤其是那眉眼如妖精,把我比惨了。
  今天台上领舞的女演员一身黄,头发插满鲜花,她动跨动得我神经发软,她抬头抬得我害怕一下弄丢了她,她脖子一动眼神一扫最抓我魂,因为她的鼻环和肚脐银环一起亮一起闪,突然天神返回人间,有着人间世俗女子的情意绵绵。有条蛇缠在她身上,一会儿蛇在地上盘旋而上,与她对舞。一刹那,舞台上只有她和蛇,她唱,唱得蛇愤怒,唱得蛇快乐,最后竟掩面羞愧而去,我能感觉歌词像在讲故事。鼓声和笛子夹在电吉他和钢琴中间,小号黑管在歌唱停顿时加强,哀伤万分。台上出现了男演员,个个英俊,健壮如牛,五官轮廓如雕像,有的头发还卷曲,挑选过似的,比街上的印度男人干净利落。
  我不是说我不爱印度男人:在全世界,中国人与印度人,是两大移民。他们能分别与西方人通婚比较多,互相通婚却几乎没有。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我不是一个种族主义者,或许非要我选择一个人在一起,那么,我第一得选一个中国人,第二才是其它民族,实在钟情了,哪怕黑人也行,单单没有想象过和一个印度人过日子,再漂亮也不会。奇怪得很,我知道我不会,就是做一时情人也不会。或许我不知道的原因,就是潜意识中最深层的原因。
  正在胡思乱想时,中场休息,我站起来。照例女厕所门口要排队。前面一个印度姑娘朝我微笑,我也朝她点点头。我们走到过道,她双手合十,有礼貌地问:“你从中国来?”
  “是的,你从中国来?”
  “是啊。”
  “北京?”
  “是从北京来。”
  她样子很友善,又问我第一次或第二次来这舞场,喜欢吗?以前来过印度没有?她牛仔短裙,紧身体恤衫,头发烫过,和一般中国姑娘一样,只是更漂亮一些,有两个酒窝。我一一回答她时,脑子一转,问她知不知道Ananda?
  “我是他的崇拜者。”
  得来真是意外,我“啊”的一声。
  她笑了,反问我:“那你呢?”
  “你说呢?”
  她哈哈大笑,
  一下对我很亲热,拉着我的手到厕所一个小间里。她神秘地关上门,然后从小黑皮包里拿出一张折叠好的纸,打开是一张头像,和我今天在街上见过的广告一模一样,不过尺寸小些,而且像是用剪刀剪过,只剩下头像。“你看这就是阿难,你看这是他的签名。”
  看不清楚,签名很草。我把图片拿到洗手台的镜子前,灯光明显亮一点。还好,签的是中文,再草也辨认得出来,的确是阿难二字。这下证实了阿难就是Ananda,我很高兴我的一丁点佛教知识还真派了用场。第三章
  印度姑娘说,她上次回德里看父母, 遇上了阿难的演出,这个容纳五六百观众的地方,
  两个月前的那个晚上起码有上千人,很多人买不到票就在外边听广播。
  这么说,他很受欢迎?我吃惊地问。
  她说,那还用说,他人还未到,人们就知道他,他唱的是佛陀那儿的声音,我们听得懂。她是一个护士,在加尔各答德瑞莎修女创立的仁爱传道会下属的济贫者医院。邀请阿难的亚洲艺术节,也是由仁爱传道会组织的,有来自日本土耳其香港等地的音乐家义演,她错过了加尔各答的演出,却赶上了在德里的这次。
  她说阿难在加尔各答总穿一身黑,脸冰冷而神秘,调低迷,传达给你心灵深处的呐喊,用一种刻骨铭心的平和声调在问:你的信仰是什么?在德里阿难却是一身白,神情温柔而纯洁,像天使,说话似的自然,几乎不是演唱,而是心贴着心地触动你,呢喃自语:我的眼睛告诉你,这就是爱。
  歌未听完,她就哭了。
  我的眼睛告诉你,这就是爱。生不如死,如果没有你,如果没有你,我心被灭掉,再也燃烧不起来。仿佛苏菲在朗读他的歌词,我一眨眼,回过神来,听这个脸上有酒窝的姑娘说,她那天请求音响控制的乐师录了一盘带子,就在她的随身听里。她说着话,便从包里拿出小录音机,取出一盒磁带给我。“你可以仔细听听,效果不能传真,但已是很不错了。”在德里,在这么一个晚上,听到一个异国女子说阿难的歌,我真感到一阵晕眩,好久了,也没有这感觉。我急切地握住她的手,“那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演出,我在找他。”
  “你是他朋友?”
  我点点头。这有点勉强,但也不是撒谎,苏菲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难道不是吗?多年来苏菲因此一直嘲笑我,她曾经好几次说有机会介绍我认识阿难,而我笑笑,没有表现激动。她说我目的只有一个:我很骄傲,而且心怀鬼胎。我不知道她说得对不对,我想认识他,但又不想认识他:不想通过一般的方式认识。现在想来也太奇怪了,避开骄傲,莫非我真的对他是另有所图?
  而我一直等待的就是在这样异国与他认识?或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才肯与他认识。可这是帮苏菲的忙呀,我得有借口,苏菲将这借口递给我,为什么她一直主动要介绍他给我?这次甚至用尽诡计,硬是逼着我做她雇的私家侦探,她为什么自己不能来?这么一想,我找到阿难线索的兴奋,立刻转为平静了。
  “可惜阿难在德里是唯一一次演出,他该回去了。”那姑娘若有所思地说。
  “回哪儿去?不会吧。”我紧抓住这个希望不放,甚至想诱导出一个结果:“我听好多人说,他还在印度。”
  她想想,然后说,“可能你是对的,也许他会去天堂之门,哦,就是婆罗尼斯。不过,也不一定,听说斯里兰卡那里邀请了他。”她话头一转:“既然你是他的朋友,你若到加尔各答来,一定要到我家里做客,真心欢迎你住在我家里,你是阿难的朋友,就是我尊贵的客人。”她说着就掏出笔直接在我手上写地址电话。
  卫生间里听得见下半场表演开始了,我们才出来,重新坐到自己的座位。
  我无法再听下去,不到演出结束,我就赶紧回到帝国旅馆。电梯徐徐载我到五层,急急地走在过道里,铺了宝蓝的花鸟地毯,脚踩在上面,小心而急促。进房间后我来不及洗手,就把印度姑娘的磁带放进录音机。在瓦器上歇足,在清水中灌氧。看一朵桃花盛开,雪水徐徐流入千山外的河流。这是阿难,不错,依然是那雄厚低沉的嗓音,但唱法与重金属完全不同,是一种带有南方风格的念板,几乎有点像佛教音乐,格调舒缓,曲调若有似无。与崔健激越的北方腔正成对比。阿难真正走出了模仿,他是东方的列奥纳德·柯恩。
  风格转向后的阿难。可惜,如一切大艺术家一样,不再有轰动的狂迷追逐。听得出来是他自己作曲,起码词全是他自己写的,晦暗不明,诗性太重,不太像歌词。
  将他的新歌反转重听,好像置身于西藏或尼泊尔,那寺院的喇叭和梵呗远远传来,大地沉寂,冰雪辉映,马群走上无人山,我想起来好多逝去的往事和逝去的人,那种曾经唱他歌的感觉又出现了:双手伸出来,脚尖微微踮起,闭上眼睛,身体随意地倾斜,舌头轻轻挨上牙,吸一口气,自信地发出声音。
  赶上夜行火车,我不会回头
  因为这就是通向地狱之路
  我不会在乎,因为夜尚年轻
  那年代,那些与我一起欣赏过真正阿难音乐的人,那真正跨向成熟的壮美,如协和飞机一样宏伟而轰然起飞的优雅,都令我怀念。那时我青春焕发,风吹过我的头发,都会带着一股清新的芳香,蝴蝶飞绕在身前身后。那时每天参加这个集会那个集会,不然就搭上汽车或爬上火车,江南江北无限河山都在我孤独的路上。那时一天只睡四五个小时,在任何环境都可以写诗写日记写小说,每天要写几千字。
  记得有几个星期我都在小录音机里听他的同一支歌,没有换过,写着一个中篇小说。一般情况下我都会有卡住的时候,可写这个中篇,我一路写到尾,非常顺手。读过那篇小说的人对我说,你的小说太沉重,你的小说里的人都围着一个轮子转圈,找不到出口。哎呀,小说不能这么写,人无缘无故的分开,没有那样的无可挽回的爱情!也没有那样的病态,不正常,非要头朝下吊着与自己过不去。对那些议论,我不置可否,但那些人都说对了一点,就是情调低徊,忧怨悲恨。那就是阿难音乐。这是我写作的秘密,我要瓦格纳式的宏大,就听“帕西法尔”,我想学拉赫马尼索夫的优雅,就听“巴格尼尼十八变奏”。
  有一天我在阿难的歌声中写作。一个有霜的拂晓,春水已经淹到门外,城里所有的河流挤满船,他们准备逃离,我看见一个人的大衣挂破,在冷风中伫立,水漫过这人的鞋子,膝盖,大腿,水盖住他的身体。这人就是我的邻居,因为同性恋被判了长期徒刑,他跳了江,死了。那几页跳动的方块字,有朝阳的静谧沉着。
  听什么类型的音乐,跟我们的内心有关。
  从此以后,我不再和人谈论阿难的音乐,冥冥中感到他的平和实际上非常危险。直到遇到苏菲之后,才心静地说阿难。苏菲是个例外,她的衣服永远有茉莉幽幽的香气。她姓管,中文名字叫书剑,在香港没有太多的框框条条约束人,反而比国内的同行能沟通。
  我总是拒绝承认作家受外界环境影响,这不是真实情况,至少我必须坦白有几篇我认为不是太差的小说,是受阿难音乐影响。以至于我的语言也义无反顾地去掉高贵、优美和伪博学的生涩,追求简洁、明了、有张力弹性。同行的玩文字,大家一起玩得拐弯抹角,令人生厌。阿难的音乐算得上我艰难的写作生涯里难得的灵感,无形中给我铺了一条结实的轨道,不管失败到何种地步,我都不会屈服。虽然这些年没有新的录音,听得少了,可是隔一段时间总要翻出来,尤其在清晨醒来和晚上临睡时刻,万籁俱静,听他的歌声,如最亲的人坐在身边娓娓道来,多少年了,感觉依然浓烈。
  我很少把他的音乐介绍给朋友和同行,当别人提及,我点头而已。只有和苏菲交谈时,我努力找出能点中要害的三言两语,这才发现把音乐感受说清楚,本不是容易的事。说实话,我还是想从她那里听到一些关于阿难的事,毕竟以前我和他的音乐有那样一段缘,可她好像也在努力找词,似乎语言用来说人是笨拙的工具。
  磁带正好到头,阿难的歌声消失。好吧,我想,亲爱的苏菲,该是我们俩说清楚的时候了。
  我打开手提电脑,插上电话线,直接上网,奔约定的聊天室里,找苏菲。这儿与香港时差两个半小时,她那里应该不到十点,还不晚,否则她会骂我。如我预料的,苏菲已经先我而到网上了,她说她一直在等我,“在哪里鬼混?还不露出漂亮的脸蛋来!”
  “奴婢在此!”
  她问,“找到阿难了?”
  “他可能真在印度,两个月前,他在此地演出。我找到演出地点,没用,无人知道他在哪里。我是你的侦探吗?”
  “就该是侦探,既是作家,什么细节都不弄清楚?当然都得写下来。”
  “什么细节?”
  “他嚼掉的口香糖,最后按在哪个女人身上,都告诉我。”
  “这点我可能已经弄清。”
  “好。你若写得快,我这边现在就上网页:阿难本生,文艺栏头条。”
  “我怀疑你会不会登?”我对这个传媒女王的种种遁词有点不耐烦了,决定直奔主题:“我找到看过他在这里表演的人,但是认不准。我可不是跟你玩的。你要细节,那好,你有他照片吧,我至今为止所见的他的照片,觉得都不对劲,感觉都不是他,你有他的近照,传给我!”
  “你怎么知道我有他照片?”
  “有没有不是我的事,反正没有照片,侦探进行不下去。即使他在我对面,我也认不出。还是让我写个游记了事。”
  “让游记见鬼吧!我想想办法,小心梦里挨揍。”
  我明白她真有点恼火了:我不是一件顺手的工具,就像我拒绝在印度用手机一样,我就怕她时时可以逮住我,受她二十四小时指派,我带上超薄便携电脑已是累赘,但还得带上,因为我和她之间必须有一个方便的通讯联系,我也可写作,并查询国内的邮件,好处理事务。
  洗了澡,我穿上睡衣拖鞋,站在镜子前梳头发,头发掉得厉害,梳子的齿间尽是断发。搽了护肤霜,就关了灯上床睡觉,却翻来覆去睡不着,这一天下来,跑的地方看到的人,放碟片快进似地在脑子过场,最后定格在阿难身上。要在印度找到他谈何容易?
  印度人寿命短,活过七十就是稀罕。到处是平房,有的一半是草顶,每隔几米就有一堆垃圾,人在垃圾上走,男人转身撒尿,女人看没有人后再蹲下小便。但每隔几米就有鲜亮的色彩,每隔几百米就有神的遗迹,随便一望,就有一块染红的石头或一段被供奉的树桩,让人不得不止步注视。
  在这个令我不断摇头又点头的国家,我不认识任何人,只认识那个在加尔各答当护士的姑娘,还有那个找不到的阿难。我向苏菲要阿难的照片,是故意给她制造难题,好给我自己缓一步的时间,既打听到阿难在这儿演出过,又打听到他很有可能还在这国家。接着下去,想必比一点没有线索强些。
  那么在这儿我真是一个熟人朋友都没有吗?
  想不起来,那么就是没有。我只对丈夫说过去印度,几乎没有其他人知道,走得秘密。苏菲没有要求我这么做,可我一向做事不肯先声张,事后也不宣布,逢喜遇忧皆如此。真希望到印度只是旅行,而不是由于其它目的。脑子这么前前后后一回转,心情变得郁闷。
  该入睡了。想想苏菲,她肯定会催眠地说,你这鬼东西呀,该睡了,睡吧,好好睡。可苏菲怎么会是一粒剂量足够安神的药?在这个夜晚,她不会是。我一到印度,她就是我睡眠的克星,行动的轴心,她是一条花言巧语的虫子,钻进我的身体,弄得我痒得难受。我和她合成一体,是一个悬在半空的沙袋,如果有利剑刺过来,我们就会漏掉,找不到自己,那把雪亮的利剑仿佛在眼前一晃,由于害怕,我脸上的肌肉本能地抽搐。
  我认识苏菲时也正是我与丈夫关系最紧张时,1995年秋天,我们参加在北京举行的世界妇女大会,被安排到青岛一个疗养院作一个专题讨论,十个人,都是一对一,评论者作家或记者与作家,在那里住两天。一人一个房间,临海依山,风景秀丽,海鲜佳肴,真是胜似天堂。两天时间过得快,我们谈的是女性主义,偶尔擦边谈音乐,也谈得不私人化,等到各飞南北,临上飞机时,我就开始想念她,当晚,我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铃一响我就知道是苏菲,我说:“生活已经成了完成进行式,你从哪里盗来佛手停止它?”
  我们一开始远距离联络,就和别人不同,阴阳怪气皮里阳秋,话里带刺,但百无禁忌,知道彼此不可能生对方的气。苏菲那晚与我的谈话内容,我记得很清楚。我冰冷的生活方式,我长期与丈夫分室而居,丈夫住卧室,我住书房,都是卧室书房两用。当我走到丈夫的房间前,我就用近乎残酷的毅力止住推开门的念头,我听见他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我很想对他大声叫,叫什么,我不知道,我只想对他叫出声来,但我却一直没有办到。
  当初他对我说,婚姻是需要补充的,需要第三者介入才会长久,我可以有情人,你也可以有情人。但我们俩才是真正的一对,这么做只是为了我们俩更幸福。结果我的路走远,他的步子也迈不回来,我刹车了,他不原谅我,他继续找情人,并带回家住。好吧,他继续,我理解,不是容忍,而是理解。他拿掉的不是我的自尊、不是我的性欲热情,我看上去没有什么变化,依然对他关心专一,但我丧失了想象力和诗意,才知道他对我做了什么。他仅仅是为了去另一个房间,另一张床,才穿过我的房间,他说没有人会相信他会同时拥有两个女人,说出来谁会相信?都会认为他不行,而不是我。每夜我总听到隔壁房间传来的各种声响睡觉,他只会拥有一个女人,他拥有一个时必失去一个。每天清晨我醒来发现自己的手握得紧紧的,我在睡眠中也是如此紧张。
  我经常找理由到家附近的旅馆去睡觉,几乎方圆五十里外的大小旅馆都被我睡过,悄悄地去,看望朋友似的,不带任何生活用具,手握一本书,佯装散步地走。到了旅馆,洗澡,上床,看书,或写两页小说或文章,熄灯睡觉。不在一个屋檐下,眼不见,就会不烦心,可我还是听得见那些熟悉的声响,还是像在隔壁房间,只要我一闭上眼睛,还是看到他和她,比近距离更逼真。我只能吃安眠药才能入睡,入睡了,我还是梦见他和她。
  “最好的解决是:我不要醒来。”好多次我都听见自己说这话。
  我奇怪自己竟然会告诉苏菲,在这之前,我连母亲都不告诉,当然母亲也不肯听,也听不明白。第一次一吐而快,如同快窒息的人突然吸到了一口新鲜空气。就凭苏菲她和我一样对男人不屑一顾?男人喜欢地毯,女人喜欢木地板,男人烧一锅土豆吃,女人切丝切片捣泥吃,女人洁癖,心细,敏感,多情,忠实,不撒谎,男人则相反,个别男人例外。
  苏菲说,好多年前她和我落入一模一样的境地,所以根本不想结婚。她一见我,就知道我是寡妇脸,完全没有男人爱,实际上是长年单身。
  苏菲是对的,即使时光滑过六年,到了这个夜晚也是对的,我走到镜子前,坐了下来。我身材依旧,该苗条的地方苗条,该丰满的地方丰满,敞开睡衣,脖子和后背线条精湛。可是我的脸,即使在柔光下也没有那种被人爱的妩媚和娇艳。过了青春好年华不要紧,哪怕五十岁,若有人爱,也照样神采照人。而我才三十八岁,离五十还有十二年。苏菲就不一样,她皮肤白皙,眼睛看人盈满水,头发颜色虽然略略姜黄,却亮如丝绸。我认识她六年,她的身材依然如当初一样迷人,穿什么都有她特殊的格调。一群人中,我可以从背影认出谁是她。她比我大五岁,看起来却比我小五岁。
  心灵年龄轻,这是她,很难瞧出她的岁月和阅历,而我正相反。
  我摘下一幅印度任何网上都有的泰姬陵风光作现成背景,给苏菲写信: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
  我看着电脑屏幕上这行字,不知道自己写这个干什么?让苏菲去猜吧。她老让我猜谜,我也得让她猜我的谜,哪怕是没有谜底的谜。没有阿难的踪迹,我只有离开德里,随心里的踪迹走吧。
  好旅馆必有好早餐,我一直知道这点,但这回才领会透了。一夜苦恼之后,早餐厅的鲜艳色彩引我胃口大开。两个盘子,一个放了热带水果:黄澄澄、红亮亮的瓜,白珠玉的莲子,香蕉葡萄西红柿芒果椰肉,浓浓稠稠奇香宜人;另一盘装了香料口味的马沙拉窦沙,一杯奶茶,一杯拉席,特制的发酵牛奶块加水和冰,放上水果,酸酸甜甜。有新鲜的尖辣椒和磨成泥的小辣椒,一试就比家乡的还要辣,辣得我脸红喘气,我不敢轻易逞英雄。
  侍者过来,我习惯性要了一小杯咖啡。奇怪没有人看早报,即使是西方人,在这儿也变了习惯,不太理会世界上的一切喧闹纷争,专心致意用餐或细语轻谈。喝完咖啡,我站起身,有人叫“小姐”。
  我回过头,不是叫我。
  回到房间,我打开电脑查电子信,没有苏菲的,她没有传阿难的照片过来,也没有丈夫的,只有一个杂志编辑的短简,告诉我一篇小说用于今年第一期。没有人会注意,写的人,刊登的人,读的人,都不当一回事:天下第一不缺的就是故事。我开始收拾行李,也没有什么行李,几套换洗衣服,一个相机,一个手提电脑,化妆品收拾起来太复杂,都是些小玩意,统统放在盒子里,梳子在随身小包里,用时方便。我没有烫头发,风一吹,发丝就乱飞。但是隔些时候,总要梳梳,却是因为梳子轻而有力地穿过头发,触及头皮,如手指按摩点穴位一样,让脑子变得清爽。收拾完毕,我坐在沙发靠垫上,随手拿几张纸片涂抹。
  有好早餐,上午就有好事。一个早上都在费劲地打发时间,等苏菲的电子信,但是我失望了。我随手翻开一本英文的佛教介绍,就读到释迦牟尼这样一段话:
  比丘们啊,我忽然心生一念:当我离家求道之时,那五位伙伴曾经陪伴过我,对我很照顾,不如我先对这五人说法吧!于是比丘们啊!我以超越凡人之智,得知五人正住在波罗奈城鹿野苑的仙人林中,于是比丘们啊!我在鸟留频螺村住够了,就开始往波罗奈城的方向行脚前进。
  我微笑起来:历史上第一位佛爷其实很有赤子之心。行了,我决定不等了。下大厅结账后,我提着行李等侍者给我叫出租去火车站。上了车,侍者关好车门,我听见有人叫:“小姐,请停。”
  我怕听错,没有回头。
  但瘦黑的出租司机停住了,我才往旅馆大门看,的确有人叫我,是总台一女士,交给我一个信封,说,“对不起,收到一会了,正巧电脑打出你刚退房,我才追出来,抱歉得很。”
  我给她一点小费,表示谢意。
  出租继续往火车站开,司机自我介绍说他叫哈德弗,问我去哪里,一个人,有车票没有?这辆车连国内红夏利都不如,车子后面排气管响得厉害,起码有一个胎得打气了。往前看,路上乱成一团,人不顾红灯和斑马线,乱穿马路。车子本身就跑不动,不断煞车,随时都可能抛锚停下。我不想为印度的交通事业操心,于是拆开信封,竟是一张阿难的照片。
  传真过来,调子相当灰暗,还算看得清:照片上的阿难,脸上蒙有一层忧郁,不知是哪一年拍的,他留着胡子,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背景像是沙滩,这与我见到过的阿难的其它照片都不一样。边上有苏菲草草一行字:“迟了,对不起,你住定后请立即上我网或打我手机。匆匆,喜欢你一身咖喱味的苏菲。”
  她猜出我要走,但不知我会去哪里,奇怪的是她并不在乎我去何处,似乎跟这个出租司机一样无所谓。她只要求我和她联系。我把传真信和信封一起折起,放回包里。好吧,暂时不想这一团乱麻似的谜:债多不愁,谜多不难,索性不猜就是。
  出租车终于如马车摇晃到新德里火车站,停在对面观光旅行社门口。
  我下了车,看见所有的电动三轮车、人力车和出租车都在街这边停,而且街这边的商店都挂着旅行社的牌子。出租车司机正在数我付的钱,我问,为什么不将车停在火车站门口?
  司机理所当然地说,这里才有车票,方便你。
  我一愣,火车站为何要把票房生意让给这么乱糟糟的店?
  司机说,火车站买不到票,位子绝对没有,车票根本不要在车站买,你第一次到德里吧?
  我不相信,提了行李到对面车站。车站极大,全国的铁路都在这儿交汇。车站电脑购票机器里可买到全国各城市的火车票。问了一个服务人员,她让我直接上二楼售票处。我顺着外国观光客订票标示牌走,电脑售票办公室出现在眼前,各国旅客分成左右两边排队,左边队伍只接受美元和英镑,右边队伍只收卢比。我两边都可以,无所谓付什么钱,哪里人少站哪里,而两边人差不多,所以站在左边队末。等我快排到头了,才看见一纸资料介绍,着实吃了一惊。火车分头等、普通等和二等,头等又分五类。
  我看得糊里糊涂。看见我犹豫,服务人员仔细周到地给我介绍,他建议我买双层冷气卧铺,说普通等和二等虽价格便宜一半或一半多,但空间小,人多,工作人员少,没有寝具。他在电脑上敲打,说头等车厢只有双层冷气卧铺还有一个位。
  我买了头等双层冷气卧铺,车票到手,一看惊了一跳,离开车只有三分钟,跑都来不及,除非飞。
  服务人员笑了,说不用急,时间多着呢,慢慢走过去肯定来得及。
  果然,候车室里挤满人,月台上也是旅客。他们等着,并不焦心,孩子在玩耍,大人在聊天,火车站的广播在通知失物招领。车还没有进站,不过也没人着急,过了半小时,去鹿野苑的车才进站。我上了车,找到自己的车厢,已有二人在里面。我放好行李,坐了下来,我的上铺空着,但写着已订位。
  等了二十五分钟火车才开动。头等车厢满实满载,与普通等级以下车厢之间,有上锁的铁门隔开,叫卖小贩与其他杂七杂八的人无法进入。而普通车厢,连过道也站满了人,有吃吃喝喝的,有唱有跳的,根据电影《流浪者》而知,肯定也有偷偷扒扒的。一节节车厢像一个个魔术口袋,每过一站都有人挤着上,不管多少人皆可装下。
  没一会,窗外绿多起来,强烈的阳光下一片接一片的芭蕉、棕榈、芒果和无花果树。粉红粉白的热带花,形态各异,非常妖艳迷人。列车行驶在平原上,偶尔可瞧见一些山丘。
  我拿出那份传真,这才真正注意到照片上阿难忧郁的神情,留着一些胡子的脸很瘦削,苍白,嘴唇有点紧张,好像咬着牙。尤其是那忧郁,怎么像少年维特,应该是浮士德的忧郁呀。我想了想,可能是传真不清楚。苏菲怎么搞到这照片?这问题也让我好奇。我从来没有看到过阿难长有胡须,当然他在照片上,哪怕微笑,从来也都是深沉。至于他以前的剧照,初期胸有万丈豪情的狂放,后来有虎豹被囚禁的愤怒,从来没有这张照片上的紧张。他穿着T恤衫短裤,赤脚。不对,根本看不到他的脚,我脑子里怎么出现了他光着脚的样子,而且照片上背景模糊,好像是海边,沙滩,像是在香港拍的?
  我仰起头,对面坐着的旅客,像是两兄弟,戴着同一式样的黑框眼镜。他们正在吃饼,咖喱香扑鼻而来,还有烤羊肉串的味道,一定是放了特制调料粉。饼香引起我的食欲,咽下口水,幸好我不饿,早餐太丰盛,等火车时又喝了三杯又香又浓的奶茶。
  香港?我笑了。
  有两种可能:一是我胡思乱想,二是苏菲有意瞒着我。阿难就是我旅行特殊的阳性香料,说实话,他的忧郁比他的热情更能吸引我。苏菲非要把我扔向这谜一样的男人,我现在怀疑找到他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我突然有种冲动,这个男人恐怕才是值得我一生去寻找的,这个男人恐怕才是值得我一生去付出代价的。
  到鹿野苑得转车,看地图,发现婆罗尼斯就是转车上鹿野苑的地方。我突然想起前晚在舞场那个护士姑娘曾经猜测,阿难可能会到恒河边的婆罗尼斯。她对自己国家当然敏感。那么就去那儿,嗅嗅猎物的踪迹。第四章
  什么时候,那照片?我问。
  香港。
  你拍的照片,对吗?背景蓝海白浪,天地间只有你们俩。
  好想象力。
  对,还是不对?
  你是爱上他了吧?
  我一惊,发现自己歪着身子靠窗睡着做了一个梦,脸绯红。对面两兄弟善意地看着我,我一定在梦里争辩,而且害羞起来。那是一个门帘垂下的房间,苏菲掀开门帘走了出去,她一点也不愤怒,相反很趾高气扬。
  要知道我很少在火车飞机上睡着,都怪窗外灿烂的阳光,不断变幻景色。已经有好久,我的脸不会绯红,我的心害怕受伤,我早就明白必须自我保护,一见钟情是笑话。所以,如此事情只能发生在梦里。
  不过,我与苏菲争风吃醋?哪怕在梦里,也未免太丢脸。
  火车朝南行驶,每一站都有人上来,下的人只有上的人的十分之一。月台上挤满人,西方人也多起来。靠近亚格拉,火车就开始停停走走,还没有进亚格拉站月台,火车就停住。说是走不了,不知道前方出了什么事?旅客下车透气,铁路轨道两旁站满人。
  这儿实际就是泰姬陵的火车站,不得不承认,我是被命运送到这儿。昨晚传给苏菲的电子明信片时,心里想我不相信人世间有真正的爱情,因此绝不想上这个爱情的华厦泰姬陵。狠话说早了点,应该自省真诚检讨,生命太神秘,谁能说准下一刻在哪?
  真正下车的人并不多,我问车上工作人员,“要等多久?”
  “不知道。”
  “那会有一个钟头吧?”
  “不知道,”他看了一眼我说,“你若要下去,最好抓紧时间,不过两个钟头里火车一般不会走的。”
  我想一想,留在火车上傻等不值得,拿起行李就走。到了亚格拉的Agra
  Fort车站,一个纯粹阳刚之气的红砂岩城堡出现在车站对面,不用说那八角塔楼是沙加罕王被谋反的独生子曾囚禁七年至死的地方,可怜的沙加罕王在里面日日望着亚姆纳河,只有选择死亡,唯有死亡,才能与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一起。既然车站离城堡这么近,那么我今晚也可以去看望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泰姬,看看月亮如何斜挂在白大理石上。
  泰姬陵南面出口,整条街全是大大小小的旅馆、餐馆、照相馆、商店,热闹非常。入夜,街道灯火通明,一如中国每座城市的好吃街,还有专打便宜的国际电话的小店,通宵开着。我的电动三轮车夫看样子老实,沿路给我介绍,他扎着头巾,留着小胡子,话说个没完。从亚格拉堡到泰姬陵1.3公里,他只要我12卢比,其他车夫走来就要33卢比。
  “到了这条街,吃住玩都方便。”他说。
  “哪家旅馆好一点,有空位?”我很担心没有床位,又被人宰,遇到他这样的人赶紧问。
  “那我带你去一家。”
  “最好能洗澡。”
  “没问题。”他也说这话,全印度人人都说的话。我眉头一皱,有点担心这人可能就是个拉客的,装好人,吃小亏占大便宜。
  他在一家饭店门前停车,跑进去和里面的人说话。没一会,他就出来了,对我说:“你有运气,有一个房间,个人用的带卫生浴室双人床房间550卢比一夜。”
  刚才三轮电动车沿着南门街过来,慢悠悠晃过几家旅馆,有了感官上的比较,好像这家门面看上去还整齐,或许比别的旅馆贵。贵就贵一点,如果这车夫在这旅馆拿介绍回扣费,也没什么,看人顺眼时,我心情就不错。而心情不错,是出门在外最重要的。
  车夫帮我拿行李,我付了他车费,另加了20卢比小费。
  房间不大,但床有干净的蚊帐,而且窗子对着相思树和草坪。翻看旅馆费用的确是550卢比一夜,用公共卫生间和公共浴室的房间250卢比,加凉风扇没有个人卫生浴室的350卢比。这个车夫真是个好心人,不能因为这个国家穷,就把所有的车夫旅馆里的人当骗子。
  旅馆的当地介绍资料上说附近有最老牌的餐馆,有西式、印式和以色列料理,那儿的香蕉拉席千万别错过。晚风习习,我按地图找去,几个小孩在门口,坐在淡蓝的铁栅栏上,看见我走来,跳起舞欢迎,我一下就笑了。粉红色的墙,招牌上是可口可乐的大广告,风扇在门窗。门面不大,里面还是较宽敞。
  我点了摩哥莱帕拉塔,用面饼包了白菜和马铃薯馅和蛋皮,加了奶油,再配上特殊的酱油及沙拉,口感柔润。卡巴布是用鸡肉腌得酸酸甜甜后烤,加点西红柿,好看又好吃。最后一道是香蕉拉席,拌了印度南方的沙枣泥,放了丁香、
  孜然、芫荽和黑胡椒粉。品尝着拉席,喝着当地的啤酒,时间过得很快。
  窗外路边煤气灯都点上了。我看着那些黑暗中牵成一线亮闪闪的光,心有所动,很像以前在滇西小镇深秋的夜晚一人闲步在青石块的小街上,古老,朴素,有故事,店铺里的黑猫眨着眼睛。那晚上和这晚上相似,游客都在餐馆酒吧和礼物商店逛荡,还有艺人在表演,有吹有唱,舞跳得如巫术。
  吃完饭,我拉开餐馆门站到路边。避开热闹处,眼望深远的星空,夜晚有些凉,不如白天天气正好,穿一件厚衬衣就行了。真是的,我就是不愿意回旅馆,怕和苏菲联系,她若像梦里那样直接点命穴,我真不知如何回答。
  沿街走走看看,街角一家服装店,花花绿绿很惹眼,似乎比较清静。我经不起诱惑推门走了进去。仿金和真银的手饰物品特多,脚链图案俗气得美,鞋子也舒服得可爱。店里墙上高高挂着衣服的样品,没有塑料模特儿倒也清爽。不然,一看模特儿的完美,都不敢试衣照镜子。沿着衣服架子走一圈,都是印度传统女装,沙丽下身是长长短短的布料,紧缠肚脐以下的部分,衬裙和紧身小上衣。旁遮比的长袍式样多变,裤子一般都收紧,搭放在胸前的围巾,大都有3米长。我挑了一套这季节穿的紫色丝缎旁遮比,加上一双同色平底绣花拖鞋。我只看准尺寸,没心思试穿衣服就付钱,提着袋子回到旅馆。房间里不冷不热,不需要空调。
  我推开窗,月光挂满枣树枝丫。
  我坐了下来,打开电脑,重复老动作,取下旅馆电话线头插上,然后转换电脑里电话号码上网。这时已经十二点差五分了。
  苏菲早已等得不耐烦了,她今天打电话到德里帝国旅馆,以为我离开时会留话在那里,结果没有,但是知道我走前收到了她的传真照片。她的手机一直开着,我也没有打一个电话,她找不到我,像个热铁皮屋里的猫急得团团转。晚上看电视,知道印度北部铁路线出了事故,所以她猜想我可能在泰姬陵一带。
  她已经打了一段不知何人的诗,等着给我看: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我眼睛飞快地扫瞄这些句子,没有什么惊人之笔。是泰戈尔的诗,阿难用来做过歌词。不过这个时候发给我,又是敬我一个西洋哑谜?我有个强烈的感觉,苏菲知道阿难的事远远比我多,甚至知道阿难在印度的其它头绪。她是想借诗谈我与她之间的距离?我和她有距离,和任何人都有这问题,每一个人都有这问题。这人类共同的问题,我怎么狂妄地想解决。
  或许她只是抄这首诗来打发等自己的焦虑。忍耐是她的长处,而且她的电子信总让我意料不及,有些别人不会想到的东西。
  我的丈夫喜欢上网,如果将这诗转发给他,他会怎么想?
  说实话,我真想这么做。但我出门后,从北京起飞到德里,然后到这个拉吉旅馆,我在这个陌生的国家已是第三个夜晚。我没有给他写一封信,他也没有给我写一封信。在我的生活中,他不存在,就像我们各有各的朋友圈子一样,当别人对我说起他的事,我都笑着点头。我和他之间的距离,谁也不真正了解,包括我和他,为什么要这样呢,非这样不可?像我经常梦见他从我书房经过,走向另一间房,那张床垫有红金鱼水草图案,很深很沉的红和黄,从绿绿的草丛中伸展开来,十年婚床睡着另一个女人,我在门与门之间迷失,不知道哪里是出路,由此染上失眠症。他说他绝不会让我当面难堪,但他还是照旧。我还是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不哭不闹,只感觉心脏在变化,生出很多小气泡,这些气泡在胀大,拚命想飞出我的身体,不然它们就会爆炸,我呕吐起来,最严重的一次呕出了血,只好一感觉到气泡时,就努力转移注意力。
  这会儿我闭上眼睛,想起他,比我高,比我聪明,比我能干,比我会平衡。他头发长得飞快,仅这点就比我年轻,真是羡慕他有一头好发。他的头发是我剪的,从认识到现在都是我,每次剪头发,我都想把他头发剪成一个乱糟糟的鸡窝,那样他会非常难看,可每次都没有那么做。剪刀就在我手中,对我来说,那并不只是剪刀。我神情专注,他看不见我的脸多么苍白,我的手多么哆嗦,我不会让他看见,也不会让别人看见。
  但这个晚上我没有一点多余的时间给他,苏菲盯着我的分分秒秒,何况我和她之间进行的事,比送一封电子信给丈夫,不知要刺激多少倍!
  “太戏剧性,到戏剧性的地方读,我在泰姬陵的南门街上,借一个帝王不朽的爱情,面对尊敬的苏菲女士。”
  “以一个普通人独特的友谊,向我亲爱的作家致敬。”苏菲接上了:“照片见电子信附件。”
  一查,的确有附件,苏菲发来的照片,比传真清晰,果然是蓝天绿海,远山和沙滩的分解率相当高,屏幕上可以放大看细部,比如查看眼睛,查看那T恤衫上三颗扣子。好奇怪,和我在火车上做梦梦见的几乎一模一样。如果我问苏菲谁拍的?我怕她回答也会如梦中一样:“你爱上他了吧?”她会这么半带取笑半认真地向我指出。我不说话,等她。她倒忍不住了,打了一行:“照片是我拍的,拍了很多,全被他弄走,剩下这张。”
  “怎么从来没让我看?”
  苏菲打了一排××××,沉默了两秒钟,才告诉我那是1994年秋天,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在香港南丫岛上。“月光醉人,迷魂尚未醒来。”
  我当然知道那个小岛:挺荒的。有些人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在那小岛上。苏菲在那个岛上有一套别墅,在半山腰上,那是她想躲开人时去的地方。去小岛在中环六号码头搭轮渡,在天星码头和港澳码头之间,以前叫轮渡,后来改叫飞翔艇。上班时间每隔二十分有一班,其它时间每小班。老轮渡有三层,以及露天甲板,驶得悠闲缓慢,全程四十分钟,可以翻掉一本书。如今有快艇,二十五分钟就到了,但是船舱封闭,有气味,还有讨厌的马达噪音。
  那就看海,看海上的夕阳。秋天海最美,海上的夕阳更辉煌。岛上是一个世外桃源,古树怪藤,常有老鹰停在峭崖注视海水,风景绮丽,中西方人士都喜欢住在那儿。一个个小村子,作些耕作,没有汽车,空气也新鲜,和香港的繁华喧闹相比,单纯的生活真是一种享受。那年正是秋天,天特别蓝,树特别绿,花多,果子也甜。
  我知道苏菲和阿难关系好,当然也不至于愚蠢到不往男女关系上想,两人究竟如何,应当说不关我的事。但是责任在身,明知没有意思,也得听听。苏菲的世界很大,认识各种人,各种人都认识她,想认识她。我倒是经常拿这男人那女人与她开心,有一次直接提到阿难,她都一口堵回,说从来没有这种福气。
  屏幕上出现一行字:“回忆苦涩,情何以堪!”
  她突然想说了,突然招了。我等了那么多年,一下子愣住,没有反应过来。不过我心里很难过。啊,为什么,那股酸那股苦来自何处?不就是有个不爱我的丈夫,就认为天下男人只剩下阿难一人。何必,何必?
  “用手机吧。下面的事,最好不留文字”。这行字出现时,我的手机铃就响了。我一直关机,不知什么时候不小心碰上键,手机竟然自己开了。这太奇怪,而且最奇怪的是她知道我到印度不带手机是假。
  阿难在岛上住了整整半年,每天下午在岛上疾走,半身晒得黑炭一样。夜里专门到岛南游泳,那儿人少沙滩大,在高处可眺望港岛的夜景。早晨到渔民那里买刚从海里打起来的鱼虾,再去村子里的人家买土里正长着的蔬菜。日子过得有规律,可他情绪很糟,几乎不愿说话。苏菲尽可能地陪着他,她爱他。他曾有很多女人,以前,没有那么多单独的时间给她,但有时间了,他的心却不在。
  但事情还不是那么简单,苏菲继续讲老窖酒一样窝在她心里的事:
  即使这岛上就她一个女人,他也不理她。他居然说香港女人讨厌。她痛苦极了,和他谈不下去。只有一次,一个月夜,他们肩并肩在海边散步,她泪水流了出来,就一边脱衣服一边走进海水。她没有想到他也跟了上来,而且也脱掉衣服。他每天都裸泳,但平时游得快而远,她跟不上,总是游回沙滩躺下等着,等着他从水中走出来,湿淋淋地伏在她身上。
  只有这一次她游在他前面,他紧跟着她,一起游到几里之外。月光安抚海水,像一张床一样,压低又抬高。这是个墨蓝静止的夜晚,他们越游越远,感觉不到累,沙滩变成一条线,椰树成为一道道影,岛上点点灯光如萤,香港远远的灯海只是天边一小片暗云。她没有感到危险,只觉得天地格外圆润和谐,他们在水中结合,像一条雌雄同体的鱼。
  苏菲的心思突然回到我这儿:“恨我吧,我没有给你讲实话。”
  “我祝福你。”
  “只是担心你这艘船离我远去。”
  她在意她对我的感情,像我在意她,所以她一直瞒着不告诉!所以我应该理解她。
  “试试吧。其实已七年没有见面。日月两个星球,昼夜两个世界,想想,你想想。”
  “为什么想到让我找他?”
  “因为他不会怠慢一个真正理解他的女子。满世界看,我能信任的,肯帮助我的人,只有你了,真是很悲哀的事。”
  “难道他会拒绝见你?”
  “绝对。”
  “我见到又有何用?”
  “你见到,我就见到了。”
  “你是让我传什么话?”
  “就是我刚才的话。”苏菲说。我想绝对不是这么简单,爱情当然地长天久,让我去诉说他们在海水中交合的感觉,就未免荒唐了。苏菲越是说的疯疯癫癫,我越是狐疑。七年不是一个星期一个月,而是八十四个月,两千五百五十五天,太多的空白,需要太多的故事填补。我的想象再丰富恐怕也没用。相反也是挑战,太多的秘密,可以安排这样那样的线索,甚至养出一个孩子,都是少年了。直觉告诉我,苏菲在撒谎,她和阿难不会分开七年,最多不过两三年,这样还说得过去。
  “好吧,我如何才能见到他。应当告诉我你手中的线索了。”我直接点明要害。
  “我真的没有线索”,她着急了。“请你,就是因为你会找到线索。你在德里不就找到了吗?”
  “那是碰巧。还不知是否确实?哪怕确实也是无头线索”。我有点生气了。这个苏菲好像香港言情小说专家,竟然会感情讹诈——我必须在异国乱闯,来挽救她令人泪下的罗曼史。
  “求你了”,苏菲简短地说。
  我迟迟疑疑,半晌才说:“好吧,我试试。”
  电话那边就断了线。我把手机放在桌上,盯着小小的硬壳子,真像一个怪物。电脑屏幕上由于停顿过久,在曲线翻滚。不知道应当关机休息,还是应该写作?我想起苏菲的耐心,她不久前还说过,我的新书需要新面目,我的生活需要新内容。她是对的,我也需要耐心,看在我们共同做一件有意义的事的份上,我应该耐心。
  熄了灯,我躺在床上,对着黑暗的天花板呆呆地想:在这儿,有什么办法可以找到阿难?不对,我告诉过一个人我会去印度,他说他也可能会去?他叫茅林,我离开北京前收到一封他的电子信,说他负责在印度挑选电影,将在中国做一个印度电影周,由他所在的中国影协和印度驻中国使馆文化处共同筹办的。
  于是我开了灯,下床重新坐在电脑前。在这儿上网比北京速度还快,印度的因特网先进普及,让我心里佩服,网吧不少,上网吧的人也比中国多,说是普通印度人没有钱买电脑,也没有钱打电话,那么上网吧便宜省事,传达任何信都上网吧,这恐怕是全世界一绝。
  这个注定要失眠的午夜,我重新回到网上,检查茅林使用的信箱,果然有他一信:“知道吗?这个邮箱是你一个人专用的”。这家伙真会说话。就是,就他一直用这信箱,所以我才没有完全丢弃。我继续往下读:
  “你在什么地方?其实你在哪儿对我都一样。面容坚定沉着,目光清澈自信,但转过身去,你的背影却显得那么无助柔弱,你的背影就是你的名字,像是一个小女孩。是不是不喜欢别人站在背后看你?至少我不会,所以能不见就不见。”
  这个茅林喜欢耍文字——不像苏菲的警句,倒是像50年代的抒情诗人,也不管电子信的特殊文风。也难怪,他也是无数想做作家结果没做成的人,80年代末我们在鲁迅文学院还做过同学。其实这些未做作家的朋友,现在做的事比写作更有意思,但是嘴上始终不愿放弃作家之梦。他的信是写在那里等我上钩的,我知道。我认为他这种文风,就是没有才气,不搞写作是上帝救了他。
  茅林的记忆肯定有问题。他开车来北京我的家送一箱椰汁,我倒是不在。最近三四年间我们倒是没有见面,不过时不时有信来,我的回信总是那么几句:我很好,老样子,写不下去。哦,刚发表了一篇小说。他呢,也不在乎我写信短。
  我想我应该告诉他了:“看来阿难在印度,请帮助,有无更明确线索?”写这几字时我有些犹豫,但还是写了。我知道他的电脑是永久连线的,哪怕他人不在,手机也能传送,他的电脑专家是全国第一流。即使如此,我想他还得等一阵才能回答我。
  茅林不是我的男朋友,不是我的情人,也不是精神恋人。如果我和他那样,那么我们之间的友谊就会结束。可能我们都感到这危险的一步始终在左右等着,所以一直没有走过互相设置的界线。在这个夜晚,我审视自己的生活,第一次有些认识到或许我做错了什么。也可能月光下的泰姬陵,使我强烈感到孤独。
  为了苏菲,看来我得改变旅程,明天就去婆罗尼斯?
  我真希望自己在蓝毗尼小村,一人走在尼泊尔与印度边境上。佛陀的母亲当年在这儿漫步,茂密的无忧树开满色泽艳丽的花朵,她伸出右手欲摘花,一个婴儿从她的右臂出生了。天地震动,光芒四射,婴儿自己站起,四方各行七步,步步生莲,一手指天,一手指地,说天上天下,唯他独尊。硕大莲花托起佛陀的双足,从天而降的水为他灌顶沐浴。如果在迦毗罗卫也行,那个荒凉的古城,人迹稀少,牛群吃着青草。我真想看那幅浮雕,讲传说中的悉达多太子舍离世俗生活出家时,穿着华丽的服装,骑着马,借天神之力,悄悄在半夜翻越墙出城。我能想象,雨季后的路上仍积水成沼,野塘处处,水面飘满白莲。第五章
  我并没有把握阿难会在婆罗尼斯,虽然我已经计划朝那个方向走。
  我现在找阿难,和两天前答应苏菲时不一样,最先我是被动的、无可奈何的。可是今晚与苏菲谈过后,我的被动情绪消失了。疑团太多,我被逗上劲了。我倒要看看这个八卦迷魂阵,看看布阵的诸葛亮究竟是否在唱空城计。这种刻薄话,不应当是我说的:我是作家,应当对人类的苦难,感情的激荡,有感受有同情。但是对罗曼蒂克,我一向有过敏反应。言情小说家,尤其是能现成搬上电视的那种专家,我总能听到他们取到巨额稿费一路笑到银行。
  突然,屏幕上闪过一行字:“雷声如鼓,雨水入夜,世界变得有情有味,让我想起你的温柔。”
  这当然是茅林,不过这似乎是他有生以来写得最好的一行句子。来得正是时候,虽然我并不鼓励他成为汪国真第二,那太杀风景了。我的手指按出的一个个字,“请引路,我在待命。”
  “到婆罗尼斯去,戴上了莲花,饮清净的泉水。钥匙就在你的手中,就像圣徒拨开恒河雾幔。请到该地找退役的辛格上校。”
  “请告辛格上校的地址。上校与阿难什么关系?”
  茅林总算停止了抒情。他比苏菲强,他知道假不是真,真不是假。“地址还没有。不清楚他在故事中的角色。我在进一步查索。明日到那里。”
  “把故事说完吧。”
  “真的不知道。睡吧,失眠者夜长,疲累者路远。”又来了酸溜溜的句子。
  “再见!”
  “不准联系,双重清除!”
  我只好合上电脑。我对最后他的语气突然转变,极不高兴。不是说他的命令口吻不对,而是觉得从私人交情转到公事公办,这个人连眼睛都不用眨一下,未免太冷酷!
  我没有向苏菲报告我的走向,不知道是否应当给她说清。我心里乱乱的。本来我该好好看看泰姬陵。《巴利文法句经》说:我自己是迷惑的,为何还要贪求同样迷惑之物?
  天刚亮,我就坐在旅馆的大堂里等消息。昨夜我给了旅馆的侍应生小费,叫他想办法买一张任何班次的火车票去婆罗尼斯,结果他打听到我乘的那列火车竟一直没有走成,还停着原地,第二天早晨任何时候可能走,说是前方障碍将被排除。而且我的票还有效:我的座位还空着。我不想坐到停了一天的车厢里,那里的调味已经太复杂。但是这班车还得赶上,下一班车不知又会有什么问题。
  看在小费面上,他第二次去打听。一头大汗回来,告诉我火车准时清晨五点开,他说帮我叫了出租车,马上就到。我谢了他,就站在旅馆门口,凌晨时街道空空如也,出租和三轮车人力车还没有醒来。不过火车站并不远,我的行李轻便。我决定不等出租车来,自己走路。
  洁白的泰姬陵正反射着日出淡红的光线和色彩,在迷蒙的朝雾中熠熠闪亮。我急急赶到火车站,顺着轨道,远远看见了停着的火车。
  我顺利地上了车,找到我的车厢。那两兄弟一上一下睡得很沉。而车里旅客可能是知道火车开不了,大都跑掉了,一夜未归,现在还未回来。我算是赶巧了。婆罗尼斯不像去德里三个半小时就到,长途汽车受不了,有十二个小时车程。若火车不开,坐长途坐汽车一定受不了。好像有佛陀助我。
  五点十分火车启动鸣笛。我松了一口气,回望亚格那城,能看得见泰姬陵一角。我谢罪,面对这世界上神圣的美谢罪:我怠慢了爱情的象征,因为我不得不处理一件实在太像爱情的爱情。
  太阳喷薄而出,天瞬间大亮,霞光已经萎谢。
  火车行驶在恒河平原上。不时可见低矮的房屋、独行僧、佛塔寺院隐在古树中,远远的山丘线条均匀地画在恒河与深蓝的天空之间。我坐在车窗前,河面宽起来,没有船,很静,阳光透明,河水异常斑斓。
  我看见苏菲和阿难在水里裸泳,他们的身体比在月光下更美更动人,她的头发在水里撒开,合拢,她的右手和他的左手拉在一起,另一只手和双腿碰开的水花光灿灿,如双鹰展翅飞着,声波穿过车玻璃,响在我的耳旁。她从水里一跃而起,肩宽臀部大,腰显得小,腰以下部分是巴黎正在流行的美女梨形。乳房有点下垂,但却是一个少女的年轻和娇美,懂得跳跃得人心痒痒,双腿修长,看得出这个女人熟透了,鲜活极了。她踩着水,靠近他吻他,轻柔的叫声是咒语,使他停不下来,水珠顺着她的脸颊滚在他泛古铜色结实的肩膀,温柔地滑下他的背和屁股,他健壮的臀部上有颗红痣。刺得我的眼睛好痛,心里涌起一股酸酸的滋味,我竟吃醋了。
  我一惊,再仔细一看,恒河还是恒河,不是南丫岛,没有苏菲和阿难。
  但我在古老的恒河上看到的爱情,想想还是非常美。苏菲越是半隐半露,矛盾百出,我就越是感兴趣。我认识苏菲是在1995年,按照昨天她说的,那时和阿难分手已经一年,就是1994年的秋天就再也没有见面。那她如何能将阿难介绍我?我骄傲地婉谢她介绍,给她台阶下,不然她会及早露馅。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很爱阿难,而阿难未必也不爱她。虽然这一点不能确定,苏菲的爱却是真实的,不然影响不了我,直接捣毁着我内心坚冰一样的伤口,透过这伤口,我看见她的伤口,虽是冰山一角,但我看见了。
  车厢里放着印度歌曲,照例缠绵而热烈。全世界的爱情都是一样的。我拿出日记本,翻到1月20日。简洁而详细地记下这两天的行程,好不容易忍住手痒,不写下看法。可是火车的鸣笛使我心烦意躁,我觉得应该把苏菲以前告诉我她与阿难之间的事全部回忆出来:不是那些有实质意义的事情,那些事情早就郑重其事地写过。我现在记起的是那些不登大雅之堂的男女之事,琐琐碎碎,前颠后倒的讲述。当时认为琐碎没有用处,今后写小说借一点无妨。现在我觉得或许我应当好好清理一下我对这两个人的了解。
  他们最初见面,是在一个电影演员家的聚会上。因为知道阿难会去,她才特意赶去的。苏菲是第一次到北京,迷路去晚了。她握着阿难的手,希望能给他做一个采访。阿难说没有时间,马上要去医院看一个朋友。她固执地说,她也没有多的时间。
  苏菲的骄傲使他改变了主意,他骑自行车,她坐在后座上。北京冬天的夜里,胡同里黑糊糊,地上积雪太滑,一不小心就撞到墙,她就跌在地上。她再次坐上他的车就抱住他的腰,好了,再也不撞墙,遇见人他也能灵巧地绕开。那年她二十出头,眉毛高挑,眼睛深黑,脸上每个部分都是黄金分割,高高的个子穿一身红大衣,头发卷曲,围了根蓝绿紫的竖条纯毛围巾,宽边黑帽子。
  “你是什么香港记者?你是天老地荒只出一个的绝世佳人!”那夜他就对她说。
  那个花家地医院,围栏高过人,大片的荒地,与小饭馆相邻处是铁丝网。北京的雪在花家地没有融化,连地上也是厚冰,夜泛着白光。医院里是他以前的女朋友,她是后来才知道的。有天晚上他一人在家,对着镜子坐着弹吉他。她推开门,没惊动他地走近。当然他在镜子里看见了,却继续拨弄琴弦。她站在他背后说,“你不爱我,我专门从香港飞来看你,你也不愿意对我好一点。”她瞧见自己的脸在镜子里,还有他的脸和大提琴。对她的话,他当没有听见,照旧拉琴。灯火通亮,如同北极光下的荒野。但是当她转过身走出去,她听见阿难“咚”地一声跪下,抱住她的双腿,泪水涟涟。
  她说,“大丈夫有泪不轻弹”,说着她也跪了下来。两个人尽情享受互相流泪的放肆,享受天选地配的结合。他说:“你哪是什么绝世佳人,你是收藏灵魂的魔鬼!”
  苏菲明白,阿难是说他不会跟别的女人有染。这种山盟海誓式的表白,反而让她心中不安:她越是爱阿难,越是觉得独占反而危险:这个男人活动能力太强,很少有女人不喜欢他。如果他不拒绝,女人很难拒绝他。苏菲觉得,过于忠实他们的爱情,会对他的心理压力过大。但是的确阿难此后不再理睬任何女人。
  我想,苏菲重新见到阿难,是那年秋天,1994年。她突然接到电话,约她到中环的一家旅馆里——他再次来到香港。她去晚了,进房间后,他要和她做爱,她做了,做完后就抱怨阿难半年多没影,抛弃了她。既然抛弃了她,那为什么又要见她?两人又争吵起来,他骂她,她哭了。他愤怒了,手碰到什么东西,就砸什么,狂暴而神经质,完全变了一个人,她穿上衣服跑掉了。
  此后苏菲伤心地在家里等电话,可是等不到。
  其实苏菲也知道,他一直住在她在南丫岛的别墅里。但是没有他的电话,她不敢去。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又打电话告诉她,离开香港的时间到了。第二日她下午就到了岛上,她带了照相机,笑着对他说,最后当一次模特儿吧。他看看她,说这是荣幸。
  他们来到沙滩,她举着相机,咔嚓咔嚓地拍。眼里全是泪水,怕一动,就会弄脏化妆,不好看,她不愿意看到自己这样,只得停下来。如果有一张手帕就好了。他递过手帕,他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不接,用手抹抹,情愿让脸花着,继续拍。离别把那天晚上的压抑气氛点燃,她和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坠入海水里,撕掉衣服,挣脱一切束缚,狂热地在海水里做爱。我想这是他们唯一的一次在海水里做爱,只是在苏菲的记忆中,出现过许多次。
  开始得太好,结束就糟到不能再糟。南丫岛二人离别后,她一咬牙,干脆不再找他,硬着心肠与他彻底断绝来往。她需要做许多事,他也需要做许多事,必须各奔新路。如果苏菲认定已是七年,就是七年:在时间上,三百五十天,与几千几百天,没有太大区别。
  她一点也没有他的消息,也不知他在哪里,打听过,还是没有踪影,也就作罢。想或许等一两年,或四五年就会有联系的,就会见面,重新在一起,和好胜过当初。谁知道世事风云变幻无常,风筝断了线,而且本来线就不在手里。
  她慢慢脱光自己的衣服,不断地听他的歌,想着是他在进入她的身体。可她的手怎么会是他的手?她又急又恨。生命里一年没有男人行不行?行,十年也行,她发誓再也不需要任何一个男人。谁会比阿难更爱她呢?浸透过阿难身体的海水,不仅从咸变成苦涩,而且发出一种臭死鱼味,她一闻见就会呕吐。
  我记得苏菲曾在我的笔记本上写过一行字:“两只乌鸦一高一低,需要灯,就得点亮翅膀。”
  我开始懂这些字了,有一个人的翅膀要点燃,也许两个人的翅膀都会燃烧起来。她想说什么?我开始有点害怕此行的结果。
  一夜几乎没有合眼,我强迫自己,你必须睡,睡两三个小时也好。念咒似地重复地说,果真有用,竟睡着了。可一小时不到,我就醒了,眼睛睁得大大的。第六章
  我对婆罗尼斯最初的印象,还是赶读玄奘的《大唐西域记》。里面记载婆罗尼斯,“周四千余里,国大都城,长十八、九里,广五、六里。闾阎节比,居人殷盛,空积巨万,室盈奇货。”玄奘怎么有点像马可波罗?只不过马可波罗激起西方人的探险热,玄奘只引出一本无穷无尽开玩笑的《西游记》。中国人看来不是很爱财,不然的话,犯不着我现在到婆罗尼斯来追阿难。
  我想在火车到达之前,得把脑子里乱乱的东西清理一遍,得有空间来装真实的婆罗尼斯,如果阿难在那里,那里就会有太多的故事,真真假假纠结不分。
  这倒不是我计划沿着玄奘的路走一段,我着迷于他书中的路线,他总是能发现奇迹,总是能有艳遇,男女之事是一般的艳遇,我说的艳遇是猝然遇上纯粹的美——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那快乐的一瞬间。
  我去年几乎答应一个出版社走新疆一趟,就是因为迷恋这和尚。当时没能下狠心背旅行包,是被俗务拖住了,但那段时候恶补一些书,收集与和尚有关的资料,还是有用。记得读到一段密宗忠告,据说来自印度。
  奄!维朝霞,祭祀马之首也。日,眼也。风,气息也。口,宇宙之火也。年,祭祀马之身也。天,背也。两间,腹内之虚;地,腹外之隆也。方,胁也。方之间,肋也。晨,上身也,暮,下身也。其欠伸也,闪电;其震动也,轰雷;其溺也,则雨。语言,固其声也。
  而我接着写下阅读体会:
  多吃粗粮,少剩饭,想着饥饿的年代。
  熟记喜欢的诗歌。
  相信有爱情存在。
  多给母亲打电话。如果不行,至少在心里想着她。
  鱼缸里,死了一条红鱼。我很伤心,是饿死的。赶快喂食。节哀节哀。那么不要孩子是对的:孩子有三长两短,补一个就不会像鱼那么简单。
  记得那天鱼饿死的时候,丈夫说我鱼都养不活,还能养人吗?他嘲笑我的无能,并不专指我不愿生小孩。孩子是一个女人的内在青春,有孩子,这女人永远年轻,没有孩子,这女人一天之中就会走向老年。我懂,我与孩子失之交臂,完全是命运作弄,那是一道不会愈合的伤口。所以对丈夫之说法,我也不能看成是污辱。鱼是鱼,人是人,一清二楚。
  看看他找的女人,差不多都是与我完全不同的类型:年龄偏大、相貌无特色、肥胖、没有文化、不爱整洁。很可能他与她们是肉体关系,因为性关系好,也不必在意其他关系。对此我也不要在意,这是他的审美和价值观念。我到印度来,他知道了说:旅行归旅行,写作归写作,两者得而兼之,倒也不错。他并不是完全投反对票,反而说,若我需要他,他愿意效劳。我希望我能换一种角度看他,他是沉重的,女人就是沉重的脊骨。我越熟悉咖喱味,越认清我和他之间的关系。
  记得苏菲告诉我,她特别喜欢印度。
  我当时觉得她在幻想,因为她说她从未到过印度,只是非常欣赏印度舞蹈。而印度音乐的层次很高,接近冥思境界。
  我当时鼓励她说下去,心里却认为她只是看了几部印度电影,那也是传媒业的职业需要。
  果然她说:看过印度导演拉吉的作品吗?他早期的电影,《音乐沙龙》,美得惊人。下面的话,我就不想听了。说电影反映现实,就像说我能在火车窗口找到阿难一样。
  不过我现在回想,说起印度的苏菲,是另一个她,仔细,周到,平心静气,无争无求,是那个我在心里不断与她交谈的苏菲,更懂得我、更理解我的唯一知心女友。那么,当时她在想什么呢?
  火车基本准时在傍晚五点一刻到达婆罗尼斯。我提着行李到月台上,看着接站的人下车的人从我身边挤过,我的心就发毛了。退役的辛格上校,你在哪里?婆罗尼斯虽然没有玄奘说的那么大,但也是个迷宫:我得马上弄到当地的地图和住宿资料。幸好,火车站里的服务处还没有关门,工作人员热情周到,我拿到市区地图、观光景点、旅馆、购物、三轮车出租等一大堆印刷品。
  我掏出手机,却没有信号。重新启动后,还是照旧。
  火车站大楼有三层,居然找不到一个能打国际长途电话的地方,只好出来。我很着急,想知道苏菲对我已经来到婆罗尼斯的反应。我等不及找旅馆住下再上网联系。这儿打电话到香港不便宜,热热闹闹走了五分钟,有三轮车人力车和小贩跟着一串,终于看到路边杂货店挂着STD-ISD-PCO的牌子,可打长途电话。胖胖的女店主帮着我把行李提进店,让我坐在椅上,递给我一杯茶。“你穿得好漂亮。”她的英文相当顺耳。
  我这才注意到自己穿了在亚格拉买的紫色旁遮比,很合身。印度服装使我的身段也显得修长了一些。而且裙子绣花做功细,领子是中式旗袍式样,围巾随意披搭在胸前。我脚上穿了平底绣花拖鞋,有一种流动美感。很舒服,入乡随俗,人们对我印象就好些。
  拨通苏菲的办公室电话,可是没有人,家里也一样。再试手机,关机,有声音在说可留言。我等了一下,喝完茶后再拨,才通了。原来她整个下午都在开会,不得不关机。因为担心我会打电话,借口上卫生间,才开机几分钟就接到我的电话,她很兴奋:
  “你到了婆罗尼斯,印度最美的地方,是不是?”
  她怎么知道?她对印度熟悉程度总让我吃惊。我说,“到了,下一步呢?”
  “你找一个辛格上校。”她说。
  她的话吓了我一跳。我与茅林的谈话,她怎么会知道?
  “什么辛格上校?”
  “一个印度退役军官,他是阿难的朋友或亲戚”。
  我的天哪!阿难在印度有亲友!我还以为我到印度找阿难,是作出一个大发现。看来我只是某些人棋盘上的卒子,知道我只能朝前走,随时可以动我一步,不然就让我悬在那里等待命运冰冷的手指。
  “究竟什么关系?”我的语调相当不高兴了。
  总是这样,苏菲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像个姐姐。“我真不知道是什么亲戚关系,我只是看到阿难的通讯本上有过这样一个地址”。她的声音至少很坦率诚恳。
  “那么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也拿不准。我觉得你有运气,或者说第六感。既然你自己来到婆罗尼斯,那么辛格上校就是一个有关人物了:是你证实了我的猜想。”
  我不是卒子,我是试剂。再想想,跟苏菲闹气无益。现在已经是我自己的事:我非要弄个水落石出。
  “好吧。给我地址”。
  “Godaulia区,StuartStreet28号。我马上发到你的电子信箱。不过,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正确的地址?”
  “怎么回事?”
  “50年代的地址。”她那边背景有翻笔记本的沙沙声响。
  “你怎么知道是50年代的?”
  “好像吧”。苏菲答非所问,接着不作声了。其实我知道:她偷看了阿难的一些东西,日记本地址本之类。这不算罪过,她应当知道一些底细,不然几乎不近人情。
  “50年代的,还能找到吗?”我有意显得不耐烦。
  “我只找到这个旧地址。”
  “你还是把所有知道的事情全部告诉我。”
  苏菲几乎是哀求了:“我不会瞒你。若背后有故事,还得靠你去弄清楚。”
  搁了电话,我边付钱,边想她有什么必要全部跟我说清?又有谁能全部说清?她说什么来着,“若背后有故事,还得靠你去弄清楚。”也是对的,不然要我来印度做什么?如果她都能做到,她完全不需要我。那她一定是试过,不行,才来找我。
  比起德里,婆罗尼斯气温高一点,这儿的人大都穿衬衫,穿薄毛衣的极少,天好像也黑得晚些。我进了一家店,简单吃了烤肉饼子,就按照旅游介绍资料说的,叫了一辆人力车,讲好15个卢比直接到老市区。从地图上看很近,却走了好长时间。
  这个城市位于恒河西北岸,历史悠久。追求生命真相的迷惑的人喜欢聚集在此苦修。自古以来,印度教徒相信,只要在这里的恒河中沐浴,就能洗去一生犯下的罪孽与病痛,灵魂变得纯洁而升天。这儿是圣城,好比伊斯兰教的麦加、基督教的耶路撒冷。印度教徒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婆罗尼斯的恒河边咽下最后一口气,知道来日不多便来这儿等死。也有死后家人将遗体运来此处火化,骨灰撒入河里。火化要有钱买木材,没钱的只好把尸体扔入河里喂鱼。据说灵魂也能成正果,从此超生。
  老市区哥德利亚,蜿蜒在恒河边的平台,四通八达的石阶,沿河岸是错综复杂的小巷,古色古香的房屋庙宇,弯弯的河面上一艘艘小木船,浸泡在河里的信徒,岸上打坐的僧人,石阶上火葬仪式的迷烟,寺庙的钟声。
  一路上都是摊位,女人们包着头巾席地而坐,卖着大串大串红花、香蕉、西红柿、土豆、四季豆、辣椒、姜和蒜。男人穿着裙子,大都趿塑料拖鞋。人在街上穿来窜去不断,西方人面孔这儿也比一路上多。狗和猴子也在撒欢,健壮的水牛掀翻拐角的垃圾不走。
  三轮车夫骑骑停停,座位后面像马车的篷,只是两个档头各用了五根竹块,富有人情味。
  车夫耐心好,停下时从身上的挎包里取出两本杂志塞给我。一翻尽是色情图片,我大着胆问:“什么意思?”
  他笑得很天真,“我们这儿有桑拿按摩,什么服务都行,很卫生,经常做检查,没有爱滋病。”他骑着车,还不忘做生意,拉顾客拿回扣。
  沙特街28号还在,不仅在,而且是一幢独立两层楼旧殖民地式房子,掩隐在树木丛中。围墙不高,有游泳池和草坪,环境十分宁静,在这方圆几十里,是少有的高级住宅。人力车司机不相信地看着我,认为我不配来此地?
  一个老先生,全白的长发及胸,连胡子也是白的,威风凛凛从路边走过来。他的样子很可怕,我愣了一下。再一打量,他像甘地一样身上披了一块布,手臂和脖子都挂满了念珠,握着一个手杖,连手杖上也挂着念珠。
  “请问辛格上校住在这儿吗?我找他。”我怔怔不安地说。
  他把吊在胸前的眼镜戴上,看看我,我明显是中国人的脸,哪怕穿的是印度传统衣服。
  我又问:“辛格上校不在吗?他以前住过这地方。”他不说话,而且我注意到他赤着脚。我明白过来他是一个餐风饮露的圣者,看样子正好路过这大宅子,瞧见我才走过来帮我找路。这时他却点点头,用几乎是英国贵族式的女王英语对我说:“我就是辛格,你有什么事?”
  于是我真诚地说:“我找阿难,Annada。我从中国来。”
  “Annada,”他惊奇地说。“好吧,你跟我来。”
  我兴奋得几乎有种恶心:这也未免太顺利了一些!我拉着小行李箱跟着他,从花园左边小径到房子旁门,碎石子铺在小径上。进到房子里,有仆人已在点灯,陈设比外面还堂皇。
  “你认识阿难吧,”我将行李箱和随身背包往门边一放问。“哦,Annada,他还有个中国名字,本来的名字叫黄亚连。”我不愿意再转圈子,为避免找错人,我说出了阿难的原名。
  老先生说,“我不知道这些名字。”
  我心一沉,“那你知道些什么?”
  “我只认识过几个人,他们是否叫这个那个名字,与我无关。”
  他打禅似的话,让我觉得有点迂:到这个时候,打退堂鼓已经来不及了:刚才听到阿难的名字,他眼睛中的闪光,已经泄露天机:阿难绝对与他有关,而且可能很有关。我开始有点以平常人视之,不再那么敬畏。
  这位辛格上校穿得像乞丐,他的房子却是只有天津上海租界里才能看到的花园洋房,和他的装束未免太不协调。我仔细打量起房子,极大的厅,楼梯宽敞通向大过道,我以前只在中国三四十年代的电影里看见过,上海大买办大资本家家里才有如此的楼梯和吊灯家具,还有一架老式黑钢琴。他不坐那些雕花镂金的椅子,却席地坐在地毯上。一旁的沙发上有丝缎的圆枕和垫子,流苏和窗帘一色紫蓝。
  从德里到亚格拉,再到婆罗尼斯,一路上我没少看见所谓“圣者”。这些僧侣大都年过半百,云游四方,过着靠人施舍的乞丐生活。额头上涂着雄黄,一袭黄布衫或一条黄布遮挡私处,有的人用水壶吊在腿前,有的人涂上炭灰。本来皮肤颜色就深,成年累月晒得漆黑,一般手持一根木杖,一个水壶,有的人背了布袋,一把驱魔的扇子,一个要饭的破碗和茶杯。
  云游当然居无定所,有时当街而睡,有时夜宿荒野,食麻米,食牛粪鹿粪,食树枝果实,任何地方都能坐下修炼,双腿以瑜珈的技巧甩盘在肩上或脑后,双手合十,可以几天不动,手举在头顶数十日。不重视今生却信奉来世轮回报应的印度教徒将人生分为四个阶段:梵行期是学生期;家住期,成家立业,踏入社会;到了林栖期,儿女成人,可将家庭事业财产交给他们,离家住丛林,过隐居生活,专心修行;遁世期,人生最终阶段,应当舍弃一切、剃发、守戒、乞食、穿薄衣,达到梵我一如的境界。
  但是,辛格上校这样一边住豪宅一边修行,算是哪一期?他不舍弃财产做一个彻底的圣者,看来是德行不够。
  与钢琴并行的长桌上端墙挂着一个镶银边的镜框,是黑白照片。走近一看,照片边角已经有点发黄,像是几十年前拍的。
  怎么回事?照片上坐着的竟然是个中国人,身后站着一个印度姑娘。
  我的第一印象,这两张脸好像见过。再仔细看,两人我都不认识,中国人穿着长衫,印度姑娘手里有把中国旧式绸扇。我一下搞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退后一步。照片背景是印度,好像就是这幢房子的门前。
  照片上有印度素馨,而现在的门前没有任何花,树太茂盛,草坪也好久没有割,一派凋零荒芜景象。莫非这是个鬼屋?这想法刚一冒头,我就被自己吓住了,赶快打住。那照片上的两人,关系好像很亲密,是夫妻,是恋人?中国人和印度人不会联姻。最热爱印度的许地山,30年代在印度结交了很多文友,在文章里不断写到印度,却没有爱上一个印度女人。泰戈尔在中国有不少朋友,并未写一首情诗给中国女人。交朋友应该,爱情是另一回事。
  我有点懂了,一定是辛格上校有过中国朋友,看见我是中国人,出于好心让我进来说话。
  “他们是谁?”我把自己的判断说出来,“这个中国人是你的朋友,对吗?”
  “这两个人是天国的灵魂。”他慢慢说。
  死了,我没想到。我的心变得七上八下,紧张起来。晚上,又是陌生的环境,唉,壮阔的恒河,到婆罗尼斯虽已是中段平缓流域,可由河岸上延伸河的阶梯平台漫长地排列,那么多人洗过罪孽,那么多人在河边烧死,那么多的骨灰撒在河里,这条洗灵之河,不也是死亡之河?
  辛格上校的身上挂着被日月磨擦得光滑锃亮的念珠,虽然他脸上层叠的皱纹堆着老年,眉毛又长又白,但他打坐的安详神态,却令我心定。
  苏菲叫我上这里来,大概有道理,她肯定打听到什么。苏菲这个人不愿意浪费任何人的时间,也知道我对她的善意帮助并不是无限。
  我走过去,在辛格上校身边坐下来,看着地毯上的图案:一个套一个圆形中深红的蝙蝠和金黄的浮萍,像绣上的,做工精细,整张地毯泛着珍珠光泽。镇定了好一会,我才说:“黄先生来过没有?”
  他肯定听见了,但仍然不理我。
  我站了起来,我的裙摆和裤腿相磨擦,发出细沙与细沙磨擦的声音。我很失望,叹息一声。回头去看他,他的神情增添了一种温情,我感觉我找对人了。不过可能不宜麻烦他:越纠缠她越不会作声。该是告辞的时候,我说,“谢谢你的接待,我得走了。”
  辛格上校猛醒过来的样子,一脸失措茫然,从一种境界到另一种境界就会这样,我曾有几年间间断断地练瑜珈,偶尔练到尘嚣皆无,突然被电话或雷电惊醒就会像这个样子。辛格上校睁开眼睛轻声说,“天已晚,路上不便,你可以住这里。”他击掌两下,站了起来。
  有一个穿着整齐白巾包头的仆人,不知从什么地方跑出来恭候。辛格上校让他准备房间和用具。
  这是什么圣者?还有仆人。我心里一怔,没多问。我生性不喜欢住在陌生人家里,没有住旅馆方便自由自在。何况,我怎么相信住在这儿没有危险呢?
  我谢了他,拿了行李和包,他也没有劝阻挽留,让我从大门走。虽然外面的一盏灯不太亮,但也看得清楚。大门前没有印度素馨花,而且游泳池没有水,一棵老芭蕉树枯掉了也不挖走,太难看。从这迹象看辛格上校并不经常住在这个家。
  一出来我就后悔,有什么必要见外拒绝住下?印度人好客,习惯招待人住在家里。最重要的是,在辛格家,哪怕她不开口,或许偶然机会找到什么东西,遇到什么事情,就可能弄清他和阿难是什么关系?这么一个圣者非圣者上校非上校,不会一生没有故事。一个小说家,习惯性的好奇心理,这时冒了出来。
  我真是太笨,太不懂得抓住时机。不过后悔已晚,我决定先找一家旅馆住下再说。要不然,我有点预感,等我再来这条街时,全部房子与辛格上校,加上他的仆人,都化为一股烟消失了。一切仿佛都是凭想象虚构的,一旦离开想象,就如走出桃花源,要回去寻找踪迹就难了。
  街上路灯都昏暗得厉害,可能政府为了省钱,灯泡用的低瓦度。不过哪怕小巷子也不必打手电。巷子里全是小店、餐馆和旅馆,好像挤得满满的。有的地方黑洞洞的,还有更小的路,我不敢走。
  我按地图找一家日本女子开的旅馆,据资料介绍这家旅馆服务好,在靠河边的一条巷子里。找到了,旅馆比其它小旅馆大些,依然是客满。我在印度任何城市还没有碰到过这样的局面,我怕自己遇上了印度人什么节庆假日,不然不可能如此。正在徘徊中,一个少年带我找到毗湿奴宾馆,我的担心有道理,不仅一二楼临河最好的房间没有,连无浴巾卫生纸、使用公共厕所的极差的房间都住满人,甚至门前一小阳台都搭着帐篷。不过我看到这旅馆紧贴恒河,左旁小道有一扇半掩木门,河水就在脚下奔流而去。真是绝妙之地,早晨不出房门就可看到恒河日出。
  我一生气回到大街上,给了少年一张小钞票,叫了一辆出租,指着地图上火车站北边的肯顿门区,让司机开到那里的高价旅馆。恒河边是古老市区,而肯顿门区算一个高级新区,大部分高价旅馆都聚集在四周。车子进入肯顿门区,我才对司机说:“太阳神饭店。”
  “那饭店高尚,每套房间面朝花园,厨师很棒,名厨啊。”司机和北京出租司机相似,什么都知道,也喜欢说话。“你不用担心,若不行,我等一会再开你到这儿最好的一家旅馆去。”
  出门不能怪人热心肠,只得感谢。说话间车子到了饭店门口,和古老市区的旅馆不一样,门面堂皇,花园尤其整齐可爱,我先看价格表,带浴室热水的单人房200卢比,附冷气套房才500、600卢比,价格合理。我刚准备付款,服务柜前穿西服的男人微笑着对我说:
  “很抱歉,没有房间了。”
  “有套房吗?”
  “没有。我们旅馆一向受欢迎,像现在时节,如果不事先订好,不会有房间。”他摊开双手在柜台。
  我请他帮助,他又笑起来,“这一带旅馆不会有空位,如果你没有订的话,只能露宿街头,除非你肯花钱,只有一个旅馆除外。克拉克大饭店,是我们这城市最古老最漂亮最豪华的饭店,英殖民时期就有了,应有的设施样样俱全,包括卫星电视同线上网电子游戏。”
  我不客气地打断他:“多少钱一晚上?”
  “附冷气单人房间60美元,双人房120美元。只收美元,单人房间肯定没有了,不过双人房间还有希望。我说的是原价,最近的价格全比原价多三倍。”
  三倍就是360美元一夜!折合人民币差不多是2900元,一夜一个中篇的稿费!而我一个中篇要写上三个月。这哪是我这种人物住的。虽然苏菲出的线可以在这里混一两夜,甚至五六夜都毫不成问题,但这不是我的消费习惯。我犹豫了,出租司机可能正是要带我去这旅馆,他在门外等着,不等我,这时也不会有生意。看着那司机向我这边张望,我突然想起,我电脑里有阿难的照片,苏菲通过电子信转给我的,我应该给辛格上校看,当时却忘了。我嘴里却抱怨:“怎么旅馆都满了?”
  “小姐你是来参加Kumbh Mela?到这儿的外国人都是奔这节来的,都在一年前,至少是半年前订好了旅馆。”
  “什么节?”
  “Kumbh Mela,the great fstival of the pitcher,大壶节!”
  难怪河岸那些旅馆连平台上都搭了帐篷,河岸上到处都是帐篷。火车那么挤,这个城市那么多人,都参加这个“大壶节”来了。我摇摇头,“请讲仔细点,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兴致一下来了,说了好久,我听了好久,总算弄清了。印度每十二年都举行一次昆巴美拉节,就在邻近的圣地阿拉哈巴德。相传印度教神明和群魔为了争夺一个壶大打出手,因为壶里有四颗长生不老药。不慎把壶打翻,四滴长生不老药跌落到印度的阿拉哈巴德、哈里瓦、乌疆和纳锡四地。之后这四地每三年轮一次庆祝“大壶节”。在这四座城市中,以阿拉哈巴拉公认最蒙神明庇佑,是印度三条圣河汇流处。
  昆巴美拉节已于这月9号开始,要开四十二天,已有七千万人来,西方的老嬉皮士,好莱坞的明星,麦当娜,德米摩,莎朗斯东之辈,和诸神一起共在恒河中沐浴,洗去罪孽和灾祸。欧洲美国电视台都来了,全世界都在注视!我看我真是莫名其妙,一头撞进印度人的大节却毫无知觉。很久没看报,全在埋头看佛经,整理行装,到了印度后,成天与苏菲捉迷藏,也难怪。
  我这才明白了,为什么德里那个姑娘说阿难可能来此地,苏菲也认为我很可能投奔这个城市。只有茅林是事先告诉我来这个地方。好吧,那是命运,虽然我实在不明白:上千万人共浴,还有什么罪孽的容身之地。
  他给我上完课,感慨地说,“你来得正是时候,刚开始没什么看头,14日是小高潮,24号才是真正的高潮。不过错过9日节日开始那天真是遗憾,那天,正逢月食和新世纪的开端,大吉之日,凌晨2点,人们就扶老携幼抵达恒河,亚姆纳河和萨拉瓦地河的交汇处集合,成千上万人涉入水深及膝的恒河里,很多人在水里浸泡6个小时之久。”
  这么说,我算遇上了好时候,运气真是太好。不过已经错过9日和14日好时候,离下一个高潮24日还有三天。不必着急,到了这里,不管什么旅馆,离恒河只是前门和后门的距离,我恭奉其盛已是手中现成的事。
  我突然想起,辛格上校可能也是冲这昆巴美拉节,才从他的遁居地回到那幢房子?看来是我错怪了他舍不得房子财产。他不像一个有危险的人,其他人也不是,在这神圣的节日期间,谁也不会做坏事亵渎诸神,毁了自己几辈子轮回。
  我提着行李回到出租车里,司机很得意地问,“去克拉克大饭店?”
  车内空气不好,一钻进车里,我觉得闷,就手忙脚乱地将车窗门摇下来,没有理会他的话。他又问了一句。我才明白他是在和我说话,于是我想也不想地对他说,“开回老市区,沙特街28号。”这个时间已经太晚,到任何友人家里都不合适,但是辛格既然真是个“圣人”,我就不见外了。
  敲门之后不到半分钟,门打开,仆人见我,什么话都没有问,就帮着提行李。辛格上校走过来,双手合十说,“我知道你会回来,我一直在等你。”第七章
  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风阴凉阴凉的,穿过竹窗帘进来。女仆领我进浴室,浴缸放在屋中央,有个低矮的土瓦罐,粉红的荷花飘浮在水面,鲜嫩清香。她放好热水,点上蜡烛熄掉电灯,人却不离开。一问,原来是在等我脱衣服。她一件件接着我的衣服,三件套的旁遮比,乳罩内裤。当着生人,虽然是女人,我还是有点不好意思,挽好头发,我跨入浴缸。她静静地走过来,跪在地上给我抹香油,像服侍一个公主。
  房间里熏了奇香,沁人心肺。我躺在宽大整洁的床上,被单薄薄的,非常柔软。这一夜我睡得舒服恬静,没有用安眠药,简直是个奇迹。
  接近天亮,我发现房门被推开,我半撑起身,我居然没有穿内衣。只有在家里,我才穿睡衣。旅行在外,我一般都要弄件T恤衫什么的穿上。可是我竟赤裸着睡觉,是绝不会有的事。我想是因为这一天奔波累了;但是也有可能是被香料熏晕,那香气具有催眠力,可以越过大片空荡荡的草地,带我到漆黑的树上,如同杜鹃,做个安全的巢。我没来得及穿睡衣,就堕入梦境。
  “你在看什么?”声音来自我身后。
  我赶紧盖上被单,吃惊地说:“你怎么在这儿?阿难。”我做梦都想见到他,没有料到如此出乎意料之外。
  他笑了,笑得很大声。“我知道你才是这样正眼不瞧人,你的骄傲,天下闻名。”他坐在床边,他的脸我很熟悉,只是声音不太像。与一个人太近了,就觉得失真。
  我说,“想不到我们这样见面。”
  “是想不到。你比你的书上的照片动人得多,也年轻得多。”他拿起我的手,“你的手也长得很美。”突然他停止说话,脸转过去。我抓紧他的手,将脸靠在上面,我真怕他走掉。好奇怪,我对他而言,任何时候都算是一个陌生人。苏菲不会这么认为,因为我还是一个女人。想想,一个总具有新鲜感的女人,对一位身处异国他乡某个舒适房间的男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她知道阿难会喜欢我,或者说他会诱惑我,而且彼此深具这诱惑的能力。我当然对阿难喜欢,当然会诱惑他,青春年少时接近崇拜的喜欢,连续下来,也就是接近心灵的诱惑。她让我来,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如果她爱阿难,她会非常难过。如果她爱阿难,她也许不会难过,她是一个不同寻常的超凡脱俗的女人。
  他的手湿热,抚摸着我的头发,我的脸颊。我的心闪着奇异电光,脸发烫。我赤身裸体,如卡吉拉何寺庙的女神,体态婀娜,他如男神丰满结实,线条优美。他在我睡着时脱光了我衣服,我喜欢自己像一个处女一样害羞。
  要是我的丈夫看见就好,这会儿他就在这个房间里更好。千万别误会我想让丈夫嫉妒,不是这个用意,我只是想让他明白一点,也会有人对我有超过一般情况的兴趣,我也需要一个男人,需要一个人和我晚上一起上床早晨一起起床,心心相惜,互相懂得,互相照顾。我这么想的时候,失声哭了,哭得很伤心,好像把以前所受的委屈和侮辱都哭回来似的。亲爱的苏菲,我们都活过来了,在男人把我们扔掉后,你看我还可以爱人,不在乎他爱不爱我,你也是,你甚至把我送到他面前。
  绝对不是因为男人把我们扔掉,跟男人没有关系,也不是需要一个男人,而是我孤独,无法靠近这个世界。我盼望有一天我和你见面时说。以前我和你互相鼓励说,必须做强者,否则就完了。好像我已经告诉你,换一个角度看同一幅风景,感觉真的不一样。
  我竭力控制自己,挣脱阿难的怀抱,向他抱歉,也是对自己解释:在圣城哭泣也是一种沐浴,痛哭过去和今天一切说不出来的东西。
  我的身边突然围了许多披白头巾的人,我认出离得最近的人是辛格上校的女仆,她拿着我的手,她很焦急,我不知道原因,但我立即感到同样的焦急。有人用一大银壶,里面盛了圣水,在朝周围的人泼洒,银壶转向我,从我头上砸下来。
  我抓住女仆的手,她说,别怕,别怕,是大洗礼。她的声音清晰起来,我睁开眼睛,果然是女仆,不过是在我房间里。
  女仆说,“你一直在哭,又哭又唱。”
  我坐起来说,“那你为什么不叫醒我?”
  她说,“你没醒,我不能叫醒你,只能等待你自己醒来。”
  刚才是一个梦,还是阿难真到我房间里来过?不可能,我梦见他,而且是在一个大房子里。在这之前,我从来也没有梦见过他。梦里的一切,好像在提醒我,我爱这个人,希望早点见到他。我对他有一种任何正常人的感觉,男女之间的感觉。是否应该把梦告诉苏菲,看她怎么说?不过梦没有责任,梦者被梦者都无罪。
  女仆说,“已经准备好你的早餐,在楼下。”
  “辛格上校呢?”
  “上校一日只一餐,只吃水果喝清茶。就你一人,早餐不必着急。”
  我“哦”了一声,问,“请告诉我,可不可以用房间里的电话?”
  “我下楼去问。”
  不一会她回来说:“上校说可以用电话。”她拉好头巾,提着我房间里的水罐走了。
  我发现自己除了盖着一条被单,真的一丝不挂。枕边放着洗干净的外衣和内衣,烫过,裙子裤子摸起来柔软光润,颜色深浅不一,穿在身上,有股薄荷味。我上卫生间,在走廊里,想起做过的梦,神情恍惚,推门走进一个漆黑的房间。起码过了五六分钟,才看清房间,没有家具,窗帘垂下,老式木地板,靠墙堆了些书和木箱子,灰尘很多。起码许久没有人进来过,极其静寂。
  怕是惊扰房间里的幽灵似的,我站着半天没有动弹,然后才轻声走到墙角,掀开一角窗帘,耀眼的光线漏进来。我蹲在地板上,为了看清书名,我拂了拂蒙在书上的灰尘,印地文,看不懂。再拿起一本,还是印地文。
  突然一叠纸片掉了出来,是旧报纸的剪报,摊在地上,大大小小。
  我拾起来,当然看不懂文字,可报纸上的图片,一圈军人中有两个人我认出来:健壮的一个是年轻的辛格上校,高额头高鼻梁,黑发浓密,很英俊;另一个斯文,是昨晚客厅照片上的那个中国人,穿着军装,他的眼睛炯炯有神。
  天哪!我差点失声叫起来,另一个人也有这样的眼睛!我赶快跑回房间,取出电脑, 担心电不够,接上电源插座,边充电边启动。
  我的手指飞快:“我被绑架了。”
  “没有人绑架你。”读到这回答,我可以想象苏菲不紧不慢敲打键盘的神气。“昆巴美拉节,谁想下地狱?”
  “昆巴美拉节!你为什么瞒我?”我有种被愚弄了的感觉。
  “我以为你知道,你能读英文报纸。”
  她倒打一耙,不过说的非常在理。但是她没有告诉我,也是存心的,我想她另有道理。我最怕的就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事,就我一个蒙在鼓中。她一再瞒我,我向前搜索十步,她才引一步。
  我叫她把有关的中文报道都传过来。Kumbh
  Mela,包括网上的报道,都乱叫名字,什么洗澡节,宗教节,大壶节,我认为音译昆巴美拉节是最好的办法,正如清明就是清明,叫什么Clear
  Bright!风水就是风水,叫什么Wind
  Water!译义最俗,一向如此。更有甚者,说印度七千万人跳河!什么吓人的标题?也有实在的报道,比如大洋网报道主办沐浴节的印度官员10日说,这次活动为主办城市带来4.29亿美元的收入。
  在辛格上校允许我用电话后,我通过上网才知道这些事。昨晚我就想弄清楚,但回到这座房子,洗了那个公主般的澡后,我就迷糊糊。那个女仆用巫术,让我全身心放松,进入我想象的世界,不然怎么梦见阿难。阿难藏在我潜意识里,是一个我未完成而需要完成的梦。
  我正在紧张地翻读网页,屏幕上又有了苏菲的字:“找到辛格上校了吗?”
  “还没有,”我故意卖关子。
  “那你在哪儿?”
  “街上的网吧。”我撒了一个谎。
  “怎么不找他?”
  “旧地址已经无人。”
  “能打听他搬到何处?”
  “辛格上校遁世苦行。”
  “他是地方上名人,肯定能找到。千万快去找,求求你求求你。我吃任何美味全涩苦,我睡任何床难合眼。”
  苏菲从来没有用过这口气央求我,而且弄到茶饭不思睡眠不好的程度,她从来不这样情绪低落。我忙问:“出了什么事?耐心些,我尽力找。”
  “你找到他,好好弄清阿难在哪里?我哀伤之极。昨天我终于明白了我的前世。”
  这下轮到我大吃一惊。以前我始终认为苏菲有意打埋伏,步步设营,引我孤军深入。她在躲避我所不知的东西,同时又紧抓住着一些使她惧怕的东西。现在看来她的确在香港那边同时展开,与我分头进行。她真的分不开身,才让我做替身到印度。
  “亲爱的苏菲,有人结筏,有人造桥,我愿是那筏也愿是那桥。要渡海渡河,请直言。”
  “我非常想你在身边。”
  “那你就到婆罗尼斯来。”
  “现在不行,必须先找到阿难。”
  “难道你的前世与阿难也有关?”
  “就是。”
  “奇了。你既然明白,我还能做什么?”
  “阿难离你只一步路了。勾住他。”
  “为什么要我勾住他?”
  “我已经知道了的一切,我难以支持。他正在发现这一切,我认为他会完全垮掉。你要救他!”
  我的老天,这真要我命,这个苏菲!这听起来好像是什么家庭秘密被挖掘出来。这两个人在做什么神神鬼鬼的事?要么,就是苏菲有病,得了深度精神狂想症,或有人格分裂症!正常时,她是一个多么超群鹤立的人,人格魅力一等;不正常时,她就有意折磨她身边的亲人最好的朋友。
  我并不以为阿难就在婆罗尼斯,苏菲的感觉有点过分。阿难可能的确在印度,但他不会在这儿凑“大壶节”热闹——这绝对不像他从不随俗的性格,起码他不是离我只有一步路。
  苏菲要我勾住阿难,我不太懂她的真正用意。我有个不好的感觉,就是她并不真心爱阿难,只是想借我去做她做不到的事。究竟是什么,我就无法知道了。
  苏菲说到身世,我对此倒是非常好奇。她对我来说太神秘了,我从没有见过她的家人,也没有见过她的朋友。我和她的友情持续六年,也是不容易的,我有喜新厌旧的毛病,尤其是对朋友。反过来,不必多说,她也是这类人。所以她把话递到我面前,或许迫不得已,不然她不会说希望我在她身边。这个上午,她变得语无伦次。如果正如苏菲所说,阿难也在寻找这个身世,那么我们会找到一起。
  “万分挂念,亲爱的苏菲,请告一切,让我为你分忧!辛格上校今天肯定能找到。你自己好好保重。”
  苏菲却又吞吞吐吐了,“死胡同里,一言难尽。”她打字真是快,马上显示出来:“你今天抓紧打听,我们两边对证。我说的太像小说。我这边的全部故事,早就打好在这里,一次传给你吧。”
  隔着千里万里路,我已经感觉到她的呼吸不均匀,她不是在开玩笑,我等着,不到一分钟,我收到苏菲传过来的故事:
  昨天晚上六点多钟,母亲在家中浴室里跌了一跤,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出事时我正在香港中文大学开会,关了手机。直到上卫生间接电话时,才听到妹妹的留言。急忙驶车从沙田赶往港岛,幸亏没有堵车。车子驶到湾仔,街上飘起雨。母亲有自己的公寓。苏菲的父亲是继父,原来在银行工作,已经去世。
  我一个月和母亲通两次电话,除了问候,就是说些看了什么戏和电影。自父亲过世后,近二年母亲身体一直不好。我有两个妹妹,都有自己的家庭。只是因为苏菲事业太忙,她们照料母亲多一些。
  苏菲有时用了第一人称,有时第三人称,叫自己苏菲。颠三倒四,不过我看得懂。我很少听苏菲说家人的事,她不说,我也不问。好几次到香港,从来也没有见过她的母亲。苏菲的书房里有她母亲的照片,老太太虽然满头白发,五官却非常端庄,气质优雅,笑得很含蓄。苏菲说她母亲能说一口漂亮的英文,看的英文原著也多,至今还能背出来勃朗特姐妹小说的精彩段落。
  因此,我屏住气息往下读:
  苏菲赶到医院,反而松了一口气,母亲跌得并不重,没有中风,妹妹说母亲当时的确人事不醒。苏菲挨着母亲坐着,抚摸着母亲纷乱的白发。母亲叫了一声她的名字,便老泪纵横。苏菲从来不流泪,也哭了,因为她从小到大从没有见过母亲掉泪。母亲说,她不会活多久,今天硬撑着,就是心里有一件事一直搁着。
  “你父亲,我说的是你的生父——”母亲说不下去。
  我从来不知道我另有一个生父。
  “我不知道他还在不在?你原谅我吗,我没有对你说实话。”
  “你是说他还在世上?在哪里?他是谁?”
  当母亲告诉我生父是一个英国人时,苏菲震惊了,要知道在这之前她一直是坚决的爱国主义者。1997年香港回归前后,她是坚定的回归派,她所在的报系的报刊电视,严厉抨击最后一个英国港督彭定康。她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有一半英国血统。她居然从小相信母亲,她带一丝姜黄色的黑头发,是母亲怀她时吃了大量的当归。因为恨英国人在香港当主子,苏菲一直拒绝用英文名字,上学时坚持用中文名管书剑,中学时,每个学生要有英文名,心里恨恨的用了一个英文名字,但是依然化成中国式,不叫索菲,叫苏菲。
  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次年6月4日,英法在欧陆大溃败,在远东的利益也岌岌可危。1941年12月成立中英军事同盟。同年,大批的英美外交人员,新闻记者,纪录电影拍摄者。
  昆明一时替代了上海的繁华。
  母亲是西南联大英文系高材生,才20岁,人生最好的年华。
  由于避战祸,全国文化人士纷纷迁移西南。演剧活动就多起来,最受欢迎的还是电影,那天放映的是英国新片《煤气街灯》。当时外国片经常没有事前翻译,都是由一个翻译员手执一根教鞭,这天母亲看的《煤气街灯》的讲解员一开始就犯错误,母亲坐在下面直着急,恨不得冲上去,叫他下来。
  等到女主角发疯时男主角也发疯,他们的对话,那人一句也说不出来。母亲与女同学就干脆在座位上接过翻译,你一句我一句译出来。电影终于结束,放片尾音乐时,周围的观众一片叫好。后排伸过一只手来轻轻敲她的座位,她回过头去,一看呆住了,是一个英国军官。他会说中国话,只是说得笨拙,“你,真的可爱得很。”她急急忙忙转过身,脸都红了。
  那个军官等在电影院出口,向她伸出手来,用地道的英国贵族英语说,“我叫莫里森,再次遇见你,非常荣幸。”那是母亲第一次恋爱,迅速坠入情网。莫里森很快回到仰光。年底他专程返回昆明,与母亲在昆明的一家教堂匆匆忙忙举行婚礼,当天就带着母亲开车回仰光。但是战事很快进入缅甸,莫里森所在的英国部队后来与中国远征军共同作战,缅甸失守后退入印度。
  母亲在印度1947年独立前一直在英军里做翻译,之后在家做家庭妇女。1950年的夏天的一个傍晚,天气非常热,莫里森与她吻别开车离家去办公务,再也没有回来。母亲多方打听,官方说他被印度教极端分子暗杀,当时印度局势极乱,尸首也没找到。
  母亲本来不喜欢印度,经此惨祸,悲痛欲绝,接到一个亲戚的信后,才决定到香港。到了香港后发现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母亲继续找莫里森,还是没有下落。这时母亲才同意了管先生的求婚,因为当时香港也可能解放,而莫利森实际上是下落不明,他们决定不说我的身世。我长大后,就更不好说清。
  “怎么上一辈和你这一辈都与印度有缘?而且都是男方神秘失踪。”我本想安慰苏菲,突然冲出的用词太刻薄,也不准确,因为阿难并不是神秘失踪,他与苏菲说好了分手不再见面。苏菲倒不在意,而是要我抓紧时间,让我一找到辛格上校就和她联系。让我把手机开着,一旦有了电话座机就告诉她,但同时别忘了上网。她这几天都不会上班,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医院。
  苏菲告诉我她的时间表,无非是想够得着我。起码可以网住我。不过,打电话给她对我来说更合适,但我还是不想开着手机。旅行本来就是躲开现代科技,我原先根本也不打算带电脑,不如一条心清静,挣脱以前生活所有的束缚,只是为了两个目的才带上:一是写这本书,二是和苏菲联系方便。现在越来越感觉是累赘和负担,每一步都与世界关联。
  我的背有点痛,因为房间里没有桌子,我爬在床上摆弄电脑。苏菲的手应当发酸了,打了那么多字,我只是读,偶然问一下。看手表已经是中午12点12分。我心情沉重地下了楼,仿佛苏菲母亲和神秘的莫里森的命运跟着我下楼,还有那深入缅甸的盟国联军。
  把日本人赶走了,本来可以过上和平日子,可莫里森说消失就消失。炎夏时分,披着头巾,苏菲的母亲到莫里森的办公处去打听,到他们的朋友家去问,到车站去等,她在雨季的印度发疯似地找他,如四十年后苏菲一步步索查阿难,找到的同样是绝望。季风一瞬间吹倒房屋橡树,闪电的紫蓝布满天空,母亲的雨衣被刮走,一眨眼不见了,她倒在泥水里,不一会她又爬起来继续找,雨水如帘,遮住她和整个印度。我应该同情并帮助苏菲,她还有一个英勇抗日的母亲,为抗日出过力的母亲。
  我不知道香港是不是在下雨,下雨的时候,苏菲的落地窗会打开,她喜欢让雨飘进房来,她说下雨的时候总会想起我。我希望她想起我时,她应该有一点后悔,这件事变得太个人化,其中隐私太多。1月的香港,尚不必开空调,她说她喜欢这时的香港,走在路上可能会有人跳楼,也会有人开枪追杀仇人,南美古巴阿根廷据说也常常遇见这类事,但那儿是虚构,是小说,这儿是现实,是警事纪录,完全不一样。那儿可以认为奇怪,这儿没有什么奇怪。
  她一心想逃离这么没有文化的港岛,她可以坐轮渡到别的岛会朋友。以前她说过这话,我以为是有意惊世骇俗,与众不同而已,现在我明白,她经常去坐轮渡到附近的小岛,是去那个南丫岛,她是为阿难而去,哪怕再也找不到他了,她还是一次又一次去。
  楼下很安静,辛格上校不在家。
  我草草吃完早餐,应是中餐,装着无所事事在房子里走,辛格上校也不在杂草丛生的花园里。在我与苏菲网上谈话之前,女仆去问可不可以用电话,当时他肯定还在。大概是为了逃避我追问阿难吧,我不由得这么想。只有女仆在洗衣服,问她,没用,不知真懂还是假装不懂。我把电脑打开,故意将阿难的照片调出来,放到页面作为屏幕保护画面。只要我走出房间,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有人看我的电脑。
  肯定。我不相信印度人没有一点人类都难免的好奇心,走过这个光闪闪的屏幕,会忍住不看一眼。第八章
  我明白我面临一个十字路口:我可以走向重大突破,取得成功,也可以走进这个那个死胡同——的确是“死”胡同:挑错一个方向,可能就是死亡之路。可十字路口本身,包括路口中间,却是我有生以来最大的诱惑,最大的挑战。
  是的,各种迹象都在指向这个诱惑。
  苏菲发现了她的身世,已经如此震动。她认为阿难也在寻找他自己的身世,“找出来会要了他的命。”这话什么意思?难道苏菲知道一些阿难的今世甚至前世的秘密?“要命”的秘密?她为什么不告诉我?当然,即使我当面责问,她也会说,只是她的猜想。我只能把她的猜想当作实在的危险,以防万一,还是应该的。
  辛格上校不约而同出现在各种人提供的线索中:苏菲,茅林,包括那个偶然遇见的加尔格答护士小姐,都指向婆罗尼斯的辛格上校。这是我的一个大胜利,因为我没有让任何一人知道其他人的想法,反而我使他们提供信息,互相印证。身处一个神秘的异国,我不能盲目地跟着异国神灵走。“愿那征服者,皆与我同行,去除诸败坏。我今已征服,所有之恶习。你可当知,我即征服者。”好像是什么长老的偈,突然钻入我的脑海里。
  “太理性,太理性的!”我记得一个评论家曾经如此“赞美”我的小说。他说得很对,非常对,对得危险。我从事的生涯迫使我不能靠神秘灵感思索,更不能盲目行动。虽然我喜欢感觉之美,感官享受。我的小说充满了感性的流淌,感觉的喷发。我的读者喜欢这一点,所以我给他们感官的一切放纵,让他们过一次又一次欲望之瘾。只有那个评论家才看出玄机,辨出肉感后的骨架,肌中之理。因此,我不能鼓励他自以为是的聪明劲儿,我得让他明白我的“仇恨”,他以后就再也不会评论我的小说了。
  不过这个时候,我倒很想听听他的意见。
  凭着地图,我很快就顺着巷子走到恒河边。经过昨晚到过的那家日本人开的旅馆,跨进门槛一问,还是没有空位,店主说,“住宿情况只会更紧张。”
  在辛格上校不讲出我要知道的一切之前,我就厚着脸皮住在他宫殿般的家里。但是,我不必呆在家里——我料到他不会自动回来。
  多年修道的辛格,应当喜马拉雅崩于面前而不形于色。但是他看见我的那一刹那,那种兴奋的眼光:我能肯定他的心没有能完全摆脱世间俗事,至少某些他不想记住的往事,至今藏在他的心中。
  他家中那几张照片!——如果他想忘却,早就把照片收藏起来;如果他想瞒我,也能迅速取下。但是他不。那么,至少他不拒绝让我看到可能的线索。此刻,他是有意卖乖,知道我要什么,可能也愿意告诉,但是先悬着我。到他选定的时间才对我说。可能为了避免我强迫他立即说明,索性又遁世苦修去了。这种人是无法找到的,除非他有意让我找到。
  苦苦思索之后,我依然不知道应当朝什么方向走下去,下一步如何行动。
  我记得茅林说的话:“到了关键时刻,可以再联系。”现在是否已经到了关键时刻?不至于。我当然不会忘记我的目标是找到阿难,不能直接达到目标,迂回是我的特长。耐心有必要的,也会有奖赏的。苏菲表现出精神近乎垮掉的样子,只是催我。但是我不必按她的时间表行事。她让我写的印度之行的书,离高潮还早着,我应当悠着点。
  随便走走,很可能会撞上我要的东西。因为整个世界都到了这里。这个城市有十万人拥入,乘船于恒河上,在阿拉哈巴德,至少有几百万人聚集。虽然大部分人涤罪后就幸福地回去,也有人流连忘返,等着最高潮,最神圣的那天,一场大沐浴——据说能洗净几次轮回的罪孽。
  古城有一百多座河阶平台,这个下午能走多少算多少。我沿着河岸走上来,站在石阶上望下去,正值旱季,恒河水位不高,河面依然极宽,起码比我昨天在暮色里的感觉宽得多。不用选择,每一处都是上好的照片,只需拍就是了。
  可惜我的相机忘在德里的旅馆,发现时已上了火车,那阵子本没有冲动拍照。当时我想,如果实在要拍照,就买一个一次相机,弄几幅风景作留念就行。这会儿我却有点后悔,要折回街上还不一定有卖的。
  那么就用双手扣成一个方框,放在左眼上,右眼眯上。河边人头拥簇,好像别的国家足球场的情景,只是没有那种大声喧腾狂呼乱叫。我不需要看每一张脸,我要找的那双眼睛闪光是特殊的。
  当地警察局的高音喇叭,有时候发出声音,好像在宣读什么注意事项。但是也没有声色俱厉,为了尊敬梵天诸神,警察也只好外松内紧。但是我看不到明显的警备。我知道印度政府增派了几万警察,怕这么大的人群出事。哪怕不用怕犯罪,也得防止疾病,防止意外,防备不敬神的人捣乱。为阻止人们走进深水区,主要沐浴地段,都用浮标划出了最远允许距离。
  岸上打坐做精神准备的,入河沐浴的人多起来,一群一群的人在站立在水中,向东方朝拜后便浸入河水沐浴,男的只穿短裤,或遮一块布,那些苦行“圣人”,平时就几乎不穿衣服,此时当然裸身入水。
  相反,女的穿了衣服入水,躲在水中把衣服解开。所以观众只能想象水中的半裸身体,要偷窥都不可能。据说警察的任务之一,就是逮捕胆敢穿两片式泳装下水的女人。这个任务其实不难,只有外国女游客才胆敢做这种事,盯住他们就行,况且每个旅馆都有告示,将处以徒刑。
  有游客举着长镜头相机拍沐浴过程,两个当地人模样的中年男子一前一后走过来,拦住游客,说他偷拍没穿衣服的印度教徒,要告他。游客说不知道,打算给些钱了事。殊不知两人嫌钱少。游客一气之下理直气壮要拉两人到附近警察局讨个公道。两人一听就跑掉,围观的人也散了。
  既要涤罪,又要有文明人的遮掩,这是特别麻烦的事。我想古代的印度人或许并无此难题。房子建在水里,颜色鲜艳,有粉红有深绿浅绿,橙黄的神的塑像造型奇妙,大都强调肢体美,性感,乳房硕大,印地文弯弯扭扭,呈现着诗意的图案,抢眼得很。
  现代人都有这个虚伪的麻烦——只有南丫岛的阿难与苏菲,可以到蓝天大海中去,取回神给他们生来俱有的自由自在。
  这个突然的联想,使我心旌摇荡,我觉得自己不应当有此类不虔诚的胡思乱想。因此我眼光渐渐离开河岸,望向沿河岸而建的寺庙。我特别喜欢那些寡妇守节楼——真羡慕她们有自己清静的居所。那穷人的待死房也是好去处:预先尝尝坟墓的滋味。
  我已经走到城市边缘地区。面前的一坡石阶上,小摊撑着伞,许多是架在河水里,围了一圈人,也站在河水里。对岸多是泥滩,很荒,像中国农村,有几个人影在动。如果不是印度人的说话声和脸型皮肤,我真以为一不走神回到家乡山城。命运永远有它的不可思议和秘密,我总是能在一个陌生之地发现其和自己喜爱的城市相同点。
  这儿一切都自然,除了穷一点,老百姓挖空心思,想挣旅游者的钱,好像不存在其它罪恶,看不见人打架争斗。印度人不喝酒,啤酒就算厉害的,有人悄悄问,“要啤酒吗?”神色和声调带着犯罪感,就跟别的地方问你是否要海洛因一样。
  记得住宿泰姬陵的那夜,我正在上网,旅馆房间外有人敲门。那已经是半夜了,我吓了一跳。走到门口,不敢开门,谨慎地看着门孔,是一个男人,门孔把脸放得很大。我侧立着身子,靠在门后的墙问,“谁呀?”
  门外的人说,“要不要白兰地?”
  我说,“谢谢,不要。”
  那人又问,“要不要葡萄酒?”
  我犹豫了,我正想有这东西多好。但摸不弄来路,如果被人放了毒或放了蛊怎么办?我连靠门都不愿意,生怕门外的人对准门开枪,那我就死定了,电影里经常是这么一个凶杀场面。
  一个人在外,只得小心。想想,我只好忍痛割爱了,忙说不要。
  那天不要酒是对的,这阵也不想要。怕喝了酒忘了事。到印度,我可能就把酒给戒了,像很久以前戒香烟一样不知不觉,没有有意为之,反而做到了。
  石阶上端摊位是酸奶,一桶一桶放在伞下,橘红的陶桶,小桌上摆着粗糙的小陶碗,是成都诗人朋友开的仿古香馔厨餐馆那种,也是用木勺舀一勺洁白的酸奶,盛入陶碗里,少女之纯白和少年的糙红正好调成是爱情的色彩。铁锅翻开涨的牛奶,香气溢开,上面飘浮着一层奶衣。我打破不随便吃街上食物的自我约束,掏出钱来买一杯,坐在石阶上,注视着石阶下的恒河,感觉就坐在家乡码头的石阶上。
  阳光到了最好的时候。
  我走下石阶,河边的人群里,有一个头上套红色花环的女人,非常惹眼。我不顾脚在冷水里会抽筋的危险,下到河水里。她的花环像顶帽子,而别人的花环一大长串挂在胸前,她的个子高出河水里的人,一头长发深黑,披在肩上。在肚脐处系了一条朱色短布,像是寺庙里的僧袍,不过上半身未穿上,双胸裸着。她转过脸来,我一下呆住,因为她明显向我递眼神。这点我当然不会弄错,我能读出眼神,就像别人解开密码。那女人从水里跨上来,把身上的布重新再缠了一下,遮住了她的乳房。我走向她,马上明白这是德里那个女护士,那个阿难的崇拜者,能背得出阿难歌曲的歌迷,让我到婆罗尼斯来找阿难的指路人。
  她一步跨三级石阶,避开我似的,身后跟着两个短打扮的精悍小伙子。
  她将插在腰上的墨镜取下,戴上,加快脚下步子。
  我想也没有想就追了上去:我怎么能上这样的当!我早就应当明白:异国他乡,就别想巧合。凡是巧合,多半落进算计。
  想到这里,我几乎要对自己怒吼起来。我正拐过巷子,向上爬坡,却发现有一人紧紧跟着我。就在这时,我又看见那三人奔上了石阶。后面出现了一个盯我的人,我对这种事情很敏感,马上就会发现。哪怕他与其他人一模一样,而且小心翼翼,总在我回头前闪到一边去。
  但是我心里一紧张,差一点丢了追的人。我们在婆罗尼斯迷宫的巷子绕着圈,一会在河边一会儿到街上,他们走得快,走得熟悉,走得沉着。他们的衣服松弛,我穿着印度服装,又是拖鞋,就碍手碍脚。终于无法再看见那批人,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远近寺庙响着乐声,混和着教徒的诵经声,像是从一处处河边沐浴的人那儿传来。
  男女老少似乎都喜欢坐在路边地上,坐在地上的人神情都满足而快乐,印度少年的眼睛特别清亮,很迷人。卖槟榔鲜花,按摩,请人理胡须,修脸面,布施金钱给乞丐。奇怪,就在我一闪神之际,他们不见我视线里了。
  我拿出地图一查,我在马尼卡尼卡的河阶平台。
  这儿的火葬场,尸体先用布包裹起来,男的用白布,女的用红布。然后放在竹制担架上,从不同的巷子和弄堂抬来。石阶上堆积着无以数计的木材,旁边有一个巨大的磅秤。每一根木头都要过秤,以便精确计算火葬费用。工人们有经验地将木材堆叠在尸体上,由亲近的人点着葬火。没有人哭,因为是葬礼仪式公开,每个人都可以观看,有的人在岸上看,有的人在船上看,死亡就是日常生活的一件普通的事。一边是死亡,一边是沐浴净身,上面是烈火,下面是圣水。
  我浑身汗淋淋,累得干脆坐在石阶上。火焰燃烧的声音轰轰响,一阵风吹过,热乎乎,像有骨灰扑打在脸颊上。我心里生气,一直跟着那三个人,怎么突然从视线里溜掉,盯我的人,怎么可能放过我?明显她们要找我,而不是我要找她们!
  那么我应该趁此机会溜掉。
  小渡口,船夫站在船舷上,拿着长长的竹桨,还有些人蹲在岸上,无所事事。船夫不断地吆喝,“要开船了!”跳上小船的人中没有。这一段河水浑浊,但河水就在房子门边,“上船,上船”,生意拉到我了。我一声不响就跟着下了河岸边,上了小船。
  就在这个时候,我身后响起脚步声,跟着人就到了船上,到了跟前。那个自称护士的年轻女人消失了,我看出原先在她身边的两个人,以及追我的人,已经围拢上来。
  “中国女人”,那个跟踪的人说话了。“我们谈谈好吗?”他彬彬有礼,但是船夫马上明白他们是什么人,马上消失了,实际上我们周围的人全部都消失了。
  我被一连串不同的人连续审问,问的问题莫名其妙:名字,假名,真名,笔名,地址,电话,工作地点,教育,父母,来印度目的,与什么人接触过,到过什么地方,现在住在何处。我对此当然不会惊惶,也不会拒绝回答。我的回答他们相信不相信,就不是我的事了。他们反复问这种事,是想抓住我前后不一的破绽。这也未免太小儿科,我应付自如。
  房间算得上大,窗口也不小,可还是亮着一盏长日光灯。地方很像肯顿门区,虽然他们的吉普车在路上绕着圈,我仍然有点方向感。
  没多久换上那个追我的人,粗腰,但鼻子生得又直又大。他直截了当,问我“阿难是什么人?”
  我早明白他们会问:那个女人跟这些人一伙。我反过来问:“你们是什么人?你先说清这个问题。”
  看来他是负责人,已经看出我不是个容易吓倒的角色。于是他说:“我们是国际刑警组织,与贵国有合作关系。”
  这也是我早料到的。我说:“对不起,这与我无关。我只是一个中国作家,来采访大壶节,顺便打听一个唱歌的朋友。你们无权拘禁我审问我。”
  “谈不上拘禁审问”,他说。“我们是合作伙伴关系。”他打个手势,外面送进两杯刚挤好的菠萝饮料。我跑累了,实在是恰到好处,我接过一杯。“当然,这是在你没有触犯我国法律的情况下。”
  “请问我犯了什么法?”
  “这正是我们要谈的内容,也就是我们劝你合作的原因。”
  看见我一口气狂饮掉菠萝汁,他把那杯没有动过的菠萝汁推给我,还说,“过一会儿,我们上这里最好的餐馆,算是我们局里的一点敬意。”
  我喝得噎气,没法说同意不同意,说也没用:对于软硬兼施,我只能装聋作哑。他继续问:“苏菲,香港传媒界女老伴,为什么对阿难如此感兴趣,特地派你来找?”
  “对不起,我不认识什么苏菲?哪个国家的人?澳大利亚人?”
  那男人看看手表,大概明白跟我磨没有用。就啪的一声按上了桌上的电脑屏幕,上面立即跳出阿难的照片:苏菲传过来的那张。
  看见我脸上毫无表情,他打了几下键盘,立即跳到苏菲给我的信。
  我一下子跳起来:这些坏蛋把我的笔记本电脑整个儿下载过来。他们肯定一路截了我的电话和电子信。不对,他们进了辛格的房子搜查遍了。我的电脑留在辛格家里,而且是打开的,也就是说,不需要密码就看到一切,下载一切。我真是太愚蠢,太不防备,以为这个国家的人,真像幼儿园的孩子一样天真无邪!
  看到我脸涨得通红,这个人得意地笑了。
  “现在可以说了吧!”
  “说什么?电子信是隐私,你们才违法。苏菲是我的朋友,她也认识阿难。她关心我这次旅行,因为我是她的报纸的作者。”
  “不那么简单吧!还是说出来为好。”
  “你们的中文译者看得懂我所有的信,还要我说什么?”
  “信里没有写的事?”
  “我不明白,你何妨告诉我?”
  我开始觉得饿了,而且饿得很难受:毕竟这一天事情太多。我几乎要抗议了:让我吃晚饭吧,你们轮流吃,虐待我这个外国客人,很不人道。
  我正要说话,有人在外面说了什么,只有他的座位上能听清,我听见也不懂印地语。他站了起来,把门打开,恭恭敬敬地请我走出讯问室。隔了两个空房间,就是一间像机场贵宾室一样的房间。那里坐着一个东亚人,西装领带笔挺,旁边有个拖包,好像真是飞机场。
  我几乎要觉得这个场面好笑了,才看见那个已经在与这个印度人握手的东亚人,不是别人,就是茅林。
  茅林没有转过脸来与我握手,只是与印度人说了两句,就拖了包,递眼神示意我跟着他走,那个印度警官倒是很客气地说:“小姐,希望不久我们有机会再见,我们做东。”
  我对他伸出的手瞅也不瞅,自顾自走出去。我心里正在七上八下,明白这些印度警察给我捅了大漏子。他如果拦我,我会给他当面一拳。
  我们走到外面,也没有说话。他招呼了一辆出租车,我们搭上车,还是没有说话。我们进了一家饭店,依然没有说话。他不说话,我也不愿意说。明显他为我的事而来,说不定昨天通知,他今晨赶飞机到德里或加尔格答,然后转印度国内航线赶过来。
  我不知道印度警方说了什么,给我什么罪名?也许根本就没有罪名,不过是想在中方代表没有到达之前,从我嘴里打听出任何有用的情报。我没有给他们提供任何有用的东西,所以我也不想说话。但是我的电脑是被他们看了,所有的地址都拿去了,可能就是在上面发现茅林的地址,就直接联系上了。这是我理亏之处,所以我等着挨训。
  饭店里的人热心地邀请我们进去坐,正好解了我们各怀心思不言说的尴尬。
  鞋,坐在卧垫上,喝着侍者端上的热茶。茅林的英语,较以前进步很大,肯定比我用功,这点令我佩服。
  菜上来,不管是柯雷特还是欧姆雷特,不管是对折成半圆形的马沙拉豆沙和清蒸米糕还是烤鱼,味道变化不大,吃在嘴里都差不多,八九离不了咖喱。老板专门拿来两副刀叉,照顾我们是外国人。我更愿意用手,用心洗过的手比任何餐具干净。“印度风俗,左手擦屁股,右手管吃,”我故意挑茅林说话。茅林冷冷地说,“用哪只手都不对,用筷子才称得上吃饭。”
  一开腔之后,他似乎觉得不必再板着脸。接着他说起印度菜来。因为南部气候炎热,有许多来自非洲的移民,口味重,嗜好刺激性的食物,且是越刺激越好。相比南菜,北印度的人口味就清淡多了。
  我没话找话,让他说说咖喱。
  他看了我一眼,说:印度咖喱有十几种,颜色也有好多种,比如黄色、橙色、淡黄色、橘红色,口味也有几种,辣的、不辣的,五味杂陈,色彩缤纷。形成咖喱的主要香料有胡荽粉,辣椒粉,小茴香粉,肉桂片,豆蔻,丁香及胡椒粒,还有椰汁,郁金香粉等作为基本调味,再做其它风味的延伸变化。可做咖喱鸡、咖喱牛奶、咖喱奶酪、咖喱蔬菜。他说,信不信?享受美味的印度菜有35%来自嗅觉,35%来自味觉,其余30%来自视觉、听觉和触觉。
  我说,第一次听见用这种科学方式说菜。
  这顿饭吃得沉闷,毫无滋味。没有吃完,菜剩下一半。侍者端来温热的柠檬水,让我们洗手去油。一小盘香料和冰糖。我捻一小撮香料入口,细细咀嚼,满口芳香,比口香泡泡糖清爽。我让茅林也试试,他不愿意,说受不了,咖喱少吃还行,吃多了受不了,应该找家中国餐馆吃饭,反正他也没有入乡随俗,穿印度传统服装。他态度暧昧,而且酸酸的,带着讥讽和埋怨。
  等到两个人都解了饥,我们对着一桌子的餐盘,无法再不说到正题。我知道茅林只会在电子信上抒情,当面说出的话,哪怕不是今天这样的场合,也不会带任何华丽辞藻。他是一个典型的新型技术官僚——如果你把文学也当作一种技术的话——效率极高,任何混乱局面,他一下子就能抓住要害。
  “好吧,说正题。这些印度人没有找麻烦的理由。”
  我松了一口气。我没有任何错处被抓住,没有给国家带来麻烦,这就好。
  “他们监视你,因为中国人太暴露——你更加惹眼。”
  我耸耸肩,我依然没有任何错。不过我开始回忆一路上,除了那个护士,还有多少人是侦探:火车上的兄弟?旅馆里敲门卖酒的人?是不是辛格上校本人也是警局探子?一想到落到别人罗网里,还以为自由自在,我不由得对自己生气了。
  “你让我来的。我撤回去就是。”
  这下子茅林脸色铁青。我这话,的确不应该对上司说。茅林尽量控制自己,慢慢说话:
  “但是他们与此事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借合作的名义,想知道究竟,看看有什么可以今后讨价还价的地方,所以才在我到达之前拘禁你,算是给我一个面子,放我们的人。”
  这群卑鄙的家伙!我生气地说:“我什么也没有告诉他们。”
  “你也没什么可以告诉他们!”茅林接上嘴,语含讽刺。然后,他一字一板地说出他心里肯定焖烧了很久的话:“局里让你处理这个案子,已经有六年了吧?多少次派你到香港,查阿难的踪迹,你却让他跑了。”
  “没有让我逮捕他,我还能锁住他的腿?我到现在还没能见到此人。”我也开始生气了。这案子束手束脚的地方实在太多。我几次决定让局里另请高明,最好是茅林自己来做。但是都因为我与苏菲处得太好,茅林主持的这个小组一定要把我留住。
  “好吧,你没有明显做错的地方。”茅林松开一把,这是他当领导的技术。“但是不能让他再跑了。这个案子到了下结论的时候;国内的账,基本也有了个眉目;资金肯定转到苏菲所在的报业集团,可能从那里又转了出去相当部分。”
  “那还有什么办法?”
  “应当尽快把阿难逮捕,递解回国。印度方面同意在我们通报后代行逮捕,这些手续我来处理,你不必问。”
  我很高兴总算可以了结我六年的任务,这件事让我几乎没法继续我的“业余爱好”,写作。我问:“先得找到他。”
  “这是你的任务”。他看见我皱眉头,又添加说:“看来这次可以按住他。辛格是他的亲戚,究竟什么亲戚,尚不清楚。但是1950年是这个辛格送他到新德里我国大使馆,说他是个中国孤儿,应送回国。这点从档案里查出来了。”
  “这不说明问题”。我抗议说。我不能把太少的信息作为根据。
  “但是印方似乎了解更多的情况,所以他们搜查辛格的房子。他的情妇怎么说?”
  我皱了一下眉头:我不喜欢这个词。“苏菲昨天起非常着急,说是发现自己是半英国人,非常感慨。”“什么臭商人!知道她是半英国血统的人,难道她自己会不知道?”
  “我当然明白她是又放一点水给我。不过她怀疑,阿难一旦找出自己的身世,会受不了。阿难会有什么身世呢?她可能还知道什么,一股劲儿催我赶快行动。我今天就得向他汇报进展。”
  “好!着急了。”茅林拍了一下桌子,兴奋起来。“她自己不敢来,怕被一网打尽!”
  “阿难的身世呢?要打听吗?”
  “我们对此人的身世不感兴趣。”茅林说。大概是觉得太严厉了一些。“我们是抓他的现行经济问题。”“不打听,怎么知道他的行踪?”
  他想了一下,一字一板地说:“你的主要任务是逮捕阿难。其余的事,服务于这个主要目的。”关于流散文学、泰比特测试以及异国爱情的对话
——虹影与止庵对谈录
  《阿难》:流散文学
  止庵:听说你有一部新的小说《阿难》要面世,大概是什么样的题材和背景?
  HY:表面上算国际历史题材。故事发生在现在,地点在印度。我认为题材上是所谓“流散文学”。现代世界大量的移民,尤其是知识界的移动,构成了一种新的文化现象。当然也包括先前的移民后代,例如奈保尔这样的人物,构成了一个全球性的“无根族”。流散这词,Diaspora,原是希腊词,指的是《圣经》中说的犹太人长期流散。犹太人这样的“散居民族”,只能靠文化上独立贡献而立足。在当代,这种流散就不是个别民族特有的现象,几乎各个民族都有。但是可以说,中国和印度,是两个“大流散民族”。所以流散是我的衷心关怀。西方各大学现在都有这个系科,称为Diaspora studies。我自己应该算是一个流散文学作家吧。
  此长篇在这儿,请读者自己看吧。成佛成魔在一念:流散本身不是一件值得羡慕的事情,我只能说,痛苦出诗人。
  止庵:好像有不少作家都喜欢这样写作品:他生活在这个地方,却写那个地方,这几乎是一类文学。比如张爱玲,她写香港时人已经在上海了,写大陆时人又去香港了。那么这种跨越了时间和地域的写法,在创作时与写此时此刻身边的事情,感觉有什么不同?
  HY:想象力更丰富,发挥得更自如,没有什么限制。我读过一本书,讲有一种人在做梦的时候,脑子里可以意识到是在做梦,在梦中又在做梦,而且知道哪件事情错了,哪件事情是对的,这样的人就已经有了一种德行。有的人做梦还不知道是在梦中,懵懵懂懂的哗一下就醒了,或是给吓醒了,或是做了什么事情很后悔。但有的人在梦中可以纠正自己的每一件事情。他可以在梦中重新来做这件事,这样的人就跟其他做梦的人不一样。所以你刚才所说跨越时空的写法,它也可以成为有意识的艺术行为。在写作上,就可以看到流散文学的一个重大特征:它实际上不是“移民文学”这样简单化的称呼所能概括,它体现本土与异国之间的一种文化张力:相互对抗,又相互渗透。
  止庵:也许作家写的不是自己身边正在发生的事情,可以看得比较清楚,比较透彻,另外在安排上也比较自由。至于地域上的背景,可能是虚幻的,当然也可以找到一些与当地的联系,但毕竟用不着那么切实。另外人在异域,常常有飘泊之感,没有根,把握不了自己的命运。流亡欧洲的白俄作家,譬如蒲宁,就写过不少类似的作品,充满了失落感和沧桑感。
  HY:对,比如石黑一雄、奈保尔的作品几乎都是写这样的东西,没有精神的故乡。
  止庵:二战以后美国一些犹太作家,像辛格、贝娄、马拉默德等,也是这种写法,虽然写的是身边的事情。这实际上包括两方面,一是把人物放到异域的背景,一是人物与他所处的环境、他赖以生存的土壤丧失了联系,沧桑感、失落感都是因此而生的。
  HY:甚至可以追溯到《奥德赛》。人回到故乡来,寻找一些东西,结果找不到。
  止庵:也可以说,这实际是一种模式,或一种方法,当然每个作家有他具体可以发挥的东西。
  HY:比如我自己,我就感到没有根,身体浮在空中。从80年代离家到现在,都在路上,与那个写《在路上》的美国作家在路上完全是一样的,经历过很多事情,直到我走到西方。前后花了二十年。对写作者来说,住什么地方其实一点也不重要。但眼界和心境却不同。如同我看美国与阿富汗的战争可能就和别人不一样。文明冲突将会是一个几十年的大题目。这是大题目,暂且不谈。说小题目:十年前英国保守党主席泰比特,他提出:“打板球,或是打足球,你为谁欢呼,就是哪国人”。这个“泰比特测试法”还真难处理。当时泰比特到伦敦大学演说,汽车刚进校门,就被学生包围起来猛踢猛砸。这当然解决不了问题,因为现在同一个问题,已经不用拳脚,而是用战争。哪怕这次战争过后,“泰比特测试法”依然会是一个绵延几个世纪的巨大问题,与过去民族依地域而居很不相同,全球化就不可能封锁国界。无论《K》还是《阿难》都是写这冲突,写我们内心深处的“泰比特测试”。
  我想世界文化的分裂,现在已经是对抗势态。欧洲的白人,自从多佛事件、澳大利亚船民事件之后,对“移民”两字,谈虎色变。但是没有移民,哪来现代世界?
  《K》和《阿难》都是写中西文化冲突与调节的困难,哪怕情人之间,最后都难以沟通。奇怪的是,有些作家写异民族爱情,除了上床,除了“湿了”,其他毫无问题。这太奇怪。我不是又在指责“新新代”作家。如果异族男女之间,只有享受,毫无难题,无须反思,这还算文学吗?这比言情小说还要没头脑。我这么一说,又有年轻作家指责我落伍。我想请教这怪事:为什么中国的“新新”小说,上了床就一劳永逸?
  我不会漠视这个问题:中西文化冲突的爱情悲剧,一曲永恒的哀歌。
  止庵:你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受到一些什么影响么?比如看了什么书,让你觉得有一种契合之感?
  HY:写作本身,是一种创造,没有什么书可以影响我。当然在思考阶段——好多年的思考——我读了一些宗教方面的书,读《心经》和《金刚经》,临睡前,默默地念,连南怀谨的书也看:仿佛见庙就烧香,心境空阔。也读了福斯特《印度之行》;当然,要表现现代人在文化困惑中的痛苦和失落,这些书只不过是知识准备。
  几乎我所有的长篇甚至短篇都有一条河流。比如《饥饿的女儿》里面是长江上游,《K》里面还是长江中游,《阿难》里面是恒河。恒河每夜穿过我的心。中篇《一镇千金》和《给我玫瑰六里桥》也有河流。河流给我生命,我赋予河流人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任何一本书比得上河流对我的影响。我写任何东西,只要一沾到河流,我整个人就变了,我就是那条河。
  止庵:你说河流构成了你作品的一部分,是说它是作品里的一个意象,或是情节的一个因素?一个背景?一种象征?
  HY:它是一种象征。《饥饿的女儿》中,当我跨过了那条河,我命运就不一样了。再比如《K》里的朱利安,他最后一次跨过了那条河,离开了中国,也象征着他永远都不可能与这个民族融合,对这个国家的文化永远都不能够理解,即使对他所爱的女人,他永远都不可能去爱。他没有爱的能力。他穿过这条河流好多次。每一次当他受到冲击或受到阻碍,他都要跨过河去,到对面去寻找一些他的东西,可是他找不到,他其实是一个失败者,我对他充满了同情。
  《阿难》也有这种象征。在恒河边,两家人的孽缘与劫难,一家是中国人和印度人,另一家是中国人和英国人。他们在二战时期结下的恩恩怨怨,现在由他们的下一代人来承担前辈的罪孽。这条河穿过他们的命运半个世纪。印度每十二年一次都有一个昆巴美拉节,印度教徒在这条河边沐浴,洗涤罪恶病痛,祈求上天堂。这条河真能洗掉一切罪孽吗?其实我在这里是对宗教狂热的一种否定。河是存在的,宗教是可敬的,狂热却是人类永恒的悲剧。
  止庵:你在作品里安排了这么一个象征因素,对于主题和背景的深化,也许是有好处的。很多甘苦只有作者自己才知道。写小说的人有些特殊体验是别人很难掌握的。张爱玲的《色戒》,实际上通篇都是铺垫,关键处只是女主人公说出“快走”这两个字,换一个作家来写,肯定不一样。假如别的作家去写《追忆逝水年华》,可能就是一个短篇小说,像伍尔芙的《墙上的斑点》,别人写,可能只是一句话。卡尔维诺的《命运交叉的城堡》,对于一个现实主义作家来说,简直什么也没有写。
  HY:是这样的。
  有心与无心
  止庵: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是作家的意识,或者说思想,他对世界总的认识。举个例子,我觉得鲁迅比沈从文伟大的地方,正是在这里。沈从文在视点和立场上未免太认同于他的人物了,而鲁迅在用第一人称写作的时候,也是与人物若即若离的。讲得刻薄些,沈从文还是有一点儿“廉价的同情心”。
  HY:沈从文的确与鲁迅不同,鲁迅根本就没有心,沈从文有心。
  止庵:沈从文是凡人,鲁迅是超人。
  HY:他们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作家。
  止庵:但是那种有心的作家,恰恰在这里有些东西逾越不了,有个障碍。你刚才谈到佛教的问题,实际上佛教的视点不是个人的,而是天的视点,是在所有众生之上的视点。它能体会每一个人的痛楚,同时又超越每一个人。所谓怜悯之心,就是知道人间这些痛苦,但是也知道不可能不痛苦。所以鲁迅反倒是有怜悯之心的,而沈从文的局限性就在这里,当然拿这个来责备他也不对头,因为很多作家,如老舍、巴金都是这样。你刚才说没有心,伟大的作家都是没有心的。最近二十年小说我读的不多,就以现代文学来说,只有两个人是没有心的,一是鲁迅,一是张爱玲。他们都没有那种“廉价的同情心”。张爱玲小说里最可爱的一个人物,就是《茉莉香片》里的言丹珠,她生活在这小说的故事之外,但是她的结局最惨,差点被打死,完全是无辜的。我读到这儿觉得张爱玲非常伟大,她这个人一点儿也不害怕。伟大一定是无所畏惧。沈从文还是有所畏惧的。
  HY:沈从文所有小说的问题就在这里,他太替读者着想了。
  止庵:沈从文严格说是一个有梦的作家。与其说有心,还不如说他有梦更恰当。鲁迅也好,张爱玲也好,都是梦醒了的作家。我觉得中国作家如果有一个需要超越的地方,就在这里。其他问题,题材也好,结构也好,技巧也好,都是第二位的。如果超越了,就是伟大的作家。有的很旧的作家,比如写《老残游记》的刘鹗,反倒接近于这一点。作家写东西时应该狠一点。我读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就感到已经有这样的启示,人是无可逃避的,连梦也不是逃避之所。我不知道你同意不同意?
  HY:这是一个悲剧,或许在生活中,我们尽量可以漠视任何不愉快,写小说的时候你逃避不了“问题化”。
  止庵:我又想起海明威,实际上他后来的小说,与沈从文有类似的问题。对沈从文来说理想在凤凰县,对海明威来说是所谓“硬汉子”性格。今天如果小说家还想要找一块地方,找一个人,或是找一种品德,作为理想化的东西,这就肯定存在着局限性,多少有点儿可笑。
  HY:你说的对。越是理想化,越是问题化。这个世界没有不让人为难的事。理想本身使难事更难。
  止庵:老实讲,你的小说我以前读得并不多,读得比较多的是诗,还有散文。我读《饥饿的女儿》的时候,感觉好像你还是一个以感性为主的作家。
  HY:我其实是一个很理性的人。我生活的态度,我写作的态度,都是很理性的。
  止庵:当然你的小说里不是没有理性的成分,比如回过头来看《饥饿的女儿》,有一个神秘人物在第十七八章才出现,就是你的生父跟你见面那一章,这就是一种理性的安排。还有前面提到的象征因素,另外你书里那种保持始终的克制的态度,这些都是理性的体现。
  HY:《饥饿的女儿》只是我重要的作品,但不是最好的作品,它是一把可变幻的钥匙,掌握得好,可打开我其它的作品。这个小说完全属于照实记录,和其他虚构的短篇长篇相比,我觉得它非常理性,每一句话我都清清楚楚。如果是一个女人的心来写这些东西,绝对不会这样,而我是一个无心的人。《K》里面有些地方完全可以放开写,但是它咔嚓一声就截住了。该断则断。
  这一点和我的为人一样,我交朋友都不是半截子的,一旦认定做朋友的人,我都会非常珍惜,一生一世。可能有时候情绪过了,但是我马上会纠正自己,这就不完全像一个女性的情感,我觉得更接近于男性的做法。我处理小说题材也是这样的。其实从我的短篇更能看出我的一些想法,一些艺术观。比如早期的作品《孤儿小六》、《玄机之桥》,去年的一篇《天机》,讲一个女孩子的成长,一天写成,结局我自己未曾料到,她和她手下的一批街痞男孩子,被逮捕后一起从高桥上跳下河,全淹死了。所有的尸体都从下游打捞到,却找不到她的,人们发现一具满头白发的老妇人的尸体,但没有人认为是她。这个短篇小说写得并不轻松,转世轮回,因缘相遇,命运自定。
  止庵:这个构思很有意思。继续我刚才的话题,关于理性,我认为有不同种类:一种是属于写作技巧方面的,比如含蓄、克制;一种体现为一种态度,可以贯穿作品始终,比如毛姆、格林等,在他们的作品中,作家和他的人物之间总是保持着距离。他们是俯视着人物的;还有第三种,是指哲学意义上的,体现在作品的总体构思上。我说的理性,主要还在末了这一点上,说穿了,也就是刚才提到的“狠”或“无心”。而最终所涉及的是对世界本质的认识,也就是有和无的问题。像博尔赫斯,他写的是无而不是有,他根本不关注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存在。
  HY:可是有时侯有就是无,无就是有,你根本无法把它区分开。博尔赫斯就是有脑无心,他的缺点,也就是他作品的局限性就在这里,而且他是重复的无。
  止庵:博尔赫斯找到了一种模式,这是面对整个世界的一种语言,他不可能不重复。
  HY:博尔赫斯的确成为一种模式,我们都公认他是伟大的作家,但他的作品,开始、中间、结尾都是一样的,似乎在一个迷宫里面,他应该走出这个迷宫一点点,长篇他就一定写不了,他就是走不出来。因为写长篇就好比你可能在那个迷宫里面,但是你还可能在那个迷宫上面再建一座“城堡”,像卡夫卡那样,在这点上他就不能够和卡夫卡相比。我不止一次想到《审判》,我会理解所有发生在我身上的荒唐事。
  止庵:你好像把他们混为一类了,我觉得所有的作家是一类,而博尔赫斯一个人是一类。区别还在有和无上。稍为扩大一点儿,卡尔维诺也可以归在博尔赫斯这一类里。
  HY:小说的语言是纯符号:它本身没有意义,它又可以无穷衍绎。寓有于无,无有无无:它是高于其他一切的艺术。
  写作时,我情愿生活在地下室或阁楼里
  止庵:除了写作以外,平时你都喜欢干些什么?
  HY:清早起来将地板清理一遍,打扫卫生。平常,做菜、养花、听音乐、看碟、打兵乓球。看书是工作,必须要做,看得乱七八糟,什么书都看,好几本书同时看。最近几天在看一本做鸡尾酒的书,还有一本写什么欧洲狂欢的恐怖故事。我看书主要是取我所需要的东西,吸收我想吸收的东西,看什么都有劲,我没有正式上过大学,知道自己知识欠缺,得刻苦。但是我在写东西的时候什么都不看,什么书都不能够再影响我,因为那样一来就会受干扰。我写一部长篇小说一般需要三年时间:一年读大量的书,去一些相关的地方;一年用来写初稿;一年用来修改。但是往往这三年之中所读的书也是在为下一本新书做准备。
  止庵:但并不是所有的书都是开卷有益的,有的书根本不值一读,譬如南怀谨,太浅薄了。我看一本书之前,总要仔细考虑一下,这本书值不值得为它花那么多时间。
  HY:有时候看到三个字就会有用,比如“七盏灯”,左想右想都会受其迷惑。可能当时没有用,但是隔一段时间,也可能是一年两年以后,就会突然想起这句话,从我的潜意识里突然就跑出来了。
  止庵:这大概是小说家或诗人的一种特质。在我看来小说家和诗人是一种人,写散文的又是一种人。按照你这种阅读方法,是不是从书里看到某一句话,就能跟你产生共鸣?
  HY:但是读书就是这样的,我只看对我有用的东西。我也写一些评论,写得很少,不过一旦答应下来,我就会仔细读,不会凭空去写一些我不熟悉或者不知道的东西。
  有些人写诗是拿起一本诗集就照着写。我写诗的时候都是我自己心里的感觉和想象,根本不需要别人的书。而有的人必须要有别人的东西才能够下笔,才能够有句子,我觉得可怕。
  止庵:也有另外一种情况,作家在写作时必须进入一种状态,他可以借助阅读做到这一点。
  HY:是有这回事,比如有个外国作家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他就写出一本完全不同的《红与黑》来。这是进入创作状态,但并不是说像我刚才说的那个例子,那近似于一种模仿。
  止庵:是的,我们说的是两码事。比如我要写文章,我就不能读小说,而必须得读和文章接近的东西,必须得把这个气给调顺了。我喜欢周作人,就是他能让我进入状态。写小说可能不一样吧。
  HY:是不太一样,比如我必须要摆几本书在我的旁边,比如字典和两本都背得出来的书,其实我一点都不必看。比如我必须把音乐打开,这个地方必须要放这件东西,那个地方要放那件东西,如果挪了地方我可能这一天什么都干不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今天我们在这儿谈话,但是要我今天去和别人说话,那就等于要了我的命。
  至于你说的进入创作状态,实际上就是清除一切杂质,所有干扰写作的东西全部不要。我也需要这样的状态。因为文字是一个太干净的东西。如果你看到了一个很肮脏的人或是遇见一件很丑恶的事,你回家第一件事就得洗澡,否则整个人一天都不对,心情都不会愉快,根本写不出什么漂亮的东西来。所以经过一夜的沉淀,第二天清晨醒来时,空气清新,换上干净的家常衣服,坐在桌前,立即就会和笔下的人物见面,安排他们的命运,真是做一个作家的福气。
  谈到福气,当然得自己安慰自己。写作是最孤独的工作,对于选择写作的任何一个人,我都尊重。其实我最喜欢的生活方式是这样:我根本不跟任何人接触。如果我可以不出去买东西,不需要去见谁,所有东西都给我运到这里来,菜也运到这里来,米也运到这里来,那我就一直在这里,我情愿生活在这样的地下室或阁楼里。当我写作时,我不需要与别人交往,不需要与别人说话,我与书中的人说的话已经持续了将近半个世纪,该停止了,我渴望好好睡一觉。此时,就该让我的主人翁——这次是阿难和苏菲——出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