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颂纯音乐简谱: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6:21:57
一、基本建设程序是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工作过程中各个阶段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因其规模大、费用高、制约因素多等特点,更具复杂性及失事后的严重性。

(一)流域(或区域)规划

    流域(或区域)规划就是根据该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和国家长远计划对该地区水利水电建设发展的要求,该流域(或区域)水资源的梯级开发和综合利用的最优方案。

(二)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报告。它是在流域(或区域)规划的基础上,由主管部门提出的建设项目轮廓设想,主要是从宏观上衡量分析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即分析其建设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值得投入资金和人力。项目建议书是进行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三)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研究兴建本工程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其主要任务是:

(1)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确定本工程建设任务和综合利用的主次顺序。
(2)确定主要水文参数和成果,查明影响工程的主地质条件和存在的主要地质问题。
(3)基本选定工程规模。
(4)选定基本坝型和主要建筑物的基本型式,初选工程总体布置。
(5)初选水利工程管理方案。
(6)初步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主要问题,提出控制性工期和分期实施意见。
(7)评价工程建设对环境和水土保持设施的影响。
(8)提出主要工程量和建材需用量,估算工程投资。
(9)明确工程效益,分析主要经济指标,评价工程的经济合理性和财务可行性。

(四)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是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

   初步设计的主要任务是:

(1)复核工程任务及具体要求,确定工程规模,选定水位、流量、扬程等特征值,明确运行要求。
(2)复核区域构造稳定,查明水库地质和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灌区水文地质条件和设计标准,提出相应的评价和结论。
(3)复核工程的等级和设计标准,确定工程总体布置以及主要建筑物的轴线、结构型式与布置、控制尺寸、高程和工程数量。
(4)提出消防设计方案和主要设施。
(5)选定对外交通方案、施工导流方式、施工总布置和总进度、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法及主要施工设备,提出天然(人工)建筑材料、劳动力、供水和供电的需要量及其来源。
(6)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设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7)拟定水利工程的管理机构,提出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以及主要管理措施。
(8)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利用外资的工程应编制外资概算。
(9)复核经济评价。

(五)施工准备阶段

   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工作。
(2)完成施工用水、用电、通信、道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
(3)必需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
(4)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
(5)组织建设监理和主体工程招投标,并择优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队伍。

(六)建设实施阶段

   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全面建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主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水电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已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5)建设管理模式已经确定,投资主体与项目主体的管理关系已经理顺。
(6)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投资来源已经明确,且投资结构合理。

(七)生产准备阶段

   生产准备是项目投产前要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阶段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项目法人应按照建管结合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适时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
生产准备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要求确定,一般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 生产组织准备。
  2. 招收和培训人员。
  3. 生产技术准备。
  4. 生产物资准备。
  5. 正常的生活福利设施准备。
  6. 及时具体落实产品销售合同协议的签订,提高生产经营效益,为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八)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即可从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

    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过单位工程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了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在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决算等必需文件的编制后,项目法人按照有关规定,向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国家和部颁验收规程,组织验收。

   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须由审计机关组织竣工审计,其审计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

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一)规划及项目建议书阶段审批

   规划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或开发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同进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及支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资金结构及回收资金办法,并依照有关规定附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三)初步设计阶段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以后,项目法人应择优有与本项目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勘测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后报批前,一般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

(四)施工准备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的审批

   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前,项目法人或其代理机构须依照有关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项目报建须交验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工程项目进行项目报建登记后,方可组织施工准备工作。

(五)竣工验收阶段的审批

   在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决算等必需文件的编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向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国家和部颁验收规程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