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檬苗多少钱一棵:图说中国历代君主帝王303——清朝概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9:44:25
清朝(公元1636年~1912年,一说1616年建立,1644年起为全国性政权),又称大清,简称清,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由少数民族(满族)建立并统治中国全境的封建王朝。
清朝-基本概述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晚清的地图
清朝(1636年—1912年2月12日,1644年开始为全国性政权),是继明朝之后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君主专制王朝,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由少数民族统治中国全境的中央政权。统治者为出身建州女真的爱新觉罗氏。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王朝称汗,国号金,史称后金,定都于赫图阿拉。1636年,清太宗皇太极称帝且改国号为大清,改族名为满洲。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各省纷纷宣布独立。末代皇帝溥仪于1912年2月12日退位,清朝正式灭亡。自入关以来,清朝共历十帝,享国祚268年。
清朝-王朝建立   
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称汗,国号大金,史称后金,定都赫图阿拉(后改称兴京,在今中国辽宁省新宾县境内)。明崇祯九年(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
南方的抗清斗争
1644年(顺治元年)十月初一日,清统治者福临在北京即皇帝位,下诏“定鼎燕京”,准备夺取对全国的统治权。五月,崇祯皇帝的从兄福王朱由崧在凤阳总督马士英等人的拥戴下,在南京称帝,建元弘光。1645年三月,清军从归德分两路向南进攻,一路指亳州,一路指徐州。清军于五月间顺利进入南京。弘光帝逃到芜湖,很快就成为俘虏。
袁崇焕
清军攻下江南后,很快进入浙江,占领了杭州、嘉兴、湖州等地。浙江农民、手工业者和一部分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纷纷行动起来抗清。
1645年(顺治二年)闰六月,浙中义师公推张煌言等人去台州迎立鲁王朱以海在绍兴就监国位。同时,郑芝龙、黄道周等也拥立唐王朱聿键在福州称帝,建元隆武。
当清军南下进逼福建时,郑芝龙便准备降清。1646年秋,福州失守,唐王逃至汀州(长汀),被清军俘杀,郑芝龙不听从他儿子郑成功等人的苦心劝告,剃发降清,隆武政权倾覆。

南明政权的存亡
1646年(顺治三年)十一月,明广西巡抚瞿式耜、两广总督丁魁楚、湖广总督何腾蛟等拥立桂王朱由榔在广东肇庆即皇帝位,改元永历。
1647年正月,清军攻下肇庆,桂王先后逃到梧州、桂林、全州、武冈等地。1647年十一月,郝摇旗等部农民军在全州大败清军,“斩级无算”清军被迫退保湘南。郑成功
1662年(康熙元年)春,吴三桂由缅甸俘桂王还昆明。后以弓弦绞杀于市。同年七月,李定国在勐腊(西双版纳自治州勐腊县)不幸病逝。
以农民军为主体的各族人民的抗清斗争,轰轰烈烈地进行了二十年之久,最后在满汉地主武装的联合镇压下失败了。
台湾
北京故宫
郑成功的抗清斗争
郑成功(1624年~1662年),福建泉州南安县石井乡人,本名森,字大木。以后,隆武帝赐姓朱,改名成功。
1659年,郑成功进攻南京失败,退回金、厦后,进一步感受到台湾人民殷切盼望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的要求。这时,曾担任荷兰“通事”的爱国者何廷斌(又名何斌,献宝图救台湾的义士福建南安人),向郑成功献了一幅台湾地图,透露了台湾荷兰殖民者内部的机密情况,并表示愿做攻取台湾的向导。
清朝-历史发展   
清太祖努尔哈赤
清朝是由中国满族建立的封建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统一全国的大王朝之一。清朝的人口数也是历代封建王朝最高,清末时达到四亿以上。清朝开疆拓土,鼎盛时领土达1300多万平方公里。清初为缓和阶级矛盾,实行奖励垦荒、减免捐税的政策,内地和边疆的社会经济都有所发展。至十八世纪中叶,封建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峰,史称“康乾盛世”。于是中央集权专制体制更加严密,国力强大,秩序稳定,清代人口至十八世纪后期,已达到三亿左右。康熙年间,统一了台湾,并与俄国签订《尼布楚条约》,划定了中俄东段边界;乾隆中叶,平定准噶尔、回部,统一了新疆。这不仅一举解决了中国历史上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之间旷日持久的冲突,而具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发展边疆地区的经济、文化和交通,巩固了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奠定了现代中国的版图,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团结力和凝聚力。在文化上,康乾时期编纂了几部集大成之作,像《四库全书》、《古今图书集成》等,对清理和总结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作出了重大贡献。
清朝也有很多弊病。明代后期的君权有一定的松懈,而清朝又把封建专制推向了最高峰。清朝初期大力推行圈地投充等恶政,极大破坏了中原地区的经济;重农抑商,制约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制造了多起文字狱,加强对文人思想控制,导致思想上“万马齐喑”;在编撰古籍时又大肆销毁古籍。剃发易服,一定程度上割裂了汉族的文化传统;给旗人寄养的特权,使其迅速腐化。统治者轻视科技和闭关锁国,导致中国的科技极大落后西方。1840年后帝国主义的入侵,使清廷与侵略者分别缔结了大量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开放通商口岸,中国的主权受到严重损害,逐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人民负担更为沉重,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沈阳故宫
后金时期
女真族是满族的前身。源自2000多年前“肃慎”, 汉-晋时期称“挹娄”,南北朝时期称“勿吉”(读音“莫吉”),隋唐称“靺鞨”,一度建立渤海国。辽金时期称“女真”,辽书中也作“女真”。金朝就是女真族建立的。元朝以来,女真族一直居住东北地区。
明朝初期,女真族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后又按地域分为建州、长白、东海、扈伦四大部分。明朝在东北设立辽东都司、奴儿干都司作为管理机构,女真各部皆臣服于明朝。清朝统治者为出身建州女真的爱新觉罗氏。建州女真首领猛哥帖木儿(努尔哈赤六世祖,后被追封为肇祖原皇帝)时为明朝建州卫左都督,1433年因部族冲突被害。1440年建州部南移,最终定居于赫图阿拉。南移后,建州女真部与明朝交往密切,建州部社会生产力提高,经济繁荣。后金皇太极铸天聪通宝(直径43mm),小满文版,较少见,美品
1583年,爱新觉罗·努尔哈赤袭封为建州左卫指挥使,以祖、父遗甲十三副,相继兼并海西女真部,征服东海女真部,统一了女真各部。他还筑城池、设大臣、定法律、理诉讼、建立八旗制度。八旗制度按军事组织形式,把女真人编制起来,在贵族控制下进行战争和生产活动,是一种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八旗制度促进了女真社会的发展,巩固了努尔哈赤的统治地位。
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自立为汗,国号金(史称后金),建元天命,公开反叛明朝政府。1618年,努尔哈赤发布“七大恨”的讨明檄文,誓师伐明,举国震惊。1619年,明朝在萨尔浒之战惨败,几年间丧失辽东七十余城。
1621年,努尔哈赤攻占辽阳、沈阳,迁都于辽阳。1625春,努尔哈赤不顾贝勒诸臣异议,决定迁都沈阳。当年农历三月三日在拜祭祖陵后,便率亲族百官自东京(辽阳)起程,夜宿虎皮驿,翌日抵沈阳。从此沈阳成为后金政权的统治中心。不过,努尔哈赤在1626年的宁远战役中被明军的大炮打成重伤,不久逝世。第八子皇太极继位。他继续对明朝展开攻势,并联合蒙古各部,势力不断扩大。
统一全国
1635年,清太宗皇太极废除旧有族名“诸申”(女真),定族名为“满洲”。1636年,清降服漠南蒙古。同年皇太极称帝且改“金”国号为“清”,正式建立清朝,改年号为崇德。
1640年,明清松锦之战爆发,1642年洪承畴在松山被俘,祖大寿在锦州投降。松锦之战标志着明朝在辽东防御体系的完全崩溃,在关外只剩下宁远一座孤城。

1644年,李自成率领的大顺军攻陷北京,明朝崇祯帝在农民军的攻城炮声中自杀于皇城后的景山。驻守山海关的明将吴三桂降清。清摄政王多尔衮指挥八旗劲旅,兼程入关,以吴三桂为前导,击败大顺农民军,进占北京。同年清顺治帝迁都北京,祭告天地祖宗,表示他已是全中国的君主。
接着,清军南下剿杀农民军,北方的地主、官僚纷纷迎降,勾结清军,镇压农民军。与此同时,在南方,一些明朝遗臣拥立皇族建立几个小朝廷,史称南明(弘光、隆武、绍武、永历)。此外还有李自成的大顺、张献忠的大西政权。清朝于1645年灭大顺、南明弘光;1646年灭大西、南明隆武、南明绍武;1662年灭南明永历;1664年消灭大顺残余势力。清朝入关后历经20多年的战争,基本统一全国。
李自成死后,余部与明湖广总督何腾蛟、湖北巡抚堵胤锡联明抗清。1647年大败清军于全州,次年几乎收复湖南全境。江西金声桓和在广州李成栋先后反正,出现了南明时期第一次抗清斗争的高潮。但永历政权不能团结对敌,给了清军以喘息之机。1649—1650年,何腾蛟、瞿式耜先后牺牲。1652年,李定国率军8万东出广西,下桂林,又攻入湖南、广东,“两蹶名王,天下震动”。刘文秀亦出击四川,克复川南。东南沿海的张煌言等的抗清军队也发动攻势,抗清斗争再次出现高潮。这时孙可望同李定国之间矛盾爆发,破坏了大好形势。孙可望降清后,云贵虚实尽为清军所知。1658年,吴三桂率清军攻入云南,1662年南明永历帝被杀,南明灭亡。林丹汗
清军进军江南的过程中,无恶不作,激起江南人民的强烈反抗,特别是剃发令强制执行,各地燃起抗清的熊熊烈火。清廷残酷镇压,在扬州、嘉定、江阴等地进行了大肆屠城,史称“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此后清军各地“剃发易服”,造成人口骤减,发生西南地区民生萧条、万里无人的景象。1659年,清军占领西南地区。并迁移湖广人口填川,以补充劳动力的不足,视为历史上的第二次“湖广填四川”。
明延平王郑成功在1661年收复了当时为荷兰殖民地的台湾。永历帝被害后,郑成功之子郑经继续使用南明永历年号,尊前明宁靖王朱术桂为监国。1683年,清朝统一台湾,1684年设立台湾府。
康熙朝一代圣君康熙帝
康熙帝8岁即位,在位期间,擒鳌拜,平三藩,平台湾,平定准噶尔叛乱,抵抗沙俄侵略,编纂《古今图书集成》和《康熙字典》。
康熙帝巩固和加强了祖国的统一。对内平定了三藩之乱,平定台湾郑氏政权,设立台湾府,使中国重新归于统一;1685年和1686年,他命令清军两次进攻盘踞雅克萨的俄军,遏制了沙俄对华侵略的野心;1689年,他派代表与沙俄代表签订了《尼布楚条约》,划定了中俄东部边界线;平定了回疆、准噶尔等反动贵族的叛乱。自康熙时期至十九世纪中期,中国在北起外兴安岭,南至南沙群岛的曾母暗沙,西起巴尔喀什湖和帕米尔高原,东抵鄂霍次克海、库页岛和台湾广大而神圣的领土内,实现巩固了全国的统一,加强了中央集权,成为当时世界上强大的国家。
康熙帝注意恢复和发展生产,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措施。鼓励垦荒,从1671年起,陆续放宽垦荒起科年限,并规定垦荒有成绩,据开垦多少,给予不同官职,这促进了垦荒的积极性,到康熙末年,全国荒地基本上得到开辟。1669年,康熙下令废除圈地令,以后永远停止圈地,并规定所圈土地应退还给农民。1685年,康熙又规定民间新垦田亩,“自后永不许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旗主的经济扩张,有利于自耕农民。康熙还下令将明朝藩王的庄田改为“更名田”。
康熙皇帝适应了历史发展的需要,进行一系列统一战争,使局势趋向稳定,清政府大为巩固,又通过一系列的文治,促进了经济、文化的发展,使中国人民过上了112年的和平生活。
康熙中期以后,因战乱而遭到严重破坏的手工业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至乾隆年间,江宁、苏州、杭州、佛山、广州等地的丝织业都很发达。江南的棉织业、景德镇的瓷器都达到了历史高峰。至18世纪中叶,清朝人口也大大增加。
雍正朝
雍正帝盛年登基,在位13年。他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改革,可谓大刀阔斧,快刀斩麻。他对许多的事情做了重大的改革,特别是对一些制度方面做了些改革。雍正起了“康雍乾”三代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顿吏治:严厉打击贪污受贿,重视财政审计。
火耗归公:杜绝贪污。
摊丁入亩:基本放弃对农民的控制,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人口统计和人口增长。
改土归流: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的发展,巩固了西南边防。
密折制度:加强对官员监督。
废除贱籍:缓和阶级矛盾。
雍正废除了贱籍。雍正元年(1723年)三月,监察御史年熙上书请除豁山西、陕西乐户的贱籍。山西、陕西乐户的祖先,是明朝永乐永乐帝登基后,加害建文忠臣本人外,还将他们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妓,世代相传,久习贱业。年羹尧之子年熙在奏疏中说她们是忠义之士的后代,沉沦至此,无由自新,请求雍正帝开豁她们的贱籍,准许她们改业从良。雍正帝看到奏折后,很是赞同,于元年(1723年)四月发出第一道"豁贱为良"的谕旨。雍正帝在下令开豁乐户贱籍的同时,又令各省检查,如发现本地也存在类似乐户的贱民,也准许他们出贱为良。
乾隆朝
乾隆帝执政60年,虽好大喜功,他编纂《四库全书》,对其中不少书籍大肆进行篡改,篡改及毁灭的书籍竟占编纂前收集书籍的绝大部分。1772年开始,经十年编成。很多珍贵材料就此丧失。
乾隆帝酷爱汉文,勤于写诗,留下了约42613首各体诗作。一个少数民族的帝王对汉文化如此酷爱,对汉文化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清朝的文字狱,诗选的编选者不敢收录、评价当朝皇帝的诗,而原著(《御制诗集》)又卷帙浩繁,所以乾隆的诗没有流传开来,大部分是帝王体打油诗。乾隆六下江南,并仿制江南园林广修园林,劳民伤财。
乾隆帝于1757年粉碎了准葛尔贵族割据势力,统一天山北路。1759年平定天山南路的大小和卓叛乱。1762年,清朝设伊犁将军,统管包括巴尔喀什湖在内的整个新疆地区。自从1762年起,清朝陆续派遣大批军队进驻新疆。永久驻军的官兵携带家眷,主要来自东北、河北等地的达斡尔族、满族等。这些驻军为保卫祖国、开发边陲作出了巨大贡献。
1771年,西迁伏尔加下游的漠西蒙古土尔扈特部,在杰出领袖渥巴锡的率领下,为摆脱沙俄的统治,踏上了回归祖国的征途。他们粉碎了沙俄军队的围追堵截,历经艰险,万里跋涉,终于回到祖国。土尔扈特部回归,为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写下了可歌可泣的光辉篇章。
清朝于1792年打退了廓尔喀对西藏的进犯。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清朝中央政府制定和颁行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对西藏地方的人事、行政、财政、军事、对外关系等各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并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主要内容包括清政府掌握确定西藏各大活佛包括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去世后认定转世灵童和批准继位的大权,一切西藏涉外事宜均由驻藏大臣全权处理等。该章程是中国对西藏行使主权的重要历史文献证明。
在“康乾盛世”时,社会经济发展非常快。首先是耕地面积迅速增加,至雍正时方达到九亿多亩,恢复并超过了明朝万历时期。加上农业技术的发展,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使全国粮食总产量大大增加,中国人口在“康乾盛世”时突破了一亿大关。
近代时期晚清实际统治者慈禧太后
清朝从乾隆末年开始有衰落的现象,政治日渐腐败。嘉庆帝和道光帝也失去了早期君主锐意进取的精神,掌政风格日趋保守和僵化。官场中,结党营私、相互倾轧、买官售爵、贿赂成风。军队里,装备陈旧、操练不勤、营务废弛、纪律败坏。财政上,国库日益亏空、入不敷出。阶级矛盾激化,相继爆发白莲教和天理教等农民起义。
1840年,英国悍然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清政府被迫同英国侵略者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1856年,英国借口“亚罗号事件”、法国借口“马神甫事件”共同发动侵略中国的第二次鸦片战争。到1860年,英法联军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俄罗斯趁火打劫,从19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侵吞中国北方一百五十多万平方公里领土。根据不平等条约,中国丧失大量领土、主权和财富,中国社会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由于人民的负担逐年加重,因此引发了一系列的农民起义,其中规模最大的是1851年爆发的太平天国运动,一度对清朝统治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挽救自身命运并增强国力,清政府内部部分汉族有识之士遂展开了维新运动,试图革新图强,其中最为著名的是自19世纪60年代开始的洋务运动。随着洋务运动的开展,全国各地开始先后引入国外科学技术,开设矿业、工厂,建设铁路、架设电报网,修建新式学校、培训技术人才;同时也成立了新的军事工业,逐步改进清军的武器装备和作战方法。代表人物有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等。
洋务运动使得清朝的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增强,到慈禧太后与恭亲王联合执政的同治年间,清朝在文武齐心合力之下,一度出现了较安定的局面,史称“同治中兴”。其间清朝在西方人的帮助下成功消灭太平军、平定捻军之乱,并收复新疆,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形象因此有相当大的改善。至19世纪80年代,清朝军队的装备和洋务运动之前相比已有了明显的提高;在1884年至1885年中法战争期间的一系列战役中,清军和法军互有胜负。战后,清朝设立了海军衙门,并建成了近代海军舰队--北洋水师。
洋务运动虽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由于时人多数未明当代的国际形势,少数人的急迫性并无法改变多数官僚的旧思维,清朝的维新运动最终未达日本明治维新般的成效,结果导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并于1895年与日本签定《马关条约》。随后,由光绪帝与梁启超和康有为领导发动的政治改革运动:戊戌变法又因为慈禧太后和保守派的反对,而软禁了光绪帝,变法因此失败,因为只有103天,因此又称为“百日维新”。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1901年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慈禧太后为挽清朝衰落危局,有意效仿欧日的改革。开始推行“新政”,进行了包括建立新军、废除科举在内的一系列改革。不久,中国发生了立宪与革命的改革路线之争,一开始立宪派占上风,清政府也承诺并实行立宪,并于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以确立君主立宪制政体,成立了代议会。不过,1911年5月组成的“责任内阁”中的大多数成员为皇族身份,故被称为“皇族内阁”,结果引发立宪派的不满和失望。这次改革的根本问题是皇族迟迟不肯让世俗精英分享权力,拖到辛亥年已经为时过晚,但这毕竟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君主立宪。
同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各省随后纷纷宣布独立,清朝的统治开始走向瓦解。清政府任命北洋新军统帅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成立内阁并统领清军。但他一方面以武力压迫革命军(阳夏战争),另一方面却暗中与革命党人谈判。清帝于1912年2月12日正式退位,并在退位诏书中宣布“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标志着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君主制的正式结束。
清朝-政权体制   
中央政权
清代中央政权机构多仿明制,但又有自己的特点。清改内三院(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宏文院)为内阁,作为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清代内阁设大学士满、汉各二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学士满六人、汉四人。内阁的实际权力比明代小。
康熙征噶尔丹纪功碑
清中央的执行机关是六部。清代内阁名义上是最高行政机关,但它并不是真正的权力中心。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后来的军机处,才是真正的最高权力机构。
军机大臣以下设章京等官,从六部员司和内阁中书里选用。章京的任务是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作军机大臣的辅助人员。章京也是满、汉人员各两班,每班八人,各设一领班。章京参与机要,草拟圣旨,俗称“小军机”。
清代的军机处机构精简,行政效率高。人少精干,遇事不推诿,能迅速处理军国大事。
军机处的设立,进一步加强了君主专制制度。皇帝通过军机处,集大权于一身,军机大臣“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标志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发展。
政权组织
理藩院:这是清代创设的一个专门管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中央机构。初设时仅管理蒙古,以后扩大到新疆、青海、西藏、四川等少数民族地区。还兼管对俄交涉等外交事务。其编制与六部基本相同,但官员全由满族、蒙古族人担任,汉人不得参与。理藩院的设置,说明清廷十分注意对蒙、藏、维等少数民族的政策,在加强和巩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上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清朝军机处
清朝国子监
内务府:清朝特设专管宫廷事务的机构。长官称总管大臣,由满族王公大臣担任。清朝设内务府的目的,在于防范太监窃权乱政。
除上述各中央机构外,还有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国子监等许多府、院、寺、监机构。
地方机构 清代地方行政机构分为省、道、府、县四级。此外,还有与省大体平行的边疆特别行政区。
官员的考察制度
为加强监督管理,凡天下文武官员,都要定期进行考察。规定三载考绩,以定升降奖惩。京官叫“京察”,外官叫“大计”。对武官的考察,每五年一次,称为“军政”,由兵部主持。
但是,不论“京察”、“大计”还是“军政”,在实行中都是瞻徇情面,弊端丛生。后来更成为故事具文,走走过场而已。

清代一品文官袍
保甲制
保甲是清代实行的一种严密控制人民的基层行政组织。其制规定:不论州县城乡。每十户立一牌长,十牌立一甲长,十甲立一保长。每户门上挂一印牌,上写户主姓名和丁口数,并登入官册,以便稽查。清政府通过这种办法,对各族人民的思想、言论和行动进行严厉的控制。
特别行政区
清代在东三省、蒙古、新疆、青海和西藏等地,设特别行政区,采取和内地不同的行政管理办法。在蒙古地区实行盟、旗制度。旗,是中央政权领导下的基本行政单位。在维族地区,设总理回务札萨克郡王一人,治理该部政务,又设协理图撒拉克齐二人以佐之。 在西藏,达赖(驻拉萨)和班禅(驻扎什伦布)掌政令,行教化,同为政教僧俗领袖,但他们“并受成于驻藏大臣”。清朝迁都北京后,在旧都盛京设内大臣一人,副都统二人。
在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等西南各省的一些少数民族区,清初仍沿袭明代土司制度,有宣慰、宣抚、招讨、安抚、长官诸司,亦有土府、土州、土县的设置。雍正后,清政府陆续将土官改设流官,进一步加强了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直接统治。
清军制
清军主要分为八旗和绿营二种。八旗又分为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旗设都统(固山额真),由中央八朴诩统衙门掌握,地方督抚无权征调。绿营兵,主要是清军入关后收编的明朝降军和各省改编的队伍,用绿色军旗,故称绿旗兵或绿营兵。兵种有马兵、步兵和水师。在各省者,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等所统辖。
刑律
1647年(顺治四年),《大清律》编修完成。《大清律》基本上承袭了《明律》的内容。后经康熙、雍正两朝屡次增删,并于雍正五年公布。但清朝最经常起作用的是例,而不是律。另外,清律还表现出民族歧视和压迫的特色。满、汉人在法律上不平等。对各少数民族地区还有各种特订的法律,如蒙族有“蒙古律”,维族有“回律”,藏族有“番律”等等,以加强对各少数民族人民的统治。
文字狱
在康、雍、乾三朝,尤其是雍、乾时期,曾连续大兴文字狱。对一切文字著述,只要清朝统治者认为触犯了君权,或者有碍于自己的统治,便被目为“狂吠”、“矣谒”、“悖逆”,必兴起大狱,置之重典,尤其是清朝前中期,只要是文人学士在文字中稍露不满,或是统治者疑神疑鬼,认为文字中人触犯群权和妨碍自己的内容,必兴文字狱,动辄株连数百人乃至数千人,例如明史案。清代的文字狱是封建专制主义空前强化的产物。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树立君主专制和满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这种文字狱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影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清朝的“明史案” ,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三喜堂
清朝后宫嫔妃老照片
 
清朝喜字小罐
清朝皇后的朝裙
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是努尔哈赤在女真牛录制的基础上创立的一种兵民合一的制度。政治权力集中于王公贵族,重大决策由贵族共同讨论决定,是为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后皇太极于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仿明朝制度设立六部,试图逐渐削弱满洲贵族权力。皇帝试图实行中央集权的努力主要集中于清朝前期。
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顺治皇帝对八旗制度进行改革,由自己亲自掌握正黄、镶黄、正白三旗,形成了“上三旗”和“下五旗”,改变了以前八旗由不同王公掌握的局面,同时加强上三旗的实力,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有所削弱。
清朝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以前尚书均由满人担任,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规定尚书及侍郎满、汉各一。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都察院。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康熙皇帝设立南书房,起初是康熙帝为了与翰林院词臣们研讨学问,吟诗作画而设。因在乾清宫西南角特辟房舍故名南书房。由于南书房“非崇班贵檩、上所亲信者不得入”,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严密控制的一个核心机要机构,随时承旨出诏行令,这使南书房“权势日崇”。南书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同时将外朝内阁的某些职能移归内廷,实施高度集权的重要步骤。
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清军在西北与准噶尔蒙古激战,为及时处理军报雍正皇帝始设军机房,雍正十年改称军机处。乾隆皇帝即位后服孝,安排数位“总理事务王大臣”进入军机处,故改名总理事务处。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乾隆服满亲政,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自请罢职,恢复军机处名称,自此遂成定制,军机处成为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核心权力机构,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地位更被削弱至几乎可忽略不计,政治权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成为清代中央集权制度的顶峰。直至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初十清廷宣布成立“责任内阁”,军机处废止。
清前期清军主要分为八旗和绿营二种。八旗又分为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旗设都统(固山额真),由中央八朴诩统衙门掌握,地方督抚无权征调。绿营兵,主要是清军入关后收编的明朝降军和各省改编的队伍,用绿色军旗,故称绿旗兵或绿营兵。兵种有马兵、步兵和水师。在各省者,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等所统辖。清朝中叶以后,又有汉族地主自募自练的团练乡勇。后因太平天国运动兴起,由于八旗长期由政府供养,游手好闲,不习武事,逐渐丧失了战斗力,在镇压太平军时屡败,于是南北各地地主团练武装迅速发展,曾国藩的湘军便应运而生了。还有象李鸿章组织的淮军,左宗棠组织的楚军等,这些地主团练武装后改编为练军与防军。光绪中叶后,因甲午战争惨败,防﹑练军均又改为次要的巡防队,由袁世凯编练新军,作为主要国防力量。
清朝-民族政策   
蒙古政策乾清宫
清政府对内蒙古地区实行特殊管理。一方面以联姻来笼络蒙古各部首领,以宗室女外嫁各部首领及其子侄。另一方面在政治上实行分而治之的“扎萨克制”,亦即盟旗制度。
按照这种制度,原蒙古各部称为盟,是内蒙古地区最基本的行政单位,旗设旗长,即“札萨克”,为世袭之职位。旗下设佐、什,受旗长管制。若干相邻的旗为一盟,盟有盟长,由中央直接任命,多选旗长中势力大、威望高、与中央关系亲密者任之。盟为监察区,不属行政单位。当时主要有哲里木、昭乌达、锡林郭勒等盟。各盟旗直接对中央负责,受中央理藩院的管理。另外,在内蒙古地区设热河都统、察哈尔都统和绥远副将军,率军驻防要地,以加强军事控制。但各都统、将军不干涉行政事务。
清王朝统一了蒙古各部后,对蒙古的统治策略是,既要使其不再成为朔方边患的势力,又要笼络其奴隶主们统治蒙古族人民,使蒙古成为清政府统治全国的一支重要军事力量和清帝国北部疆域不设防的屏障。包括在蒙古大力扶植推广喇嘛教,有效的收服了人心,维护了蒙古地区安定局面。
西藏政策五世达赖朝见顺治帝
清朝对西藏管辖的三大有力举措是册封制度、驻藏大臣和金瓶掣签制度。
册封制度
清朝初年,五世达赖来京朝贺,顺治帝隆重接待并正式赐予他“达赖喇嘛”的封号;后来,康熙帝又册封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并赐以册印;从此,“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称号正式固定下来,以后历世达赖和班禅都必须经过中央政府册封成为定制。
设驻藏大臣
1727年,清政府在西藏设驻藏大臣,办理西藏事务;驻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与达赖和班禅共同管理西藏;驻藏大臣的设置,标志着中央政府对西藏管辖的加强。
金瓶掣签制度
加强了清朝中央政府对达赖、班禅转世的监督和任授权力。此乃清王朝改革西藏行政管理体制,确立系统治藏法规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一制度一直延续至今。
乾隆年间。清政府陆续颁布《西藏善后章程》和《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确定了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共同处理政务的平等地位,巩固了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统治。
清政府振兴西藏经济的措施有改革乌拉、租赋、钱法、贸易制度;活跃民族贸易;创报、兴学、发展农牧工矿业和加强交通、邮电事业的开发等。
汉族政策
文字狱
清朝文字狱的兴起旨在震慑反清势力,维护清政府封建统治,其特征是:罪状由权力人物对文字的歪曲解释而起,证据也由权力人物对文字的歪曲解释而成。一个单字或一个句子一旦被认为诽谤元首或讽刺政府,即构成刑责。清朝历史中,顺治、康熙时期的“文字狱”还只是个别现象,到雍正时则成为一种普遍的“制度”。在文字狱浪潮中表现得最为疯狂的人物则是乾隆皇帝,共发生一百三十余案。
清朝虽然依靠武力开疆扩土,但在人文精神上比前朝后期确有了较大退步。清朝初期和中期,推行民族牢狱式的统治。在经济上把关外落后的奴隶制带入中原,大力推行圈地投充等恶政,强抓人作奴隶,以供八旗子弟白白吃饷,他们常年寄生虫般的生活造成了清朝武力的退步(乾隆视察八旗军发现他们驰马坠地,箭箭虚发)也使得清朝越来越依靠汉族军兵。由于前期不断征战,尽管从越南引入了优良稻种,清朝还是到了乾隆年间才恢复到明朝万历年间的水平。在政治上,明代后期的君权有一定的松懈,而清朝又把封建专制推向了最高峰。为了巩固其统治,制造了多起文字狱。最典型的就是明末可以和春秋时代相比的晚明思潮在清代终结。知识分子不敢发表独立见解而是钻进故纸堆去考究古书,这就是所谓的乾嘉学派。
清朝汉族重臣
满清为夺取和巩固对全中国的统治,除起用范文程等汉族民间精英外,在入关过程中先后招降了前明军将领吴三桂、李成栋、尚可喜、耿仲明及其统领的汉族军队。后因其叛乱而由康熙剪除其中三个主要的藩王,被称为平三藩。带兵收复台湾的施琅也是汉族前明军官。清初汉族重臣还有洪承畴等。
清政府为了长久统治中国,大力尊崇儒学,按历代汉族王朝传统开设科举,从中选拔士人以赢得汉族知识分子的支持,预防反抗。
清廷任用的汉族官员林则徐曾从英国人手里收缴鸦片近2万箱约237万余斤。于道光十九年四月二十二日(1839年6月3日)在虎门海滩上当众销毁。
晚清的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等汉族重臣在平叛太平天国及洋务运动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甲午战争后清廷实行新式练军,亦以汉族官兵为主。其中如袁世凯、留学普鲁士学习军事的段祺瑞、冯国璋、 留学日本的王士珍,及黎元洪均在推翻清朝的辛亥革命中起到关键作用,并成为后来中华民国北洋政府的核心人物。
剃发易服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衣冠服饰。《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汉人成年之后就不可剃发,男女都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满族的发型与汉人迥异,该族男子把前颅头发剃光,后脑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垂下。汉人的服装汉服以交领、右衽、无扣等为主要特色,满装的主要特点是立领、对襟、盘扣等。
清朝由居于中国东北的满族人建立。在入关之前,满族统治者在关外已然推行“剃发易服”政策。对被征服的汉人一律强令改变发式、更换服装,投降的明朝将士也必须剃发易服,作为臣服的标志。
清军于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入关时曾颁发“剃发令”,因引起汉人的不满和反抗,于是公开废除此令。1645年清兵进军江南后,汉臣孙之獬受到其他汉大臣的排挤,恼羞成怒之下向摄政王多尔衮提出重新颁发“剃发令”。于是,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规定清军所到之处,无论官民,限十日内尽行剃头,削发垂辫,不从者斩。其执行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汉族人民为保护世代相承的文物衣冠进行了此起彼伏的斗争。清朝统治者对此进行了暴力镇压,例如1645年发生的嘉定三屠事件即与“剃发易服”有关。此起彼伏的斗争历经几十年,最终结果是满族封建统治者取得胜利,汉族大部分生者都剃发结辫,改穿满族衣冠;坚持不愿改换衣冠者要么被杀,要么逃到海外,要么遁入空门,带发修行。
清朝满族统治者推行“剃发易服”的原因:一般认为,满族统治者希望通过剃发易服来打击、摧垮广大汉族人民尤其是上层人士的民族精神,保持满族的统治地位,保持满族不被汉族同化。后来的历史表明,满族统治者的这一措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汉人逐渐淡忘本民族服饰,习惯了满族的发式和服装。到辛亥革命推翻清帝国,号召民众剪去辫子时,仍然有许多人不愿意剪,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害怕剪去辫子后被官府杀头,可见“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剃发易服”政策对汉族影响极深。
“剃发易服”是清初主要的社会矛盾之一。针对当时各地汉人的抗争此起彼伏的情况,当时的陈名夏曾说过:“免剃头复衣冠,天下即可太平”。然而不久他就因为说了这句话而被满门抄斩。
清朝-疆域区划   
清朝疆域清朝极盛时疆域:史学家公认的中国疆域
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清朝统一全国后的疆域是:北起蒙古唐努乌梁海地区及西伯利亚,南至南海,包括“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即今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南海岛礁),西南达西藏的达旺地区、云南省的南坎、江心坡地区及缅甸北部,西尽咸海与葱岭地区,包括今新疆以及中亚巴尔喀什湖,东北抵外兴安岭,包括库页岛,东南包括台湾、澎湖群岛。极盛时总面积达1300万平方公里。
除此之外,许多周边国家都成为清朝的藩属国,在盛清之时的藩属有:东边的李氏朝鲜、琉球,中南半岛有安南、南掌(老挝)、暹罗(泰国)、缅甸,西南有廓尔喀(尼泊尔)、哲孟雄(锡金)、不丹,中亚西亚有浩罕、哈萨克、布鲁特、布哈尔、山克、爱乌罕(阿富汗)等藩属国。
清朝为维护中国领土作出的贡献
1683年,统一台湾,设立台湾府
1689年,雅克萨之战,击败沙俄侵略,确保外东北主权
1690~1757年,平定准噶尔叛乱,统一漠西蒙古
1727年,设置驻藏大臣,由朝廷直接派员代表中央监督西藏事务
1759年,平定大小和卓叛乱,统一新疆,设立伊犁将军
1792年,击败廓尔喀对西藏的入侵,并于次年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该章程是中国对西藏行使主权的重要历史文献证明
1878年,击败阿古柏侵略军,收复新疆,设立新疆行省
1909年,签订间岛条约,以路矿权的代价确保了对间岛(吉林延边)主权,挫败朝鲜日本领土野心
近代清朝所丧失的领土
俄罗斯侵占中国领土示意图
香港(1842年至1898年间分批割让或租借予英国,1997年回归中国)
澳门(1887年与葡萄牙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承认葡方在澳门的一切权利——“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区治理它处无异”,1999年回归中国)
台湾和澎湖列岛(1895年割让给日本,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后,台湾和澎湖主权回归俄罗斯侵占中国领土示意图中国)。
外东北(黑龙江以北约60万平方公里,以及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约4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分别于1858年和1860年被迫割让给俄罗斯,未收回)
外西北(巴尔喀什湖之东南、伊犁以西、以及喷赤河以东的帕米尔等地区约53万平方千米的领土,分别于19世纪60年代、80年代和90年代被俄罗斯割占或强占,未收回)避暑山庄
内地区划
清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沿袭明制,但根据自身实际做了很多改革,如东北三省、西藏、新疆及其它少数民族地区行政区划和内地不同。
清朝继承元明以来的分省建制,以省为地方上的最大行政区域,下设府、厅、州、县,构成地方上的省、府、县三级基本行政系统组织。
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 定顺天府之地为四路厅、二十四州县,州县隶属于路厅。设官有兼管府尹事大臣一人,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府尹正三品,府丞正四品,俱各一人。府尹总管京畿及四路的政令条教,“以成首善之化”,比一般府尹权力大,品级高,如升调州县官,可与总督会衔。府丞掌学校政令。属官有治中、通判,经历司经历,照磨所照磨,司狱司司狱,皆汉人。儒学教授,满、汉各一人:所辖四路厅同知正五品,各一人;州、县,知州、知县正七品,俱各一人。大兴、宛平二县并与五城兵马司分区而治,比外县高一品级。
天聪八年设盛京,顺治元年入关,原来盛京的六部俱废。自顺治十五年至康熙三十年又重建户、礼、兵、刑、工五部。均置侍郎以下官,称“盛京五部”。又设盛京内务府,为外地所无。自顺治十年设辽阳府,十四年更名奉天府,至光绪三十三年改行省。奉天府所辖地方为府二,兴京同知一,直隶厅一、厅二,州五,县十四。设官有兼领府事大臣一人,由盛京五部侍郎内特简,后归盛京将军兼辖。府尹,满洲一人;府丞,汉一人,品级同顺天府。属官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俱各一人。府尹主府事,小事决之,大事呈报。避暑山庄
总督为省级的最高长官,全称为总督某某省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或兼巡抚事。清朝一共建立了二十三个省,其中内地十八省为沿袭旧制或以旧制为基础,其余在边境并为清末所置。这些省是: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台湾、新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其中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台湾为后设。 总督之下设巡抚,其全称为巡抚某省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或节制各镇,职权很广泛。有的加侍郎衔,为正二品,否则为从二品。巡抚基本上是管一省,也侧重于军事,但比总督管民政更多,为总管一省军事、行政、监察及教育在内的高级长官。清朝所设巡抚共二十一人,其中由总督兼的有奉天、直隶等八人,单独设的有江苏、安徽等十三人。山东、山西等五省巡抚皆兼提督衔,贵州巡抚兼节制兵马衔。
各省设提督学政一人,由侍郎或科道进士出身的官员中委任,带原品级,掌学校和科学考试之政令。
各省设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使司或藩司。布政使为从二品,每省一人,但江苏设二人。布政使实际是一省长官,上承朝廷旨令,下帅府、州、县官,但因有督抚之设,渐居次要。其属经历司经历、都事,照磨所照磨,理问所理问,库大使、仓大使等,分掌出纳文书、照刷案卷、审核刑名以及保存档案、财政收支等。
各省设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使司或臬司。按察使一人,正三品,比布政使地位略低,掌司法监察,“澄清吏治”,常与布政使并称为“布按”。其下设知事掌勘察刑名,司狱检察囚犯,经历、照磨所掌同藩司。
各省设道员,正四品,或有专责,或作为布、按副使。专责者有督粮道或粮储道,简称粮道;又有管河道或河工道,简称河道。官则有的单设,多数为兼任。其他如驿传道、海关道、屯田道、茶马道等,一般由当地同品级官兼道员。作为布、按副使者,有分守道与分巡道。守道由布政使下的参政、参议发展而来,巡道是按察使下副使、金事演变的结果。初设只辖一府,或数道同辖一府,后来有的统辖全省,有的分辖三四府之地。为此,守、巡二道由原来临时性差使变为固定的地方长官。而且前此守道主管钱谷,巡道侧重刑名,久之两者各加兵备衔,所掌渐趋一致。乾隆、嘉庆时又准其密折封奏,权势日益加重,以致有人视道为省下、府上一级地方行政机构。实际上道不完全具备地方政府性质,不过是省级行政机构的派生物。
府是省之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知府为一府长官,从四品,掌总领属县,宣布条教,兴利除害,决讼检好。三年一考属吏,具其优劣上报。一切要政皆需通过督、抚允准乃行。清朝以知府“为承上接下要职”,故严谕督、抚对其考核。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协助知府,分掌粮盐督捕,江防海防,河工水利,清军理事,抚绥民众诸职。属官有经历、知事、照磨、司狱等。
在府之外,同时还有直隶厅、州和一般厅、州。凡统治地方人多并直隶于布政使司的为直隶厅、州,地位与府大致相同。厅设官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州设官知州正五品,州同从六品,州判从七品。清朝在全国设有直隶厅四十一个,直隶州七十三个。其外的厅、州,称为散厅、州,地位略同于县。至清末,全国已设散厅七十八个,散州一百四十五个。散厅、州设官与直隶厅、州相同,而品级差一等。散厅、州属府管辖,个别的隶于将军或道员。
县是地方基层政权机构。清末全国设一千三百五十八个县。每县设官为知县一人,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一人,主簿正九品,无定员。知县掌一县治理,主要是决讼断辟,劝农赈贫,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征税、户籍、缉捕诸职。典史掌稽检狱囚。
清朝中央国家机关列表
机关名称 成立时间
(西历) 成立时间
(中历) 废除时间
(西历) 废除时间
(中历)
内阁1911年宣统三年1912年民国元年
军机处1729年雍正七年1911年宣统三年
内务府1644年顺治元年1924年民国十三年
宗人府1652年顺治九年1924年民国十三年
吏部1631年天聪五年1911年宣统三年
户部1631年天聪五年1911年宣统三年
礼部1631年天聪五年1911年宣统三年
兵部1631年天聪五年1911年宣统三年
刑部1631年天聪五年1912年宣统三年
工部1631年天聪五年1912年宣统三年
1913年民国二年
外务部1860年咸丰十年
学部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
民政部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
1742年乾隆七年1912年民国元年
理藩院1639年崇德三年1911年宣统三年
弼德院1911年宣统三年1912年民国元年
都察院1636年天聪十年1912年民国元年
大理院1644年顺治元年
资政院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
翰林院1644年顺治元年1912年民国元年
国子监1644年顺治元年1912年民国元年
钦天监1644年顺治元年1912年民国元年
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
1909年宣统元年
1903年光绪二十八年
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
1911年宣统三年1912年民国元年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
1912年民国元年
1853年咸丰三年1912年民国元年
1911年宣统三年1912年民国元年
大清银行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
禁卫军1912年民国元年
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1912年民国元年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1912年民国元年
宪政编查馆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1912年民国元年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1912年民国元年
国史馆1765年乾隆三十年
1912年民国元年
太仆寺1644年顺治元年1912年民国元年
太常寺1644年顺治元年1912年民国元年
光禄寺1644年顺治元年1912年民国元年
鸿胪寺1644年顺治元年1912年民国元年
神机营1861年咸丰十一年1912年民国元年
健锐营1912年民国元年
1912年民国元年
1723年雍正元年1912年民国元年
军咨府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1912年民国元年
顺天府1644年顺治元年1912年民国元年
醇亲王府1864年同治三年1951年民国四十年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1912年民国元年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
1912年民国元年
1912年民国元年
1723年雍正元年1912年民国元年
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1912年民国元年
1644年顺治元年1912年民国元年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
1676年康熙十五年1912年民国元年
1714年康熙五十三年1912年民国元年
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1912年民国元年
下表基本是乾隆朝之后的情况,之前官制变化太大,难以用简表说明。
文官
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学士(即俗称大学士)
从一品
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
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尚书
左右都御史 加衔总督
正二品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总督
内务府总管 加衔巡抚河道总督漕运总督
从二品
侍郎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巡抚
布政使
正三品
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府丞通政使司通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
按察使外务部左右丞
从三品
光禄寺卿太仆寺卿盐运使
正四品
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
鸿胪寺卿顺天府丞奉天府丞道员
外务部左右参议
从四品
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内阁侍读学士国子监祭酒
都转盐运使司同知知府
正五品
左右春坊左右庶子通政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六科给事中
宗人府理事官郎中顺天府治中奉天府治中
太医院院使同知直隶州知州钦天监监正
从五品
翰林院翰林院司经局洗马鸿胪寺少卿
监察御史员外郎知州运盐司运副
盐课司提举
正六品
内阁侍读国子监司业 部院主事 左右春坊左右中允
宗人府主事 寺衙门主事起居注主事 都察院都事
都察院经历大理寺左右丞钦天监左右监副太医院院判
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兵马司指挥钦天监春夏秋冬中五官正
太常寺丞神乐署署正府通判
从六品
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五官正
钦天监秋冬官正布政司经历布政司理问运盐司运判
直隶州州同州同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正七品
翰林院编修通政使司知事通政使司经历大理寺左右评事
太常寺博士太常寺满洲读祝官国子监监丞内阁典籍
京县县丞兵马司副指挥知县太常寺典簿
按察司经历皇史宬尉太仆寺满主簿 部院寺内务府司库
京府儒学满汉教授 京府儒学训导 外府教授 七品笔帖式
中书
从七品
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掌印中书内阁中书
办事中书詹事府主簿光禄寺典簿京府经历
钦天监五官灵台郎祠祭署奉祀布政司都事运盐司经历
直隶州州判州判国子监博士国子监助教
唐古忒学助教古忒学中书
正八品
国子监学正国子监学录钦天监主簿太医院御医
五经博士 八品笔帖式四氏学学录太常寺协律郎
布政司司库大使运盐使司库库大使道库大使按察司知事
外府经历外县县丞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
州学正县教谕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司左右至灵
从八品
翰林院典簿国子监典簿鸿胪寺主簿钦天监五官司挈壶正
太医院吏目祠祭署祀丞神乐署署正布政司照磨
运盐司知事府州县训导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正九品
钦天监五官监侯钦天监五官司书太常寺赞礼郎 九品笔帖式
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
县主簿和声署奉銮
从九品
翰林院待诏工部制造库司匠国子监典籍钦天监博士
鸿胪寺鸣赞鸿胪寺序班序班刑部司狱
府照磨通判照磨钦天监漏刻博士太医院吏目
太常寺司乐大使州吏目道库使
府大使按察使司狱府司狱同知司狱
巡检布政司仓大使府库大使同知仓大使
土司副巡检
未入流
翰林院孔目礼部大使县典史兵马司吏目
崇文门关大使府吏目
大使同知州
大使州大使县大使
所管各闸道仓大使州仓大使
翰林院孔目都察院礼部大使兵马司吏目
典史
吏目大使
武官
正一品
领侍卫内大臣 一二三等子爵 一二三等
从一品
外省驻防将军乌鲁木齐热河察哈尔提督
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正二品
左右翼八旗八旗 左右翼总兵
外省驻防 一二三等男爵总兵
从二品
副将
正三品
包衣总管圆明园总管
陵寝总管总管黑龙江船驳察哈尔总管
参将 一二三等
从三品
圆明园包衣包衣吉林黑龙江
指挥使同知察哈尔 驻防
游击
正四品
南苑总管陵寝
太仆寺马厂总管
黑龙江吉林管水手四品官都司
同知
从四品
包衣包衣察哈尔
察哈尔 副使
正五品
章京陵寝陵寝
盖州满洲黑龙江吉林管水手五品官
守备佥事同知 正
从五品
下五旗包衣
副使安抚使
招讨使 副
正六品
陵寝太仆寺马厂黑龙江吉林管水手六品官
佥事同知
长官
从六品
内务府六品
副使
正七品
把总佥事 副长官
从七品
正八品
左右 八品荫监生
从八品
圆明园
正九品
各营
从九品
太仆寺
未入流
土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