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色撩佛:双修欢喜禅:尊重(Honor) zun z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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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Honor) zun zhong

 

社會性用語,描述一個群體中的彼此評價。舊約中大多數的「尊重」都是譯自kabod的某些形式,而新約的用語則源自timao。這些用語普遍用作對人的尊敬,只有間中在某些情況會用作人對神的尊敬。

kabod字根的字面意義為「沉重」或「重要」。然而,它的象徵意義則較為普遍:「給予某人權力」。那麼,尊敬某人,就是給予某人權力,或授予某人崇高的地位,甚至是自己生命的主權。一個人獲得尊敬往往是基於他的身分、地位或財富,但其實也可以,且應基於他的品格。

雖然尊敬是一種敬重、禮貌和崇敬的內在態度,也應該帶著合宜的關注,甚或順從。沒有如此行動的尊敬並不完全,只是口唇的尊敬(賽二十九13)。正如當人作討神喜悅的事,就是榮耀父神(林前六20);孩子順從父母,就是孝敬(尊敬)父母。

基於神有創造主至高的地位,又有慈父的性情,所以神是一切榮耀的源頭。父神把榮耀給予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約五23),祂創造世人只比天使微小一點,賜給他們榮耀尊貴(詩八5-6)。祂亦在政府、教會和家庭中,賦予某些人權力;暗示要尊重那些掌權的人。

尊敬別人是信徒生命中重要的環節,基督徒要敬重那些應得尊敬的人。因著神是全地的統治者,品格至為崇高,所以信徒要尊崇神;信徒也要尊敬地上掌權者,諸如統治者(羅十三1-7)、主人(提前六1)和父母(出二十12)。作為教會一分子,信徒也應該尊敬耶穌基督(教會的頭〔約五23〕)、其他信徒(羅十二10)和寡婦(提前五3)。

雖然獲得尊敬是非常正面的體驗,卻不可刻意尋求(路十四7-8)。人不應以自己的身分地位得尊敬為理所當然的,受者應當尋求因敬虔品格而得的尊榮。叛逆和敗壞的名聲是會令人蒙羞,但在特殊情況下,「羞辱」是作門徒的一個記號(林後六8)。

Sam Hamstra,J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