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ual c是什么:网络“天才”河南入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13:08:06
“巴蜀神童” 

  1994年9月,一个消息在四川省不胫而走,一位年仅16岁的矿务局子弟中学学生, 竟以宜宾地区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北京大学物理系应用化学专业。这个被称为“巴蜀神童”的中学生,便是吕科。从此,这位2岁识字、3岁通读《红楼梦》的“巴蜀神童”,又走进了让无数人向往已久的大学殿堂,开始了他北京大学物理系应用化学专业4年的大学生涯。 

  吕科从小酷爱电脑,进入北大后更是努力钻研,北大的一位博士生导师说:“在学校,吕科的化学专业不算好,但吕科的电脑水平却比电脑专业的硕士水平都要高”。大学刚刚毕业,吕科就和他的同学创立了旨在专门探讨网络技术的网站――中国动感技术工作室,并为自己取了一个十分浪漫的网名――怡红公子。中国动感技术工作室网站在国内颇有名气,“怡红公子”也成为吕科在网络世界中的另一个名字,他很快被群英荟萃的中国微软协会吸收为会员,年轻的吕科成了中国电脑网络方面不可多得的优秀人才。 

  北大高才生供职河南 

  1998年,年仅20岁的吕科从北大毕业了,他拒绝了诸多公司、单位的盛情邀请,和同窗好友一起来到了河南北方群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此时的吕科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两年后的今天,郑州却成了自己的囚禁之地。 

  在电脑方面绝对能称为天才的吕科,生活方面却近乎无知。吕科从小体弱多病,一直在父母的关心和呵护下长大,无论父母怎样去教,吕科都不能达到常人的生活能力。他有900度的高度近视,没有父母、保姆照顾的时候,他甚至不会为自己煮一袋方便面充饥。在吕科的世界中,除了电脑还是电脑。 

  但吕科在公司的工作中却表现非常出色,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为河南省企事业名录系统“(114工程)”,并着手开发“政府上网工程――网站快速发布系统”(AWE系统),该系统1999年5月在平顶山等城市试装机,年轻的吕科挑起了这家公司的技术大梁。 

  1999年9月,介绍吕科来河南的曹鹏和吕科的另一位北大同学,不知什么原因相继离开了河南。也许是怕吕科效仿曹鹏远走高飞,1999年9月22日,这家公司要吕科补签劳动合同。吕科的父亲吕伯岳来到郑州,代表儿子和公司谈判,于1999年9月30日与公司签下了劳动合同书。 

  至2000年2月,吕科一直在该公司担任政府上网工程――网站快速发布系统(即AWE系统)的项目负责人,并一直非常勤奋地工作着。 2000年2月17日,吕科突然神秘失踪,并将他负责开发的AWE项目源程序代码及个人物品带走。 

  2000年2月20日,这家公司在对一直由吕科负责开发的“网站快速发布系统”进行测试时发现,该系统中时间锁锁定的时间是2000年3月1日,也即只要时间超过3月1日,该系统就会突然停机,使试装机的平顶山、漯河、商丘、洛阳等地多媒体信息局无法正常使用该系统。 

  这家公司感觉不妙,遂于2月26日与在四川老家的吕科之父吕伯岳联系。吕父坦言,源程序代码确为吕科所带,只要公司兑现1999年9月30日补签的劳动合同中曾经许诺的奖金,他就能通知儿子为公司远程开锁。吕科父亲的要求遭到了该公司的拒绝。 

  之后,这家公司向郑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报了案,郑州市公安局3月9日立案后,成立了专案组进行侦查,并于3月下旬赶到吕科老家――四川宜宾地区珙县进行调查,通过吕伯岳家中电话查到了远在上海的吕科。 

  3月29日,郑州警方从成都赶往上海,在上海的“聚声电脑有限公司”拘押了吕科。吕科对拿走源程序代码一事完全承认,并称目的只是想要回他认为应该属于自己的那份奖金。 

  4月3日,四川宜宾的吕伯岳接到郑州警方通知,吕科因涉嫌敲诈罪及妨碍公共信息罪被刑事拘留。 

  吕父细述原委 

  在郑州的一家饭店,记者见到了吕科的父亲吕伯岳。谈到吕科,这位四川珙县芙蓉矿务局的中学教师禁不住潸然泪下,在记者的再三劝说下,吕伯岳开始了他的传述。 

  就在曹鹏离开河南北方群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不久,许多人便开始劝吕科也离开该公司,吕父也考虑吕科生活能力差(须靠保姆照顾),也想让吕科回到自己身边。但此时该公司的老板却天天请吕科吃饭,并为吕科雇请了保姆,租了三室二厅的房子,让公司的人与他同住,并许诺了许多优惠条件。1999年9月,吕父专程由四川赶到郑州,代表儿子和公司谈判后,让吕科签了合同。 

  吕伯岳让记者看了这份签订于1999年9月30日的劳动合同书。该合同书在合同的第五款规定,吕科工资为每月技术津贴500元,工资2000元;奖金参加公司年度奖金的分配,括号中还特别注明奖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作为项目带头人,吕科另享受合同金额的1%。在相关附件“北方群网公司软件开发人员工资发放和奖惩办法”上,记者又看到这样的文字:开发人员总收入=基本工次+流动工资+各种津贴+奖金,且特别规定“奖金比例为当年软件开发业务合同额税后的10%(税为3.46%)”,“由于各种原因‘企事业名录项目’为合同税后6%(税为3.46%)”。在附件中“特殊人才工资待遇”款规定:吕科“月工资暂定为2500元,自1999年3月起,在AWE系统开发完成后补发”,“公司员工对公司发展有巨大贡献或因其业务工作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效益的,公司决定将合同金额的1%作为特殊贡献奖,奖给项目带头人,此奖不占公司年度奖金指标”。 

  吕伯岳告诉记者,该公司“企事业名录项目”合同额为180万元,按劳动合同书规定,仅此项吕科就应拿到10.8万元的奖金和1.8万元的特殊贡献奖,12月30日,该公司却将本该此时付款的时间推迟到了春节。春节时吕科从公司拿到了4万元钱,其中1万元打了借条,实际吕科总共拿到的资金只有3万元。此时吕科负责的另一项目“网站快速发布系统”(该公司估计河南意向售价为400万元)也已基本完工,并将在短期内交付使用。 

  吕科在2月份过完春节后返回公司,又提出让公司兑付本该属于自己的奖金,吕伯岳也多次打电话帮儿子讨要奖金,但公司都以账上没钱为由拒绝兑付。无奈之下,2月17日,吕科将自己负责的源程序代码及个人物品全部带走,离开了该公司,并在电话中告知了父亲吕伯岳,他拿走了开启系统时间锁的源程序代码(该系统时间锁系吕科在1999年5月加入),如果公司兑付现金,他在上海就可以打开设定在2000年3月1日的时间锁。 

  2月26日,河南北方群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给吕伯岳打了电话。吕伯岳告诉该公司,吕科出走的原因,是因为该公司不执行合同书,只要公司愿意定个时间谈一谈,在郑州或是在四川都行,他就可以让吕科打开时间锁。3月8日,该公司又和吕伯岳取得联系,吕伯岳再次要求执行劳动合同。公司副总经理李国立问吕伯岳要多少钱,吕伯岳认为,吕科在“企事业名录项目”中应得款约为11万多元,除去公司付给的4万元,尚余7万元;AWE系统已基本开发成功,初步合同意向至少400万元,按合同规定,吕科至少也应拿40万元,但公司现在只要同意付给吕科20万元,其他的钱他们便不再向公司索要了,付钱后立即可开锁。结果,这个要求遭到该公司拒绝。 4月3日,吕伯岳便接到了郑州警方刑事拘留吕科的口头通知(吕伯岳至今未接到警方书面通知)。 

  吕伯岳多次来到河南北方群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董事长王新文和副总经理李国立,提出公司可以出面去和公安局谈一谈(放出吕科),但吕伯岳必须向公司写出悔过书,之后该公司又向吕伯岳出具了一份AWE系统“模板”项目费用支出表,该表写道:公司开发“模板”(AWE系统)以来共支付资料费、广告宣传费、各地市装机差旅费等共计332044.45元,“吕科事件”对此项目造成的损失“无法估算”,以此要求吕伯岳向公司赔款30万元。4月13日吕伯岳向该公司递交了悔过书,但公司董事长王新文认为吕伯岳的悔过书“不够深刻”,要求吕伯岳重写,并且要吕伯岳面对公司全体员工宣读。 

  谈到这里,吕伯岳止不住泪流满面,他说,他拿不出公司要求的30万元,但如果吕科在监狱里住上两个月,人就毁了。 

  劳资纠纷还是刑事犯罪 

  4月15日,郑州一家媒体报道了“吕科事件”。之后,许多媒体以此为蓝本报道了“吕科事件”,但许多读者心存疑点,纷纷致电本报希望能详细调查此事。 

  4月20日下午3时,记者打电话到河南北方群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希望就此事采访公司负责人。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姐说,此事要请示领导,请记者一个小时后再打电话,并说公司电话只有她一个人接。下午4时,记者再次拨通了该公司的电话,接听人是一位姓刘的男士,他说:郑州这家媒体的报道与事实有些出入,公司领导不希望新闻媒体再报道此事件。当记者再三要求采访时,这位姓刘的先生请记者次日上午8时30分再找他联系。 

  4月21日早8时30分,记者再次拨通了电话,一位自称是实习生,对此事一无所知的小姐告诉记者刘先生不在。下午5时,该公司一位姓王的先生终于“代表公司”给了记者一个明确的答复:拒绝采访,并希望记者不要再打电话干扰公司技术人员的工作。 

  记者到郑州市公安局采访,不巧又遇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人员外出学习,宣传科的同志给记者一个几乎和郑州某媒体刊登的文章一样的材料,其他再无收获。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郑州大学的一位法学教授,这位教授认为,如果河南北方群网工程有限公司欠吕科的钱,吕科的行为并不构成敲诈;对于妨碍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罪,他不懂计算机,但无论什么犯罪都是一样,一看是否有犯罪动机,二看是否有社会危害。随后,记者和吕科的同学曹鹏取得联系,曹鹏告诉记者:他非常伤心,因为这件事给吕科带来的创伤将是一生都无法抚平的。首先,他认为吕科拿走源程序代码是不对的,但他并不认为造成了多严重的后果。吕科所加的时间锁的作用是使计算机系统在一定时间为锁死、停机,但不会损害软件、也不会损害硬件,其损失主要是不能发布信息造成的损失,而在试装机情况下,使用者应把停机作为一种可能情况加以防范,说损失大,他不大相信。且河南北方群网工程有限公司在2月20日已经知道系统内加了锁,即使有损失,公司也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是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牺牲了客户的利益,公司应该想到3月1日的后果。 

  郑州工业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的一位计算机专家则认为,时间锁也是计算机程序员保护自己产权和计算机安全的一个工具,几乎每个系统开发者都在自己的系统中加锁,他自己就在自己的系统中加了锁。 

  “吕科事件”究竟是劳资纠纷还是刑事犯罪,事情将怎样发展?本报将密切关注。 

  稿子写完后,记者没有像往常一样如释重负,心中却像堵了一块石头一样难受。 

  北大来了三位高材生,两个走了,一个留了下来。留下的现在却关在监狱里! 

  我们不得不做这样的设想: 

  假如吕科不到河南而去了北京,或者去了广州,结果会怎样? 

  假如公司遵守劳动合同书给了吕科本应该得到的奖金?结果又会如何? 

  “吕科事件”,河南北方群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又该负怎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