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川来湘新发现餐厅:临床检验标本采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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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验标本采集规范

2010-09-01 21:13:03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推荐:医学检验资格考试网上辅导

 1、目的:
保障送检标本质量,保证送检标本具有代表性以及检验结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2、适用范围:标本采集前后及检验过程 
3、责任人: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临床医护人员及送检者
4、程序:
4.1 血常规检验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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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保障送检标本质量,保证送检标本具有代表性以及检验结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2、适用范围:标本采集前后及检验过程 3、责任人: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临床医护人员及送检者4、程序:4.1 血常规检验标本4.1.1 用EDTA-2K(EDTA-K2•2H2O)1.5-2.2mg/ml抗凝(EDTA抗凝管、紫色帽)采血。4.1.2 注意事项;4.1.2.1 按抗凝管刻度准确采经脉血至2ml。4.1.2.2 采血后立即上下颠倒混匀5~10次,不可用强力振荡,以免造成溶血。4.1.2.3 采血后尽快送检(为保证结果准确,必须在2h内完成检测)4.2 红细胞沉降率(血沉,ESR)检验标本4.2.1 静脉采集枸橼酸钠(109mmol/L,即32.6g/L)抗凝血(枸橼酸钠抗凝管、黑色帽)。4.2.2 注意事项:4.2.2.1单独采1管静脉血,按抗凝管刻度准确采血至2ml(抗凝剂/全血=0.4ml/1.6ml)4.2.2.2采血后立即上下颠倒混匀5~10次,不可用强力振荡。4.2.2.3采血后尽快送检(为保证结果准确,必须在2h内完成检测)4.3凝血检测(PT、APTT、TT、Fib)标本4.3.1经脉采集枸橼酸钠(109mmol/L,即32.6g/L;抗凝剂:全血=0.2:1.8)抗凝血(枸橼酸钠抗凝管、蓝色帽)。4.3.2注意事项;4.3.2.1单独采1管静脉血,按抗凝管刻度准确采血至2ml。4.3.2.2 采血后立即上下颠倒混匀5~10次,不可有凝块。4.3.2.3采血后尽快送检(为保证结果准确,必须在2h内完成检测)4.3.2.4 空腹采血(餐后脂血会影响检验结果)。4.4  血型与交叉配合标本4.4.1用用EDTA-2K(EDTA-K2•2H2O)1.5-2.2mg/ml抗凝(EDTA抗凝管、紫色帽)采血4.4.2 注意事项;4.4.2.1按抗凝管刻度准确采经脉血至2ml。最好单独采血,便于标本保存。4.4.2.2 采血后立即上下颠倒混匀5~10次,不可用强力振荡,以免造成溶血。4.5 尿液常规检查标本4.5.1 住院病人应尽量留取晨尿(安静状态下留取清晨第一次尿) 4.5.2 门急诊病人可留取随机尿,但结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4.5.3 尿液采集于洁净尿杯中,不可使用其他未经洗涤的器皿如药瓶、试剂瓶等。标本留取后尽快送检(为保证结果准确,必须在2h内完成检测)。4.6 尿液特殊检查标本4.6.1尿液成分定量检查应根据检查目的选择防腐剂。4.6.1.1尿液爱迪氏计数或3h计数;甲醛(40%),5ml/L尿液;3h和12h尿沉渣计数的留尿时间分别为(Am5.30-8.30)和(Pm20.00-次日8.00)4.6.1.2尿蛋白或尿糖定量:甲苯,5~20ml/L尿液。4.6.1.3尿17-羟,17酮、肾上腺素、儿茶酚胺和尿钙等:浓盐酸,10ml/L尿液。4.6.2尿稀释浓缩试验:试验日正常进餐,上午8点排尿弃去,每隔2h留尿一次,至晚上8点共六次标本;晚8点至次晨8点为夜尿,收集于一个容器中,分别标记时间后送检。4.7 粪便常规检查标本4.7.1 一般应为新鲜的自然排出的粪便3~5g,必要时可肛试子取出,但需要注明。4.7.2 样品置于洁净容器中,最好用带盖塑料盒。4.7.3 粪便应选取含脓、血、粘液等异常成分进行检查。 4.7.4 做隐血试验时,应嘱病人检查前三天禁食肉类、含动物血食物。4.8 浆膜腔积液检查标本4.8.1 标本一般由临床医师无菌穿刺采取。4.8.2 送检标本量:常规检查、生化检查、细胞学检查用无菌管采集标本,结核菌检查留取10ml。4.8.3 标本采集后必须立即送检,否则可因标本凝固、细胞变性溶解等导致标本无法检测或结果不准确。4.8.4用于细胞学检查时,可在标本中加适量EDTA抗凝,但还需要留1管不加抗凝剂的标本用于观察积液的凝固性。4.9  临床化学检验标本4.9.1 一般生化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免疫、电解质、心肌酶等)留取不抗凝血(红色帽、真空负压管),采血量视检查项目多少而定,一般为4~5ml 4.9.2 血钾、血糖检测标本必须立即送检,2h内完成检测。4.9.3 空腹采血,如为餐后标本,应在申请单上注明。4.10 血气分析标本4.10.1 一般采集动脉(股、肱、动脉)抗凝全血,抗凝剂为肝素钠(0.05mg/ml,即1000U/ml,用9g/L生理盐水配制)。特殊情况下采静脉血时应在标本栏注明。4.10.2 注意事项4.10.2.1 采血全程采用厌养技术,尽量避免血液与空气接触。4.10.2.2 采血量1.0~2.0ml,采血前先吸入足够量液体肝素于注射器内,使其尽可能湿润注射器内壁然后排出液体肝素,留下注射器死腔内液体肝素0.1ml即可。 4.10.2.3 抽出的血液不能有气泡,如有气泡应立即排出。4.10.2.4标本采好后立即封闭注射器针头,用两手搓动注射器针筒使标本混匀后立即送检。4.11 临床免疫检验及化学发光检验标本4.11.1一般免疫学检验(乙肝病毒、丙肝病毒。HIV、梅毒螺旋体、结核、自身免疫病等)和化学发光检验(各种激素、肿瘤标志物)留取不抗凝血(红色帽、真空负压管),采取量视检查项目多少而定,一般为4~5ml。4.11.2严格按生物安全有关规定采血。4.11.3空腹采血,如为餐后标本,应在申请单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