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迷恋婚外情的性:女人识相:展示古今中外俊男美女(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5:13:29

  我酷故我在

  从此,钟会逮着机会就在司马昭跟前说嵇康的坏话,无中生有,空穴来风。司马昭死后又在他儿子司马炎先生面前继续造谣。而那位司马昭先生呢,大概因为钟会和嵇康先生见过面,认为钟会说的全是真的。直到某天,钟会先生终于琢磨出两句最能打动司马炎的话,“嵇康,卧龙也,不可起,公无忧天下,顾以康为虑耳。”司马家从爷爷辈的司马懿开始,最怕的就是诸葛亮,钟会拿嵇康比诸葛亮,司马炎先生能不心烦?终于有一天,司马炎逮着机会,以“不孝”的莫须有罪名于景元三年(262年)把嵇康下了大狱。

  有钟会这种混蛋惦记着,嵇康先生的日子能好过吗,能不担心吗。何以解忧,惟有杜康,这是嵇康的曾祖老曹的话,所以嵇康先生只好去喝酒。喝着喝着就结交了六位跟他酒量差不多的朋友,他们经常聚在许昌附近的竹林里喝喝小酒,写点小诗,弹弹小曲,摆摆posture,偶尔再骂骂当权者司马炎。因为这七个人都是当时文坛的著名人物,所以,后世把他们称为“竹林七贤”。

  这七位先生,诗文自是一流,音乐上的造诣更是不同凡响。现存的古琴曲中,《酒狂》是阮籍先生酒喝多了的时候弹奏出来的,《三峡流泉》里阮咸先生出去旅游了一趟后写的,而《玄默》和《孤馆遇神》就是嵇康先生的大作了,至于《广陵散》,那更是他的专利,就他会弹,别人都不会。这些曲子,心情烦躁的时候听听,还真能起到神清气爽的效果。

  而这七贤里,又数嵇康先生的酒量最大(虽然刘伶比他能喝,但这位老兄经常醉得裸奔,嵇康就没干过这种糗事),诗写得最好(公认的是阮籍,可有人说嵇康写得洒脱),posture摆得最酷(经常在竹林里边弹边唱,摇滚兼爵士),而骂司马昭,也骂得最有水平,连司马炎先生的偶像标本“汤武周孔”一起骂。

  看过《三国演义》都知道,司马家取代曹家,当了皇帝建立了晋朝,可这说出去毕竟不怎么光彩,有摺越和篡位的嫌疑,所以,司马炎经常把商汤代夏桀、周武代商纣当优胜劣汰的典型,并且把汤武周孔他们的孝悌、仁政作为社会道德来提倡。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只是司马炎做过分了,把孝悌当作排斥异己的借口。嵇康先生的好朋友吕安先生,和嵇康一样,也是曹家的旧臣,司马炎一直瞧他不顺眼。吕安的哥哥吕巽倒是很会来事的,揣摩到司马炎先生的意思,告了吕安一个不孝的罪名,把吕安下了大狱。呜呼,这孝与不孝,该是做父母的来评价吧。嵇康先生为朋友两肋插刀,奔走疾呼。这下好了,一箭双雕,正中司马炎的下怀,你嵇康不是为那个”不孝”的吕安抱屈吗,那说明你和他一路货色,干脆给嵇康也安了个不孝的罪名,扔进大牢和吕安做伴去了。

  正因为司马炎干的有点出格,所以嵇康先生经常”非汤武而薄周孔,越名教而任自然”,故意和司马炎提倡的那些东西作对,把司马炎先生标榜的道德君子们鄙薄得一塌糊涂。这是嵇康先生愤世嫉俗的做法,和李敖先生一样,毁誉参半,暂且不去讨论,不然这本书就成他的传记了。

  只不过嵇康先生公开菲薄汤、武、周、孔,敢于怀疑曾处于一尊地位的儒家先圣。气势凌厉,语言峻峭直切,这对于打破烦琐迷信的谶纬经学对封建教育的禁锢,对于批判奔竞利禄而曲学阿世的社会风气以及封建教育体制的毒害,到是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

  因为对汤、武、周、孔看不顺眼,嵇康先生转而研究起老庄来了,而且颇有成效,虽然没有他的好朋友向秀那样皇皇巨著,“越名教而任自然”倒是深得老庄精髓,也是嵇康的人生最高境界,临刑之际,还能从容踱步,顾视日影,索琴而弹,何其悲壮!不能任自然,哪能任逍遥。

  说到弹琴,自然不能不提那首《广陵散》了。《广陵散》原为《聂政刺韩曲》,是流行于古广陵散(一说是安徽广陵,一说江苏扬州)民间的古琴曲,取材于战国时期韩国人聂政为报父仇隐居泰山十年学琴的故事。在《晋书》卷四十九列传第十九中记载:”初,康尝游于洛西,暮宿华阳亭,引琴而弹。夜分,忽有客诣之,称是古人,与康共谈音律,辞致清辩,因索琴而弹之,而为广陵散,声调绝伦,遂以授康,乃誓不传人,亦不言其姓字。”也就是说,嵇康和张良一样,被一位神奇老人看中,把这支曲子传授给了他,看来嵇康先生果然有音乐天赋,不然老人也不会单单看上他。

  《广陵散》这支曲子本来只有48拍,后经多家琴家解释,扩充至135拍,现在我们能听到的是记载于《神奇秘谱》一书中的蔡氏琴谱,也就是东汉末年著名的琴家蔡邕,蔡文姬她爹。按说《广陵散》嵇康先生死后就已经失传了,可比嵇康早死数百年的蔡邕的琴谱又是怎么被发现的呢?相传嵇康死后,历代的琴家一直对《广陵散》耿耿于怀,不忍心它就此失传。他们知道前辈琴家们都曾记录过《广陵散》的曲谱,于是不惜采取盗墓的办法,非要把曲谱找到不可。最后,有位琴家终于在蔡邕的墓中找到了《广陵散》的曲谱,估计这位琴家可能是《笑傲江湖》里的曲洋。

  关于这首古琴曲,仔细聆听,会发现嵇康先生当时弹的应该是我们现在听到的曲子的前半段。虽然后半段激越慷慨,但远不如前半段的悲愤质问和婉转倾诉,符合嵇康先生当时的心情。所以,当他全身心弹完这首绝代古曲之后,叹息曰:”昔袁孝尼尝从吾学广陵散,吾每靳固之,广陵散于今绝矣!”

  第二节 我酷故我在(3)

  “广陵散于今绝矣!”虽然我们现在还能从他人口录的琴谱中一品名士之心智情性,但再也体味不到名士的那种高风亮节和超然物外的悲壮豪放之气了!悠悠千载,嵇康短暂璀璨的一生,又令多少文人戚戚切切!

  “中散不偶世,本自餐霞人。形解验默先,吐论知凝神。立欲忤流议,寻山洽隐论。鸾翮有时铩,龙性谁能驯!”

  第三节 掷果盈车(1)

  “掷果盈车”这个典故说的是潘岳的故事,也就是鼎鼎大名的美男子潘安。其实他的确是叫潘岳,也不知怎么地被传成了潘安。既然以掷果盈车为题目,不用想了,这节专题介绍美男子。

  先从潘岳说起了,他最著名嘛。

  潘岳,西晋时河南人氏。表字安仁,小字檀奴。多好听的小名,因为他帅得够水平,所以后世的文人经常拿他的小名”檀奴”来形容长得帅的小男生,于是,”檀奴”或者”檀郎”成了俊美情郎的代名词。南唐后主李煜的词《一斛珠》里就有”嚼烂红茸,笑向檀郎唾”,嚼烂了槟榔,往男朋友身上吐着玩。哈哈,原来野蛮女友咱中国早就有啊。

  潘岳年轻时,闲着没事就去洛阳城外玩户外,背着驴行的大背包经过大街的时候,姑娘们争相向他丢水果,害得潘岳的背包越来越重,最后差点把他压成驼背。从此,潘岳再也不大白天出发了,改在夜里行动。

  大概是常吃姑娘们赠送的水果的缘故,补充维生素,潘岳的皮肤越来越好,女孩子们对他也愈发狂热,干脆手牵手将他围起来,看个够。嘿嘿,难怪现在的帅哥出门要戴墨镜的,不然非堵塞交通不可。

  帅哥潘岳,不仅长了张漂亮脸蛋,还写得一手锦绣文章。很小的时候,他就显露出文学天赋,被乡里称为”奇童”。

  二十来岁时,因为又帅又会写作文,潘岳被列入名人大全。当名人就是有好处,皇帝陛下一时想不起来派谁去当地方官时,顺手一翻名人大全,就把潘岳先生给发掘出来了。

  只不过潘岳先生虽然长得很帅,文章写得更好,可是官运却不怎么亨通。估计是老天爷都有点嫉妒他了,不想把好事全给他占去。官没当几天,正好遇上晋武帝司马炎先生下乡耕田,与民同乐。

  皇帝陛下亲自插秧作秀,大臣们当然要歌功颂德了。真佩服那时候的人会来事,司马炎先生的裤腿还没挽好,马屁文章就雪片般纷纷送到他老人家跟前了。司马炎先生自然没时间下田插秧了,他要支持一下文化活动嘛。于是司马炎先生就坐在田埂上仔细阅读,越读心里越舒坦,越读越觉得自己比老尧小舜大禹还英明神武。百来篇文章看完了,天色也黑了,大臣们就说了,陛下您辛苦插了一天秧,该回去歇息歇息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吗。司马炎回到行宫,为了在田埂上看马屁文章,还专门修间豪宅,古人真会来事。

  司马炎先生辛苦了一天,当然需要喝点酒滋润滋润喉咙,看看歌舞养养眼了。吃着喝着听着看着的当儿,大臣们就说了,请陛下对今天的文章做个评价,当然了,皇帝就是文坛领袖,谁好谁坏他说了算。也不知道是司马炎先生的文学修养还不到当评论家的地步还是酒喝多了的缘故,顺手就把摆在最上面的潘岳先生的大作拿了出来。潘岳那个高兴啊,嘿嘿,没想到最后一个交卷的,竟然成了第一名。他哪知道啊,司马炎先生一篇篇顺着看,最后一篇看完了当然放在最上面了。看来潘岳最后一个交卷还真是有好处,看得别人眼花缭乱,心智不全,说不定一顺手,他就成第一了。

  其他人那个气啊,那可是人家费尽心思好不容易才折腾出来的马屁文章,指望着靠它飞黄腾达的,竟然被潘岳这个临时凑数,最后一个交卷的家伙拔了头筹。得罪一个人总比得罪一批人要好,潘岳这下完蛋了,大臣们联名到司马炎那里告了一状,告他什么呢,潘岳不是长得帅吗,他们就告他生活作风有问题。就像现在的时尚美女,经常被泼污水说她风骚一样。司马炎可不是傻子,不会为了一个人得罪一批人,撤了潘岳先生的职,把他给赶出了朝廷。

  失了业的潘岳先生只好赋闲在家,这下洛阳的大姑娘小媳妇们可高兴坏了,天天有帅哥看着养眼,多舒坦啊。被女士们欣赏了十年后,司马炎先生也死翘了,潘岳先生被朝廷重新录用。而那些曾经排挤过潘岳先生的大臣们呢,退休的退休,作古的作古,不小心得罪了司马炎先生,被砍了脑袋的也不少。这点倒是不得不佩服潘岳先生,对于打击他的那些大臣们,潘岳没想着怎么去报复,不过就是报复他也不是对手,所以他干脆跟他们比寿命。怎么着,你们都完蛋了吧,我还活着,有得是再爬起来的机会,就凭这点,我就算赢了。《射雕英雄传》里那位写《九阴真经》的黄裳,被仇家灭了门,知道不是对手,干脆躲起来研究武学。等他琢磨明白了,仇家也都死翘了,不费吹灰之力,就报了大仇。估计黄裳先生的做法,大概是受了潘岳先生的启发。

  潘岳被重新录用,开始是当河阳县的县太爷,当得还颇有政绩。帅哥县令大概喜欢桃花,所以在河阳县种遍桃树,时人号为”一县花”。后来在政坛上像做电梯一样屡升屡降,直到元康六年,终于做到顶层,被任命为京官,又回到洛阳。当年送水果给潘岳先生的姑娘们现在也快成老大妈,听说潘帅哥回来了,赶紧带着自己的女儿到大街上一睹旷世美男子的风采。哪知道洛阳城新一代的女孩子们全都撇了嘴,老妈啊,你说的帅哥就是这样啊。哎,你们这一代人的审美观有问题。

  哎,这哪里是老妈们的审美观有问题啊,几十年过去了,当年的翩翩美少年如今早就鬓发花白了。时间啊,真是无情,不是代沟无法跨越,都是时间惹的祸。

  第三节 掷果盈车(2)

  白了头发生了皱纹的潘岳先生,一回到京城开始趋炎附势了,成了外戚集团的铁杆参谋。当时的皇帝陛下是历史上最著名的白痴皇帝晋惠帝司马衷先生。也不知是哪个缺德的,明知道司马衷先生大脑有问题,却偏要给他个”惠帝”的称号,秀才们捉弄起人来也真够损的。

  司马衷先生大脑有问题,可他老婆贾南风女士头脑却很发达,因为自己没生出儿子来,

  所以一心想把别人的儿子,当朝的太子搞垮。这时候就轮到潘岳先生”妙笔生花”了。时间确实磨砺人,阅历果真是财富。记得当年潘岳先生是因为写文章倒的霉,现在,他学会靠写文章讨好权贵了。

  潘岳先生按照计划,写了一篇草得不能再草的狂草,堪与草圣张旭那篇酒醒后自己都不认识的狂草媲美。贾南风女士派人先把太子灌醉,然后拿着这篇狂草哄着太子抄了一遍。太子醉眼模糊,根本分不清纸上写的啥内容,照着笔画乱描了一遍。

  现在该潘岳先生出场了,他模仿笔迹的工夫了得,在太子抄的内容上按照太子的笔迹添置一些笔画,于是,一张不知所云的东西就成为反迹昭著的逆书。反正司马衷是个白痴,朝中的权贵又都是贾南风女士的心腹,可怜的太子就这么糊里糊涂地掉了性命。

  可是司马衷弱智其他的皇族不弱智啊,大家都等着找借口把白痴皇帝做了。现在终于找到借口了,赵王司马伦先生要为太子报仇,联合另外七位司马家的皇族一起发动了兵变,史称”八王之乱”。贾南风女士撒泼耍阴谋有一套,可打仗不行,潘岳先生更是只会动笔杆子不会拿枪秆子,很快,八王的军队就杀进皇宫来了,趁乱先不小心砍了白痴司马衷,然后大义凛然地除尽贾氏一党,潘岳先生也跟着倒了霉。

  潘岳先生从前就因为第一美男子的称号得罪过长得也非常帅的孙秀先生,就是那位为了大美人绿珠小姐砍了大富翁石崇,最后绿珠也跳了楼,人没得到却落个骂名的孙秀。孙秀不仅喜欢美女,还是赵王伦的boyfriend,这下潘岳先生可算是死定了。可怜的是,潘岳先生是死定了,他无辜的老母亲也跟着被砍了,一家人还是满门抄斩。呜呼,早知落得这样的下场,还真不如归隐山林的好。

  其实八王之乱本来就是各有所图,皇族中的利益再分配,可潘岳偏要凑热闹,最后落个为虎作伥的恶名,真是有损他那张漂亮的脸。

  不过好歹潘岳的文章的确写得不错,在文学史上还占了一席之地,这辈子过得不算太衰。潘岳先生最擅长写清绮哀艳的悲情文章,大概现实中也是个很忧郁的美男子吧。在生活中潘岳绝对是个好男人,十余岁定婚,对发妻杨氏一往情深。杨氏于元康八年去世,幸亏死得早,不然跟潘岳先生一起被砍。潘岳先生为她写了不少悼亡词,”荏苒冬春谢,寒暑忽流易。之子归穷泉,重坏永幽隔。……望庐思其人,回室想所历。帏屏无仿佛,翰墨有余迹。”,缠绵悱恻,情真意切,是中国此类题材中最早的名篇。

  可惜佳人难求,潘岳先生的功名心又太重,最后终落得身首分离。可叹啊,中国的第一美男子,不过和当时所有的男人一样,对功名二字,趋之若鹜,不惜抛却身家性命。

  与潘岳先生同时代的,还有一位帅哥,那就是卫玠先生。一直奇怪为什么魏晋时期的美男子特别多,原来那个时期崇尚清谈,估计是司马家对言论控制得太严,大家不敢说话,又没有BBS可供发泄,可憋着实在难受,于是只好整天聚在一起扯闲篇了,也就是清谈。大家聚在一起,盘腿坐在草席上,手里拿着一柄拂尘,随时驱赶来凑热闹的苍蝇蚊子,然后开始天南海北地胡侃。刚开始时,“清谈”主要谈老庄之道,还有点哲学氛围,后来变成了天南海北乱侃,比如谈论人家的长相和行为。这样一来,长得还颇为英俊的男人就成了名人了,再经百晓生一类的包打听刘义庆(《世说新语》和裴松之(注《〈三国志》的那位)等人的记录,美男子自然美名千古了。

  书归正传,现在要说的是和潘岳先生同时代的帅哥卫玠先生。

  卫玠,字叔宝。他爷爷就是《三国演义》里那个杀了邓艾邓忠父子的卫瓘先生。卫玠先生从小就长得漂亮 ,风神秀异,坐着马车行在街上,洛阳居民倾城而出,夹道观看小璧人。看来当时的人的确有欣赏帅哥的爱好。

  八王之乱前,也就是白痴皇帝司马衷还活着,贾南风女士正在兴风作浪的时候,卫瓘一家子遭到楚王司马玮的屠戮。卫玠那时候幸好病了,正住在医生家,所以保了小命。真得感谢那位医生,不然历史上就少了个漂亮人物。

  卫玠先生的病还没好,楚王司马玮就垮台了,被司马玮血洗了的卫家当然要平反了。只可怜小小年纪的卫玠就经历了骨肉分离,阴阳永别的悲剧,真是命运多舛啊。

  没安稳几天,八王之乱就把西晋政权闹成一锅糨糊了,北方的少数民族乘机进入中原,也就是历史上的五胡乱中华。天下大乱,洛阳因为靠近胡人的地盘,成了最不安全的地方。卫玠费尽口舌说动母亲南下。他母亲是说动了,可他兄弟就是不肯走,后来死在匈奴人手上。看来卫玠先生不仅长得漂亮,头脑也够灵光的。

  一家子跑到江夏(现在的武汉),卫玠先生的老婆乐女士经不住旅途疲惫,死了。大概是热死的吧,武汉的夏天可以热死人。

  第三节 掷果盈车(3)

  卫玠先生的老婆尸体还没冷,征南将军山简就赶快来抢这个钻石王老五了,把自己的爱女嫁给了他。卫玠带上新媳妇继续往东行,一直来到大将军王敦镇守的豫章(今南昌)。

  王敦见卫玠先生长得那么帅,还能说会道的,很是器重他。可人家卫玠先生并不买王敦的账。卫玠先生觉得王敦这个人实在是太野心勃勃,将来肯定会惹出乱子来。事实证明,卫玠先生不仅人帅头脑发达,眼睛更是雪亮,王敦先生果然后来学起曹操来,挟天子令诸侯。

  哪知道不仅诸侯不太听话,连天子都不好挟持,最后晋明帝司马绍亲自带兵讨伐王敦先生,把王敦先生给活活气死了。

  既然王敦先生不可依附,卫玠先生只好再次转移,投奔东晋都城建业(今南京)。建业的官员们久闻卫玠先生的”艳”名,立即答应予以重任。而江东的父老们,听说来了个大明星,奔走呼告,人山人海地围观卫玠先生,搞得卫玠先生连腿都迈不开。这个要签名,那个要合影,这个请教卫玠先生对建业这个城市建设的印象如何,那个问卫玠先生有女朋友没有。这么一累,居然把美男子卫玠先生给活活累死了。于是,历史书上多了个典故,”看杀卫玠”。由此我们得出经验,fans追星的时候应该斯文一点,千万别把偶像给看死了。

  卫玠先生一生,在政治上既没做什么好事也没干什么坏事,更没为中国的文艺或科技发展做贡献,军事方面更是连枪都没碰过。可是就这么个人,居然在《晋书》上有传记,可见“美男子”已经成为当时的一种文化现象。传记里反反复复强调了卫玠先生的两大特征:一是俊美,二是能言会道。前后一串,发现他做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倒是很不错的。

  关于卫玠的帅,《晋书》里常用的是“明珠”,“玉润”这个两个词,估计卫玠先生和潘岳先生一样,皮肤特别白特别水灵。

  虽然卫玠先生没什么大的作为,但是他的清谈功夫着实不错,曾凭一条舌头,把当时的清谈高手王澄(小名平子)说得云天雾地,从此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人称“卫玠谈道,平子绝倒”。

  由此,我们可以对卫玠先生这个魏晋时代的第二美男子(第一肯定是潘岳了)做出如下总结,长得很帅,很会说话,脑袋瓜也挺聪明的,看得准形势,保得住身家性命。只可惜身子骨太弱,被追星族围观了一次就累死了。

  看来,帅哥也要经常锻炼身体,否则,像卫玠先生那样被“看死”,那可真够冤的。

  不过卫玠先生也不算是历史上最倒霉的美男子,还有一位比他更倒霉,那就是崔琰先生。

  陈寿的《三国志》说到崔琰的漂亮是十二个字:”声姿高畅,眉目疏朗,须长四尺。”看得出,崔琰的漂亮是因为内含一种男人庄重的美,那四尺长的美髯须尤其令人羡慕。崔琰是三国有名的谋士,后为魏王曹操延揽。曹操这个人其实模样长得也不丑陋,尤其是轩昂的气度透出一股儿王者之气,只是这一点曹操可能没意识到。有一回,匈奴派使者来,曹操怕自己的形象不足有震慑力量,便对崔琰说:“今日你去扮一回魏王接见使者。”曹操自己则提刀立于崔琰身旁。接见完毕,曹操派人去问匈奴使者:“我们魏王仪态如何?”匈奴使者说:“魏王确实相貌堂堂,不过依我看,站在魏王身旁的那个捉刀者,才是天下真正的英雄!” 于是,我们又多了一个需要学习的成语,代人操刀。

  只是崔琰先生漂亮归漂亮,可是跟曹操一比,差距就出来了。谁听说靠脸蛋儿漂亮就能把个江山打出来的?英雄和帅哥,仅那骨子里透出来的王者风度,崔琰先生就学不来。

  虽然崔琰先生给曹操当了一回替身,可曹操还是不怎么待见他,后来曹丞相想当魏王了,崔琰却偏偏不识时务地表示反对,曹操先生只好把他阁下喀嚓了。

  相比于倒霉的崔琰,汉代的帅哥张苍就走运多了。张苍先生不知怎么得罪皇帝刘邦先生了,被剥光了衣服准备砍脑袋。监斩官王陵见张苍先生全身的肉白白嫩嫩,实在不忍心砍,就到刘邦那儿求情,看能否饶张苍不死?刘邦先生不知是被张苍那一身白肉撩花了眼,还是心里联想到后宫里的”肌肤胜雪”,竟然传令赦免了张苍。张苍因为生得漂亮,所以死里逃生,可算是够幸运了。

  第四节 超级帅哥(1)

  不用说了,这节还是介绍美男子的,只不过和上一节的人物不同,这两位帅哥不仅长得漂亮,在历史中也算得上是举足轻重。

  首先登场的是邹忌邹大帅哥。邹忌,战国时齐国人。当时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已经被他的儿子们活活饿死了,继位的齐威王虽然把他的兄弟们打得落花流水,但也不是个英明的主。不过后世的史家仍然把他当做一代明君,这当然是拜邹帅哥所赐了。

  齐威王继承王位后,得意忘形,狂纵无度,每天吃喝玩乐,对于朝政大事不闻不问。尤其迷恋弹琴,经常独自关在后宫内抚琴自娱。一晃九年过去了,国家日趋衰败,百姓贫困不堪。周边国家看到齐威王如此荒唐,接连起兵进犯。齐国连吃败仗,边防线上不断报警,齐威王仗着国大业大,根本不理。

  文武大臣见齐国江河日下,纷纷上书劝谏,齐威王都当耳旁风。到后来,齐威王见劝谏的大臣妨碍自己的雅兴,索性下令不准进谏的人进王宫,如有违者,立即赐死。

  大臣们担心国家的安危,心急如焚,但齐威王根本不听劝谏,又下了死命令,一个个只好缄默其口。这样,齐国国势越来越糟了。

  于是,邹忌先生出场了。邹帅哥不仅长得不错,和嵇康先生一样,他的琴也弹得相当好,造诣颇深。大家别奇怪,怎么古代的帅哥们都会弹琴啊,连诸葛亮这种不帅的哥没事也爱在城楼卖弄卖弄琴艺。其实古人把琴棋书画当做一个有学问的人的基本修养,尤其是文人,不像现在,只要会动笔杆子就行了。所以,古代的文人大多不仅会写,还会画,最不济的也得把字写好。比如说文豪级的苏东坡先生,就有《枯木怪石图》传世,大家有空不妨去欣赏欣赏,苏先生的铮铮傲骨就在画里。而黄庭坚的字,也堪称书法家了。至于琴和棋,就是他们修身养性的娱乐,棋指的是围棋,他们把下棋称为手谈,通过棋局的变化体现一个人的才智和修为。好勇斗狠的人在棋局上喜欢搏杀,超然物外的人自然是无招胜有招了。而这琴,指的就是古琴,也就是七弦。据说现在能弹古琴的人越来越少,大概是琴谱跟天书似的难懂吧,而学琴又很辛苦,全靠手指在弦上摩擦,皮破血流是肯定的。

  回到主题,邹忌先生听说齐威王也喜欢弹琴,于是抱着他的琴准备和齐威王交流交流。齐威王听到有人来陪他玩琴,当然高兴了。不过齐威王这个人喜欢卖弄,抢先弹奏了一曲,意思是说,怎么样,够一流水准了吧。

  邹忌先生当然知道齐威王的心思了,连忙说, “好琴艺呀!好琴艺……”

  哪知道齐威王这个人不光喜欢听好话,更喜欢恰到好处的好话,就问了,“那你说一说,我的琴艺好在哪里?”

  这一问正中邹忌先生的下怀,邹忌先生站起身,很郑重地对齐威王施了一礼,开始慷慨陈词。

  “我听大王那大弦弹出来的声音十分庄重,就像一位名君的形象;我听大王从那小弦弹出来的声音是那么清晰明朗,就像一位贤相的形象;大王运用的指法十分精湛纯熟,弹出来的个个音符都十分和谐动听,该深沉的深沉,该舒展的舒展,既灵活多变,又相互协调,就像一个国家明智的政令一样。听到这悦耳的琴声,怎么不令我叫好呢!”

  齐威王听了邹忌先生这番赞美之词,那个高兴啊,连忙说,“来来来,你也弹一曲我听听,看我能不能听出你这一番道理来。”

  邹忌先生坐到自己的琴跟前,熟练地调弦定音之后,把两只手放在琴弦上,却半天动也不动。

  齐威王很惊奇,问道:“你怎么不弹起来呢?”

  邹忌先生一笑说: “琴好弹而理解难呀!”

  “古时候,伏羲做的琴,长三尺三寸六分好像一年三百六十日;上圆下方,犹如以法规治理天下。弹琴本来为陶冶性情,杜绝淫邪之念,乃修身养性之乐事。”

  “弹琴和治理国家一样,必须专心致志。五根琴弦,好似君臣之道,大弦音似春风浩荡,犹如君也;小弦音如山涧溪水,像似臣也;应弹哪根弦就认真地去弹,不应该弹的弦就不要弹,这如同国家政令一样,五弦配合协调,才能弹奏出美妙的乐曲,这正如君臣各尽其责,才能国富民强、政通人和。弹琴和治国的道理一样呀!”

  “琴不弹则不鸣,国不治则不强啊。”

  齐威王这下明白了,原来邹忌是借弹琴给他讲治国的大道理啊。不过这次齐威王没恼火,他喜欢弹琴啊。邹忌投其所好,他自然听得进去。

  可是齐威王又说了,我已经九年没干正经事了,这九年堆积起来的事,你叫我怎么干得完啊。

  邹忌指着五根琴弦说:“大王可以先选贤任能、兴利除弊、不近声色、整顿军马、关心百姓五个方面协调着手,何愁齐国这架大琴不奏出妙曲呢!”

  这下齐威王明白了,这位帅哥邹忌还是个治国平天下的人才。于是,他请邹忌做相国,采取上述五大措施,使齐国逐渐强盛起来,一时被楚、魏、赵、韩、燕五国公推为霸主。

  从这件事上,我们就能看得出,邹忌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喜欢读历史书的人都知道,历代的帝王或诸侯都握有生杀大权,大臣们想劝告他或者给他提建议,很容易被贬黜、放逐甚至杀头。所以提意见的人既要胆魄,又要智慧。历史上以敢于直谏著称的人很多,唐朝初年的政治家和历史家魏徵即其中的一个。他辅佐过唐高宗李渊、唐太宗李世民,对“贞观之治”起过重要作用。他主张君主应多倾听意见,“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和“载舟覆舟”这些话,至今仍有可借鉴的意义。所以在他死后,李世民把他比做一面镜子,对侍臣说:“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魏徵没,朕亡一镜矣!”

  第四节 超级帅哥(2)

  进谏与被谏是矛盾的双方,由于李世民的豁达大度、肯于纳谏,互相排斥的双方获得统一。如换一个不虚心的人,结果就不一样。如西楚霸王项羽也有一位谋士范增,曾多次献计献策,主张鸿门宴杀了刘邦,乘胜夺取甬道等,但项羽不听,无法达到对立统一。范增虽很卓越,毕竟无用武之地。

  这样看来,邹忌先生的进谏,也并非是哗众取宠,更不是意气用事。至少,他还是看清

  楚了齐威王还算个可造之才,只看你的谏对不对他的胃口。假如齐威王是个彻彻底底的混蛋,邹忌先生早掉脑袋了。

  想起那位因为进谏而被炮烙关逢龙先生,邹忌可比他高明多了。先看齐威王还有没有救,再投其所好地说他想听的话,最后潜移默化地使人家接受自己的建议。高,实在是高。

  而《战国策》上,还记载了邹忌先生提意见的事,那就更为精彩了。

  《战国策》这书是西汉时的刘向先生整理的,至于里面的文章,当然是当时文坛的顶尖高手写的了,所以,《战国策》的文字,读起来特别爽,有空不妨去看看,比看肥皂剧有收获多了。

  《战国策》里记载的邹忌先生那件事,就是《邹忌讽齐王纳谏》。

  文章一开始,就大力渲染了邹忌先生的帅。“修八尺有余,形貌昳丽”身高一米80,一张酷酷的国字脸,宽额头浓眉毛,大眼睛高鼻梁,跟《圣斗士》里的一辉似的。

  某天早晨,邹忌先生穿戴整齐,准备出门。临行前照了照镜子,想起城北有位徐公,人们都说他长得帅,不知道跟自己有没有一比。可邹忌没见过徐公啊,于是他就问他老婆了,“我跟城北的徐公相比,哪个更帅啊?”他老婆当然是说:“徐公哪比得上你啊。”邹忌不太相信,毕竟大家都说徐公是齐国第一帅嘛。于是邹忌先生又去问他的小老婆,他小老婆也说,亲爱的,你比徐公漂亮多了。邹忌一向不相信小老婆的甜言蜜语,正好有客人来访,于是他就问客人,我跟那个徐公,到底那个更帅?没想到客人也说他比徐公帅多了。于是,邹忌先生相信,自己才是齐国第一帅哥。

  可有一天,邹忌先生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徐公。仔细欣赏一下徐先生,邹忌当时就灰了心。虽然自己像一辉,可他比紫龙还漂亮。邹忌先生只好承认徐公确实是齐国第一帅哥。

  回家的路上,邹忌先生就动起脑筋来了,为什么他们明知道我没徐公帅,却还要说违心的话讨好我呢。

  想着想着,邹忌想明白了,于是跑去见齐威王。

  见着齐威王,邹忌先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然后就开始分析原因了。“臣诚知不如徐公美,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我确实没有徐公长得帅,可是我的老婆她很爱我,所以说我比徐公帅;我的小老婆她怕我踹了她,所以对我撒谎;而客人呢,因为有事要请我帮忙,于是讨好我。他们出于不同的目的,却一样都说了假话。

  然后,由这件私事,邹忌先生发现统治者受蒙蔽的原因了,原来大家为了各自的利益,不肯说真话。“今齐地方千里,百二十城,宫妇左右,莫不私王;朝廷之臣,莫不畏王;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大王你的大小老婆们都想讨好你,肯定没人说你不爱听的真话;朝中的大臣们,都害怕你砍他们的脑袋,自然不敢说你不想听到的真话;而周围的老百姓,都在你的统治下,谁敢得罪你?

  齐威王也不是个傻子,马上明白邹忌先生话里有话了,于是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为了鼓励人们说真话,齐威王加大了奖赏力度,于是,说真话的人渐渐多了,敢提意见的人也跟着多了,集思广益,齐国也就越来越强大了。

  封建时代的国君,愿意接受意见者很少,大多喜欢赞扬、恭维和吹捧,即使很有成就的人,往往自视甚高,把别人的吹捧看做是独具慧眼,把苦口婆心的劝导当成恶意攻讦。所以,他心里稍微有点不爽,说真话的人马上遭殃。可邹忌先生却没事,两次进谏,都让齐威王舒舒服服地接受了,不得不承认邹忌先生高明。

  巧设辞令,用形象和比喻的手法达到了规劝的目的,既说了真话也保全了自己。战国是有种学问叫纵横,像苏秦张仪这些人都是纵横家,他们也是巧言辞令,达到说服别人的目的。而邹忌先生只怕比他们高明多了,苏秦被驱赶过,张仪吃过闭门羹,可邹忌先生,却顺利得很。不得不承认他审时度势,敢说真话又说得有策略,所以,邹帅哥尽管长得够帅,却是以一代贤臣载入史册的,人们忽略了他的帅而记住了他的才智。

  还有一位帅哥,也帅得够水平,可他被载入史册的,不仅是长得帅,还有注解《论语》,倡导清谈和喜欢嗑药。

  这位毁誉参半的帅哥就是三国时期的何晏。

  据史书记载,何晏,字平叔,南阳郡宛县(今河南南阳)人。生于初平元年(公元190年),卒于正始十年(公元249年)。连生死的具体时间都记载得这么详细,看来是个大人物了。

  不过何晏的爷爷更是大得不得了的人物,那就是何进何大屠。熟读《三国》的人没不知道他老兄的,如果说黄巾之乱是三国鼎立的导火索,那么国舅兼大将军的何进就算是分割天下的操刀人了。正是他在与十常侍的争斗中引进外援棗董卓的野狼部队,在本来就气息奄奄的汉王朝软肋上又捅了致命的一刀。

  第四节 超级帅哥(3)

  别看何进是个五大三粗的屠夫,但是他的后人何晏却出落得唇红齿白面如傅粉身材修长清秀儒雅,可能是隔代遗传吧,何进的妹妹就是个大美人,不然也不可能从一个屠户家的女儿一路飚升成皇后。

  何晏不仅长得俊俏,而且从小聪明伶俐。何晏的母亲被曹操纳为夫人,所以他自幼被曹操收养。曹操的几个儿子该都很不错吧,不管是建安七子之首的曹植还是把汉献帝拽下皇位

  的曹丕,甚至战死疆场的曹昂,还有那个被小朋友拿来当学习榜样的曹冲。可就这样,曹操还想着把何晏也收做自己的养子,就像后来曹家的顶梁柱曹真一样。看来何晏果然聪明伶俐,招人喜欢。

  可是何晏不干,当时才七岁的何晏,在地上用石头画了个圈,自己站在圈里不肯出来。曹操问他这是怎么回事啊,是谁欺负你了?何晏说了,这是何家的地盘,我是何家的人。这份执著来自于一个七岁孩童,真让人赞叹。

  于是,曹操收养了这个不肯姓曹的孩子,等何晏长大了,曹操就把自己的女儿金乡公主许配给了他。既然你不肯当我的儿子,那就当我的女婿吧,好歹总是我曹家的人。

  估计是这段被收养的日子造就了何晏喜欢清谈,致力于玄学的研究,甚至被奉为玄学的开山鼻祖。魏晋风度由建安七子的慷慨激昂,肩担天下到竹林七贤的放浪形骸,消极避世,这其中虽然有政治的因素,而何晏先生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一个人性格的形成,与他童年的生活有绝对的关系。对于童年的何晏来说,曹操既是一种翼护也是一个阴影,可以想象,何晏的体弱多病和喜欢玄虚,未尝不与他这段日子里的生活安宁却心灵压抑有关。

  而这段日子,不仅造就了何晏的性格,更通过他的才华,使玄学影响了半个魏晋时代。张亮采先生的《中国风俗史.清谈》中就有评述,”清谈起于魏,正始中何晏、王弼之祖述老、庄……学者以老、庄为宗而黜六经,谈者以虚荡为辨而贼名检,行身者以放浊为通而狭节信,仕进以苟得贵而鄙居正,当官者以望空为高而笑勤恪。”于是,这种风气造就了陶侃之甓,温峤之裾,颜之推、王通之学问,刘伶之酒,嵇康之琴,谢安之东山居,谢灵运之登山屐,殷洪乔之不做信使……在当时的高压统治下,清谈和玄虚,成为文人们既不同流合污又能明哲保身的最佳途径,也为我们留下许多值得玩味的故事。

  既然是曹操的养子兼女婿,何晏肯定是要站在曹氏利益集团的一边了。他的母亲尹氏被曹操娶为九夫人,他自己又娶了曹操的女儿金乡公主,被封为”驸马校尉”,据考证以驸马称呼公主女婿还是自他而始。后来他成为曹爽属下的一个重要人物,官拜吏部尚书。曹爽是曹真的儿子,别看曹真先生还算得上个人物,可他儿子整个一笨蛋,公元249年,取代曹家的司马家老太爷司马懿把曹爽给杀了,顺手把何晏先生也给做了。

  何晏先生虽然最后死在不光彩的权利斗争的旋涡里了,可他一生却是多姿多彩的。

  何晏先生长得漂亮,皮肤白皙,而且是货真价实的白。当时许多人认为何晏面如傅粉是因为学女人搽了香粉的,估计那时候的男人有搽粉的习惯。说到这里我就有点怀疑潘岳先生的小白脸是真白还是搽了粉的白了。可人家何晏先生却是真的白,有人给证明过,那就是魏明帝曹睿先生。

  这位曹睿先生,他的娘就是大名鼎鼎的甄洛,也就是传说中的洛神。这样看来曹睿先生大概也是个帅哥,可能还有和邹忌一样有喜欢比美的癖好。曹睿先生对何晏先生的小白脸有点不服气,于是设了一个局来验证何晏先生到底搽了粉没有。

  有一日天气闷热,曹睿急召何晏进宫。何晏满头大汗地赶来,却没什么事,曹睿只是准备了一碗热汤面给他喝。何晏一边吃一边用袖子擦汗,却仍然面容皎白毫无沟壑纵横的迹象,可见确实是真的小白脸。

  这下大家都服了,于是,何晏先生又多了名字,敷粉何郎。

  敷粉何郎虽然长得白,可脑子却不是一片空白,他可是玄学的开山鼻祖,自然对老庄一套颇有研究的了。更妙的是,何晏先生居然用老庄的观点注解儒家经典《论语》,着实让人耳目一新。比如说对《论语.述而》“志于道”与〈先进篇〉“回也其庶乎屡空”二者之注,何晏对“道”的解释是“道不可体,故志之而已”;对“空”的解释是“空犹虚中”,这两个解释都出自于《老子》、《庄子》的思想,“道”的注文得自《老子》第二十一章及二十五章,而把“屡空”解释为“虚中”,这又是取自《老子》第四章及《庄子·人间世》。最后大圣崽朱熹先生实在看不下去了,说“若曰心空,则圣人平日之言无若此者。且数数而空,亦不胜其间断矣。此本何晏祖述老庄之言”。这哪里是在注释《论语》啊,这整个是在弘扬老子的学说嘛。

  嘿嘿,不得不说何晏先生有创意,给后世留下的这本《论语集解》,不管是研究儒还是道,都是获益匪浅的,而且,这本《论语集解》还被后世研究儒学的学者认为是对《论语》最好的注本之一。

  不过这位学问冲天,英俊儒雅的何晏先生,不知怎么的,染上了喜欢嗑药的坏毛病。

  他嗑的什么药呢,不是摇头丸,是五石散。五石散本来是一种治疗伤寒的药,是东汉著名的内科大夫张仲景先生研制的,由石钟乳、紫石英、石硫磺、白石英及赤石脂组成,对治疗伤寒确实有一定的效用。

  第四节 超级帅哥(4)

  何晏先生从小身体就不怎么好,经常打针吃药的,可不怎么地,他迷上了五石散,没病也想吃,不吃就浑身难受,慢慢地,吃药就变成嗑药了,跟抽鸦片上瘾了似的。《世说新语》里就记载了何晏先生先生嗑药的感受。”服五石散,非唯治病,亦觉神明开朗”。没病也想吃,吃了就觉得浑身舒坦。

  大家可别忘了,《世说新语》可是名人大全,记录的全是当时的名人名言名posture。就

  跟现在的追星族似的,明星人物怎么个打扮,追星族也想模仿模仿,于是,何晏先生的FANS们也跟着嗑起药来。大概五石散里有让人上瘾的成分吧,反正这药一嗑就嗑了几百年,直到隋代还有”解散方”,帮那些嗑药嗑多了的人戒药瘾。

  而嗑药的危害,更是不消说了,晋代名人皇甫谧就写过一篇文章,述说自己嗑药的痛苦。他说药嗑多了,药性一发作,稍不留心,就会丧命。就算不死,也会受非常的苦痛,或者发狂,把本来很聪明的人,搞得痴痴呆呆。

  晋朝人多是脾气很坏,高傲,发狂,性暴如火的,大约便是服药的缘故。比如有苍蝇骚扰他了,他竟然可以拔剑去追赶;就是说话,也要胡胡涂涂的才好,有时简直是近于发疯。但在晋朝更有以痴为好的,越是傻不拉几越好,这是不是受了嗑药的影响?

  哎,看来明星人物还是洁身自好点好,免得害自己不说,还害了追星族们。

  何晏先生这个人,历史上对他的评价毁誉参半,惟一没有异议的就是他长得漂亮。可是做为玄学的鼻祖,清谈的领袖,还有那本被学者们反复研究的《论语集解》,他的历史地位,是其他几位帅哥无法比拟的。

  小白脸,玄学,《论语集解》,嗑药,就是这位帅哥的形象。

  第五节 古惑仔传奇(1)

  前面说的都是会写诗的帅哥,现在该介绍几个会打架的帅哥了。其实一般武艺高超的年轻将军们,在女孩心中都是帅哥。不管是赵云还是罗成,杨宗保还是陆文龙。反正,只要会打架,又很年轻,肯定是招人喜欢的。

  不过,演义里或者小说里的帅哥虚构的成分多了点,不如史书上的帅哥货真价实,这节我们就介绍确有其人的帅哥。

  按照历史顺序,第一个出场的是慕容冲慕容帅哥。

  慕容冲,小名凤皇,生于公元358年,死于公元386年,只活了28岁,够年轻的。乍一看这个名字,有点像武林高手,不过他的武艺也还不错,至少,杀人的时候手一点也不软。并且,他还是《天龙八部》里那位慕容复的正宗祖宗,前燕开国皇帝慕容隽的幼子。

  说到这里不得不扯点闲篇,所谓前燕,是五胡十六国时期的北方鲜卑族建立的国家,国号本来是大燕,因为那时候局势乱得很,朝代更替像时装潮流一样,变换得让人目不暇接。为了和后来又出现的一个叫大燕的国家区分,历史学家把慕容隽建立的大燕称为前燕。

  而前燕所处的是个什么样的时代呢,前面我们提到八王之乱,把西晋王朝给搞垮了,北方的五个少数民族,也就是五胡,趁机进驻到中原。司马家的人打不过人家,只好跑到建业,也就是现在的南京,建立了东晋王朝,于是,中国进入南北分治的格局。不过大家千万别以为这就是南北朝了,南北朝是从东晋彻底完蛋后算起的。反正那时候乱得很,光那些国家的名字都难得弄明白了,更何况他们之间的关系。所以,五胡十六国和南北朝这两段历史,很少被搬上银幕。

  慕容冲长得很帅,这是当时公认的,只不过他的运气不怎么好。前燕传到第二任皇帝手里就完蛋了,被前秦吞并。这个前秦也和前燕一样,为了和后来又出现的秦区分,把苻坚先生建立的秦称为前秦。

  前秦一脚踹死了前燕,作为战利品,十二岁的慕容冲和姐姐清河公主被送到苻坚先生长安的后宫,一对漂亮宝贝陪秦王苻坚风流快活。谁说男人女相有福的,瞧人家慕容冲多倒霉!后来苻坚先生觉得这样搞影响不太好,就把慕容冲给放了。等慕容冲先生长大了,苻坚先生安排他做了平阳(今山西临汾)太守。

  十几年后,淝水之战,也就是前面提到的谢道蕴女士的伯父谢安和堂兄谢玄指挥的那场经典战役,几万人把苻坚先生的四十万大军打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不是我卖弄啊,这两个成语就是从他那儿来的。

  苻坚先生这下可是元气大伤了,于是慕容冲抓住这个机会,集合了中原的鲜卑族人,趁乱而起,马踏关中,挥刀雪耻。苻坚先生哪还有实力镇守长安,只好选择出逃,等待机会卷土重来,没想到羌族人姚苌也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呢。最后,姚苌杀了苻坚先生,曾经强大得不可一世的前秦彻底完蛋。

  在几个兄长相继战死后,慕容冲先生拣了个大便宜,在阿房城继位,做了燕国皇帝。可巧阿房这个地方长满了梧桐和翠竹。传说中的凤凰看到梧桐,常落下来休憩,拿竹子来填饱肚子,原来这凤凰跟大熊猫一样爱吃竹子啊。现如今绿影婆娑的阿房真引来了个火凤皇。桐竹纷披,玉面罗刹横刀跃马,真是花间喝道的场面!于是老百姓就有歌谣传开了,“凤皇凤皇止阿房”这话听着好像是慕容冲先生将在阿房玩完似的。事实证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攻陷长安后,慕容冲先生就开始不老实了,唆使部下抢遍全城,活脱脱一个强盗头子。鲜卑人在长安拿够了,撑足了,打着饱嗝,泛起了乡愁,都嚷着要回家。这下问题就来了,东北华北的燕国故地,是慕容冲的叔父慕容垂的势力范围。慕容冲如果回去,这皇帝肯定就当不成了,和叔叔打一架吧,又打不过他老人家。想继续过皇帝瘾的慕容冲先生不想回家,可将士们思家心切,于是,他跟手下将领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那些将士也不是好惹的,联合起来,把慕容冲先生给砍了。

  这位慕容帅哥,过了过皇帝的瘾,就这么完蛋了,生命如昙花一现,瞬间的绚烂,瞬间的消亡。数载娈童生涯,一朝铁血皇帝。曲折经历形成了性格的极端:外表阴柔,内心狂野,坚毅,为人狡猾且狠毒。怎么看怎么像《笑傲江湖》里的林平之,出生富贵之家, 忽一天大厦倾,忍辱负重,终于血腥复仇,自己却在野心中毁灭。搞不清楚在这篇奇遇里有没有个岳灵珊,我们只知道一个女孩曾给慕容冲生了娃娃,可连姓氏都没留下来。慕容家族以能征善战桀骜不驯著称,还有个特点就是外形好。出现慕容冲这么个集大成者,并非偶然。有趣的是燕国皇室选继承人时,脸蛋漂亮的极占优势。晋朝“以貌取人”的风雅被慕容鲜卑发扬光大了。慕容家的帝王们代代英俊潇洒,个个颀长矫健。最后,燕国被一帮绣花枕头给玩完了。我们那位可怜的慕容复,为了复国,赔了神仙妹妹王语嫣不说,还把自己给折腾疯了。哎,都是绣花枕头惹的祸。

  不过鲜卑族也的确是出美男子,除了慕容冲先生之外,还有位鼎鼎大名的独孤信先生。

  独孤信,生于公元502年死于公元557年,不错,还活了52年,算长寿的。独孤信先生出生在一个小鲜卑部落的酋长之家,原名独孤如愿,后来北周的宇文泰认为他这个人很讲信用,于是赏赐给他一个新的名字棗独孤信。

  第五节 古惑仔传奇(2)

  说到这个人,不得不啰嗦一下北魏末年的六镇起义。著名的孝文帝拓拔宏进行汉化改革时,将都城从平城(山西大同)南迁到了洛阳。此后北方的六个军事重镇变得不重要了。从前镇守六镇的全是贵族子弟,现在新添的净是些流放犯。少爷兵们眼见工资奖金一月比一月少,最后落得跟流放的一个待遇,能不恼火吗!大呼造反有理,六镇相继叛乱。

  千万别小看了那场起义,北齐高氏,北周宇文氏,统一中国的隋朝杨氏,建立大唐盛世

  的李氏,全是在六镇烽火中打出头的。大帅哥独孤信也如这般登上了政治舞台。在起义第一轮,独孤信站在朝廷这边,跟着亲政府的贺拔氏父子杀死了起义将领卫可孤,出了点小名气。贺拔氏和拓拔氏一样,也是鲜卑氏族之一。起义第二轮中,独孤信不知怎么地进了葛荣领导的反政府武装,看来那时候他也不怎么讲信用。

  后来葛荣失败,独孤信跟着大伙一块儿被权臣尔朱荣收编。尔朱荣见小伙子精于骑射,一表人才,立马提拔为别将。人长得醒目就是好,同样从葛荣那里投奔尔朱荣的高欢,因为形容委琐,不起眼,只能充帐下随卒一名。高欢一世枭雄,当年却吃过以貌取人的亏。

  这时候独孤信才二十来岁,在军中人称“独孤郎”,讲究修饰打扮,又喜欢扮酷,曾在阵前匹马挑战,力擒敌将。单挑本来就少,这一回还是帅哥出阵,又有历史价值又有审美价值。呵呵,可惜没有录像。

  正当独孤信战场得意,一路升迁之时,政坛风云变幻,尔朱氏灭门,新一代权臣高欢崛起。北魏皇帝不甘心做傀儡,想跟贺拔氏联手除掉高欢。眼看箭在弦上,一触即发。高欢搞了个反间计,挑唆了个笨蛋害死贺拔岳,贺拔氏忙派独孤信去接管贺拔岳的军队。

  独孤信走到关中,可那些兵士们,才不管你长得帅不帅呢,早就拥立了一位值得信任的统帅,谁啊,竟然抢了独孤帅哥的位子。原来是独孤信小时候一块玩的黑獭宇文泰,老相识,一切都好说,独孤信便又回洛阳去了。黑獭宇文泰,管了几个兵,野心倏地一下子冲上天了。得到皇帝的正式承认后便在关中盘踞下来当军阀,不听高欢的指挥了。

  北魏皇帝早就对高欢忍无可忍了,西奔投靠宇文泰去了。独孤信一听到消息,老爹老妈老婆孩子全顾不上了,单骑追随而去。是因为对老东家贺拔氏遭遇感到不平,还是出于跟黑獭的义气,真有非走不可的理由吗?以至于抛家弃子,从此天各一方,生死永别。留,走,一个政治赌局,那时候,想干出点成绩的人,都要从“高欢”和“宇文泰”之间选一个投注。

  当时高欢无论在哪方面都是占优势的,西迁路上,不少人半道折回。就是贺拔氏的当家贺拔胜也是骑墙态度,用事后诸葛亮的眼睛来看。不过独孤信走得倒是挺正确的,在宇文泰扶持起来的西魏基础上,发展出北周,隋,跟让中国人引以为自豪的唐。隋朝的建立者是独孤信的女婿杨坚,唐朝的建立者是独孤信的外孙李渊,瞧人家独孤将军的眼光!

  从此独孤信为宇文家出生入死,战功赫赫。其中也曾因为打了败仗跑到江南梁朝休养。三年后,梁武帝准他北上,问他是否会去父母生活的山东(指高欢领导的东魏),独孤信答得坦荡:事君无二。一心一意,继续给宇文家卖命。独孤信颇有谋略,最冒尖处是在文治方面。到秦州(今天水)任刺史时,人家几年理不清楚的案子,他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政通人和,经济繁荣,远近跑来归附的流民有数万家之多。某日,独孤信到郊外打猎,等到晚霞满天,策马回城,迎风急驰,帽子无意中偏到一边。第二天起来一看,晕! 满城人都侧戴帽子,学习这个帅呆了的新造形。

  宇文泰见独孤帅哥信义遐迩,能服众心,特意给他赐名为“信”,从此,孤独帅哥不叫独孤如愿了,改名叫独孤信了。宇文泰任命独孤信为八大柱国之一 ,也就是国家的八根栋梁其中的一根。宇文泰死后,八大柱国中的宇文护独揽朝政。大臣赵贵想与独孤信合谋,干掉宇文护, 还权给宇文泰的儿子。独孤信说要考虑考虑。这一犹豫,宇文护的毒酒就送上门来了。

  唐朝人说独孤信虽祸及自身,却惠及子孙,事实上他是个重事业不重家庭的人,从当年抛妻别子投奔宇文泰就看得出来,不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又有几人能全,对于这些历史人物,还是别苛求太多了。

  独孤信在历史上最出名的事当数生了三国皇后。他西奔后三十出头,又娶妻纳妾,养了六子七女,其中六个儿子全是正妻郭氏所生,看来独孤信先生的心也是有所属的,最爱的还是他的原配大老婆。独孤信的长女嫁给宇文泰的长子,四女嫁到李家,七女嫁给杨家,后来都是皇后(李渊母亲的皇后头衔是死后被儿子封的),隋炀帝杨广和唐高祖李渊,全是他外孙。隋炀帝杨广是个有名的混蛋,最后被唐高祖李渊给灭了,而唐高祖李渊,则养了个了不起的儿子唐太宗李世民,最后被他的宝贝儿子给逼得做了太上皇。

  值得注意的是独孤家的孩子个性都很烈,不知是怎么教出来的:杨广老妈,隋朝皇后独孤迦罗是出了名的”女权”活动家,旗帜鲜明地提倡一夫一妻制,反对男人纳妾,把老公杨坚玩过一夜的宫女给活活打死,皇帝杨坚还不敢反抗,只能离家出走生闷气,可怜那些宫女们啊,被当老公的糟蹋了,还要被当老婆的活活打死;李渊老妈病倒在床,却有力气发脾气,吓得好几个媳妇都不敢给她端茶送水。那六个儿子更不是省油的灯,独孤信没发达前的儿子独孤罗,年轻的爹前脚跑掉,倒霉的孩子后脚便被高氏投入监狱,一关二十几年,终于一天重见天日,因为西边的爹已经死了。高氏灭亡后,穷困潦倒的独孤罗跑来投亲,弟弟们哪里容得了平地里忽然冒出个长子,众口一词,说这家伙丫头养的,没继承权,反正他母亲已经没了,死无对证。还是独孤迦罗出面打抱不平,认定独孤罗是嫡长子,可以得到父亲的爵位。皇后的话掷地有声,是真是假谁敢怀疑。独孤罗的生母究竟是什么身份,后世是查不出来的,一个命运悲惨的女人,如是而已。

  第五节 古惑仔传奇(3)

  咦,写到这里我发现,独孤帅哥的一生如果拍成电视剧,收视率绝对不低,看人家一生多波澜壮阔啊。只是,别拍成“戏说”就好,不然可糟蹋了那段恢弘的历史了。

  好了,不出名的帅哥介绍完了,现在终于轮到著名的兰陵王出场了。

  记得有部电影就叫《兰陵王》,只可惜戏说得有点过分,把帅哥兰陵王搞成了云南的野

  人。其实,真正的兰陵王名叫高长恭,又名高孝瓘,是我们刚才提到的,东魏大权臣,北齐奠基人,白手起家的大英雄,风流大丞相高欢先生的孙子。高欢的长子高澄在父亲死后当上东魏第二任权臣。高澄政治上精明强干,却于29岁死在奴隶手里,丢下六个嗷嗷待乳的儿子,老四就是千古传说的兰陵王。

  值得一提的是,正史里忠实记录了另外五兄弟的母亲出处,就长恭例外:“兰陵王长恭不得母氏姓”。不知道是书史的遗漏,还是花花公子高澄自有隐情。高澄一死,其弟高洋继任,干脆一脚踢走皇帝,自己称帝,北齐建立。这位高洋先生,记得前文也提到过,残暴变态皇帝的代表人物。高洋先生最令人作呕的事就是把美女的脑袋砍下来,掏空了当酒杯。这个混蛋不仅残暴,简直是个野兽,乱伦不说,还喜欢群交乱性,酗酒暴虐,以杀人为乐。

  高长恭先生生在这样的野兽之家,却没有同流合污,北魏的皇帝曾赏了他20个侍妾,可他只收下一个。这样看来,高长恭先生简直就算是他们高家的道德君子了。

  帅哥高长恭既然被列入古惑仔,自然武艺高超,擅长打架了。高长恭先生的确骁勇善战,只可惜长得太漂亮了,不足以威慑敌人。所以,每次打仗都要带上狰狞的面具。关于这个戴面具的事,大家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其实历史上还有一位喜欢戴面具的将军,那就是北宋的狄青,只不过狄青戴面具是为了遮盖脸上的刺青,哪像我们的高长恭高帅哥,是为了怕敌人的性骚扰。

  高帅哥打得最著名的一架是救援洛阳。他带领五百骑士,冲过周军的重重包围,突入洛阳城下,城上齐兵认不出谁来了,怀疑是敌人的计谋。兰陵王摘下面具,露出真面目,城上的守军看到大帅哥亲自来援救,一下子勇气倍增,军心大振,从城楼用吊篮吊下数百名弓弩手,前来接应。

  这里外一夹击,周军很快就招架不住了,只好撤退。为庆祝胜利,武士们编了《兰陵王入阵曲》,戴着面具边跳边歌。史载:”长恭貌柔心壮,音容兼美。为将躬勤细事,每得甘美,虽一瓜数果,必与将士共之。”嚯嚯,建议编戏说的朋友改编木兰从军时一定要把花小姐编在兰陵王的军队里。先为他摘下面具那瞬间的绝世风华而惊艳,然后跟他一人一半分吃红苹果。噢,有热闹看啰。

  只可惜啊,这位帅得一塌糊涂的高长恭高帅哥,有个很糟糕的坏毛病棗贪财。他家的门口常有行贿的人进进出出,搞得老百姓说三道四,对他的意见不小。高帅哥的属下相愿先生有天实在忍不住了,问他:“王既然俸禄那么高,何必如此贪?”你的工资待遇都那么高,你何必还要贪呢。高帅哥答不上来,挺尴尬的。相愿先生不想让漂亮的高帅哥脸红得跟火鸡似的,那实在有损他的美貌。于是就安慰他:“您该不会是怕劳苦功高,被主上忌讳,故意给自己抹点污垢?”

  呜呼,这话可真算是说到高帅哥的心坎上了,终于找到贪财的理由了,于是高帅哥赶紧回答,是的是的,我就是这样想的。相愿先生摇了摇头说:“如果皇帝看你不顺眼,你这贪财的毛病,可正好是他整你的理由啊。”

  高帅哥这下可真坐不住了,高洋是个什么东西,他可清楚得很。于是高帅哥很诚恳地请相愿先生帮他想个办法,逃离高洋的魔爪。相愿先生说:“你的名声太大了,最好在家装病,什么事都不管,当个能吃能喝能玩的傻子。”

  可怜我们这位帅哥高长恭先生啊,为了保全性命,只好当傻子。可是高帅哥那时年纪轻轻,哪甘心就这么退休啊,更何况,高帅哥哪里是当隐士的料。

  尽管当傻子,可高长恭先生还是被人家给惦记上了。到了北齐末代皇帝高纬在位时,高洋先生那时已经被一脚踹死了,继位的高纬是高洋的侄儿,按道理说,应该是高长恭先生的堂兄。这位高纬先生,最大的工作就是陪大美女冯小怜女士喝喝小酒唱唱小曲,然后上床玩妖精打架。最后是“小怜玉体横陈处,周师已报入晋阳”,把北齐彻底玩完。

  别看这位高纬先生玩起来不要命,杀起人来更是六亲不认。某天高纬先生欣赏完《兰陵王入阵曲》,就对高长恭高帅哥说了:“入阵太深,毕竟危险,一旦失利,追悔莫及。”这话的意思是,参与斗殴是件危险的事,万一闹出人命来,后悔都来不及了。高长恭先生觉得这是高纬对自己的关心,也没多想,就说了“家事亲切,不觉遂然”。俺们家有打架的传统,不打心里痒痒。

  可是……糟糕就糟糕在这“家事”二字, 高纬先生一听,马上想到高长恭高帅哥的爹好像是他爷爷的长子,如果按照辈分加嫡庶来论资排辈的话,该当皇帝的是他高长恭啊。万一哪天高长恭想起这档事来,以他的威望和功劳,自己的皇帝岂不是当不成了。高纬先生决定把高长恭给做掉,省得将来坏事。于是,连理由都来不及想,一杯毒药就送到了高长恭先生的府邸。

  第五节 古惑仔传奇(4)

  高长恭高帅哥死时的年龄没有记载,估计才三十出头。留下个悲痛欲绝的遗孀郑妃,守着佛门孤灯,度此残生。四年后,失去了支柱的北齐被宇文氏一脚踹死,高氏子孙几乎全遭屠戮。

  写到这里我想起来了,从嵇康先生开始,一直到高长恭先生,大多数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人物。这的确是段精彩的岁月,有广陵散的高洁,兰亭序的潇洒,敕勒歌的豪迈,种种浪

  漫都只是逃避苦难现实的一醉。泼墨汉家子,走马鲜卑儿,红尘里一道道风景皆在噩梦中毁灭。

  假如,用恬淡去换取他的功利,用善良去换取他的毒暴,用自足去换取他的贪残,可否,有个好点的结局?

  第六节 职业错位(1)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一个女人嫁错了男人已经算倒霉到家,可一个男人如果选择错了终生职业,那可是彻底玩完。历史上就有那么几位入错行的帅哥,比如说唐玄宗李隆基先生。

  李隆基先生的职业是皇帝,可喜欢的却是音乐,以至玩物丧志,玩出个安史之乱来,差点把大唐玩完。

  虽然李隆基先生皇帝当得不成功,却是个很有成就的音乐家。他们家有爱好音乐的传统,他的大哥的笛子就吹得很好,在当时算得上是一流水准。而他们家,也经常举办家庭音乐会,比如说李隆基先生的奶奶武则天女士,最喜欢的就是歌舞大曲《长命女》,每次排演的时候,总忘不了让李隆基先生做打击乐的首席,原因是他的羯鼓敲得好,”头如青山峰,手如白雨点”,为练这双手艺,被他敲坏的羯鼓就有几大柜子。

  而李隆基先生对杨玉环女士的情深义重,杨女士活着的时候,快四十岁的人了还能”三千宠爱在一身”,死了李隆基还要”上穷碧落下黄泉”地追思,就是因为杨女士懂音乐,不仅舞跳得好,还会编曲编舞,和李隆基先生有共同语言。相传《霓裳羽衣曲》就是李隆基编曲杨玉环编舞,珠联璧合,轰动一时。

  李隆基先生成了唐玄宗之后,在”梨园”组织了一支乐队,并亲自训练,还把这支乐队称为皇帝梨园弟子。后来,梨园子弟成了戏曲演员的别名。李隆基先生亲自教他们丝竹之戏,音响齐发之时,只要一声不对点,李先生一定会发现,并且及时纠正。说到这里我想起一个词来,曲顾周郎,这本来是说三国时的帅哥周瑜,不仅仗打得好,音乐细胞更发达,开音乐会时,只要有一个音符弹奏错了,他都能听得出来。这位李隆基先生跟周帅哥倒有一比。

  李隆基先生不仅亲自教导梨园子弟,还颁布曲名,把原为汉文音译的少数民族和外国曲名改为具有内容的汉文曲名,比如说《菩萨蛮》,并且举办宫廷器乐合奏,正是由于这位皇帝音乐家的喜爱和重视,才使盛唐音乐与各民族音乐文化的融合,达到历史的顶峰。

  不过李隆基先生虽然差点把大唐玩完,可他早前的政绩不错,创建了”万国衣冠拜冕旒”的开元盛世,还不算彻底入错行的,比起那两位一错到底的南唐后主李煜和宋徽宗赵佶,算是强多了。

  南唐后主李煜,从本质上说是一个文人,一个很有才华的词人,他很有情趣,也注重豪华的排场,书法、绘画和文章都很出色。只可惜他生在帝王之家,还很不凑巧地当了皇帝。

  他在皇帝的位子上,啥正经事也不想干,对军事更是不感兴趣,即使有将领提出来,他也是极力压制。南都留守林仁肇说,他愿意领兵几万人北上,收复旧地。林仁肇还为李煜拟好了开脱的理由:他起兵的时候,李煜就向外发消息说林仁肇叛变,让宋朝廷知道,以后假如事成得利的是国家,如果失败就杀他全家,李煜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就是这样已经为李煜想好托词的计划,他也没有同意,只知念佛、填词、醉生梦死,静候亡期的到来。北方的后周他不敢与之交战,就连东边比较弱的吴越他也不敢碰,沿江巡检卢绛曾经对他说:”吴越是我们的仇敌,将来肯定会和宋一道攻击我们,做其帮凶,我们应当先下手灭掉他,免去后患。”李煜却说:”吴越是北方大朝的附庸,怎么能轻举妄动,发兵攻击呢?”卢绛说:”臣请陛下以属地反叛为名先予以声讨,然后向吴越乞求援兵,等他们的援兵到了,陛下就发兵阻挡,臣再领兵悄然前去偷袭,就能一举灭掉吴越。”李煜根本就听不进去。文武大臣们也只好随他一起等着北宋军队来收拾南唐了。

  尽管李煜先生当皇帝当得很不是那回事,可他的填词功夫却是一流的。他的父亲李璟就非常有才华,词也填得很好,所以,他选了个和他一样会填词的儿子当皇帝,却没想这个儿子是不是那块料。

  在父亲以及当时浓郁的文化环境的熏陶下,李煜的词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加上他喜欢的大臣冯延巳也擅长添词,君臣之间切磋技艺,最后将疆土切磋完了,但词的成就却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

  把李煜的词总结一下,可以发现一个规律,那就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描写宫廷之中豪华奢侈以及风花雪月之类的内容,第二是体现极度忧愁的心情,第三是亡国之后在被软禁时写的反应亡国之情的词,这是李煜词成就最高的时候,但时间不长他便撒手西去了。

  李煜先生的词,早期当然全是宫廷的豪华奢侈和风花雪月了,那时他刚当皇帝,正得意着。这些词里,以《玉楼春》为代表,极尽奢华也极尽婉约,只看那对一字一句的雕琢,就知道李煜先生多消闲了。

  晓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风箫声断水云闲,冲按《霓裳》歌彻遍。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栏杆情未切。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

  还有一首《浣溪沙》:

  红日已高三丈透,金炉次第添香兽,红锦地衣随步绉。佳人舞点金钗溜,酒恶时拈花蕊嗅,别殿遥闻箫鼓奏。

  嚯嚯,好一个”绉”和”溜”。

  皇帝没当多久,李煜先生的日子就开始不舒坦了,北宋、后汉、吴越这些强敌都惦记着李煜先生那块江南之地。而李煜先生呢,却根本没有积极备战迎敌的打算,只想着借酒浇愁,听任国家的衰亡。这期间,李煜先生的词就不再是小资了,他开始为自己的命运担忧。

  第六节 职业错位(2)

  这首《清平乐》,算得上是李煜先生发愁时候的写照。

  别来春半,触目愁肠断。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雁来音信无凭,路遥归梦难成。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

  还有一首《相见欢》: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勾,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酒虽然可以暂时将忧愁浇走,但北宋的军队是几壶酒不可能浇走的,噩运终于来临了。开宝七年(公元974年)的秋天,赵匡胤派使者来请李煜去开封。李煜清楚请去就回不来了,于是就说有病,没有去。不久,到冬天的时候,赵匡胤的军队就渡过长江,将金陵包围了。前线将士拼死抵抗的时候,李煜还在宫中填了一首词《临江仙》:

  樱桃落尽春归去,蝶翻轻粉双飞,子规啼月小楼西,玉钩罗幕烟垂。别巷寂寥人散后,望残烟草低迷。炉香闲袅凤凰儿,空持罗带,回首恨依依。

  据说这首词还没有填完,宋军就攻陷了金陵,最后的三句是后来补上的。李煜做了北宋的俘虏,被押送到了北宋首都开封。因为李煜曾经对宋称臣,所以赵匡胤没有杀他,而是封了他一个违命侯,实际上是名副其实的亡国奴,享受高级待遇的亡国奴。

  当了囚徒,李煜先生的日子就不好过了,虽然吃喝不愁,可李煜先生不是乐不思蜀的刘阿斗,亡国之痛时时折磨着他,所有这些痛苦的心绪,李煜先生都融进了词中,由此诞生了词史上最为感人,成就也最高的作品,那就是”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虞美人》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尤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还有一首《浪淘沙令》,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阑,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哎,这当亡国奴的滋味和江南的悠闲岁月比,可真是“天上人间”啊。

  这期间李煜先生不仅是哀叹自己的命运,也开始反省自己的错在哪里了。他写了阕《破阵子》,算是对自己过错的检讨。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臣虏,沉腰潘鬓销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几曾识干戈”他哪是不识干戈啊,他是不想识,不愿识,掩耳盗铃,最后害了自己。

  在生命的最后时期,李煜的词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他的词没有丝毫的雕琢痕迹,纯粹是天然而成,可谓鬼斧神工。历代成就高的诗词都是将感情和艺术手法融为一体的,一般的诗词,不是太通俗,就是太晦涩,不能使读者很通畅地理解他的感情,而李煜的词就将两方面的因素都神化性地融合到一起,口语一样的语言包含的却是一般人难以体会到的感情,可以说,李煜的词达到了最高境界,也取得了最高的艺术成就,为两宋词的发展开拓了眼界。

  词成就了李煜词宗的英名,但那首千古传唱的《虞美人》也将他送上了西去之路。李煜在七夕的晚上,因为心情郁闷,就让歌妓奏乐,声音很大,外面都能听到,宋太宗知道后非常恼怒,又听说李煜的词中有”小楼昨夜又东风”和”一江春水向东流”,更是生气,当晚就让人给李煜送去了毒药。李煜死时年仅四十二岁。

  李煜先生虽然把国家给玩完了,可他在文学史上,好歹还占了一席之地,比起那些荒淫无道杀戮成性,最后把自己给杀了的亡国之君,活得有价值多了。只不过,如果他不当这个皇帝,不知道还能不能取得这样的成就,或者,取得的成就会更加辉煌。哎,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没有一番彻骨痛,哪来万世哀婉歌。

  李煜先生还只是在填词上玩出了道道,可那位跟他一样亡了国,当了亡国奴的宋徽宗赵佶先生,可是集书法与绘画之大成,不仅自创了一种书体,更是启发了后世的工笔画发展。

  宋徽宗赵佶先生,是宋神宗赵顼的第十一个儿子,他的哥哥哲宗赵煦因为没有儿子继承皇位,赵佶先生一不小心成了皇帝,把北宋给搞垮了。

  赵佶先生在政治上昏庸,生活上荒唐,艺术上聪颖。北宋王朝因他而亡,但在艺术上他是个天分极高的书画家,最大的成就就是创建了“瘦金体”。赵佶先生早年学薛稷,黄庭坚,并吸收褚遂良等多家所长,融会贯通,形成自己的风格,号“瘦金体”。其特点是瘦直挺拔,横画收笔带钩,竖画收笔带点,撇如匕首,捺如切刀,竖钩细长;有些联笔字像游丝行空,已近行书。其用笔源于褚、薛,写得更瘦劲;结体笔势取黄庭坚大字楷书,舒展劲挺。

  因为”瘦金书”在书法历史上的影响,人们一般都把“瘦金书”作为宋徽宗的书法代表作,而他成就更高的草书给忽略了。赵佶先生有本传世之作《草书千字文》,比他的本家赵孟頫先生写得酷多了。

  据说宋徽宗还是工笔画的集大成者。他擅长画花鸟、山水、人物,注重写生,体物入微,以精细逼真著称。相传他曾用生漆点画鸟睛,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令人惊叹。赵佶先生一生在政治上没干什么好事,在军事上更是差劲,最后当了大金国的俘虏。可他在画上的成就可就不得了了,留下的传世之作数不胜数,其作品有《腊梅山禽图》、《五色鹦鹉图》、《芙蓉锦鸡图》、《红蓼白鹅图》、《池塘秋晚图》、《柳鸦芦雁》、《瑞鹤图》、《溪山秋色图》等。人物画方面有《听琴图》、《文会图》。山水画方面以《雪山归棹图》为代表。此外,还临摹有李昭道《摘瓜图》,张萱的《捣练图》和《虢国夫人游春图》。前些时看到一则消息,赵佶先生那幅《写生珍禽图》拍出了2300万的天价,看来,他在工笔画上的确造诣非凡。要知道,工笔可不比写意,那是极细致和极富耐心的活,我曾欣赏过赵佶先生的《芙蓉锦鸡图》,那锦鸡的羽毛都一根根可以数得出来,嚯嚯,这没半个月工夫画得出来吗,真佩服赵佶先生对画的痴迷。而那幅《柳鸦芦雁》,工笔加写意,更是动感十足。

  第六节 职业错位(3)

  赵佶先生不仅是个优秀的画家,同时还是一个颇有成就的画家和水平很高的鉴赏者。他要求画家要师法自然,把握对象的”情态形色”,符合物理,不倚傍前人。有一次,赵佶要画院画家画孔雀开屏的屏障,画了几次他都不满意,问他为什么,他说,孔雀开放一定先要举左脚,而画家却都画成抬右脚了。

  这样看来,赵佶先生不仅重视写生,还挺讲究物理法度的。他在人物、山水、花鸟几方

  面都有一定成就,花鸟画最为突出。他曾经仔细观察过鹤的二十种不同姿态,画成《瑞鹤图》,金殿顶上,聚集着几十只仙鹤,以不同的姿势飞舞着,煞是好看。

  赵佶在政治上是一个昏庸无能的皇帝,一个亡国之君,但在艺术上是有作为的,他对于宋代画院的建设和院体画的发展,对于书画艺术的提倡和创作以及对于古代艺术的整理与保存,是有突出贡献的。他称得上是一个“不爱江山爱丹青”的皇帝。

  赵佶先生既然喜欢画画,自然也喜欢收集绘画作品了,他在位时广收历代文物、书画,还下令编撰《宣和画谱》、《宣和书谱》和《宣和博古图》等,仅《宣和画谱》就有二十卷,包括二百三十一家的六千三百九十六件作品。而且赵佶先生对画画得好的人,都特别赏识,曾经开了以绘画取士的另类科举,只要画画得好,就可以进由他亲自掌管翰林图画院,获得优厚的待遇,这样一来,大家对绘画的兴趣越来越大,成绩当然越来越好了,所以当时出了像米芾、张择端这样的书画大家。宋代画院的兴盛同赵佶先生有着密切关系,在这点上不得不赞扬一下赵佶先生,至少,从某种角度说,他促进了中国绘画事业的发展。

  不过,赵佶先生的作品,风格变化太多,有的甚至和他其他的作品风格迥异,完全不像同一个人画的,搞的后世人总分不清到底哪幅才是他老人家的真迹。原来赵佶先生还有个喜欢题字的雅好。在赵佶先生的直接领导下,宋代翰林图画院那些画师们的平时习作,大多是由他亲自出命题而完成的画作,画成之后都得送给赵佶先生“御览”欣赏,他如果对一幅作品满意的话,往往会雅兴大发,在画上题写诗文、签名画押,这意味着皇帝对这副作品的恩宠了。赵佶先生的字是不用再介绍的了,而这些画,虽然是别人画的,可上面的诗文题字却是如假包换的赵佶先生的书法真迹,于是,后世人把这些画作称为“御制画”或“御题画”。实际上,“御制”的意思是指他所作的诗文语句,而不是指他所作的画,有些作品没有诗文题字,他一般就只写“御笔写”三个字,或者干脆只签上自己“天下一人”的花押,只有极其少数的写明”御制御画并书”的作品才是赵佶的亲笔画。

  说到判断究竟是赵佶的“御题画”还是“亲笔画”,还有一个和他手下权相蔡京有关的小常识。蔡京这个人,是历史上有名的奸臣,但个人的艺术才气却也是很高的。赵佶皇帝常常也邀他一起欣赏画院的画作,有时也让他在画面上题写诗文。他很会察言观色,如果是赵佶的亲笔作品,他往往阿谀奉承一番:“皇帝陛下丹青妙笔,德动天地,仁及飞(禽)走(兽)……神笔之妙,无以复加”(题宋徽宗《御鹰图》);而如果是御题画,他堂堂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便堂而皇之地书写诗文。有一张“御题画”《听琴图》,蔡京便在画面当中正上方题写诗文,清代一个叫胡敬的文人,由于不知道“御题画”的缘故,联想到蔡京的为人,便大骂蔡京肆无忌惮,说他敢于在皇帝的“御笔”上题诗,是大不敬。其实,蔡京就算再嚣张,在皇帝面前总该有点掩饰吧?不过,赵佶先生多样化的画风,着实给后世的鉴赏家们出了不少难题。

  1125年,北方女真族金国大军南下,势如破竹,转眼就到了汴京。我们的艺术家皇帝赵佶先生一下就乱了分寸,竟然就晕倒了。他醒过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立刻宣布退位,把皇位传给了大儿子赵桓,自称道君太上皇帝,当起太上皇,跑到南方避难去了。这次,金兵退走了,太上皇安然地回到汴京,继续过着风流富贵的日子,可谁知道大半年后,金兵竟然再次攻到了国都,所谓的“靖康之耻”便终于发生了,金兵设计捉住了赵佶先生和他的皇帝儿子钦宗赵桓,把堂堂大宋帝国的两代皇帝当做俘虏,押解到北方。环顾中外历史,或许只有法兰西第三帝国的“拿破仑三世”的惨败才可比拟。而赵佶先生一行人在整个北解途中更是受尽折磨。离开王宫后,两个皇帝都未洗过脸,押解他们的金国小官,只把余酒残食给他们吃,还逼使他们以青衣侍酒,以作奴仆。后来,在金国流放了不少年后,赵佶先生终于寿终正寝了,公元1135年,在五国城(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大宋帝国第八代皇帝,艺术家赵佶先生 “驾崩”了。

  就在这押解途中,赵佶先生还留下一阕“绝妙好词”。我们这位赵佶先生,不仅字写得好,画画得好,诗文也写得不错。因为和李煜先生一样擅长填词,他曾建立大晟乐,专门组织一些词填得好的文人们,相互交流学习,而大晟乐的领衔人物,就是大名鼎鼎的风流词人周邦彦。周先生的词以婉约见长,所以,大晟乐几乎成了后世婉约词的代称。

  而赵佶先生在当了亡国奴后,也有一阕传世好词棗《山亭(北行见杏花)》,和李煜先生一样,切身之痛融入词中,于是,本来无病呻吟的词变得耐人寻味了。

  第六节 职业错位(4)

  裁剪冰绡,轻叠数重,淡著胭脂匀注。新样靓妆,艳溢香融,羞杀蕊珠宫女。易得凋零,更多少、无情风雨。愁苦!问院落凄凉,几番春墓?

  凭寄离恨重重,者双燕何曾,会人言语?天遥地远,万水千山,知他故宫何处?怎不思量,除梦里,有时曾去无据,和梦也,新来不做。

  上阕明写杏花, 借杏花的娇艳及被风雨摧残的衰败景象象征美好事物的逝去,寄托着对帝王生活的痛苦回忆。 也暗示自己的境遇,怜花怜己,语带双关。“愁苦”后一“问”字,跟李煜先生那句“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异曲同工。下阕抒写离恨哀情,借燕子与做梦层层深入,道出从期望到失望,由失望而绝望的哀痛心情,用“双燕何曾会人言语”烘托极度的孤独忧伤。末尾几句写连在梦里见一见故国宫展的慰藉也得不到,因为连梦也做不成。真挚深沉,真可说是字字泣血,断肠之音

  赵佶先生一生,留下了一个混乱的邦国,十几个儿子,几幅好书画,一个令人沉思的悲剧故事。

  第七节 名士风流(1)

  这一节就让我们介绍几位好男人吧,尽管他们不够帅,但是那番至情至性,却叫人不得不倾慕和赞叹。

  先从谁说起呢,苏东坡先生吧,他那阕祭奠亡妻的《江城子》,实在是让人感动。在封建时代,女人在男人眼里连件衣服都不如,吴起为了求官亲手杀了他的妻子,张巡为了自己的忠义,把自己的妻子杀了给将士们填肚子,至于“阔易妻”的事,更是数不胜数,“偶遇

  田舍翁,多收十斛麦,尚且易一妻”,那个时代,女人的命运,实在是可怜。

  可是苏东坡先生的妻子王弗女士,就很幸福,至少,在她死后十年,苏东坡先生还为她写下那千载传唱的《江城子》,足够她含笑九泉了。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生死永诀、幽明路隔,何况“十年”、“千里”,于时于空,都绝无相逢的可能!“不思量”,故作决绝语,实际上是思量得太深、太苦了;偏生“自难忘”,刻骨铭心,自然推不去、躲不开了。逝者留给生者的是永恒不改的回忆,而岁月却不住地给活着的人添加着憔悴与衰老,“纵使相逢应不识”,这真是生者的悲剧。所以在梦中见到当年临轩梳妆的倩影,苏东坡先生只有百感交集,泪眼相对了。而“相顾无言”,仍未诉积愫、“话凄凉”,错过了如此短暂而珍贵的机会,苏东坡先生醒后,又该是何等的惆怅,而这番情深意切,又是多么的隽永。

  苏东坡先生对自己的妻子是情深意重,对天下百姓,更是为百姓哪顾得身家性命。

  苏东坡先生是北宋宋仁宗和宋神宗时人,那时期,正是王安石的变法与司马光的保守之间的拉锯战,处在这个微妙时期的苏东坡先生,却没有趋炎附势,而是时刻以天下人的利益为先。

  苏东坡先生有两篇文章,《留侯论》和《贾谊论》,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苏东坡先生有多么光明磊落。

  “留侯,汉相张良是也,辅刘邦,平英布,制韩信,功成身退,封为留侯。” 苏东坡先生在文中认为,张良的旷世奇才能够有所用,能够安世济民,在于他忍得。”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留侯论》之后是《贾谊论》。贾谊,西汉时文学家,政治家,因其得罪权贵,政治主张不为文帝所用,郁郁而终,是年仅23岁。贾谊的才能埋没于黄土,只因为“古之贤人,皆负可致之才,而卒不能行其万一,未必皆其时君之罪,或者其自取也”。贾谊的失败,在于他不能忍。

  苏东坡先生别出心裁地评价了两个历史人物,旨在劝人学会忍,可他自己却偏偏忍不了。王安石施行新政,苏子对于某些不利于民生之策,忍不住出头讽谏,落得个被贬黄州的下场。欧阳修废止新政,苏子为新政中那些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法令遭到废止而惋惜,又忍不住为新政鼓与呼,再次被贬岭南,终老蛮夷之地。

  难道苏东坡先生不知道忍耐吗?《贾谊论》中,他认为贾谊不该去得罪权贵,以致政治主张无法实现,如能先忍个三五载,取得皇帝的信任,再得罪不迟。可他自己却不能忍一忍,等新政出现弊端,再讽谏不迟。而且那弊端的灾害只会落在老百姓头上,哪会落在身为政府官员的苏子身上。《留侯论》中说张良逞一时之气,行刺秦望 ,差点丧命,他自己却以天下人为先,在新政大势已去,保守派重新掌权的时候,“不识时务”地去为新政鼓吹。新政得势时讽谏新政,旧法掌权时鼓吹新政,完全不会“见风使舵”,最后只能是自讨苦吃,一贬再贬。

  虽然苏东坡先生官场失意,却身受百姓爱戴,原因是他的不忍皆是为民不忍。新政旧法,只要是利于民的,他就拥戴,就推行;不利于民的,他就讽喻,就谏阻。只为民利却不顾自己的身家性命,这样的官僚,在当时真是少见。相比于那些“只为顶带花红衣,那管民间苦与泣”的官吏,在当时他真算得上不错的官僚。

  “一蓑烟雨任平生”,苏东坡先生的风范,也算旷古绝今了。

  相比于苏东坡先生,南宋的陆游,就似乎少了份豁达和无畏。《钗头凤》的故事不用我再复述了吧,尽管唐婉死后多年,他还念念不往,并写下《沈园》三首抒发自己的思念与悔恨,可是,唐婉已经不在了,所有这些,对她来说,还有什么意义。拥有的时候,不好好珍惜,失去了再去回忆,多少让人觉得有些虚伪。爱她,却偏要伤害她,难道,世俗的名利真的这么重要。

  与苏东坡先生一样,历史上还有一位好男人,尽管他没有为天下人做出什么贡献,可是他对自己的妻子,算得上情义深重了。

  这位好男人就是清代的纳兰性德,原名成德,字容若,号楞伽山人。其先祖原为蒙古吐默特氏,因攻占纳兰部,以地为氏,改姓纳兰。17世纪初为清太祖努尔哈赤降伏,后属清朝正黄旗。其父明珠为清康熙时大学士。

  纳兰性德自幼勤于修文习武。18岁中举,22岁赐进士出身。选授三等侍卫,后晋为一等,扈从于康熙身边。康熙非常赏识他的才干,曾委派他到黑龙江呼伦,查勘沙俄侵扰情况,并安抚达斡尔边民。辑有《全唐诗选》和《词韵正略》。擅书法,精于书画鉴赏。

  第七节 名士风流(2)

  纳兰性德对名利很是淡泊。在涉猎汉文学传统时,他将李白、陶潜奉为楷模。视功名权势如敝屣,视相府长子、御前侍卫的地位为难以解脱的束缚,不到30岁竟“忧愁居其半,心事如落花”,产生了“海鸥无事,闲飞闲宿”的出世之想,这种心绪给他的作品涂上了一层浓重的哀愁。王国维论及纳兰性德时说:“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不仅指出了他在中国词坛上的历史地位,而且概括了他的个人风格。

  纳兰性德最让人感动的还是那阕怀念亡妻的《蝶恋花》。

  辛苦最怜天上月,一夕如环,夕夕都成玦。若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

  无那尘缘容易绝,燕子依然,软踏帘钩说。唱罢秋坟愁未歇,春丛认取双栖蝶。

  “若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如果你是那天上的名月,始终流连在我的身边,那么,就让我卧冰踏雪,为你牺牲一切吧。这种没有雕琢和做作的真情实意,实在令人感动。

  一个封建时代的贵族子弟,能如此专情于一个女人,真的很难得了。尽管他一生没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可是,就凭这份情,这份意,他足以算得上是千古风流人物。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期望的,不就是这种平淡却真实的好男人吗。

  第四章 千姿百态

  第一节 一江春水向东流(1)

  谈了古代的美女和帅哥,也该谈谈现代人物了。近现代,随着电影和电视的发展,娱乐为我们带来更多关于美的信息,也造就了不少绝代风华的红男绿女,从政要到影星,还有体坛的酷哥美女,只要是娱乐追踪的对象,只要是媒体关注的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总会牵动老百姓的神经。你看追星族的热情,就知道一二了。

  好吧,这章我们谈离我们最近的现代美人。只不过,现代人物不好谈,谈不好或者谈得

  人家心中不爽,会惹麻烦。所以,有争议的人物不谈,免得惹是非,不能谈;天天见报的当红人物不谈,读者对他们的了解程度比我高多了,不敢谈。我们只谈曾经的辉煌人物。

  这是部电影的名字,一九四七年由蔡楚生和郑君里合导的电影《一江春水向东流》云集了当时红极一时的明星白杨、陶金、舒绣文、上官云珠、吴茵等。该片被誉为中国电影史上第一部史诗式影片,拍成上映后,受到观众的空前欢迎。而现在,这部电影即将被重拍,更是云集了当代的影视红星,刘嘉玲、袁咏仪,胡军,还有实力派明星陈道明。

  借用这个名字,我们谈的是那些曾经的万人迷。

  记得八十年代的初期,电影院的大厅里,大多挂着明星的照片或者剧照,有几位大腕总是必不可少而且还是占据中心位置的,比如说王心刚啊,王晓棠啊,还有唐国强,刘晓庆、张瑜等等。有时候就奇怪,按照娱乐圈”铁打的银幕流水的星”的规律,王心刚、王晓棠二位比其他人早出道十几年,怎么还能和那些正当红的新星并驾齐驱啊。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领略到他们的风采。那天电视里正播《野火春风斗古城》,老妈说那个男的就是王心刚,定睛一看,哇,难怪老辈人把他当帅哥标本的,的确是浓眉大眼,一脸正气。因为有老帅哥,也就有耐心坐下来好好看看老故事片了。于是,也顺便领略了一下王晓棠的风采,从此,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他们不是”流水的星”而是”永恒的星”。

  论长相呢,王晓棠绝对是美女,没得说,白白嫩嫩,柳眉杏眼,活脱脱古典美人。不过古典美人也能演革命烈士,还演得非常好,不得不佩服人家到底是演技派的。演得怎么个好法,说不出来,我不懂表演啊,不过,反正看着比现在的偶像派们演的革命人物顺眼,感觉像真的,不像在演戏。

  其实呢,黑白片时代的影星大多是美女帅哥级的,比如说白杨和秦怡,长得美不说,还有种雍容华贵的气质。

  还有王丹凤,我最早看到她演的电影,就是《护士日记》,那时她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已经是大腕级的人物了,不过,她演的那个护士给人一种很亲切的感觉,就像小时候幼儿园的阿姨。大家是否还记得”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到这里……”这首歌,那就是《护士日记》里的插曲,后来成了流行的儿歌。小时候,父母教的第一支儿歌,好像就是它,不知道现在幼儿园的小朋友还唱不唱。

  而印象最深的是,大概要算她演的《李香君》了,一开始就被她的扮相吸引住了。以前就觉得赵雅芝演的白娘子是古典美女第一人,现在一看王丹凤演的李香君,只能认为自己是孤陋寡闻。看人家风摆杨柳的身材,丹凤眼微微一挑,樱桃嘴轻轻一笑,千种风情万般姿态。

  后来看她演的《玉色蝴蝶》,那时她已经是50多岁的人了,居然还能把一个少女的天真演得淋漓尽致,而且扮相还是那么漂亮,不得不惊叹她的确是美,而且还不显老,不怕岁月的侵蚀。而演到老年阶段,那种成熟和理智更是入木三分。这么大的角色跨度,王丹凤演得自然浑成,实在让人佩服。

  与王丹凤同时代的,还有位男星,不仅长得蛮帅,演技也是一流。他就是赵丹。

  赵丹也是斯斯文文的帅哥形象,不过他的戏路更宽,小混混演得像,大英雄演得真,只不过命运坎坷了点,解放前因为是左翼人士,被国民党迫害关进监狱;“文革”期间受江清迫害又被关牛棚,受不白之冤。不过比起那位在文革被逼得跳了楼的美女明星上官云珠,他还算幸运的,至少,还活着看到了“文革”结束。

  还有一位帅哥级的人物,与赵丹长得有点像,鲍方。记得看他自编自导自演的《屈原》时,就惊叹过,这人长得怎么跟赵丹那么像啊。

  其实说起鲍方,大家应该不陌生,香港电视连续剧《万水千山总是情》里,汪明荃演的那个角色她爹,还有《京华春梦》,演得那个角色叫什么不记得了。不过这些都是他老年时拍的。他年轻时那才叫帅,看过《屈原》的人都知道,虽然贴着三捋长髯,但是那份器宇轩昂,那份潇洒自如,嚯嚯,大概李白再世也不过如此吧。

  而且鲍方不仅长得帅,戏演得好,还颇有文采,看看《屈原》里的对白,有点诗的味道。有篇报道记录了他晚年接受采访时说的一番话,细细品味,真有点哲理。

  “情欲,多么渺小的东西。可是你若陷进去了,它就变得伟大,万万不可轻视喔。当你不能自拔的时候,你先想想自己究竟该不该拔,对你来讲它是不是那么的重要。想通了,想透了自然有所决定。但是千万别自己先往下跳,因为常常是占尽了主动就变成了被动。特别到了我这把年纪,才明白光有缘分是不够的,真正的爱情得经得住太多的考验才能得以求证来不得勉强的迁就和包容。如果你的爱情生活不是一种互相欣赏、互相疼爱,甚至互相崇拜,而是一种没有共同语言却不得不去理解,没有共同爱好却不得不互相适应,因为工作、家庭、孩子、名声而凑合着过,我只能说你很伟大,很现实,但你没有找到你的另一半。”

  第一节 一江春水向东流(2)

  真是看得透彻,不然他也不会和他太太50年真情不移。

  鲍方对老婆有情有义,对他的老师更是可做尊师的楷模。在香港经济萧条的时候,他曾经为了替早逝的恩师卜万苍大导演还高利贷而足足挣扎了3年。微薄的收入不仅要维持一家的开销,还要为老师还债,就冲这点,鲍方也够现在的当红影星们学习学习了。

  老辈的明星,女士都是美得无可挑剔,先生们也是帅得中规中矩,一脸正气。不过到了唐国强、马晓伟时代,就帅得更让人赏心悦目了。不知道大家看过唐国强在《孔雀公主》里扮演的王子没,简直跟童话里的王子一样。比起现在的小帅哥们,他们那一代人算是千挑万选,帅到家了。

  只可惜,他们太本分,不知道做秀也不会扮酷,搞得大家看得腻味,于是,人们开始青睐高仓健那种冷冰冰一脸沧桑,比如说杨再葆,虽然不怎么帅,皮肤也不那么白,可就有种猛男气质。

  回头再看现在的偶像派美女帅哥们,发现他们果然是娱乐界进步的成果,既漂亮又懂得扮酷,即能演戏也会做秀,新闻不断好戏连台。难怪追星族成群结队,娱乐明星的知名度如日中天。不过也好,茶余饭后,总有热闹看,总有话题谈。

  娱乐嘛,本来就是给老百姓逗乐的,越乐越好。

  第二节 梦幻好莱坞(1)

  不知道是那时的化妆技巧还是摄影角度,黑白片时代的好莱坞影星至今仍被津津乐道,而展现他们的美艳和风度的老照片,更让人们乐于收藏。

  总觉得那个时代的影星似乎比现代的美,那种美,不是现代的张扬和充满个性的,而是有点哀婉,有点苍白,还有点欲说还休的含蓄美。

  忘不了葛丽泰·嘉宝的那份孤独和冷艳,从《璇宫遗恨》到《茶花女》,总有那么一缕淡淡的幽怨,让人无法忘怀。

  葛丽泰·嘉宝不仅扮演的角色耐人寻味,她本人,与同时代的好莱坞群星,也不一样。仿佛孤标傲世的奇葩,寂寞地冷眼看着滚滚红尘。

  她与别人一样生活,或多或少还有些保守色彩,但却被众人所尊敬。她讲话也无异于他人,但作为传奇人物却又鹤立鸡群。她为千百万人所爱戴,所敬仰,因为在她的崇拜者看来,她是值得爱戴和敬仰的。在她的影片中,她很少显出人们所说的伟大演员的风度。她无须作与众不同的表白。她既不演讲,又不领导运动,更不像特洛伊的海伦那样喜好置身于充满好奇的大庭广众之中。她的生活平淡无奇,可是由于她的美貌而导致传说纷纭,百年之后,人们依然对她臻于完善的美貌津津乐道。

  记得有一年过年最流行的礼物是挂历,每个人上门拜年都夹着一卷。在所有的挂历中最受欢迎的是早期好莱坞明星的黑白大照片,有这样的一幅挂历挂在墙上,整个房间就显得有格调了。所以在同一时期涌现出了很多套这样的挂历,在这些挂历中,有几个人是每套都有的,比如奥黛丽·赫本、梦露、贾莱·古伯,还有葛丽泰·嘉宝。

  知道奥黛丽·赫本是演《罗马假日》的,知道梦露是演《七年之痒》的,知道贾莱·古伯是演西部片的,但是,嘉宝是演什么的呢?那时很多人都不知道她曾演过《大饭店》和《茶花女》,但是并不妨碍人们指着墙上挂历上的美丽面孔说:“这是嘉宝。”

  这就是那个忧郁,迷茫,甚至伤感的嘉宝,以至于米高梅在为嘉宝唯一的喜剧《妮诺契卡》做宣传时,只用了一句话棗“嘉宝笑了”,就已经把观众给吸引。

  不知道嘉宝不笑是不是因为斯蒂勒的原因,他和嘉宝一起从瑞典到美国,闯荡好莱坞,嘉宝成功了,他却只能回到瑞典。对于不笑的真实原因,恐怕只有嘉宝自己知道,由于她拒绝交往,很少有记者可以知道关于她的事情,但是我知道,任何人不笑都只因为一个原因:她不快乐。

  说来奇怪,似乎很难想象一个如此美丽的女人,好莱坞片酬最高的明星居然会不快乐,但是,事实就是,她不快乐。无论她的正面如何光彩照人,都无法改变她另外一面阴暗的事实,就像月亮,面向太阳的那一面越是光亮圆满,背着太阳的一面就越是阴冷黑暗。

  不光是嘉宝,很多在银幕上光辉四射的人物在生活中都是阴郁苦闷的。我曾经一度认为,如果能够和卓别林一起生活,那么生活中一天到晚都会充满笑声,但是看过他的传记才知道,卓别林在生活中无比阴郁沉闷。而金凯利据说在生活中也是一个严谨而且充满焦虑的人,由此我推想,大概周星驰平时也是一个不喜欢开玩笑的人,你在和他交往时永远不会享受到看他电影时的惊喜和大笑。只有在电影里,在生活之外的虚幻之中,他们才会充满让人捧腹大笑的喜剧感,他们才会用自己的快乐点燃全世界的快乐。

  那么他们的快乐是假装出来的?也许,只有在银幕上,他们是真正快乐的,他们把自己人生的所有光彩都集中在这里,所以,在平时的生活中,他们灰暗而没有光彩,但是在银幕上,他们光彩照人。玩过《街霸》的人对此比较容易理解,当你把你积累了半天的攻击能力全部使用于必杀技中后,你的能量就全没了。

  我心中的嘉宝,就是她在《璇宫遗恨》里的最后一个镜头:伫立在风中,面无表情,仿佛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

  与嘉宝在全盛时期引退一样,那个时代的好莱坞还有一件惊天动地的事,那就是格蕾丝·凯丽成为摩洛哥王妃。

  对于E世代的年轻人来说,格蕾丝·凯丽大概只意味着一个远去的模糊的背影;可是,对于每个希望由灰姑娘变成公主的女孩子而言,这绝对是个不能被忽略的名字,因为她的婚姻是这个世纪最靓丽的一道风景。

  高贵典雅的金发女人,被人们奉为“天鹅绒女神”。她的第一个身份是摩纳哥王后,第二个身份是奥斯卡影后。作为费城百万富翁的掌上明珠,五十年代格蕾丝以贵族的端庄外表以及上流社会的名位而轰动好莱坞。在电影《后窗》和《上流社会》里,她穿着雍容华贵的天鹅绒礼服,身披锻带披肩的形象迷到了整整几代人。露出肩胛骨,这是格蕾丝首创的女性美,还有长备的白丝手套,“凯丽”包,让人感觉到她的自爱而显得弥足珍贵。设计师诺兰·米乐说:“凯丽是一副完美的图画,她生来就是要做王妃的”。而她在《完美犯罪》《作贼记》中的表演,几乎令好莱坞将她的演技谓为传奇,影评人更称她为“天才演员”。凯丽最终凭《乡下姑娘》获得奥斯卡。最后,格蕾丝·凯丽在一场神秘的车祸中香销玉殒,随风而逝。她一生的定义是:美。

  在好莱坞,格蕾丝·凯丽最受人瞩目的,当是她和悬念大师希区柯克的合作。她与希区柯克的第一次合作,是在《后窗》中扮演詹姆斯·史都华心仪的女郎。

  第二节 梦幻好莱坞(2)

  与希区柯克的第二次合作是同年的《电话谋杀案》,这一年格蕾丝迅速拍了数部经典的电影,其它的是《绿焰》、《乡村姑娘》、《白鸟》。此后,她成为希区柯克最看重的女演员。

  在《乡村姑娘》中格蕾丝的表演更令人叹服,她扮演的是一个酒鬼的妻子,在片中她牺牲了美貌,却赢得了这一年的奥斯卡金像奖。

  也许是她的美丽让上天对她多了一份眷顾吧,命运再一次青睐于她,让她遇到摩纳哥王子棗雷尼尔三世。

  拥有财富与尊贵的地位无疑是格蕾丝最好的归宿,当格蕾丝在摩纳哥参观时,这位风度翩翩的王子是他王宫的向导,很快他们订婚了。

  并非戴妃才有梦幻般的豪华婚礼。1956年的春天,格蕾丝穿一袭由98码薄纱、25码丝绸、300码花边裁成的长裙,披着由成千上万颗鱼卵形珍珠串成的面纱,款款走向她的新郎棗摩洛哥王子雷尼尔三世。这场只为爱情举行的盛筵,后被制成短片在全球播放,她的美国老乡看后说,那是上世纪最靓丽的风景。

  也不是只有戴妃才懂得引领时尚。1957年,身怀六甲的格蕾丝为躲避媒体镜头,以自己的Hermes手袋遮掩微凸的腹部,那款马鞍囊设计从此得名”凯莉包”,成了品牌的经典。

  戴妃更不是悲天悯人、普济天下的第一人,当她还是黄毛小儿,格蕾丝就以摩洛哥红十字会主席以及多家慈善团体领袖的身份,奔忙于世界各处,为慈善事业竭尽所能。哪怕是走近死亡,格蕾丝也和戴妃一样,留给世人的除了惋惜还有种种猜测。1980年,格蕾丝曾在某心理保护学院接受特殊训练,她那时就预言自己将死在摩洛哥的街道上,两年后这些全都成了现实。

  可你是否还了解另外的一些东西棗戴妃没有,格蕾丝却因此为人津津乐道。

  她生于大富之家,曾是奥运冠军的父亲为了她,向摩洛哥王室”缴纳”了上百万美元的陪嫁。她有过成功的事业,不但以《乡下姑娘》一片荣膺1955年的”奥斯卡影后”,还是”悬念大师”希区柯克的御用女星。

  但比起水银灯下虚无的美丽,还是她的幕后生活更叫人啧啧称羡。在好莱坞,她虽与”万人迷”克拉克·盖伯、加里·格兰特有过默契合作,却从未传出香艳的”画外音”;在摩洛哥,她不单与王子恩爱始终,还有两个漂亮的公主、一个可爱的王子承欢膝下。

  在她的爱情故事里,没有貌合神离的丈夫,没有草草收场的婚姻,没有隐隐讳讳的法国情人,更没有好揭私隐、发死人财的贴身保镖,就像童话书里写的,所有的罪恶阴谋统统遭到放逐,王子和灰姑娘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对于这些曾经辉煌耀眼的明星,真的让人无法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忘记,比如葛丽泰·嘉宝,比如格蕾丝·凯丽,比如奥黛丽·赫本,比如格利高里·派克。

  2003年6月,派克去世。人生就是这样一路相遇着与别离着:开始令人们痛,后来痛到人们完全习惯,时间恍如白驹过隙。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派克一生拍了数十部影片,几乎都作为英雄出现。但在《罗马假日》中,他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浪漫记者的喜剧形象。派克在《阳光浴血记》中还显示了他扮演反面人物的功力。据说,这部1946年的影片还没有拍完,他的演技就已经引起轰动。

  无法忘记《罗马假日》的故事,穿着当时流行的肥裆裤的格利高里·派克,与留短卷发、系大摆裙的奥黛丽·赫本在浪漫之都罗马相遇,黑白时代的银幕爱情曾像多情的羽毛一样痒痒地拂过几代人追求纯爱的心灵,尽管那奢侈的年代只属于一见钟情,只属于稍纵即逝的初恋情怀。但它美,像天使的白翅膀划过夜的额角,只带起一阵甜而微凉的风,却足以藐视人间烟火。

  虽然也欣赏梳着油光可鉴小分头、留着狡黠八字胡的克拉克·盖伯和腰束鲸骨裙、凤眼顾盼流波的费雯·丽,他们的美,具有一种震撼世俗的力量,像刮过塔拉庄园红土地的飓风,像抖落在画布上的颜料恣意流淌,最终定格下来。虽然只是一堆繁华的碎片,却补充了爱情在人间的另一番投影。

  如果可以比较,那么奥黛丽·赫本和格利高里·派克是天使伴侣,费雯·丽和克拉克·盖伯却是魔鬼双煞。虽然黄金搭档之间并没有产生众望所归的完美爱情,但他们在镜头前的甜蜜亲吻,曾令多少人在相遇爱情之前憧憬,在别离爱情之后流泪。

  格利高里·派克的一生像他扮演过的银幕形象一样,高大、善良、谦逊、儒雅、正派、严谨,足以令每个接触过他的男性肃然起敬,每个倾慕过他的女性念念不忘。这个演了一辈子死去活来爱情戏的男人,这个能将平淡无奇的肥裆裤穿得如此好看的男人,即使在去世的瞬间,都没有因仓促而忘记将自己的手交回到妻子手中,就像学生在毕业时要将借来的书归还到图书管理员手中那样,他一言不发地赋予了他的妻子最后一道尊严,感谢她多年来与他相濡以沫,如今不得已相忘于江湖。

  万籁陷入寂静,好莱坞的梦幻却无法终结。

  第三节 绝代风华(1)

  用绝代风华这个词做这一节的标题,是因为这一节将讲述政治风云里的一代名媛,而我最先想到的,就是宋美龄。绝代风华这个词,赋予她是再恰当不过的。

  2003年年末,翻看报纸,知道宋美龄死了,心霎时空了。

  十多年前看到一张照片,是宋美龄九十多岁时发表演讲的。苍白的脸,白得没有一丝血

  色,色泽干滞却绝不呆板。两颊已经深陷,嘴唇也薄得只剩一条线,却涂着口红。应该叫口红,绝不是现代女人的唇膏。口红的颜色是纯正的红,鲜艳,华丽。口红涂得也很真实,只是沿着薄薄的嘴唇轻轻敷了那么一层。这薄薄的一层红,衬着苍白瘦削的脸,我理解了什么是凄美。

  岁月流逝的悲哀,浮华渐去的苍凉,上个世纪的女人用上个世纪的方式展现上个世纪的残存美丽。那涂在嘴唇的那抹鲜红,只能用上个世纪的称谓棗口红。

  这个女人去了,一个世纪彻底结束了。

  这个代表上个世纪精华的女人,在西方思潮涌进中国的时候,她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东西方文明最完美的结合。东方的优雅和淡漠,西方的真实和热情,这个至美至情至真的女人,是上天给那个文明与愚昧,进步与倒退纠缠挣扎的世纪最大的抚慰。

  她的美丽是与生俱来的,上天的眷顾是因为这个女人要承载一个世纪的浮华。她的气质是高贵绝伦的,因为她渊博的学识,精致的修养。东西方文化的精髓,造就这个喧嚣红尘中至美的象征。

  历史中记载她在抗日战争时到前线慰问伤员,到难民营安慰颠沛流离的难民,鼓励前方的将士,安慰后方的平民。一个美丽的女人,穿梭于断壁残垣,行走于市井污浊,只那凌波微步中的回眸一顾,已在多少伤痕累累的心中留下永恒的感激和惊叹。她的爱和她的美一样,高贵而华丽。

  西安事变中她孤身涉险,营救自己丈夫的生命;力挽狂澜,保全自己丈夫的事业。美丽的女人应该受到呵护,而她却在为自己爱的人奔波。往后的岁月里,她在丈夫的事业中扮演着外交官的角色,用她的美丽和气质,修养和学识,全心全力地帮助自己的丈夫达到事业的巅峰。她的爱,和她的美一样,纯粹而绝对。

  她的一生可谓享尽荣华,因为她是真实的女人。女人喜欢舒适的生活,所以她的衣食住行极为讲究,极尽奢华;女人爱慕虚荣,所以她在公众面前出尽风头,引得世人惊艳大半个世纪;女人希望自己高不可攀,所以她是男人心中只敢仰瞻不可亵渎的女神……她绝不委屈自己的感觉,只是按照自己真实的想法去做真实的女人。

  一个完美的女人去了,去得了无痕迹,一丝血脉都不留下。女人一旦成为母亲,就不再是单纯的女人,她的角色里就多了母亲的艰辛和责任,还有母亲该有的相夫教子,操劳乏味的一生。她还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就做了绝育手术,从那个时候起,她就决定一生只做女人,纯粹的女人,享受女人该享受的一切。

  一生高高在上,众星捧月的她,在浮华渐散时隐居在国外。落幕后的寂寥,总会让人失落和悲哀,而她,却平静地生活了几十年。喧嚣和寂寞的落差,根本无法扰乱她的心。淡漠地对待人世的变迁,依旧和往常一样过好自己的每一天,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修养,什么样的人生境界。

  她是在睡梦中安详地去的。连走都走得那么飘逸,那么宁静,这个世界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

  一个完美的女人去了,只剩世人们的回忆和追寻。

  与宋美龄一样,作为第一夫人的贝隆夫人,也曾出尽风头。

  “……阿根廷别为我哭泣,事实上我从未离开你,即便在我狂野不羁的日子里,我也承诺不离开你……”

  电影《贝隆夫人》主题曲《阿根廷别为我哭泣》唱出了阿根廷前“第一夫人”艾薇塔·贝隆辛酸曲折、辉煌传奇的一生。从穷裁缝的私生女到15岁的舞女,从高级交际花到总统夫人,艾薇塔33载的短暂一生记录了太多的悲欢离合、大起大落。

  艾薇塔与阿根廷政坛领袖贝隆的相遇,使她的人生发生巨大的转变。她协助贝隆将“平等民主”的思想变成信条,于是产生了“贝隆主义”。 艾薇塔陪伴贝隆在全国进行巡回演讲,宣传“贝隆主义”,在阿根廷政坛上刮起了一阵“贝隆风暴”。艾薇塔将鼓舞人心、笼络群众的天赋发挥得淋漓尽致,她不把中产阶级放在眼里,而是将社会底层人民当做“重点培养对象”,这种“争取大多数”的策略获得了极大成功,贝隆的人气也直线上升。

  而贝隆在监狱的那段日子里,艾薇塔使出浑身解数,在全国各地宣传演讲,为贝隆争取民众支持。艾薇塔面对人民大众时,毫不避讳自己黑暗的过去,反而将那段经历当做拉拢人心的最佳工具。艾薇塔最著名的一段演讲就是:“你们的苦楚,我尝试过;你们的贫困,我经历过。贝隆救过我,也会救你们;贝隆会支持穷人,爱护穷人,如果不是这样,他怎会对我宠爱有加?!”

  艾薇塔的话语感动了阿根廷平民,在她的鼓舞带动下,阿根廷全国各地都爆发了游行示威,要求当局释放贝隆,人群到处高呼:“总统贝隆!总统贝隆!”在民众的强大支持下,贝隆重获自由。他出狱后,面对成千上万的欢迎人群,紧紧地拥住了艾薇塔,贝隆的第一句话就是:“感谢艾薇塔!感谢人民!”在那一刻,贝隆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个瘦弱女人身上的无穷力量,他深信不疑艾薇塔当初的那句话:“我是最适合你的女人,我的好会令你吃惊。”

  第三节 绝代风华(2)

  在贝隆夫妇营造的民主氛围之中,贝隆1946年当选为阿根廷总统。就职当天,成千上万群众如潮水般涌在总统府门前,庆祝贝隆和“第一夫人”艾薇塔的胜利。人民高呼“艾薇塔”的声音甚至超出“贝隆”。这时,艾薇塔只有27岁。

  位居“第一夫人”后,艾薇塔的杰出才华如鱼得水,为社会救济、劳工待遇、教育水平的提高而四处奔走,亲自前往工厂、医院和孤儿院,用春天般温暖的笑容慰问底层人民。童

  年的穷苦经历影响着艾薇塔的政治方向,她骨子里就特别痛恨贫富悬殊,发誓改善底层人民的生活,成为“穷人的旗手”;艾薇塔深知女性在社会中遭受的种种不公,她一跃成为阿根廷女性的代言人,为女性的健康和权益贡献心力。

  这位美丽的女人拥有非凡的演讲才能,她的演说总能给人带来激情和希望,这源于她顽强的意志和永不言败的精神。阿根廷政坛本是男人拼杀的战场,由于“红颜”艾薇塔的加入,呈现出一种奇异炫目的别样光彩。艾薇塔用她的魅力打开了阿根廷外交的新局面,开始欧洲之行。西班牙、意大利、法国,艾薇塔的绝代风华令外国民众为之倾倒,她所到之处,所向披靡。欧洲媒体将艾薇塔出访称作“彩虹之旅”,赢得了欧洲的普遍称赞,艾薇塔也获得了很多新的头衔:“贝隆手中的王牌”、“阿根廷玫瑰”、“苦难中的钻石”等等。

  然而时间总是无情的,不管是风华绝代的宋美龄还是阿根廷玫瑰艾薇塔,终归是化为尘土,随风而去。

  也许你还会说,不是我不努力,实在是美丽的概念离我太远了。Take it easy,take it easy,在争取嫁入豪门的战场上,美丽当然是一把最犀利的宝剑,可是真正的高手,飞花摘叶即可杀人,对他们而言,有没有宝剑,实在没什么要紧。简单地说,如果你虽然不美丽,但却拥有足够的聪明智慧,懂得怎样把握时机,那么也许你就能让世人吓上一跳。不信的话,看看邓文迪。

  默多克为什么会娶邓文迪?相信这决不只是少数人心中的疑问。的确,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邓文迪都算不得美人,虽然身材可以说高挑,但那张与三毛大致上同一风格的脸,最多也只能说是有特点吧。可就是这样一个绝对称不上漂亮,也毫无家世背景的广东女人,成功地征服了被称为世界传媒界最有权势的人物之一的默多克,成为了这位“传媒大王”的第三任妻子。能取得这样辉煌的胜利,靠的究竟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就是两个字:头脑。

  不管人们怎样评价邓文迪,必须要承认的是,她相当聪明。据加州州立大学的Daniel Blake教授回忆,当时邓文迪和另外三名本科生组成一个四人小组,她们经常一起吃一起学习,曾合作过一个大型书面计划,分析财政政策对美国经济的影响,而这个小组成为了Northridge校园有史以来通过该校经济系的最佳小组。从加州州立大学毕业后,邓文迪进入了耶鲁大学商学院,在Daniel Blake教授的推荐信中,她被称为是“Super”学生。在此期间,邓文迪还曾在洛杉矶郊外的一家体操学院工作,这所学院是由中国著名的体操王子、三次荣获奥运会金牌的运动员李宁经营,邓文迪在这里负责学院的中国教练与学龄客户父母之间的联络工作。

  1996年,邓文迪从耶鲁毕业,准备谋求到香港发展。这时,命运之神再次青睐了这个女孩,邓文迪获得了她一生中一个非常关键的机会。在飞往香港的飞机上,邓文迪恰好坐在了默多克新闻集团的董事Bruce Churchill旁边,当时这位先生正准备上路前往香港担任Star TV的副首席执行官。一生中,我们能有多少次这样的机会与这样重要的人士相遇呢?你是不是会因为胆怯,或是没做好准备,而就这样让幸运女神擦肩而过呢?反正,邓文迪不会。尽管缺乏在娱乐业的从业经验,但凭着常青藤学校的商务学位以及精通英语、粤语和普通话的有利条件,飞机还没到香港,她已轻而易举地谋到了卫星电视公司总部实习生的工作。

  在Star TV工作期间,邓文迪保持了她一贯的作风,她非常努力地争取每个表现自己的机会,从不打无准备之仗。据当时她的同事形容,邓文迪经常会毫不犹豫地、不声不响地走进高级执行官的办公室,同他们进行讨论并提出大胆的建议。

  邓文迪的聪明和努力,使她获得新闻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默多克(Rupert Murdoch),的青睐, 1999年6月25日,默多克在泊於纽约港的私人游艇Morning Glory号上与邓文迪举行了婚礼。来宾中包括特意前来助兴的威尔士歌手Charlotte Church,以及金融家Michael Milken和俄罗斯大亨Boris Berezovsky。邓文迪,这个多年前普普通通的广州小女孩,终于登上了她人生的顶峰。

  故事讲完了,对于现代名媛,我们也可以做出总结,其实,有时候美貌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智慧和努力。

  第五章 千载猎艳

  第一节 青铜时代(1)

  书写到这里,我们既说了美女也谈了美男,这些佳人们,虽然只不过是历史中的昙花一现,却体现着当时的人文和审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经历,造就了人们对美的不同理解,回首千年往事,不妨来总结一下我们对美的理解和变迁。

  这一章节,就算作对人类美色追求史的总结吧,也许不完整,也许有偏差,不过,至少可以让我们知道自己追求美的过程和将来的目标。

  青铜,一种古老文化的象征,自从青铜器在中国原始社会末期被制造出来之后,中国经历了长达十六个世纪的青铜时代,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明。就让我们借用青铜时代这个名字,来追寻我们的祖先追求美的历史吧。

  “柳眉”、“杏眼”、“鹅蛋脸”、“樱桃嘴”,不消说了,演义里经常出现这样的词来形容美女,仿佛只有符合上面那些条件的,才算得上是美女。

  其次,不仅要有张漂亮的脸,身材也很重要。”环肥燕瘦”,是用来形容美女的仪态万千,不管是环肥还是燕瘦,都有她诱人之处,可是不同的时期,这燕瘦与环肥之间总有个孰优孰劣的较量。“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楚怀王喜欢赵飞燕似的骨感美人,于是,宫女们为求怀王青睐,拼命减肥,不惜被活活饿死。于是,“纤腰”成为当时的时尚,见诸《诗经》就颇多描写,最经典的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君子们择偶的第一标准就是身材。“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这才是美女的标准。而西晋时期的著名大款石崇,硬是把女人的身材概念推向了一个黑色幽默的高潮,他没事就把家中的女人们每12人编一队,选队长的标准就一个:体重!他让人在地上撒了木灰,叫姑娘们依次从上面走过,不留下脚印的即最身轻者当选。

  “纤腰”并非永恒的时尚,尽管江采苹美艳无比,而且书画技艺一流,可就是没杨玉环受宠,原因就是她太瘦弱了,唐代流行丰腴,可能是当权的李家人有蛮夷血统吧,他们以强壮为美。

  可到了积弱难返的宋代,内忧外患的压力下,男人们希望女人纤弱点,柔媚点,于是,“纤腰”又占据了主流。而这个时期,对美的要求不仅再是身材和长相,人们还惦记上了女人的脚。前面说的那位亡了国的李煜先生,就喜欢三寸金莲,于是拿帛把美女的脚裹起来,不让它正常发育。呜呼,原来李煜先生不仅词填得好,还发明了裹脚布啊。

  可是,美女固然美,却不是都能欣赏得到的,于是,多情的男士们写下了大量的情诗,送给自己心爱的女人。红叶题诗,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唐僖宗年间,一位姓于的书生无意间拣到一枚从宫里顺水漂出来的红叶,红叶上有一首婉转缠绵的诗,诗里仿佛有着诉不尽的愁怨。书生就开始联想了,也许这是位美丽的女子,也许她正为自己的命运哀叹,“白头宫女”,青春是那么短暂,却都耗费在沉郁而冷漠的宫墙里。书生感动了,他渴望能够见到这位富有才情的美女。于是,他也在红叶上写了一首诗,让红叶顺水漂进宫里,希望那个美丽的女孩能够知道,世上有位男子,正深情地关注着她。

  揣着那片从宫里漂出来的红叶,书生离开了。也许是天意吧,那片书生题了诗的红叶,真的就漂到了宫女的眼前。从此,他们各自珍藏着那片红叶,直到十年后,宫女终于获得了自由,他们相遇了,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同样是为了追求心中的美丽女孩,与那位幸福的书生相比,尾生就可怜多了。《魂断蓝桥》,是部美国电影,感谢那位翻译,把原本很平庸的电影名字翻译得如此美妙,蓝桥会,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和电影里的爱情一样,让人心痛。

  蓝桥,是尾生和心爱的女孩约会的地方,可是,那天的大雨阻碍了女孩的到来。尾生一直在桥下等啊等啊,大雨冲毁了堤坝,洪水像猛兽一样袭来。尾生却没有离开,他死死地抱着桥柱,他要遵守自己的诺言,让心爱的女孩到来时能够看到自己。

  雨停了,女孩终于赶到蓝桥,可是,尾生已经抱着桥柱死去了。女孩悲痛欲绝,她悔恨自己的怯弱,害得心爱的人丧生。女孩跟着尾生去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在民间流传。

  那时的人们,对于女人的美,有诸多的标准,而对于男人的美,评价也不少。《世说新语》里很多关于男人美的评论,前面已经介绍过,就不再赘言了。不过,对于男人的美,似乎更多一些气质上的要求。我们知道潘岳的小白脸招女孩子喜欢,可男人们,更欣赏的是崔琰那样的男子汉魅力。美髯公,这是人们对于那些充满阳刚之气的男人的赞美,从关羽到后来的蔡襄,他们那把飘飘洒洒的长胡子,总被人们津津乐道着。

  曹操先生特别欣赏关羽的胡子,甚至赏他一匹细绢,专门用来保护胡须。宋徽宗赵佶先生对蔡襄的三绺长髯更是关怀备至,竟然关心到蔡襄先生晚上睡觉是把胡子放在被子外面还是放在被子里面,害得蔡襄先生几天没睡好觉,不知道该把胡子放哪儿。

  不管怎么说,对长得帅的男子最容易动心的当然是女孩子了,可是,封建的礼教把男子和女孩们隔绝了。

  清代朱彝尊先生就写过一阕《高阳台》,为后世留下一个哀婉的故事。

  桥影流虹,湖光映雪,翠帘不卷春深。一寸横波,断肠人在楼阴。游丝不系羊车住,倩何人传语青禽?最难禁,倚遍雕阑,梦遍罗衾。

  第一节 青铜时代(2)

  重来已是朝云散,怅明珠佩冷,紫玉烟沉,前度桃花,依然开遍江浔。钟情怕到相思路,盼长堤草尽红心。动愁吟,碧落黄泉,两处难寻。

  美丽的女孩坐在闺房的窗台上,欣赏着窗外的美景。一位书生骑着马儿闯进女孩的视线。他不仅有张英俊的脸庞,更有那潇洒不羁的气质,他一定是个满腹才华的人,世俗的一切,在他眼里,是多么可笑和无奈。他是谁呢,就这么匆匆地来,匆匆地去了。

  女孩无法忘记那位书生,一天天的思念中,女孩憔悴了,病了,最后,遗憾地去了。

  书生知道那个女孩的一往情深,闯进女孩的灵堂,抱着女孩的尸体痛哭,可是,一切都晚了,一场阴差阳错的有情无缘。她活着,他懂不到她的心;她死了,他挽不住她的手。

  故事在世间流传,词在世间吟唱,为什么非要沉默?为什么非要在失去时追悔?为什么不去争取?为什么不明白手里能握住就是最好?为什么非要让明珠佩冷,让紫玉烟沉?可是,面对那无奈的世俗,严酷的礼教,他们又能怎么去拥有,怎么去珍惜。

  而元好问的《迈陂塘》所描述的故事,就更让人扼腕了。一对民家儿女,两小无猜,两情相悦,却偏偏被生生拆散。两个人一起投水而亡,第二年,他们投水的荷塘里,荷花盛开,而且株株都是并蒂莲。“天已许,甚不教白头,生死鸳鸯浦”,记录这个故事的元好问先生发出这样的质问,上天都在祝福他们,可是人间为什么不允许他们相爱呢?

  青铜时代,人们对美的追求是那么无奈和充满悲哀。

  第二节 白银时代(1)

  好了,现在的话题可以轻松点了,我们来看看进入到文明高度发展的近代和现在,人们的追求历程又是什么样的。有必要说明一下的是,这一节和下一节黄金时代,我引用了《人类美色追求史》这篇文章里的一些观点和部分文字,因为这篇文章写得非常好,真有点”眼前有景道不得,崔灏题诗在上头”的感觉和意味。

  我们先从美女沙龙谈起,沙龙,堪称智慧型美女的风月场。

  最早的沙龙诞生在16世纪的法国,虽然我们现在已经无法得知第一位沙龙女主人德·朗布依埃侯爵夫人相貌如何,但大量的正史野史都能证明,此后几百年来沙龙成为女性文化发展中重要的一个角色,同时也成为了智慧型美女出入最多的场所,这样一个深具素养而又稍染情欲色彩的场合,最适合激发有趣的对话、舒缓文人敏感的心灵。在17世纪,德·朗布依埃夫人和德·莎伯勒夫人的沙龙已经是囊括了高乃依、巴尔扎克、黎塞留、大孔代、帕斯卡、阿尔诺、拉罗什福科等等文化名人的社交圈。高谈阔论当然是一方面,但女主人出色的相貌以及出入这个沙龙的贵妇美女同样是让名士们愿意滞留的原因。

  而在中国,也不乏这样的沙龙,比如钱钟书先生的中篇小说《猫》里的女主角爱默女士,与德·朗布依埃夫人和德·莎伯勒夫人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她家的那些客人们,更是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物都有。

  进入20世纪,沙龙式微后,与之相适应的另一种社交方式棗名流party却盛行起来。男人们手端一杯红酒,在party上不动声色地四处张望,最后溜达到一位美女身边,说一句Hello,之后便可以顺理成章地交谈下去……因为party具备着社交的功能(兼带评点名流名女人穿衣的品位以及传播八卦的流言),所以每个女人都愿意在party上更”秀”一点,更璀璨,直至成为全场焦点。

  至于时尚杂志,那更是女士们学习的参考。提到时尚杂志,我们先谈谈海报女郎吧,早在一战时,美国就明白了穿着清凉的女人最适合推销,不管是自由公债、征兵还是战争。

  二战时,海报女郎成了无数美国海外战士的慰藉品。1942年至1945年期间,美国人一共邮寄了600万份《Esquire》杂志夹页女郎图片,这些女郎看起来漂亮完美,全都以衣不蔽体、胸部高耸、双腿修长闻名。另一专为前线战士提供海报女郎的是《Yank》,美国军人就这样带着这些纸女郎上战场。女星珍罗素、琳达妲妮尔就是靠着卖弄此种风情星途大展的。一个细节足以说明问题:”……女化妆师对女星毛衣下的胸部尺寸不满意,先是塞进一对直径两寸的衬垫,又塞进两片,然后径直做决定说:‘管他的,这是为了战场上的士兵!’女化妆师又在女星的胸部再放上两片衬垫。”

  正如我们所希望看到的那样,丰胸的海报女郎在幻想层面上满足了战时美国最基本的心理欲求。她们提醒了战争所摧毁的爱与美满生活。这种大胸脯海报女郎的审美价值取向一直延伸到战后,玛丽莲·梦露、珍娜露露布丽姬妲、珍曼丝菲、爱妮艾柏格等明星就是美国大伙儿在此种传统的眼光下挖掘出来的超级明星。这种风尚迄今仍然连绵不绝。

  记得有首歌叫《莉莉·玛莲》,是二战时期最著名的蓝调歌曲,这或许是海报女郎的最好注解。

  海报女郎大概是特定环境下的产物,可由它引发的时尚玉照,不得不说是大众产品了。随手翻看一本时尚杂志,全是美女,从编辑们到专栏作家到采访对象,当然,模特是不用说的了。人人的面孔都好像一支漂亮的标签贴在那里,告诉着我,这就是时尚的力量。从上世纪80年代末蹩脚的影楼艺术照到如今讲Feeling的影棚照,更别说满街招摇过市的明星写真。

  假如一家时尚杂志邀请你接受他们的访问,千万别紧张,只要你足够放松,他们一定有办法把你拍得很漂亮,至低限度,是有气质。行内的说法是:让你是美女,你就是美女。对于那些相貌有特点的,无论标志不标志,越与众不同就越有可塑造空间。比如眼睛嘴巴局部出彩的,可以抓主要矛盾忽略次要矛盾;而对于相貌平庸的,则完全可以用衣饰上大面积的色块、或光影的轮廓来强调画面、叫人忘却相貌而当一名印象派……养眼是时尚杂志的义务,因此他们有的是招,足够把人人打造成光鲜的时尚派。在时尚杂志中享受美女吧,在我们的时代里,或者这也能算做猎艳的一场纸面派对。

  而这个时代的美,不仅是成人,连孩子,也从小立志当美女。40多年来,芭比这个三围38、18、34的美女一直没有衰老的迹象。这个全球卖出十多亿个、美国女孩平均每人拥有8个的性感尤物,使美丽的女人被定义成像可口可乐瓶子的曲线一样的身材;她那太多华丽的衣饰,给予小女孩一个体面的女人必须成天在身上脸上脱脱穿穿、涂涂抹抹才能受人欢迎的错误暗示。

  芭比娃娃是玩偶设计业诞生的第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她有高耸的胸部、窈窕的身材,再加上单身贵族的独立、都会女郎的品位、健康的生活方式,她成了无数少女的偶像。多年以来,作为时尚代言人,她转移了青少年的生活方式,不仅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玩偶,也是同样著名的文化符号。芭比的成人化设计打开了小女孩们的视野,她们可以通过芭比感知到幼儿园以外的世界,让她们与芭比一起体验成人生活的各个层面。从海滩女郎到政治家,芭比变化万千的形象激发了孩子们的想像力,她们希望自己在长大后也能像芭比一样。伦敦的辛蒂·杰克森就曾花费5.5万美元在全身上下动过二十多次手术,还帮助其他女性”芭比化”。

  第二节 白银时代(2)

  芭比娃娃,让无数女孩从小立志美丽。

  而一年一度的港姐选美,更是给无数女孩吹起一个个美丽的泡沫。港姐已成为香港人的集体记忆,自从1973年无线电视开始主办”香港小姐”竞选活动,每年的选美活动历来是香港的城中盛事。

  港姐是一个麻雀变凤凰的制造机制,不少少女就借此一夜成名,笑傲风云。

  小店员张曼玉1983年当选港姐亚军,一路跌跌碰碰磨砾成为今天风华绝代的国际影后;1975年冠军张玛莉从一个街头流浪儿到全城注目的明星,嫁给李小龙的哥哥李忠琛博士,还被评为“香港十大杰出青年”;第三届港姐冠军朱玲玲嫁给霍英东之子霍震霆,从此跻身上流社会,开启了港姐嫁入豪门的先例……选美改变人生。这种隐秘的欲望带给她们的不仅是钻石后冠、权杖、名车、洋房,还有一夜成名、豪门夜宴的诱惑。每年的港姐选举和亚姐选举承担着为香港娱乐业输送新血的使命,除了拍电影之外,更多的工作机会由电视台提供,参赛者都有机会受到注意,即使落选也有可能大红大紫棗翁美玲、邱淑贞、钟楚红都是例子

  至于那些好莱坞明星们,更是给世人提供了模仿的标本。有人评说,玛丽莲·梦露是一个性爱十分露骨的女郎,这位丰满的性感女神开启了一个“波霸”时代。她在《热情似火》中的角色恰似她本人:穿着近乎半裸的晚礼服风情万种,成为男人们的狩猎对象。

  这种调子开启了其后接近半个世纪的审美观,梦露的出现让魔术胸罩有了面世的可能,让美元哗哗哗地流进隆胸市场,让女人的肉感进一步膨胀……

  有人说,这世界上只曾有过两个美丽的女人,一个是赫本,另一个是梦露。

  显然,奥黛丽·赫本是另一个典范。她尖尖的脑袋,因为厌食症而瘦削无比的平板身材,纤腰不经一握,干干净净的一张脸,永远是影迷心中的女神。《罗马假日》中赫本的短发型一下子成了国际流行发式。而她戴过的眼镜、穿过的衣裳、叼过的烟斗都成为时尚圣品。赫本虽然已逝世多年,但她在近年却再度当选《Vogue》时尚女性榜首。《Vogue》杂志发言人表示:“大家觉得奥黛丽·赫本高贵又有气质,她的美丽永恒不变!”

  麦当娜则是她们之后的第三种女人。这个强势女人生命力非常旺盛,她不仅带动内衣外穿的潮流,引导瑜珈、黑直发、印度风等潮流。最关键的是,她的无所不在的成功太迷人了:麦当娜成为一种现象,颠覆了传统对女性的认知。

  而娱乐界呢,更是堪称美女加工厂,有一句话可以形容香港娱乐工业流水线效率之高:“只要给我一个人,我就能还你一个明星。“如果这个人歌唱得难听,可以包装成偶像歌手;人长得难看,可以包装成实力歌手;歌又难听人又难看,还可以包装成另类歌手。这套屡试不爽的流程曾把一个市场狭小的弹丸之地打造成了仅次于好莱坞的“港莱坞“,而且,以其价廉物美来看,甚至可以说不让好莱坞专美于前。从超级偶像谢霆锋和Twins身上就可以看到。唱片公司把他打扮成一个特立独行的情种,不听话不懂事,就当做他的青春叛逆,桀骜不驯;而闯祸闯出牢狱之灾,就把他化身为涅磐的凤凰……结果,他越来越红越来越讨人喜欢。而Twins唱歌跑调跑到西伯利亚,key都找不到,可是,这对佳人红的速度还是快过火箭炮。卿复何言?

  早期的娱乐流水线打造出来的偶像远有“四大天王“,近有杨千桦、郑希怡、陈冠希;影视圈远有关之琳、李嘉欣等美艳花瓶,近有向海岚、佘诗曼等平常”花樽“。好在这个娱乐圈还算够宽容,实力派也能在这里分到不错的猪腩肉:王菲如此桀骜不驯,梁朝伟、张曼玉如此的冷艳,李克勤如此的低调,都能拿奖拿到手软,说明香港这一套娱乐机制的运行还是相当流畅而且正当,所以,娱乐流水线一样可以掏出无穷无尽的精彩。拜这种发达的娱乐工业所赐,许多人就这样一夜成名,数百名娱乐明星在小小的港岛衣香鬓影,闪闪发光。

  当然了,标本总是摆在眼前的,实践却要靠自己,于是,高跟鞋,内衣和香水,成了美女们的经典武器。

  假如玛丽莲·梦露没有高跟鞋,站在地铁通风口裙子被吹起的那一刻恐怕就不会如此撩人。尽管科学家们一再地强调长期穿高跟鞋对女性的足踝、脊柱都有影响,但高跟鞋从16世纪第一次在法国宫廷现身至今,却没有哪位爱美的女士愿意放弃自己脚下的那三寸高跟。一个合理的解释是,高跟鞋强迫女人挺胸翘臀、小心翼翼地走路,从而让女人变得高贵、性感起来。

  关于内衣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美女们不着内衣,流露出胸前自然的轮廓最性感;而另一种则坚持女士们一定要穿着最严谨的“立体塑身内衣“,这样完美的曲线才能展现出来。前者是女权主义者而后者是讲究绅士品位的男人们,很可能又恰恰相反。上世纪50年代,流行塑身内衣;70年代,烧掉内衣,一切向男人看齐;80年代,麦当娜穿着让·保罗·戈尔捷设计的带锥形胸罩的、雕像般的紧身衣,开始她的”金发女郎的雄心“世界巡演;新世纪,带有莱卡纤维的内衣让女人轻松自然,舒适又性感,解决了之前的两难问题,而女人们也开始温和地”女权“,展现着前所未有的新魅力。

  第二节 白银时代(3)

  而香水,更是源远流长了,从貂蝉女士用花朵的汁液遮掩狐臭开始,香水业在中国一直隐形地发展着。直到近代,从拉丁文“per fumum”衍生而来香水,给香水俯上了“穿透烟雾”的意境。此后各个时期的香水,透过清爽淡雅的芬芳,凝聚着时代精神,代替女人们表达自我的愿望和理性精神。

  第三节 黄金时代

  毋庸置疑了,这个时期就是人类对美色的追求的成熟期了,人们对美的理解已不再仅仅限于简单的外形,而更注重内涵。

  世界小姐,这个词做国人来说,早已不陌生,这个全球美女的过滤器里,也融进了东方女子的个性。

  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初,二战刚刚结束的时候,一位叫做埃里克·莫利的英国绅士为了将游客吸引到自己开的舞厅里,开始举办了第一次以全世界为范围的选美大赛棗这便是世界小姐的开始,这竟会成为英国儿童慈善事业最大的资金募集者之一,甚至还在世界上140多个国家获得了特许经营,具备了极强大的品牌效应。与之一同成长的是环球小姐选美赛。

  总有无法计算的女孩抱着一颗期待的心参赛,使选美活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成为了电视榜上的收视将军。上世纪50年代,比基尼在选美上是不受欢迎的服装;60年代,天真的少女心大受欢迎,当选的世界小姐竟然甜蜜地说“我打算把所有的奖金都买巧克力吃”;70年代,两名黑人女孩第一次得到了冠军和亚军,标志着我们的审美更宽容;而在80年代,评分标准上第一次加上了才能分,靠相貌通吃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直到2000年,代表着中国风情的东方面孔李冰才第一次在”世姐”选美上亮相,并且一举夺得了“亚洲美皇后”之称……至此后,世姐选美与中国越来越近,2002年,吴英娜,“亚洲及大洋洲美皇后”;2003年,关琦,世界小姐季军。将会有越来越多made in China的美女,在世界性的选美大赛中夺目而出。

  而在这全球美女过滤器中,我们更看到了它的政治影响。不得不提一下那位阿富汗小姐,阿富汗小姐的出现显然是拜时代之赐,虽然意外却又与时俱进。

  2003年11月9日,阿富汗小姐维达·萨玛德赛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办的“2003地球小姐”国际选美大赛决赛中获得“追求美丽”奖。但现年23岁的萨玛德赛却因为在公众场合身穿比基尼泳装,而面临着在祖国受到起诉的危险,她也因此成为2003年的年度人物之一。

  现在是美国加州大学学生的维达,是30年来首位参加世界选美大赛的阿富汗佳丽。阿富汗的高官指责维达“没有考虑我们的传统文化”,“她并不代表阿富汗女性,这也不是妇女自由。”维达说:“我参加选美大赛的目的是要让世人知道阿富汗妇女是聪明、能干、美丽的,我们也是世界上可以有所改变的人。”她计划在今年晚些时候回到阿富汗宣传妇女解放,并为妇女学校筹集资金。从她所夺得的“追求美丽奖”来看,在阿富汗的及地长袍之下,仍然无法遮蔽女性对美丽的渴求,传统的陈规陋习未必就不会被打破。

  “美将拯救世界”。不知,阿富汗小姐这一富有政治意义的勇敢举动,会否在那些女性心中激起波澜?

  世界小姐是女孩的梦想,而超级模特,更是风情万种的期盼。

  自从1979年皮尔·卡丹率一班法国模特在北京举行了一场时装表演,“时装模特”的概念就被引入中国。1981年的黄浦江畔,中国模特史上第一场由中国人自己组织、表演的时装表演在上海友谊电影院进行了70分钟,模特徐萍因为要穿一件露手臂的礼服而被父母坚决阻止,最后她不得不在手上缠了一条飘带出场。

  仅仅是20多年以后,中国的绝大部分高个子女孩都开始做起了模特梦,这还不够,还要超模。只要足够高,即使不够漂亮也没有关系,风格自然会让你脱颖而出。凯特·莫丝也曾经被人刻薄过:“上帝,她可真像个幽灵。”可是后来她的瘦削与灵性却成为了设计师趋之若鹜的灵感之一,越来越多的女孩把她们当做偶像,企求时尚业也把自己打造成为一颗闪亮的Super Star。当莱昂纳多的女友、巴西名模吉塞尔·邦德切恩成为令世界惊艳的超级明星后,在她的祖国巴西甚至引起了一阵少女纷纷辍学进军模特界的热潮,以至于政府不得不颁布法令禁止未成年少女表演。而中国的超模黄欣烨则成名于14岁,模特这个行业注定了是青春当头的。数不胜数的模特大赛,便昭告了美女当道。河北一少女就在母亲的陪同下去北京当模特,从而引发了一场14岁的模特是否是“童工”的大讨论。

  怎么说呢,凡事都是有利也有弊的,只看是利大还是弊多,超级模特,给我们美的享受,也引发我们的思考,对于孩子来说,还是不要过早去追求成人的美色吧。

  而超级模特,不仅使孩子也介入到成人的世界,更使越来越多不符合传统审美的美女,在新的猎艳观的挖掘下得以呈现,青涩和不自信也在新观念的照拂之下扫去了:她们的特质被承认、被肯定。

  来自苏丹的新款模特儿爱莉克·薇克的成名就很让人抓狂,她浑身如炭一般漆黑、大鼻、肥唇和“准光头”。薇克是14岁逃难到英国时在“跳蚤市场”叫卖时被“星探”相中,从此大红大紫的。按传统的眼光来看,她丑得无与伦比,可是在人群中,她却熠熠发光。此姝的现世,对传统的美貌定义提出了尖锐质疑。人们开始喜欢和接受不同的style了,这是一件美好的事。

  第二节 白银时代(4)

  我们的时代是令人眼花缭乱的,现实里不仅有一年一度的世界小姐,虚拟的网络上,也出现了虚拟美女。

  1996年,第一个大胸细腰的虚拟模特诞生,人类的猎艳扩张到了数字的领域。男人们再也不用担心由于清瘦时尚而流行平胸美女,在虚拟的世界里,即使是36D、24、36这样的魔鬼身材也可以轻易做到。三维设计师用数字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尤物棗从日本的美少女Yuki到

  风靡全球的美艳女主播Ananova;从好莱坞电影《终极幻想》中长着雀斑的安琪·罗斯(美国知名的男性杂志《Maxim》曾经把她选为年度”超人气封面美女”)到巴西艺术家阿尔塞乌·巴普提斯塔奥呕心沥血创造出的卡娅……虚拟美女不仅有着叫上帝也惊叹的美貌,更被她们的创造者赋予了像真实人一样的性格与细节:Ananova,28岁,有着一头黛青色的秀发,开口的第一句话便是“世界,你好”,最喜欢看的电视是卡通片《辛普森家族》;Yuki除了出自己的唱片、写真集、电影外,甚至为汽车和软件公司拍广告;而安琪·罗斯更是懂得在接受采访时不无调侃地说,每个导演都喜欢像她一样的动画演员,因为她不用吃饭,不会说太多,更不会抱怨,真实演员也一样需要配音。所以,连汤姆·汉克斯这样的大牌明星也会担心有一天会被抢了饭碗。

  技术挖掘出了越来越多的美女……我说的不仅仅是美容术,三维技术甚至是”无中生有”的,不过,相比最初虚拟美女无可挑剔的容貌来说,新的趋势是美女拥有越来越多个性化的特征(比如《黑客帝国动画版》女主角的小黑痣、卡娅的雀斑),未来的虚拟美女将会越来越真实。

  而我们的娱乐界,更是为我们提供了众多的美女新面孔,毫无疑问,偶像剧作为挖掘亚洲美女(男)新人面孔最有效的工具之一,已经得到了全球时尚界的普遍认同:最开始是卡哇伊国度日本,之后是其近邻韩国,再波及到中国的港台地区,现在,内地也开始打造自己的偶像剧了。欧洲的优雅,美国的性感,与偶像剧都是无缘的;只有在亚洲这样推崇粉嫩青春美的地区里,偶像剧才得以横扫市场。

  假如说老一代的偶像剧(如《东京爱情故事》、《悠长假期》、《同一屋檐下》)还能为我们捧出类似木村拓哉、玲木保奈美这样的偶像,那么在眼下港台偶像剧的巨浪中,新人面孔层出不穷,“偶像”意义却已不复存在。即使在一红不可收拾的《流星花园》里,扮演杉菜的大S相貌演技都相当平庸,此后,该做主持还是继续当主持人,再演多一部《倩女幽魂》也掩盖不了收视率的颓败,而在更多的偶像剧里有更多的面孔是“你掠过我的眼睛,不曾留下一丝痕迹”。号称着偶像剧的低成本肥皂剧继续充斥着我们的电视,新一代的小美眉们也怀抱着成为新人王的梦想去靠近偶像剧,只是新鲜是新鲜,但最后都如流星一闪而过,保鲜不保期。

  或许是返璞归真吧,记得前文曾经提到过,古代的佳人并非仅仅是美女,而现代,佳人似乎已回归到原有的理解。花色美男,我们开始如魏晋时代一样,欣赏和评价着男人的美色。

  男人成为男色,并非20世纪的发明,但其蔚为大观且与女色形成此消彼长趋势,却是这100年来的新动向。开始时是猛男,到后来就是花样男子。

  不能再说F4了……可是,又不能不说。是他们让我们开始正视社会对男色的消费,花样男子已经成为不可能回避的“艳色”之一;是他们让我们更直露、更心花怒放地表达对男人容貌的欣赏,你知道,说男人“帅”已经缺乏表现力,现在要说“漂亮”,一个更加“中性”,带着更多品赏意味和欲望色彩的形容词。

  这种第三性的杰出代表是贝克汉姆。他甚至承认他喜欢受到倾慕,而不在乎这种倾慕来自男性还是女性。英国学者安德里·帕克博士认为,贝克汉姆将时尚、父性和性别模糊融入了男性特征中,但又忠实地保留了传统的男性阳刚和劳动阶层的气质。

  简单地说,贝克汉姆就是性别角色模糊的成功人士。“谁造就了贝克汉姆?是我们这个消费社会、消费文化和形象至上的时代。”和传统相比,现在的男人对他们的外表普遍重视了。他们不去理发室而去美容院,他们习惯于去流行服装店买衣服,他们开始不愿意熬夜因为怕伤皮肤,他们嘲笑那些从来不逛街的男人不懂享受生活,“那不是买东西那是提货”……索普、布拉德·皮特、汤姆·克鲁斯、休·杰克曼、中国的陆毅、胡兵、陈坤,还有“臭名昭著”的F4……都是个中的经典人物。大家也习惯了,贪靓整姿并不可耻,谁说男人就一定得糙?现在我们需要精致、温情的男人来愉悦我们。在新男风的鼓励之下,一向处于强势观照者的男性也心甘情愿地花枝招展起来,其原来隐匿的性感与性别魅力也开始绽放。

  不仅仅是F4。星空卫视的《美人关》里大量激动的女人把相貌还不够漂亮的男人一个个pass掉;而内地小生陈坤当选某媒体评选的“2003美丽榜”上人物时,给出的理由是“俊俏已经完全不够形容这个男人的美丽了”;贝克汉姆的全球化无敌美男传说在赢得无数华夏美眉的尖叫之后,甚至让我们内地的一位仁兄忍不住当众捏他的脸蛋,此举究竟是“猎艳”还是“探虚实”恐怕只有那位仁兄自己知道。

  第二节 白银时代(5)

  千百年来,女人想猎取的一向是男人心,有野心一点的至多是男人的事业、权势与财富,可是从什么时候男人之容貌也开始成为女人猎取的目标?或许是波澜壮阔的女权主义带来了它的萌发,继而消费文化和商业机器的合力一同促进了它的发展……美丽,男人们开始不计较这个词用在自己身上,在明星工业与强势女人的两重号召下,越来越多的美男会站出来,前仆后继,奉献美色。

  既然男人已在奉献美色,女人又怎能落后,让我们一起去追求更成熟的美,更完美的美吧。

  后记

  故事讲完了,回头想想,从古到今,不管是美女还是帅哥,多少佳人,却都在名利是非的旋涡里升腾,沉沦,最后,一抔黄土而已。

  有时候总在问,他们活得快乐吗?或者,这快乐是真的很轻松,还是枕戈待旦下的强颜欢笑。

  不过,不是在这旋涡里翻腾,谁又看得到他们的多姿多彩呢。

  也许是胸无大志吧,也许平淡才是真吧,有时候,幸福就在爱人的臂弯里。

  不知道该如何去写后记,填阕《莺啼序》词,权作后记。

  风流洗薄酽梦,启层帘绣户。陋窗外、几处霓虹,掩浮华早如暮。江潮涌、藏星滚月,涛声扰倦辛夷树。看升平长袖,吹散满城飞絮。

  千载功名,又添荒冢,溅喧嚣浊雾。五花马、换酒华裘,醉眼还邀樊素。碎红茸、檀郎俏吐,广陵曲、胜着金缕。叹佳人,尽效鹦鹉,不随鸥鹭。

  春花易老,名将白头,红尘本羁旅。青史没、枭雄庸物,可曾有泪。一笑无非,尽化春雨。白驹跃涧,花残无语,露繁霜剑休堪敌。费心计,终是奈何渡。征衣血染,玉带紫蟒凌烟,艰辛只落黄土。

  秦时明月,汉时关山,叹鬓侵半苧,羡燕侣、相濡以唾。远黛青梅,惠外兰中,终难永驻。飞鸿踏雪,舒毫衔墨,脂敷人的幽灵处,悔多番、不信蓝桥柱。偶闻墙外莺声,小谢青娥,愿多情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