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动信号测量:会计基础100问(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15:03:21

41.什么是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下的记账符号有什么涵义?

借贷记账法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它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为理论依据,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科学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并不是“纯粹的”、“抽象的”记账符号,而是具有深刻经济内涵的科学的记账符号。从字面涵义上看,“借”、“贷”二字的确是历史的产物,其最初的涵义同债权和债务有关。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广泛的运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原来仅限于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二字已不能概括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它表示的内容应该包括全部经济活动资金运动变化的来龙去脉,它们逐渐失去了原来字面上的涵义,并在原来涵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获得了新的经济涵义:
第一,代表账户中两个固定的部位。一切账户,均需设置两个部位记录某一具体经济事项数量上的增减变化(来龙去脉),账户的左方一律称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一律称为贷方。
第二,具有一定的确切的深刻的经济涵义。“贷”字表示资金运动的“起点”(出发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某一具体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的“来龙”(资金从哪里来);“借”字表示资金运动的“驻点”(即短暂停留点,因资金运动在理论上没有终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的“去脉”(资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态)。这是由资金运动的内在本质决定的。会计既然要全面反映与揭示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在记账方法上就必须体现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

42.借贷记账法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记账规则是记录、登记各类经济业务的科学法则。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43.什么是会计分录?会计分录与记账凭证有什么不同?

会计分录是指经济业务发生时,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确定并列示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简明记录。会计分录的格式和要求是:先借后贷;借和贷要分行写,并且文字和金额的数字都应错开;在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情况下,要求借方或贷方的文字和金额数字必须对齐。
会计分录不同于记账凭证,记账凭证要求要素齐全,并有严格的审核与编制程序,而会计分录则只是表明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与金额,是记账凭证的最简化形式。会计分录通常只是为了讲解方便而出现在书本之中,在会计实务中是很少出现会计分录的。


44.什么是平行登记?

平行登记,即是将同一笔经济业务,一方面计入总账账户,另一方面也同样计入其所属的明细账账户。但对无明细账户的,不必要在总账外再设明细账,避免重复登记。45.什么是试算平衡?
试算平衡,就是指利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原理,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通过汇总、计算和比较,来检查会计账户处理和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完整性的一种方法。

46.什么是对账?对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账是指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而进行的有关账项的核对工作。包括:
(1)账证核对。它是指账簿记录与记账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的核对。
(2)账账核对。它是指不同账簿记录之间的核对。主要核对:
所有总账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合计是否相符;
所有总账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是否相符;
有关总账账户余额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余额合计是否相符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其总账余额是否相符;
(3)账实核对。它是指各项财产物资账面余额与实有数额之间的核对。主要核对:
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是否相符;
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是否相符;
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是否相符;
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是否相相符等。

47.会计工作中常见的差错类型有哪些?

会计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差错种类很多,其主要表现在:记账凭证汇总表不平,总分类账不平,各明细分类账户的余额之和不等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银行存款账户调整后的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不符等。在实际工作中常见的记录错误主要有以下三种:
(1)会计原理、原则运用错误。这种错误的出现是指在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核算形式的选用、会计处理程序的设计等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出现不符合会计原理、原则、准则规定的错误。例如,对规定的会计科目不设,不应设立的却乱设,导致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不真实;对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不严等。
(2)记账错误。主要表现为漏记、重记、错记三种。错记又表现为错记了会计科目。错记了记账方向,错用了记账墨水(蓝黑墨水误用红水,或红水误用蓝黑墨水),错记了金额等。
(3)计算错误。主要表现为运用计算公式错误;选择计算方法错误;选定计量单位错误等等。

48.怎样查找错误

在日常的会计核算中,发生差错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发现错误:一是要确认错误的金额;二是要确认错在借方还是贷方;三是根据产生差错的具体情况,分析可能产生差错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查找方法,便于缩短查找差错的时间,减少查账工作量。
查找错误的方法有很多,现将常用的几种方法介绍如下:
(1)顺查法(亦称正查法)。顺查法是按照账务处理的顺序,从原始凭证、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全部过程进行查找的一种方法。即首先检查记账凭证是否正确,然后将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同有关账簿记录一笔一笔地进行核对,最后检查有关账户的发生额和余额。这种检查方法,可以发现重记、漏记、错记科目、错记金额等。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查的范围大,不易遗漏;缺点是工作量大,需要的时间比较长。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在采用其他方法查找不到错误的情况下采用这种方法。
(2)逆查法(亦称反查法)。这种方法与顺查法相反,是按照账务处理的顺序,从会计报表、账簿、原始凭证的过程进行查找的一种方法。即先检查各有关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然后将有关账簿按照记录的顺序由后向前同有关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进行逐笔核对,最后检查有关记账凭证的填制是否正确。这种方法的优缺点与顺查法相同。所不同的,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对由于某种原因造成后期产生差错的可能性较大而采用的。
(3)抽查法。抽查法是对整个账簿记账记录抽取其中某部分进行局部检查的一种方法。当出现差错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分段、重点查找。将某一部分账簿记录同有关的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进行核对。还可以根据差错发生的位数有针对性地查找。如果差错是角、分,只要查找元以下尾数即可;如果差错是整数的千位、万位,只需查找千位、万位数即可,其他的位数就不用逐项或逐笔地查找了。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范围小,可以节省时间,减少工作量。
(4)偶合法。偶合法是根据账簿记录差错中经常遇见的规律,推测与差错有关的记录而进行查找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漏记、重记、错记的查找。
①漏记的查找。A.总账一方漏记,在试算平衡时,借贷双方发生额不平衡,出现差错,在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时,会发现某一总账所属明细账的借(或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大于总账的借(或贷)方发生额,也出现一个差额,这两个差额正好相等。而且在总账与明细账中有与这个差额相等的发生额,这说明总账一方的借(或贷)漏记,借(或贷)方哪一方的数额小,漏记就在哪一方。B.明细账一方漏记,在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时可以发现。总账已经试算平衡,但在进行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时,发现某一总账借(或贷)方发生额大于其所属各明细账借(或贷)发生额之和,说明明细账一方可能漏记,可对该明细账的有关凭证进行查对。C.如果整张的记账凭证漏记,则没有明显的错误特征,只有通过顺查法或逆查法逐笔查找。
②重记的查找。A.总账一方重记。在试算平衡时,借贷双方发生额不平衡,出现差错;在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时,会发现某一总账所属明细账的借(或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小于该总账的借(或贷)方发生额,也出现一个差额,这两个差额正好相等,而且在总账与明细账中有与这个差额相等的发生额记录,说明总账借(或贷)方重记,借(或贷)方哪一方的数额大,重记就在哪一方。B.如果明细账一方重记,在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时可以发现。总账已经试算平衡,与明细账核对时,某一总账借(或贷)方发生额小于其所属明细账借(或贷)方发生额之和,则可能是明细账一方重记,可对与该明细账有关的记账凭证查对。C.如果整张的记账凭证重记账,则没有明显的错误特征,只能用顺查法或逆查法逐笔查找。
③记反账的查找。记反账是指在记账时把发生额的方向弄错,将借方发生额记入贷方,或者将贷方发生额记入借方。总账一方记反账,则在试算平衡时发现借贷双方发生不平衡,出现差额。这个差额是偶数,能被2整除,所得的商数则在账簿上有记录,如果借方大于贷方,则说明将贷方错记为借方;反之,则说明将借方错记为贷方。如果明细账记反了,而总账记录正确,则总账发生额试算是正确的,可用总账与明细账核对的方法查找。
④错记账的查找。在实际工作中,错记账是指把数字写错,常见的有两种:
第一种,数字错位,即应记的位数不是前移就是后移,即小记大或大记小。例如:把千位数变成了百位数(大变小),把1600记成160(大变小);或把百位数变成千位数(小变大),把2.43记成243(小变大)。如果是大变小,在试算平衡或者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时,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的差额是一个正数,这个差额除以9后所得的商与账上错误的数额正好相等。查账时如果差额能够除以9,所得商恰是账上的数,可能记错了位。如果是小变大,在试算平衡或者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时,正确数与错误数的差额是一个负数,这个差额除以9后所得商数再乘以10,得到的绝对数与账上错误恰好相等。查账时应遵循:差额负数除以9,商数乘以10的数账上有,可能记错了位。
第二种,错记。错记是在登记账簿过程中的数字误写。对于错记的查找,可根据由于错记而形成的差数,分别确定查找方法,查找时不仅要查找发生额,同时也要查找余额。一般情况下,邻数颠倒的概率比较大。邻数颠倒是指在登记账簿时把相邻的两个数字互换了位置。如43错记34,或把34错记43。如果前大后小颠倒为后大前小,在试算平衡时,正确数与错误数的差额是一个正数,这个差额除以9后所得商数中的有效数字正好与相邻颠倒两数的差额相等,并且不大于9。可以根据这个特征在差值相同的两个邻数范围内查找。如果前小后大颠倒为前大后小,在试算平衡或者总账与明细账核算时,正确数与错误数的差额是一负数,其他特征同上。在上述情况下,查账时,差额能除以9,有效数字不过9,可能记账数颠倒,根据差值确定查找。

49.账实不符如何处理?

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财产物资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财产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或检验不准,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错;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的财产损坏、丢失、被盗;在账簿记录中发生的重记、漏记、错记;由于有关凭证未到,形成未达账项,造成结算双方账务不符,以及发生意外灾害等。根据以上情况,主要进行以下处理: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不相符
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现金清查后应填写“现金盘点报告表”并据以调整现金日记账的账面记录。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不相符
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有错误;
二是存在未达账项。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不相符
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填制盘存单,并同账面余额记录核对,确从盘盈盘亏数,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作为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
(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不相符
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在保证往来账户记录完整正确的基础上,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寄往各有关往来单位。对方单位核对后退回,盖章表示核对相符;不相符,对方单位说明情况。据此编制“往来款项清查表”,注明核对相符与不相符的款项,对不相符的款项按有争议、未达账项、无法收回等情况归类合并,针对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50.什么是结账?结账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结账,是在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的结账程序及方法是:
(1)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2)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账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3)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51.结账时怎样根据不同的账户记录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

(1)对于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如各项应收款明细账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等),每次记账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也就是说,月末余额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的余额。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划一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每月结账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划一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再划一条单红线。
(3)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如产品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账等,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计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再划一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并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划双红线。
(4)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计月末余额。年终结账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账目,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划一双红线。采用棋盘式总账和科目汇总表代替总账的单位,年终结账,应当汇编一张全年合计的科目汇总表和棋盘式总账。
(5)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某些账户,如果本月只发生一笔经济业务,由于这笔记录的金额就是本月发生额,结账时,只要在此行记录下划一单红线,表示与下月的发生额分开就可以了,不需另结出“本月合计”数。


52.结账时如何划线?

结账划线的目的,是为了突出本月合计数及月末余额,表示本会计期的会计记录已经截止或结束,并将本期与下期的记录明显分开。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月结划单线,年结划双线。划线时,应划红线;划线应划通栏线,不应只在本账页中的金额部分划线。53.结账时对于账户余额怎样填写?
一般说来,每月结账时,应将账户的月末余额写在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但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其他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账户,如各种成本、费用、收入的明细账等,每月结账时,还应将月末余额与本月发生额写在同一行内,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字样。这样做,账户记录中的月初余额加减本期发生额等于月末余额,便于账户记录的稽核。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每月结账时,“本月合计”行已有余额的,“本年累计”行就不必再写余额了。

54.结账时能否用红字?

账簿记录中使用的红字,具有特定的涵义,它表示蓝字金额的减少或负数余额。因此,结账时,如果出现负数余额,可以用红字在余额栏登记,但如果余额栏前印有余额的方向(如借或贷),则应用蓝黑墨水书写,而不得使用红色墨水。

55.怎样把有余额的账户余额结转至下年?

对于怎样把有余额的账户余额结转下年,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两种不规范的方法:
(1)年末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余额,直接记入新账余额栏内即可,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收方或付方),使本年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变为零。因为,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账户,余额就应当如实地在账户中加以反映,这样更显得清晰、明了。否则,就混淆了有余额的账户和无余额的账户的区别。
(2)对于新的会计年度建账问题,一般说来,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账,重抄一遍工作量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换一次。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但在实际工作中,结转账户余额有以下两种规范的做法:
一是将本账户年末余额,以相反的方向记入最后一笔账下的发生额内。例如,某账户年末为借方余额,在结账时,将此项余额填列在贷方发生额栏内(余额如为贷方,则作相反记录),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在“借或贷” 栏内填“平”字并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0”符号,表示账目已经结平。
二是在“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次行,将年初余额按其同方向记入发生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内填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次行登记年末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填入贷方发生额栏内,反之记入借方,并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同时,在该行的下端加计借、贷各方的总计数,并在该行摘要栏内填列“总计”两字,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0”符号,以示账目已结平。

56.什么是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分哪几种?

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必须到银行开立账户。银行账户是各单位为办理结算和申请贷款在银行开立的户头,也是单位委托银行办理信贷和转账结算以及现金收付业务的工具,它具有监督和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活动的作用。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上述各类账户均有不同的设置和开户条件。

57.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账户管理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即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制度。
(2)自愿起择原则。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挥银行开立账户,银行也可以自愿选择存款人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干预存款人和银行开立或使用账户。
(3)存款保密原则。即银行必须依法为存款人保密,维护存款人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目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账户内存款。


58.怎样开设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
(1)基本存款账户的当事人资格条件。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①企业法人;②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③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④实行财政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⑤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⑥外国驻华机构;⑦社会团体;⑧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⑨外地常设机构;⑩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
(2)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所需的证明文件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①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③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④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⑤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⑥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⑦个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基本存款账户开立的程序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即可开立该账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印鉴卡片上填写的户名必须与单位名称一致,同时要加盖开户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或财务机构负责人、出纳人员三颗图章。它是单位与银行事先约定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付款依据,银行在为单位办理结算业务时,凭开户单位在印鉴卡片上预留的印鉴审核支付凭证的真伪。如果支付凭证上加盖的印章与预留的印鉴不符,银行就可以拒绝办理付款业务,以保障开户单位款项的安全。

59.怎样开设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1)一般存款账户设置的条件和所需证明文件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①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②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2)一般存款账户设置的程序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立该账户。


60.怎样开设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1)临时存款账户设置的条件和所需的证明文件。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①外地临时机构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②临时经营活动需要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出具当地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
(2)临时存款账户开立的程序
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设此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