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机吧主公初始选择:强化政府行政职能作用 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优抚安置工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4:50:09
          强化政府行政职能作用   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优抚安置工作
                    大连市人民政府 
      大连地处辽东半岛最南端,是国防要地,驻军多,优抚安置任务重。目前全市共有优抚对象22万余人,其中享受国家定补的优抚对象占全省近1/2;共接收、安置第一至第四批军队离退休干部2958人,接收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1804人,占全省接收安置休于总数的1/3,全市干休所已达19个;1997年至1998年,我市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及随迁家属1830人;1992年以来共接收安置复员退伍军人26010人。市委、市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支持国防建设和部队建设的大局着眼,不断强化政府的”行政职能作用,克服了诸多困难,使优抚安置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基本做到了军队、地方、优抚对象“三满意”,并得到国家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1992年和1996年两度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一、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优抚安置工作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优抚安置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老复员军人的“三难”,问题日渐突出,退伍军人安置难度加大,军休干部安置和月已务管理方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等。针对优抚安置工作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抓住机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通过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逐步摸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抚安置工作的新路子。
    (一)改革抚恤补助标准增长方式。为了确保“三属”和革命伤残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复员军人等城乡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我们对抚恤补助标准的增长方式进行了改革。一是在乡复员军人的定补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参照基数计发。二是“三属”抚恤金标准,以省民政厅、财政厅有关文件为依据,根据地域和对象按标准比例计发。三是当调整后的抚恤补助标准低于原享受标准时,保留原标准;经济出现负增长时,抚恤补助标准不降。另外,从明年起,特等革命伤残军人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人均收入制定标准;一、二、三等革命伤残抚恤金参照特等抚恤金标准按比例递减。
    (二)从1999年1月起,我市将对义务兵及其家属实行普遍优待。对家住农村的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实行县级统筹,年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纯收入的70%。同时,义务兵的优待金也实行自然增长机制,对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应征入伍的士兵,其优待金实行市级统筹,以减轻农民和财政的负担,保证优待金的及时足额兑现和优待标准的相对统一。
    (三)为做好军体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我市进行了四项改革。一是用工制度改革。从1997年开始,在全市于休所中实行了聘任制,竞争上岗。共淘汰所级干部之名,一般干部11名,打破铁饭碗,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素质。二是医疗制度改革。继1995年将军休干部医疗纳入了公费医疗管理体系之后,  1997年,我市又对市内四区的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实行了医疗保险,降低了医疗费开支,平均每年节约医疗费20%左右。三是实行用车制度改革,  1995年起我市在庄河、普兰店、瓦房店三市的干休所进行了试点,把用车改成发交通费,在试点基础上,今年在全市普遍推行,到上半年已全部结束,本次车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于休所车辆从原来的121辆减少为现在的34辆,车辆费用由过去平均每台车1.6万元减少为1万元,同时消除了休干与干休所工作人员间用车的矛盾。四是住房制度改革,今年我市对军休办管理的2300套住房全部实行出售,有95%的休于申请购房,预计今年底可办理完毕。
   (四)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伍军人的新途径。一是通过指令性安置与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办法,保证了绝大部分退伍军人能够按时上岗,同时许多热,点单位的接收数量得到了保证。1992年以来,市内热门单位共安置退伍军人2173人,占安置总人数的8.5%。二是积极开拓安置领域,努力在三资企业中安置退伍军人。大连是沿海开放城市,三资企业较多,今年我市市内三资企业共安置退伍军人42人,尽管数量不大,但路子已经闯了出来。三是推行双向选择,供需见面,使用人单位和退伍军人双满意。1992年以来,我市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安置退伍军人408人。我们还将于明年开始在市内四区试行有偿转移安置,还要开辟退伍军人人才市场,拓展安置范围。对待分配的退伍军人要实行最低生活保障,以解决他们待分配期间的生活困难。
      二、加强领导;增加投入,认真解决优抚安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一向重视优抚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全市上下形成了各级领导重视,民政部门主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委于学祥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政领导要多关心优抚对象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薄熙来市长在年初召开的人代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优抚对象要在本世纪末全部脱贫”。1997年,于书记在走访中了解到驻军某部21户飞行员及地勤人员家属下岗后,立即委托林庆民副书记主持召开了有关部门参加的现场办公会,使下岗的飞行员及地勤人员家属全部得到了安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视察双拥共建、优抚安置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为了加强优抚安置工作的领导,各级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大连市的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驻军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市长及驻军领导任副组长,民政、财政、工商、税务等33家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经常研究解决优抚安置工作的重要问题。各级党政组织都把优抚安置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并在实际工作中给予高度重视。
    为了保证优抚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政府都加大了投入力度。五年来,仅市级财政就为部队建设和优抚安置工作投入资金达6.8亿元。对一些具体问题,,我们还做了相应的规定:
    一是针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我们多方筹措资金,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对享受公费医疗的二等乙级以上的革命伤残军人所需的医疗费用,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实报实销,不得分级包干、更不得实行定额包干给个人,继续实行乡(镇)医疗保障办法,市政府每年拔出100万元专款,区、市、县匹配专项补助,以解决在乡复员军人的治病难问题。老复员军人医疗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80元提高到现在的240元,有六个县市区实行了住院保险。对居住在城镇的住房困难的优抚对象,可先购买解困房、租用廉租房,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有关费用。对居住在农村破旧住房中的优抚对象,实施抢救性解困工程,市政府拟拨专款400万元,加上各区、市、县配套资金保证在本世纪末彻底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的问题。对家往农村的“三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优抚对象中的孤老和特困户,减免农业税、村提留、乡统筹、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对“三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等在领取抚恤补助金的同时,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另外,市政府每年春节前从市扶贫资金会拨出近500万元专款用于解决优抚对象和其他社会救济对象的生活困难。
      二是针对优抚对象的家庭收入水平较低的问题,调整了抚恤标准。我市除了坚持对特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病故后其家属享受病故军人抚恤标准外,同时规定:二等甲、二等乙级伤残军人病故后其家属享受二等乙级因公致残抚恤标准的80%;三等甲、。三等乙级伤残军人和在乡复员军人病故后其家属享受三等乙级因公致残抚恤标准的80%。同时,逐步提高复员军人的定补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的抚恤标准1995年是城市45元,城镇40元,农村25元,  1996年上调至城市70元,城镇55元,农村45元,今年再)次调整了定补标准,即城市95元,城镇85元,农村75元。由于这一标准高于二等乙级以下革命伤残军人的抚恤标准,我们又对这部分人的优抚标准进行了调整。另外,我们还调整了特一等伤残军人的护理费标准。仅调整优待抚恤标准一项,市财政每年需增加投入468.6万元。
      三是针对优抚工作硬件设施较差的问题,加大了财政投入。近
两年市财政投入市光荣院600万元,新建了6800平方米的养老楼,并对老建筑进行了彻底改造,引入了自来水,拓宽了道路,美化了环境,使之成为室内宾馆化、室外园林化的现代化休养场所。院内老人人均年生活费标准也由1994年的每人每年1920元上调为3600元,老人医疗费由1994年的年人均150元提高到600元,这部分费用也由市财政全部解决。1997年,我市投资1200万元建成大连市英雄纪念公园,投资100万元建成了大连军史馆,使全市又增加了两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时还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军地两用人才学校,开设了“预备军人班”,共招收学员130人,受到了民政部、省军区和省民政厅的好评。
      在优抚安置工作中,我们除了充分发挥政府职能,解决各种问题外,还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这项工作。比如,卫生部门为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减免住院费、大型设备诊察费等六项费用的30%。土地规划、房产、公用事业等部门积极为休干建房创造条件、减免了多项建设、配套费用。各干休所与大机关、单位结成了帮扶对于,平时有困难,包扶单位都主动上门解决。去年,我市又启动了“文明建设、优抚安置、菜篮子、智力拥军”等四大工程,仅菜篮子工程一项,市政府就投资205万元。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在“八一、春节期间普遍走访、慰问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每年用于走访慰问的资金达240多万元。部队也为地方建设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有力地支持了地方建设。所有这些工作促进了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
      三、建章立制,推动优抚安置工作步人法制化的轨道
      为使优抚安置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们除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为了做好军休安置工作,我市出台了《大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对军休干部的接收条件、政治待遇、住房待遇、医疗待遇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出台了该办法的《实施细则》,对军休干部的安置进行了统一规范。为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优抚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政府下发了《大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优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坚持“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群众优待,国家抚恤”的工作方针和“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制度。明确提出,为确保“三属”和革命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等城乡优抚对象的生活略高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各区、市、县要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通知》还对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标准,资金渠道。生活保障。发展生产等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为解决军官家属就业安置问题,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大连市关于做好现役军官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若干规定》,目前,全市军官家属就业或再就业率达95%,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达到了100%,得到了省军区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各区、市、县也相继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比如,沙河口区出台了《关于优抚对象优待办法的暂行规定》,长海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的若干规定》等。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出台优抚安置方面的政策法规100多件,保证了全市优抚安置工作的健康发展。近日我们还将出台《大连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和《驻连部队拥政爱民工作若干规定》,这两个文件对义务兵优待、现役军人奖励、随军家属就业、子女人托入学、军粮供应。水电煤气、国防教育、优抚对象的优待扰恤及部队支援地方建设等诸多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将推动我市双拥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我市优抚安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兄弟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优扰安置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落实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气个中心、三个着眼于”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优抚安置工作,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和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