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山世界温泉小镇:刑事律师—形式律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9:00:54
刑事律师—形式律师

真辩—假辩



(2011-10-26 22:48:49)

北海法院为被告人裴金德“依法”指定了辩护人——前北海市公安局警官石维道先生,在裴金德家属委托的两位律师遭“弹劾”的原因尚不明了时,石维道先生闪亮登场,特殊的案件,特殊的辩护人,着实引来了特殊的关注。然,通过庭审,公众看到了这样一幕,警官律师对前同事做出的疑点颇多、且被最高检法医专家大声质疑的“法医鉴定”,表示了严重首肯和热烈赞赏。这,充分体现了该警官律师的过硬政治责任感,以及识大体、顾大局的高风亮节。鉴于此,大家建议北海公安局重新收编石维道先生归队是不无道理的,难怪全国人大代表也感叹您在法庭上坐错了位置。
阳光下演戏,又不穿衣服,定大碍观瞻!何谓律师?何谓辩护人?律师的地位在哪儿?辩护人的天职是什么?倘法院舞台上的表演,使公众看的眼花缭乱,孰真孰假,不明就里,岂止是表演者的悲哀!

在此,提请北海案各位辩护人,再次开庭时,一定要告知裴金德:“依法,法庭为你指定辩护人,则意味着你可能死刑,若立即终止石维道警官的辩护,法院又不再另行指定,则肯定活命,可以测试一下得到的承诺”。同时,笔者也弱弱的问石维道先生一句,您出庭辩护,不是为了让您的当事人尽快赴死吧!

辩护人滔滔于辩护席,须扪心自问,你是否对得起你的当事人,对得起庄严的法律!

法院审理案件,尤其是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更应当考虑,我们在向社会传递着什么!

最后,向死者黄焕海的亲属致以遗憾的问候,因,法不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