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节度八零:大同市关于组织赴吉林省白城市学习考察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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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农廉发〔2010〕4号
关于组织赴吉林省白城市学习考察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廉办、市农业局会计辅导站:
二ОО八年七月以来,吉林省以白城市及所辖镇赉县为试点,在抓好“三资”管理上先行一步,全面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并于二ОО九年四月在全省学习推广白城、镇赉经验。对此,《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央电视台等予以及时报道和充分肯定。
根据二ОО九年十二月全市创新农廉工作广灵现场会精神,今年,全市农廉工作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作为全年重点突破项目。为此,决定组织赴吉林省白城市及所辖镇赉县学习考察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学习考察人员
每县区一名纪委分管农廉工作的副书记(或分管常委以及主要从事农廉工作的同志);市农业局会计辅导站站长;各县区可根据实际适当增加“三资”管理工作重点乡镇同志。
二、 时间安排
拟于二О一О年三月五日前出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往返行程约一周时间。
三、 费用安排
学习考察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各县区纪委及参与学习考察人员所在单位承担,约为5000元/人(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四、 学习考察组织
本次学习考察由市农廉办负责组织,市委市政府派驻县区农廉工作督查组及相关同志参与具体实施。
五、几点要求
各县区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于二О一О年三月三日中午前上报参加学习考察人员名单至市农廉办(联系人:耿然)。
参与学习考察人员要端正态度,虚心学习他人之长,系统详尽收集有关资料,学习考察结束后分别向所在县区农廉工作领导组和所在单位提交学习考察报告,并对本县区本单位具体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提出系统且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及建议。同时,要求严明政治纪律,讲究仪表礼节,展现我市纪检监察干部良好作风形象。
大同市农廉办
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学习考察 “三资”管理 通知
报:省农廉办、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
送:市纪委常委、市委市政府派驻县(区)农廉工作督查组
大同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2010年3月1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