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 红楼梦断 txt:[原创]偷一只狗判刑11年?荒谬!弱智!残暴! 【猫眼看人】-凯迪社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3 16:57:19
[原创]偷一只狗判刑11年?荒谬!弱智!残暴!1542 次点击26 个回复0 次转到微评 一点五18 于 2011-4-28 16:19:33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一点五

中国的土地上根本不需要刘谦,因为我们每一天都可以见证奇迹。感谢漳州龙文区法院的法官们,感谢它们用史上最荒谬、最弱智、最残暴的判决,给我们制造了又一个人世间奇迹:偷一只“或许”值20万元的狗,判刑11年。而且——该法院“因被盗德国牧羊犬案发后及时追回,没有造成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荒谬哇!偷公款⒊96亿元才判刑10年,偷一只价值“20万元”的狗判刑11年?那此起彼伏的人畈子又判了几年?那祸害几十万婴幼儿的毒奶粉制造者又判了几年?

弱智哇!法院判决竟然凭“市场行情”来鉴定被盗物品的价值。市场行情从来是个变化不定的东西,中石油的市场行情好不好?不也从36元跌到几块钱么?假如它日德国牧羊犬市场行情下跌,那你法院的判决是不是同比下跌呢?

残暴哇!判刑11年,居然还是“从轻处罚”,如果执法如山,岂不得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好了,不说了,再说下去一点五又要被素质高的网友视为“偏激”了。我只是认定:今天我们不偏激,那么总有一天,漳州龙文区法院将判处湖北良民一点五11年有期徒刑!

——它们认定一点五构成盗窃空气罪,据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一点五天天呼进的空气里,有中国三代领导人曾亲口呼出的气体,这些气体,属于国家一级文物。漳州龙文区法院同时强调,这些气体一点五已经呼出,没有造成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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