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么代表天子:消失的华人国家--兰芳共和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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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华人国家--兰芳共和国
        1776年,《独立宣言》问世,由居住在北美的英国移民建立的美利坚合众国,驾着资本主义的车轮驶入世界。鲜为人知的是,也是这一年,在大洋彼岸的东南亚,中国移民也建立起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共和国家———兰芳共和国(Lan Fang Republic),前后共存在了110年。
       45年前,历史学家罗香林的重要著作《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于1961年6月在香港出版,国际学术界轰动一时。40年后,这段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历史故事,被一个人重新提起,他就是中国驻印尼大使陈士球。2001年春节,在印尼出生的传记作家张永和为他的新书重返千岛之国,征求修改意见。期间,张永和拜会了陈士球,陈大使告诉他们,客属乡贤罗芳伯曾在婆罗洲东万律建立了一个共和国,值得作家“大书一笔”。这才有了张永和、张开源合著的《罗芳伯传》,2005年在印尼出版。

从帮会到企业再到国家
        罗芳伯,原名罗芳柏,罗芳伯是后人对他的尊称。生于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自幼学文习武为群儿冠”。由他建立的兰芳到底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大企业?抑或是一个帮会?我的答案:三者皆是。最早是帮会,后来是企业,最后是国家。
       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罗芳伯乡试不第,“乃怀壮游之志”,发扬客家精神,漂洋过海,登上婆罗洲(今西加里曼丹岛)。到了东万律,罗芳伯最先建立的是兰芳会,一个以保护华人社团为业的组织,其实就是一个帮会,主要的对手是天地会。经过多次交手,天地会灭亡,兰芳会发展壮大。
       当时,东万律面临内忧外患,在印度尼西亚的荷兰殖民者联合东印度公司,曾多次向坤甸一带发动武装侵略。罗芳伯和他的伙伴,和当地人一起,协助当地苏丹首领平了土著人的叛乱,得到了首领的嘉奖,将东万律划归罗芳伯管辖。这块地方有10多万人及南北几十公里的产金地,吸附华人数万,土著好几十万,顺理成章地成立了巨大的经济实体———兰芳公司。
       公司成立后,罗芳伯一个个收拾了当地四分五裂的各种华人团体、商会、村寨,消灭了所有对手。这时的兰芳公司已经摆脱了先前的帮会性质,正式以一个军队的面目出现了。
        1776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建立了自治政府。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当时,大家推荐罗芳伯为国王,罗芳伯不同意以王相称,后由各代表商议建立兰芳大总制,称罗芳伯为“大唐总长”或“大唐客长”。但他向北京派遣使者前去朝贡时,仍然使用的是“兰芳公司”的名义。
        罗芳伯任总长19年,于1795年在西加里曼丹病逝,终年58岁。罗芳伯病故后,由江戍伯继任其位。
        兰芳国110年历史中,前后共有12位元首。元首的更迭,用的是一种介乎于民主选举和禅让的形式。根据《罗芳伯传》,兰芳的确具有共和国的一些特征:有首都(在东万律),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地方还分为省、县、乡三级。各级官吏均由民主选举产生,政务的裁决,也由大家来公断。这一条是人们判断兰芳是不是一个国家,以及是不是共和国的关键。
        政制分司法、军事、财政、经济、教育5部分。
        军备方面:开办军械厂,铸造兵器,除军事战略要地派驻少量常备军外,其他地方没有驻军。平时大家各安本业,抽调适龄青年练习射击,一旦有事,就征召这些青年组成军队(很像当今的预备役)。
        财政方面:设税收督察官,实施征税来充实国库;征收商人的货物税,并且以出口创收为原则。
        经济方面:积极扩充市场;矿产由国家组成公司(现在的说法就是国企),实施统一经营。
        教育方面:举办汉文学校,聘请儒士执教,以中国传统文化为重点。
        司法方面:以天地会纲领为基础(兰芳公司在与天地会进行了艰苦的军事斗争之后,吞并了天地会,所以天地会比较系统完整的纲领也被兰芳吸收),进而修订为普及易行的法规。
        兰芳还确定了自己的国旗,规定以各式汉服为国家礼服。
        但是,来看东万律丛林中的“罗公芳柏之墓”,墓柱下石刻的《罗公史略》,应是其盖棺之论,其中清楚地写道:
“罗公芳柏,广东省梅县石扇堡人。……定鼎东万律,创建兰芳公司基业。”这“定鼎”一词,微妙地改变了事情的性质,你可以说是定都,也可以说是定总部的所在地。


惟一不称王的华人国王
       按照《罗芳伯传》的说法,当地统治者苏丹与罗芳伯签约割让土地给兰芳自治,幅员辽阔,人口也达到百万之众,地地道道的国家,可为什么这个墓志铭上,偏要称“公司”呢?
       其实,像罗芳伯这样的中国移民,在当时社会里叫“天朝弃民”,根本没有社会地位。当时是乾隆年代,中国繁荣昌盛,朝廷威权无处不在。罗芳伯他们不敢称孤道寡,怕犯一个谋逆之罪,自己远离故土倒不要紧,连累身在故国的宗亲友人那才是麻烦。中国人骨子里始终认同祖国,不管走得有多远,都改变不了“我的中国心”,罗芳伯他们也是一样。反而,他们一直希望能够被清廷接纳为一个地方政府,一来可以光宗耀祖,二来也可以利用祖国这个靠山,抵抗来犯的欧洲人。        事实上,清廷虽然从来没有正式承认过兰芳国,但罗芳伯派出的使者至少见到了乾隆的重臣,使得对兰芳觊觎已久的荷兰人有所忌惮,一直不敢造次。直到1886年,见清廷衰败,荷兰才大举进攻兰芳,灭掉了这个华人在海外建立的国家。
拥有百万人口,战时可以全民皆兵的兰芳国,败在远道而来的荷兰人手下,据说主要原因是武器太差。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国家实行什么体制不重要,重要的是实力———经济的实力、科技的实力,以及军事的实力。
       罗芳伯在东南亚一带的影响相当深远。现在,东万律还有纪念罗芳伯的“兰芳公学”。在坤甸还有一座纪念罗芳伯的纪念厅和墓园,在厅内挂着一副对联:“百战据河山,揭地掀天,想见当年气概;三章遵约法,经文纬武,犹存故国冠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