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枪手演员剧照:睡在8千万现金上的毒贩夫妻捅破的黑洞4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6:24:13
此案非个例,许多新型毒品泛滥成灾
网上的甲卡西酮销售信息(点击看大图) 包括甲卡西酮在内的新型毒品并不比传统毒品危害小
甲卡西酮,是一种新型毒品。海洛因、鸦片、大麻等传统毒品,都是从罂粟、古柯等毒品原植物中提炼、加工得到的。而新型毒品则是化学物质合成的。
很多人觉得新型毒品很时尚,不会上瘾,所以吸食。事实上,这类新型毒品危害非常大。
从对人体的损害来说,传统毒品主要破坏人的免疫功能,损害心、肝、肾等脏器,过量使用导致呼吸衰竭而亡;新型毒品直接损害大脑细胞,导致神经中毒反应和精神分裂症状,过量服用将诱发急性精神障碍或急性心脑疾病。这里面最为有名的例子就是二战时的日本军人。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大量生产制造以甲基苯丙胺为主要成分原料的片剂,发放给士兵服用。甲基苯丙胺也就是冰毒的主要原料,士兵服食后可以连续作战不需休息。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冰毒的滥用大流行,造成数以万计的服食者成为精神病患者。
从对社会的危害来说,吸食传统毒品的人大多为了筹集毒资而去犯罪,可是吸食新型毒品的人却往往在吸毒后产生了幻觉、幻听、幻视,从而六亲不认地去犯罪。去年在温州,一名男子连撞13车,事发前,他刚刚吸食了冰毒。(点此查看新闻)湖南曾发生的一起车祸更为诡异。面包车主傍晚时候把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撞倒,一般人发生交通事故要么逃逸,要么抢救伤员,可这个肇事者既没有逃跑,也没有施救,而是用车子在老太太身上来回碾,然后趴在她身上一边吃奶,一边喊妈妈。后来鉴定该男子因毒性发作导致精神失常。
新型毒品不会上瘾也不准确。以本案中的甲卡西酮为例,它就有很强的成瘾性,据吸食者反映,吸食甲卡西酮几次后明显感觉离不了,无食欲、精神亢奋,能连续几天几夜不睡觉,且易产生幻觉,总以为周围的人和环境对自己会构成危害。据悉,山西警方就是因为一名吸毒者跳楼而发现了甲卡西酮在当地的泛滥。另一些新型毒品确实上瘾没传统毒品那么快,不过并不代表它就没有成瘾性。…[详细]
制造、贩卖:原料易得、制取容易、售卖容易,新型毒品本土化生产比例上升
要想弄到毒品原植物或是经过粗加工的半成品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新型毒品却不同。在“广西柳州曲马多毒品案”中,贩毒人员直接通过网络寻找低价药源,再通过网络、快递进行销售;在“广西湛江‘K粉’制毒案”中,贩毒人员在网络上搜寻到制毒方法后,又通过网络找到供应商,获取原料;在“浙江杭州感冒药制毒案”中,罪犯购买了大量的感冒药和滴鼻液,送到金三角地区制毒,因为这些药物中含有的麻黄碱是冰毒的制作原料……
可见,和本案相似的贩毒案件还有很多。许多案件都通过网络来寻找原材料或者叫卖。以甲卡西酮为例,一搜这个名词,就能得到许多的售卖信息。也许因为李五只太有名,一些叫卖信息声称自己是李五只,是“河南第一手终端供应长治筋”。当然,这些售卖信息中有不少是骗钱的虚假信息,有人曾经和其中一个“李五只”的手机号联系过,结果被骗了几千块也没拿到货。这些作案者就是吃准了购买者不敢报案的心理,疯狂作案。网络上这些形形色色的售卖信息竟然堂而皇之地处于监管盲区。
这几年中国国内的地下制造加工合成毒品的情况也在发展,已经有2/3以上的省都破获过地下毒品加工厂案件。在国内现在消费的新型毒品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国内自己生产出来的,虽然仍然以国外“进口”的为主,但是国内生产的比例逐年上升。…[详细]
购买、吸食:新型毒品吸食者越来越多,以青少年为主
据公安部的数据,吸食新型毒品的人越来越多,2008年查获的吸食新型毒品的人数还仅占查获的所有的吸食毒品人数的19%,2009年达到了23%,2010年达到28%,几乎以每年5%的速度在递增。而这其中,又以青少年为主,有数据称青少年占到了吸毒人口的80%以上。…[详细]
立法、监管皆有漏洞,从源头遏制黑洞乏力
毫无疑问,罪名成立,毒贩夫妇很可能面临极刑
这对夫妇贩卖的甲卡西酮早在2007年的时候已经是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物,也属于苯丙胺类物质。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下达的《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贩卖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的就属于刑法中所说的“其它毒品数量大”。按照刑法相关条款,这应该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就算纯度再不高,15.7吨也已经远远超过了100克这个数量级。在湖北武汉、宁夏银川和湖南邵阳都曾经有人因为贩卖新型毒品而被判处极刑,而他们所贩卖的毒品数量还只能以千克为单位来计算。…[详细]
但是,许多新型毒品案件还是存在法律适用难题
目前,我国明确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已有240多种,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更多达600余种。但刑法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只规定了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3种常见毒品的数量标准。尽管后来最高法在司法解释和相关文件中又扩展了一些新型毒品的种类和范围,但是还远远不够。对于大量的新类型毒品,司法解释尚未规定量刑的数量标准和换算方法(折算成我国最常见的毒品海洛因的数量,方便定罪量刑)。…[详细]
最为重要的是很难从源头遏制住新型毒品的原材料供给
许多国外的新型毒品制造商都从中国获得化学原材料。英国希思罗机场的海关官员去年没收了一大批来自中国的白色粉末,标签上写的是“葡萄糖”,实际上却是甲卡西酮;墨西哥《世界报》今年8月报道,今年以来,墨西哥海军已缴获300多吨用于制造可卡因、冰毒和摇头丸等合成毒品的化学原料,其中大部分来自中国;美国不少的新型毒品制造者也称他们的原材料大部分都是从中国来的,他们可以从商贸网站上轻易地搜索到供货信息……一些新型毒品研究专家说,中国已经成为了全球许多地方的新型毒品原料供应商,因为这里的化工原料管理混乱,形同虚设。…[详细]
混乱一:药用与非药用化学原料有两套监管体系,许多企业由此规避监管。前文已经提到,在四五篇关于本案的报道中,都没有提到究竟这十多吨的甲卡西酮具体是哪个公司生产的。不过从报道中可以知道,供应货物的源头常华是天津一家大型的医药化学公司的业务经理。可是这家以“医药”为名的公司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没有备案信息的。这是为何?原来许多公司都声称生产的化学原料并不是用于生产药品的,这样就能利用相关的法规漏洞规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管。另一方面,这家公司也取得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所给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也算取得了资质。两个部门之间协调不顺让许多企业以此规避了监管,形成了空白地带。其实还不仅仅是制毒原材料,许多食品中所含有的化学添加剂成分也是从这个渠道来的。
混乱二:违法成本低,违规企业大多缴纳罚款了事。假若这些药品真是由被捕的业务经理所在的公司生产的话,这也属于非法生产,因为这家公司获得的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所给的二类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资质,不包括一类。无论如何,有关部门对这些企业的监管非常宽松,它们的违法成本也很低。上文提到的“浙江杭州感冒药制毒案”中,几家企业受到的处罚都是数额不大的罚款,几万块的罚款没有实际惩戒意义。事实上,不论卫生部颁发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还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颁发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都对违规操作的企业很“宽容”,很严重的就是责令停产整改或者三年内不得生产经营该类化学品。国务院颁发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严重的企业会被取消生产经营资格,但是在过往的新型毒品案例中,顶多看到企业被罚款了事。要是一些对当地税收有着巨大贡献的“财神企业”越轨了,有关职权部门很可能就视而不见了。
混乱三:就算有明确的责任划分的,很多时候也根本无人管。以前文提到的含有麻黄碱的感冒药为例,事实上有关部门曾经规定了限购感冒药。不过根本无人监管,企业和药店也根本不遵守规定。这里的监管也包括运输过程的监管。…[详细]
总之,因为各种立法和监管漏洞,网络上充斥着许多贩卖新型毒品生产原料的信息;不仅生产厂商,许多药店、医院都变着法子贩卖管制药品;运输渠道顺畅,许多管制药品以普通药品的姿态出现,甚至快递公司还充当了搬运工的角色。当然,这些漏洞中,最重要的还是源头。…[详细]
为了药用和科研,我国有唯一一个合法种植罂粟花的地方,这里四周围着高压电网,武警24小时站岗。可是,同样能够制成毒品的许多化学原料,它们也是合法生产,却处于监管混乱状态,强烈的对比,令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