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机免费斗牛手机版:吴杭民:我们该如何“检讨”退休高官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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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杭民:我们该如何“检讨”退休高官再就业?

作者:吴杭民   标签:社会2011-07-30 13:20 星期六 晴  据7月28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市值排前50的内地上市公司中,有34位内地政府退休高官担任企业独立董事,此事一经披露引起舆论哗然。退休高官再就业在香港同样争议不断。香港公务员事务局昨日提交立法会的《首长级公务员离职就业检讨》报告显示,港府将扩大退休高官再就业的透明度,退休高官在管制期内再就业,就业情况需登记成册并上载政府网站,向市民公开。
  
  退休高官再就业,其实一直是一个社会热点问题,独董越来越烙上“官董”烙印,其实只是冰山一角。前不久的《瞭望》新闻周刊就曾披露过2个很典型的案例:6月24日,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免去李元的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其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之前,媒体已曝出了这位国土资源部前副部长被“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早在2008年,李元就已经退休,之所以会遭到如此严厉处分,主要是李元退休后,身兼数职,社会活动频繁,最终因违纪而“晚节不保”。李元国土部的同事、同样已退休的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原社长刘允洲也因违法违纪于今年2月被双规。
  
   现行的干部管理体系,主要是对现任干部的监管,而对退休干部,似乎“基本处在组织监管失控,而公众又无法监督的状态”,更何况,现在不少领导干部退休后,多数去向低调而隐秘,倘若大搞权力“期权化”,更是缺乏有效的监督。
  
   目前,港府针对退休首长级公务员的管制政策俗称“过冷河”,即指定期间最低限度的禁制期及管制期。禁制期内,退休官员不能从事任何外间工作;而管制期内退休首长级公务员必须先取得政府(即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批准,才可从事外间工作。香港退休高官再就业的禁制期从6个月至12个月;而管制期则从2年至3年。
  
   可在他们看来,这样的限制还远远不够苛刻,公务员事务局新提交立法会的这个“检讨”报告,就在原有基础上对退休高官再就业提出了更严格和更透明的标注。比如,提出再就业申请的高官,必须提供任职政府最后三至六年期间,与准雇主及其相关公司在合约、法律、公务及其他事务上的重要接触和往来等资料,以供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参考。 
  
   事实上,港府管理退休高官再就业,一直是极其苛责和认真的。2010年年底的《人民日报》曾报道过一个案例:“退休高官‘再就业’17天”——说的是香港特区政府前地产和房屋事务高官梁展文,退休后获邀出任地产公司高管。因在政府从事过7年的地政、房屋管理工作,他的新“饭碗”备受舆论关注。在各方压力下,一份普通的公司人事任命,推出仅仅17天,便告“夭折”,地产公司宣布与梁无条件提前解约。任命虽然中止,然而公众质疑声日炽。特区立法会依照“特权条例”对事件展开调查,耗时两年、花费1750万港元进行特别调查后,认定审批存有漏洞,并提出改善意见。
  
   我们该如何“检讨”退休高官再就业?看看港府是如何管理退休高官再就业的,我们其实就明白,道理其实很朴实:监督就怕动真格、使狠劲——首先要实现最大限度透明化,你退休后去的企业或机构,是否有利益纠葛?是否乃权力“期权化”的“落脚点”?如果也上载政府网站、向市民公开,监督就会随之而来。其次是制度设计上的严密和谨慎,比如新规定提出再就业申请的高官,必须提供任职政府最后三至六年期间,与准雇主及其相关公司在方方面面的重要接触和往来等资料,以供评判是否能获批。而在退休高官再就业17天后,更是启动调查,检讨、完善制度之漏洞,其一丝不苟的作风,难道不值得内地借鉴、学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