蒹葭苍苍的歌怎么唱:看客是这样继续练就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07:57:55
  

看客是这样继续练就的
 

刚刚看了新华社发的一个新闻漫画《“狼”来了》,还附带一段意味深长的配画文字。图文如下:

“我胃疼得厉害,能带我一段去医院么?”这位“肚子疼”的人有可能是交通执法部门的钓钩。如果你的同情心战胜理智,你可能就会面临上万元的行政罚款。

这段时间,一条“最牛私家车流行帖”在网上流行:“本车拒绝一切搭载求助。临盆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事。尤其是胃疼的!”这无疑是网民们针对“钓鱼式执法”想出的黑色幽默。(见http://www.jmnews.com.cn/c/2009/10/20/11/c_1051531.shtml)

这篇图文,尤其是那流行帖和那句“不关我事”对我印象特深,让我突然明白,历来所说的“看客”,原本是这样诞生的!

“看客”,原本大约是指看热闹的人,中性词。后来引申为那些身为国人却对国是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的人。现在一般特指那些身处其中却袖手旁观的人或人群。贬义很浓厚。现在网络很流传“围观”一语,即是“看客”的同义词,因为这些年媒体报道不见义勇为和群体事件事情太多,对看客现象多用“围观者”描述,久而久之,聪明的网民便借代成黑色幽默,隐喻因某种因素不想或不敢发言不敢干涉之意。

“看客”含义真正被引以社会意义似乎源于鲁迅83年前的《藤野先生》散文。先前他在日本仙台求学,当一次学校放映日俄战争的画片时,先生曾有这样的描述:“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于是鲁迅意识到“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

在《阿Q正传》中,鲁迅描绘了一个贫苦农民阿Q,以及和他相似的周边人群。阿Q曾守着一圈人吹嘘城里见闻大喊“杀革命党好看”,众人却抻着脖子细听敬畏他的讲述。当他最终被抓被杀,这些听客也便成了欣赏枪毙他为之叫好的场面看客。先生还在小说《药》中描绘了一帮看客围观革命者夏榆被杀害的场面:虽然当时已经是“秋天的后半夜”,然而往而观者依然众多,他们在丁字街口“簇成一个半圆”,欣赏着他人的痛苦,时不时还叫上一声好。看客中也有抹泪的,更多是为革命者被砍头而鼓掌喝彩。

鲁迅先生笔下的“看客”不仅有动作,还有语言描写,这还从他的《药》、《祝福》等作品中生动的反映了一群愚昧无知的国人特点:爱看热闹,但缺乏理性;没有人格,更遑论民族意识;不关心他人和国家的命运,只是好奇;在势力交锋中见风使舵,欺软怕硬,明哲保身……就像一群即将入屠场的猪,死到临头还浑然不觉。 这些“看客”大都是社会生活中的底层,虽然和那些“示众的材料”一样身份卑微,“暂时做稳了奴隶”而自我感觉良好,却总乐于为他人伤口撒盐,津津乐道他人痛苦,最终结果都遭任人宰割的无奈下场。呜呼!“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就是“看客”自身和社会的悲哀。 

国人的“看客”心态对鲁迅先生人生震动极大,也是他弃医从文的根本原因。先生对当时的社会始终有着清醒认识,他觉得这种社会必须要改变,所以在他的作品里,塑造了一群“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看客”形象,字里行间都流露出对民族对国民的深沉思考和深刻反省。他之所以能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成为“民族魂”,与他深刻解剖民族劣根、为民族觉醒和民族凝聚所贡献的作用有关。

鲁迅说他“揭出病苦”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将国民的劣根性公诸于众,决心让国民自己去品咂,去反思,并热切希望国民从他的呐喊声中去领会,去日省三身,去洗心革面。但鲁迅时代已经过去一个甲子了,尽管一段时间“看客”似乎散去,可不久先生笔下“看客”又堂而皇之归来,而且繁衍一批子孙:他们默然轻生女子跳楼跳河、笑观讨薪民工自杀自戕无动于衷;他们见伤者横街退避三舍、看老者倒地轰然兽散躲之不及;他们对歹徒嚣张公开作案视而不见、见权势倚强凌弱默然视之唯恐占身……依然是里外围观,依然是麻木不仁,依然是幸灾乐祸,依然是落井下石。唯一不同的是,如今“看客”们不再面黄肌瘦,衣衫褴褛,头着长辫,满口秽语,而是满面红光,西服革履,油头粉面、口吐文明。我不知道究竟是我们世风倒退了、还是我们道德沦丧了?是我们理想破灭了、还是我们信仰失效了?抑或是我们良知泯灭了、还是我们教育失败了?……看看现实吧,自吹是无效的!
    这种新时代的“看客”“围观者”,秉承老一辈“看客”的特性,让人们再次重温和审度了国民劣根产生的制度根源——专制、谎言、愚昧和无情!

说了一大顿废话,回归原题。

上海一些公权力的“钓鱼”伎俩曝光,让我们变得极端敏锐起来——千万莫管闲事。例如你驾车看到那些向你求援的人,不要动恻隐之心。因为那些求援者,极有可能是权力机关的卧底和密探,是在故意诱导你上钩犯错误。你若动了良心去帮助正好中了奸计,等待你的只有自认倒霉的晦气和无穷无尽的烦恼。于是———“本车拒绝一切搭载求助。临盆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事。尤其是胃疼的!”这句话让我感到嗖嗖寒意,倒不是我在意这段嬉笑怒骂的调侃,而是感到公权力道德沦丧和诚信力丧失殆尽的卑鄙。面对神秘莫测四处吊诡的可怕氛围,像躲避无数看不见的“盖世太保”眼睛,稍不留神就会被锁定而人财两空。如此以权谋财行径引发的蝴蝶效应,必然会引导社会风气更加恶劣,从此以后谁还会傻了吧唧去凭良心做好事?由此断定,更多的“看客”络绎不绝将会大量诞生,更多人将不会再轻易听信官方的动人语言。

此刻,我终于明白:失信的权力是伟大“看客”诞生的滥觞,一些“公仆”利用公权和谎言的唆使和魔化,更是在有意让这种源远流长的劣根,去继续制造出阿Q的徒子徒孙并让其发扬光大呢!

               2009年10月21日

 

    另见我两篇相关的旧文:点击 http://blog.bandao.cn/archive/19794/blogs-169211.aspx ,或见下文。

 被救人贾师傅(左)与救人者杨先生终于握手言和啦

 

 

 贾先生拿着妻子的CT片一筹莫展 
  

   

我曾是天天“见义勇为”的人

 

不是吹牛,我当年也是“见义勇为”的青少年。不光我是,我的同龄伙伴也是这样的好青少年,我的父辈们也是这样的好家长、好叔叔好阿姨,也就是说,我们如今这些五六十岁左右的人,按今天“见义勇为”的标准卡,个个都应该是见义勇为的表彰英雄和学习楷模。呵呵~~

记得当年放学后经常看到像我般大的小孩打架,我决不会袖手旁观或躲避或喊号子助威,我会主动上去拉架,还批评年纪稍大的孩子“不应该欺负小朋友”,并没有遭到什么打击也不怕报复,事后各自回家相安无事;看到马路上的老人病人残疾人负重的人,我都会主动前去帮忙,或搀扶过马路或搀扶回家或帮助搬扛,没有丝毫怨言也从不向人炫耀;看到艰难上坡拉车苦力,我会马上在后面推上一把,哪怕大汗淋漓回家多吃一个窝头从不收人家一分钱;看到老人残疾人摔倒,我赶紧前去仔细扶起他们,从来没有被赖着不放索赔医治的现象;记得十几岁时海水浴场游泳到鲨鱼网,一小伙伴突然腿肚抽筋,我没有逃跑,而是赶紧靠前帮助他按摩腿扳脚趾,同样我也抽过筋,他们也是这样帮我,我们之间没有任何需要对方付出的报酬,总认为帮忙是相互的理所应该……总之,我们那时从不索取什么,认为都是红领巾或共青团员“应该做”的起码营生,人家一句“真是个好孩子”的赞誉,足使我兴奋一阵子。

大约那时我们都很单纯幼稚,或许是整天受家长老师的道德教育和社会风气的耳濡目染,加上对一些英模事迹的学习和熏陶,从不把这种 “做好事”的繁琐小事上升到“见义勇为”的高度来认识。

见义勇为应该属于“做好事”这个大范畴,也就是“做好事”的一种行为体现。说到“见义勇为”这个词,权威解释无非是“见到正义的事情勇于去做”的含义。但那时大家对“见义勇为”仰首敬慕,丝毫不敢与自己的“做好事”挂钩,认为见义勇为是真正英雄的惊天动地举动,譬如抓地主偷社里的海椒而“弄死我也不放过你”的刘文学;毅然扑向爆炸物保护群众而牺牲的王杰、门合;不让惊马颠覆火车和伤及人群而殉职的欧阳海、刘英俊;为救红卫兵列车和钱塘江大桥舍身搬枕木的蔡永祥;“不要管我,救红卫兵要紧”而溺水的李文忠……不管这些人物如今怎样评价或恢复事实后的真相结局,但当年确实是我们效仿的光辉榜样。我想,凡是那个时代过来的人都记忆犹新,不认为我是在胡说。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是孟子的名句,是说人人都有同情心的含义,这句话曾以超阶级观点被我们批判几十年。其实对人不幸寄予同情、做点好事帮助他们任何人都有可能做到——哪怕是瞬间的稍纵即逝。说到底,这种内在之“心”就是人性优点即怜悯、同情、帮助的一种自然流露,就有可能产生成外在的“见义勇为”行动。因此“见义勇为”,既是一个人长期道德良知的积淀形成的主动所为,也有可能是人性一时迸发的下意识冲动(嘿嘿~~也许有人会对此话再批判),这就是“见义勇为”的原动力。这种所为,传统意义上的好人有,是最多最长远最广泛的主流,当然,传统上说的坏人也有不少,因为他们在量、质变化前后同样也会“办好事”“见义勇为”,我能举出一大堆例子证实,譬如被认为恶魔和刽子手的希特勒,屠杀几百万犹太人,但对曾经在他贫困潦倒时给他母亲治病的一犹太医生广开一面,不但不“最后解决”,还特令放行给他办签证让他出国;斯大林借“肃反”消灭异己搞扩大化,杀人如麻丝毫不留情,但他在年轻时曾奋然跳海救起一落水女孩,这个被昵称为娜佳的女孩子最终成了他的一个妻子(据说是因为厌恶他的残酷而后自杀);我国元代大戏剧家关汉卿的著名杂剧《窦娥怨》国人耳熟能详,剧中的张驴儿父子是典型的流氓无赖恶人,但他们一次偶然解救了遭遇歹人打劫的小寡妇端云(即窦娥)和婆婆(呵呵~~这可是典型的“见义勇为”哈),而她们的“报恩”却是“引狼入室”,直接导致张驴儿父子欲霸占窦娥婆媳而产生命案、最终演出了窦娥被冤屈死的感天动地“六月雪”悲剧。

所以本府老人家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显然,这里所说的“一个人”,包括所有各种类型各个阶层各样脸谱的人。

实际上,真正的见义勇为者,一般不会对被救者、被帮助者有什么索取或非分觊觎,完全是一种人性的自然释放。当然,也有一些貌似“见义勇为”的背后,不乏含有某种沽名钓誉或钱财交易的企图。因此,针对某个时间某种事由某个地点发生的“见义勇为”,人们往往根据“见义勇为”的事后客观形成善果下结论,给予主观上的赞誉和客观上的认定,或根据实用价值需求,妙笔生花扩大升华为高不可攀的楷模典型。对于这些伎俩,只要人眼不瞎脑不傻,都会分析出一些眉目来。因此,在判定是否是真正的“见义勇为”标准,不能仅仅从肤浅表面看琐碎的人性流露,关键看能否长期坚持并上升到超出一般人的境界,以及看这个社会营造“做好事”的氛围的崇高起点上。

我之所以谈到过去的“做好事”“见义勇为”值得回忆,并非为那个时代引幡招魂,而是感觉如今我们所称颂所拔高的“见义勇为”,大都是那个时代司空见惯、人们所必须具备的起码行为,不足以津津乐道吹破天。这几十年来,由于我们的教育失误(这里主要指道德、法律、人本、信仰等)和“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趋向异变,直接导致社会浮躁、世风日下,许多好的东西贬了值,道德、人性成了面团随意捏。如果说我们把显得凤毛麟角且起点不高的“见义勇为”表彰为精神典型,是针对如今社会人们怕打击报复怕人财受损怕被咬被赖怕引火烧身怕影响仕途等等“正不压邪”太多的忧虑而生的话,那许多“见义勇为”者背负的压力、伤残、冷落和无助的无奈而导致“见义勇为越来越少”的悲观现实,又有谁去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关怀和保障呢?如果把这种“补偿”几乎完全依赖于民间或个人,是不是说明我们社会对见义勇为者的“精神”在进行真正的“摧残”?如果人人对“坏人坏事”或“见义勇为”躲之不及生怕自己占上什么是非引祸烧身,那这种令人堪忧态势,只能说明我们这个民族堕落的连最起码的道德低限都几乎丧失殆尽,只能说明我们几十年来的理想、道德、信仰等教育的倒退和失败,只能是对我们自我标榜的理想信仰道德“教育丰硕成果”的绝妙讽刺罢了。

在一种原本是人性善良本性的萌动产生的行为,如“主动上去劝架”、“见人落水全力救人”、“路遇病伤者送医院” 等等的“起码人性底线”琐事,拔高为“见义勇为”,实际是对神圣的“见义勇为”的贬低和嘲弄,我不知那些没有我们如此之多如此年长的“各类教育”、但他们做这些事极普遍又不声张的国外洋佬们如何看待我们的素质标准。记得多年前好象南京有老两口夜遇闯进自己家行窃的小偷,俩老人完全没有单口相声对小偷“没有贼?那我的小褂哪里去了”的幽默,又是客气又是跪地,只是有点小聪明记住小偷特征最终破案。对老两口的自我保护策略我们当然可以接受,但把他们誉为市级的“见义勇为”典型就难免让人反胃了。有人认为这不是“见义勇为”,而是“见义智为”。呵呵~~照此逻辑推理,那当年汪精卫投靠日本侵略者搞“曲线救国”,是不是有算得上“见义勇为”或“见义智为”的高级典型推广呢?简直是荒唐透顶。

近几天读报,看到我市不久前发生的一桩“见义勇为”者状告被救者一出租司机事后的冷漠,并要求赔偿自己伤残抚恤金的消息(读者可参看以下网址报道自己分析:http://news.qingdaonews.com/content/2008-03/21/content_7826233.htm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0803/20080321/news_20080321_598460.shtml)。原由是“见义勇为者”杨磊看到“的哥”贾德禄先生被人围打后上前劝阻(请注意“劝阻”两字),结果被人连捅两刀,造成终身残疾。事情过去一年后,杨磊因为先生对他态度“冷淡”感觉十分不满,一气之下将贾德禄和出租车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6.4万元赔偿。昨天,市北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经过调解,双方最终将补偿金额确定为1.7万元。

对这桩救人者状告被救者并要求补偿的官司,我读后心情很复杂,感觉这起本来勉强还值得褒扬的“见义勇为”事迹,已经演化成救人与被救之间讨价还价的生意交易,全然没有丝毫的精神支柱。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甚至有点鄙视杨磊先生、同情贾德禄师傅——既然你先生向一个曾被你救的弱者者打官司讨说法,不是为钱而为“自己见义勇为遭冷落而心寒”的话,何必狮子大开口主动要巨额经济补偿?为何不向导致这种“冷漠”、“心寒”病态产生的不作为社会作申讨?若有“好事为到底”的“恻隐之心”,那你最终获得贾师傅借凑的一万元补偿金,何必不全部“返还”“赠送”给贾师傅,以解其妻子久病重病的燃眉之急?这样既自己显深明大度侠肝义胆“救人胜造七级浮屠”,又活生生地现场教育、感化像贾师傅等流之辈令他“心寒” “冷漠”的人“弃恶从善”。 这种“取之于‘贾’用之于‘贾’”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举动,肯定会感动像我这样的人“泪飞顿作倾盆雨”。这样上媒体既出风头又近人情,多好的“主旋律”!你把贾师傅补偿(不!应该说是强制赔偿)的一万元“主动”捐献给“表彰见义勇为公共基金”,我不知道是现实“光环”促成的无奈,还是有点沽名钓誉的嫌疑,当然了,某些媒体说你封“勇士”称呼似乎也有点闹。反正我怎么分析怎么觉得别扭。

好了,最后作一小结,就该结束罗嗦了——

综观这起“高唱赞歌”的事件全过程有一点令我铭刻在心,那就是救人者的“心寒”和被救者的“无奈”,他们背后都有一堆发人深思的问题:见义勇为的价值取向是人性奉献还是金钱索取的问题;法律是否规定被救者有承担赔偿的义务问题;社会处置见义勇为的伤亡残的对应措施和补偿问题;之所以被救者“冷漠”、“反污”现象的背后的社会成因问题;我们常年来为何不能解决久治不愈的社会秩序、而且越来越混乱严重治安问题:等等。对这些,我不想过多评论这起“救人者状告被救者要补偿”案例,更不想把它看成我国独特“人间喜剧”的一个小品片段。当事者间的恩怨是非曲直冷热矛盾,最终还是留给大家分析评判吧。

       2008年3月21日中午草 
    我10年前发表在报纸上的一篇短文:

 

女子跳河千人冷漠围观

 冷漠的是心灵,麻木的精神

一女子欲跳楼自杀千人冷漠围观

精神病女子引来围观

受骗民工挥刀自残冷漠看客高呼再来

阿Q,归去来兮

      朋友不久前在车上被窃去1000元,他与我谈起此事时,一付乐呵呵的样子。我怀疑他在开玩笑,他骂娘般的发誓说是真的,并且还道出一番“高论”:“我若被他偷去2000元,岂不是等于又检了1000元?”此话一出口,我差点张了个子:这家伙是不是脑子有水?
      其实我很了解这位仁兄,他淡薄名利工作勤恳,心无城府口无遮拦。不会溜须拍马,吃苦吃亏全不在意,整天有事没事像张大民一样偷着乐,美其名曰“心理找平衡”。几年前他跳槽,原单位全然不顾他生活拮据老婆下岗及20年的功劳苦劳和疲劳,狮子大开口地让他缴近万元的“培训费”,逼的他差点没跳楼。该兄一咬牙,扔下一句“大法律压不过土政策,权当‘儿子打老子’,咱认了”的话,东凑西借“赎”了身。我说你太膘,拿出千儿八百的送送礼,不就把大头省下了?真是不识时务不会办事,活该!
      由此我突然想起鲁迅笔下的阿Q和他的“精神胜利法”。那位仁兄的作为可谓新时期的阿Q。如今一些人在阿Q精神胜利法中寻找自我平衡,在世态炎凉中调整自我心态,也算是一种无奈的处世哲学吧。电视上常常出现某某单位某某领导提着大米花生油去慰问特困家庭或鳏寡老人那些公仆理应该做的镜头。然而,受“礼”人那种千恩万谢、感激涕零的样子,便使人产生一种莫名的悲哀。那些整日为柴米油盐大伤脑筋、无关系无门路到处求人四处碰壁的平民百姓,虽都不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人,但也不乏“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忍辱知足者,有道是“难得糊涂”、“吃亏是福”、“知足常乐”,或许就是他们自欺欺人的无奈心态了。
      常见报刊报道某人被打某人被抢某人被奸,面对被抓歹徒,受害人竟大气不敢喘一声,像被 “假洋鬼子”手杖打得满街跑的阿Q,倒显得自己是罪犯似的;某人被“公仆”打击某人被商家狠宰某人被他人侵权,也只能是消极承受自认倒霉,充其量心中“妈妈的”一声聊以自慰;某人被撞某人某人落水某人遭难,也只能在幸灾乐祸和麻木不仁的氛围中哀号着;某人贪污受贿某人寻花问柳某人渎职失职在确凿证据面前,醉死不认那壶酒钱,像阿Q偷了尼姑的萝卜反问“这是你的,你能叫它答应你么”;某人私自侵占挪用防洪、救灾、扶贫和希望工程资金购楼买车吃喝嫖赌被查,还振振有辞像阿Q调戏尼姑般曰“某某动得我怎就动不得”;某人指出某事某现象的某些弊端时,就有人像阿Q被揭了癞疮疤般如丧考妣大动肝火;那些为名为利为权为房子为票子为车子像阿Q和小D打得鸡撕猫咬不可开交时,你又不得不感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国人如此的克制能力和容忍的气度,叫人不得不感叹和敬畏千百年来孔孟之道和阿Q精神胜利法交相辉映的伟大作用。
      阿Q作古近百年了,他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又被那个时代所戮杀。小尼姑诅咒他 “断子绝孙”是否灵验,已无从考究。如今人们西服革履道貌岸然,口吐哲理言必文明,虽无阿Q衣衫褴褛头拖黄辫,但一些所作所为,你很难不说他们不是阿Q的后裔。现如今“儿子打老子”的离经叛道已不足怪,可“儿子打老子”的心理满足确是可怕的。——要知道,任何精神都是潜移默化形成的,不是一蹴而就喊出来的,包括阿Q精神。
      阿Q,归去来兮!?    (毛牧青)

      ( 199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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