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苑太平庄车祸:历届外交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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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外交部长                                                                                              第一任 周恩来 (1949-1958(1898.3.5-1976.1.8)  国务院(1954年9月前称政务院)总理,1958年前兼外交部长,新中国外交事业的创始人和主要领导者之一。善于把外交理论与外交实践相结合,将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相结合,将国际公认的外交准则和手段同中国的优秀传统和哲学思想相结合,从而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外交思想和外交风格。建国后主要外交著作和讲话收入《周恩来外交文选》

第二任 陈毅 (1958-1972〉(1901.8.26~1972.1.6)副总理(1954~1972)兼外交部长(1958~1972)元帅

第三任 姬鹏飞 (1972-1974)(1910.2.2~2000.2.10) 1931年参加宁都暴动后加入红军。1933年入党。参加长征。长期任军队卫生工作和军队政治工作。共和国成立后,调外交部。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外交使团大使衔团长(1950~1953)、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首任大使(1953~1955)、外交部副部长(1955~1972)、外交部部长(1972~1974)。1979年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副总理兼秘书长。1982年国务委员、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副组组长、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1982年、1987年十二、十三大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十二、十三届中顾委常委。四届人大常委兼秘书长,五届人大副委员长兼秘书长。长期协助周恩来、邓小平处理外交。1973年1月率中国代表团赴巴黎参加关于越南问题的和平谈判。6月出访英国、法国、伊朗和巴基斯坦。曾出访苏联、日本、朝鲜、蒙古、越南、缅甸、泰国、埃及、阿尔及利亚、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委内瑞拉、加拿大、叙利亚、塞拉利昂、肯尼亚、布隆迪、马达加斯加、毛里求斯、塞舌尔、吉布提、约旦、科威特、阿拉伯也门和阿曼。兼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积极贯彻执行中国政府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制订的和平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的方针政策,参与接待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出席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签字仪式

第四任 乔冠华 (1974.11~-1976.12) (1913.3.28~1983.9.22)早年留学德国,哲学博士。抗日战争,从事新闻工作,撰写国际评论文章。1942年秋到重庆《新华日报》主持《国际专栏》,直至抗战胜利。1946年初随周恩来到上海,参加中共代表团的工作,年底赴香港,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共和国成立后,外交部外交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外交部长助理、外交部副部长(1964.3~1974.11)。1950年10月作为顾问,陪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派代表伍修权出席联合国安理会,控诉美国对中国领土台湾的武装侵略。1951年7月中国代表团团长李克农的主要顾问,参加板门店朝鲜停战谈判。1954年4月随周总理出席日内瓦会议。1961年10月至1962年8月陪同陈毅外长出席第二次日内瓦会议。在外交部,经常起草或组织领导撰写重要外交文件,如:1962年11月周总理就中印边界问题致亚非国家领导人的信,1970年毛泽东主席为支持柬埔寨人民反对美国侵略斗争而发表的五·二0声明。70年代初,作为主管美国事务的外交部副部长、外交部长,协助周恩来为打开中美关系开展了一系列外交活动。1972年尼克松总统访华时,负责与基辛格谈判、草拟中美联合公报。1971年11月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恢复后,第一次率中国代表团出席第26届联合国大会并在大会上发表讲话,全面阐述了中国的外交政策。至1976年,均以中国代表团团长身份出席历届联合国大会。1973年5月陪邓小平访问法国。1976年10月以外交部长身份再次访法。1976年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顾问。主要著作:《国际述评集》、《从慕尼黑到敦刻尔克》

第五任 黄华 (1976.12—1982.11) (1913.1.25~ ) 曾用名王汝梅。1936年入党。燕京大学肄业。1935年参加一二九运动,1936年北平学生联合会党团成员、燕大学生会主席,1936年陕北苏区红军总部翻译、后方司令部秘书。协助埃德加·斯诺、尼姆·威尔士、史沫特莱等外国记者采访苏区。1937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事。1938年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组织部长、中共长江局青委、全国学联党团书记,中央青委委员。1940年延安青年干部学校教育长。1941年朱德政治秘书、中共中央海外工作委员会秘书长。1944年中央外事组联络科长,参与接待中外记者参观团和美军观察组。1946年参加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团,任叶剑英的秘书、代表团新闻处处长。1949年天津市军管会外事处处长、南京市委委员、南京市军管会外事处处长、主持接收国民党外交部、向各国原驻华使节宣布中共中央的建交原则。青年团一届中央委员。建国后任上海市委员、上海军管会外事处处长。1953年朝鲜停战政治谈判中方代表和外交部西欧非洲司司长。1954年和1955年随周总理出席日内瓦会议和万隆亚非会议,中国代表团顾问和发言人。1958年华沙中美大使级会谈中方顾问。1960年至1971年驻加纳、埃及、加拿大大使。任中央三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同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谈判邀请尼克松访华公告文稿事宜。1971年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恢复后,首任常驻联合国及其安全理事会的代表。1976年外长,率中国代表团出席过29、32、33、35和37届联合国大会。1978年和1982年率团参加联大讨论裁军问题的特别会议,阐述中国在裁军问题上的原则立场,代表中国政府向大会提出了《关于立即停止军备竞赛和进行裁军的主要措施的建议》。曾出访加拿大、法国、英国、意大利、扎伊尔、伊朗、巴基斯坦、坦桑尼亚、联邦德国、印度、美国、尼日利亚、苏联30多个亚、非、欧、美洲国家。1978年8月与日本外相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1978年主持与美国代表的建交谈判,1982年与美国国务卿黑格签署关于解决美售台武器问题的八一七公报。1979年随邓小平副总理访问美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1983年人大副委员长,率人大代表团到各国访问和出席各种国际会议。十、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十三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1985年至1995年出席国际行动理事会年会,现任中国国际友人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会长、中国福利会主席、宋庆龄基金会主席

第六任 吴学谦(1982.11~1988.4 (1921.12.19~ ) 副总理(1988.4~1993.3)、政协八届副主席(1993年)。国务委员(1983.6~1988.3)兼外交部长(1982.11~1988.4)。1939年6月入党。建国前在上海从事地下党的学生工作,上海地下党学委副书记、代理学委书记。1949年6月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派驻布拉格世界民主青年联合会的代表。建国后任青年团中央国际联络部副部长、部长(1949~1958),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局长(1958~1978)、副部长(1978~1982)、外交部第一副部长(1982.4~1982.11)。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工作期间,以世界和平大会中国分会代表的身份多次参加日本反对原子弹爆炸大会,出访非洲、西亚的许多未建交国家,开展人民外交的活动。任国务委员兼外长期间,曾访问朝鲜、马来西亚、日本、埃及、肯尼亚、赞比亚、罗马尼亚、法国、联邦德国、美国、加拿大、阿根廷、巴西等亚、非、欧、美洲50多个国家。1986年访问芬兰、瑞典和匈牙利等国,分别签署中芬、中瑞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中匈领事条约。以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务委员兼外长身份出席第38至42届联合国大会。在第41届联大期间,同苏联外长就翌年恢复中苏两国副外长级边界谈判达成了协议。1985年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在万隆举行的万隆会议30周年纪念活动和联合国成立40周年纪念大会。1986年在于纳米比亚问题的第14届特别联大会议上重申:中国坚决支持南部非洲人民的正义斗争。1987年出席联合国拉美经济委员会会议,表示中国将进一步发展同拉美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关系,并在纽约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发表讲话指出,中美关系发展的三要素:增进相互了解,正视台湾问题,平等互利发展经济合作。任副总理后,1988年8月率中国代表团参加哈克总统葬礼并访问巴基斯坦。1989年访问印度。1990年参加纳米比亚独立庆典,签署中纳建交联合公报。访问加蓬和尼日利亚及日本,出席明仁天皇即位典礼。1991年访印度参加拉·甘地总理葬礼。1992年率中共友好代表团访问日本,参加中日邦交正常化20周年庆祝活动。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十二届五中全会政治局委员,十三届政治局委员

第七任 钱其琛 (1988.4~1998.3(1928.1.5~ ) 1942年入党,在上海从事地下党学运,上海地下党中学区委委员、区学委书记。1945年~1949年上海《大公报》职员。1949年~1953年上海徐汇、长宁、杨浦区党委委员、共青团区委书记。1953年~1954年共青团中央办公厅研究员。1954年苏联中央团校学习。1955年驻苏联使馆二等秘书、高等教育部留学生司处长、对外司副司长,驻苏联使馆参赞(1972.4~1974.4),驻几内亚大使(1974.8~1976.11)兼驻几内亚比绍大使(1974.9~1975.10),外交部新闻司司长(1976.11~1982.4),外交部副部长(1982.4~1988.4),外交部长(1988.4~1998.3),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1991.4~1993.3),副总理兼外交部长(1993.3~1998.3),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届中央委员,十四、十五届政治局委员。任外长后访问了一百多个国家。1982年~1987年作为中国政府特使进行了11轮中苏副外长级磋商,讨论两国关系正常化问题。1987年2月和8月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同苏联进行两轮边界谈判。1988年12月和1989年2月与苏联外长互访,为中苏进行高级会晤、实现关系正常化进行会谈。1991年5月与苏联外长在莫斯科签署《中苏国界东段协定》。1992年至1997年以外长身份四次访问俄罗斯。1994年9月在莫斯科与俄外长签署《中俄国界西段协定》。90年代,多次与美国国务卿会晤,就中美关系及重大国际问题会谈。1990年11月、1994年10月和1997年4月分别对美国访问。1989年后,率团或陪同国家主要领导人访问德国、法国、英国、日本等12国以及欧共体,使中国与西方国家关系在经历一段曲折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91年出访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提出“三超越”原则,即超越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差异,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内政等原则基础上发展正常的国家关系。曾率团出席的主要国际会议有:第43届至52届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理会部长级会议、第24届至第28届东盟外长会议、东盟地区论坛首次会议、亚太经合组织部长级会议(第3届至第9届)、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及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会议。1996年,2月至3月出席亚欧会议亚洲成员国外长会议和首届亚欧首脑会议。3月底至4月访问日本等六国。7月代表中国首次以东盟对话国的身份出席东盟对话国会议和第三届东盟地区论坛会议。在本届东盟外长会上,东盟正式接纳中国为其全面对话国。9月率团访问加拿大。1997年访问法国、埃及、以色列、巴勒斯坦和南非等14国。2月出席亚欧外长会议,7月出席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议及东盟与对话国会议。1998年1月~7月访问摩洛哥、古巴等10国。代表中国政府签署的重要外交文件有:中国同印尼复交公报、同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文莱、以色列、韩国和南非建交公报,中国同挪威相互设立总领馆协定、同海地互设商代处协议,及中国政府和苏联政府关于在中苏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和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指导原则的协定、柬埔寨和平协定、联合国关于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等。1993年7月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主任。1996年1月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方针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创造条件,打好基础,先后主持召开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八次全体会议。1997年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副总理兼外长赴香港出席香港回归政权交接仪式。1998年4月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八任 唐家璇(1998.3.18~2003.3(1938.1.17~ )国务委员(2003.3~)。1955年~1962年上海复旦大学和北京大学学习。1962年~1964年广播事业局对外部实习。外交部翻译队翻译,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驻日本使馆二等秘书、一等秘书,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1985.5~1988.4),驻日本使馆公使衔参赞、公使(1988.4~1991.12)和外交部长助理(1991.12~1993.3),外交部副部长(1993.3~1998.3)。十五届中央委员。任副外长期间,主管亚洲事务以及领事、礼宾业务。遍访东北亚、东南亚和南亚诸国。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1993年~1997年率团参加中越政府级边界谈判和副外长级磋商, 1993年10月与越方在河内签署关于解决两国边界领土问题的《基本原则协议》。作为中方代表团团长,主持中印(度)边界问题联合工作小组会谈和副外长级磋商、中不(丹)边界谈判。1993年9月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定》。1995年4月率团赴印尼参加不结盟运动协调局部长级会议并出席万隆会议40周年纪念活动。1995年~1997年间率团参加中国·东盟副外长级磋商。1997年12月率中国代表团出席在日内瓦举行的朝鲜半岛问题四方会谈首次正式会议。任外长以后,1998年4月11日~13日访问印尼。6月4日在日内瓦主持由中美两国倡议召开的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关于印巴核试验问题的外长会议。6月9日~20日访问几内亚、科特迪瓦、加纳、多哥、贝宁。7月25日率团赴马尼拉出席第五届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东盟与对话国会议及中国与东盟对话会。29日顺访菲律宾。31日访问马来西亚。8月31日率团赴南非德班出席不结盟运动首脑会议。9月18日参加第53届联大会议23日在大会发言。9月27日~29日访美国。9月29日至10月4日访问加拿大。11月14日~15日参加在马来西亚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第十届部长级会议。1999年1月3日~16日访问埃及、肯尼亚、乌干达、坦桑尼亚、赞比亚和法国。2月4日~6日访问泰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二十一世纪合作计划的联合声明》。多次陪同中国主要领导人出访,参加中国领导人同各国主要领导人的重要会晤

第九任 李肇星〈2003.3-2007.4)1940年生,1964年北京大学毕业,北京外国语大学进修。驻肯尼亚大使馆7年,驻莱索托大使馆一秘。1985年至1995年  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司长、外交部发言人,部长助理、常驻联合国代表、大使。1995年至1998年外交部副部长。驻美国大使3年。2001年至2003年3月   外交部副部长,主管美洲、大洋洲和拉美洲事务

第十任 杨洁篪(2007.4-)1950年5月生 1973伦敦经济和政治学院学习1975外交部翻译室科员、二秘 1983 驻美国大使馆二秘、一秘、参赞1987外交部翻译室参赞兼处长1990外交部美大司参赞兼处长、副司长;1993驻美国大使馆公使;1995外交部长助理1998 外交部副部长  2001驻美国大使。2005-2007 外交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