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阶浮屠 冒牌特工:盐城市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7 23: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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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作者:[江海浪]
    发表时间:2011-10-26 1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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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日前,我市出台《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下称《办法》),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同时也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约定期内搬家让房 奖励!

      《办法》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或者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期限、搬迁补偿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违约责任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而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约定期限搬家让房的,将给予奖励。当然,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此外,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而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补偿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采取野蛮手段拆迁 追责!

      《办法》指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对于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此外,《办法》还规定,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