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特使:国家公职人员腐败心理的研究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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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7-29 10:21:39 作者:王绮 来源:是与非
腐败行为是腐败主体在一定的腐败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是腐败心理作用于腐败主体的结果。没有腐败心理,就不会有腐败行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是一种很复杂的社会现象,也是一种很复杂的心理行为。其腐败心理的形成除了他们自身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的主观因素外,其心理因素方面的作用也同样不可低估。从一定意义上说,他们的违法违纪和犯罪过程,是在一种其错误的心理支配下实施的自觉错误行为。笔者运用心理学原理,试图对腐败心理作一些粗浅探析。

一、腐败心理的主要表现

1、矛盾心理。腐败本来是一种邪恶,却成了“臭豆腐干”,“闻着臭,吃着香”,这是社会上最常见的一种社会病态心理现象。调查发现,不少腐败分子一开始谈起各种腐败现象也是咬牙切齿,但自己自觉或不自觉成为某一腐败行为的直接受益者时,却很少能坚持自己的初衷,坚决抵制,更多地表现为半推半就,甚至一反常态,对自己不沾一点反倒感觉不合算。

2、无柰心理。在腐败心理形成及腐败分子实施腐败过程中,外因始终起着气候、土壤、养分的作用。外因包括家庭环境和工作环境、亲朋好友和同学同乡等交际圈,以及一定时期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国家公职人员在这三种社会环境中,面对各种诱惑,要么迫于各种亲情,抹不开面子铤而走险;要么迫于社会环境压力放弃原则,许多本来不愿、不敢腐败的表现十分无奈,只好随波逐流、“顺大溜”,最终滑入了腐败的泥坑。

3、补偿心理。毋庸置疑,国家公职人员中的有些人的职位本身就是用金钱买来的。这个商业定律被腐败分子用在了其官场生涯后,威严的权杖变成了神奇的摇钱树。不管是否符合政策和规定,只要有见面礼、有酬金,就万事大吉。这些“产出”不仅补偿了腐败分子买官的投入,而且补偿了其巴结上司的人格损失。这种补偿心理,普遍存在于买官卖官这种“官职买卖关系”中。可以肯定地说,所有买官的人,没有一个想过要用所买的官位去为人民服务。

4、“讨公平”心理。不少人自视甚高,认为自己有素质、有学问,当他们看到的社会上有许多人获得了金钱、地位和荣誉的时候,看到一些人由于他们的“大力支持”而功成名就的时候,便觉得自己的默默无闻和“无所作为”是一种被剥夺、被损害,认为社会对他们很不公平,由此产生了严重的心理失衡。

5、恃强心理。这种心理主要存在于一些心术不正、素质不高的公职人员中。他们奉行“有权不用,过时作废”的信条,手中只要拥有哪怕微不足道的小权力,就千方百计地弄权谋私,拼命却攫取不正当利益。他们虽然职位不高、甚至是机关里的一般工作人员,但却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值,而且以霸道获得精神上的满足。

二、产生腐败心理的主要原因

导致国家公职人员产生腐败心理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心理失衡。受调查者表示,正是看到有一些官员,也受贿,也贪污,也吃喝,也嫖赌,却连续多年什么事都没有,甚至照样升官,于是就有人学着干,步其后尘。可以说,心理失衡是导致国家公职人员走向腐化堕落的催化剂。这是病态社会心理产生的客观因素,也是诱发各种犯罪的一种很重要的心理基础。但是,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内因,人的主观因素是产生腐败心理的决定性因素。导致公职人员腐败犯罪的主观因素是多方面的。

1、生活消费上的盲目攀比。一些国家公职人员本身出身比较贫寒,但工作和生活中接触到的都是一些有钱人,久而久之,形成了生活上的盲目攀比。出于一种浅薄的自尊心,形成超前消费和畸形消费的习惯。于是蛰伏在这些人心底的贪欲被唤醒了,一些消费欲望高而实际收入低的人心理越来越不平衡,个别胆大的便想歪门邪道。于是,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走上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腐败之路。反腐败斗争中揭露出来的许多案例正是这种病态心理的最好印证。

2、工作作风上的急功近利。这是一种值得忧虑的社会流行病,其症状是体现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短期行为。表现犹为突出的是,一些党政首脑为官一任,不是把工作目标放在长远,通过自身坚忍不拔的努力改变面貌,造福一方,而是一味追求所谓政绩,企图在短期内得到升迁和提拔。于是乎,说假话、假数据、假样板、假政绩屡见不鲜。其结果政绩上去了,干部升迁了,但所工作地仍然山河依旧,有的甚至后退,最终倒霉的还是老百姓。而一旦提拔升迁落空,便破罐子破摔,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什么理想、事业统统抛之脑后。

3、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消极。这种社会病态心理现象既是某些消极腐败行为对现实心理环境不断刺激恶化的结果,也是诱发各种 消极腐败行为的重要原因。他们看到一些社会分配不公或消极腐败的现象,就自恃看破红尘,以一种消极的心态看待世界,看待人生,片面地夸张和放大社会的阴暗面,自觉或不自觉地原谅了自己的某些不正常的举动、不合理乃至不合法的要求。

4、侥幸心理所使然。这是腐败分子腐化堕落的一个重要诱因。他们要么过分迷信自己的权力,认为自己是一方“霸主”,即使有点劣迹,也无人敢碰,无人敢惹;要么认为已经“权钱两讫”,行贿者不会把丑事抖露出去;要么认为自己很聪明、做得很巧妙,做点坏事别人察觉不了。在这种侥幸心理支配下,他们放松了对自我的监管和约束,一次又一次伸出贪婪的手,收下金钱和财物,甚至还有女色。

三、腐败心理的矫治与预防对策

腐败这种社会病态心理作为现实社会心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不引起重视,得到必要的疏导和控制,它就会在一定时期内,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中循环,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中不断传播。其表现出的影响力,往往更容易迎合人的某种需要。当这种不良心理内化为一些人的行为动机以后,再去矫正和防治就很不容易了。因此,有效遏制腐败这种社会病态心理的产生,除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改善产生腐败心理的客观因素外,更重要的是要从产生腐败心理的内因入手,切实做好公务人员心理问题的矫治,解决好公务人员诸多心理问题,治本抓原、对症下药。

第一,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积极导向作用,不断营造和改善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文化如水,润物无声。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现实社会心理环境对人的行为选择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它既限制规定着行为选择的范围,又影响着个体行为的定向。因此,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和影剧院、博物馆、文化广场等各种文化设施,大力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广泛传播廉洁理念。各种媒体要引导社会确立正确的核心价值取向,努力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让领导干部廉洁从官、国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社会全员廉洁从业普遍成为一种价值准则、一种职业习惯。

第二、以文化和道德建设为切入点,建立正确的道德品质结构。道德通过人的品格自控制力,从人的内心深处发生自我约束作用,是看不见的制度,是内在的主观自我约束力。道德沦丧是一切腐败的主观源头。反腐败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也是激烈的文化和道德观念的较量。因此,注重有效教育,加强思想文化和廉政道德建设,形成强大的廉政道德防线,有助于阻止和遏制一些公职人员受贿行为与索贿受贿心理,也是增强公职人员道德约束力最基础的预防。

第三,树立艰苦奋斗意识,保持健康合理的消费需求。国家公务人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社会的基础骨架,社会风气的好坏,政治是否清明,都取决于这支队伍是否艰苦奋斗、团结向上的风气上。因此,要加强对国家公务人员基础理论的灌输,坚定他们正确的理想信念,保持和发扬共产党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恪守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人后己,先国后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培养公职人员坚定的意志和良好的品质。在各种诱惑的外部影响下,多节俭,克己慎行,洁身自好,不盲目攀比,不为物诱,去陋习、慎交友。油水多的地方往往很滑,并且跌倒了不容易爬起来。

第四,进行心理代价教育,消除违法违纪的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引发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腐败分子内心错误动机战胜正确动机的结果。腐败分子明知自己在做违规、违法的事,也知道其面临的后果,但却心存侥幸,认为法不责众,东窗事发是倒霉,撞在枪口上了,或者“大意失荆州”。相当一部分人自认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组织不知,群众不知,风险小,保险系数大。因此,矫治腐败动机,首先要戒除其侥幸心理。要设法让公职人员都知道,腐败行为是要付出沉重的“心理代价”的,这种心理上代价不仅是巨大的,而且是一般人难以随的。从心理压力方面来讲,让公职人员深刻认识到腐败行为得不偿失。大量实践证明,警示教育比一般的教育更具有说服力和震憾力。可以通过让已被查处的腐败分子来向公职人员悔谈他们切身心理经历、心理煎熬的痛苦等,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如图片、书籍、教育片、知识讲座等来进行宣传,使之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对心存侥幸或已产生腐败犯罪思想萌芽的人员来说,能起到较好的震慑警示作用,一定程度上会产生抑制腐败心理生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