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68条规定:张思之口述:审判“四人帮”,我为异端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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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之口述:审判“四人帮”,我为异端辩护

口述|张思之    整理|杨晓光

2011年06月10日11:47  来源:人民网-文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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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汉周把桌子一拍:“江青,你是犯人,你是被告,你要怕我们!”江青开始的时候一愣,然后反应过来了,“什么?我要怕你?”“对,你要怕我们。”江青马上说:“怕你?你怕我!”两个人这样来回几个回合,争论“谁怕谁”。后来“老娘”哈哈一笑,说:“你问问坐在你旁边的江华,看我怕过谁!”这一句话把曾汉周提醒了,真的,她怕过谁啊?所以“谁怕谁”的辩论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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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原载于《文史参考》(6月下),原标题为“审判‘四人帮’,我为异端辩护”

 

    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依法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进行了公开审判。电视直播时,万人空巷。无数被冤屈、受迫害的人们,都期待着惩办“四人帮”,还历史一个公道。

  在这场轰动全国、乃至世界的审判中,中国律师的身影格外引人关注。当时的中国,百废待兴。已经中断了20多年的律师制度,在这一年的6月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出台得以重新建立。不少律师下放改造多年,早已脱离律师业务。而这次审判与复杂的政治因素之间有无法割舍的联系,海内外很多人始终怀疑律师就是个摆设。

  “两案”律师组的工作,从组建之初,就困难重重。时至今日,当年“两案”律师组组长张思之回忆起这件事来,依然感慨万千。


  彭真提出,组建“两案”律师组

  公开审判是中央定的。大概是1980年9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案进行公开审判。

  当时马上成立了“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组长是彭真。他们从全国各地抽调了很多法学专家,主要是各地政法院校搞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老师,开始准备起诉书。

  最早是彭真提出来,“既然是审判,就应当公开。要公开审判,还是有律师的好”。在这个背景下,就把组建律师小组的任务交给了司法部。

  司法部一接这个任务,头一件是组织人。最开始司法部的意见是应当找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法学家来做辩护律师,只有这样子,才配得上这几个被告的身份,才配得上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的级别。头一个找的是王铁崖,著名的国际法专家,还有林亨元,过去也是做过大律师的人。总之他们找了一些名流、一些大人物。但是司法部没有考虑到,所有找的这些知名人士,没有一个愿意干。都说给别人辩可以,给“四人帮”辩,坚决不行,这是遗臭万年的事情,而且有政治风险。其中只有北大法律系主任陈守一,不说他自己不干,他说我老婆不让我干。这样司法部就抓住这个,死乞白赖地找陈守一,光我陪着找陈守一就不是三次两次。

  后来司法部就调整了部署,从当时讨论起诉书的那个队伍里,选中了一批各院校刑法专业的老师,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兼职律师那一部分。然后从北京选四个专职律师,从上海选两个专职律师。上海这两个人,他们有目标:上海律师协会会长韩学章,还有韩大姐的助手张中,两个人都是民盟的。对北京,司法部很客气,没有定,只是给北京市司法局党组来了个通知。这时候司法局的党组就把我找去,让我带队,另外再找三个人,按时去报到。那时我是律协的常务副会长,会长是司法局的局长,所以律协这块实际上就我在管。当时的思想状态跟现在有点不同,当时我是百分之百的驯服工具啊,你别看划“右派”啊,那时让干什么干什么,那老实,那忠诚,真的根深蒂固的。给“四人帮”辩护,谁愿意去啊,风险很大的。但组织交待的任务,不但要去,还得干出个样子。


  就这样,北京、上海一共抽调了6名专职律师,加上12名兼职律师,一共凑了18个人,除陈守一外,10月11日以前全部到国务院第二招待所报到。其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到了驻地之后,才知道此行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