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二级幼儿园:药家鑫案映射出的生命镜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4:23:08
药家鑫案映射出的生命镜像              作者:西窗飞雨   标签:药家鑫死刑生命尊严社会2011-06-08 07:20 星期三 晴  六月七日,就在全国900多万考生梦想开始大学之旅而走进考场的时候,在西安,那个用弹奏钢琴的双手杀死无辜女子的大学生药家鑫,却被执行死刑了。
  
  这多少让人惋惜。一个有着不错家庭背景的孩子,一个可以弹奏优美旋律的歌者,因为一次本来不大的交通事故,因为事故受害人仅仅记下了肇事车的车牌,便将锋利的刀刃刺向那个倒霉的女子,整整六刀,使其饱受没有亲人告别的遗憾和母爱无法释放的悲情,在扭曲身体的支撑下,目送着刽子手的扬长而去再永别人间。
  
  药家鑫要了那个女子的命,以常人不可理解的逻辑和常人无法容忍的手段结束了一个只有20多岁的鲜活的生命。仅仅是因为记下了那辆肇事车车牌的正常举动,仅仅是农村人可能会难缠的无端猜测,便要斩草除根永绝后患,残忍地向那个女子刺下六刀!那个女子,不是药家鑫的亲属朋友,不是药家鑫的学姐学妹,因为没有交情的陌生,因为可能遭遇的赔偿,那生命就成了横在自己幸福面前的无法逾越的障碍,成了挡在自己前进路上的一张飘摇的蛛网。那女子生命的意义,在药家鑫的眼里,没有女儿未尽的孝道,没有妻子未尽的柔情,也没有妈妈未尽的母爱,只是一张可能随时通过法庭发出的传票,或者只是一个可能影响自己音乐情绪的杂乱音符。于是就将其杀死。那种冷漠、残忍,那般嗜血、狠毒,无不令人胆战心惊不寒而栗!
  
  面对铺天盖地的声讨,那个自称药家鑫同学的女生竟然不识时务地声称如果是她,也会捅她,记人家车牌,谁让她不要脸来着。她是谁无所谓,这声音向我们传递的信息意义已经远远超越这声音本身。对于生命的冷漠,不只是药家鑫,对于生命的骤然逝去,也并不全是悲情和遗憾,甚至在某些人的视野里,那女子的死,简直是罪有应得,是咎由自取。我在想,和那个女生有着同样想法的人,大概要么是与药家鑫有同窗之谊,要么是与药家鑫有身份之同。而不管怎样,因为友情便可以无视正义,因为身份便可以偏视生命,都在将人的价值无情地进行着高低贵贱的区分,都在将人的尊严卑劣地进行着尊卑荣辱的割裂。
  
  药家鑫的父母,据说不像受害人那样是没有背景的普通人,对于那女子的死,却没有多少遗憾的表达和精神的宽慰,虽然也曾送去一些物质的慰藉,但终究被悲愤而固执的受害人家属退了回来。无论多少钱,都无法挽救那个曾经给这个家庭带来欢乐和幸福的女子的生命,都无法弥补那个女子冤枉地逝去所带来的精神摧残和情感危机,流露出的对于药家鑫以命抵命的恨,确也情有可原。我们不能期望每个人都成为道德圣人,面对给自己带来撕心裂肺伤害的刽子手总是以德报怨甚而普渡灵魂。药家鑫杀人之残已令人费解,而其父母事后低调的出场更是令人费解,莫非对于社会舆论非杀不可的高调表达无声的抗议,还是对已是刀下冤魂的农村女子表示有身份人的不屑一顾?
  
  态度最为明确的当数网民。汹涌的舆情大都表达着对药家鑫非杀不可的民愤,这不可遏制的愤怒,承载着对于那女子残忍被杀的同情,以及对于家属处境的怜悯。杀人偿命的民声沸腾,表达着对于司法正义的基本诉求。很少有人公开为药家鑫辩护,即使从专业的角度,也不允许为这样的人作出学术的辩解。否则,便会被群起而攻之。药家鑫的生命,在善良而朴素的正义光环下,已经没有任何血色,在没有司法公正的审判之前,他的肉体与灵魂便遭遇了千夫所指的道德鞭笞,使其体无完肤遍体鳞伤。药家鑫没死之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甚至法官的审判都要服从民意所归或者政治所需;药家鑫死了,得到了大快人心的解脱,得到了快意恩仇的报应。谁能分清,药家鑫的死刑,到底是源自肇事后补六刀的刑法衡量,还是无法抑制的对社会不满的群体性怨恨情绪的集体宣泄?
  
  药家鑫案是一面镜子,清晰地映射出每个人对生命的态度。以“富不侮贫,贵不傲贱”的平等态度,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博爱胸怀,尊重生命,敬畏生命,才能建设“兼相爱交相利”的和谐,才能分享“凡天下之人皆相爱”的幸福,这是生命在自然和社会中应当获得的尊严和荣耀,也是生命在文明社会中应当得到的情感体验与价值关怀。大概,这也才是生命的基本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