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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创新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时间:2010-09-04 14:35 来源:《中国人事报》 作者:  点击:2次 打印 自2000年以来,江苏全省竞争性选拔干部达10万人次,公推公选厅级领导干部23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1639名省辖市党政班子中交流干部占比达到47.4%,县委书记跨地区交流的比例超过1/4。

近年来,江苏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选人用人、考核评价、交流使用、管理监督等环节创新机制,不断增强干部人事工作活力。自2000年以来,从公开选拔到公推公选,从竞争上岗到公推直选,方法越来越多,层次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全省通过竞争性选拔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已达10万人次。

江苏省注重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努力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江苏坚持双管齐下,一方面,有序扩大公推公选。2000年首次公开选拔21名副厅级领导干部,2003年公推公选一批县(市、区)长人选。近几年来公推公选的范围不断扩大,已经从党政机关扩大到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从副职岗位扩大到正职岗位人选,从党员干部扩大到党外干部。全省共公推公选厅级领导干部23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1639名。近三年全省新提拔的委任制干部中竞争性选拔的占32%。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重要岗位差额选拔。2008年以来,先后在南京、苏州等地开展了差额选拔区县党政正职人选和机关部门正职领导干部人选的试点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之后,省委在总结这些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选拔省管正职领导人选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并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差额选拔实施办法,全省各级差额选拔领导干部810多名。

江苏省通过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干部以正确政绩观落实科学发展观。该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干部特点,分别制定了市县、省级机关部门、国有企业、高校四大类干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干部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在考核方法上做到“四个结合”:经常性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民主测评和全面考察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组织认可和群众公认相结合,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准确性。坚持重点岗位重点管理、重点考核,把对各单位、各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考核作为重点,去年底对全省51个县(市)和南京市11个区的党政正职进行了集中考核。

推进干部交流作为优化干部资源配置、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江苏省积极推动“四个交流”:一是加大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力度。健全落实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市县党政正职和纪委、组织、公安、检察、法院主要负责人基本实现异地交流,省辖市党政班子中交流干部占比达到47.4%。二是加大南北干部交流力度。根据江苏南北区域发展差距较大的实际,注意从经济发达地区选派干部到经济薄弱地区工作,先后从苏南五市和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选派7批234名厅、处级干部到苏北苏中的县(市、区)挂职或任职。积极推行县委书记南北交流,目前县委书记跨地区交流的比例超过1/4。三是加大机关和基层干部交流力度。省委明确,选拔党政正职必须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重要条件。去年新提拔的省辖市党政正职和厅局长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占96%。为从源头上解决干部的基层经历问题,近三年从基层一线选调579名年轻干部充实省级机关。高度重视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到艰苦地区和一线岗位工作,先后抽调2500多名干部到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开展驻村帮扶工作,选送1800多名机关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选派800多名干部援藏援疆、帮助四川绵竹灾后重建,努力形成“人才到基层锻炼、干部从一线选拔”的培养选拔链。四是加大“三支队伍”之间干部交流力度。注意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选拔人才担任各级党政领导职务,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目前省辖市党政班子中有高校、科研院所经历的占18.6%,有企业经历的占25.5%。

为提高干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江苏省还不断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该省健全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度,坚持实行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和平时谈心等制度。充分发挥巡视工作的监督作用。全面实行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建立健全“三责联审”制度,对党政正职实行用人责任审查、编制责任审核和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