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航行灯的左右颜色:王小坚专栏》自行发债是中国地方政府负债管理时代的开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1:01:19

(作者为路透中文新闻特邀撰稿人,本文仅代表本人观点)

撰稿 王小坚

上周财政部发布的《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不但意味着地方债务的发行进入了新的阶段,在更重要意义上,可能意味着中国地方政府负债管理之门正在打开。

去年以来,出于宏观调控的需要,全国控制房价政策得以强力执行,也直接导致了地方土地财政出现严重的问题。同时,对地方债务的关注也进一步提高了地方政府债券融资的难度。以城投公司为代表的地方融资平台,在银行信贷数量控制和公开市场发债成本快速上行的双重压力下,已经面临流动性困境。不少地方(甚至于部分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建的城投项目,都因为缺乏资金而面临停工的问题。既然控制房价的目标不能放松,那麽只能从别的渠道对地方财政进行“开源”。

此次刊登的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地方债由中央代发走向地方自行发行,虽然没有直接在计划外增加地方政府可获得的现金流数量,但也不应理解为从完全中央代发过渡而来的一个简单转移。实际上,这可能是走向更广的自主发行债券的一个过程,也是一个新的标志,标志着未来地方政府获得更为强大的流动性管理工具的开始,是一种新的财政“开源”的方式。

由于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券投向主要在基础设施和土地储备(约70%)上,而主要的负债(为银行贷款,2010年底占地方政府债务馀额的79%)都为短期负债,所以虽然这些政府资产大部分能产生盈利,但仍然会出现资产与负债的不匹配。当面临全国性的经济政策管控周期时,就可能出现融资能力受限而资金紧张的情况。

此次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尽管仍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额度之内,但意味着地方政府的参与度增强,特别是在本息资金安排,发行成本控制这些细节方面。通过加大参与度,地方政府可以逐步学会如何控制成本,调控现金流的技巧,实现在年度地方预算安排发行规模,通过中长期债券(3-5年期限)来化解目前短期债券缠身的问题,最终优化资产负债情况。

另一方面,中国的经济体系分为制度内和制度外,对于投资者而言,地方政府的信用度是与中央政府一致的,地方政府违约的严重性不亚于中央政府的违约。对于信用高于融资平台的省市级地方债券,投资者不用担心其违约的风险,所以在定价上,地方债券在成本上与国债相比也不应该存在信用息差,大大低于融资平台债券。同时,中央政府可以通过预算体系来控制未来地方政策债券发行总量和发行频率,从而将目前基本无序的地方债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负债和或有负债都没有纳入预算)纳入系统化的管理,降低系统风险。

根据外部报告,中国逾50%的地方债务将在2013年年底到期,而在宏观紧缩不放松和地产业面临大周期转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需要新的资金来源取代土地财政,以防止出现债务支付问题。物业税和新的能源税(11月1日将在全国范围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等三部修改後的能源条例)将大大增加地方财政的收。而除了增加税收收入外,相信由现在开始的地方债务发行改革也会允许未来地方政府的自主发债,这将必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