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值班: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18:49:28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价费字[1992]452号颁布时间:1992-9-17发文单位: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发[1990]16号)的精神,对中央管理的农业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重新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国内植物检疫费,按《国内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办法》(附件一)和《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附件二)执行。

  二、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按《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收费管理办法》(附件三)和《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收费标准》(附件四)执行。

  三、兽药审批检验费,按《药审批检验收费管理办法》(附件五)和《兽药审批检验收费标准》(附件六)执行。

  四、饲料添加剂审批检验费,按《饲料添加剂审批检验收费管理办法》(附件七)和《饲料添加剂审批检验收费标准》(附件八)执行。

  五、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仍按一九八八年十月九日国务院批准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附件九)执行。

  黄渤海、东海、南海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按《黄渤海、东海、南海区渔业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附件十)执行。

  黄渤海对虾资源增殖保护基金,按《黄渤海对虾资源保护增殖基金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附件十一)执行。

  六、渔船渔港管理费,按《渔船渔港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附件十二)和《渔船渔港管理费征收标准》(附件十三)执行。

  七、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费,按《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收费标准》(附件十四)执行。

  八、土壤肥料测试收费,按《土壤肥料测试收费管理办法》(附件十五)和《土壤肥料测试收费标准》(附件十六)执行。

  九、乡镇企业管理费,按《乡镇企业管理费管理办法》(附件十七)执行。

  十、农机监理规费和农机管理服务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财政部门制定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备案。

  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标准另行发布。

  十一、农作物种子检验部门接受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等的委托检验(含仲裁检验),可酌收检验费,收费标准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费,由申报单位与区域试验主持单位协商确定。

  十二、农业部门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农业系统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附件十八)执行。

  十三、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渔业船舶和渔业船用产品检验收费另行发布。

  十四、各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收费票据。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国内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办法

  附件二: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

作物
种类

免费限量

调运检疫收费

产地检疫收费

备注

说明

起点额(元)

收费额占货值比率%

起点额(元)

收费额占货值比率%



大粒种子50克(稻、麦、玉米、豆类、棉花、花生甜菜等)

0.50

0.60

1.00

0.40

含稻、麦、玉米、薯类、牧草、豆类及其他

1、免费限量系指确因教学、科研需要的少量原始材料,不含小包装的商品种苗。





小粒种子10-30克(烟麻、牧草、油菜籽等)薯类500克苗木10株

0.70

0.70

1.00

0.45

含烟棉麻、油料、花生、糖料、蔬菜及其他

2、检验货物100公斤以内(含100公斤)、100株以内(含100株)、1亩以内(含1亩)按起点额收费,若上述限量内的货(产)值不足起点额的3倍者,按货值比率收取。

水(瓜)果类

  

1.00

0.80

1.00

0.60

含乔、灌木水果、香蕉、葡萄、瓜果及其他

3、检验货物超过起点额限量部分均按货(产)值比率(%)收取检疫费

  附件三: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收费管理办法

  附件四:

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收费标准

  表一

种类

单位(次)

动物防疫收费标准(元)

备注

预防注射

驱虫

药浴

大家畜
中家畜
鹿



雏鸡免疫

头(匹)
头(只)





1.50-2.00
0.80-1.00
2.50-3.50
10.0-30.0
0.20-0.30
0.15-0.20
0.05-0.10
5.00-10.0

1.50-2.00
0.80-1.00
0.20-0.30
0.10-0.15
3.00-7.00

1.50-2.00
0.80-1.00
2.50-3.50

指牛马驴骡驼
指猪羊
分准养、限养
鸡鸭鹅家养鸟等
10日龄以下

  说明:上述预防注射标准系单一疫苗收费;如同时接种二种以上疫苗,每增加一种疫苗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加收50%,疫苗价高的,另收疫苗费;驱虫、药浴药品费用另计。

  表二

动物种类

单位(次)

动物检疫收费标准

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

最低收费金额(元)

备注

大家畜
中家畜

禽、兔、鸟类
雏 禽
蜜 蜂
大型野生动物
中型野生动物
小型野生动物
其他动物
实验小动物
零散脏器类
种蛋

货值
货值
货值



头(匹)

货值
货值

公斤

0.5%
0.5%
0.5%
0.2-0.25元
0.05-0.1元
0.01-1.0元
20.0
10.0
0.1%
0.4%
0.4元

0.7%
0.7%
0.7%
0.2-0.3%

0.05元
0.15-0.2元

3(每项)
2(每项)
3(每项)

1(每项)
2(每项)

指牛马驴骡驼
指猪、羊等
10日龄以内
指象、狮、虎等
狼等
含各类观赏动物
含头、蹄、血

  表三

类别

实验室检验项目

单位(份)

收费标准(元)

备注

常规

血液
血沉
尿液
粪便
精液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2.0-2.5
2.0-2.5
1.5-2.0
1.5-2.0
8.0-10.0

  

内品卫生检验

挥发性盐基氨测定
纳斯勒氏试剂反应
球蛋白沉淀反应
CUSO4肉汤反应
过氧化酶反应
硫化氢测定
毒素呈色反应
酸碱度测定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30.0-50.0
5.0-10.0
5.0-10.0
5.0-10.0
5.0-10.0
5.0-10.0
5.0-10.0
0.5-1.0

  

寄生虫检查

虫卵检查
虫体鉴定
原虫检验

头(次)

头(次)

3.0-5.0
10.0-20.0
5.0-10.0

  

血清学检验

平板凝集
试管凝集
琼脂扩散
间接血凝
补体结合
中和试验
免疫电泳
交叉免疫
荧光抗体
血凝抑制
炭疽沉淀
变态反应
五号病测毒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1.50-3.0
3.0-5.0
3.0-5.0
5.0-10.0
20.0-35.0
20.0-50.0
5.0-10.0
10.0-20.0
20.0-30.0
3.0-5.0
0.3-1.0
5.0-10.0
150-200

  

微生物学检验

普通镜检
特殊染色镜检
普通培养镜检
特殊培养镜检
生化试验
细菌分离鉴定
细胞培养
鸡胚培养
技原体检查
毒物(素)分析
动物接种
病毒分离鉴定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1.0-2.0
2.0-3.0
5.0-8.0
15.0-20.0
10.0-15.0
15.0-30.0
30.0-50.0
20.0-30.0
50.0-100.0
400.0
15.0-20.0
300.0



所用动物成本另计

显微X光检查

病理切片检查
电镜检
X光透视检查
X光片
低温超速离心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头(次)

10.0-15.0
120
5.0-10.0
15.0-20.0
50.0

  

  表四

消毒项目

单位(次)

收费标准(元)

备注

外包装消毒

平方米

0.2-0.3

药品费另计

皮张喷雾

大动物
中动物
小动物



0.5-1.0
0.3-0.5
0.05-0.10

毛、蹄、骨、角

公斤

0.02-0.05

密闭熏蒸

立方米

1.0-1.5

车、船、机舱喷雾

平方米

0.3-0.5

场、舍、栏、台案等

平方米

0.2-0.4

  表五

兽医卫生条件审核、发证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种用动物饲养场
乳用动物饲养场
动物饲养场
屠宰场
肉类联合加工厂
屠宰厂(点)
其他动物产品加工
动物产品经营
动物及其产品仓储
被委托检疫单位


个(户)
个(户)

个(户)
个(户)
个(户)


200
150
100
200
200
50
50
50
50
100

  

兽医从业
许可审查

单位
个人


100
50

  

  附件五:兽药审批检验收费管理办法

  附件六:

兽药审批检验收费标准

  一、新兽药临床研究、生产审批和由试生产转正式生产审批收费标准:

类别

项目

临床研究审批费

试生产(生产)审批费

试生产转正式生产审批费

第一、二类
第三类
第四、五类

700-1000
600-700
1000

4300-12000
2700-8000
2500-4500

2000

  注:新兽药审批费按一个原料药品或个制剂为一个品种计收。每增加一个制剂,则按相应类别增收20%审批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已收载品种生产的审批收费标准:每个品种收费25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标准已收准已收载品种生产的审批收费标准:每个品种收费500元。

  三、进口兽药注册登记的审批、发证收费标准:

  (一)每个品种6000元

  (二)换发《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按原证的50%收费。

  四、进口兽药登记质量标准复核检验收费标准

  (一)每个品种6000元(每增加一个同类制剂加收1200元)

  (二)复方制剂6000元

  (三)临床药效试验、毒理、残留、三致试验,根据动物种类和试验内容,由承受试验单位与外商具体商定。

  (四)生物制品根据制品种类和检验项目7200-30000元。

  如样品不合格,需理送样复检者,每个品种按每原收费标准的50%计收。

  五、《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收费标准:

  (一)在我国已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每个品种20元。

  (二)在我国未注册登记,需要特批进口的兽药,每个品种50元。

  六、进口兽药检验收费标准(口岸检验):

  (一)有质量标准或检验资料的:

  1、抗生素类:

  (1)原料、注射剂  600元

  (2)其他制剂  250元

  2、化学药品类

  (1)原料、注射剂  300元

  (2)其他制剂  180元

  3、生化药品类:  150元

  4、生物制品:根据制品处类和检验项目酌定。

  (二)检验资料尚不能控制质量,根据药品性质,需要增加检验项目另收检验费:

  1、含量测定

  2、检查(每项)

  3、鉴别(每项)

  4、物理常数

  (三)使用高级精密仪器、检验方法复杂、费工、费料、需大量动物的,费用酌情另加。

  (四)进口兽药抽样,每个品种按进口总值万分之五收费,不满10元的按10元收费。

  (五)如需去外地抽样,根据所需开支,酌情加收抽样费。

  未在我国登记特批进口的兽药,检验费按以上规定加收50%.

  七、出口兽药检验按兽药委托检验项目收费标准收费。

  八、兽药委托检验收费标准

  九、新兽药质量复核检验收费标准:

  一类:600-800元

  二类:500-700元

  三类:300-500元

  四类、五类:200-300元

  如新兽药检验方法不成熟,需检验单位协作共同研究拟订或完善质量标准,所需费用另拟。

  十、已生产的兽药品种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一)生产企业,每个品种20元(包括试产品);

  (二)兽医站(院)制剂室,每个品种5元。

  十一、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制剂许可证》收费标准:

  (一)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100元

  (二)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50元

  (三)核发《兽药制剂许可证》10元

  附件七:饲料添加剂审批检验收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