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施工常见质量通病:当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00:35:36
当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效能者,效率、能力之意也。所谓机关效能,是指党政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能力。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需要,是打造优越的外商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眼于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和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率,深入开展了“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创建群众满意机关”等一系列活动,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当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也还存在一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下面,笔者就当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当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少数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还存有官僚主义作风。有些机关工作人员群众观念不强,管理意识太浓,服务意识淡薄。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有的耐性不足、态度生硬,让服务对象感觉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有的喜欢找“为官”的感觉,故意刁难群众,本来可以一次性告诉前来办事的群众要准备哪些材料,可他们却来一次说一项,搞得群众办一件很简单的事也要来回跑几趟;有的脸也好看、门也好进、话也好听、就是事不太好办;有的不讲原则讲关系,对熟悉的热情相待,对一般群众则爱理不理、态度冷漠或是长时间电话聊天,把来办事的群众晾在一旁。

     2、个别机关部门和单位办事效率不高,还存有“慢作为”现象。一些工作特别是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推来推去,谁也不愿管;有的在具体事务的处理上,不能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常常使一些工作卡在某一个环节或某一个人手上;有的对一些本来可以立即办好的事却一拖再拖,效率低下;有的打着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的幌子不作为,存在“领导急,群众急,一些办事人员不急”的“科长现象”;有的顶风违纪,通过暗示的办法或其它途径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直到收到钱物后才着手帮服务对象办事。

    3、少数机关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还存有自由散漫习气。有的不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现象;有的自觉性不高,在《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和娱乐的通知》明令禁止的情况下,还会偷偷地在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看股市行情,存在“整治一次,收敛几天;放松一月,死灰复燃”的现象。

    4、个别机关部门和单位大局观念不强,偏重于强调部门利益。有的为眼前利益所左右,传达政策时信誓旦旦,兑现政策时大打折扣;有的执行政策任意裁剪政策,截留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取所需,各自为政。如少数机关部门和单位存在违规向群众或企业收取费用的行为,具体表现是:没有收费依据的自立名目收取;有收费依据的抬高标准收取;不敢收取的以罚代批收取;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然继续收取。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存在以上问题,主要原因是少数机关部门和单位对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要求不严,没有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导致这项工作缺乏力度,难以有效推进;制定的制度还不完善,操作性不强;少数机关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性不强,不愿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等等。如何打造党政机关“办事公正高效、对人谦虚真诚、运转规范有序”的良好形象,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

    1、在教育上下功夫,增强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认识力。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在于“人”,拥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党政机关能不能高效运转的决定性因素。要不断加强教育,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参与其中并自觉执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机关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意识,积极投身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心系群众,执政为民。二是加强作风教育。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并自觉遵守规定,做严于自律的表率。三是创建学习型机关。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激励机关干部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强化素质、提高能力、干好工作。

    2、在宣传上下功夫,增强社会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舆论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和机关服务对象的支持和参与。要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造“人人关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人人参与机关作风效能监督”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推动作用。一是积极宣传政策,营造浓厚氛围。重点围绕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加强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认识,并掌握正确的途径和方法,主动对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不相适应的行为实施监督。同时,组织更多的机关单位主要领导通过当地电视台就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勤政廉政等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承诺内容全文刊登在当地纸质媒体上,供群众查阅。二是深化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围绕政务“六公开(即:公开办事职能、公开办事人员、公开办事流程、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确保权力运作和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公开办事职能是指窗口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服务职能及相关政策法规。公开办事人员是指设置人员去向公示牌,将领导班子成员及服务窗口办事人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及每天在岗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办事流程是指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并将规范的办文办事流程通过网络、公告栏等予以公布。公开办事时限是指公布各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间。公开办事标准是指办事过程要做到“三个一”和“三个有”。“三个一”即: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一次性回答清楚服务对象的提问,一次性验清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三个有”即:有微笑服务,有办文样本,有服务咨询。公开办事结果是指对于承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办理完毕后,将结果及时公开。三是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保障群众的表达权。成立由社会各行业、各阶层人员组成的特邀监督员队伍,加强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作风予以监督,并及时收集了解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选择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在“政风行风座谈会”上,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推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四是积极构建对话平台,保障群众的参与权。把效能监察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现场征询群众意见等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发动群众对机关单位依法行政、服务态度、行政效率、勤政廉洁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同时,单位办事窗口要在醒目处公布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投诉中心电话号码,以方便群众投述举报。

     3、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增强制度对规范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有效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规范是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基础和根本保证。但制度不是越多越好,关键要管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用好以下六项制度,努力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着眼长效。一是公开承诺制。组织机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利用当地电视台就本部门或单位的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方便群众对照承诺内容准确了解机关作风效能工作应该监督什么、怎样参与监督;二是首问责任制。规定最先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要礼貌待人、态度诚恳、积极热情,即使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也有义务向服务对象讲清办事的具体程序、承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或联系方式;三是一次性告知制。每个机关工作人员要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一次性回答清楚服务对象的提问,一次性验清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努力解决服务对象来回跑“冤枉路”的问题;四是限时办结制。限定各事项的办理时限,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问题;五是积分警示制。明确各种违规行为所对应的扣分分值,实行对机关部门和单位打分,解决相关单位领导不重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问题;六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责任追究制。对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损害了机关形象或造成了服务对象的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促使每个机关部门和单位及机关工作人员及时纠正对效能建设无所谓的不良心态。

     4、在督查考评上下功夫,增强贯彻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规定的落实力。邓小平说过:“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干出来的”,江泽民说过:“再好的主意,不落实等于是空的”。有了完善的制度,如果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在落实上没有力度,也不能有效推动工作的进展,等于没有制度。要解决当前有些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方面,要在狠抓制度贯彻落实上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主要是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上级机关安排部署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主要是日常考勤情况;月考核、季度考核情况“六项制度”的公开情况和落实情况。三是加强对“办事窗口”的督查。主要对“窗口”单位在工作中态度不好、推委扯皮的现象以及对办事群众进行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要创新督查方式,使督查工作做到专题督查与舆论督查、投诉举报督查相结合,整体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大督查机制。另一方面,通过监督检查,强化考核评比,增强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及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压力和动力。建立完善配套的责任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增强评议的针对性、可比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使机关工作章法严谨,条理清楚,行为规范,让考核的人知道怎么考,被考核的人知道怎么做,并且富有鞭策落后和激励先进的作用。一是明晰岗位职责。立足部门职能和业务特点,严格界定各机关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岗位职责,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公开明示,责任到人。二是实行目标管理。对工作人员的任务目标、评价标准、完成时限等,要分清类别,并尽量量化、具体化,让每一位工作人员既有权又有责。三是坚持奖优惩劣。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及其负责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奖金发放、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机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在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增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加大对影响效能建设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效能建设的人和事,要坚决追究责任,该曝光的曝光,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努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一是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的,由直接领导先予教育诫勉,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经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作出处理意见,要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告诫、通报批评或其他的行政、组织处理;凡被县效能监察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监督、督查人员明查暗访发现的,在了解核实后,要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如违反党纪、政纪的,按相应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实行领导问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或单位内发生了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案件,不仅要严肃查处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真正做到级级有责任、逐级抓落实。三是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对机关效能建设考评不合格的部门或单位,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说明。            (作者系全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