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扎带肋钢筋生产厂家:政府信息公开症结不在5元“检索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19 18:02:00

政府信息公开症结不在5元“检索费”

  城事焦点

  广州是广州人的广州

  ■沈彬  

  

  区伯近日向广州市建委、等三部门递交申请,要求公开海珠广场围蔽施工工程的审批文件。如申请获准,那他至少要分别缴纳5元“检索费”,复印费等要另计。

  在探讨5元钱的“检索费”是否合理之前,先来研究一下:设置“检索费”的目的何在?从外国的实践看,对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基于两层考虑:一是一些公民基于个人需要,向政府索取信息,不应由全体纳税人埋单;二是以“检索费”设置一个门槛,防止有些人恶意向政府索取信息,占用公共资源。

  1966年美国通过了著名的《信息自由法》,是全世界政府信息公开的里程碑。但在实践中,检索费用也时常被美国政府用来杯葛公众的知情权。比如有记者向农业部门索取政府给农场的补贴金额;收到的答复是:当地有4000个农场拿补贴,每个农场的信息检索费是1美元,你就得付4000美元。这个收费明显“不怀好意”。

  虽然以上只是个别情况,但告诉我们两点:一是任何公权部门都不那么喜欢接受监督,会利用“检索费”这个正当的名目,阻挠公民监督。二是美国政府还是依“游戏规则”行事的,“检索费”其实并未阻止信息的公开。

  回头再说我国,我国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上起步较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2008年5月开始实行的。“检索费”,与制止个别公民恶意占用公共资源之间的关系如何呢?

  2007年国务院公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大幅降低民事诉讼费用。有人担心,没有诉讼费用作为“门槛”,会有人“滥讼”,恶意浪费司法资源。但事实上,中国的问题不是诉讼费低导致滥讼;相反,是不少法院因为种种原因,违法不受理案件,造成“立案难”。

  诉讼费低导致滥讼的“猜想”与检索费的问题是同构的。中国的真正问题,不是个别人恶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占用公共资源,无理取闹;相反,是相当数量的政府部门,不愿意接受公众的监督,不愿意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翻箱倒柜在法条里找出“国家机密”“与申请人无关”等借口,拒不公开信息,甚至根本不讲理由,你奈我何?更极端的,还会动用非正常的手段打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

  如果,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只是一个5块钱的“检索费”问题,那就好办了;问题是公民出了5块钱,政府就依法把该公开的全公开了吗?比如之前清华女研究生李燕为写论文,向国家各部委申请公开副部长分管情况,但各部门的回应“五花八门”,有的说李燕留的座机是不真实有效的;有的只能“口头告知”……这里哪一条,都跟“检索费”无关,但却结结实实地影响了政府信息的公开。

  个别政府部门漠视公民的知情权,不习惯被监督,不愿意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在这么一个背景下,当然有公民会觉得5块钱的“检索费”不公道、不合理。目前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大敌,并不是个别人滥用公共资源,而是个别政府官员的法治意识欠缺。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沈彬 (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金羊网 -- 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