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金属软管价格:辽宁省人民政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4:43:21
李鸿斌:建立文化产业统计的时代要求与历史性选择.h1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h2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h3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DIV.union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DIV.union TD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  文化是国家的精神支柱和灵魂,是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血脉。当今世界,文化与政治经济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重要体现。文化产业发展要为社会提供新的权利和利益实现方式与实现途径,为文化事业发展提供资本支持和产品支持。能否把文化优秀成果转化成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把经济效益转化成社会效益,为社会公平和公民精神健康提供价值体系和价值观支持,是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价值取向和衡量标准。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动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是文化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战略选择,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多元文化资本的出现,将与原有文化利益格局发生冲突,形成新的文化利益需求。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结构性矛盾,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得到有效解决,将成为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应对的问题。

  文化体制改革将推动政府从办文化产业向管文化产业的转变。政府职能的转变实质是文化权力构成要素的转变,是从文化集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地位和作用。因此,适时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是当今时代的客观要求,是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性选择。

  一、适时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确立,要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法制社会建设环境的逐步完善,为我国文化法制体系建设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加强文化立法,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文化政策逐步上升为法律法规,已经成为中国文化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力量。因此,随着文化事业的大力发展,文化市场的更加开放,文化产业的日益繁荣,将使我国文化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二)随着文化体求确立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走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目标,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人们意识形态上的权向文化分权的转变。这种转变不是放弃政府的文化权,而是通过这种文化权力的转移,充分实现公民的文化权力,提高政府管理文化的能力和质量;是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这种转变是文化生产力构成质量和构成形态的转变,能提高党和政府的文化执政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形成政府、社会、公民共同办文化的新格局。

  (三)建立文化产业统计体系,要求法律制度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理论决定制度,制度决定体制,体制决定发展模式。文化产业市场的建立,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做保障。开放的文化市场并不是无政府主义的市场。文化市场开放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文化民主的标志,同理,文化市场规范化程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文化民主的标志,而且是一个更重要的标志。这个标志是以文化法制建设的现代化程度表现出来的。我国的文化法律建设还不完善,完善的文化法律制度的建立,还要走漫长的道路。应该看到,通过国家法制化进程的巨大努力和民主进程的加快发展,已经为我国文化法制建设提供和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鲜经验的不断创造,要求创新文化产业体系,开辟新的发展道路。

  (四)随着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扩大,要求化解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平衡的矛盾。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平衡也在逐步拉大。大区域文化产业集群的崛起,深刻改变文化产业区域发展的力量结构,经济落后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东北文化、西北文化、中原文化、江淮文化、闽粤文化等区域文化艺术,异彩纷呈,逐鹿中国的文化市场;相继发掘的濒临灭绝的传统文化,为大中国文化发展注入新的智慧元素,这给文化产业的区域发展和区域布局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间和发展空间,也使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竞争力进一步加剧。

  (五)创意产业的崛起,要求为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思维空间。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传统文化资源和文化元素丰富多彩,为中华民族繁衍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兴起,创意产业的催生,为传统制造业发展与改造提供新的支持系统和持续发展因素的同时,也带动了中国文化的发展与创造,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新的思维空间。创意产业的崛起与发展,在改变传统制造业和传统经济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人们对历史文化遗产的重新认识。历史文化价值观的更新,将对文化产业发展和人们关于发展文化产业的思维方式提供巨大的推动力。各种经济形态将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产生新的生产力形态。

  (六)随着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对外传播与交流的日益广泛,要求建立文化安全保障体系。

  我们对外文化开放不是无原则的,也不是不要安全保障的。我们的文化开放是在遵守法律前提下的开放,是按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所作出承诺的开放。我们必须建立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文化安全保障体系,并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国家文化安全管理系统和国家文化安全预警系统,将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制度保障。

  (七)面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捷足先登的严峻态势,要求我国的文化产业必须迎头赶上。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加速,文化与政治经济相互交融,像文化这种软实力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近年来,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他们的文化产品大举挺进中国市场,尤其是韩国的影视作品更是捷足先登,严重地冲击着我们的视觉器官,对我们的民族文化产生了很大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急起直追,迎头赶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构筑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铸造自己的民族文化的坚强盾牌。

  二、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是统计工作的历史性选择

  我们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既然历史选择了我们,我们又选择了统计,我们就应该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当人们迫切需要了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成果和信息时,我们就应该当机立断,肩负起建立文化产业统计体系这个历史责任,抓住有利时机,选择最佳途径,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统计体系,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我们的历史性选择。

  (一)目前建立文化产业统计的时机基本成熟。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然伴随着中华文化的繁荣而兴盛。文化产业正以全新的方式改变着中国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形态,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战略的创新,在深化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文化形态和文化结构改革的同时,正在创造性地构建中国经济的新格局,创造性地构建中国文化的新体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地位和作用。《意见》还指出,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是: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要形成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

  能否把文化产业的积极成果转化成可供公共文化消费的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把经济效益转化为社会效益,为社会公平和公民精神健康提供价值体系和价值观支持,将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新的价值取向和衡量标准。因此,适时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恰逢其时,时机成熟。

  (二)建立文化产业统计的条件基本具备。

  1.世界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统计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经验。世界各国有关文化产业的名称各不相同,英国、新西兰等国,称之为“创意产业(CreativeIndustries)”,韩国称之为“文化内容产业(CultureContentIndustry)”,我国则称之为“文化产业(CulturalIndustries)”。尽管名称各不相同,但文化统计的内涵却有相同之处,为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早在1998年,英国就首次对创意产业进行了定义:“源自于个人创意、技能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在英国的文化、传媒与体育网上,将创意产业界定为“广告、建筑、艺术品和文物交易、工艺品、设计、时装设计、电影和音像、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与计算机游戏、广播和电视”等13个行业。这一概念及定义后来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沿用。“创意产业”与传统产业最大的区别,在于创意活动为产品或者服务提供了实用价值之外的文化附加值,最终提升了产品的经济价值,创意产业更强调人的创造力,更加注重文化艺术对经济的渗透和贡献。

  韩国也早于我们开展了文化产业统计,并将文化内容产业定义如下:“文化内容产业由与内容有关的经济活动(如创意、生产、制作、流通等)组成,这些活动的内容源自于任何类型的知识、信息及与之相关的文化资源。”它包括“动画、卡通、漫画、电影、音乐、电子图书、移动/互联网内容、游戏、娱乐内容、广播电视”等。文化内容产业以创意为动力,以数字技术为载体,将各种“文化资源”与最新数字技术相结合,融汇重铸,建立了新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产生了新的产业集群,培育出新的消费群体,并以高端技术带动传统产业实现数字化更新换代,创造出了惊人的经济社会价值。

  加拿大对文化产业作了如下概述:文化产业包括以国家社会、经济及文化为主题的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图书、杂志、音像等在内的印刷、生产、制作、广告及发行;包括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书店、文具用品商店等在内的服务。最近,他们又在其中增加了信息网络、多媒体等内容。

  2.有关部门和地区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日臻完善。目前,有关部门建立了自己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各地区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这为建立文化产业统计体系提供了充分必要条件。

  三、我国文化产业统计体系的构建

  (一)明确文化产业的基本内涵。

  从广义上讲,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文化产品的总和;从狭义上讲,它是指语言、文学、艺术以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为满足政府规划文化产业发展蓝图,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的迫切需要,必须建立科学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以统一文化产业的界定范围、统计口径,规范数据来源渠道,提高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信息收集和分析的科学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正确反映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状况,为国家文化产业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应包括行业构成、指标体系、数据来源和指标解释等内容,其中指标体系应由核算指标、分析指标和基础指标构成。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文化产业概念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各项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的活动集合。根据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活动的属性特点,划分为公益性文化活动和经营性文化活动两大类。

  根据上述概论,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提供文化产品(如图书、音像制品等)、文化传播服务(如广播电视、文艺表演、博物馆等)、创意文化和文化休闲娱乐(如旅游景区服务、室内娱乐活动、休闲健身娱乐活动等)的活动,它构成文化产业的主体;同时,还包括与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活动有直接关联的用品、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以及相关文化产品(如工艺品等)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它们是文化产业的有益补充。

  (二)设计统一规范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

  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多层次的系统。这个系统应该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之集合。主要包括: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文化用品生产和销售活动;文化设备生产和销售活动;相关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

  其分类与界定的标准为:一是按照文化活动的重要性,分为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服务两大部分;二是照按层次的级别,分为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相关文化产业层;三是根据部门管理需要和文化活动的特点分为9个大类;四是具体细分80个小类。

  文化服务。主要有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

  相关文化服务。主要有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三)确立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

  文化产业统计的建立,无论是指标体系设计还是统计数据的收集,以及信息的发布与利用等,要体现出这样的基本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既要符合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又要科学合理,系统完善,标准规范,便于操作。

  与时俱进原则。文化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既要注重历史的传承,更要把握时代发展的最新动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由于新技术、新科技日新月异,当今世界科技文化的发展突飞猛进,因此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也必须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

  统一设计原则。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必须要有大文化观念,有系统工程思想。因为文化产业涉及各个地区、诸多部门和行业,而且这些部门和行业的统计业务关联度很高。因此,对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要统一设计,互相兼容,避免重复矛盾。

  分工协作原则。文化产业是由政府的诸多相关部门共同管理的,包括宣传部门、统计部门、文化部门、广电部门、体育部门、信息部门、旅游部门等。因此,文化产业统计必须坚持分工协作原则,业务上由统计部门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分工协作。

  信息共享原则。统计数据收集完成后,不能束之高阁,要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服务。应建立一套规章制度,规定各相关部门将统计数据按时报送统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建立文化产业统计信息数据库。为社会公众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做好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建立文化产业统计应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1.以增加值为核心,重点反映文化产业的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增加值是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同度量指标,将增加值作为文化产业统计核心指标,有助于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接轨,以反映文化产业总体规模、发展水平以及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力;也有助于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进行同度量的对比分析。

  2.指标体系的设置要适应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与可能。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要突出科学性、实用性和目的性。要根据中国的国情,充分考虑目前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公益性和事业性与一般产业存在较大差异的现实,所建立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要有利于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单位走向国际市场,参与世界竞争,加快文化产业化进程。

  3.紧密结合现行统计、业务和财务制度,有利于统计数据的收集和调查实施。文化产业统计指标要力求科学、简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尽量利用现行的统计、业务和财务资料。

  4.非生产经营所得的收入不能计入增加值。GDP核算的生产经营原则规定,国内生产总值必须是常住单位的生产经营成果,凡是非生产经营所得的收入不能计入国内生产总值。因此,一些与经营和业务无关的收入均不包括在内,如外单位转来的利润、银行贷款、下级单位上交收入等,这些收入实际上是其他单位的利润和收益,已计入其他单位的增加值,否则就重复了。

  5.文化主管部门办的独立核算的非文化产业单位,不能纳入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范围。因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把基本单位或机构单位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由于经济的发展,跨行业经营的现象非常普遍,许多机构单位、机构部门从事多种经营活动,这些机构单位和机构部门就必须划分若干个不同产业的基层单位。因此,各文化主管部门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开办的独立核算的非文化产业单位应该按其各自经济活动的特点,归入相应的行业核算增加值,不能纳入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范围。

  6.正确处理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与有关文化主管部门的关系。多年来,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与有关文化主管部门在文化统计工作中,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为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问题,比如,部门间信息不能共享,互求信息仍存在一些障碍,彼此沟通渠道不够顺畅等。因此,应该从法规制度上明确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切实解决各方面的彼此关切。    李鸿斌:建立文化产业统计的时代要求与历史性选择.h1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h2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h3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DIV.union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DIV.union TD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  文化是国家的精神支柱和灵魂,是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血脉。当今世界,文化与政治经济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重要体现。文化产业发展要为社会提供新的权利和利益实现方式与实现途径,为文化事业发展提供资本支持和产品支持。能否把文化优秀成果转化成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把经济效益转化成社会效益,为社会公平和公民精神健康提供价值体系和价值观支持,是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价值取向和衡量标准。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动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是文化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战略选择,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多元文化资本的出现,将与原有文化利益格局发生冲突,形成新的文化利益需求。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结构性矛盾,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得到有效解决,将成为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应对的问题。

  文化体制改革将推动政府从办文化产业向管文化产业的转变。政府职能的转变实质是文化权力构成要素的转变,是从文化集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地位和作用。因此,适时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是当今时代的客观要求,是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性选择。

  一、适时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确立,要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法制社会建设环境的逐步完善,为我国文化法制体系建设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加强文化立法,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文化政策逐步上升为法律法规,已经成为中国文化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力量。因此,随着文化事业的大力发展,文化市场的更加开放,文化产业的日益繁荣,将使我国文化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二)随着文化体求确立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走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目标,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人们意识形态上的权向文化分权的转变。这种转变不是放弃政府的文化权,而是通过这种文化权力的转移,充分实现公民的文化权力,提高政府管理文化的能力和质量;是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这种转变是文化生产力构成质量和构成形态的转变,能提高党和政府的文化执政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形成政府、社会、公民共同办文化的新格局。

  (三)建立文化产业统计体系,要求法律制度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理论决定制度,制度决定体制,体制决定发展模式。文化产业市场的建立,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做保障。开放的文化市场并不是无政府主义的市场。文化市场开放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文化民主的标志,同理,文化市场规范化程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文化民主的标志,而且是一个更重要的标志。这个标志是以文化法制建设的现代化程度表现出来的。我国的文化法律建设还不完善,完善的文化法律制度的建立,还要走漫长的道路。应该看到,通过国家法制化进程的巨大努力和民主进程的加快发展,已经为我国文化法制建设提供和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鲜经验的不断创造,要求创新文化产业体系,开辟新的发展道路。

  (四)随着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扩大,要求化解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平衡的矛盾。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平衡也在逐步拉大。大区域文化产业集群的崛起,深刻改变文化产业区域发展的力量结构,经济落后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东北文化、西北文化、中原文化、江淮文化、闽粤文化等区域文化艺术,异彩纷呈,逐鹿中国的文化市场;相继发掘的濒临灭绝的传统文化,为大中国文化发展注入新的智慧元素,这给文化产业的区域发展和区域布局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间和发展空间,也使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竞争力进一步加剧。

  (五)创意产业的崛起,要求为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思维空间。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传统文化资源和文化元素丰富多彩,为中华民族繁衍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兴起,创意产业的催生,为传统制造业发展与改造提供新的支持系统和持续发展因素的同时,也带动了中国文化的发展与创造,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新的思维空间。创意产业的崛起与发展,在改变传统制造业和传统经济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人们对历史文化遗产的重新认识。历史文化价值观的更新,将对文化产业发展和人们关于发展文化产业的思维方式提供巨大的推动力。各种经济形态将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产生新的生产力形态。

  (六)随着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对外传播与交流的日益广泛,要求建立文化安全保障体系。

  我们对外文化开放不是无原则的,也不是不要安全保障的。我们的文化开放是在遵守法律前提下的开放,是按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所作出承诺的开放。我们必须建立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文化安全保障体系,并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国家文化安全管理系统和国家文化安全预警系统,将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制度保障。

  (七)面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捷足先登的严峻态势,要求我国的文化产业必须迎头赶上。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加速,文化与政治经济相互交融,像文化这种软实力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近年来,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他们的文化产品大举挺进中国市场,尤其是韩国的影视作品更是捷足先登,严重地冲击着我们的视觉器官,对我们的民族文化产生了很大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急起直追,迎头赶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构筑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铸造自己的民族文化的坚强盾牌。

  二、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是统计工作的历史性选择

  我们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既然历史选择了我们,我们又选择了统计,我们就应该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当人们迫切需要了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成果和信息时,我们就应该当机立断,肩负起建立文化产业统计体系这个历史责任,抓住有利时机,选择最佳途径,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统计体系,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我们的历史性选择。

  (一)目前建立文化产业统计的时机基本成熟。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然伴随着中华文化的繁荣而兴盛。文化产业正以全新的方式改变着中国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形态,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战略的创新,在深化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文化形态和文化结构改革的同时,正在创造性地构建中国经济的新格局,创造性地构建中国文化的新体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地位和作用。《意见》还指出,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是: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要形成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

  能否把文化产业的积极成果转化成可供公共文化消费的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把经济效益转化为社会效益,为社会公平和公民精神健康提供价值体系和价值观支持,将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新的价值取向和衡量标准。因此,适时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恰逢其时,时机成熟。

  (二)建立文化产业统计的条件基本具备。

  1.世界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统计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经验。世界各国有关文化产业的名称各不相同,英国、新西兰等国,称之为“创意产业(CreativeIndustries)”,韩国称之为“文化内容产业(CultureContentIndustry)”,我国则称之为“文化产业(CulturalIndustries)”。尽管名称各不相同,但文化统计的内涵却有相同之处,为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早在1998年,英国就首次对创意产业进行了定义:“源自于个人创意、技能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在英国的文化、传媒与体育网上,将创意产业界定为“广告、建筑、艺术品和文物交易、工艺品、设计、时装设计、电影和音像、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与计算机游戏、广播和电视”等13个行业。这一概念及定义后来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沿用。“创意产业”与传统产业最大的区别,在于创意活动为产品或者服务提供了实用价值之外的文化附加值,最终提升了产品的经济价值,创意产业更强调人的创造力,更加注重文化艺术对经济的渗透和贡献。

  韩国也早于我们开展了文化产业统计,并将文化内容产业定义如下:“文化内容产业由与内容有关的经济活动(如创意、生产、制作、流通等)组成,这些活动的内容源自于任何类型的知识、信息及与之相关的文化资源。”它包括“动画、卡通、漫画、电影、音乐、电子图书、移动/互联网内容、游戏、娱乐内容、广播电视”等。文化内容产业以创意为动力,以数字技术为载体,将各种“文化资源”与最新数字技术相结合,融汇重铸,建立了新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产生了新的产业集群,培育出新的消费群体,并以高端技术带动传统产业实现数字化更新换代,创造出了惊人的经济社会价值。

  加拿大对文化产业作了如下概述:文化产业包括以国家社会、经济及文化为主题的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图书、杂志、音像等在内的印刷、生产、制作、广告及发行;包括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书店、文具用品商店等在内的服务。最近,他们又在其中增加了信息网络、多媒体等内容。

  2.有关部门和地区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日臻完善。目前,有关部门建立了自己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各地区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这为建立文化产业统计体系提供了充分必要条件。

  三、我国文化产业统计体系的构建

  (一)明确文化产业的基本内涵。

  从广义上讲,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文化产品的总和;从狭义上讲,它是指语言、文学、艺术以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为满足政府规划文化产业发展蓝图,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的迫切需要,必须建立科学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以统一文化产业的界定范围、统计口径,规范数据来源渠道,提高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信息收集和分析的科学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正确反映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状况,为国家文化产业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应包括行业构成、指标体系、数据来源和指标解释等内容,其中指标体系应由核算指标、分析指标和基础指标构成。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文化产业概念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各项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的活动集合。根据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活动的属性特点,划分为公益性文化活动和经营性文化活动两大类。

  根据上述概论,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提供文化产品(如图书、音像制品等)、文化传播服务(如广播电视、文艺表演、博物馆等)、创意文化和文化休闲娱乐(如旅游景区服务、室内娱乐活动、休闲健身娱乐活动等)的活动,它构成文化产业的主体;同时,还包括与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活动有直接关联的用品、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以及相关文化产品(如工艺品等)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它们是文化产业的有益补充。

  (二)设计统一规范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

  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多层次的系统。这个系统应该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之集合。主要包括: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文化用品生产和销售活动;文化设备生产和销售活动;相关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

  其分类与界定的标准为:一是按照文化活动的重要性,分为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服务两大部分;二是照按层次的级别,分为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相关文化产业层;三是根据部门管理需要和文化活动的特点分为9个大类;四是具体细分80个小类。

  文化服务。主要有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

  相关文化服务。主要有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三)确立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

  文化产业统计的建立,无论是指标体系设计还是统计数据的收集,以及信息的发布与利用等,要体现出这样的基本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既要符合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又要科学合理,系统完善,标准规范,便于操作。

  与时俱进原则。文化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既要注重历史的传承,更要把握时代发展的最新动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由于新技术、新科技日新月异,当今世界科技文化的发展突飞猛进,因此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也必须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

  统一设计原则。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必须要有大文化观念,有系统工程思想。因为文化产业涉及各个地区、诸多部门和行业,而且这些部门和行业的统计业务关联度很高。因此,对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要统一设计,互相兼容,避免重复矛盾。

  分工协作原则。文化产业是由政府的诸多相关部门共同管理的,包括宣传部门、统计部门、文化部门、广电部门、体育部门、信息部门、旅游部门等。因此,文化产业统计必须坚持分工协作原则,业务上由统计部门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分工协作。

  信息共享原则。统计数据收集完成后,不能束之高阁,要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服务。应建立一套规章制度,规定各相关部门将统计数据按时报送统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建立文化产业统计信息数据库。为社会公众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做好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建立文化产业统计应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1.以增加值为核心,重点反映文化产业的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增加值是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同度量指标,将增加值作为文化产业统计核心指标,有助于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接轨,以反映文化产业总体规模、发展水平以及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力;也有助于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进行同度量的对比分析。

  2.指标体系的设置要适应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与可能。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要突出科学性、实用性和目的性。要根据中国的国情,充分考虑目前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公益性和事业性与一般产业存在较大差异的现实,所建立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要有利于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单位走向国际市场,参与世界竞争,加快文化产业化进程。

  3.紧密结合现行统计、业务和财务制度,有利于统计数据的收集和调查实施。文化产业统计指标要力求科学、简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尽量利用现行的统计、业务和财务资料。

  4.非生产经营所得的收入不能计入增加值。GDP核算的生产经营原则规定,国内生产总值必须是常住单位的生产经营成果,凡是非生产经营所得的收入不能计入国内生产总值。因此,一些与经营和业务无关的收入均不包括在内,如外单位转来的利润、银行贷款、下级单位上交收入等,这些收入实际上是其他单位的利润和收益,已计入其他单位的增加值,否则就重复了。

  5.文化主管部门办的独立核算的非文化产业单位,不能纳入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范围。因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把基本单位或机构单位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由于经济的发展,跨行业经营的现象非常普遍,许多机构单位、机构部门从事多种经营活动,这些机构单位和机构部门就必须划分若干个不同产业的基层单位。因此,各文化主管部门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开办的独立核算的非文化产业单位应该按其各自经济活动的特点,归入相应的行业核算增加值,不能纳入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范围。

  6.正确处理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与有关文化主管部门的关系。多年来,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与有关文化主管部门在文化统计工作中,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为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问题,比如,部门间信息不能共享,互求信息仍存在一些障碍,彼此沟通渠道不够顺畅等。因此,应该从法规制度上明确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切实解决各方面的彼此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