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137600e参数:《新中国实行军衔制纪实》权威解读新中国的军衔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0:52:29

本书首次全面完整介绍了新中国实行军衔制的历史,权威记录和解读有关新中国实行军衔制的历史背景和曲折经历,使读者能够全面了解新中国实行军衔制的历史。作者系国内著名军衔制专家,长期从事中外军衔制的研究工作,查阅大量历史资料经过多年努力,终于完成本书的写作。书中附有大量历史图片、55式军衔和88式军衔的彩色图示以及新中国实行军衔制的大事年表。具有较高的学术性和可读性,适合专业人员和军事爱好者阅读。


作者: 徐平  出版: 金城出版社  定价:48.0元
前言
当今世界几乎所有国家的军队都实行军衔制度。军衔制是世界各国军队为明确军中指挥关系、激励士气而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军队管理制度。军衔既可以明确军人在军队中的地位、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军衔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国家的武阶体制。近代军衔制度出现于15世纪的西欧。之后,经过二三百年的不断发展与传播,最终形成了现代国际上通行的一项重要军事制度。
军衔制在中国的发展始自清末。1905年新军改革军制,效仿西方,实行新的军阶制度,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军衔制。1911年辛亥革命后,从1912年元月中华民国成立到1949年10月新中国诞生,其间经历了南京临时政府、北洋(北京)政府、国民政府(南京国民党政府)三个时期。在这38年间,旧中国的军衔制度经过多次修改,逐步完善。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八一”南昌起义诞生后,在革命战争时期没有实行军衔制。但是曾经在抗日战争初期和抗战结束后两次酝酿实行军衔制度,只是因为受当时战争环境和物质条件的限制,这一愿望未能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有了政治上和物质上的坚实基础,经过几年的准备,于1955年开始实行军衔制、薪金制和义务兵役制,史称“三大制度”,作为我军建设的重要法规,有力地推动了军队正规化建设。军衔制的实行,增加了军人的荣誉感,严格了军人的等级关系,军衔服装改善了军容,极大地振奋了全军士气,在人民军队建军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页。但遗憾的是这次军衔制仅实行了10年,于1965年6月1日正式取消。关于这次军衔制取消的原因,以往的提法都是简单地归结为受“左”的思想的影响,这是不全面的。极左思想的影响固然是很重要的因素,但这只是外因;而这次军衔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则是取消军衔制的内因。
军衔制取消后,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才又逐渐认识到实行军衔制度的必要性。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军终于对军衔制有了统一的认识。1980年3月12日,军委扩大会议明确提出,要恢复军衔制。1982年初,军委扩大会议正式作出“恢复军衔制”的决定。其后,经过数年细致缜密的准备,在首次军衔制取消时隔23年之后的1988年,人民解放军终于结束了没有军衔的历史。
我军新军衔制无论与1955年军衔制相比,还是与当今世界各国军衔制相比,都有着鲜明的特色,体现了新时期中国军队建设的特点。新军衔制自1988年实行以来,已经20余年了,在严格军队等级制度、调整军人利益关系、增强军人荣誉感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必须看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新军衔制还有许多不够完善之处,影响了军衔功能的发挥。1988年总政治部在实施新军衔制的《宣传教育提纲》中,明确指出:军衔“对于确定军官的职责、地位、荣誉和待遇,对于完善军官服役制度、组织管理制度,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客观地讲,从现在来看军衔作用不是很大,至少是未达到预期的目的。可喜的是,新军衔制度存在的问题早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对一些细节有所考虑。我们同样有理由相信,随着人们对军衔认识的不断深入和条件的进一步成熟,必将强化军衔的基本功能,把军人物质待遇和军人的劳绩总和有机统一起来,使精神报偿与物质报偿挂钩,充分调动军人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从而为军队建设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2005年10月,在我军首次军衔制实行五十周年之际,拙作《新中国首次军衔制实录》出版,得到广大读者的肯定,以后多次加印和再版。应部分读者的要求,我在《新中国首次军衔制实录》的基础上,对原书内容作了补充完善,调整了部分章节,新增了新军衔制的内容,成为一部完整的我军军衔发展史。全书共分十章:第一章,战争年代我
军的军衔;第二章,新中国成立后实施军衔制的准备;第三章,正式实施军衔制;第四章,首次授衔的一些资料;第五章,首次军衔制的主要内容;第六章,与授衔同时进行的大规模授勋(因内容丰富,故单独列为一章);第七章,首次军衔制的取消;第八章,恢复军衔制前后准备了八年;第九章,重新实行军衔制;第十章,新军衔制不是对55年军衔制的简单恢复。在附录部分收入了有关军衔制的若干重要法规文件,1955~1965年将帅名录,1988年以来上将名录,新中国成立以来军衔制大事记;并配有36页军衔肩章、领章、兵种和勤务符号以及勋章奖章彩图。
笔者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刘岩将军的悉心指教和帮助下,致力于军衔制度研究,多年来取得了一些成就。在本书出版之际,向刘岩老师致以崇高的敬意!
再次感谢为本书撰写提供过帮助的军事科学院军制研究部、总政干部部编研室、总政组织部编研室、总后政治部编研室、总后档案馆、总后军事后勤馆、总后军需装备研究所、总后军需生产技术研究所、空军档案馆、海军档案馆、原总后军需生产部档案室、后勤指挥学院图书馆、后勤指挥学院学术研究部档案资料室等单位及个人。
许多开国将军的子女,提供了宝贵的照片资料,使本书增色不少。特别感谢邓华上将之女邓英、朱良才上将之女朱筱秋、万毅中将之子万五一、王铮中将之子王志民、王近山中将之女王媛媛、王宗槐中将之子王亚中、李雪三中将之子李永平、杨秀山中将之女杨莉、罗舜初中将之子罗小明、赵镕中将之子赵沱洲、袁子钦中将之子袁晋、黄新廷中将之子黄毅民、马卫华少将之女马小惠、王屏少将之子王东胜、任昌辉少将之子任秋海、杜文达少将之女杜新民、谷景生少将之女谷政协、赵杰少将之子赵领军、赵一萍少将之子赵会生、高体乾少将之子高小平、唐健如少将之子唐武文、解方少将之子解海南、熊伯涛少将之子熊湘江等开国将军子女和开国元勋滕代远之子滕久明、陈漫远之女陈南竹等对本书的热情支持!
感谢广大读者多年来的鼓励和支持!对于本书的错误和遗漏,竭诚希望读者朋友和有关专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补充完善。


陆军大校 徐平
2009年5月  第一章 战争年代我军的军衔

我军在战争年代由于受历史条件所限,未能实行军衔制度。但是,恐怕很少有人知道,在抗战初期和抗战结束后我军曾两次酝酿在全军范围内实行军衔制度;并且,当时我军部分人员曾有过军衔,有些高级干部还佩戴过缀有金星的将官领章呢





一、大革命时期国民革命军里许多中共党员都有军衔
早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武装。许多后来的我军将帅当时都在国民革命军任职,并且都有军衔(当时叫军阶或阶级),譬如朱德元帅就曾有过北洋陆军和国民革命军中将军衔。从近年发现的朱德亲笔撰写的一块碑联中可以看出,朱德授中将的时间是在1922年春以前。1922年春天,时任云南警察厅秘书长的杨廷材先生要回老家云南凤庆县立款村为母亲祝寿。他的好友、即将赴欧洲留学的朱德知道后,挥笔写下碑联,上联:片瓦传千古,下联:懿型式一乡,横批:云蒸霞蔚。落款是“勋五位三等文虎章陆军中将朱德恭撰”。杨廷材回乡后,很快请人将此联用爨体行书书写并镌刻在一块大石碑上。
后来,朱德从欧洲留学回国,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军党代表兼代理政治部主任,1926年10月15日授任陆军中将加上将衔。国民革命军中将加上将衔的规定,是沿用了晚清和北洋政府的加衔制度。陆军中将符合晋升上将条件者,因受员额所限可先加上将衔,佩戴上将军衔,享受上将待遇,待上将空出缺额再从中将加上将衔者择优正式晋升上将。

在国民革命军中授过将官军衔的中共党员至少有20多人。他们是:
陆军中将加上将衔:
刘伯承,1926年12月31日任,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十五军军长(未就职);
贺 龙,1927年6月15日任,国民革命军暂编第二十军军长
中将有十余人:
郭沫若,1926年9月25日任,国民革命军政治部副主任、代主任,1927年7月第二方面军政治部主任(1927年入党);
周恩来,1926年1月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副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
李富春,1926年9月8日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军副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
林伯渠,1925年8月26日任,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副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
叶剑英,1927年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新编第二师师长、第四军参谋长;
叶 挺,1927年任,国民革命军第十一军第二十四师师长;
李之龙,1926年3月任,国民政府海军局党代表兼代理局长;
刘伯坚,1927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政治部主任;
周逸群,1927年7月任,国民革命军暂编第二十军第三师师长。

少将则有:
孙炳文(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秘书长)、季方(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二十二师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萧劲光(国民革命军第二军第六师党代表)、刘志丹(国民革命军平凉甘军新编第十三师十一旅旅长)、蒋先云(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三师第七团团长,追赠陆军少将)等十余人。

他们的军衔,都是在“八一”南昌起义前获得的,即中国共产党建立革命武装之前。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后,许多国民革命军军官放弃了军衔和高官厚禄,脱下了将校呢,换上了粗布军装,投身革命阵营。被称为“红军之父”、“布衣司令”的朱德有一副对联,生动描述了红军将士同甘共苦的情景:“白军中,将校尉薪饷各有不同;红军里,官兵伕待遇完全平等”。

二、抗战中八路军、新四军部分人员曾有过军衔
抗日战争爆发后,大敌当前,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和新四军,纳入国民革命军序列,部队编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服装、标志基本都与国民党军队相同。八路军、新四军的一些高、中级指挥员也曾有过军衔。
从1938年3月八路军一二 师给中央军委参谋长滕代远的关于营以上干部履历的报告中可以看出,当时八路军的高、中级干部均
有军衔。师长、副师长为中将,师参谋长、旅长、副旅长一般为少将;师参谋处长、旅参谋长、旅政治部主任、团长、支队长一般为上校。如一二 师师长贺龙、副师长萧克均为中将;一二 师参谋长周士第,三五八旅旅长卢冬生、副旅长张宗逊,三五九旅旅长陈伯钧、副旅长王震,三八五旅旅长王宏坤、副旅长王维舟等,均为少将;一二 师参谋处处长彭绍辉、三五九旅参谋长郭鹏、三八五旅政治部主任谢扶民、七一五团团长王尚荣、七一六团团长贺炳炎、七七 团团长张才千、支队长宋时轮等,均为上校。1938年12月13日,八路军一一五师给中央军委和八路军总部关于少校以上干部战绩的报告中也提到,六八五团团长杨得志、六八六团团长杨勇等均为上校。
1955年的海军少将卢仁灿,曾回忆自己在担任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政治部主任时有过上校军衔:“当时,三八五旅共有3人分别被授予少将的军衔,他们分别是旅长陈锡联(1938年6月继王宏坤之后任 笔者注)、旅政治委员谢富治以及担任副旅长职务的民主人士赵辉楼。那时不设大校,我和旅参谋长曾绍山、政治部副主任赵月舫被授予上校军衔,为旅里仅次于3位少将的最高职衔。”
红军刚刚改编八路军不久,一位旅长到延安见毛主席,递上“少将旅长”的名片,毛泽东先有三分不快。随后毛泽东问了几个有关部队的问题,回答不是很满意,于是毛泽东斥之“什么少将芝麻酱!”这就是所谓“少将旅长名片事件”。可以看出,当时至少旅级干部的军衔是公开的。不过,这位旅长是井冈山时期毛泽东的爱将之一,曾被毛泽东称为“红军干将”。毛泽东并没有因为这次小小的不快而失去对他的信任。以后因其工作出色,还不断被委以重任。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和三枚一级勋章。
提到名片,开国中将廖汉生将军曾回忆:“我当时任八路军一二 师三五八旅七一六团副团长,上校军衔,没有佩戴军衔标志,只是在对外联络的名片上印着 上校副团长 一行字。” 看来,当时八路军一些干部为了工作需要,确实印了带有军衔的名片。
当时八路军、新四军干部的军衔,主要见于《履历表》、《报告》中,本人一般也知道,但也有人从来就不知道自己曾被授过军衔。开国少将、原解放军工程兵学院院长王兆相在回忆录里提过,抗战时他由一一五师工兵主任调任八路军后方留守处警备第六团团长后,在一份留守处的公文中看到过“上校团长王兆相”的字样,但是他称自己从来不知道曾被授予军衔。可见,八路军干部的军衔,并未普遍实行,而且只是在抗战初期有过记载,以后就逐渐不再提军衔了而只提干部的职务。我军在这一时期佩戴过军衔的只是少数指挥员。如北伐名将叶挺,在广州起义失败后,受到党内某些“左”倾机会主义分子的排斥,在海外流亡10年之久。这期间,蒋介石曾多次以高官厚禄,拉拢叶挺出来做事,都被他断然拒绝。1935年秋,党中央派张云逸同志前往澳门,与叶挺正式取得联系。在日寇铁蹄蹂躏着中华民族的土地,神州四处燃起抗日烽火的形势下,叶挺临危受命,于1937年10月,出任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军长,并被授予中将军衔。我们现在还能看到许多当年叶挺将军身穿呢子军服、佩戴中将领章的照片。
另外,八路军、新四军一些高级将领因工作需要也曾佩戴过军衔领章。如徐海东将军抗战初期曾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四旅旅长。1939年下半年,中央研究决定,要徐海东到华中新四军江北指挥部。那时,刘少奇也要到华中赴任。怎样才能保证少奇同志安全到华中呢?中央决定,徐海东以中共中央检查新四军工作组组长的名义,少奇化名胡服,以“秘书”身份,“跟随”徐海东到华中。在路上,遇到一些麻烦,多亏徐海东的少将军服,才化险为夷。一次,在离开洛阳城时,刘少奇的第一辆车
被守城门的国民党宪兵拦阻,不让通行,要进行检查。刘少奇同志带的重要文件全在第一辆车上,这时已有两个宪兵爬上了车厢,情况非常危急。少奇立即悄悄命令:快去找徐海东过来!徐海东的第二辆车已停在几十米外,他迅速赶到,看到装文件的箱子已被搬了下来,就听他大吼一声:“你们干什么?我的东西,谁也不许动!”车上的宪兵,一看来人佩戴着“少将”金版领章,立即跳下车。宪兵连长也看清了来人的少将军衔,连忙指挥手下把箱子搬上车。他接过徐海东的名片一看,只见正面三个大字:“徐海东”。宪兵连长一看是大名鼎鼎的徐海东将军,心中庆幸刚才没敢耍横,不然非吃大亏不可。急忙喊口令:“全连立正!欢送徐将军!”就这样,这批干部安全出了洛阳城。不久,少奇同志和徐海东一行,安全抵达安徽定远县新四军江北指挥部驻地。
曾任十五军参谋长、志愿军三兵团参谋长的张蕴钰将军在其2002年回忆陈赓的一篇文章中提到,当时张任十一旅三十三团副团长,1940年在太行某军政学校首次见到闻名全军的陈赓将军。陈赓当时挂中将军衔,其他旅长一般都是少将。张觉得奇怪,后了解情况后,认为陈曾救过蒋的命,又是黄埔一期,挂中将军衔并不奇怪。
另外,根据一些回忆史料,这一时期我军的一些初中级指挥员也佩戴过军衔标志。开国少将王直在新四军成立之初任新四军第二支队三团四连指导员。“在任指导员期间,最让我头疼的工作就是佩戴国民党军帽徽和军衔。我当时被授予上尉军衔,不是我嫌这个军衔低,而是在感情上难以接受。”
国际友人爱波斯坦在《抗日战争中的新四军》一文中写道:“改编为新四军后,游击队员们必须识别不同的军衔,服从他们不认得的人的命令。他们的日常生活受到严格的军事纪律的约束,这是他们以前不习惯的。”
由于是第二次国共合作,我党派出部分干部参加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工作,他们也曾有过军衔。如周恩来就曾有过中将军衔。周恩来那时是中共南方局书记、中共与国民党谈判的首席代表。抗战爆发后,1937年9月,蒋介石为表示与各党派的团结和笼络人心,特邀周恩来出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还授给他中将军衔,享受上将待遇,即中将军衔的人月薪为160块大洋,而周恩来却被特准享受每月240块大洋的上将待遇。不过周恩来律己甚严,每月领到这笔“巨款”后,都一文不留地作为党费上缴,自己也和南方局其他同志一样,过着与延安一样的供给制生活。
南京陷落之前,南京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等党政军机关已迁至武汉,周恩来住进中共中央长江局驻地。当时,中共长江局大楼内住有两名中将,即周恩来和叶剑英(十八集团军参谋长),还有四个高级参谋即李涛、聂鹤亭、张经武、边章五。时任长江局书记的王明曾口占一对联:“一门两中将,三楼四参谋”。
另外,受国民政府之邀,郭沫若于1937年9月出任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军衔少将。叶浅予在回忆录中写道:“1938年我在武汉参加郭沫若的军委政治部第三厅,我的军衔是中校,郭沫若和田汉都是少将。”也有不少资料说郭沫若此时的军衔是中将。
抗战初期,为了与国民党军打交道方便,在蒋管区的八路军、新四军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戴过军衔。如1939年6月12日“平江惨案”中被国民党军杀害的新四军平江通讯处主任涂正坤、副官罗梓铭,军衔分别为上校和少校。
在抗战期间,还有一位外国女性获得了八路军的军衔。她名叫王安娜,是一位法国哲学博士。年轻时,她积极参加反对希特勒法西斯行为的斗争,不畏强暴,为此曾两次被捕入狱。后来,她和一个在德国从事革命活动的中国共产党人结了婚,并双双来到中国,参加中国的抗战斗争。1939年4月,周恩来同志亲自任命王安娜女士为八路军少校,负责从重庆到贵阳这一条八路军接受国际红十字会医药品和补给物资的“红色交通线”。王安娜在抗日斗争中勇敢机智,为中国革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她是我军历史上第一位获得军衔的外国女性。 三、抗战初期我军酝酿实行军衔制度
抗日战争初期,1937年8月1日,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中国工农红军即将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之际,红军总政治部在《关于新阶段的部队政治工作的决定》中指出:“红军的改编在某些制度上有了原则上的改变(如采用官阶制度等)。”所谓“官阶制度”就是当时军衔制的称谓。1939年4月1日,八路军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致电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并中央书记处,询问“干部之等级可否行施规定”,提出“部队日益扩大,正规军各种制度亟待解决。拟照国民革命军编制区分,规定部队中各级干部之等级(三等九级制),这可兴奋干部,职责分明,于我军传统亦无损害”。同年5月30日,朱德、彭德怀和八路军政治部主任傅钟,以八路军总司令部的名义颁发了《建立等级制度的训令》。《训令》对我军建立等级制度的重要性及其特点,评定标准、办法和批准权限等均作了说明,同时为配合等级评定,还制定并公布了八路军编制表和各级职务的基准军衔。《训令》指出,“等级制度的作用,在于严明职责与赏罚,兴奋部队官兵的上进心,建立上下级的正确关系,因此增强部队的纪律和战斗力。”
《训令》中提出我军建立军衔制的特点应是:
(一)“等级制度的建立,使部队生活严肃,而不是使上下级隔膜,不是培养军阀主义”;
(二)“由于我军生活平等的原则,并不因等级制度的建立而改变,所以等级制度的建立,可以培养上进心,而没有薪饷悬殊的现象”;
(三)“由于我军军人,不论其社会出身如何,人人有可能无限上进”,所以“可以保证上进者有系统地提升,而没有资产阶级国家中,工农出身的军人只能升至尉官为止的弊病”;
(四)“军事工作人员与政治工作人员等级一致”。
《训令》规定了评定军衔的等级标准,即:在“对革命忠实,尽忠职守”的前提下,“甲、历史长而且革命意识坚强;乙、能力强,工作热情高;丙、现任职务”。“历史久而能力弱、职务低的,可予以比编制表上较高的等级,如准尉特务长可给以少尉军衔;历史短而能力强、职务高的,可给以比编制表上较低的等级。”
《训令》还规定了军衔批准权限:将官由总部首长批准,校官由师级首长批准,尉官由旅级首长批准,军士由团级首长批准,兵由连级首长批准。

这次拟议的军衔等级,是按当时国民党军队的衔级设置的,为6等16级: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新兵。

训令发布后,中央军委于8月20日又发出《重新规定部队等级制度的指示》,要求在评级时,“不拘于一般军队的成规,不迁就国民党的制度,按照我军之特殊性质,以便于确立指挥关系和工作关系及增进团结为原则”;“战斗员不宜分等级”等。基于以上要求,八路军领导机关和部分正规部队曾进行了评衔活动,东北抗日联军也做了实施军衔的准备工作。但是,正规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受当时的物质条件制约,与部队的稳定、集中程度密不可分。抗日战争中期,艰苦而频繁的作战环境,使各部队无法集中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评衔工作。因此当时除了驻蒋管区“八路军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授了衔之外,整个部队由于“敌后斗争日益艰难,游击性日益增强”,评衔工作进展缓慢。直到1942年2月3日,有的军区在关于《精兵政策及等级制度的布置》指示中还在做评级评衔的具体要求。
1941年和1942年的两年间,是抗日战争中最艰苦的阶段,授衔工作不可能继续进行。1942年4月24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根据当时军事斗争形势,联名给八路军总部、新四军军部、一一五师、一二零师、一二九师、晋察冀军区、冀中军区、山东纵队,发出《军队中暂不规定等级军衔》的征求意见电,请各战略单位领导同志发表意见。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后实施军衔制的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有了政治上和物质上的坚实基础,经过几年的准备,于1955年实行军衔制。其中,1952年和1955年进行的干部评级与评衔工作,是实施军衔制的两个重要“铺垫”。




一、1952年评定军队干部级别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军队实行军衔制的问题就提上了议事日程。首先建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1950年9月成立了掌管全军干部工作的领导机关总干部管理部(简称总干部部),隶属于中央军委,与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方勤务部并列为当时军委四总部。中央军委任命我军优秀的政治工作领导人、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兼任总干部部首任部长,并调第十三兵团政治委员赖传珠为总干部部第一副部长,第一兵团政治委员徐立清为第二副部长。总干部部下设5个处,其中有掌管军衔和奖励工作的专门机构军衔奖励处。同年10月底,军衔奖励处调整为军衔奖励抚保处。1951年底报请毛泽东主席批准,总干部部编设5个局,军衔奖励抚保处调整为军衔奖励局和抚恤保健局。1952年8月,经中央军批准,总干部部所属局改称部,军衔奖励局再次调整为军衔奖励部,曹广化任副部长(缺部长,后曹任部长)。
这一时期,军队高级领导人已多次谈到实行军衔制的必要性。1950年9月13日,朱德总司令在总干部部管理部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建立军衔制度的问题,他说:“部队三等九级的等级制必须建立,尽量争取在明年的服装上把阶级标明出来。”
1951年国庆节的晚上,在朝鲜指挥中国人民志愿军作战的彭德怀给毛泽东主席发电报提出国内应考虑的七项战备工作建议,其中提到:“我人民解放军来自各根据地,许多具体制度不一致,目前统一教育、编制、纪律、内务规则、礼节已非常必要。长期无官阶制度,一是评定官阶是困难的,目前宜采取过渡办法,规定职务识别,在目前战斗中已感必要。”彭德怀所说的“官阶制度”就是军衔制度,“采取过渡办法”,就是先评定级别。
邓小平在1951年西南军区干部工作会议上也有过一段精辟的阐述:“一个很老的不能做什么工作的团长,是个上校阶级,他可以拿上校薪水,不做事,他也会没有意见,这样比占着茅坑不拉屎好。”短短几十个字,就把军衔与职务、资历、待遇的关系交代得明明白白。
为了给“实行军衔制度奠定初步基础”,1950年11月17日至24日,总干部管理部成立刚刚两个多月,就召开了第一次全军干部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全军干部的评级问题。会议确定,我军干部先评定排连营团等军队级别。经会议讨论修改的《干部评级工作指示》草案,呈请毛主席审批。毛泽东委托中革军委副主席刘少奇处理。
1951年2月9日,刘少奇批示:“在你们的评级指示上,用 正团级、副团级、准团级 等,似不如用将校尉还来得简单些。”
1951年2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关于干部评级工作的指示》,规定凡人民解放军所属陆、海、空军各兵种,所有部队、机关、学校,全体干部均进行评定;凡任职三年的班长,及具有五年军龄之警卫员、通讯员、电话员、侦察员、卫生员、驾驶员、老战士等均可参加评级。指出,干部评级是为了适应部队正规化建设的要求。其目的: 通过评级,进行一次带普遍性地、有组织地了解与考核干部,从思想上教育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克服缺点,发扬优点,纠正错误,鼓励上进。 便于有计划地提拔干部与调整使用干部。 相对统一地确定干部等级,尤其对机关、学校、技术等各种干部的待遇问题,可以求得合理解决,以适应今后机关学校及各兵种之建设要求。 为今后实行军衔制度,奠定初步基础。
《指示》规定了评级标准:应以德才资的标准衡量干部现任职务,来确定其等级。评级时,对德才资三者之互相关
系,应以德、才为主,资为次,但又必须互相结合,反映出一个干部的全貌与本质。
《指示》中还确定了一些特殊情况的掌握原则,如对资深干部应区别三种情况处理: 资深,德才均好,但过去因客观条件或身体情况限制,发展较慢者,应适当照顾; 资深,对革命忠心耿耿,但能力稍弱者,亦应适当照顾; 资格虽老,但一贯工作搞不好,则不应照顾。妇女干部评级与一般干部同,但其因受生理条件和客观环境的限制,评级时应给以适当照顾。技术干部评级与一般干部标准相同,为其才之内容应以掌握技术为主,组织上为照顾技术干部而给予较高的物质待遇,不等于级别待遇,评级时不可与此混淆。新参军知识分子,参加工作一年半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作半年以上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评级。
并确定全军干部的评级工作于当年完成。后因中共中央提出整党任务,为了使评级工作在思想、组织上作充分的准备,中央军委又决定1951年进行试评,取得经验,1952年结合整党进行。
1952年3月中央军委在《评定各级干部等级指示》中确定,军队干部级别,从军委主席到副排级共计9等21级:
军委主席、副主席、总司令级;
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级,军委委员级;
正兵团级,副兵团级,准兵团级;
正军级,副军级,准军级;
正师级,副师级,准师级;
正团级,副团级,准团级;
正营级,副营级;
正连级,副连级;
正排级,副排级。
《指示》明确规定了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以下各级干部的评级幅度(当时任大军区司令员、政委和军委委员以上职务的人数不多,且情况比较特殊,军委对他们的评级没有规定幅度):
中央军委《评定各级干部等级指示》下达后,经华北、华东、西南、西北军区若干单位试评和中南军区全面评定后,1952年4月根据总干部部指示,全军干部评级工作全面展开,并于当年基本结束,正式建立了我军干部的等级制度。通过这次评级,使全军各地区、各部队之间的干部级别取得了大体一致,即连排级干部在师、团范围内,营级干部在军、省军区范围内,师团级干部在大军区和军兵种范围内,军以上干部在全军范围内,取得相对平衡,从而为下一步实施军衔制度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时军委委员以上各级的任职情况是:
军委主席为毛泽东,副主席为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林彪、高岗、程潜;朱德和彭德怀分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和副总司令;
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高岗;
华北军区司令员聂荣臻,政委薄一波;
华东军区司令员陈毅,政委饶漱石;
中南军区司令员林彪,第一政委罗荣桓;
西南军区司令员贺龙,政委邓小平;
西北军区司令员彭德怀,政委习仲勋。
军委委员:贺龙、刘伯承、陈毅、徐向前、叶剑英、聂荣臻、粟裕、张云逸、邓小平、李先念、饶漱石、邓子恢、习仲勋、罗瑞卿、张治中、傅作义、蔡廷锴、龙云、刘斐。
在以上人员中,一部分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任要职,一部分为起义将领,都不评定军队级别,真正需要评定军队级别的高级将领不到半数。
后来被评为元帅者,多数定为大军区级,少数为军委副主席级;后来被评为大将者,多数被定为军委委员级,少数为正兵团级。
评为正兵团级至正师级各级人数(只计以后正式授予军衔者):
正兵团级36名,副兵团级42名,准兵团级57名,正军级203名,副军级215名,准军级345名,正师级446名。以下为根据有关资料整理的正军级以上部分将领名单(按后来授衔排名,个别可能不准,供参考)。
正兵团级:
被授予大将2人:王树声、许光达;
被授予上将33人:萧 克、张宗逊、李克农、李 涛、王 震、许世友、邓 华、杨成武、傅 钟、萧 华、甘泗淇、宋任穷、赖传珠、陈奇涵、王宏坤、苏振华、刘亚楼、陈锡联、陈士榘、宋时轮、叶 飞
、杨得志、黄永胜、谢富治、杨 勇、李 达、周士第、朱良才、王新亭、赵尔陆、董其武、陶峙岳、陈明仁;
被授予中将1人:徐立清;
副兵团级:
被授予上将19人:彭绍辉、张爱萍、韩先楚、傅秋涛、王 平、吕正操、洪学智、郭天民、周纯全、杨至成、陈再道、刘 震、陈伯钧、钟期光、唐 亮、李天佑、韦国清、周  桓、李志民;
被授予中将22人:萧向荣、张经武、张 震、刘志坚、阎揆要、钟赤兵、唐天际、谭希林、莫文骅、刘道生、陶 勇、吴法宪、成 钧、程世才、李天焕、廖汉生、郭化若、唐延杰、张南生、杜义德、王必成、王近山;
被授予少将1人:贺晋年;
准兵团级:
被授予上将1人:贺炳炎;
被授予中将54人:万 毅、王 诤、孙 毅、朱 明、王宗槐、蔡顺礼、邱会作、张令彬、饶正锡、倪志亮、梁必业、李作鹏、赵启民、方 强、罗舜初、王秉璋、罗元发、聂风智、曹里怀、周赤萍、邱创成、匡裕民、向仲华、谭家述、李寿轩、崔田民、欧阳毅、冼恒汉、王恩茂、张国华、萧望东、丁秋生、赖 毅、旷任农、林维先、周贯五、刘先胜、刘培善、彭嘉庆、黄火星、刘兴元、文年生、詹才芳、梁兴初、吴克华、毕占云、陈正湘、彭明治、姚 喆、杜 平、甘渭汉、曾思玉、郑维山、聂鹤亭;
被授予少将3人:解 方、段苏权、陈 沂;
正军级:
被授予中将96人:王尚荣、苏 静、刘少文、刘西元、孔石泉、袁子钦、傅连暲、韩振纪、李 耀、邓逸凡、汤 平、余秋里、陈庆先、刘 忠、孙继先、张 藩、徐斌洲、韦 杰、滕海清、庄 田、刘浩天、杨秀山、周希汉、顿星云、周仁杰、康志强、方正平、饶守坤、王辉球、常乾坤、曾国华、朱辉照、余立金、吴富善、黄志勇、胡奇才、周 彪、彭 林、刘昌毅、韩练成、张贤约、郭 鹏、刘金轩、张达志、钟汉华、秦基伟、孔从洲、范朝利、谭冠三、李成芳、陈 康、张才千、张翼翔、覃 健、鲍先志、皮定均、周志坚、张祖谅、廖容标、刘 飞、梁从学、钱 钧、张仁初、饶子健、陈仁麒、杨国夫、晏福生、吴瑞林、杨梅生、田维扬、欧阳文、张池明、刘转连、孔庆德、谭甫仁、何德全、徐深吉、韩 伟、袁升平、王道邦、王紫峰、赵 镕、萧新槐、吴信泉、周玉成、曾泽生、温玉成、曾绍山、陈先瑞、旷伏兆、李雪三、谢有法、张天云、卢 胜、黄新廷、吴先恩;
被授予少将107人:谷景生、钟 伟等。
副军级被授予少将216人;准军级被授予少将344人。    第三章 正式实行军衔制

195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最好的年景之一,政通人和,百废俱兴,第一个“五年计划”进展顺利,中苏关系正处于“蜜月”期间。这一年的金秋时节,中国大地一片丰收景象。在这美好的日子里,中国历史上发生了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那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




一、揭开首次授衔的序幕 中南海的授衔授勋典礼
经过几年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人民解放军于1955年秋正式实行军衔制度。
1955年9月27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北京中南海紫光阁国务院礼堂隆重举行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将官军衔典礼,正式揭开了授衔的序幕。
会场庄严朴素。毛泽东主席的巨幅画像悬挂在主席台的正面,画像的两边挂着国旗。
在主席台上的有: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副总理陈云、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李富春、李先念,国防委员会副主席聂荣臻、程潜、张治中、傅作义、龙云。
参加典礼的有:国务院秘书长习仲勋,各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和各委员会主任。
下午2时30分,授衔典礼开始。军乐队奏国歌。
国务院秘书长习仲勋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将官军衔的命令。
接着,周恩来总理分别把授予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军衔的命令状,一一授予粟裕等在京将官。由于参加授衔的将官人数较多,一个半小时后,才只进行了一小半人员,如果典礼要延长,担心国家领导人太疲劳,影响典礼后的活动。周总理马上建议每15人一组,读名单的人马上作了变动,于是进行速度加快了。后来,周总理再次建议每20人一组上台受衔,进行的速度更快了,但始终有条不紊。
就在授衔典礼即将结束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台下等候授衔的队列里孤零零的只剩下一个人,周总理一看是江苏省军区第二政委黄火星,就问:你是怎么回事?黄火星说,没听到叫我的名字,刚才听到有念“黄火青”的,但不是“黄火星”。周总理马上意识到这里面肯定出了差错,不是念错了,就是听错了。于是就让习仲勋重新宣读黄火星的名字,黄火星也独自一人上台接受周总理的授予中将军衔命令状。
典礼在乐队高奏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的军乐声中结束。
下午5时,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及勋章典礼。
主席台正面悬挂着毛泽东主席的巨幅画像,画像两侧挂着国旗。
在主席台上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刘少奇,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在主席台上的还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宋庆龄、林伯渠、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黄炎培、彭 真、李维汉、陈叔通,国务院副总理陈云、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 龙、陈 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典礼局局长余心清宣布典礼开始,军乐队奏国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彭真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命令。毛泽东主席接着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命令状,一一授予朱德、彭德怀、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等七位功勋卓著的开国元勋。林彪和刘伯承因为有病,正在青岛疗养,第二天由摄影师去那里补拍他们的身穿元帅服的镜头;叶剑英受命担任辽东半岛抗登陆演习总导演,正在大连进行准备工作,也未到场。所以参加中南海授衔授勋典礼的元帅只有七位。
授予元帅军衔礼成以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彭真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勋章的命令。
毛泽东主席接着将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分别授予在中国工农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
命战争的有功人员,在解放战争时期直接领导原国民党军队起义的有功人员,对人民解放战争有功人员,以及对和平解放西藏地区有功人员。
准备接受勋章的共和国将帅们都已换上了崭新的“55式”礼服,个个容光焕发,精神振奋。最先接受毛主席授勋的是刚刚被授予元帅军衔的朱德、彭德怀、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等七人;接着是九位大将:粟裕、黄克诚、陈赓、谭政、萧劲光、王树声、罗瑞卿、许光达、张云逸(徐海东当时在大连休养);然后是上将、中将、少将。
授衔、授勋典礼于下午6时半在《胜利进行曲》的军乐声中宣告完成。
参加中南海授衔、授勋典礼的还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国防委员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国务院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部部长、副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负责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民委员会负责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京机关、部队的军官,各军区、各军种兵种和军事学校的国庆节观礼代表,应邀参加典礼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国庆节观礼代表团代表。
参加典礼的共有1300多人。
现在许多书刊关于这次授衔授勋典礼的记载有不少错误之处,如“元帅授衔授勋典礼之后举行了将官授衔授勋典礼”;“周总理授予大将、上将、中将和少将军衔和勋章”;有些照片上元帅或将军们穿的是“55式”礼服,下面却注明是授衔等等。
实际情况是:
先举行的将官授衔典礼,接着举行元帅授衔授勋典礼,然后为将官授勋;
元帅和将官们授衔时穿的是“50式”军服,授勋时穿的是“55式”礼服;
毛主席只给元帅授衔,周总理给将官授衔;
元帅和将官的勋章都由毛主席授予。
授衔授勋典礼结束时,暮色已经降临,华灯初放,乐声悠扬。晚7时,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中南海怀仁堂的草坪上举行庆祝授衔授勋的酒会。
刚刚荣获军衔和勋章的元帅和将军们,荣获勋章的有功人员以及他们的夫人们,都出席了当晚的酒会。元帅们和将军们都穿着海蓝色的礼服,佩戴着金色的勋章。
出席酒会的,还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刘少奇和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和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元帅军衔和授予勋章典礼的所有人员。
在酒会上,周恩来总理发表了祝酒词,为中国人民的伟大胜利,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斗争的胜利,为毛主席、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全体官兵、为元帅们、将官们和所有荣获勋章的有功人员的健康而干杯。元帅、将军们身着将帅服,端着酒杯互相问候祝贺着。
在酒会上,还有这样一个小插曲:当被授予中将军衔的徐立清兴高采烈地举杯祝贺时,未被授衔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刘少奇,突然叫了“徐立清”的名字。徐立清急忙来到委员长跟前,刘少奇说:“你是一名应该授上将而没授上将军衔的中将。”徐立清说:“您本该授元帅不是也没要嘛,您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呀。”正在这时,彭德怀也来到徐立清面前说:“你两个金豆的含量可不一般吔!”
酒会结束后举行了晚会,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文工团、中国京剧院、北京市京剧二团和马连良剧团联合演出了精彩的歌舞、京剧节目。
由于当年在中南海授勋仪式上,只有七位元帅出席,叶剑英准备辽东半岛演习,另外两人刘伯承、林彪在青岛养病。于是第二天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摄影师李华和解放军画报社记者柳成行受命去青岛补拍两位元帅的镜头。
李华两人一路上商量着该怎样拍好两位元帅的形象呢?虽然没有授勋时的庄重场面,但是元帅神采奕奕的精神面貌要很好地表现出来。比如,把一位安排在海边上,以蓝天、白
云、大海为背景,把另一位安排在盛开的花丛之中
可是到了青岛他们才发现想法过于理想化。那天,刘伯承元帅戴着墨镜穿着元帅服,佩戴着金光灿灿的勋章,坐在客厅的藤椅上正等着摄影师们,看到他们进来就主动起来握手说:“你们坐了一夜火车,还没有吃饭吧!等你们吃点东西咱们再拍。”李华一看刘帅已经穿好元帅服正等着他们,就忙说我们不饿先拍吧。刘帅说:“那也好,你们说怎么拍,我就怎么配合,你们当导演,我听从你们指挥。”李华说:“请您从客厅走出来,在花园中散步,可以边走边观赏盛开的鲜花。”“好。”刘帅很痛快地答应了。李华他们很顺利地抓拍了不少精彩的镜头。
接着他们又去了林彪住的别墅。秘书把他们领进一个很大的客厅,室内只有一面窗子,而且还用一层白纱和一层厚厚的灯芯绒严密的遮着,屋里还有一股浓浓的药味,叫人感到这里像是一座医院。秘书告诉他们,林彪怕光又怕风。李华当时就向秘书说:“中央只批准我一个人来拍电影,没有照明设备,屋里又这么黑,胶片不会感光,能不能请林总到室外去拍?实在不能出去,那只有把窗帘打开,否则拍不了。”秘书说:“我决定不了,要请示叶主任。”正说着,林彪的妻子、“林办”主任叶群出来了。李华当时就对她说,光线太暗,胶片不感光。叶群说:“把窗帘打开一点嘛。”秘书将双层窗帘拉开一条缝,李华说:“不行,还暗。测光表只动一点点,能否全拉开?”显然叶群深知这次拍摄的意义,看到这种情况,说:“那就全拉开吧。不过你们要快点拍,时间不能长。”这时,林彪从卧室出来了,他说:“你们来了,北京挺热吧?”李华说比这里热多了。叶群又说话了:“快拍吧!”说着上前把林彪的元帅服抻抻,把元帅帽子给正正。并指挥林彪:“你在屋里走走,记者同志好拍照嘛。”他就从东头走到西头,又在窗边看看外面,有时还沉思一阵子,就这样李华他们抢拍了一些镜头。   二、1955年国庆阅兵
从1955年10月1日起,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官兵开始佩戴军衔肩章、领章和军兵种勤务符号,并穿着“55式”军衔服装。这年国庆阅兵,受阅部队官兵身着崭新的军衔服装,佩戴军衔肩章、领章和符号,在天安门前接受了党和人民的检阅,展示了威武严整的军容,受到海内外人士的注目。
1955年10月1日,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6周年,首都北京举行了盛大阅兵式和群众游行。毛泽东主席同朱德副主席、刘少奇委员长、周恩来总理在阅兵前来到天安门检阅台上。这时,全场的人们响起了暴风雨般经久不息的掌声,向党和国家领导人欢呼。
上午10时,北京市市长彭真宣布首都人民庆祝国庆大会开始。军乐团奏起国歌,礼炮齐鸣。国防部长彭德怀元帅由阅兵总指挥、北京军区司令员杨成武上将陪同乘车检阅了人民解放军各部队。检阅部队后,彭德怀元帅登上检阅台,向中国人民解放军全体官兵发布命令。命令指出,6年来,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中央人民政府和毛泽东主席领导下,在国家建设的一切战线上都取得了伟大的成就。武装力量的现代化建设也已经取得了空前巨大的成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颁布和实施,将为我国武装力量建立强大的兵源后备,军官服役条例的施行和军衔的授予,更鼓舞了全体军人的爱国心和荣誉感。为了保卫祖国的独立和安全,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了解放台湾和维护世界和平,全体官兵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保持战斗准备,努力加强各部队的军事训练和政治训练,严格遵守各种条令制度,爱护武器和资财,增强军内外的团结,发扬革命英雄主义的光荣传统,在一切岗位上忠诚地履行宪法赋予的崇高职责。
10时25分分列式开始,受阅部队的27个阅兵方队,由军事学院组成的将军方队、石家庄步兵学校组成的步兵方队、第四炮兵学校组成的炮兵
方队、第一坦克学校组成的装甲兵方队、第十航空学校组成的空军方队、伞兵教导师组成的伞兵方队、大连海军学校组成的海军方队、青岛海军学校组成的水兵方队等,排着整齐的队形,依次通过天安门检阅台。受阅之前,在天安门城楼上观礼的共和国将帅们,身穿礼服,佩戴肩章,兴致勃勃地合影留念。
三、相继举行授衔仪式
中南海授衔之后,9月底总部机关分别在京举行校尉官授衔仪式。
9月28日,在中南海国务院礼堂举行国防部授衔仪式。国防部长彭德怀元帅授予各总部部分人员及各军区、军兵种、军事院校国庆观礼代表校官军衔。
9月29日,总参机关在三座门小礼堂举行授衔授勋仪式。总参谋长粟裕大将代表国防部长授予总参机关部分校官军衔。
同日,总政治部副主任肖华上将代表国防部长授予总政机关尉官军衔。
这一年的北京天安门国庆阅兵仪式上,受阅部队统一穿着新式军衔服装,佩戴军衔标志符号,以崭新的军容接受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首都各界群众检阅。以后通常称1955年10月1日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但此时除了元帅、将官和部分在京校尉官授了衔,全军大多数官兵都未授军衔。
1955年国庆节过后,各军区、军兵种和部队的授衔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上。10月13日,总干部部就各部队授衔授勋仪式问题请示中央军委,提出“授予军衔与勋章仪式,除参加北京国庆节观礼的将官、校官以外,其余均尚未举行。我们建议:授予军官军衔及授予第一批勋章的仪式,均于今年10月和11月举行完毕。”具体意见是:将官的授衔授勋仪式,均以原来的六大军区为单位举行,建议由副总理或元帅代表总理授予;校官的授衔仪式,以军为单位举行,由军区一位首长代表国防部长授予;尉官的授衔仪式,以师为单位举行,由军区指派一名将官授予。
所谓六大军区,即建国初期的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个一级军区。1955年上半年全国军区重新划分,将六大军区划分为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广州、武汉、成都、昆明、兰州、新疆、西藏、内蒙古十二大军区。经军委第五十一次会议讨论决定:全军各地驻军授衔和授勋的典礼,从10月22日起,分别在北京、南京、兰州、成都、广州、武汉、沈阳等七个地区举行。南京由刘伯承元帅主持;成都、兰州由贺龙元帅主持;北京由聂荣臻元帅主持;沈阳、广州由叶剑英元帅主持;武汉由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主持。由他们代表毛泽东主席授予勋章,代表周恩来总理授予将官军衔,代表彭德怀国防部长授予校官、尉官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以及海军、空军、公安军、防空军、装甲兵、炮兵、工程兵、铁道兵的校尉级军官授衔典礼,由国防部副部长黄克诚大将代表国防部长彭德怀主持。
由于一些原因,各大军区将官的授衔仪式,基本上都是同校官的授衔仪式合并举行的,只有原华东军区将官授衔仪式是和校尉官授衔仪式分开举行的;授衔典礼的时间均未能按总部事先要求在10至11月之间完成,而是延迟到11月和12月才举行。
从11月中旬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各军兵种和各地区驻军领导机关陆续举行了校官、尉官的授衔典礼。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刘伯承、贺龙、聂荣臻、叶剑英,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国防部副部长黄克诚大将等分别在北京、南京、成都、兰州、沈阳、广州、武汉等地,代表周恩来总理授予各地区驻军将官军衔,并代表国防部长彭德怀授予校官军衔。各部队首长也都根据国防部命令,授予所属部队尉官军衔。军官授衔以后,各部队首长分别授予所属士兵以军士和兵的军衔。军官和士兵的授衔典礼举行后,各驻军领导机关和各部队都举行了庆祝晚会。
11月10日,在总后勤部礼堂举行总后勤部部长黄克诚大将授予总后勤部尉官军衔典礼。
11月19日,在总后勤部礼堂举行国防部长授予各总部
校官军衔典礼。国防部副部长萧克上将代表国防部长授予解放军各总部校官军衔。当日晚,在总后勤部礼堂举行庆祝国防部长授予各总部校官军衔典礼戏剧晚会。
以下是有关资料记载的部分领导机关和部队授衔情况:
(一)各大军区的授衔仪式:
11月20日,原东北军区在沈阳举行授衔授勋典礼。叶剑英元帅代表国务院宣读了授予将官军衔的命令,代表国防部宣读了授予校官军衔的命令,并分别将将官的军衔符号授予沈阳军区司令员邓华、政委周桓上将以及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杜平、副政委甘渭汉、参谋长吴信泉中将等到会的将官,将校官的军衔符号授予王淮湘大校等到会的校官。
11月23日,原华北军区(北京军区、内蒙古军区)在北京举行授衔授勋典礼,地点设在华北(北京)军区礼堂。副总参谋长、北京军区司令员杨成武上将主持典礼仪式,聂荣臻元帅代表国务院总理将将官的命令状、代表国防部长将校官的军衔符号一一授予到会的将官和校官。
11月29日,原华东军区在南京军事学院礼堂举行授衔授勋典礼。总高级步兵学校校长宋时轮上将宣读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授予将官军衔的命令,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元帅和军事学院院长刘伯承元帅代表周总理将授衔命令状一一授予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政委唐亮、副司令员叶飞3位上将和在南京军事学院战役系学习的杨得志、陈锡联、李天佑、韩先楚、刘震5位上将,南京军区副司令员郭化若等19位中将和严光等77位少将。陈毅元帅代表毛泽东主席向到会人员颁发了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和解放勋章。
12月3日,南京军区在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校、尉官授衔典礼。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上将代表国防部授予校官、尉官军衔。
12月6日,济南军区举行授衔典礼。济南军区代司令员兼第二政委王新亭上将代表国防部授予校官军衔。
12月8日,南京军区在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授衔典礼。由南京军区政委唐亮上将代表国防部长授予尉官军衔。
12月10日,原西南军区(成都军区、昆明军区、西藏军区)在成都举行授衔授勋典礼,贺龙元帅代表国务院总理授予成都军区司令员贺炳炎上将军衔,授予西藏军区政委谭冠三、贵州省军区司令员钟赤兵、陆军第十三军军长陈康、陆军第十四军军长范朝利、西藏军区副司令员阿沛?阿旺晋美、西藏军区副司令员多噶?彭错饶杰中将军衔,授予成都军区副司令员何正文、十四军政委陈鹤桥、贵州省军区政委王贵德等人少将军衔;代表国防部长将校官的军衔符号一一授予到会的全体校官。
12月11日,济南军区在济南八一礼堂举行授衔典礼,由济南军区代司令员兼第二政委王新亭上将授予准尉军衔。
12月15日,原西北军区(兰州军区、新疆军区)在兰州举行授衔授勋典礼,贺龙元帅代表国务院总理,将将官的命令状授予新疆军区副司令员陶峙岳上将和兰州军区司令员张达志、兰州军区政委冼恒汉、新疆军区副司令员赛福鼎中将等到会的将官,代表国防部长将校官的军衔符号,一一授予到会的全体校官。
同日,原中南军区在广州举行授衔授勋典礼,叶剑英元帅宣读了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授予将官军衔的命令,并把上将、中将、少将军衔的命令状,授予广州军区司令员黄永胜等到会的将官。黄永胜宣读了国防部授予大校、上校、中校军衔的命令,并代表国防部长分别把大校、上校、中校的军衔符号一一授予到会的校官们。广州军区第一政委陶铸(广东省委书记兼)到会祝贺。
同日,武汉军区授衔授勋典礼在武汉市委礼堂举行,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专程前来出席典礼。武汉军区政委王任重(湖北省委书记兼)主持大会。李先念副总理宣读授衔、授勋命令,代表周恩来总理,将上将军衔授予武汉军区司令员陈再道,将中将军衔授予武汉军区副司令员孔庆德、副政委谭甫仁,将少将军衔授予李
迎希、张广才、叶明等人;再依次授予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军衔。
12月19日,武汉军区在武昌湖北大礼堂举行授衔典礼。武汉军区政治部主任叶明少将代表国防部长授予武汉军区直属机关、部队军官校官尉官军衔。
12月29日,沈阳军区司令部礼堂举行授衔典礼,由沈阳军区参谋长吴信泉中将代表国防部长,分别授予沈阳军区直属机关、部队军官校官尉官军衔。
关于各军区的授衔仪式,有几点需要加以说明:
第一,各大军区授衔授勋典礼虽然是以原六大军区名义举行,但正式的会标却是以当时的军区名称,如“广州军区将官授勋授衔典礼”。
第二,到各地出席授衔授勋典礼的元帅们是以国防委员会副主席的头衔参加的,而不是以军委或总部的名义(当时刘伯承任训练总监部部长,叶剑英任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
第三,各军区授衔典礼一般都搞了两次,即将、校官一次,尉官一次;或将官一次,校、尉官一次。华东地区将官较多,1955年11月29日在南京先搞了一次授予将官军衔典礼,12月3日和12月8日,南京军区又各搞了一次授予校、尉官军衔典礼。
第四,有些军区由于校官礼服和肩章赶制不及,故只宣读命令,以后再补发新军服和肩章领章。有些将官礼服还没做出来,而是过了三四个月才发下来。因此,在各军区授衔授勋典礼上,除了北京来的元帅穿礼服外,参加授衔授勋典礼的军官一般都是穿55式冬常服。   第四章 首次授衔的一些资料

1955年首次授衔时,各级军官的军官人数,上将、中将的任职,各大单位领导的军衔,军长和军政委的军衔等,多年来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一些基本统计数字
1955年首次授衔时,全军共有64.4万余名干部荣获准尉以上军衔。其中,
准尉11.3万余名;
尉官49.8万余名;
校官3.2万余名;
将官和元帅共1052名。
高级将领授衔情况是:
元帅10人: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
大将10人: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萧劲光、张云逸、罗瑞卿、王树声、许光达;
上将55人,1956年和1958年又各补授1人;
中将175人,1956年和1958年又各补授1人;
少将800人(其中1955年9月27日798人,1955年底2人),1956年补授3人,1957年补授2人,1958年补授1人;1961年由大校晋升少将218人,1962年晋升12人,1963年晋升3人,1964年晋升321人。少将累计1360人。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1961年以后授衔的少将中,有个别人并不是由大校晋升的,而是首次授予。如吴杰,建国后曾任武汉市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等职,1963年调任公安学院副院长,被授予少将军衔;李如洪,曾在国家重工业部、一机部、三机部、四机部任处长、司长、局长、副部长,1964年1月调任国防工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为罗瑞卿大将),同年4月13日,被授予少将军衔。
至1965年军衔制取消前,共授少将以上将帅1614名。除去转业到地方和去世者外,实际留在军队的人数为1478人,其中元帅9人、大将9人、上将48人、中将167人、少将1245人。
各级校官、尉官人数(按志愿军授衔后1956年9月统计):大校1266人,上校4439人,中校8139人,少校20799人,校官共34643人;大尉70151人,上尉88536人,中尉141969人,少尉374214人,准尉90768人,尉官共807973人。至1964年底,大校3193人,上校11146人,中、少校82514人,校官共96583人;大尉81223人,上至准尉665871人,尉官共747094人。
1955年授衔时,10名元帅的平均年龄为57.1岁,最大的为朱德元帅,69岁,最小的是林彪,49岁,两人整整差了20岁;10名大将平均年龄51.7岁,最大的是张云逸,63岁,最小的是许光达,47岁;上将平均年龄47.7岁,最大的是陶峙岳,63岁,最小的是萧华,只有39岁;中将平均年龄45岁左右,最大的是傅连暲,61岁,最小的是刘西元、张池明、谢有法,38岁;少将平均年龄43岁左右,最大的是史可全,63岁,最小的是吴忠、徐斌,34岁。
首次授衔的女军官4665人,占授衔军官人数的0.82%。其中女将军1人,即李贞少将(时任防空军干部部部长)。首次授衔时女校官仅有几十人。

解放战争中起义和解放的原国民党军官,有3098人授了衔,占授衔军官的0.69%。其中,上将3人(陶峙岳、陈明仁、董其武),中将3人(孔从洲、韩练成、曾泽生),少将4人(邓兆祥、张世珍、林遵、魏镇),大校6人(其中刘善本1961年晋升少将),上校26人。
少数民族将军34人。其中上将2人:乌兰夫(蒙古族)、韦国清(壮族),中将8人,少将24人;34人中壮族11人,蒙古族5人,藏族5人,维吾尔族5人,满族4人,回族2人,土家族2人。
在1614名将帅中,按籍贯排列,前10名的省份如下:
江西,325名,占总数的20.1%;
湖北,234名,占总数的14.5%;
湖南,199名,占总数的12.3%;
安徽,128名,占总数的7.9%;
河南,106名,占总数的6.6%;
四川,95名,占总数的5.9%;
福建,83名,占总数的5.1%;
河北,79名,占总数的4.9%;
陕西,63名,占总数的3.9%。
出元帅最多的省份是四川,有4位,占40%;
出大将最多的省份为湖南,有6位,占60%;
出上将最多的省份也是湖南,有19位,占33%;其次是湖北,有14位,占25%。
出中将最多的省份仍是湖南,有45人,江西排第二,37人,湖北位居第三,32人。
十大将军县:
湖北红安61人,安徽金寨55人,江西兴国54人,湖南平江52人,江西吉安46人,江西永新41人,湖北大悟37人,河南新县35人,安徽六安34人,湖南浏阳30人。此外,福建上杭27人,湖北麻城26人。
归侨8人:
元帅叶剑英,马来西亚归侨;
上将叶飞,菲律宾归侨;
中将庄田,新加坡归侨;
中将卢胜,新加坡归侨;
少将唐铎,苏联归侨;
少将陈青山,马来西亚归侨;
少将叶松盛,印度尼西亚归侨;
少将曾生,澳大利亚归侨。
外国人一人,即洪水少将,越南河内人,京族,曾任军委主办的《战斗训练》杂志社社长等职,1956年回国。
唯一的将军夫妻:上将甘泗淇,少将李贞。
1955年授衔的将帅中有20余位毕业于著名的黄埔军校,其中,元帅2人,徐向前(一期)、林彪(四期);大将3人,陈赓(一期)、许光达(五期)、罗瑞卿(六期);上将8人,一期的周士第、陈明仁,五期的陈奇涵、杨至成、宋时轮、张宗逊、陈伯钧,六期的郭天民;中将9人。
将军百战,九死一生。在1955年授衔的将军中,有10人在革命战争年代失去一臂,他们是:上将贺炳炎、彭绍辉,中将余秋里、晏福生,少将陈波、彭清云、童炎生、左奇、苏鲁、廖政国。
另有短臂将军2人:少将龙书金,1942年左臂残废。少将罗应怀,1943年双臂残废。
独腿将军1人:中将钟赤兵,1935年失去右腿(独腿参加长征)。
独脚将军1人:少将谢良,1937年失去左脚。
毛泽东在谈到这些爱将时曾感慨道:“中国从古至今,有几个独臂将军?旧时代是没有的,只有我们红军部队,才能培养出这样的独特人才!”
将军们的英名与功勋,永远铭记在人民的心中。


二、元帅、大将、上将、中将授衔时的军职
十大元帅的职务
朱 德,中央军委委员;
彭德怀,中央军委委员,国防部部长;
林 彪,中央军委委员;
刘伯承,中央军委委员,训练总监部部长, 军事学院院长;
贺 龙,中央军委委员;
陈 毅,中央军委委员;
罗荣桓,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兼总干部部部长;
徐向前,中央军委委员;
聂荣臻,中央军委委员;
叶剑英,中央军委委员,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训练总监部代理部长。
十大将的职务
粟 裕,国防部副部长兼总参谋长;
黄克诚,中央军委秘书长,国防部副部长,总后勤部部长兼政委;
谭 政,国防部副部长兼总政治部第一副主任;
萧劲光,国防部副部长兼海军司令员;
王树声,国防部副部长兼总军械部部长;
陈 赓,副总参谋长、军事工程学院院长兼政委;
罗瑞卿,公安军司令员兼政委;
许光达,装甲兵司令员;
徐海东,国防委员会委员;
张云逸,国防委员会委员。
57位上将的职务:
萧 克,国防部副部长兼训练总监部副部长;
李 达,国防部副部长兼训练总监部副部长;
张宗逊,副总参谋长兼训练总监部副部长;
李克农,副总参谋长;
王 震,副总参谋长兼铁道兵司令员兼政委;
许世友,副总参谋长兼南京军区司令员;
邓 华,副总参谋长兼沈阳军区司令员;
彭绍辉,副总参谋长兼训练总监部副部长;
张爱萍,副总参谋长;
杨成武,副总参谋长兼北京军区司令员兼防空军司令员;
韩先楚,副总参谋长(军事学院学员);
李 涛,总参谋部三部部长;
傅秋涛,总参谋部队列部部长;
王 平,总参谋部动员部部长;
吕正操,总参谋部军事交通部部长;
傅 钟,总政治部副主任;
萧 华,总政治部副主任兼总干部部副部长;
甘泗淇,总政治部副主任;
宋任穷,总干部部副部长;
赖传珠,总干部部副部长;
洪学智,总后勤部副部长;
周士第,训练总监部副部长兼军外训练部部长;
郭天民,训练总监部副部长兼军事出版部部长;
周纯全,武装力量监察部副部长;
杨至成,武装力量监察部副部长;
陈再道,武装力量监察部副部长、武汉军区司令员兼湖北军区司令员;
陈奇涵,军事法院院长;
王宏坤,海军副司令员;
苏振华,海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刘亚楼,空军司令员;
刘 震,空军副司令员(军事学院学员);
陈锡联,炮兵司令员(军事学院学员);
韦国清,公安军副司令员;
陈士榘,工程兵司令员;
陈伯钧,军事学院副院长;
钟期光,军事学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宋时轮,总高级步校校长;
周 桓,沈阳军区政委;
朱良才,北京军区政委;
董其武,陆军第六十九军军长;
唐 亮,南京军区政委;
叶 飞,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兼福建军区司令员;
杨得志,济南军区司令员(军事学院学员);
王新亭,济南军区政委(代司令员);
黄永胜,广州军区司令员;
李天佑,原广西军区司令员(军事学院学员);
陈明仁,陆军第五十五军军长;
贺炳炎,成都军区司令员;
阎红彦,成都军区第一副政委;
谢富治,昆明军区司令员兼政委;
陶峙岳,新疆军区副司令员兼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
乌兰夫,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委;
杨 勇,志愿军司令员;
李志民,志愿军政委;
赵尔陆,二机部长;
王建安(1956年授),沈阳军区副司令员;
李聚奎(1958年授),总后勤部政委。
177位中将的职务:
廖汉生,国防部副部长(军事学院学员);
萧向荣,中央军委办公厅兼国防部办公厅主任;
王尚荣,总参谋部作战部部长;
刘少文,总参谋部情报部部长;
王 诤,总参谋部通信部部长;
万 毅,总参谋部装备计划部部长;
苏 静,总参谋部组织编制部部长;
谭希林,军事学院学员(原驻捷克斯洛伐克大使,1957年毕业后任训练总监部副部长);
杨秀山,训练总监部军事学院学校部副部长;
孙 毅,训练总监部军外训练部副部长;
李作鹏,军事学院学员(原第一高级步兵学校校长,1957年毕业后任训练总监部陆军战斗训练部部长);
朱 明,总政治部组织部第一副部长;
谢有法,总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
刘志坚,总政治部宣传部部长;
蔡顺礼,总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
王宗槐,总政治部青年部部长兼干部部第一副部长;
孔石泉,总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
刘西元,总政治部青年部副部长;
徐立清,总干部部副部长;
袁子钦,总干部部部组织统计部部长;
张令彬,总后勤部副部长;
邱会作,总后勤部副部长兼副政委、后勤学院院长;
李 耀,总后勤部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饶正锡,总后勤部卫生部部长兼政委;
傅连暲,总后勤部卫生部第一副部长;
田维扬,总后勤部后方工程建筑部部长;
张贤约,总后勤部汽车拖拉机管理部部长;
余秋里,总财务部部长;
唐天际,总财务部第一副部长;
汤 平,总财务部副部长;
阎揆要,武装力量监察部副部长;
罗舜初,海军副司令员;
方 强,海军副司令员(苏联伏罗希洛夫海军学院学员);
刘道生,海军副政委(苏联伏罗希洛夫海军学院学员);
周希汉,海军参谋长;
顿星云,海军航空兵部司令员;
陶 勇,东海舰队司令员;
周仁杰,东海舰队副司令员;
康志强,东海舰队副政委;
饶守坤,海军淞沪基地司令员;
赵启民,南海舰队司令员兼政委;
方正平,南海舰队副政委;
彭 林,海军旅顺基地政委;
刘昌毅,海军旅顺基地第一副司令员;
王秉璋,空军第一副司令员兼参谋长;
常乾坤,空军副司令员兼军校部部长;
徐深吉,空军副司令员;
吴法宪,空军副政委;
王辉球,空军政治部主任;
朱辉照,原军委民航局局长;
邝任农,军委民航局局长;
周赤萍,沈阳军区空军司令员;
曾国华,沈阳军区空军副司令员;
聂凤智,南京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兼福建前线指挥所副司令员;
余立金,南京军区空军政委;
曹里怀,广州军区空军司令员;
吴富善,军事学院学员(广州军区空军政委,1957年毕业后任广州军区空军司令员);
罗元发,军事学院学员(兰州军区空军司令员,1957年毕业后任北京军区空军司令员);
成 钧,防空军副司令员兼参谋长;
谭家述,防空军副司令员兼高炮指挥部司令员;
周 彪,沈阳军区防空军政委;
程世才,公安军第一副司令员;
李天焕,公安军副政委兼干部部部长;
欧阳毅,公安军政治部主任;
邱创成,炮兵副司令员兼副政委;
匡裕民,军事学院学员(原沈阳军区炮兵司令员,1957年毕业后任军委炮兵副司令员);
向仲华,装甲兵副政委;
胡奇才,工程兵副司令员兼参谋长;
黄志勇,工程兵副政委;
李寿轩,铁道兵第一副司令员;
崔田民,铁道兵副政委兼干部部部长;
张 震,军事学院学员(原总参作战部部长,1957年毕业后任军事学院副院长);
唐延杰,军事学院教育长;
陈庆先,军事学院副教育长;
徐斌洲,军事学院干部部部长;
孙继先,军事学院高级系主任(军事学院学员);
滕海清,军事学院高级系副主任;
韦 杰,军事学院函授系主任;
张 藩,军事学院高级兵团教授会主任;
刘 忠,军事学院物质保障部部长(军事学院学员);
莫文骅,政治学院副院长;
梁必业,政治学院教育长兼政治部主任;
张池明,后勤学院副院长;
倪志亮,后勤学院副教育长;
姚 喆,总高级步兵学校第一副校长;
庄 田,总高级步兵学校第二副校长;
刘浩天,总高级步兵学校政治部主任;
孔从洲,高级炮兵学校校长;
钟汉华,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
杜 平,沈阳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甘渭汉,沈阳军区副政委兼干部部部长;
吴信泉,沈阳军区参谋长;
曾思玉,军事学院学员(原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十九兵团副司令员兼参谋长,1957年毕业后任沈阳军区参谋长);
周玉成,沈阳军区财务部部长;
曾绍山,第三兵团副司令员兼旅大防卫区(后改称旅大警备区)司令员;
杜义德,军事学院学员(原第三兵团副政委,1957年毕业后任第三兵团政委);
刘转连,军事学院学员(原陆军第四十一军长兼粤东军区司令员,1957年毕业后任第三兵团副司令员);
曾泽生,陆军第五十军军长;
刘金轩,陆军第六十四军军长;
郑维山,北京军区副司令员;
王近山,北京军区副司令员;
陈正湘,北京军区副司令员;
韩 伟,北京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
袁升平,北京军区政治部主任;
吴先恩,北京军区后勤部部长;
赵 镕,北京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彭明治,河北省军区司令员;
王道邦,军事学院学员(原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九兵团军长兼政委,1957年毕业后任河北省军区司令员);
王紫峰,山西省军区司令员;
萧新槐,陆军第六十六军军长兼天津警备区司令员;
吴克华,军事学院学员(原海南军区司令员兼四十一军军长,1957年毕业后任济南军区第一副司令员);
张仁初,陆军第二十六军军长,;
彭嘉庆,济南军区副政委;
郭化若,南京军区副司令员;
张才千,南京军区参谋长;
张祖谅,军事学院学员(原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六十军军长,1957年毕业后任南京军区参谋长);
萧望东,南京军区政治部主任;
丁秋生,南京军区干部部部长;
覃 健,南京军区副参谋长;
鲍先志,南京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赖 毅,南京军区干部部第一副部长;
刘 飞,南京军区公安军司令员;
饶子健,陆军第六十军军长;
王必成,上海警备区司令员;
刘先胜,江苏省军区司令员;
黄火星,江苏省军区第二政委(已任命军事检察院检察长);
梁从学,江苏省军区副司令员;
林维先,浙江省军区司令员;
钱 钧,浙江省军区副司令员;
周贯五,浙江省军区副政委,拟任第二政委;
廖容标,安徽省军区司令员;
刘培善,福建省军区第二政委兼福建前线指挥所副政委;
皮定均,福建省军区副司令员兼福建前线指挥所副司令员;
周志坚,军事学院学员(原陆军第三十一军军长,1957年毕业后任南京军区舟嵊要塞区司令员);
张翼翔,军事学院学员(原华东军区副参谋长,1957年毕业后任福州军区副司令员);
卢 胜,军事学院学员(原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九兵团第二十三军政委,1958年毕业后任福建省军区政委);
文年生,广州军区副司令员;
梁兴初,广州军区副司令员;
詹才芳,广州军区副司令员;
刘兴元,广州军区副政委;
温玉成,军事学院学员(原陆军第四十军军长兼政委,1957年毕业后任广州军区参谋长);
陈仁麒,广州军区政治部主任;
张天云,陆军第四十七军军长;
欧阳文,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兼广东省军区政委(拟任解放军报总编辑);
杨梅生,湖南省军区司令员;
晏福生,湖南省军区政委;
何德全,湖南省军区副司令员;
吴瑞林,海南军区司令员兼陆军第四十三军军长;
孔庆德,武汉军区副司令员;
李成芳,军事学院学员(原西南军区副参谋长,1957年毕业后任武汉军区副司令员);
谭甫仁,武汉军区副政委;
毕占云,河南省军区副司令员;
杨国夫,军事学院学员(原中南军区第一文化速成中学校长);
秦基伟,军事学院学员(昆明军区副司令员,1957年毕业后任昆明军区司令员);
陈 康,陆军第十三军军长;
范朝利,陆军第十四军军长;
钟赤兵,贵州省军区司令员;
黄新廷,军事学院学员(原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一军军长,1957年毕业后任成都军区副司令员);
张达志,兰州军区司令员兼甘肃省军区司令员;
冼恒汉,兰州军区政委;
韩练成,兰州军区第一副司令员;
王恩茂,新疆军区司令员兼政委;
赛福鼎?艾则孜,新疆军区副司令员;
郭 鹏,新疆军区副司令员(军事学院学员);
张国华,西藏军区司令员;
谭冠三,西藏军区政委;
张经武,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书记,后兼西藏军区第一政委;
阿沛?阿旺晋美,西藏军区副司令员;
朵噶?彭错饶杰,西藏军区副司令员;
韩振纪,驻苏联大使馆武官;
邓逸凡,驻越南军事顾问团副团长;
张南生,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副主任,拟任主任;
李雪三,中国人民志愿军后勤部政委;
陈先瑞,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十九兵团副政委(军事学院学员);
旷伏兆,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十九兵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聂鹤亭(1956年),装甲兵副司令员;
贺 诚(1958年),军事医学科学院院长。
关于上将和中将的任职,需要说明的是:第一,由于1955年授衔前的一段时间里(1954年~1955年),军队编制体制调整较大,总部、军种、军区体制都作了调整,当时实行八总部、五军种、十二大军区体制,高级将领在1955年前后职务变动频繁,有些在授衔后不久即调整了职务或更改了职务名称。如张南生中将1955年9月任志愿军政治部副主任,1个多月以后即改任政治部主任。个别中将授衔时并没在职,如欧阳文中将的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兼广东省军区政委任职截止时间是1955年10月,但实际上他1955年8月即到北京受命组建解放军报社,1955年10月正式被任命为解放军报总编辑。第二,当时二、三级军区刚刚改称省军区,而以前只是冠以省名,如“山东军区”(二级军区)、“福建军区”(二级军区)、“河北军区”(三级军区)、“江苏军区”(三级军区)、“广东军区”(三级军区)等,1955年8月11日国防部规定各省军区均称“××省军区”。但实际上各省军区正式改称“××省军区”的时间并不一致,如河北军区于1955年6月即改河北省军区,而江苏、安徽、广东、湖南、青海等军区则迟至1960年才改称省军区。为了叙述方便,所列名单中统一称为省军区。第三,1955年9月授衔时许多高级将领正在南京军事学院学习,如战役系52名学员中,有5名上将,23名中将,24名少将。有些是带职学习,入学后仍兼原职,如秦基伟1955年3月任昆明军区副司令员,同年9月入军事学院学习,仍保留昆明军区副司令职务,并任昆明军区党委委员;有些在学习期间任命了新职,如杨得志入学前任志愿军司令员,学习期间被任命为济南军区司令员,在他学习期间,济南军区司令员职务由王新亭代理;有些是免兼原职,毕业后任命新职,如张震入学前为总参作战部部长,入学后由王尚荣接任总参作战部长。
57位上将授衔时大都担任大军区级职务,主要是各总部的副职,大军区的正、副职,军种和兵种的正副职。其中副总长有9位(包括兼职,下同),训练总监部副部长有6位,总政治部、总干部部、武装力量监察部副部长(副主任)各有3位。另外总参二级部有4位上将部长,显示了总参作为军事指挥中枢的重要性。大军区司令员、政委、副司令员有17位上将,当时除了兰州、新疆和西藏军区,其他各大军区的司令员和政委都是上将。军种和兵种的司令员、政委、副司令员、副政委中有9位上将。50年代中期以后,一些上将担任了更重要的职务,如萧华、刘亚楼、苏振华任中央军委委员,萧华、杨成武、王新亭任中央军委副秘书长,萧华任总干部部部长、总政治部主任,萧克任训练总监部部长,洪学智任总后勤部部长,杨成武在取消军衔制不久任代总参谋长(1965年12月),许世友、刘亚楼兼任国防部副部长等。
177位中将授衔时大部分担任兵团级领导职务,主要是总部二级部部长,总后、总财副职,军兵种和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区海、空军司令员、政委,军事学院部、系领导,政治学院、后勤学院、总高级步校副职,志愿军兵团级干部,等等。授衔时职务最高的是廖汉生,时任国防部副部长。当时国防部领导的级别很高,部长是彭德怀元帅,七位副部长中有四位大将(黄克诚、谭政、萧劲光、王树声)、两位上将(萧克、李达)。20世纪60年代,许多中将担任了更重要的领导职务。当时总政6位副主任中的3位,总后的部长、副部长、副政委,总参、总政、总后三总部(总部体制已由八总部改回三总部)的大部分二级部部长,军兵种、大军区司令员、政委中的半数和副司令员、副政委中的大部,军事、政治、后勤三大学院的院长,海军舰队、军区空军司令员、政委等,均由中将担任。60年代海军流传着“南瘸子、北拐子,东海卧着一只虎”的说法,即是对三大舰队中将司令员吴瑞林(南海)、刘昌毅(北海)、陶勇(东海)的戏称。
海军三大舰队司令:  三、首次授衔时各大单位主要领导人军衔
1955年实行军衔制时,人民解放军总部机关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方勤务部、总干部部、训练总监部、武装力量监察部、总财务部、总军械部等八大部;全国军队统编为国防军和公安军;国防军分为陆军、海军、空军和防空军四个军种,加上公安军,被称为“五大军种”;陆军设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铁道兵四个兵种领导机构;全国划分十二个大军区;主要军事院校除军事、政治、后勤三大学院外,还有总高级步校和军事工程学院;在朝鲜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相当于大军区级,直属军委领导。
中央军委
委 员:朱德元帅、彭德怀元帅(主持军委日常工作)、林彪元帅、刘伯承元帅、贺龙元帅、陈毅元帅、罗荣桓元帅、徐向前元帅、聂荣臻元帅、叶剑英元帅
中央军委秘书长 黄克诚大将
副秘书长兼军委办公厅主任 萧向荣中将

国防部
部 长 彭德怀元帅
副部长 黄克诚大将、谭政大将、萧劲光大将、王树声大将、萧克上将、李达上将、廖汉生中将

总参谋部
总参谋长 粟裕大将
副总参谋长 陈赓大将、张宗逊上将、李克农上将、王震上将、许世友上将、邓华上将、彭绍辉上将、张爱萍上将、杨成武上将、韩先楚上将

总政治部
主 任 罗荣桓元帅
副主任 谭政大将、傅钟上将、萧华上将、甘泗淇上将
总后方勤务部(总后勤部)
部长兼政委 黄克诚大将
副部长 洪学智上将、张令彬中将、邱会作中将
副政委 邱会作中将(兼)、李耀中将

总干部部
部 长 罗荣桓元帅(兼)
副部长 宋任穷上将、赖传珠上将、徐立清中将

武装力量监察部
部 长 叶剑英元帅
副部长 周纯全上将、杨至成上将、陈再道上将(武汉军区司令员兼)、阎揆要中将

训练总监部
部 长 刘伯承元帅(未到职)代理部长叶剑英元帅
副部长 张宗逊上将、萧克上将、李达上将、彭绍辉上将、周士第上将、郭天民上将

总财务部
部 长 余秋里中将
副部长 唐天际中将、汤平中将、何维忠少将
总军械部
部 长 王树声大将
副部长 封永顺少将、涂锡道少将、陈文彪少将
中国人民志愿军
司令员 杨勇上将
政 委 李志民上将

沈阳军区
司令员 邓华上将
政 委 周桓上将
副司令员 暂无(王建安上将1956年11月任,其他副司令员1957年8月以后任)
副政委 杜平中将、甘渭汉中将

北京军区
司令员 杨成武上将
政 委 朱良才上将
副司令员 郑维山中将、王近山中将、陈正湘中将、韩伟中将
副政委缺(张南生中将1957年8月任)

济南军区
司令员 杨得志上将(在军事学院学习)
代司令员 王新亭上将
政 委 谭启龙(山东省委书记兼)
第二政委 王新亭上将(兼)
副司令员 缺
副政委 彭嘉庆中将

南京军区
司令员 许世友上将
政 委 唐亮上将
副司令员 叶飞上将、郭化若中将
副政委缺(萧望东中将1956年10月任)

广州军区
司令员 黄永胜上将
政 委 陶铸(广东省委书记兼)
副司令员 文年生中将、梁兴初中将、詹才芳中将
副政委 刘兴元中将

武汉军区
司令员 陈再道上将
政 委 王任重(湖北省委第一书记兼)
副司令员 李迎希少将、孔庆德中将
副政委 谭甫仁中将、张广才少将

昆明军区
司令员兼政委 谢富治上将
副司令员 秦基伟中将
第一副政委 于一川(云南省委副书记兼)
第二副政委 金如柏少将

成都军区
司令员 贺炳炎上将
政 委 李井泉(四川省委第一书记兼)
副司令员 李文清少将、何正文少将
副政委 阎红彦上将、郭林祥少将

兰州军区
司令员 张达志中将
政 委 冼恒汉中将
副司令员 韩练成中将、杨嘉瑞少将、徐国珍少将、胡炳云少将
副政委 缺

新疆军区
司令员兼政委 王恩茂中将
副司令员 陶峙岳上将、赛福鼎?艾则孜中将、郭鹏中将、张希钦少将
副政委 曾涤少将

西藏军区
司令员 张国华中将
政 委 谭冠三中将
副司令员 阿沛?阿旺晋美中将、多噶?彭措绕杰中将、李觉少将、陈明义少将
第一副政委 范明少将
第二副政委 王其梅少将
副政委 金绍山少将

内蒙古军区
司令员兼政委 乌兰夫上将
副司令员 刘华香少将、刘彬少将
副政委 苏谦益(内蒙古自治区区委书记兼)

海 军
司令员 萧劲光大将
副司令员 王宏坤上将、罗舜初中将、方强中将
副政委 苏振华上将

空 军
司令员 刘亚楼上将
第一副司令员 王秉璋中将
副司令员 常乾坤中将、刘震上将、徐深吉中将
副政委 吴法宪中将

防空军
司令员 杨成武上将(副总参谋长、北京军区司令员兼)
副司令员 谭家述中将、成钧中将
副政委 谷景生少将

公安军
司令员兼政委 罗瑞卿大将
第一副司令员 程世才中将
第二副司令员 韦国清上将
第三副司令员 邓少东少将
副政委 李天焕中将

炮 兵
司令员 陈锡联上将
副司令员 苏进少将、邱创成中将
副政委 邱创成中将(兼)

装甲兵
司令员 许光达大将
副司令员 聂鹤亭中将(1956年授)
副政委 向仲华中将

工程兵
司令员 陈士榘上将
副司令员 胡奇才中将
副政委 黄志勇中将

铁道兵
司令员兼政委 王震上将
第一副司令员 李寿轩中将
第二副司令员 郭维城少将
副政委 崔田民中将
技术副司令员 刘克大校

军事学院
院长兼政委 刘伯承元帅
副院长 陈伯钧上将
副政委 钟期光上将

政治学院
院 长 罗荣桓元帅(总政治部主任兼)
副院长 萧华上将(总政治部副主任兼)、莫文骅中将

后方勤务学院
院 长 邱会作中将(总后勤部副部长兼)
副院长 张池明中将
副政委 张平凯少将

总高级步校
校长兼政委 宋时轮上将
第一副校长 姚喆中将
第二副校长 庄田中将

军事工程学院
院长兼政委 陈赓大将(副总参谋长兼)
副院长 刘居英少将
副政委 刘有光少将   第五章 首次军衔制的主要内容

军衔制的内容,包括军衔等级设置、军官职务编制军衔、军衔的种类与称谓、军衔的晋升与服役年限、军衔的授予等。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的军衔制,有着适合我国国情军情的具体内容。




一、我军军衔设六等十九级
军衔等级设置是军衔制的核心内容。各国军衔制度的区别首先就在于军衔等级设置的不同。1952年冬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开始着手研究军衔制的具体事宜时,即将军衔等级拟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在向毛泽东主席并中央军委的报告中说,最近邀请总政、总后、军务部和苏联顾问卡苏林等,对实行军衔制度所需进行的准备工作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拟制了初步计划,现报请军委审批。总干部部的报告中说,对于军衔等级的设置,总干部部和苏联顾问的共同意见是设6等20级,即:
元帅三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
将官四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三级: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四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
军士四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
兵二级:上等兵、列兵。
这一军衔等级系列,与苏联当时实行的军衔制基本一致,只是多了一级“准上将”,而苏联的大将与军兵种元帅同级。其他各级基本都一一对应。至于中尉分两级:“一级中尉”、“二级中尉”,也是受苏联军衔制的影响。苏军的尉官分4级,我国分别译作大尉、上尉、中尉、少尉。而我们译作上尉的俄文原词,系由“资深的”和“中尉”组成,说明苏联本身也是把它作为中尉里面的一级看待的。
当时总干部部与苏联顾问还有一个问题意见不一致。总干部部认为“少将与上校之间拟有必要增加 准将 一级”,主要理由是我军当时军、师干部共分6个等级,即:正军、副军、准军、正师、副师、准师。这样,势必出现“将较弱的军长和副师长都合并为少将一级,在这一级内存在的悬殊很大”,如增加准将一级,即可解决这一矛盾。但苏联顾问持异议。苏军没有准将军衔,少将之下是上校,苏军的副师长通常为上校。如果我军设准将,副师这一级一般可授准将,在两军交往中会对苏军不利。可见,总干部部主要是从我军实际情况出发,而苏联顾问考虑更多的是两军军衔设置完全对等(至少不能高于苏军)。由于对这一问题未取得一致意见,总干部部呈请军委裁定。
1953年草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草案)》,较1952年11月总干部部与苏联顾问商定的方案多了一级,即在少将与上校之间增设“大校”,这样,即符合我军实际,又考虑了苏联顾问的意见,同时,也参考了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军衔制。新方案共设6等21级,将原上将、准上将分别改称“大将”、“上将”,将官依次为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增设大校一级,依次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将原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依次改称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仍用原名。准尉以下等级不变。
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和有关评定士兵军衔的文件规定。总干部部副部长徐立清在会上作了《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的说明》:“本条例将军官的军衔规定为四等十四级,这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实情况和军队建设的需要,并参照了苏联及各人民民主国家军官军衔等级的区分来确定的。元帅军衔在苏联有 大元帅 、 国家元帅 和 兵种元帅 三级,我们只设了 大元帅 和 元帅 ,因此规定军种和某些兵种加设 大将 级军衔。此外,我们在军官军衔中还加设了 大校 一级军衔(苏联没有 大校 一级军衔,只有朝鲜有),这是为适应我军干部发展的情况而确定的。”
这次的军衔设置为6等19级,较1953年条例草案减少兵种元帅、准尉两级,大元帅与国家元帅衔
称均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余未变。
确定的军衔等级设置如下:
元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
将官 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 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 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兵 上等兵、列兵。
这样,终于形成我军这次军衔制的军衔等级设置格局。
军衔等级设置与军队规模大小、编制级别多少以及国家政治制度和民族传统等密切相关。这次实行的军衔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从总体上看,我军这次军衔制属于以苏联为代表的“东方型”军衔,即设大将、大尉,不设准将,这是与美英等国家的“西方型”军衔的主要区别。我军采取“东方型”军衔,这是当时的国际环境所决定的。我国当时属于以苏联为首的东方社会主义阵营。苏联的政治、军事制度,对社会主义国家影响很大。这些国家的军衔制也以苏联为样板,如东欧国家、亚洲的朝鲜、蒙古、越南和拉美的古巴等。但是我军军衔与苏军又不是完全相同,主要是多大校一级。苏军上校之上为少将,师长多数为少将,少数为上校。考虑到我军师级干部较多,参考朝鲜人民军的军衔,设置大校军衔,主要是解决师级干部军衔等级。
第二,我军的军衔等级设置规格比较高,在上将之上还有大元帅、元帅、大将三级,这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我军许多高级军官经历过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几十年戎马生涯,南征北战,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国家应给予较高的荣誉;特别是一些战功卓著的开国元勋,授予高衔,也是众望所归。因此在拟定军衔时,军衔等级规格很高,上将之上还设有国家元帅、兵种元帅(后改为大将)两级。同时,参考苏联等国和我国历史上的经验,考虑给全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授予最高一级军衔,因此又设了大元帅衔。
第三,军衔等级多,军官军衔设4等14级。而美英等国军官军衔一般为3等11级,日本只有3等9级。这是因为当时我军编制级别较多,兵团、军、师、团都分正、副、准三级,从军委主席到副排共有21级。军衔与职务等级之比为1:1.5,这与世界各国军队大体接近。
但在实际授予军衔时,情况又有些变化:一是大元帅衔未授。大元帅是专为最高统帅设置的。当时,毛泽东身为党的主席、国家主席和军委主席,理应被授予大元帅衔。但由于毛泽东同志本人的意见,此衔一直空缺。而人们通常所说的“十大元帅”,实际上被授予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二是实际授予了准尉衔。这是由于当时我军有几十万副排级干部,总部确定暂设准尉衔,以解决这批副排级干部的衔称问题。但实际上此衔在这次军衔制实行的10年里一直存在。

二、一职多衔的编制军衔形同虚设
军官职务编制军衔,简单地说,就是哪一级军官该授什么衔,这是各国军衔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军衔等级和职务等级,是近代以来各国军官制度的两大等级体系。各国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虽然不完全一致,但师以上职务对应将官,团、营职务对应校官,连、排职务对应尉官,大体上是相同的。特别是几个关键职务的军衔基本固定,如上尉连长、上校团长、少将师长,已成为各国军衔制度的惯例。
我军在酝酿实施军衔制期间,解放战争刚刚结束,抗美援朝战争正在进行,军队规模大,级别多,干部数量多,且大部分职务按军衔衡量属于哪一等级,亦无成规。因此,制定军官职务编制军衔,就成为实施军衔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内容。
1953年,由总干部部部拟制的《军衔条例(草案)》提出各级军官基准职务的编制军衔:
一级军区司令员:大将、上将;
兵团司令员:上将、中将;
军长:中将;
师长:少将;
师参谋长:大校;
团长:上校;
团参谋长:中校;
营长:少校;
营参谋长、独立连连长:大尉;
连长:上尉;
副连长:中尉;
排长:少尉。
在正式实行军衔制之前,1955年5月20日,国防部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编制军衔》,明确规定了各级军官基准职务的编制军衔为一职一衔或一职两衔。

从这个编制军衔表上看,我军军官职务的编制军衔,与其他国家基本相当,特别是几个关键职务,如中将军长、少将师长、上校团长、少校营长等。但从后来实际授予军衔的情况看,多数军官的军衔低于编制军衔。这是因为1955年首次授衔时,评衔条件掌握较严。当时总干部部苏联顾问建议,根据苏联的经验,在首次授衔时,军衔应尽量压低。1955年4月1日总干部部《关于评定军衔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中规定评定军衔“授予军官军衔时,一般不得高于编制军衔,但可低于编制军衔一级至两级”,“一般以不低至其编制军衔三级为原则”。
1955年授衔后,即存在实际军衔与编制军衔严重脱节、实际军衔普遍低于编制军衔一到两级的现象,如军长、师长的编制军衔分别为中将、少将,而当时65名在职的军长、军政委,有上将2人,中将7人,少将53人,大校3人;73名在职的师长、师政委,只有3人被授予少将军衔,70人授大校。而副师、正团、副团、正营职军官绝大多数分别被授予上校、中校、少校、大尉军衔,也都低于编制军衔。
军衔制实行了几年之后,由于军衔晋升制度执行得不严格,多数军官的军衔不能正常晋升,实际军衔低于编制军衔的现象有增无减。据1959年统计,全军师长、政委中,只有2.5%的少将,大校占37%,上校占57%,还有3.5%的中校,97.5%低于编制军衔;团长、政委中,上校只占0.34%,中校占27.66%,少校占66%,还有6%的大尉;营长、教导员中,少校只占1.2%,大尉占86.6%,还有11%的上尉和近2%的中尉;连长、指导员中,中尉占60%,还有近7%的少尉。
由于受苏军“一长制”影响,我军制定编制军衔时,过分强调主官军衔,有过一些不合理的规定。一是副职编制军衔同于或低于下一级正职。如1955年编制军衔规定:副军长与师长编制军衔相同;军副参谋长军衔低于师长;师副参谋长军衔低于团长等等。二是机关干部编制军衔低于同级部队干部。如同是正师级的总部下属处长、军兵种二级部长和军分区司令员、政委的编制军衔低于师长。还有一些基层技术军官的编制军衔定得过低过死,如司药、护士长、化验员等,编制军衔少尉,条件再好也不能晋升中尉。这些规定显然不符合我军实际。
1958年军委扩大会议上,许多将领对编制军衔提出了质疑。如余立金中将等六位空军将领在联名小字报上写道:“从颁布编制军衔以来,事实上没有实现。原因是,不完全符合我军的实际情况。因而,根据目前情况,我们建议取消编制军衔。”北京军区副政委张南生中将说:“削足适履的编制军衔应改变。”总后勤部副部长饶正锡中将说:“请考虑可否取消编制军衔的规定。”总干部部一般兵种任免部副部长李镜如大校说:“编制军衔是否需要?”海军舟山基地副司令员胡锦弟大校说:“从苏联搬来的编制军衔把政治干部搞得低于军事技术干部,助理员低于参谋,政治部主任低于参谋长 ”武汉军区军务处处长侯小风上校说:“编制军衔也是照搬过来的,它有什么用?为什么要有编制军衔?都缺乏慎重的调查研究。二年来拟制、修改、执行的结果,已经充分看出它对我军建设的积极作用不大,相反引起了不少矛盾。”
由于实际军衔普遍偏低,1955年颁发的编制军衔表已无法执行。1960年,根据当时的实际军衔情况,国防部重新修订颁发了军官职务编制军衔。由于1955年编制军衔表中部分军官职务一职设一衔不宜实
行,新的编制军衔取消一职一衔的规定,改设一职多衔。如正军职到正团职多为一职三衔。

1960年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表
1960年修订的编制军衔表,将多数军官职务编制军衔的下限压低了一、两级,如军长的编制军衔,1955年为中将,1960年为中将、少将、大校三级;师长的编制军衔,1955年为少将,1965年为少将、大校、上校三级;团长的编制军衔,1955年为上校,1960年为上校、中校、少校三级。由于新的编制军衔一职多衔,虽然解决了实际军衔与编制军衔脱节的问题,但因为是降低了原编制军衔的下限,实际上是将错就错了,使军衔偏低的现象“合法化”。这样,到1965年取消军衔制,我军实际军衔明显偏低的现象仍很严重。

三、军衔的种类区分与称谓
1955年军衔制,参照当时苏军的军衔区分和称谓,对军官军衔种类的区分比较复杂,按专业勤务分为指挥、政治、技术、军需、军医、兽医、军法和行政等8类。指挥和政治军官中,又按军兵种分为若干类军官军衔等级。
1955年2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第二章第八条,对各种军官的军衔区分如下:
(一)指挥军官和政治军官:
步兵军官:少尉、中尉、上尉、大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少将、中将、上将、大将
骑兵军官:少尉、中尉、上尉、大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骑兵少将、骑兵中将、骑兵上将、骑兵大将
炮兵军官:少尉、中尉、上尉、大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炮兵少将、炮兵中将、炮兵上将、炮兵大将
装甲兵军官:少尉、中尉、上尉、大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装甲兵少将、装甲兵中将、装甲兵上将、装甲兵大将
工程兵军官:少尉、中尉、上尉、大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工程兵少将、工程兵中将、工程兵上将、工程兵大将
铁道兵军官:少尉、中尉、上尉、大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铁道兵少将、铁道兵中将、铁道兵上将、铁道兵大将
通信兵军官:少尉、中尉、上尉、大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通信兵少将、通信兵中将、通信兵上将、通信兵大将
技术勤务兵军官:少尉、中尉、上尉、大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技术勤务兵少将、技术勤务兵中将、技术勤务兵上将
公安军军官:少尉、中尉、上尉、大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公安军少将、公安军中将、公安军上将、公安军大将
空军军官:少尉、中尉、上尉、大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空军少将、空军中将、空军上将、空军大将
海军军官:
海上军官:海军少尉、海军中尉、海军上尉、海军大尉、海军少校、海军中校、海军上校、海军大校、海军少将、海军中将、海军上将、海军大将
海岸军官:少尉、中尉、上尉、大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海岸少将、海岸中将、海岸上将

防空军按其所包括的兵种,分别授予各该兵种的军衔。
(二)技术军官:技术少尉、技术中尉、技术上尉、技术大尉、技术少校、技术中校、技术上校、技术大校、技术少将、技术中将、技术上将
(三)军需军官:军需少尉、军需中尉、军需上尉、军需大尉、军需少校、军需中校、军需上校、军需大校、军需少将、军需中将、军需上将
(四)军医军官:军医少尉、军医中尉、军医上尉、军医大尉、军医少校、军医中校、军医上校、军医大校、军医少将、军医中将、军医上将
(五)兽医军官:兽医少尉、兽医中尉、兽医上尉、兽医大尉、兽医少校、兽医中校、兽医上校、兽医大校、兽医少将、兽医中将、兽医上将
(六)军法军官:军法少尉、军法中尉、军法上尉、军法大尉、军法少校、军法中校、军法上校、军法大校、军法少将、军法中将、军法上将
(七)行政军官:行政少尉、行政中尉、行政上尉、行政大尉、行政少校、
行政中校、行政上校、行政大校。

根据规定,海军海上军官及技术、军需、军医、兽医、军法、行政军官的军衔名称前,均冠以军种或专业勤务名称,构成这些军官的军衔称谓,如“海军少尉”、“技术上尉”、“军需中校”、“军法上将”等。其他军兵种军官,除步兵军官外,规定只是在将官军衔前冠以军兵种名称,如“炮兵少将”、“装甲兵中将”、“公安军上将”、“空军大将”等;校官以下人员,无军兵种衔称,直接称谓其军衔,如“中校”、“大尉”“准尉”等。步兵军官将、校、尉各级军官均无军种衔称,直接称谓其军衔,如“上校”、“少将”等。防空军军官按其所包括的兵种,分别授予各该兵种的军衔。如“探照灯兵上尉”、“雷达兵中校”、“炮兵少将”等。

从实施情况看,以上这些分类,一是过于机械,有些也莫名其妙。如同是并列的军种,防空军军官军衔前就不能冠以军种;而同是海军军官,海军岸防兵和航空兵等兵种则不能冠以“海军”。1958年军委扩大会议上某海军基地副司令员对军衔称谓提出了看法:“在军衔的称呼上也在客观上对政工干部有不同的看待,如军事行政干部可以称呼 海军上校 、 海军少将 。而政工干部,哪怕是主管的政治委员也只能称呼 上校 、 少将 ,而不能享受 海军 二字。”二是这些规定过于繁琐,甚至连干部部门都记不住,实际上在实施时也没有完全按规定来称谓军衔。

四、军衔的晋升与服役年限
1955年军官服役条例第二章第十五条对现役军官军衔晋级的期限规定如下:
(一)平时军官军衔晋级的期限:少尉晋中尉2年,中尉晋上尉2年,上尉晋大尉3年,大尉晋少校3年,少校晋中校3年,中校晋上校3年,上校晋大校4年。
(二)战时在前线担任战斗任务和战斗勤务的军官,军衔晋级的期限应予缩短,具体办法由国防部根据当时战争情况规定。
(三)大校以上军官军衔的晋级,应以其所担任的职务及对作战和军事建设的功绩而定。
(四)军官在学校学习的时间,应计算在军衔晋级的期限以内。
但是,1955年军官服役条例颁布后,多数军官不能按规定年限晋升军衔,普遍超过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而且军衔越高超过年限时间越长。
在授衔后的5年时间里,全军累计晋升军衔的人数仅占干部总数的百分之十几,每年大约只有3%左右,绝大多数人的军衔处于冻结状态,致使干部的职务与军衔的距离逐渐拉大。这种状况严重影响到军队建设。1959年11月,总政治部经中央军委和中共中央批准,发出《关于调整干部军衔级别的指示》,规定1960年5月1日以前,对上校以下人员军衔低于职务者进行调整。这是首次成批晋升军衔,晋升面达到44.24%。之后,每年都办理一批军衔的晋升,但晋升期限改为:少尉至上尉各级每三年晋升一次,大尉至中校各级每四年晋升一次,上校以上选升。这一晋衔期限的规定,在1963年9月修正的《军官服役条例》中做了认可。
1963年军官服役条例对军官军衔晋升年限作了修改:少尉晋中尉3年,中尉晋上尉3年,上尉晋大尉3年,大尉晋少校4年,少校晋中校4年,中校晋上校4年,上校晋大校按职务和功绩而定。修改后,从少尉晋升至上校的正常年限,由原来的16年增至21年。
1955年军官服役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对军官服现役和预备役的最高年龄规定如下:
(一)陆军、空军和公安军的军官:
少尉:现役30岁,一等预备役40岁,二等预备役45岁;
中尉:现役30岁,一等预备役40岁,二等预备役45岁;
上尉:现役35岁,一等预备役45岁,二等预备役50岁;
大尉:现役35岁,一等预备役45岁,二等预备役50岁;
少校:现役40岁,一等预备役50岁,二等预备役55岁;
中校:现役45岁,一等预备役55岁,二等预备
役60岁;
上校:现役50岁,一等预备役55岁,二等预备役60岁;
大校:现役50岁,一等预备役55岁,二等预备役60岁;
少将:现役55岁,一等预备役60岁,二等预备役65岁;
中将:现役60岁,一等预备役60岁,二等预备役65岁;
上将以上按具体情况决定。
(二)海军和公安军舰艇中的军官:
少尉:现役35岁,一等预备役40岁,二等预备役45岁;
中尉:现役35岁,一等预备役40岁,二等预备役45岁;
上尉:现役40岁,一等预备役45岁,二等预备役50岁;
大尉:现役40岁,一等预备役45岁,二等预备役50岁;
少校:现役45岁,一等预备役50岁,二等预备役55岁;
中校:现役50岁,一等预备役55岁,二等预备役60岁;
上校:现役55岁,一等预备役55岁,二等预备役60岁;
大校:现役55岁,一等预备役55岁,二等预备役60岁;
少将:现役55岁,一等预备役60岁,二等预备役65岁;
中将:现役60岁,一等预备役60岁,二等预备役65岁;
上将以上按具体情况决定。
规定中,海军和公安军舰艇中的军官,大校以下各级军官现役比陆军、空军和公安军分别高5岁,预备役相同;少将、中将军官现役、预备役与陆军、空军和公安军相同。1955年傅连暲中将授衔时已经61岁,实际上已经超过了条例规定的中将服役年限。
另外,还有个别特殊情况不受服役年龄限制,但这只是特例。如我军著名医务工作者蒋维平,是1955年参加授衔人员中年龄最大的。蒋维平是一位传奇人物,原名蒋顺发,别名姬宾礼,河北房山(今属北京市)人,出身贫苦,早年当过徒工、长工,曾在北洋军中任过副团长。1937年卢沟桥事变时,任参战的宋哲元第二十九军第三师管马处主任委员。不久该军解散,蒋维平回家开西药店维持生计。1938年2月八路军第一二九师第三五九旅挺进平西,路经其家乡时,年届六旬的蒋维平毅然关闭药店,携带全部药品参加八路军。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三五九旅团制药厂厂长、农场场长、白求恩和平医院第一分院副院长,多次被评为劳动英雄、模范工作者。新中国成立后,任北京军区第二五一医院副院长。1955年被授予中校军衔和三级独立自由、三级解放勋章,授衔时已77岁高龄,比朱德元帅(1886年生)还长8岁。由于蒋的特殊经历,他被特批准许蓄胡须,其胡须长度远比“贺胡子”(贺龙)、“王胡子”(王震)、“孙胡子”等几位军中“名胡”长得多,有“美髯公”之称。1964年7月12日蒋维平逝世,享年86岁。
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服役年限的,军官服役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延长或缩短少尉至大校军官服现役的期限,由国防部决定;延长或缩短少将、中将军官服现役的期限,由国务院决定。延长军官服现役的期限,以各级军官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为限。
我军首次授衔时,解放战争刚刚结束几年,军官队伍总体上年龄较低,如大军区和兵团级干部平均45岁左右,军级干部平均40岁左右,师、团级干部平均35岁左右,各级军官年龄大都与最高服役年限相差较多,干部队伍年轻化不成问题。到了60年代初,各级军官平均年龄有所增长,1963年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军官服役条例,对各级军衔的服役年限作了一些调整:
(一)陆军、空军和公安军的军官:
少尉:现役28岁,预备役38岁;
中尉:现役31岁,预备役40岁;
上尉:现役34岁,预备役45岁;
大尉:现役38岁,预备役48岁;
少校:现役42岁,预备役50岁;
中校:现役46岁,预备役55岁;
上校:现役50岁,预备役55岁;
大校:现役55岁,预备役55岁;
少将:现役55岁,预备役60岁;
中将:现役60岁,预备役65岁;
上将
以上按具体情况决定。
(二)海军军官:
少尉:现役32岁,预备役40岁;
中尉:现役34岁,预备役43岁;
上尉:现役36岁,预备役45岁;
大尉:现役39岁,预备役48岁;
少校:现役43岁,预备役50岁;
中校:现役47岁,预备役55岁;
上校:现役51岁,预备役55岁;
大校:现役55岁,预备役55岁;
少将:现役55岁,预备役60岁;
中将:现役60岁,预备役65岁;
上将以上按具体情况决定。
并规定,技术军官、兽医军官的服役年龄,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还规定,海岛、边防守备部队的军官,县(市)人武部、军分区、省军区、军以上机关及院校中的军官,可根据需要延长服役期3至5年。
修订后的最高服役年龄,陆、空军和公安军各级增减不一,其中,少尉减两岁,中尉增一岁,上尉减一岁;大尉增三岁,少校增两岁,中校增一岁,大校增五岁,上校、少将、中将不变。总的看,增多减少,各级增减相抵,累计增加九岁。海军上校(含)以下各级分别减少一至四岁。预备役不再分一等、二等。

五、配合军衔制实施的55式军服
1955年,是人民解放军正规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年份。这一年,人民解放军实行了军衔制、薪金制和义务兵役制(史称“三大制度”),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并在全军范围内大规模地给革命战争时期的有功之臣颁授勋章、奖章,这些措施对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起着重要作用。同时配合军衔制的实施,全军装备新式军衔服装 55式军服。
(一)55式军衔服装研制过程
1953年1月9日,中央军委(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的指示》指出:“如果可能的话,拟于今年7月份全军实行军衔制度”。要求全军有组织有计划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草拟授衔条例及实施规程,进行军衔鉴定,研究制定军衔肩章、标章、识别符号及服装样式、颜色,制定编制军衔等。根据中央军委指示,各总部有关部门立即开展军衔制的各项准备工作。虽然此后中央军委决定将评衔工作延迟到军队组织编制确定、兵役法颁布实行后再实施,但新式服装的研制工作仍按计划进行。
1953年初,中央军委决定55式服装的改革工作由中央军委委员贺龙任领导小组组长,军委委员陈毅、军委委员叶剑英、副总参谋长兼总后勤部部长黄克诚、总后勤部副部长洪学智为领导小组成员(贺龙、陈毅、叶剑英1954年6月补选为军委副主席),以后增加了副总参谋长张爱萍。军委副主席刘少奇曾召集服装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开会,他说:“这次服装改革,主要参照苏军的样式,先学到手,有些不适合我军的地方可以做些修改,但穿出去要美观、威武,塑造人民军队的光辉形象。”
总后军需部负责搜集样品,研究设计式样、用料和颜色;总后军需生产部负责样品的制作与保管。当时搜集了苏联、罗马尼亚、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美国、朝鲜、日本等国家的各种军服样品,还搜集了北洋政府、伪满洲国和国民党军队的服装样品作为研究设计的参考。在贺龙副主席的主持下,确定了军衔服装的设计原则,在此基础上由总后勤部提出军衔服装的制式标准方案报军委。1955年4月7日,军委批准了这一方案。服装改革随之进入样品设计和制作阶段,每套服装做完后都绘制了标准制式图样。
全套服装设计制作完成后,连同搜集的外军服装和中国近期历史军服样品,陈列在北京禄米仓军需样品实验所(现为军需装备研究所)。1955年5月20日将全套样品陈列在中南海勤政殿。除了新设计的军礼服以外,还陈列了从北洋时期到国民党时期的军礼服,另外还有苏联军队从大元帅到士兵的各种军服。毛泽东主席和其他中央领导先后审查了服装样品,并作了修改的批示。经修改后的样
品于6月5日由中南海搬到三座门大高殿展出,征求总部机关、驻京单位官兵和来京开会的各大单位领导的意见。总后勤部根据展出中大家所提的意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修改了样品并就确定的式样等有关问题专题报告国防部。
同年7月16日国防部部长彭德怀召集各大单位领导讨论通过,于7月27日签发呈报毛泽东主席。
1955年9月16日,国务院召开第18次会议,通过了军衔服装的报告,并确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衔、服装从10月1日起实行,全套军衔服装定名为55式服装。这套服装初步建立了常服、礼服、工作服系列,确定了新的服装式样和用料,设置了寓意鲜明的标志符号。
从1955年10月1日起,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官兵开始穿着55式军衔服装,佩戴军衔肩章、领章和军兵种勤务符号和新式帽徽,部队军容仪表焕然一新。这年国庆阅兵,受阅部队官兵身着崭新的军衔服装,在天安门前接受了党和人民的检阅,展示了威武严整的军容,受到海内外人士的注目。
(二)55式军衔服的主要品种
1.礼服和常服
(1)礼服 55式军衔服装分礼服和常服两类,首次突破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单一制式军服的历史。
礼服主要配发校以上军官,在重大礼仪场合和出国访问时着穿,同时还设有海军舰艇尉官礼服和水兵礼服,以及军乐团、仪仗队、文工团、体工队礼服。式样为大脖领双排六粒扣西服和西式裤(女军官为裙子),加各种缘饰和绣饰,配白衬衣,系藏青色领带,大檐帽(女军官为无檐软帽)、皮鞋。颜色和用料,大元帅、元帅、陆空军将官和校官为海蓝色,海军为藏蓝色;大元帅、元帅和将军为纯毛华达呢,校官为纯毛哔叽。军衔,由肩章星花图案、衣裤缘饰区分,元帅肩章绣国徽,将军肩章绣星花,校官肩章绣纵条线加星花。校以上女军官的礼服为裙服。装饰、用料与男军官礼服相同。55式军衔礼服较大地改善了校以上军官的军容仪表,较好地展示了国威和军威。
(2)常服 常服分夏常服和冬常服两种。陆军为棕绿色;空军为上棕绿下藏蓝色;海军夏常服为上白下藏青色,冬常服为藏青色。女军官冬常服与男军官同,夏常服上衣为小驳头翻领,下为裙子。夏季男军官戴大檐帽,女军官戴无檐帽。冬季,男女军官均戴栽绒帽(皮帽)。55式常服,海军士兵穿水兵服,戴水兵帽,舰艇士兵冬服为呢制水兵服。装甲兵、骑兵、伞兵穿马裤。女士兵夏服与女军官同,冬服与男士兵同。男士兵服为小翻领、紧袖口,夏季戴船形帽,冬季戴栽绒帽。
军官着穿常服时佩戴军衔肩章、军种领章;大檐帽配圆形“八一”红五星帽徽,校、尉官扎武装带。常服颜色按不同军种区分。军官夏常服用料按衔级区分。元帅、将军夏常服用料为纯毛哔叽。校官夏常服为柞蚕丝织物,尉官冬夏常服为棉斜纹布。此外,元帅和陆军、空军、防空军、公安军将官还发过一种全白色夏常服。
男士兵夏常服颜色与军官夏常服相同,佩戴军衔领章,船形帽和水兵帽上缀小圆形“八一”红五星帽徽,扎线腰带,用料为棉斜纹布。海军男士兵还配有全蓝水兵服。女军人夏常服为裙服,裙子为藏蓝色,样式官兵基本相同。
男军官冬常服的式样、颜色与夏常服相同。戴栽绒帽或皮帽。用料按衔级区分。元帅、将军服为纯毛马裤呢;校官服为纯毛麦尔登呢;尉官服为棉斜纹布。陆空军士兵和海军陆勤士兵冬常服颜色、用料与所在军种尉官冬常服相同。海军舰艇士兵冬常服为呢制水兵服。女军人冬常服样式、用料、颜色与所在军种男军人相同。
(3)大衣 军官大衣样式均为大翻领,双排扣,颜色与所在军种上衣相同。面料按衔级区分。元帅、将官、校官为纯毛马裤呢,尉官为棉斜纹布。元帅、将官、校官并配纯毛麦尔登呢夹大衣。士兵大衣样式与军官大衣基本相同,仅在口袋上稍有区别,为斜插袋,面料为棉平纹布。女军人
大衣与所在军种男军人大衣相同。
2.军衔肩章、领章、勤务符号和帽徽
(1)肩章 分元帅、将官、校官、尉官、学员和海军水兵服肩章。
元帅肩章:大元帅,国徽与用松枝包大元帅星徽各一;元帅,国徽与元帅星徽各一。
将官肩章:均为满底金,大将、上将、中将、少将依次为4、3、2、1颗将级星徽。
校官肩章:均为2条纵线,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依次为4、3、2、1颗校级星徽;
尉官肩章:均为1条纵线,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依次为4、3、2、1颗尉级星徽,准尉无星徽。
军官肩章版面共分两种;指挥军官,政治军官,海军舰艇技术军官肩章是金黄色。军医、兽医、技术、行政、军需军官肩章不分军种、兵种都是银白色。

(2)领章 1955年刚授衔时领章分军衔领章和军兵种勤务符号领章2种,士兵佩戴军衔领章,军官佩戴军兵种勤务符号领章。
陆、空军军士、兵领章(包括着陆军服样式的海军军士,兵):军士为1条纵线,上士、中士、下士依次为3、2、1颗小星徽;兵底版无纵线,上等兵、列兵依次为2、1颗小星徽。军士和兵的领章纵横线一律为黄色。
军官领章和肩章边线、纵线颜色,士兵领章、肩章版面颜色:步兵深红色;骑兵深蓝色;炮兵,装甲兵,汽车部队及海岸,军医,兽医,军法,行政军官正红色;海军,工程兵,通信兵,铁道兵及军事交通,探照灯部队黑色;公安军草绿色;空军天蓝色;军需军官紫色;海军军医军官边线为正红色,纵线为粉绿色。
但这些颜色的领章仅在1955国庆节阅兵部队中使用过,在部队正式佩用时,作了较大改动,统一固定为陆军红色、海军黑色、空军天蓝色3种颜色。
此外,技术军官肩章将官为黑色边线,校官和尉官肩章边线、纵线的颜色与各该军种、兵种指挥军官相同,但海岸技术军官肩章边线,纵线为黑色。
各军种,兵种人员的领章上除步兵只缀勤务符号外,都缀军种、兵种符号或勤务符号,指挥人员、政治工作人员领章上缀军种、兵种符号,勤务人员领章上只缀勤务符号,不缀兵种符号。
(3)军兵种及专业勤务符号 海军 铁锚;空军 八一军徽和飞鹰两翼;公安军 盾牌;炮兵 交叉的推弹握把;装甲兵 坦克;工程兵 交叉的铁锹和铁镐;通信兵 电话、电波和铁塔;铁道兵 五星、飞翼、钳子、铁锤和锚;汽车兵 汽车头;骑兵 交叉的马刀、骑枪和马蹄铁;化学兵 氧气筒;探照灯部队 探照灯和电光;军医 金色衬底的红十字;兽医 银色衬底的红十字;军法 盾牌和两把交叉的宝剑;军需 红五星外围麦穗和齿轮;技术 交叉的钳子和扳子;文工团 古笙外围松枝;军乐 银色的军鼓和两把交叉的银色小号;体工队 交叉的剑戟外围松枝。
(4)帽徽 为圆形,外围齿轮麦穗,以中心图案区分军种:
陆军 八一五星;
海军 在八一五星后面加压铁锚图案;
空军 在八一五星后面加压飞鹰两翼图案;
防空军、公安军与陆军相同(1955年全军为陆、海、空、防空、公安五大军种)。
(三)对55式军服的改进补充
55式军服装备两年多以后,部队提出了一些意见,主要是军官肩章底版太硬,不便于操练,劳动;服装用料,差别太大,既影响上下级团结,也不符合我国经济条件;船形帽不符合中国人的审美习惯;士兵的常服原为紧袖口,夏季闷热,冬季冻手,广大士兵甚感不便。
针对以上问题,总后勤部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制作了样品报送中央军委。1958年1月18日,国防部向全军发布了修改部分现行军服和肩章、领章的命令:军官、学员平时佩戴新制式领章,代替原肩章、领章。现行的肩章和领章,仍予保留,在节日、集会、出国或外交等场合佩戴。原银白底肩章取消,均换发金黄底肩章。新制式领章1
958年在全军内逐步实施。士兵冬常服均由紧袖口改为散袖口。自1958年起将库存原制式服用完后,逐步实施。各级军官的夏常服、尉级军官的冬常服(包括大衣),今后均改为平布制作。自1958年起逐步实施。
1958年7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作出《关于修改服装制式的决议》,把陆、空军士兵的船形帽改为解放帽,军官大檐帽作为节日、外交等场合佩戴肩章时戴用,平时也改为解放帽,帽徽大小亦作相应的改变。至此,包括服装用料、肩领章和军帽制式的改革一起,统称为58式服装。
新制式领章是在原肩章、领章的基础上设计的,只是把原来的肩、领章加以简化,即将军官肩章上的军衔标志移到领章上。领章底版颜色:陆军正红色,海军黑色,空军天蓝色,不加军兵种符号。佩戴新制式领章使官兵差别缩小,既便于劳动操作和适应战时要求,还能为国家节省大量贵重金属。
这次服装改革是在55式服装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的局部改革,改动的范围不大,技术含量不是很高,过程比较简单,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完成了改革任务,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从1960年开始,为改善我军冬季服装换季的调节性和清洁卫生性,我军进行了以冬服结构配套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形成了以罩衣、紧身棉衣、绒衣裤、衬衣裤等组成的多层次冬服系列。1964年以前,因经济等原因我军一直是实行单一层次服装供应制度,只有长期装备部队的“老棉袄”,没有绒衣、罩衣,穿时只能是脱了棉衣穿单衣,没有中间调节层次,服装保暖量调节与季节变化很不相适应。1961年10月9日,军委办公会议通过配套服装改革方案,1962年定型生产,定名为“62式”,于1964年装备部队。62式服装的装备,结束了我军长期以来冬服单一层次的历史,改善了冬服的调节性能和卫生性能,把我军军服整体水平提高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55式军服是我军军服史上一次比较大的改革。首次突破了我军单一制式军服的历史,第一次将军服分为礼服和常服两大类。礼服主要用于主要场合和出国时穿着,具有样式庄重美观、装饰考究、识别标志鲜明,突出采用了毛织物和丝织物,使我军军容仪表有较大改善,这是我军军服发展史上一个新起点,是一次成功的改革。以后经过不断改进,55式军衔服装日臻完善,迈出了我军军服向体系化、系列化发展的第一步,使我军军容得到较大改善,军威国威得到体现。遗憾的是,由于受到“左”的思想的干扰,60年代中期军衔制度被当作“资产阶级”的产物遭到否定。1965年5月22日,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全军改换65式军服,从此结束了人民解放军首次军衔制和55式军衔服装的历史。
尽管如此,55式军服在中国军服史上仍具有里程碑的特殊意义,是值得浓墨重彩、大书特书的一页。无论是军服的式样、高级军官服装的用料和制作工艺,还是军衔、兵种、勤务识别标志,都达到较高的水准,至今仍为人们津津乐道。同时,55式军服也为后来的新一代军衔服装 87式军服奠定了基础。   

第六章 与授衔同时进行的大规模授勋

在首次实行军衔制的同时,还有一件事也引起了世人关注,这就是第一次在全军范围内大规模地给革命战争时期的有功之臣颁授勋章、奖章。授勋授奖也和军衔制、薪金制、义务兵役制并称为“四大制度”。




一、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党和国家决定奖励革命战争有功之臣
颁发勋章、奖章是军队的一项重要奖励制度,对于激发官兵的上进心和荣誉感,鼓舞士气,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历来受到各国军队的重视。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诞生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了人民的解放事业,同全国人民一起,进行了艰苦卓绝、英勇顽强的长期革命战争,创造了许多惊天动地、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为民族解放事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作出了极其重大的贡献。对于立下汗马功劳的人民功臣,理应受到尊重并给予表彰。解放战争结束后不久,颁发勋章和实行军衔制就提上议事议程。中央军委曾计划于1953年7月在全军实行军衔制和勋章奖章制度,要求全军有组织有计划地完成授衔与授勋的准备工作,包括草拟授衔、授勋条例及实施规程,进行军衔鉴定,制定编制军衔,规定授衔、授勋审批权限,研究制定军衔标志、军服样式和勋章奖章图案,等等。1953年9月8日,彭德怀在给毛泽东的报告里,正式提出实行勋章、奖章制度的建议:“颁发勋章、奖章条例,以代替过去不很完善的立功条例。”毛泽东主席批准了彭德怀的建议后,总干部部便开始了草拟勋章奖章条例的工作。到1953年底提交全军高干会议讨论时,已先后15次易稿。
后来,中央军委根据当时军队的实际情况,决定授衔授勋应待军队组织编制确定、兵役法颁布实施后再进行。故人民解放军首次军衔制度与勋章奖章制度的实行时间延期到1955年。1954年初,总干部部提出了当年干部工作要点之一,是在考核干部的基础上,继续进行评定军衔和颁发勋章奖章的准备工作。1954年11月,勋章奖章条例报送中共中央审阅。12月16日,国务院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草案)》、《关于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功人员勋章、奖章(草案)》。12月22日,总政治部发出《关于实行义务兵役制、薪金制、军衔制和颁发勋章奖章的工作指示》,指出这些制度的实行必然涉及到全军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习惯,在全军中将发生重大影响,必须妥善地解决一系列重大问题。为了消除各种抵触,发挥这几种制度的优点,提高部队的斗志,巩固官兵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团结,指示要求:在全军范围内做好解释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与这些制度有关的各项准备工作。
1955年初中央军委决定,要在年内将现役军官的授衔和授勋工作进行完毕。这两项工作都由总干部部具体组织实施。为指导这两项工作的开展,中央军委于1955年1月23日发出《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和《关于颁发勋章奖章工作的指示》,阐明了实行军衔和勋章奖章制度的目的、意义,并对评定授予的步骤和范围,评定的标准、批准的权限等问题,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总干部部也在当月召开了全军军衔奖励工作会议,就评衔授勋工作中的标准掌握,评定军衔和勋章奖章中的具体问题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等问题,经过认真的研究后作了具体部署。并规定了授勋人员审定工作的分工:军级以上干部由中央军委负责;师级干部由大军区、志愿军、各特种兵、各学院(军事学院、政治学院、军事工程学院、后勤学院、总高级步校)党委负责;团级干部由军、省军区党委或相当于军的党委负责;营级干部由师党委或相当于师的党委负责;连以下人员由团党委或相当于团的党委负责。各级政治部还专门成立了办公室,专管这项工作。
1955年2月12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决议》、《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保卫祖国和进行国防现代化建设中有功人员的决议》、《关于授予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有功人员勋章奖章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决议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全国人民一起英勇地进行了长期革命战争。战胜了国内外反革命武装力量,取得了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对中国人民革命事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有卓越功勋的。为了表彰革命功勋,发扬光荣传统,根据宪法第31条第14项规定,将八一勋章和八一奖章、独立自由勋章和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勋章和解放奖章,分别授予在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战争有功的人员。条例规定,勋章每种分一、二、三级,奖章不分级。区分勋章奖章的条件,是以参加人民革命战争时间的长短和当时职级的高低,以及是否坚持工作和有无重大过失为依据。勋章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奖章由国务院批准,国防部长授予。授予勋章、奖章的同时发给证书。为及时审批,团、营级干部的勋奖章,授予各总部、军兵种等大单位首长批准授予;连级以下人员的奖章,授权军级首长批准授予。
各级勋章、奖章的授予条件是:
八一勋章和八一奖章 授予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8月1日~1937年7月6日)参加革命战争有功而无重大过失的人员。一级八一勋章授予当时的师级以上干部。二级八一勋章授予当时的团级和营级干部。三级八一勋章授予1935年10月20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1936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和第四方面军,1935年9月30日前参加陕北红军和红军第25军,1937年7月6日前坚持各地游击战争和参加东北抗日联军的连级以下人员。八一奖章授予在1937年7月6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的上述人员以外的人员。
独立自由勋章和独立自由奖章 授予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战争有功而无重大过失的人员。一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时的旅级和相当于旅级以上干部,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新四军时的支队级和相当于支队级以上干部,1945年9月2日前在八路军、新四军中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队中相当于军级的纵队和新四军师级以上干部。二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当时的旅级、团级及其相当干部。三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当时的营级、连级及其相当干部。独立自由奖章授予参加八路军、新四军或脱产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队2年以上,或参军虽不满2年但因作战负伤致残的排级以下人员。
解放勋章和解放奖章 授予在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9月3日~1950年6月30日)参加革命战争有功而无重大过失的人员。一级解放勋章授予当时的军级以上及其相当干部。二级解放勋章授予当时的师级及其相当干部。三级解放勋章授予当时的团级、营级及其相当干部。解放奖章授予当时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2年以上,或参军虽不满2年但因作战负伤致残的连级以下人员。解放战争时期直接领导国民党军队起义建有重大功绩,但参加解放军不满两年的原国民党军队有功人员(含1950年6月30日以后直接领导起义的),根据其功绩大小,分别授予解放勋章或解放奖章:直接领导一个整军以上起义的授予一级解放勋章;直接领导一个整师起义的授予二级解放勋章;直接领导一个整团起义的授予三级解放勋章;直接领导一个整排到整营起义的授予解放奖章。
八一勋章呈五角形,夹角处有饰纹,中间红色
圆圈内为闪光的红五角星,内嵌“八一”,突出反映中国共产党于1927年8月1日独立领导革命武装的光辉史实。一级为全金色;二级中间圆及五星饰纹为金色,外五角为银色;三级中间圆及五星为金色,其余银色。
独立自由勋章呈八角形,中间圆内为红星和延安宝塔山,圆外有饰纹,象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革命圣地延安是中国人民抗日民族战争的革命大本营。一级为全金色;二级中间圆及中心饰纹为金色,八角为银色;三级中间圆内为金色,其余银色。
解放勋章呈五角形,中间圆内有红五星、闪耀着光芒的天安门,圆外有饰纹,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武装夺取全国胜利。一级为全金色;二级中间圆及饰纹金色,五角为银色;三级中间圆为金色,其余为银色。
勋章的规格大小分等级而异,最大的一级八一勋章直径为60毫米,最小的三级解放勋章45毫米。勋章为银质合金,金色部分分等级为不同数量的K金。背后有凸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字根样及章号,钢质别针固定在背面。
此外,每枚勋章另配有略章(亦称略表、勋表),为10毫米×25毫米,横式。八一勋章红底黄杠;独立自由勋章为绿底黄杠;解放勋章为黄底红杠。3种勋章均为一级一杠、二级二杠、三级三杠。
八一奖章、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奖章图案均为3种勋章中间部分,直径32毫米,上方有相应颜色的挂章和略章。
由于是第一次在全军范围内统一授勋,党和国家对此都很重视,勋章的材质和制作非常考究。一级勋章是银质正反两面镏金;二级、三级勋章的材质是以银为主的合金。各种勋章的重量不一,最重的一级八一勋章重60克,最轻的三级解放勋章重33克。三种奖章均为铜质镀金。
我军的勋章、奖章条例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历史发展情况以及革命战争时期立功运动、奖励工作的经验,并参照苏联、朝鲜等友好国家对军队颁发勋章、奖章的经验制定的。我军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为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为了表彰战斗和工作中的有功人员,我军各部队在历次革命战争时期也曾颁发过奖章和纪念章以示奖励。但是过去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奖励标准不统一,奖励范围也有很大局限。这次根据宪法规定颁发勋章、奖章,是对人民解放军在各个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一次总结性奖励。这种殊荣,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立功授勋人员的关心,也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伟大历史功绩的肯定,对全军官兵具有巨大的教育和鼓舞作用。
据当时主管授衔授勋工作的总干部部部第一副部长宋任穷回忆说,根据勋章奖章条例,按照毛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历史功绩和在军队中的任职情况,是应该给他们授衔授勋的。因此,在评衔和授勋的初步方案中,毛泽东主席为大元帅,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为元帅,李先念、谭震林、邓子恢、张鼎丞等为大将;毛泽东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列入了授勋名单。但毛主席坚持不要大元帅军衔,不要勋章。这件事,在一次全国人大的常委会上还引起了热烈讨论。包括不少民主人士在内的常委们纷纷发言,认为毛泽东等领导同志,是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和创建者,指挥过许多重大战役,为军队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中都享有崇高的声誉,应该给他们授衔授勋。尤其是毛主席功劳最大,应该授予大元帅军衔和三个一级勋章。主持这次人大常委会议的刘少奇委员长知道毛主席不要大元帅、不要勋章的态度,因此他在会上表示,我也不能作结论。有位民主人士说,人大作出(授衔授勋)决定,毛主席有什么办法!刘少奇同志讲,人大可以作决定,但他是国家主席,还需要他下命令才行呀,他不下命令应怎么办?最后,毛主席的大元帅衔和勋章到底还是没授。
授勋人员的名单,经过反复斟酌、审定,分批予以公布。

二、1955年首次授衔时,颁发第一批
勋章
1955年9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授予朱德等1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并决定授予朱德等131人一级八一勋章,授予朱德等117人一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朱德等570人一级解放勋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陆续发布命令,授予元帅和将官以各种勋章。
1955年9月27日下午5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衔授勋典礼在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刘少奇,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等参加了授衔授勋典礼。全国人大常委会典礼局局长余心清宣布典礼开始,穿着新式军衔服装的军乐队奏国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彭真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亲自将元帅军衔的命令状一一授予朱德等开国元勋。授予元帅军衔礼成之后,彭真又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勋章的命令。被授予勋章的人员共千余人,仅宣布命令就用了30分钟。毛泽东主席接着将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授予参加中国革命有功人员,以及在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军队起义有功人员和对和平解放西藏地区有功人员。最先接受毛泽东授勋的是刚刚被授予元帅军衔的朱德、彭德怀、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等七人。随后,将军们是十人一排,上台授勋。按获得三个一级勋章、两个一级勋章、一个一级勋章的顺序依次授勋。周总理坐在主席台上观察着会议的进行,时间过去一个多小时了,他担心大家过于疲劳就建议改为15人一排加快速度,然后又建议20人一排,授勋的速度大大加快了。当时是由总干部部军衔奖励处副处长吴之凡、总政干部部军衔奖励处副处长周之同和王迪康负责检查确认所授勋章的准确性后放入托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典礼局局长余心清递给毛泽东再授予本人。
由于工作人员过分紧张匆忙,误将两位中将的勋章给错了,周恩来知道后示意不要声张,轻声说“会议以后再调整嘛。”由于周恩来的具体指导,会议进行的非常顺利。
参加这次典礼接受勋章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第一批授予勋章人员名单中的在京人员。此后,全军各级机关和部队均分别举行授予校、尉级军官军衔和勋章奖章仪式。
荣获一级解放勋章的韩先楚上将(1957年6月被授予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说:“党和国家给了我们崇高的荣誉,我们必须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解放台湾、巩固国防、保卫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事业中作出更大的贡献,来回答党和人民的关怀和爱护。”解放战争时期驾机起义的空军某部指挥员刘善本大校激动地说:“在毛主席发布的命令中,授予了我一级解放勋章。为了回答祖国人民给予我的荣誉,我一定要更加谦虚、谨慎,努力提高自己的军事、政治水平,在保卫祖国和解放台湾的光荣任务中贡献更大的力量。”
9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我国武装力量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中的重要措施》:

授予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以国家的勋章和奖章,这是我们伟大的祖国和祖国人民给予自己的英雄儿女们的崇高荣誉,这代表着国家和人民对于这些英雄儿女们的深切感谢。我国人民解放军从建军以来,就在中国共产党的直接领导下,和全国人民在一起,以百折不回的革命意志和伟大的自我牺牲精神,同强大的国内外敌人英勇作战。为了人民的胜利,他们忍受了人们难以想像的艰难困苦,甚至付出了鲜血和生命;最后终于在全国人民的支持下,击败了国民党反革命军队,取得了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我国人民今天能够开始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是同他们的英勇斗争分不开的。因此,国家授予他们以勋章奖章
是完全应当的。在解放战争期间,有许多具有爱国心和正义感的原国民党官兵,有的在战场上高举义旗投到人民方面,有的宣布了脱离蒋介石的反动统治、效忠于人民民主政权,他们对于伟大的人民解放战争都是有功绩的。西藏地方政府的一些官员,对于和平解放西藏也曾作了重要贡献。因此,授予他们以勋章奖章也是完全应当的。

由于授予勋章奖章是和授予军衔同时进行的,而且与军衔肩章、领章同时佩戴,一提起授衔,人们很自然地联想起授勋,因此通常把授勋看作首次军衔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当时对三种勋章的佩戴有严格规定。现役军人一律佩戴在55式礼服的右侧,沿下翻领边缘自上而下为八一、独立自由、解放勋章,顺序不能颠倒。如只获两枚勋章亦按此顺序佩戴,只获一枚只佩右侧即可。略章佩戴于常服之左胸袋上方,八一、独立自由、解放3枚从右至左一字排开。勋章和略章不能同时佩戴,穿礼服时佩戴勋章,穿常服时佩戴略章,也不能更换着装违规佩戴。奖章与勋章的佩戴基本相同。
总参谋部在《关于军容风纪的若干规定》(1960年12月)中对佩戴略章有明确规定:军人参加一切外事礼节性的活动(迎送、接见、宴会、欢迎大会和晚会,以及参观国际体育比赛、陪同外宾参观军事项目等等),一律穿制式军服(是否穿礼服、大衣按主管机关的规定执行),佩戴军衔肩章、领章、军种(兵种)与专业符号,勋章、奖章的略表,穿黑色皮鞋,不扎武装带。
勋章、奖章的颁发工作,原计划分两期进行。1955年颁发现役军人的勋章、奖章,1956年颁发转业、复员和离队军人的勋章、奖章。据《解放军报》第106期(1956年9月1日)报道:
对转业部队有功人员下半年开始授予勋章奖章
本报31日讯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将在大部分集体转业部队中授予有功人员勋章奖章,这项工作到1957年上半年完成。
这是8月27日到3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人事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干部部联合召开的集体转业部队授勋授奖工作会议上确定的。
领导方面认为,转业军人中许多同志在革命战争中长期参加军队工作,为了表彰他们的历史功绩,鼓励他们在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应该及早按照规定分别授予他们勋章奖章。只是因为这次授勋授奖工作的规模较大,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有步骤地进行。对于转业军人的授勋授奖,目前先在大部分集体转业部队中进行,然后再普遍在其余细小的集体转业部队和个别的转业军人中进行。
许多战争时期参军的转业军人对勋章奖章的渴望甚至超过了现役军人。江苏省军区第二政委曾如清少将说,我们碰到转业干部与复员军人,都要求发给应得的勋章、奖章及各野战军著名纪念章,在畅谈时,他们很关心这件事,一再嘱咐我们把他们的请求转国务院与军委。
但遗憾的是授勋工作在具体实施时有了一些变动,未能按原计划进行。一是现役军人的勋章、奖章,一直颁发到1957年。主要原因是授勋工作审批程序和政审非常严格,特别是评定勋章种类、等级工作非常细致、复杂,由于历史的条件所限,尤其是红军时期,干部档案制度尚不够健全,一些干部战争时期的任职在档案记载上不够明确,有时需要当年的上下级或同级来证明,并且在职务的计算上有所变动,比过去规定较严格。如:红军时期后勤机关的科长一级,以前一般按营级计算,现在一般改按连级计算;抗日战争时期的旅供给处副处长、旅卫生处副处长以前一般按团级计算,现在一般改按营级计算;解放战争时期的军卫生部副部长、军供给部副部长以前一般按师级计算,现在一般改按团级计算等。这就给评定勋章增加了难度,也是造成分批公布授勋人员名单的一个重要原因。如邓华上将1955年被授予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但直到1957年,才
被授予一级八一勋章。二是第一期完成后,第二期因故没能按计划实施,绝大多数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军人没有荣获勋章、奖章。主要是因为这批人员人数多,人员变动大,情况比较复杂,再加上全党当时开始了反右运动,因而授勋工作遇到了很大困难,也很难再开展下去。为此,毛主席提出了已转业到地方工作的人员不再授予勋章,并带头不要勋章。在这种情况下,预留给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尾数编号为001、002、003的三个一级勋章因故未能正式颁发出去,出现了我军第一元帅朱德首先获得的勋章和证书尾数编号均为004号的现象。
说起勋章证书的编号,这里顺便再提一下,十大元帅之首的朱德勋章证书是第4号,排在朱德之后的第二位元帅彭德怀勋章证书总该是第5号了吧。不然,彭老总的证书号码是006号。那么朱、彭两位老总中间的005号是给谁的呢?有种种猜测,但没见到正式文字记载。有人分析有可能是程潜。作为起义将领代表人物的程潜将军,早年参加过辛亥革命,是国民党军政界元老级人物。考虑到他的号召力和影响,新中国成立之初,任命他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五位副主席之一(主席和其他四位副主席为毛、朱、刘、周、彭)。因此,很有可能005号勋章和证书是预留给程潜将军的。另外,陈毅元帅勋章证书是010号,在他与彭德怀之间第7、8、9号,显然应该是林、刘、贺三位元帅。按元帅的排名,陈毅之后是罗荣桓。但011号勋章证书得主并不是罗荣桓元帅,罗、徐、聂、叶四帅勋章证书分别为012、013、014、015号。011号勋章显然是给中央军委委员邓小平预留的,他在中央军委委员的排名即是在陈、罗之间。
除当时已转业到地方符合授勋条件人员不再授勋外,从1958年到1965年由地方又回军队任职并被授予少将以上军衔的高级将领,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也不再授予勋章。这些人当中,除极个别将领1988年时还健在并属于军队离休干部的,有幸获得了一枚红星功勋荣誉章或独立功勋荣誉章,也算是一种补偿吧。
对于原国民党军队起义人员的授勋、授奖,一开始是授予起义后参加人民解放军,1955年仍在军队的人员,如被授予一级解放勋章的陈明仁、董其武、陶峙岳、孔从洲、曾泽生、韩练成、林遵、邓兆祥、刘善本等,当时分别在人民解放军陆、海、空军中任职;后来则扩大到未参加人民解放军,或参加人民解放军已转业到地方工作,影响较大的起义人员,如被授予一级解放勋章的张治中、傅作义、马鸿宾、邓宝珊、邓锡侯、卢汉、刘文辉、高树勋等,起义后并未参加人民解放军。著名爱国将领傅作义在北伐和抗战中战功卓著,1949年1月为保护古都北平,使元、明、清600多年的文物古迹免遭破坏,毅然接受中共提出的和平解放北平8项条件,率领华北国民党军25万官兵放下武器,改编为解放军,保护了北平200万人民的生命财产。毛泽东后来当面对他说:“你是北京的大功臣,应该给你一枚天坛一样大的奖章。”1955年9月毛泽东亲自授予傅作义“一级解放勋章”。周恩来称赞傅作义“为人民立了大功”。另外,条例规定授予解放勋章、奖章的起义人员为“原国民党军队有功人员”,但个别原国民党文官(政府官员)也被授予解放勋章。如原国民党新疆省主席包尔汉,1949年9月与新疆警备司令陶峙岳通电起义,实现新疆和平解放,被授予一级解放勋章,是非军人获得解放勋章的代表人物。
被授予一级解放勋章的吴化文起义后参加人民解放军并任三十五军军长,但解放后不久就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在淮海战场率部起义的“佩剑将军”的张克侠与何基沣,则未按起义将领对待,因两人都是中共地下党员,起义后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三军军长、第三十四军军长,当时已转业到地方工作,分别任
国家林业部副部长、水利部副部长,但因其贡献较大,按解放战争时期我军军级干部条件被授予一级解放勋章。
另外,对起义人员条件的掌握上也有一些灵活性。勋章条例规定很清楚,率领一个整军以上起义的可授一级解放勋章,一个师授二级,一个团授三级。如原国民党第一兵团司令官陈明仁率一个兵团起义,虽然其所辖9个师跑了5个师,但仍有差不多1个半军的实力;原国民党绥远省主席兼保安司令董其武率部十万起义,相当于一个兵团的兵力;原国民党长春守军副司令官曾泽生率六十军起义等。他们都是率一个整军以上部队起义,因此被授予一级解放勋章。但有些起义将领,自己并未带一兵一卒过来,但根据他的职衔、地位和名望,以及对其他起义部队的影响,也授予相应级别的解放勋章。如原国民党二级上将张治中将军,对于促成新疆和平解放,作出重大贡献,获得一级解放勋章。另一方面,起义授勋的条件是按陆军编制制定的。但是原国民党军队海空军人员,他们的“起义资本”怎么折算?如邓兆祥,原国民党海军“重庆号”巡洋舰舰长,带一条巡洋舰过来。英美等国巡洋舰舰长一般都为上校,与陆军团长编制级别相当,邓兆祥也是上校舰长。“重庆号”巡洋舰标准排水量5270吨,满载排水量7180吨,官兵574人。“重庆号”属于轻巡洋舰,按说也就能折算一个团,这是三级解放勋章的条件。但是给邓兆祥的是一级解放勋章,也就是说,“重庆号”按一个整军看待。这是因为“重庆号”起义的意义重大,它所引起的震动绝不亚于一个整军的起义!同样,原国民党海军少将林遵1949年4月23日率海防第二舰队起义。海防第二舰队辖舰艇30艘,但总共只有1271名官兵,平均每舰(艇)只有40人,大多是小型舰艇,顶多也就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师级的舰艇支队。但是海防第二舰队起义,是解放战争中最大的一次国民党海军集群起义,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称是“南京江面上的壮举”。第二舰队的起义,加速了渡江战役的胜利,为南京解放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林遵将军被授予一级解放勋章。又如原国民党空军第八大队上尉飞行参谋刘善本,1946年6月26日率机组驾驶一架B-24型轰炸机起义,从成都飞到延安,开创了国民党空军驾机起义的先例。在他的影响下,国民党空军先后有100余人驾驶42架飞机起义。周恩来总理多次称,“刘善本同志是国民党空军起义的带头人”。刘善本虽然只带过来一架飞机、一个机组(共4人),但意义非凡,也被授予一级解放勋章。刘善本的夫人周叔璜曾自豪地说:“一级解放勋章,毛主席授给刘善本的,其他大校没有,就他一个人”。
两个有关授予勋章、奖章的决议《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保卫祖国和进行国防现代化建设中有功人员的决议》、《关于授予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有功人员勋章奖章的决议》,也因故未颁发条例付诸实施。

三、时隔两年之后,1957年颁发第二批勋章
自1955年与首次授衔同时进行的大规模授勋之后,经过近两年复杂细致的工作,1957年6月,中央决定再次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勋章。《解放军报》第230期(1957年6月18日)报道:

据新华社17日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天下午举行第七十四次会议,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审议了国务院周恩来总理提请授予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的第二批名单,决定授予四十七人以一级八一勋章、授予一千四百六十七人以二级八一勋章、授予五千三百三十九人以三级八一勋章、授予一百九十六人以一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四千一百五十二人以二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三万一千零九十八人以三级独立自由勋章、
授予四百二十一人以一级解放勋章、授予四千九百三十二人以二级解放勋章、授予五万四千八百七十九人以三级解放勋章。

1957年6月18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发布授勋命令,其中包括杨成武等47人的一级八一勋章、黄永胜等196人的一级独立自由勋章、王建安等421人的一级解放勋章。总政治部、总干部部于6月20日联合发出《关于举行授勋仪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应即准备举行授勋仪式”。通知中提出,勋章一般应在授勋仪式上授予本人,如因单位分散、人数很少,不便举行授勋仪式,或个别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授勋仪式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首长代为将勋章个别地授予本人。通知中规定,授勋仪式应由各单位政治部、干部部共同负责组织,至于授勋仪式是否邀请地方党政负责同志参加,授勋后是否举行文娱活动,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通知中要求各单位一般应在1957年10月1日以前将现役军人的勋章授给本人,个别单位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稍延迟一些时间。
这一年“八一”建军节前夕,人民解放军总部、各军种、兵种和各军区的领导机关及各部队,先后隆重举行了授勋典礼。
在总部和驻京部队联合举行的授勋典礼上,国防部副部长李达上将宣读了毛主席的授勋命令,国务院副总理贺龙元帅代表毛主席把勋章授予杨成武上将等394人。在总参谋部的授勋典礼上,总参谋长粟裕大将代表毛主席把各种勋章授予968名军官。总政治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联合举行的授勋典礼上,由国防部副部长、总政治部主任谭政大将代表毛主席将勋章授予林月琴等559人,其中有女军官22人。在沈阳军区俱乐部隆重举行的授予驻东北地区陆海空军各部队、院校军官勋章典礼上,国防部副部长萧劲光大将代表毛泽东主席把一级、二级和三级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和解放勋章,分别授予邓华上将、王建安上将等549名将军和军官。在兰州、新疆军区分别举行的授勋典礼上,代表毛主席授勋的是总干部部部长兼总政治部副主任萧华上将。曾经参加过新疆三区民族革命的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军官,也都分别获得一、二、三级解放勋章。在济南军区授勋典礼上,代表毛主席授勋的是济南军区代司令员王新亭上将。在后勤学院授勋仪式上,六百名革命战争时期的有功人员,分别获得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和解放勋章。后勤学院副院长张池明中将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泽东主席的命令,然后,又代表毛主席把二、三级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和解放勋章一一授予有功人员。
各地方党政负责人参加了部队授勋典礼。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陈鹏参加了总参谋部的授勋典礼。中共辽宁省委书记、辽宁省省长杜者蘅代表辽宁省和沈阳市的党和政府参加了沈阳部队的授勋典礼。中共甘肃省委书记强自修、甘肃副省长陈成义、马青年以及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谭启龙、副省长王卓如等人,也都分别参加了兰州和济南部队的授勋典礼。他们向荣获勋章的同志热烈祝贺,并勉励大家在保卫祖国和建军事业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荣获勋章的解放军中高级军官非常激动,他们都把光荣归于党、国家和人民。新疆军区参加过长征的焉耆军分区司令员廖明大校获得了3个二级勋章。当他把勋章佩戴在胸前时,不但想起了长征后被国民党、地主杀死的母亲和两个弟弟,更想起了在雪山草地上倒下去的同志。他说,我们的荣誉是千万烈士们用生命换来的,首先应该归功于他们。曾经参加过新疆三区的革命斗争并担任民族军副总指挥的祖龙太也夫少将,他是维吾尔族人,荣获了一级解放勋章。他兴奋地说,这是我们一生中难忘的日子。后勤学院物资保障部部长别祖后大校说:“党和人民授给我三枚二级勋章,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大事情。我一定不背功臣包袱,永远联系
群众,发扬我军的光荣传统。”济南军区授勋典礼上,济南军区炮兵司令员颜伏大校代表获得勋章的同志讲话,他表示要把国家和人民给予的荣誉看成是对自己的鞭策,绝不骄傲自满,要为解放台湾、为保卫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保卫世界和平做出新的贡献。
1958年后,就不再颁发八一、独立自由、解放勋章、奖章。但个别也有例外。如贺诚将军1958年由国家卫生部副部长改任军事医学科学院院长,回到军队系统,被授予中将军衔,但没有同时授予勋章。他1958年照的标准像也没有佩戴任何勋章。后于1962年补授一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55年至1957年,共授予人民解放军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各种勋章103349枚,各种奖章52万余枚。其中,被授予一级八一勋章178人,二级八一勋章1467人,三级八一勋章5339人;一级独立自由勋章313人,二级独立自由勋章4152人,三级独立自由勋章31098人;一级解放勋章990人,二级解放勋章4932人,三级解放勋章54879人。授勋人数共计61000余人。
在功勋卓著的共和国开国将帅中,有144人同时荣获3枚一级勋章,其中,10位元帅和10位大将,均被授予金光灿灿的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57位开国上将中有47人被授予3个一级勋章,有10人例外:韦国清、唐亮、苏振华被授予二级八一勋章(红军时期为团级干部)、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李天佑、杨至成被授予一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抗战时期在苏联养伤)和一级解放勋章;吕正操原为东北军将领,抗战时期参加八路军,被授予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上将中只获得一级解放勋章的有4人:乌兰夫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都参加了革命工作,但未在军队任实际职务;陈明仁、董其武、陶峙岳3人原为国民党军中将级军官,解放战争后期率部起义,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177人中,有60人被授予3枚一级勋章,占将近三分之一;少将1360人中,仅有15人获此殊荣。另外还有已转到地方工作、只授勋未授衔的周保中、冯白驹二位将领也获得了3枚一级勋章,共计144人。周保中女儿周伟说:“1955年9月27日,我父亲周保中(被)授予了三枚一级勋章,我母亲跟我提过,我父亲激动地说:我今天接受3枚一级勋章,是代表了全体东北人民和死难的烈士。”另一位抗联领袖冯仲云获得两枚一级勋章。冯仲云1927年参加革命,土地革命时期担任中共满洲省委书记;抗日战争时期担任抗日联军第三路军政委;建国后担任松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兼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北京图书馆馆长、水利部副部长兼华东水利学院院长等职,没有担任军职,但考虑到他的历史贡献,依然授予他一级八一和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彭真曾经对冯仲云说:“我们共产党人二十多年领导的革命斗争中,有三件最艰苦的事:第一件是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第二件是红军长征后,南方红军的三年游击战争;第三件是东北抗日联军的十四年苦斗。”毛主席则在授予冯仲云勋章时紧紧地握着他的手说:“你是冯仲云,是东北抗日联军的。你们东北抗联,比我们长征还要艰难、艰苦。”据冯仲云女儿冯忆罗回忆:我母亲曾经跟我讲,我父亲在授衔以后,回到家里特别激动,手里捧着两颗金色的勋章,当时跟我说,这个不光是给我的荣誉,而且,这个是给我们满洲地下党省委和东北抗联的同志,14年浴血奋战的这份荣誉。冯白驹亦是一位极富传奇色彩的人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长期担任琼崖党政军重要领导职务,领导琼崖人民进行革命斗争,一直坚持到全岛解放,创造了“二十三年红旗不倒”的光辉业绩。周恩来总理誉冯白驹为“琼崖人民的一面旗帜”。解放后,冯白驹担
任中共海南区党委第一书记、海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海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海南行政公署主任、广东省委书记处书记和副省长等职。1955年评衔授勋时,冯白驹已不在军队系统,因此没有授予他军衔(有些书刊中称冯白驹1955被授予中将军衔,实属误传),但考虑冯白驹将军和琼崖纵队的特殊经历,还是授予他三枚一级勋章。
获得三枚一级勋章高级将领名单
(同时或先后获得)
1955年9月授予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的人员共73人:王震、王近山、王宏坤、王树声、王新亭、方强、甘泗淇、叶飞、叶剑英、冯白驹、毕占云、朱德、朱良才、刘亚楼、刘志坚、刘伯承、刘道生、许世友、许光达、孙毅、李达、李涛、李克农、李聚奎、宋任穷、宋时轮、张云逸、张宗逊、张经武、张爱萍、陈赓、陈毅、陈再道、陈伯钧、陈奇涵、陈锡联、林彪、罗荣桓、罗瑞卿、周桓、周士第、周保中、赵尔陆、钟期光、洪学智、贺龙、贺炳炎、莫文骅、聂荣臻、倪志亮、徐立清、徐向前、徐海东、郭天民、萧华、萧克、萧劲光、黄克诚、曹里怀、阎红彦、韩东山、彭绍辉、彭德怀、粟裕、程世才、傅钟、傅秋涛、谢富治、赖传珠、詹才芳、廖汉生、谭政、谭希林;
1955年9月授予一级八一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57年6月授予一级独立自由勋章的29人:王诤、王必成、王尚荣、甘渭汉、朱明、朱辉照、刘震、刘转连、孙超群、杜义德、杨梅生、李信、李天焕、吴先恩、陈先瑞、金如柏、周纯全、冼恒汉、郑维山、饶子健、贺庆积、袁克服、钱钧、徐深吉、郭鹏、郭化若、唐天际、萧向荣、谭友林;
1955年9月授予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57年6月授予一级八一勋章3人:邓华、姚喆、韩伟;
1955年9月授予一级解放勋章,1957年6月授予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17人:孔庆德、刘培善、苏进、李寿轩、张平凯、张令彬、张达志、张贤约、周玉成、周志坚、胡奇才、赵镕、贺晋年、陶勇、常玉清、韩先楚、彭明治;
1955年9月授予一级八一勋章,1957年6月授予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人:欧阳毅;
1957年6月授予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的人员11人:王平、王建安、刘子奇、杨勇、杨成武、杨得志、李志民、陈士榘、林维先、崔田民、梁从学。
勋章奖章制度,是年轻的共和国对人民解放军颁布的一项褒奖法令,也是国家建立统一的正规奖励制度的开端。尽管在执行过程中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未按预定计划如期进行,也出现了个别攀比现象,如某中将对授予他的二级八一勋章有意见,迟迟未领等。但总的看,授予勋章奖章是有积极意义的。通过这一奖励,极大地激发了人民解放军全体官兵的荣誉感和上进心,调动了他们建设国防、保卫祖国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促进了军队建设。


第七章 首次军衔制的取消

1955年实行的军衔制,作为我军建设的重要法规,有力地推动了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但是,仅仅过了十年,这次军衔制度就被取消了。除了受“左”的思想的影响,还有没有其他原因?
一、对军衔制度认识上的偏差
1955年9月28日,即中南海怀仁堂元帅将官授衔授勋典礼的第二天,《解放军报》发表社论,阐明了实行军衔制度的意义:

为什么现在要在人民解放军中实行军衔制度呢?这是因为随着义务兵役制的实行,部队现代化的装备要求部队的训练和行动都必须严格遵照正规的制度和条例,军官在军人中间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也必须明确规定,部队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必须进一步提高,实行军衔制度将更便于加强部队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以遂行军事任务。在长期的国内革命战争中,人民解放军曾经建立了严明的纪律,形成了上级爱护下级,下级服从上级的优良传统。但在那个时期,由于部队分散作战,装备简单,兵种不多,并且是由志愿兵组成的,官兵长期相处,互相识别容易,当时我们又没有全国统一的政权来颁发和授予军衔,所以在那个时期不实行军衔制是完全正确的。现在的情况不同了,全国的人民政权早已建立,义务兵役制已开始推行,人民解放军的编制和装备也同过去大不相同了,所以就必须实行而且也有条件实行军衔制了。国家授予军官以军衔,是国家给予各级军官的荣誉,同时是国家给予各级军官重大的政治责任。军官按照条令施行职权,也是国家和人民对他们的要求。因此,各级军官必须戒骄戒躁,兢兢业业,完成国家和人民给予的光荣任务。根据军官服役条例的规定,军官必须佩戴和军衔相符的肩章符号,以便在官兵之间,各级军官之间,各军种兵种之间,有着显明的识别标志。这就能够随时随地按照严密的军事组织和秩序,职责分明地进行指挥和工作。只有这样,军队才能在装备复杂、运动快速和现代化诸兵种协同动作的新条件和新要求之下,依据迅速变化着的情况,胜利地执行军事任务,保卫祖国。
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当时我军一些高级将领中,存在着对军衔制度的偏见。如1958年的军委扩大会议上,不少将领对军衔制提出了质疑,认为军衔制是教条主义或是资产阶级的东西,不符合我军的实际,甚至建议取消军衔制。如某少将在发言中说:“军衔制度我本身就怀疑。古今中外,新旧式的国家军队都有军衔标志,但这并不能认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也必须挂牌子,我们过去的级别不是很好的军衔制度吗? 因此我认为应该把牌子摘下来,大操大典时再戴。”
毛泽东主席在1958年8月北戴河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现在有“花”(指军官肩章上的军衔标志),发薪水都要有等级,分将、校、尉,可有的还没有打过仗,结果是脱离群众,兵不爱官,民不爱干,因为这 点和国民党差不多。1959年5月31日,时任国防部长的彭德怀元帅在访问阿尔巴尼亚与斯库台党政负责同志交谈时说:“我不喜欢人家叫我元帅。因为这是战争的结果,是跟人家学来的。我不喜欢肩上这两块牌牌,将来会没有这东西的。”这种真实流露出的朴素感情,在当时军队高层领导人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反映了人们对军衔制认识上的局限。而这种认识上的偏见给军衔制的发展埋下了致命的隐患。
1959年“庐山会议”后,林彪接替彭德怀出任国防部长。60年代初开始,林彪大搞“突出政治”,陆续提出并推行了一套极“左”的东西,给军队正规化建设带来消极的影响。一些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被废止,军衔制也被视为资产阶级的建军原则和法规,而遭到非议。由于军衔制是50年代中苏关系“蜜月”时期从苏联学来的,中苏关系恶化后,军衔制又被扣上一顶“修正主义”军事制度的帽子。
1964年,为了保持我军艰苦朴素的光荣传统,增强军队和地方的团结,军委考虑减低军队干部的薪金,同
地方干部适当拉平。军委常委开了会,拟出了军队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减薪方案,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贺龙元帅和总参谋长罗瑞卿大将到北戴河向毛主席报告这个事。毛主席听了汇报,把手一挥说:“减!”贺龙同志又请示说:是不是把军衔牌牌一起取消算了?毛主席立即表示同意:取消,这个牌牌我早就想把它搞掉了。在这以前,毛主席不止一次说过:我看到那个牌牌,就不舒服。过去没有牌牌打胜仗,现在有了牌牌我看要打败仗了。
贺龙元帅就是根据毛主席的指示提出取消牌牌的建议,并立即得到批准。
1964年11月,中央军委办公厅发出《征求〈关于取消军衔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称:军委办公会议已讨论同意军衔薪金改革小组提出的《关于取消军衔制度的意见》。《意见》认为军衔制度存在许多不利因素,建议取消。其理由是:“我军的军衔制度,是照搬苏联和其他国家的。过去没有这种制度,也一样打胜仗。实践证明,这种制度不符合我军的优良传统,它是一种资产阶级法权,等级表面化,助长了个人名位思想和等级观念。不利于我军的革命化建设,不利于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和军民之间的团结。同时增加了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不少繁琐事务。”显然,这是片面地理解和强调革命化而忽视现代化和正规化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