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新产品新技术:论道德(道德人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18 23:53:53

论道德
周国平




(1)
  我相信苏格拉底的一句话:“美德即智慧。”一个人如果经常想一想世界和人生的大问题,对于俗世的利益就一定会比较超脱,不太可能去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说到底,道德败坏是一种蒙昧。当然,这与文化水平不是一回事,有些识字多的人也很蒙昧。
  假、恶、丑从何而来?人为何会虚伪、凶恶、丑陋?我只找到一个答案:因为贪欲。人为何会有贪欲?佛教对此有一个很正确的解答:因为“无明”。通俗地说,就是没有智慧,对人生缺乏透彻的认识。所以,真正决定道德素养的是人生智慧,而非意识形态。把道德沦丧的原因归结为意识形态的失控,试图通过强化意识形态来整饬世风人心,这种做法至少是肤浅的。
  意识形态和人生智慧是两回事,前者属于头脑,后者属于心灵。人与人之间能否默契,并不取决于意识形态的认同,而是取决于人生智慧的相通。
  一个人的道德素质也是更多地取决于人生智慧而非意识形态。所以,在不同的意识形态集团中,都有君子和小人。
  社会愈文明,意识形态愈淡化,人生智慧的作用就愈突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愈真实、自然。
  在一个人人逐利的社会上,人际关系必然复杂。如果大家都能想明白人生的道理,多多地关注自己生命和灵魂的需要,约束物质的贪欲,人际关系一定会单纯得多,这个世界也会美好得多。
  由此可见,一个人有正确的人生观,本身就是对社会的改善做了贡献。你也许做不了更多,但这是你至少可以做的。你也许能做得更多,但这是你至少必须做的。
  知识是工具,无所谓善恶。知识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美德与知识的关系不大。美德的真正源泉是智慧,即一种开阔的人生觉悟。德行如果不是从智慧流出,而是单凭修养造就,便至少是盲目的,很可能还是功利的和伪善的。
  在评价人时,才能与人品是最常用的两个标准。两者当然是可以分开的,但是在最深的层次上,它们是否相通的?譬如说,可不可以说,大才也是德,大德也是才,天才和圣徒是同一种神性的显现?又譬如说,无才之德是否必定伪善,因而亦即无德,无德之才是否必定浅薄,因而亦即非才?当然,这种说法已经蕴涵了对才与德的重新解释,我倾向于把两者看作慧的不同表现形式。
  人品和才分不可截然分开。人品不仅有好坏优劣之分,而且有高低宽窄之分,后者与才分有关。才分大致规定了一个人为善为恶的风格和容量。有德无才者,其善多为小善,谓之平庸。无德无才者,其恶多为小恶,谓之猥琐。有才有德者,其善多为大善,谓之高尚。有才无德者,其恶多为大恶,谓之邪恶。
  人品不但有好坏之别,也有宽窄深浅之别。好坏是质,宽窄深浅未必只是量。古人称卑劣者为“小人”、“斗筲之徒”是很有道理的,多少恶行都是出于浅薄的天性和狭小的器量。
(2)
  西哲认为,利己是人的本能,对之不应作道德的判断,只可因势利导。同时,人还有另一种本能,即同情。同情是以利己的本能为基础的,由之出发,推己及人,设身处地替别人想,就是同情了。
  利己和同情两者都不可缺。没有利己,对自己的生命麻木,便如同石头,对别人的生命必冷漠。只知利己,不能推己及人,没有同情,便如同禽兽,对别人的生命必冷酷。
  利己是生命的第一本能,同情是生命的第二本能,后者由前者派生。所谓同情,就是推己及人,知道别人也是一个有利己之本能的生命,因而不可损人。法治社会的秩序即建立在利己与同情的兼顾之上,其实质通俗地说就是保护利己、惩罚损人,亦即规则下的自由。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利己的行为都得到保护,损人的行为都受到惩罚,这样的社会就一定是一个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社会。
  同情,即人与人以生命相待,乃是道德的基础。没有同情,人就不是人,社会就不是人呆的地方。人是怎么沦为兽的?就是从同情心的麻木和死灭开始的,由此下去可以干一切坏事。
  所以,善良是最基本的道德品质,是区分好人和坏人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界限。
  人如果没有同情心,就远不如禽兽,比禽兽坏无数倍。猛兽的残暴仅限于本能,绝不会超出生存所需要的程度。人残酷起来却没有边,完全和生存无关,为了龌龊的利益,为了畸形的欲望,为了变态的心理,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只有在人类之中,才会产生千奇百怪的酷刑,产生法西斯和恐怖主义。
  善待动物,至少不虐待动物,这不仅是对地球上其它生命的尊重,也是人类自身精神上道德上纯洁化的需要。可以断定,一个虐待动物的民族,一定也不会尊重人的生命。人的生命感一旦麻木,心肠一旦变冷酷,同类岂在话下。
  一个对同类真正有同情心的人,把同情心延伸到动物身上,实在是最自然的事情。同样,那些肆意虐待和残害动物的家伙,我们可以断定他们对同类也一定是冷酷的。因此,是否善待动物,所涉及的就不只是动物的命运,其结果也会体现在人身上,对道德发生重大影响。在这个意义上,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道,救赎动物就是人类的精神自救。
  善良的人有宽容之心,既容人之短,能原谅,又容人之长,不嫉妒。在我看来,容人之优秀是更难的,对于一个开放社会也是更重要的。
(3)
  西方人文传统中有一个重要观念,便是人的尊严,其经典表达就是康德所说的“人是目的”。按照这个观念,每个人都是一个有尊严的精神性存在,不可被当作手段使用。对于今天许多国人来说,这个观念何其陌生,往往只把自己用做了谋利的手段,互相之间也只把对方用做了谋利的手段。
  一个自己有人格的尊严的人,必定懂得尊重一切有尊严的人格。
  同样,如果你侮辱了一个人,就等于侮辱了一切人,也侮辱了你自己。
  高贵者的特点是极其尊重他人,正是在对他人的尊重中,他的自尊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世上有一种人,毫无尊严感,毫不讲道理,一旦遇上他们,我就不知道怎么办好了,因为我与人交往的唯一基础是尊严感,与人斗争的唯一武器是讲道理。我不得不相信,在生物谱系图上,我和他们之间隔着无限遥远的距离。
  什么是诚信?就是在与人打交道时,仿佛如此说:我要把我的真实想法告诉你,并且一定会对它负责。这就是诚实和守信用。当你这样说时,你是非常自尊的,是把自己当作一个有尊严的人看待的。同时,又仿佛如此说:我要你把你的真实想法告诉我,并相信你一定会对它负责。这就是信任。当你这样说时,你是非常尊重对方的,是把他当作一个有尊严的人看待的。由此可见,诚信是以打交道的双方所共有的人的尊严之意识为基础的。
  仗义和信任貌似相近,实则属于完全不同的道德谱系。信任是独立的个人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各人有自己的人格、价值观、生活方式、利益追求等,在这些方面彼此尊重,绝不要求一致,另一方面合作做事时都遵守规则。仗义却相反,一方面抹杀个性和个人利益,样样求同,不能容忍差异,另一方面共事时不讲规则。
  如果我是一个从前的哲人,来到今天的世界,我会最怀念什么?一定是这六个字:善良,丰富,高贵。
  道德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是精神性的,旨在追求个人完善,此种追求若赋予神圣的名义,便进入宗教的领域。一是实用性的,旨在维护社会秩序,此种维护若辅以暴力的手段,便进入法律的领域。
  实际上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混淆必生恶果。试图靠建立某种社会秩序来强制实现个人完善,必导致专制主义。把社会秩序的取舍完全交付个人良心来决定,必导致无政府主义。
  按照中国的传统,历来树立榜样基本上是从道德着眼。我更强调人性意义上所达到的高度,亦即整体的精神素质,因为在我看来,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只是他的整体精神素质的表现,并且惟有作为此种表现才有价值。
  人性意义上的伟大是世界性的,必能赢得一切民族的人的尊敬。耶稣说:“先知在自己的家乡往往不受欢迎,而在家乡之外却受到尊敬。”套用他的话,我们可以说,只在自己的家乡受到推崇、而在家乡之外不受欢迎的榜样是不够格的榜样。
  耶稣说:“安息日是为人而设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而生的。”我们可以把耶稣的名言变换成普遍性的命题:规则是为人而设的,人不是为规则而生的。人世间的一切规则,都应该是以人为本的,都可以依据人的合理需要加以变通。有没有不许更改的规则呢?当然有的,例如自由、公正、法治、人权,因为它们体现了一切个人的根本利益和人类的基本价值理想。说到底,正是为了遵循这些最一般的规则,才有了不断修正与之不合的具体规则的必要,而这就是人类走向幸福的必由之路。
  个人越是雷同,社会就越是缺少凝聚力。无个性的个体不能结合为整体。个人越是独特,个性的差异越是鲜明,由这样的个体组成的社会有机体就越是生气勃勃。
(4)
  在任何专制体制下,都必然盛行严酷的道德法庭,其职责便是以道德的名义把人性当作罪恶来审判。事实上,用这样的尺度衡量,每个人都是有罪的,至少都是潜在的罪人。可是,也许正因为如此,道德审判反而更能够激起疯狂的热情。
  据我揣摩,人们的心理可能是这样的:一方面,自己想做而不敢做的事,竟然有人做了,于是嫉妒之情便化装成正义的愤怒猛烈喷发了,当然啦,决不能让那个得了便宜的人有好下场;另一方面,倘若自己也做了类似的事,那么,坚决向法庭认同,与罪人划清界线,就成了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仿佛谴责的调门越高,自己就越是安全。
  因此,凡道德法庭盛行之处,人与人之间必定充满残酷的斗争,人性必定扭曲,爱必定遭到扼杀。
  常常有人举着爱国的尺子评判人,但这把尺子自身也需要受到评判。首先,爱国只是尺子之一,而且是一把较小的尺子。还有比它大的尺子,例如真理、文明、人道。其次,大的尺子管小的尺子,大道理管小道理,惟有从人类真理和世界文明的全局出发,知道本民族的长远和根本利益之所在,方可论爱国。因此,伟大的爱国者往往是本民族历史和现状的深刻批评者。那些手中只有爱国这一把尺子的人,所爱的基本上是某种狭隘的既得利益,这把尺子是专用来打一切可能威胁其私利的人的。
  中国人的“比赛精神”集中在有形的名和利上了,而在无形的领域,对于个人内在的优秀,个人能力的生长和心灵的快乐,则非常缺乏“比赛精神”。这就是问题之所在。
  功利的“比赛精神”表现在国际舞台上,就是一种浅薄的民族虚荣心,特别在乎表面或次要事情上的名次,诸如体育之类。这是一种低级的“比赛精神”。什么时候我们正视中国在教育、科学、医疗、环保、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落后状况,在这些事情上耻于当最后几名,争取当前几名,我们就有高级的“比赛精神”了。
  爱国要有平常心。过去我们在大国心态和弱国心态的双重支配下,自大又自卑,排外又媚外,出尽了洋相,也吃够了苦头。今天仍有相当多的青年,一面高喊过激的爱国口号,一面费尽力气要出国定居,这应该怪不当的引导。做人要自爱自尊,作为民族也如此,而自大和自卑都是自尊的反面。两极相通,狭隘民族主义是很容易变成民族虚无主义的。正是在日益全球化的今天,我们更应该、也更有条件用全球的、人类的眼光来看中国,更好地辨别中国文化的精华和糟粕,认识中国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从而建设一个更伟大的中国。在我看来,这才是真正的爱国。
  两种完全不同的爱国主义:诗意的,自然的,低调的,其实质是对土地和人民的感情;意识形态的,做作的,高调的,其实质是受权力操纵的表演。
  判断爱国主义境界高低的标准:有没有普世价值作为其内涵和基础。
  我心目中的“中国”概念:一个我们祖祖辈辈繁衍和生长的地方,一个生我养我的地方。无论走到哪里,我的身体里总是流着中国人的血。无论到什么时候,我的子子孙孙的身体里永远流着中国人的血。总之,是民族的概念,血缘的概念,制度会变,意识形态会变,这个东西不会变。
  世界上特立独行的人为什么这么少?原因有二。一是懒惰,因为一个人要对自己负责,真正实现自己,成为一个独特的自己,是必须付出巨大的努力的,许多人怕吃苦,怕麻烦,就宁愿放松自己,做一个平庸的人。二是怯懦,因为在一个大家都平庸的环境里,少数人若仍要追求优秀和独特,就会遭到讥笑、嫉妒甚至迫害,于是为了自保而退缩,违心地随大流。
  由此可见,是多数人的懒惰导致了少数人的怯懦。相反,如果人人都对自己负责,以优秀为荣,因而也就能够欣赏别人的优秀,这样的环境是最适合于特立独行的人生长的。
  群体性的懒惰是阻碍个性发展的最大阻力。在社会中,每个人个性的自由发展意味着竞争,于是,为了自己能偷懒,就嫉恨他人的优秀,宁愿人人都保持在平庸的水平上。
  怯懦是懒惰的副产品。首先有多数人的懒惰而不求个人的独特,这多数的力量形成了一条防止个人求优异的警戒线,然后才有了人言可畏的怯懦心灵。
(5)
  当我在一个恶人身上发现一个美德,我就原谅了他的一千件恶行。
  当我在一个善人身上发现一个伪善,我决不肯因为他的一千件善行而原谅他的这一个伪善。
  一个行为有两个动机,一个光明,浮在表面;一个晦暗,沉在底里。当它们各居其位时,灵魂风平浪静。有谁想把它们翻一个个儿,灵魂就会涌起惊涛骇浪。
  在幸福时,人也会有良心的斗争,但那良心是在脑子里,斗来斗去只是头痛。只有在苦难中,回首往事,良心发现,这时的良心才在心灵中,人才真正感到心痛。
  当庸俗冒充崇高招摇过市时,崇高便羞于出门,它躲了起来。
  猥琐假冒神圣乃是最无耻的亵渎神圣。夜里我不断梦见一个句子——
  “子曰他妈的!”
  除了平庸,一切都可以忍受。然而,我受不了的只是自己的平庸。至于别人的平庸,只要不冒充为高明,我是乐于原谅的。
  蒙田说:“对别人的善良的信任,足以证明自己的善良。”的确,恶人是不相信有善良这回事的。在他看来,别人不作恶只是因为没有力量,而有力量仍然不作恶的人都是傻瓜。相反,善良的人往往容易相信别人的善良,并因此低估了恶人存在并且作恶的可能性。
  当我享受时,我最受不了身边坐着一个苦行僧,因为他使我觉得我的享受有罪,使享受变成了受苦。
  怨恨者的爱是有毒的,吞食这爱的人必呕吐。
  有的人的所谓诚实是出卖别人的信任。
  无论何处,只要有一个完美无缺的正人君子出现,那里的人们就要遭罪了,因为他必定要用他的完美来折磨和审判你了。这班善人,也许你真的说不出他有什么明显的缺点,尽管除了他的道德以外,你也说不出他有什么像样的优点。
  相反,一个真实的人,一种独特的个性,必有突出的优点和缺点袒露在人们面前,并不加道德的伪饰,而这也正是他的道德。
  恶德也需要实践。初次做坏事会感到内心不安,做多了,便习惯成自然了,而且不觉其坏。
  阴暗的角落里没有罪恶,只有疾病。罪恶也有它的骄傲。
  医生把罪犯看作病人,道德家把病人看作罪犯。在医生眼里,人人都有病。在道德家眼里,人人都有罪。医生治国,罪犯猖獗。道德家治国,病人遭殃。
文章来源:周国平的博客
图片来源:深山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