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指示标识:草书章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4 19:03:11

草书章法  

        一. 章法的重要性

        章法,又称“布局”或分行布白,是指每——个字以及整幅作品的构成法则,是字与字、行与行、正文与款识、印章之间组织安排的方法,并体现出它们之间相互关系,表现作品的风格、特征、韵律和气势等等。章法是书法创作中的重要一环,体现出书法艺术的构筑之美。一件作品,能夺人眼目的,首先是它的章法。章法好,能一下子将欣赏者的心抓住,产生强烈的共鸣。所以弘一法师曾说:“写字最要紧是章法。章法七分,书法三分,合成十分,然后可名学书。”

        二. 章法的构成

        章法是由正文、题款和钤印三部分构成:
        (一)正文正文是最主要的。其章法有字字独立而气势相贯者;有字字以笔势相连,牵丝相接者;有字字相属,牵丝、点画难以分辨者;有纵有行,横有列者,如章章,史游《急就章》等;有纵有行、横无列者,如王羲之《十七帖》等;有纵无行,横无列者,如怀素《自叙帖》等。总之,欲如朱和羹在《临池心解》中所说的:“作书贵一气贯注,凡作一字,上下有承接,左右有呼应,打叠成一片,方为尽善尽美,即此推之数字,数行,数十行,总在精神团结不外散。
        (二)题款

        题款是指正文之外的文字。款也称款识,正文诗词名,正文作者、受书人,书写者的姓名、斋号、籍贯,书写的年月、地点、环境、气候以及随感等等。款长者可达数十、上百字,短者仅写书写者名字,此又称“穷款”,完全依据纸的留空大小以及作者审视作品的需要而定。款字应比正文的字小,但也不宜大小过于悬殊。款识又有单款、双款之分。双款就是以上列举内容中包括受书人。受书人称上款,其他文字称下款,故名双款。单款指只有下款,无受书人。在任何情况下,题款只是陪衬,对正文而言,它是处于附属地位,其篇幅不能多于正文,其字不能大于正文,在草书作品中尤其如此,以免喧宾夺主。
        (三)钤印
        创作一幅作品的最后一道工序就是“钤印”。印分三种,起首印,压角印和名号、斋号印。起首印多取长方形或椭圆形,形态稍活泼些,内容为作者斋馆名、格言、警句或吉祥祝福之言,压角印与起首印略同,一般盖在右边中间或略高处。名号印、斋号印在下款的最后一个字下。盖两章者多取一章阳文,——章阴文。其距离也应恰当,章与款之间不能太紧或太疏。钤印还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印章在整幅作品中除其表达的意思外,主要是起点缀作用。若印章盖得太多,对作品的画面反有破坏作用,至少给人以凌乱、噪杂之感。至于历代留传下来的名作往往印章很多,这是表明时间久远,经收藏的人极多,凡收藏者视为珍宝,都会盖上几枚印章,这样越盖越多,这并非是书写者本人所盖。二,印章的形式、朱文、白文等。若盖两枚以上印章,应该有变化,如名章是正方形的,则起首章,压角章就不宜用正方形的。但若是连着盖一枚名章、一枚斋馆章,则其大小不能悬殊,以免产生不稳定感。三、印章的大小要与正文字的大小相适应,不能正文的字较小而用上十分醒目的大印章,这就会不协调,不和谐,印章冲突了正文。当然,正文的字很大而用的印章很小,也会有虎头蛇尾之感,色彩上也不相称。

        书法艺术是有其色彩美的。洁白的宣纸,深湛的黑墨,以及鲜红的印章,红、黑、白是色彩中最为鲜明,最为漂亮,最为基本的颜色,在书法作品中已完全具备。这三种对比度十分强烈的颜色,糅合在同一画面上,给人以赏心悦目的美的享受。题款和钤印是章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能丰富色彩,又能在整幅作品中起到对角平衡、长短相应,大小参差的作用,处理得当能达到相得益彰的艺术效果。所以历代书画家在这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明清草书大家黄道周、傅山、王铎等作品中在章法处理上都有上佳表现,让人细细品味而击节叹赏。

        三. 章法和笔势的关系

        草书行笔迅疾,在动势中得字之结体,故字无定势,无定势即无定形,字之结体得迷离、变幻之妙,同一字会有多种写法,各书家之结体又不相同,难以尽言,故其章法也是变化多端。然变化之大难以定规的当属大草,大草犹似人在狂奔,如跃如飞,双腿飞奔,双手飞舞,字字连属,行行不断,忽大忽小,忽疏忽密,忽重忽轻,上字断者,下字连之,上字放者,下字敛之;上字大者,下字小之;上字伸者,—下字屈之;上字正者,下字斜之反之亦然。一切尽在随机应变之中迅速变化,故要论其章法,实是无定规之法,无法中又全守结字之法,平衡之法,乃书法之最为巧妙,最具匠心又最自然洒脱者。正如蔡邕在《九势》中所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
        阴阳既生,形势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