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局安装的电表等级:提高个税起征点何喜之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9:55:11
如您所知,财政部部长近日表示,将把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

    消息传来,除了“7成民众认为可以再提高点”之外,赞扬之声居多。原因很简单:个人所得税是个直接税,税负是每个人都看得见、摸得着的,所以大家很关心。政府调高起征点,大家都很快乐。?

   但在中国的税制体系下,这样的调整其实很难带来任何快感。

中国的税制体系,有两大“杀手锏”,一个是“每年收的税大多是间接税”,第二个是“不计个体综合情况,有一项就收一项,又称分类征收”。

这两个杀手锏是什么意思呢?先说“每年收的税大多是间接税”。

个人所得税,属于直接税,大家每次拿工资条都明明摆摆的知道自己的辛劳所得被国家拿走多少,逃不掉也抹不了,所以民众的痛苦感十分强烈。如果国家大量征这种税,势必会引发民众怨言。

所以国家就绕了一个弯,却反而走了捷径:要知道,从你起床洗脸吃饭到上班坐车再到下班娱乐,时时刻刻都难逃国家税收的手心。因为有一种叫做流通税的东西,在你每一次花钱买服务的过路中,不知不觉的就把钱抽走了

比如你一个月用了10吨水,每吨水的价格是8毛钱,10吨水就是8块钱,其中就含有增值税1.04元。再比如前一段闹过的馒头税,在生产环节就有近17%的税要交给国家,那馒头厂商和零售商户的税肯定不会自己垫,最终都要推到消费者身上。

现在你大概明白了,国家不再从你的工资卡上明打明的拿钱,而是通过你每次的花钱,细水长流的抽走再抽走。要知道,间接税在我国整体税收环节,竟占比58.4%。

所以,别以为国家从你工资卡上少拿点钱就乐和的不行,这根本不是国家拿的大头,更完全有可能从间接税上补回去,老百姓有啥可高兴的呢?

第二个,再说什么叫“分类征收”。

比如你没别的职业,你是个“作家”也是个“坐家”,一年就在家里写了一本书出来。书一共卖了3万元。国家说,这个按规定要交税啊,于是就把您的辛劳所得的一部分拿走了。但是要注意,您没别的职业,也没别的收入,如果把3万摊到全年,您这收入可并不怎么样,国家再拿走一部分,生活没准都会出问题。

再举个例子,有某人,年入20万,这算不错了吧?这种富人,应该多交税吧?且慢,如果他有一个残疾妻子需要养,有两个上学的孩子需要养,还有老人需要养,房贷需要还,自己投资股市还赔了,这样的人,还算“富人”吗?当然不算。但税务部门可不管你那些,你收入20万,我们知道这个信息就够了,你就得按20万交税,别的免谈。

看出问题了吧,但问题出在哪儿呢?

   在美国,交税都是按一家一户的家庭为基本单位的。需要把你一家一年的总收入和总支出抵销,(当然还有其它种种复杂计算,在此不赘述)如果最终的净值,需要交税,那就交,如果最终算下来,您尽管年入20万还是吃不饱饭,国家还要补贴救济你呢。

 


  说说最终结论吧,1.提高个税起征点,并没什么可高兴的,因为国家不靠这个拿你钱。2.国家的收税方式不改革,中国人的税负痛苦指数也不会下降。3.更可怕的是由于国家减免了明面上的直接税,造成你有了“税负痛苦下降”的错觉,反而会在不知觉中承受更多的间接税、分类征收等不合理税制,国家也更难听到反对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