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缠绕垫片用途:中国史学与史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19 09:27:09

中国史学与史书

 

中国史书之正史

 

中华历史与历史记载皆源远流长,史书史籍浩如烟海,史学在古代特别发达,史书在古人心目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最著名也最具代表性的正史,当首推二十四史。“正史”一词最早见于阮孝绪《正史削繁》,有“正史”之名,始见于《隋书·经济志》,因纪传体史书《史记》、《汉书》,以帝王本紀为纲,故称正史。至清乾隆四年编修《四库全书》,确定《史记》至《明史》二十四部正统纪传体史书为正史。

 

正史多属于官修的纪传体史书,具有官方性、权威性、正统性等性质。正史的数目,唐有十三史,宋有十七史,明有廿一史,清有廿二史、廿四史,现代有廿五史之名。十三史是指《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十七史则要加上《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再加上《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四史后为廿一史。清乾隆初年修成《明史》,后又增列《旧唐书》、《旧五代史》,成廿四史。成廿四史是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采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 1921年,《新元史》修成,中华民国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廿四史”合称为“廿五史”。但也有人不将《新元史》列入,而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廿六史”。

   

 

关于非正史的史籍名称,一般认为,在正史之外的较有体例、系统和组织的史书,称为“别史”;否则多称为“杂史”。另外,私家所撰的杂史,现代人又统统称其为“野史”,这一名称并不是历代目录中的正式类目名称。

 

 

中国史书之纪传体

 

纪传体是指以本纪、列传为中心的一种史书编纂体裁或体例。也是东亚史书的一种形式,是以人物为纲、时间为纬、反映历史事件的一种史书编纂体例。纪传体史书的突出特点是以大量人物传记为中心内容,是记言、记事的进一步结合。纪传体以为人物立传记的方式记叙史实。这种形式最主要的是本纪、列传两部分,本纪为一朝的编年简史,兼述帝王本人事迹。列传是各方面代表人物的传记。一般皇帝的传记称“纪”,一般人的称“传”,特殊情形的人物称“载记”。此外还有“书志”和“表”。“书志”是指记载典章制度、自然、社会、经济、文化、风俗等方面的专史。“表”是以表格方式排列历史大事,用来简要罗列错综复杂的社会情况和无法一一写入列传的诸多人物。司马迁的《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以前的史书多以编年体记述,中国的官方正史“二十四史”及其他史书,都依照《史记》体例,以纪传体编纂而成。而日本的《大日本史》也是以纪传体写成的史书。

 

 

中国史书之编年体

 

编年体是我国传统史书的一种体裁或体例。这是以时间为中心,按年、月、日编排史实,也是编写历史最早也是最简便的方法。相传为孔子编定的《春秋》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西晋时发现的先秦史籍《竹书纪年》也采用编年体。后世的一些通史,如《资治通鉴》也采用编年体。编年体史书以时间为经,以史实为纬,其优点是便于考查历史的细节,对于各时间点所发生的诸多历史事实形成全面的认识。其缺点是记事按年月份列杂陈,不能集中叙述每一历史事件的全过程,难以记载不能按年月编排的事件。

 

因为编年体是中国最古老的历史体裁,故《隋书·经籍志》称之为“古史”。

 

中国史书之纪事本末体

 

“纪事本末体”是指以历史事件为纲的中国史书体裁或体例。这种体例每事一题,为一专篇,将分散的历史材料集中在一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加以集中敍述,兼有编年体和纪传体的优点,详其首尾,集中表述其过程,详于记事,方便阅读。它与编年体、纪传体,合称为古代三大史体。

纪事本末体的首创者是南宋的袁枢,他的《通鉴纪事本末》就采用这种体例。其后有明代陈邦瞻的《宋史纪事本末》、清代谷应泰的《明史纪事本末》、李有棠的《辽史纪事本末》、《金史纪事本末》等。纪事本末体,既不同于编年体之以纪年为主,也不同于纪传体之以传人为主,而是以纪事为主。这种体例的优点是每一历史事件独立成篇,各篇按时间顺序编写,能够完整地反映历史事件的全过程,可补编年体与纪传体之不足。其缺点在于不能表明同一时期各个历史事件的联系。

 

 

 

中国史书之断代史

 

断代史是指以朝代为断限的史书。东汉班固所著的《汉书》是中国第一部断代史,记录西汉一代的历史。在中国二十四史中,除《史记》外均属此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的史书,以朝代为断限的,也属断代史。

断代史的主要特点是,只记录某一时期或某一朝代的历史。如《汉书》。《汉书》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分为12篇纪、8篇表、10篇志、70篇传,共100篇,80来万字。记事上起汉高祖元年,下至王莽地皇4年,共229年历史。从《史记》到《明史》的二十四史,除了《史记》以外,均为断代史。实际上,同一史书按不同标准可同时归入不同的体例。如《三国志》,既是纪传体史书,又是国别体史书,同时还属断代史史书体例。

 

中国史书之通史

 

通史是指连贯地记叙各个时代的史实的史书,也是在断代史基础上产生的史书,它与断代体史正好相反。如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可以称为通史。因为他记载了上自传说中的黄帝,下至汉武帝时代,历时三千多年的史实;还有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也是著名的通史。

    通史具有包罗万象的特点,具有近似于百科全书的性质,并且能够给人以整体认识。

既然叫通史,就首先要求叙述的内容广泛,所有重要事件和研究课题(军事、文化、艺术)涉及内容不深,但都要涉及到。

其次要求在叙述中体现历史发展脉络或贯穿其中线索,给人一种整体的认识。所以做不到第一点至少不配称作通史,而要做到第二点是比较困难的,需要著者的才华、积淀和理论素养。同样涉及一个内容的两本通史,在这第二点上,平庸和经典的差别是显著的。

市面上很多《中国通史》和《世界通史》都是平庸的著作,虽然罗列了各个事件和课题,但对人的启发是没有多少的。

   相对于断代史是限于某个时代来说,但通史却是跨时代式研究,不间断地记叙自古及今的历史事件。用现代史学的口吻,这是“大历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