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绒服最好的面料:诚信的根基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19:32:27
  近几年来,诚信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人大代表的提案、政府官员的讲话中,都频频出现信用、信誉、信任和诚信等词汇;诚信被当作3.15晚会的主题,甚至成为高考的作文题目;一些机关单位发起设立“诚信日”,一些企业倡导进行“诚信经营”,各种形式的“诚信论坛”也红火起来。与此相应,诚信与信用也成为出版界的一个热点选题,近年来,我所看到的国内出版的以信用、信任和信誉为主题的译作和著作已有十余种。可喜的是,其中包括几本以扎实的学术研究为基础的学术著作,如福山Fukuyama的《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1995,简体中文版,2001)、郑也夫的《信任论》、张维迎的《产权、政府与信誉》、李向阳的《企业信誉、企业行为与市场机制》。这几本书学术取向不同、内容各有侧重,但是它们都涉及到有关诚信或信誉的一个基本问题:诚信的根基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不妨围绕这个问题,来看看几位学者从不同角度作出的阐释。

  在讨论这些学者的观点之前,我们先介绍西方社会科学中研究诚信或信任问题的主要取向。诚信、信任、信用与信誉这几个词汇的含义有差异,但是又紧密相关,虽然一些学者试图对它们作出清晰的区分,但是有关它们的理论观点和研究事实上是交织在一起的。为了表述的方便,我们这里回顾的是信任研究的主要取向。

几十年来来自不同学科(如社会学、经济学、社会心理学、组织行为学、文化与经济研究等 的研究者提出了无数的信任定义)但是至今没有达成共识。信任定义的不一致,反映了对信任的理解的分歧,这种分歧导致了信任研究的不同取向。大体来说,在西方社会科学界的信任研究中,存在以下五种取向。

  第一,将信任理解为对情境的反应是由情境刺激决定的个体心理和行为。

  在社会心理学家多依奇(Deutsch,1958)的囚徒困境实验中,人际信任的有无以双方合作与否来反映,两个人之间的信任程度会随着实验条件的改变而改变。在这种情况下,信任被看作一个由外界刺激决定的因变量。

  第二,将信任理解为个人人格特质的表现,是一种经过社会学习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人格特点。

其代表人物有心理学家罗特(Rotter)、怀特曼(Wrightsman)等。他们认为,一个人的生活经历和对人性的看法会使他(她)形成对他人的可信赖程度的通常期望(generalizedexpectancy)或信念。有的人倾向于信任他人;有的人则倾向于怀疑他人。持这种取向的学者编制了很多量表来测量人们在人际信任特质上的个体差异。

  第三,将信任理解为人际关系的产物,是由人际关系中的理性算计和情感关联决定的人际态度。

其代表人物有社会学家刘易斯(Lewis)和威格特(Weigert)等人。他们对信任的特点、维度、基本类型等进行了颇为系统的分析。他们认为理性(rationality)和情感(emotionality)是人际信任中的两个重要维度,二者的不同组合可以形成不同类型的信任,其中认知性信(cognitive trust,基于对他人的可信程度的理性考察而产生的信任)和情感性信任(emotionaltrust,基于强烈的情感联系而产生的信任)是最重要的两种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信任大都是这两者的组合。他们还认为,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和社会流动性的增加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都以认知性信任而非情感性信任为基础。

  第四,将信任理解为社会制度的产物,是建立在理性的法规制度基础上的一种社会现象。

  第五,将信任理解为文化规范的产物,是建立在道德和习俗基础上的一种社会现象。

如果说第一、二种取向是从个人的层面来看信任,第三种取向是从人际关系的层面来看信任,那么后两种取向就是从社会的层面来看信任。其代表人物有卢曼(Luhmann)、巴伯(Barber)、祖克尔(Zucker)、福山(Fukuyama)等。这些学者都讨论了不同于“私人信任”(personal trust)的宏观层面的信任现象,但他们所用的术语不太一致,如“系统信任”(systemtrust,Luhmann1979)“基于制度的信任”(institution-basedtrust,Zucker1986)“非私人信任”(impersonal trust,Shapiro1987)“社会信任”(socialtrust,如Earle &Cvetkovich1995)等。近年来使用“社会信任”一词的学者似乎更多一些。

对社会信任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些人将它看作法规制度的产物,认为人们之所以讲信任,是因为受到法规制度的制约,不敢作出违背信任的行为,人之所以信任他人,是因为相信这些社会机制的有效性,这种理解即第四种取向。另外一些人认为社会信任是文化价值观的产物,人们之所以守信或信任他人,是因为文化中含有倡导诚信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并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内化,此即第五种取向。也有一些学者的观点是这两种取向的综合,认为制度与文化价值观一起构成社会信任的基础。在有些理论中,文化价值观本身也是制度的一部分,所以在这样的理论中,第四和第五种观点也就合在一起。

采用前两种取向的多为心理学家。他们依照心理学的传统范式,将信任理解为个人的心理事件,只关注信任的认知内容或行为表现,而不考虑社会环境的因素。这类研究已经受到不少批评。社会学家多采用后三种取向。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信任是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维度,是与社会结构和文化规范紧密相关的社会现象。因此,不能将信任从社会与文化中抽离出来,而要将它当作一个不可还原的多维的社会实体来研究。经济学家对信任的理解接近后两种取向,但是他们往往更强调信任的理性基础与制度基础(在某种程度上,法规制度是建立在理性之上的),也就是说,他们更倾向于第四种取向。

对于诚信的根基,前述四位学者的理解相当不同。大体来说,福山持第五种取向,认为信任是由文化决定的,它产生于宗教、伦理、习俗等文化资源;张维迎持第四种取向,明确指出产权制度是信誉的基础;李向阳则同时采纳了第四和第五两种取向,认为文化规范与制度安排分别是个人信誉和集体信誉的主要基础;郑也夫的观点涉及多个层面,差不多涵盖了上述五种取向,而且还特别讨论了信任与合作行为的生物学基础。

张维迎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诚信与信誉的。他的论述并没有从高深的经济学理论出发,而是从困扰中国经济发展和老百姓日常生活的现实社会问题切入。这个问题就是中国社会目前面临的诚信危机:中国企业普遍缺乏信誉,市场秩序混乱,老百姓缺少安全感。对于诚信危机,不少人都停留在道德义愤的层面,把注意力集中在骂骗子上面,甚至把愤怒发泄到来自某些地域的民工或生意人身上,好像把骗子批倒批臭,或者把某些省份的人隔离开来,就可以万事大吉。张维迎指出,“许多看似道德的问题,实际上可以从产权制度上找到答案。”企业的短期行为,扎根于我们现行的产权制度与政府管制上的弊端。通过多方面的论证,张维迎在书中阐释了一个核心思想:无恒产者无恒心,无恒心者无信用,毁坏了信誉的产权基础,限制了自由竞争,必然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坑蒙拐骗盛行。

在张维迎的论述中,产权制度是一个比道德规范更基本的东西。他在序言中明确提出:“产权是社会道德的基础”。他的这个观点和福山对于社会制度与文化规范的关系的理解有所不同。福山并不认为道德规范或文化价值观念是由理性的制度安排衍生出来的。福山指出,“法律、契约和理性经济为后工业社会的稳定和繁荣提供了必要的基础。但还必须用相互关系、道德义务、对群体的责任以及信任来激活它们。而这些是建立在习俗而不是理性的算计基础之上的。”这就是说,道德规范并不是依靠理性制度生长出来的,相反,理性制度要得以生存和有效地运作,还必须靠道德规范来支撑。

在《信任》一书中福山强调文化因素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他认为建立在宗教、传统、历史习惯等文化机制之上的信任程度构成一个国家的社会资本,一个国家的信任度高低又直接影响企业的规模,进而影响该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福山指出,“群体的形成依靠的是信任,而信任是由文化决定的”。福山认为,新古典主义的经济模式向人们展示的人类本质是不完全的,“尽管契约与私利是人们结合在一起的重要因素,但是最有效的组织都是建立在拥有共同的道德价值观的群体之上的。这些群体不需要具体周密的契约和规范其关系的立法制度,因为道德上的默契为群体成员的相互信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对于张维迎与福山的观点的分歧,我觉得不是一个简单的谁对谁错的问题。他们论述的焦点事实上是不一样的。李向阳的看法或许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他们立论的不同。李向阳指出,在讨论信誉时,我们有必要区分个人信誉与集体信誉。“尽管两者是密不可分的,但无论从它们的形成与维持机制来看,还是从它们的功能来看,两者都存在重要的差异。”就两者的决定机制来说,“个人信誉更多地取决于一个社会的文化、历史、道德和经济发展水平等等”,集体信誉以个人信誉为基础,但是不等于个人信誉的简单加总,“集体信誉的实现还需要有相应的制度安排”。采用李向阳的这种区分,我们不难发现:张维迎关注的是集体信誉,更具体一点说,是企业的信誉;福山讨论的虽然是社会总体的信任度,但是他的出发点是社会成员的信任行为,更接近个人信誉。如果李向阳的观点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张维迎强调信誉的制度根基或产权基础、福山强调信任的文化道德基础就都是理所当然了。

针对中国社会目前的实际情况,我觉得张维迎的观点更有现实意义。福山指出,由于文化的差异,不同社会中的信任度相差很大。美、日、德属于高信任度社会,而中国与意大利、法国等属于低信任度社会。按照福山的观点,中国很难有效地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而且,要解决当前中国的诚信危机就得从重建文化道德观念开始。这种“从心开始”的观点在理论上很动听,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可能变成喊口号、走过场,弄得不好就只能去责怪祖宗。相反,从变革产权制度开始来根治企业的短期行为,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真正有效的途径,也是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和信任程度的可行之路。因此,张维迎提出的建设信誉的产权基础,可以成为中国社会重建诚信的一个突破口。

  张维迎与福山的观点分歧,还牵涉到如何理解信任、理性与习俗三者的关系问题。这正是郑也夫在《信任论》中讨论的核心问题之一。作为我国学者研究信任问题的第一本学术专著,《信任论》对诚信的根基进行了相当系统的分析。郑也夫从当代生物学、博弈论、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中吸收思想营养,讨论了人类信任行为的生物学根源、心理根源、制度基础(理性)以及文化基础(习俗)。同时,他还以“杀熟”现象为例,分析了当代中国社会缺乏信任的起因,包括生物学根源、制度原因、政治原因、社会原因等。郑也夫还注意到了信任的历史性和文化性特点,也就是说,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在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信任的结构与特点很不一样,形成信任的根基也可能不同。传统社会中以私人信任为主,现代社会则更依赖于系统信任或社会信任。

  当然,四位学者的著作中,还有许多精彩的论点。把这几本书放在一起读,也许可以给我们更多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