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和消防总队: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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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主要做法 2009-02-23 作者:张绍华 黄红梅  来源:中国反腐网

 

——强化三个机制  狠抓三个环节  把握三个特性

    去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认真贯彻 “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选择了在区法院、区供电公司、区地税局和腾桥镇等四个单位进行试点,狠抓责任制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三个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责任体系

    为夯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我区在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思想认识的同时,从组织、协调、制度三方面入手,着力强化抓责任制落实的机制建设,从而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1、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龙头工作纳入工作整体格局中,通盘考虑,坚持一手抓发展不放松,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动摇。

    2、完善协调保障机制。按照“纪委组织协调”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每年都由区纪委全面组织协调。一是确定协调工作思路。每年初,区纪委常委会都要专题研究制定协调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协办部门,制定责任考核标准,并协助区委及时召开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二是在协调中排除阻力。对牵头部门的工作目标、方案、措施进行审核、监督,对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给予支持,排除阻力。三是在协调中督促进度。对有关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把握工作进度,指导工作进展。四是建立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情况,解决工作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区纪委监察局经常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大财政检查、审计检查、执法监察力度。

    3、实施制度保障机制。在召开的区纪委二届三次全会暨全区廉政工作会议上进行动员部署安排,下发了《2008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方案》,并建立了四个配套制度:考核测评制度、定期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奖惩制度。

    二、狠抓三个环节,确保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位

    在落实责任制过程中,紧紧抓住了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突出解决“谁来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样、抓不好怎么办”的问题。

    第一,明确责任抓监督。及时对我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进行调整。全区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二是明确责任。先后制定了《关于200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通知》,把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17项任务分解落实到13名区四套班子责任领导、24个牵头单位和40多个协办单位;另一方面,对乡科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明确了责任,并且将责任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社区、村委,使责任体系更加完备。三是及时监督。按照责任分工,以汇报会、重点抽查和巡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检查。1、聘请离退休干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情况的监督。2、于8月上旬召开了全区纪检监察会,加大了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我就充分认识抓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意义,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统一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个方面,对全区各单位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推进。3、将全区乡镇、区直单位划分为3个工作口,每个工作口由一名区纪委副书记负责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通过纪委督导责任制的实施,克服工作死角,促进了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4、召开了现场会。在区法院召开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现场会,一个议程是组织全区各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学习观摩区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另一个议程是对各单位开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及时督促。5、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制度,凡是实施责任追究的问题,要求一事一通报,起到应有的教育警示作用,促进责任意识的全面提高。

    第二,认真考核抓重点。我们把严格考核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坚持以严格的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建立责任考核制度。实行“一把手”“一岗双责”的考核制度,单位领导不仅对本乡镇、本部门经济发展负总责,而且对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同时,建立上下级党政领导联系负责制度,将反腐倡廉工作逐级落实到基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年终组织考核。12月8日-10日组成了由区委常委带队的10个考核组对全区基层单位落实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考核,把责任制考核与经济发展指标考核和业务工作考核相结合、与领导班子考察相结合、与建立勤廉档案相结合。做到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评比,互相渗透,互相促进,协调发展。检查考核组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第一责任人”汇报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会议记录、走访群众、民主测评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在考核中坚持做到“五查五看”,即一查组织领导,看力度够不够;二查职责范围,看职责履行好不好;三查目标要求,看工作成效大不大;四查廉政情况,看领导干部廉不廉;五查评议意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

    第三,严格追究抓关键。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是抓落实,而抓落实的关键则在于严格责任追究。为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考核难以操作、追究不到位的问题,我区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多种手段,对落实责任制及抓反腐倡廉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今年1-12月,全区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8起,处分108人,给予开除党籍6人、留党察看11人。先后有4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了责任追究,2名党员领导干部被诫勉谈话,2名党员领导干部被廉政谈话,增强了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履行职责的自觉性。

    三、把握三个特性,促进责任制工作规范运行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我区着眼保持连续性,突显阶段性,寻求开拓性,促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能一如以往地得到执行,又能在落实中体现出时代特征。

    首先,把握落实责任制的连续性。我区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区委、区纪委每年都召开多次专题会议,下发专门文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定期督促检查、及时沟通情况等工作机制。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每年都要召开1-2次落实责任制业务工作会,由区纪委书记或分管领导召集,并提出具体要求;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总结介绍经验,互相查找差距,弥补工作不足,不断改进工作。形成了区、乡联动、部门互动的运作模式和层层开会部署、层层督促落实、层层检查考核的运作程序。各基层单位抓责任制工作运作机制与区委同步,按照区委要求层层抓落实,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其次,把握落实责任制的阶段性。针对反腐倡廉工作在每个时期的特点,每年都有重点地抓好责任制的落实。2004年,将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规定作为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2005年,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纲要》作为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中之重;2006年,把抓好换届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严肃换届期间的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2007年,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了乡村基层,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意见》、《临川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试行办法》。2008年,是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十周年。10月20日,我区组织了党员干部参加了全国、全省、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开展通读一次《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召开一系列学习座谈会,党政主要领导讲一堂落实“一岗双责”的党课等“四个一”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意义的认识。

    再次,把握落实责任制的开拓性。通过述职述廉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在全区推行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并注重述职述廉方式的创新。在“双述”的方式上,实行了基层单位主要党政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党员干部大会上向区委常委和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述职述廉,并接受群众的评议。在“双述”形式上,做到了“三个结合”,即述职述廉与民主测评相结合,与干部考核相结合,与班子建设和考查相结合。2008年以来,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共530人次。(中共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纪委廉政室、宣教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