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级属于防火级别吗:历史的迷雾——鸦片战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16:03:47

     在我们接受的教育和形成的观念中,鸦片战争,顾名思义,就是中国人和英国人为了能否进行罪恶的鸦片贸易而进行的一场战争,英国人是非道义的,居然为了走私鸦片而“悍然”发动战争;林则徐是禁烟英雄,可惜清政府还要将他革职,后果就是中华老大帝国屡战屡败的半殖民地化。

    不过,“外人”在写这段历史时,却远不是这么回事,也许那些人是“别有用心”的?

    对于丁韪良,相信学习法律的人都会比较熟悉,他在中国生活了62年,虽以传教士的身份来华,却又做了很多“本职”之外的事,他参与1858年《中美天津条约》的签订,将美国人惠顿的《万国公法》翻译为中文,1869年任著名的京师同文馆总教习,1898年任京师大学堂总教习等。算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了,去世后都葬在了北京。

    不过在他写到“鸦片战争”的时候,可和咱们的看法不一样。

    在《花甲记忆》中,丁韪良说“鸦片战争”这个名称使人觉得英国人只是为了强迫中国人为英属印度罂粟地的产品开放市场,没有什么比这更荒谬的了。他觉得中国人对待外国人的“无礼举动”足以挑起一场正义的战争。

    对于中国皇帝用法令禁止鸦片,丁韪良认为英国从未提出过抗议,英国绝不会动一个手指来保护那些走私鸦片的英国人。而钦差大臣林则徐到广州后,却“像对待藩属那样对英国女王发号施令,并且采用令人无法接受的暴力手段来对待英国臣民”。当时鸦片船都停在外海的岛屿中,而它们的主人都住在广州。钦差大臣不分青红皂白就派兵包围了代理洋行,威胁住在那儿的外国人,如果在限定的日期内不交出鸦片,所有的人都要被处死。为了杀鸡给猴看,他们还在洋行前的空地上公开处决了一名当地的鸦片走私犯。

    而正在澳门的英国商务监督义律听说了这么“专横跋扈”的做法,急忙赶到广州,以便能分担他同胞们的风险。他对英国商人的非法贸易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并且呼吁他们要为女王效劳,将所有的鸦片交给他,然后由他再转交给两广总督,以换取英国人的生命。价值约九百万美元的两万箱鸦片被放在生石灰里,然后加水,尽数销毁,最后被倒进河里。(虎门销烟是怎么回事?)由于这笔财产时以女王的名义向这些英国商人征收的,所以女王有过许诺,每一个交出鸦片的商人都会得到补偿。英国议会通过决议,授权政府采取报复行动,以迫使中国人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战争中,英国人运气比在波士顿港口倾倒英国茶叶后的战争更好一些,于是有了1842年的中英南京条约。条约中没有加入任何一个赞同鸦片贸易的字眼,当然对这种贸易也没有任何干预。使得其后的鸦片走私猖獗一时,不必惧怕有任何人来干涉,也不必缴纳任何关税。而随后的中美望厦条约也没有明令禁止可恶的鸦片走私,所以也没再伦理道德上起到好的效果。

    作为外国人的丁韪良,当然是从一种“理性”的态度来看待这场战争的,比如战争的起源和清政府对英国使臣的无礼有关(乾隆的要求使臣行三跪九叩大礼,两广总督拒绝接受英国商务监督的公文信函,只因上面没有写表示臣服的“禀”字),也和英国保护其臣民的权利有关;而英国政府之所以补偿鸦片商,是因为财产是以女王的名义向商人们征收的,报复性的战争则是议会授权的,有其“合法性”“合宪性”;中国人方面,我们的林则徐钦差则似乎是不理智而又过激的,在处理“涉外”事件中恣意行事,不按“国际惯例”走,尤其是用了威胁英国臣民生命的“暴力手段”,所以“教训”中国政府是合理的,后来中国政府革他的职似乎也是他罪有应得?更奇怪的是,虎门销烟难道是英国人自己处理的吗?

    历史总带有论者自己的主观倾向。只是丁韪良的说法倒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新审视历史事件的视角。一味地谴责英国人的无耻并不能减轻我们在历史中所犯错误的责任,更重要的是从错误中学会应该避免什么,比如在国家交往中的盲目自大(天朝上国的想法)和意气用事,或许会对我们今天处置类似的事件是有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