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水池渗水怎么处理:略议中国的“做大蛋糕”论与“分好蛋糕”论之间的争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20:25:54

略议中国的做大蛋糕论与分好蛋糕论之间的争议

[12416] (2011-08-05)

早报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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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在中国高层的两位政治局委员之间进行了一场关于“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争议。说白了,出现这场争议的社会背景是由于中国存在的贫富差距悬殊而引发“怎样分配财富”的学术讨论。因此,这其实是一场必然会出现的重大争论。与此同时,另一位政治局委员在上海市交通大学举行的由5000名年轻党员听讲的一次党课上指出:邓小平1993年就讲过,分配(即“分蛋糕”)问题可能比解决发展(即“做大蛋糕”)问题还难,应该在本世纪末、下世纪初把这个问题尖锐地提出来,鼓励用各种方法去进行探索,而且,该位政治局委员承认在这个问题上是“我想我们对小平方针的认识和实践上做得不够”,因此中国才会出现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严重社会问题。还有,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一位重要人物——人称“吴市场”的吴敬琏先生近期也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极左极右都危险 盲目仇富会扰乱社会阵线》的重要文章,该文指出:“贫富差距悬殊,是当前中国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大约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中国贫富差别开始扩大。有人说,现在的基尼系数是0.47,也有人说已经超过0.5。无论结果如何,都表明中国贫富差别已经到了十分悬殊的程度。”说白了,吴敬琏先生其实就是坦率地承认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没有“分好蛋糕”!

  众所周知,中国从改革开放以来确实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就是“做大蛋糕”!但是中国没有“分好蛋糕”而造成贫富悬殊两极分化,这也是举世瞩目的一个巨大问题!如果这个巨大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其后果是什么?那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在中国高层人物之间才会出现“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争议。这是重大的学术之争!这是重大的理论之争!这是重大的思想之争!这是关系中国改革开放事业成败的重大争议!这是关系中华民族能不能伟大复兴的重大争议!这是关于中国能不能“不折腾”的重大争议!为此,笔者对“做大蛋糕”论与“分好蛋糕”论之间的争议也进行了研究,并撰写本文,把笔者得到的一些科研资料予以公开。尽管笔者不是学术界中的一员,但是笔者深信本文也能算是一篇学术论文,而且是用民间通俗易懂的语言写成的一篇学术论文。但愿各方人士千万不要对本文产生各种误解,但愿本文有利于“做大蛋糕”论者与“分好蛋糕”论者之间进行科学争论而达成共识。

  1)中国的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是在经济发展战略上制订了“增量改革”政策。所谓“增量改革”是指一种不从资产存量的再配置入手,而着眼于在资产增量的配置上引入越来越多的市场机制的改革方式(林毅夫等人的论述,1993)。如在国有企业之外允许非国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在国有企业内引入多元产权主体;在控制存量产出价格的同时,放开增量产出价格等。据认为,增量改革方式的优点不少,如由“体制增量”供出一块“收入增量”,形成对旧体制进行改革时所需补偿费用的来源(樊纲的论述,1993 6);对于矫正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增量改革可以避免一个调整的成本;增量改革有利于维持改革过程中稳定与速度两种要求之间的平衡(林毅夫等人的论述,1993)。通俗地讲,“增量改革”论就是“做大蛋糕”论。“增量改革”在中国学术界又称之为“渐进改革”或“渐进式改革”!

  2)从80年代以来,世界上的一些国家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形成了两条不同的道路,即激进式改革道路与渐进式改革道路。激进式改革又称“休克疗法”,它是80年代末,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剧变后,俄罗斯和东欧各国进行经济和政治转型时采取的基本方式。渐进式改革则是80年代后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逐渐形成的经济转型方式,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激进式改革与渐进式改革在许多方面都是不同的,对于它们的优劣国内外学者中都有不同的看法。许多国外的经济学家以西方正统的经济学理论为基础,认为激进式改革优于渐进式改革,主张中国采用激进式的方式向市场经济过渡。然而出乎人们的预料,渐进式改革使中国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市场化进程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其成效远远超出了俄罗斯和东欧各国。中国的改革创造了奇迹,对于渐进式改革的研究因此也成了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世界性课题,成了转型经济学关注的焦点,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这些都是学术界的论点)

  3)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是否潜伏着深层的危机?对于渐进式改革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什么样的对策?渐进式改革未来的走向如何?这些问题一直都是国内外经济学界和其他各界人士所关注的重点。如今,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潜伏着的各种深层危机已经显现出来。例如,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状况,出现了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状况,出现了越演越烈的贪污腐败状况。特别是中国的房地产行业与铁路行业出现了“大折腾”状况,甚至可能会引发金融危机或经济危机。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和真理。学术界正在对此进行研讨。

  4)中国经过多年的“渐进式改革”以后为什么会出现房地产行业和铁路行业这样的“大折腾”?以及中国为什么会可能爆发金融危机或经济危机?笔者认为,“渐进式改革”(即“增量改革”与“做大蛋糕”论)的前提是“短缺经济”。但是,在经过多年的“增量改革”后,中国从“短缺经济”时代进入了“过剩经济”时代,因此,原先的前提不存在了,中国的“增量改革”政策必然是自然而然地失灵了!也就是“做大蛋糕”论失败了!所以也就会出现房地产行业的“大折腾”了。顺便指出这一点,美国等发达国家在改革中不能使用“增量改革”政策,由于前提不成立!

  5)中国的改革还没有全面胜利,也就是还没有真正结束,而且,在30多年改革开放中的“增量资产”如今都变成了“存量资产”。假如中国的改革还要继续进行下去而不是半途而废的话,中国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存量改革”过程中。因此,才会有人提出“分好蛋糕”论。不过,笔者认为,中国在进入“存量改革”过程后,不宜采用“激进式改革”,“激进式改革”就是“休克疗法”。特别是,中国现在的“存量资产”是多元化的,有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合资资产、外资资产、民营(或个体)资产、股份制资产等。因此,难道对其中的某些资产进行“休克疗法”,而对其他资产不进行“休克疗法”吗?这样必然会遭到持有其它资产的“产权人”反对!例如,如果中国实行“国进民退”的“存量改革”政策,必然会遭到“民”方的反对!如果中国实行“国退民进”的“存量改革”政策,必然会遭到“国”方的反对!至于“国”方与“民”方各指什么?那应该由最早提出“国退民进”与“国进民退”两个政策的人们进行科学解释!而且,必须进行明确的科学解释!否则,“以己昏昏何以使人昭昭”?

  6)假如中国实行“国进民退”政策,所造成的社会财富分配结果与“国退民进”政策是不同的;同样,假如中国实行“国退民进”政策,所造成的社会财富分配结果也与“国进民退”政策是不同的。何去何从?这是当前中国争议非常激烈的一个重大议题!但这是一个必然要进行激烈争论的极重大议题!

  7)吴敬琏先生在《中国极左极右都危险 盲目仇富会扰乱社会阵线》一文中指出:“中国目前似乎也有类似(西班牙'第二共和国’时期内战)的问题。极右方面的权贵腐败不仅对弱势群体剥削压榨,也严重损害没有权势的中间阶层(专业人员,大部分企业家等)的利益。然而,'极左是极右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极左力量又力图利用大众对权贵资本主义的不满,极力宣传回到毛泽东晚年的道路:要求重搞'文化大革命’,实现'全面专政’,从语言暴力到世纪的暴力,都跃跃欲试。这是一种危险的趋势。”笔者注意到,“极左”方面提出的政治主张其实就是“国进民退”,而“极右”方面提出的政治主张其实就是“国退民进”。简言之,双方似乎都是道理十足、真理在握!

  8)笔者注意到,“国进民退”主张的要点是增加公有制资产的数量而减少私有制资产的数量,“国退民进”主张的要点是减少公有制资产的数量而增加私有制资产的数量。两者之间的争论焦点其实就是“姓公姓私”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是“不争论好”还是“争论好”?笔者希望中国的有关高层作出明确指示。笔者认为,公有制有其优点与缺点,私有制也有其优点与缺点,最好是把公有制的优点与私有制的优点“合二为一”。关于如何“合二为一”?笔者以后可能会另行论述。

  9)如前所述,“增量改革”——即“做大蛋糕”论的前提条件是“短缺经济”,而如今是“过剩经济”,因此,“做大蛋糕”论者在目前遇到的难题是这个问题:在无法进行“增量改革”的情况下怎样“做大蛋糕”?众所周知,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就是“做大蛋糕”的典型案例,这个“大蛋糕”已经变成对中国经济产生巨大危害的“坏蛋糕”!中国的“高铁”事业也是“做大蛋糕”的典型案例,这个“大蛋糕”也已经变成对中国经济产生巨大危害的“坏蛋糕”!当今中国经济遇到的各种困难几乎都是这30多年来追求“做大蛋糕”而遗留下来的各种巨大经济问题——即各种“坏蛋糕”!难道在这条极其危险的经济改革道路上还要坚持下去吗?在“做大蛋糕”的名义下不断“做坏蛋糕”吗?

  10)如前所述,在中国经济学界,把“休克疗法”与“激进型改革”看成是同一回事,而“休克疗法”的发明人杰弗里·萨克斯介绍说:休克疗法包括稳定化、自由化、私有化三个内容。稳定化即实现宏观经济的稳定,而宏观经济稳定是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的前提。萨克斯指出,波兰、苏联等国不是没有用过渐进的改革方法,可以说正是渐进改革失败后它们才使用休克疗法的,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斯洛伐克、乌克兰都标榜过反对激进改革,可是到1993年却陷入了比邻国更大的危机之中。目前,中国经过30多年的渐进改革,象房地产行业和高铁行业等也陷入了更大的危机之中。特别是在中国出现了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分配不公问题。因此,在当前中国要想“分好蛋糕”的话,必然要对现存的资产的产权进行改革——即进行一场“存量改革”。这样的话,“分好蛋糕”论者必然会遇到“存量改革”——即要不要进行“休克疗法”的难题,因此,“分好蛋糕”论者会面对这样的问题:怎样解决这个“存量改革”难题?说得更通俗易懂一点,“分好蛋糕”有这样几种主要方法:1. 使用“革命”与“造反”等手段的那种“暴力式分好蛋糕”;2. 使用劝人为善等办法的那种“说服教育式分好蛋糕”;3. 制订法律而“依法分好蛋糕”。严峻的问题是“分好蛋糕”论者到底想用哪一种方式“分好蛋糕”?

  11)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但和连资本主义国家一样都必须要解决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难题。如果资本主义国家不能及时解决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难题,这种资本主义国家政府会因为不能解决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难题而被革命人民推翻!因此,邓小平先生倡导改革开放的本意肯定不是想出现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难题。如今中国的改革开放既然造成了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难题,必然要尽快解决这个难题!这样才是真正的“坚持邓小平理论”!

  12)要想解决中国在改革开放中出现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难题,必须找到中国改革开放中出现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社会现象的原因。笔者长期研究过这个问题,发现中国出现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社会问题的重要原因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腐败”!也即是没有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国策!自古至今,各国的法律制度其实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恶法”,而是由于“滥用权力、践踏法律”才使法律制度成为“恶法”!如今中国早已是所谓“法治”国家,而且全国上下都知道这样一个结论:除了革命以外,司法公正是维护人间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冲破司法公正这道防线,那么只有依靠革命的暴力才能维护人间的公平正义。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当今中国“权大于法”的情况比比皆是,笔者从理论和亲身经历这两个层面上论述这种“权大于法”的状况。

  邓小平先生提出“大但试”口号是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头几年中,那时是为了“解放思想、破除迷信”而提出“大胆试”。否则,当时的中国谁敢冲破计划经济的思想束缚而进行“非公有化”的各种试验?但是,由于人的劣根性的原因,有些权贵人士曲解“大胆试”的本意,竟然制订出各种有利于强势群体而不利于弱势群体的“土政策”,甚至是“土法律”!这就是“违法大胆试”,因此在某些有权有势的人的言行中,“大胆试”竟然成为可以“违法乱纪”的“护身符”。例如,笔者所在的工作单位在产权转制时,地方政府官员“大胆试”而制订出有利于企业中的党组织、行政、工会等几位领导干部而不利于企业中广大工人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如今,该企业中的一位党支部书记、一位基层供销社主任,一位工会主席等3个人已经占有原企业中的几亿资产,而广大职工不仅没有“分到蛋糕”,反而在这几年中得不到各种经济补偿。特别是笔者!由于笔者不愿与企业领导人同流合污,因此长期以来一直与企业领导人关系不融洽。在2003年,笔者的工作岗位因市政道路拓宽而丧失。众所周知,在上海市内,绝大多数职工遇到这种情况时,都是在领取了失业职工经济补偿金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笔者由于与领导人关系不好,自然也希望乘此机会领取失业职工经济补偿金后离开工作单位而远走高飞。但是由于该企业已经转制成“私人企业”,那些名为股份制企业的党、政、工领导而实为资产阶级的人士为了侵吞笔者的失业职工经济补偿金,先是欺骗笔者说用人单位没有从市政工程方面得到失业职工经济补偿金,因而拒绝支付失业职工经济补偿金。几经周折,笔者找到主管市政工程的地方政府领导人,该领导人就打电话去找用人单位法人代表,该法人代表自知谎言已被揭穿而拒绝与地方政府领导人一同商谈安置失业职工的事宜。此后,用人单位一方面要求笔者通过法律解决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一方面又与地方上的劳动局、法院等行政机关串通一气迫害笔者。由于地方政府官员的腐败与地方司法机关的腐败,上海市几级司法机关就枉法裁判本案,在长达9年的诉讼过程中,该劳动合同纠纷案经过4次劳动争议仲裁、一审法院3次简易程序审理、一审法院2次普通程序审理、市中院3次二审、市中院1次重审、市高院1次重审,总共开庭审理几十次。令人万分遗憾的是,在上海市各级司法机关中参与审理此案与讨论此案的几十名法官中,竟然没有一位法官能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而作出公正的裁判!该案已经是“上海市劳动争议第一冤案”!可能是“中国劳动争议第一冤案”!甚至可能是“全世界全人类所罕见的劳动争议冤案”!一般而言,人间的大多数诉讼都是关于财富的分割与分配,在这种司法不公的社会状况中,怎么可能实现分配公正?旧中国之所以被革命人民打倒推翻,主要原因其实就是旧中国的司法不公!

  顺提一笔,笔者已经2次向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先生和上海市长韩正先生写上访信反映该冤案,都犹如石沉大海!俞正声先生在上海交大5000名年轻党员听讲的党课上谈到当前社会矛盾不断地涌现时说:“有一些社会矛盾是属于干部处理经验不足,没有在早发阶段赶紧处置;有一些社会矛盾是越渲染越大,本来没那么大。”笔者基本上赞同俞正声先生的说法,至于为什么干部没有在早发阶段赶紧处置?笔者认为,主要是干部们为了掩盖自己在“大胆试”中出现的各种巨大失误!说白了,就是千方百计推卸自己应负的失责责任!

  13)当今中国各种社会矛盾越来越多,而且是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如前所述,主要是在“大胆试”过程中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失误,有些是巨大失误!那么为什么“大胆试”会造成失误与巨大失误?笔者认为,邓小平先生提出“大胆试”是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头几年中,那时的法律体系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法律体系。众所周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法律体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相比,两者虽然都是社会主义法制,但是两者毕竟有很大甚至是巨大的差异。为了“解放思想、破除迷信”、冲破计划经济和公有制思想观念的束缚,一定要提倡“大胆试”。显而易见,其中包含“破字当头”的意思,就当时的社会背景而言,“大胆试”可以“违法大胆试”,否则,不能“违法”的话,中国就无法“解放思想、破除迷信”!

  而在如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已经取代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法律体系,因此,如果再“大胆试”的话,肯定是“不合时宜”了。难道也是为了冲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而要“解放思想、破除迷信”进行“大胆试”吗?这样的话,不就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也要大胆“改革”了吗?因此,在目前,中国不能再允许地方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和地方政府的官员进行“大胆试”了!否则,就是曲解“大胆试”的本意与原理!就是曲解“邓小平理论”中的核心内容!

  笔者认为需要特别指明这一点:在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以后,不能再允许“违法大胆试”,只能“依法大胆试”!否则,如果允许“违法大胆试”的话,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就没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了!中国就会出现比比皆是的“违法大胆试”!中国的各种社会矛盾一定是越来越多与越来越尖锐!中国的“依法治国”必然会遭受失败而“无法治国”!

  14)笔者提出上述各点看法,真正的目的不是反对“做大蛋糕”论与反对“分好蛋糕”论,反而是为了支持“做大蛋糕”论与支持“分好蛋糕”论!因此,笔者认为一定要把“做大蛋糕”论与“分好蛋糕”论中的科学理论“合二为一”。为此,笔者向“做大蛋糕”论者与“分好蛋糕”论者提出这样的新思路:把“做大蛋糕”比喻成每年或者每隔几年“做大一只蛋糕”,而且一只又一只不断地“做大蛋糕”;又把“分好蛋糕”比喻成每年或者每隔几年“分好一只蛋糕”,而且也一次又一次不断地“分好蛋糕”。这种比喻不仅不会违背“做大蛋糕”论和“分好蛋糕”论的本意,而且也符合毛泽东先生代表中国共产党在其哲学著作中提出的“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认识、不断科学发展、不断作出贡献”的论述。还有,这样可以不断地而且又及时地解决各种经济问题与各种社会问题,不会等到问题成了堆,闹出了许多乱子,然后才去解决。毛泽东先生在1955年曾经指出:“不要等到问题成了堆,闹出了许多乱子,然后才去解决。领导一定要走在运动的前面,不要落在它的后面。”毛泽东先生在1948年指出:“必须随时掌握工作进程,交流经验,纠正错误,不要等数月、半年以至一年后,才开总结会,算总账,总的纠正。这样损失太大,而随时纠正,损失较少。”

  笔者认为,毛泽东先生领导的“革命”与邓小平先生领导的“改革”,都是社会结构的一次激烈转型,其前提条件是不进行激烈转型就无法纠正前面历史阶段的重大错误!而如今,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30多年,基本上纠正了前面历史阶段的重大错误,也就是当今中国基本上进入了“国泰民安、繁荣昌盛”的新历史阶段,因此,改革也基本上成功了,中国也进入了“正常的状态”——“常态”中,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改革”也进入“常态”中了,在“常态”中就不称其为“革命”与“改革”了!在“常态”中必然是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

  15)不管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都不可能制订出十全十美的法律制度,因此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都要及时修改,这样才能使“依法治国”得以实现!如果世界各国不能及时修改法律制度,必然会与世界各国的“依法治国”发生矛盾!

  16)江泽民先生任总书记时,出版过一本《与总书记谈心》的畅销书,该书介绍,江总书记要求中国学术界研究“社会主义优而不胜、资本主义垂而不死”这个课题。笔者对这个课题也进行过研究,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一大特色是遇到社会问题就及时制订法律制度。例如,最近美国国债上限将要被突破,国会马上通过法定程序修改有关法律,这样美国政府又可以“依法治国”和“依法办事”了。而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政府与执政党的权力可能会凌驾于法律之上。总之,“资本主义垂而不死”的原因是“依法大胆试”而不是“违法大胆试”。在8月1日,美国的各党派经过妥协后修改好了有关法律。

  17)笔者认为,中国既要“做大蛋糕”,中国又要“分好蛋糕”,两者缺一不可!两者同等重要!而且是既要“依法做大蛋糕”又要“依法分好蛋糕”!

  18)笔者认为,中国“做大蛋糕”的着力点是各种中资企业,中国“分好蛋糕”的着力点也是各种中资企业。因为各种中资企业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企业,而外资企业似乎不是社会主义企业而是资本主义企业,而且社会主义企业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立国之本。因此,中国改革开放的真正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企业能够发展壮大——这就是“做大蛋糕”的本意。而且,中国的社会主义企业能不能“做大蛋糕”?这是中国改革成败的关键问题!例如,中国的社会主义企业大量倒闭关门的话,中国还怎么能坚持社会主义而成为社会主义国家?

  19)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后留给人们这样一个问题:中国的社会主义企业能够“做大蛋糕”吗?笔者在前面第12点中以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实而论述一个“社会主义企业”中出现的分配不公现状,想以此证明这样一个结论:中国的很多社会主义企业是既不能“做大蛋糕”又不能“分好蛋糕”!一份“调查报告”对上海市某区的供销总社系统(该系统约有上万人,笔者的工作单位也在该系统内)内的改制后的(社会主义)企业状况有这样的介绍:

  (1)现在绝大多数企业当家人“上午到一到,中午酒肉饱,下午不是麻将就是把舞来跳,晚上还要把小妞抱。”职工们对这种(社会主义)“企业家”骄奢淫逸的生活作风是“纷纷指责这种改制养坏了极少数人,造就了一小撮特权阶层,败坏了社会风气,颠覆了社会公平原则。”

  (2)那次企业产权改革“把企业生存发展(即'做大蛋糕’)的希望都放在少数所谓 '企业家’身上,把政府的优惠、让利全部堆在他们头上,那么这些'企业家’、'经营精英’究竟有什么本事呢?这批人中有改制前领导企业连续巨额亏损的;有管理混乱呆账、坏账损失严重的;有企业被骗几百万元的直接责任人;有群众意见巨大生活作风败坏的。这些人改制后大权到手,猖狂得志,霸道成风,肆无忌惮地欺压职工;克扣职工生活费,克扣职工四金,而自己把(社会主义)企业当作私有财产,随便使用和转移企业财产,各种违法乱纪事件层出不穷。”(这种社会主义企业的分配不公是必然现象)

  (3)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看穿了这一场骗局,看清了(那时)改制决策者的真面目,因此广大职工说出了反对(那一次)改制的话,他们为了维权而不断上访,至于究竟是什么人在制造政治不稳定?无须点破!

  一般而言,中国的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之前是社会主义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之后还必须是社会主义企业。否则,中国还能坚持社会主义吗?

  20)因此,值得关心和参与“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之争的所有人士去研究这样的几个问题:

  1. 如果中国的企业在改制之前(或者“之后”)不是社会主义企业的话,那么这些企业是什么企业?难道是资本主义企业吗?

  2. 如果这些改制前后的中资企业是社会主义企业的话,为什么中资企业经营者的素质和人品比资本主义企业经营者的素质和人品还要差?难道这也是中国特色吗?

  3. 这种素质和人品极差的(社会主义企业)经营者能够使得中资企业“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吗?他们在与外资企业的竞争中,在“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两个层次上能够战胜外资企业吗?

  4. 如果中资企业中的大量经营者不能完成“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历史使命,中华民族的后果将是什么?中国还能坚持社会主义吗?

  21)只有各种中资企业能够“做大蛋糕”,以及只有中国各乡镇、各区县、各省市真正“做大蛋糕”,中国才能真正“做大蛋糕”;只有各种中资企业能够“分好蛋糕”,以及只有中国各乡镇、各区县、各省市真正“分好蛋糕”,中国才能真正“分好蛋糕”。这是最简单的真理!

  22)一般而言,世界上“只有懒人无懒田”。这是一句上海谚语。同样,一般而言,世界上只有不好的企业管理者而没有不好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事在人为!重要人物的因素是第一位的!

  23)中国那些主张“全面私有制”的极右人士认为,只要中国实行私有化就能“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那是不可能实现的伟大空想!一旦当今中国全面推行私有化,中国必然大乱!中国那些主张“全盘公有制”的极左人士认为,只要中国实行公有化就能“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那也是不可能实现的伟大空想!因为,这是表明中国改革开放的失败!也是必然大乱!

  24)中国既不能“全面私有制”,中国又不能“全盘公有制”,中国只能寻找第三条道路——即把“公有制”的优点与“私有制”的优点“合二为一”的道路。

  25)笔者认为,“公有制”与“私有制”都是既有优点又有缺点的产权制度,因此在进行“姓公姓私”的争论时,双方不能持有“非此即彼、你死我活、势不两立、打倒对方”的传统观念,而是应该建立“相互尊重、认真对话、取长补短、争取双赢”的新观念。

  26)笔者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都是既有优点又有缺点的社会制度,因此双方在进行“姓社姓资”的争论时,也不能持有“非此即彼、你死我活、势不两立、打倒对方”的传统观念,而是应该建立“相互尊重、认真对话、取长补短、争取双赢”的新观念。

  27)笔者长期研究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怎样“合二为一”问题,以及公有制与私有制怎样“合二为一”问题。不过,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在本文中介绍关于这两个“合二为一”问题的相关科研资料。

  28)最后,笔者要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提出一个意见:毛泽东先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问题是,如果有人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而且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也照这个办法去办,那么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要不要向说出那个办法的人支付报酬或奖金?坦率而言,笔者在《联合早报网》上发表的那篇《中国房地产将会“大折腾”!》,指出了在中国房地产行业中存在着非常严重的投机“炒房”问题,尤其是人们利用贷款政策的漏洞进行“炒房”。特别重要的一点是笔者明确指出全国各地各级政府利用银行贷款进行的“圈地囤地” 运动会使地方政府陷入破产的巨大风险之中和引发金融危机。这就是所谓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问题”。因而笔者提出中国政府应该尽快整顿中国房地产行业和银行贷款。显而易见,笔者提出的这些对人民有好处,而且政府方面其实也是照这个去办事,因此说句不中听而又实事求是的话,笔者的这篇《中国房地产将会“大折腾”!》拯救了中国房地产和中国金融业以及中国经济!其功劳远远超过体制内的经济学家,也超过象郎咸平先生那样的体制外经济学家。令人遗憾的是,笔者不可能得到“按劳分配”的报酬,也无法得到赏罚分明、论功行赏的奖金,这也是社会财富分配严重不公的现象之一,其后果必然是造成中国的广大民众不愿意把好办法说出来,不愿意为社会主义智慧建设添砖加瓦。为此,笔者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郑重建议:能不能把国家的科研项目交给体制外的民众去研究?其实在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都是这样操作的,著名的兰德公司就是一例。并且,经过多年的实践表明,这种方法好很多。

  毛泽东先生曾经指出:“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在世界上,大凡无权无势的民间人士必然都是卑贱者,而有权有势的大人物才会是高贵者。因此,不管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把国家的科研项目交给体制外的民众去 研究,与“毛泽东思想”是“统一”的!也与龚自珍先生提出的“不拘一格降人才”不悖!说到底,世界上的各种政治体制改革都是与各种用人体制改革相吻合相配套的。前面所述的“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者问题”,其实就是一个用人体制问题,而且也是一个政治体制问题。

  总而言之,上面所介绍的是笔者关于“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28条科研资料,而且只是笔者掌握的有关科研资料的一部分。如果包括民间的与官方的各方学术界人士对笔者的议论表示不满或反对的话,可以著文批判笔者持有的见解或政见,笔者将在科学的基础上予以解释或说明,如果各有关方面协商成功,笔者可以公开更多的科研资料。

  笔者在此郑重声明:笔者极其不希望中国出现极左势力与极右势力进行斗争的“大折腾”!笔者希望中国的极左势力与极右势力能够在科学的基础上平等对话、取长补短、达成共识、合二为一,共建“和谐中国”!

  胡儒德

《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