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城海底捞:俗语探究:狗肉不能上正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06:33:05
    *“狗肉不能上正席”,本意是狗肉不能入宴席但俗语中,多对那些干不好正事人的一种评语。也包含着先天不足,不可大用的种奚落和瞧不起的鄙夷

      然而,现实中狗肉不仅上得了正席,而且,还创出了诸如像江苏沛县的“樊哙狗肉”,贵州的“花江狗肉”,浙江一带的“东坡狗肉”等一些品牌来了。

      从这些品牌都打下的旧时烙印来看,古代狗肉,也是一道佳肴便是无疑。据史考证,狗,有称之“地羊”的,六畜之一,食之有避暑驱寒的功效,是人类最早驯化饲养的家畜。当时人类训养狗,除了帮助猎人狩猎外,还是人们主要的肉食来源。1980年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发现10座埋狗坑就说明了人类养狗至少有9000年的历史了。古代人造出的“然”字,其本意就是火烤狗【犬】肉,即佐证了狗肉早就成为人类的一种肉食,上了餐桌。再从汉语一些词中,我们也不难发现,狗肉不仅是平常百姓家餐桌上的佳肴,还是极佳的进贡品。我们现在常说的“贡献”一词中的“献”字,靠左边的“南”字,是由原来的繁体字“獻”的一个代表陶制吹具的字符而简化过来的,说明“献”是由瓦罐煮狗【犬】组合而成的一个会意字。由此看来,狗肉,在古代不仅是宴席上的佳肴,更是上贡品或祭祀的供品。说“狗肉不能上正席”,的确是不能苟同。既然如此,缘何又有“狗肉不能上正席”一说呢?这同样有它的历史渊源。

     从史书上看, 我们说狗肉是佳肴,是贡品,在宋朝以前的确是这样的。到了北宋,宋徽宗手上,这狗肉贡品就一下就从桌上端了下来。据《曲消旧闻》记载,“崇宁初,范致虚上方十二宫神,狗居戍位,为陛下本命,今京师有屠狗者为业者,宜行禁止。”意思是说,宋朝有一个叫范致虚的大臣对宋徽宗拍马屁说,陛下属狗,但京城居然有杀狗为业的,这是对陛下大不敬啊,应予禁止。宋徽宗虽写得一手好字,画得一手好画,但对治国安邦的建议听不进去,然而,对这种毫无根据的阿谀之词却信以为真。于是,马上降旨,禁止杀狗买卖狗肉,还不许民间百姓养狗为食。为了保证这一禁令得以落实,宋徽宗还拨专款,鼓励举报违禁者。

      可是,颁布禁令容易,老百姓吃狗肉的习惯却一时半会改不过来。有需要就有市场,原来一些杀狗为业的屠户,虽改行杀羊了,但私下里仍然狗肉羊肉混卖,实际上买卖双方更是心照不宣,各取所需,一个是偷偷地卖,一个偷偷地买了吃,所谓“挂羊头卖狗肉”即由此而来。在老百姓的餐桌上,虽看不到狗肉这一道佳肴了,但是,在老百姓的饮食中,这狗肉从没有断过,只不过碍于禁令,没有堂而皇之的将狗肉摆上正席,或不敢摆在正席而已。久而久之,除了那些死脑筋怕事者,不论官民,这“狗肉不能上正席”的那点私邸的事,大家都心知肚明了。

      好在宋徽宗美景不长,北宋灭亡了,于是,杀狗,吃狗肉不再犯法了。可是,相反地有些地方却把“狗肉不能上正席”作为了一种饮食习俗,禁忌。原因不是怕犯法,而是人们认为,狗改不了吃屎,是污秽之物,不应登大雅之堂作为款待贵宾的上桌菜肴罢了。这样就有了民间普遍认为把狗肉上筵席是对来客不敬的约定俗成。于是,“狗肉不能上正席”才得以延续下来。现如今,只要是很正规的私人筵席 餐桌上也的确看不到狗肉这盘菜。

     至如“狗肉不能上正席”这句俗语,为何成了干不好正事的人,或先天不足,难得委以大用的代名词,应该是人们假借了狗,这畜牲出生卑微,不干不净,只会在主人的面前摇头摆尾献媚,却对他人狂吠啮齿给狠,充其量只有叼回主人打下的猎物一些小伎俩的缘故。但值得感叹的是,这句俗语的延伸意义,人们用得是那样的惟妙惟肖,以致俗语不俗。     *我国有着数千年的封建统治,新中国又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基础上诞生的,就犬文化而言它受历史、地域、时空的限制和影响,有许多不公正、不公平和不客观的评价和偏见,这从我国的文化遗产,从众多的成语、俚语、歇后语的词汇中可以得到印证,几乎所有有关犬的关联词都是贬义的,并且还带有时代特征。我国的文化主流是汉文化,汉族主要是农耕民族,汉先民对犬的感情远不如蒙、藏、维吾尔等游牧民族来得真挚和情深,因为犬为后者参与了他们的狩猎等生产活动,成了他们生产、生活的工具和帮手。汉民则用犬来看家护院,犬在家庭中的地位是最低的,因此汉语中有那么多的贬狗词也就不足为怪了。封建社会实行的是家长式的统治,是不能犯上的,上至朝庭下至普通黎民百姓家,只有造反的梁山好汉敢骂皇帝是狗皇帝。骂狗之声主要是自上而下,皇帝可骂大臣是狗奴才,大臣可骂家人或官阶比其低的人为狗奴才。在家庭生活中家长只有一个,如有人要出气或发泄就会拿狗来开骂或作影射之举。另外对社会中的不合理、不健康、势利、叛逆的现象也都可用狗来作形容,如狗仗人势、狼心狗肺、狐朋狗友、狗眼看人低、偷鸡摸狗、鸡犬不宁、猪狗不如、狗胆包天、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狗屁不通等等不一而足。形容官场裙带风和结党营私的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狐群狗党”等。对封建社会的三从四德则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之说。抗战时期对民族的败类有“狗汉奸”、“狗腿子”和“走狗”的称谓。在现代社会人们对不能合理执法的交通协管员有叫“二狗子”的不雅称号。对现今政治生活中说一套做一套,商业活动中卖假货的斥之谓“挂羊头卖狗肉”,对贪官和不为民办事的官吏则骂他们为“狗官”。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狗的形象大多历来卑微,这源自于一种文化传统对其的认定,而非生物意义上或用现在流行的科学意义上的观察、了解和评定。国骂中更有指某人是狗娘养的,这可谓是骂人的最高级形容词。另外“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则是身处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的民族切肤之通。即使我国有食狗肉的陋习,但“狗肉上不了正席”,说明了国人对狗的蔑视程度是何等的更深蒂固。

 

     *  《三字经》里把狗列为六畜之一。狗是人类最早驯化伺养的家畜,1980年代在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发现10座埋狗坑,说明人类养狗历史起码在9000年以上。当时养狗除作为先民捕猎的帮手之外,毫无疑问也是重要的肉食来源。龙山文化遗址和殷墟里,均发现大量被烧灼过的狗骨头,就是个证明。“然”字的本意,就是火烤狗肉。诸多汉字的构成也可以证明狗在古时的重要性,比如猎,猪,狐,猛,狩等与兽有关的字,全是反犬旁。勾践当年欲灭吴国,出台奖励生育政策:“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猪)。”可见当时狗的地位,尚在猪之上。

古籍里也有不少关于“狗屠”的记载,如“燕市狗屠”是荆轲的一个好朋友;樊哙是狗屠出身,还发明过一道“龟汁狗肉”,至今沛县仍有樊哙狗肉制品有限公司;聂政也曾屠狗奉养老母,直到母亲去世后,才去刺杀韩傀;刘秀也曾杀狗卖肉,如今“试量集狗肉”打的还是刘秀的招牌。狗屠之多也可以证明,当时吃狗肉是很普遍的。狗肉也是祭祀祖先和神灵的贡品。据考证,贡献的献,原写作“獻”,“鬳”是陶製炊具,加“犬”字,即瓦罐煮狗肉。既然煮狗肉可做供品,可想而知,平时的宴会狗肉也应该是能上席的。

所以有“狗肉不上席”的禁忌,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是唐宋时佛教兴盛,佛教当时虽不禁吃肉,但认为狗肉是极污秽之物,不应食用。所以《水浒传》,鲁智深不守戒律,是吃了狗肉喝了酒以后,才醉打山门。另一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宋徽宗属狗,有个叫范致虚的大臣拍马屁说:陛下属狗,但京都居然有人杀狗为业,这是对陛下的大不敬,应予禁止。宋徽宗虽然写得一笔好字,画得一手好画,本质上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糊涂蛋,居然马上降旨,严禁民间养狗为食,更不许杀狗来卖。为了保证这一禁令落到实处,他还专门拨了两万钱,鼓励举报违禁者。

可是,颁布禁令容易,老百姓吃狗肉的习惯却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扭转过来的。有需要就有市场,一些从前的狗屠现在改行杀羊,私下里仍然杀狗卖狗肉。所谓“挂羊头卖狗肉”即因此而来。狗肉是违禁的,所以只能挂着羊头做幌子,偷偷摸摸地卖。有人说“挂羊头卖狗肉”是因为羊肉比狗肉贵,奸商以次充好,是因为不懂这段公案,“想当然耳”。狗肉和羊肉的差别太大了,不是那么容易混充的。

二十多年后,北宋灭亡,杀狗吃肉不再犯法,但吃狗肉的人已经大为减少,“狗肉不上席”已也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禁忌。现在嗜吃狗肉的,除了朝鲜族外,大概就只有粤、桂、黔一带。中原一带只在寒冬时节食狗肉进补,并不作为常规的肉食。即使是吃狗肉的地方,也往往有诸多讲究,比如烹饪狗肉时要将炊具移到室外,吃狗肉也只能在露天——狗肉不仅不能上席,还不能进房间。

吃狗肉最有名的笑话发生在李鸿章身上。1897年,李鸿章访英,曾与他并肩作战的戈登将军为纪念昔日情谊,把自己的爱犬赠送给他。不料数日后,李回谢函曰:谢谢你送我的狗,味道甚美,我吃了不少。此事顿时轰动伦敦,英人纷纷引为笑谈,奇谈。其实这只是东西方饮食文化差异罢了,西方人把狗当作人类忠实的朋友,不是狗肉不上席,而是根本不吃狗肉;但站在李鸿章的立场来说,吃狗肉古已有之,天经地义,何必大惊小怪!